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挂靠甲方单位从事混凝土运输业务,经友好协商协议如下:
一、乙方用于挂靠甲方运输的车辆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相关手续,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本合同不是劳务合同,也不是劳动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请、雇用的人员不属甲方职工,不能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甲方承租乙方的车辆从事混凝土运输业务,甲方同意运费按照单程0-10公里内每立方20元,10-25公里按每立方25元计算(该费用包括食宿、油料及驾驶员工资费用),以上运费不含税费。如单程超出25公里按照每立方每公里增加一元计算运费,以此类推。沿途所出现过路、过桥费用由甲方承担。补方按照如果当天每浇注一个施工单位,补一次方按实际方量计算,同一施工单位如需再补一次甲方需按10立方计算运费。如油价每升累计提高0.5元(现油价:7.4元/升),甲方同意则相应提高每立方增加1元运费计算,以此类推。(以上油价参照中国石化)。
三、费用结算:甲方同意每月26-28号根据乙方持有的运输票据,由甲方指定决算员进行核对无误后,由其开出运输方量证明,报财务作为乙方单独结算运输费用凭据。付款按照每月乙方实际产生的运费于下月10-15号付款60%,余款每季度累计总额付款50%,剩余运费每年春节前付到总款90%。如因市场或费用协商不成解除合同,甲方同意在三个月内付清乙方全部运费。如因甲方拖欠乙方运费,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其它费用均由甲方承担解决。
四、乙方在本站运送的车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情况下,乙方不得外出运送其它公司混凝土。甲方在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外出借车。甲方的运输业务由乙方全权负责运送,甲方不得随意租车、购车,如甲方业务量增加确需增加车辆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购车或增加车辆。如因国家政策或其他原因要求乙方车辆必须挂靠甲方单位,甲方单位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注:沿途的交通运政管理部门等有甲方出面协调沟通,费用均摊。)
五、如本合同到期甲乙双方如不续签,双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做好准备工作,甲方同意在三个月内付清乙方所有运费,本合同终止。甲方则应积极配合做好,解除乙方所有车辆的过户和变更登记,所有人的一切手续,车辆归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协议,不得违约,如在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引发纠纷,应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暂定三年。以上如有单方违约,按照伍拾万元违约金计算补偿对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现就挂靠经营汽车货运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双方遵守执行:
一、方式:
乙方自带自购大型汽车(车牌号:______________发动和机号:___________拖架牌号:_________________)挂靠在甲方处经营汽车货运业务,乙方自负盈亏,承担因任何原因引起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二、权利与职责
(一)甲方
甲方在合同期间有权利要求乙方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1、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车辆牌证、保险;协助处理车辆在运作中出现的各种乙方需要协助的正常性业务,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甲方在乙方的委托下协助乙方处理营运中出现的重大事宜,但所产生的费用和应付经济责任一概由乙承担,甲概不负责。乙方是合同车辆实际支配人及所有权人,如因该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用包括合同车辆外的其他财产偿还甲方损失,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缴。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合同经营期间。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风险自负前提下,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经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负责支付办理车辆牌证、养路费、车辆保险等一费用,支付车辆保修、年季检审的一切费用。
3、乙方必须投保足额保险尽量减少营运过程中的风险。乙方自行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负乙方的任何经济责任。
4、乙方是车辆的实际支配人,乙方应遵守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规定,保证车辆的安全运作,按规定缴纳政府各种规费,国家费税必须如实缴纳,依照国家法律规定自行雇请司机,购买相关保险,司机在履行乙方指定的运输业务时发生相关事故,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赔偿义务。如乙方拒付以上费用而造成甲方经济上的损失,甲方有权收回乙方车辆,以补偿甲方损失,不足部分,乙方必须补足
5、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将车辆营运手续及牌证转让他人的或私自套牌者,一经发现,支付相应违约金。
6、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各种经营证件,乙方要妥善保管好,如有遗失,乙方负责补领证件的一切费用,并承担所造成的损失
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在合同有限期内,由于任何一方遇到不可抗拒力的情况,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有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仲裁机构栽定。
五、本合同有效期为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后,若车辆尚可正常经营,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继续延期。若车辆因故提前报废,车辆报废日视作合同期满日。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乙方购置车辆挂靠在甲方名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乙方出资购置的 车辆,车型号为 ,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车牌号为 ,挂靠在甲方从事运输业务。合同期限为自车辆登记之日起至车辆从甲方公司名下过户出去为止。
二、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挂靠车辆上牌落户、年检、保险及营运证办理等相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无权私自办理车辆营运手续。乙方应向甲方交纳车辆挂靠的管理费 元/年,每年交纳一次,于每年的 月 日前缴纳。挂靠期内因乙方原因解除挂靠关系的,管理费用不退回。
三、甲乙双方办理挂靠手续,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缴交 元/部车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如无违约,保证金于合同解除时返还给乙方。
四、甲方代乙方办理车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险种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责任险等,其中车辆损失险应按车辆价格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应投保不低于100万元的保险金额,车上责任险应投保不低于30万元的保险金额。乙方应将上述保险费用于原保险合同到期十五日前交由甲方办理续保手续。但合同起始月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当日交纳全部保险费用。
五、挂靠期间,乙方不得将车辆擅自转让、变更,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车辆对外提供抵押,如有特殊情况应书面向甲方申请,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办理。
六、挂靠期间乙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车辆在经营中,因发生交通事故、运输合同纠纷、劳务纠纷等,一切由乙方负责并处理;乙方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如实通知甲方,甲方可在乙方请求下协助乙方处理纠纷,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以上事故、纠纷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七、乙方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甲方制定的安全运输等企业管理制度。定期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严禁乙方雇用证件不全、技能不良的驾驶员,严禁车辆带病行驶及酒后驾驶,造成不安全因素,否则甲方有权将其停驶,强制性保养、维修,产生的维修费用和停驶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所聘人员与甲方无劳动、劳务合同关系,乙方自行管理其相关工作人员,若由乙方工作人员引起甲方企业信誉、财产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时足额交纳管理费、保险费、办理营运手续费及相关费等费用时,甲方有权停发停办乙方车辆相关的营运手续及证件,有权收取每天1% 的违约金。乙方超过缴费期限一个月不缴交上述费用的,甲方有权扣押保证金和留置乙方车辆,并有权对留置车辆进行拍卖,以所得款项和保证金偿还乙方对甲方的欠款、申请注销车辆、办理相关证件等费用,并可解除合同。
2、甲方如不能按时为乙方办理各种营运手续、保险手续时,乙方有权督促其办理。甲方拒绝为乙方办理各种营运手续、保险手续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3、挂靠期间,乙方不得将车辆擅自转让、变更、抵押,应支付甲方每部车人民币一万元的违约金。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上方各执一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