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 出租厂房情况: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___________ ,租赁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厂房类型为____ , 结构________________。
二、 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租赁自_____ 年 ____月 ____日起,至____ 年 ____月____日止。租赁期______年。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 1 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租赁优先权。
三、 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年租金为___元。
2、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租金,租金应预付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3、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租赁费每半年(六个月)为付费结算周期,付费为使用六个月后付费。甲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于乙方,乙方在10天之内付清所发生的款项。
四、 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10天内付款。
2、甲方应该为该厂房的水、电、煤气、电话提供方便单独使用计算的水表与电表等设备,乙方在租赁期间实际发生使用的水电费用以水电表的数据为准。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1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2、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六、违约责任及相关约定
1、甲方应保证租赁厂房的所有权,如若产权不明原因造成乙方的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害。
2、甲方在合同租赁期间若所有权变动,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与履行,合同对厂房所转让后的的所有人有约束力。
3、甲方应该在接到乙方的维修通知后,尽快安排人员对厂房进行维修,若厂房因甲方的不作为或因厂房自身的构造原因造成乙方的损害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害。
4、乙方应该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给付租赁费,若迟延给付租赁费,每迟延一天,按该迟延款项的当时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率为违约金。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厂房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在租赁期间,乙方有转租的权力,该收益归乙方所有。
2、厂房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甲乙双方如对租赁期间应当本着诚信原则,适当、完全的履行好自己的义务,若对合同的履行有不同的意见,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所租赁的厂房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自己所拥有的室租给乙方使用,现合同到期,予以终止,并达成以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1、经甲、乙双方共同到现场检查房屋结构及设施等,确认乙方须支付水、电、煤气等费用___________元和管路等设施赔偿费用___________元,合计___________元;甲方退还押金伍佰元整;以上费用自本协议签字生效后视为租房所有费用结清。
2、甲、乙双方确认无误在此协议书签字后视为完成交接手续,甲方收回室使用权,乙方不再承担有关该房屋的各种责任;租赁合同自本协议签订日起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和义务。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租凭位于________房屋作为________加工场所。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房地点
甲方同意把________________现有房屋及新建车间租凭给乙方,乙方租赁物正前方厂地(四周)有_权。
二、房屋用途:乙方所租房屋为合法居住杂粮粉生产使用;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三、租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租金:每年________________(大写)捌年内租金不变。
五、付款方式
1、乙方每一年支付一次,第一次租金及押金在签定本合同时支付,以后租金按规定的付款期限(每年提前____天支付下年租金)
2、基本费用:乙方承担在租赁时所发生费用:水费,电费,税费。
六丶场所的维修,建设
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有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相关设施的维护,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归还甲方。
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因正常生产需要,在租赁物内进行的固定资产建设,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天内予以修缮,超过三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但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保证金及其它费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把该房的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3、本合同终止时,需对甲方提供的设施进行清点、检查移交,如有损坏、短缺应照值或酌情赔偿;
4、乙方如因使用不当损坏房屋及设施的,应负责修复原状或予以经济赔偿。若水、电、煤气等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的人身伤亡和意外事故,与房东无关。
八、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设施。
九、违约责任
1:如因洪水、地震、火灾、拆迁和法律法规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全面履行,甲、乙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2:除法律规定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违约合同终止,违约方若是乙方,甲方不返回租凭保证金和剩余租金,并且乙方必须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违约方若是甲方,同样要承担相应责任。
十、其它
供电,供水,排污及其他为使乙方能够正常生产,甲方必须保证以下几点
1:有实际负荷________以上________电供生产使用。
2:有正常有水供生产使用
3:排污管道能正常,通畅。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登记备案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备案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中华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出租厂房情况
1、甲方愿意将坐落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街、巷、里、村)__________号__________层的房产(以下称“租赁物”),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号)出租给乙方。
2、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的用途仅限于__________________,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用途。
3、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采取__________租的方式,由__________方管理。
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______个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租赁期届满乙方应按时把租赁物交还甲方。乙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租赁物,应在租赁期届满前_____个月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三、租赁物的交付使用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租赁物的现有设施及附属设备详见附件。
四、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租赁物第一年月租金为币_____元/平方米,月租金不含税,相关税金需按国家规定缴纳,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间内第一年租金不变,以后每年递增率为_____%,租金调整日为每年的_____月_____日。
3、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租赁期间保证金。保证金为币_____元(大写:币_____________元整)。合同期满,如乙方无违约责任、租赁物的设施及相关设备无毁损情形并且乙方已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税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甲方应无息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4、本合同签订后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_____个月租金币___________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交付给甲方。以后支付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_____个月的租金。下期支付时间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
5、本条规定的乙方应支付的租金、税金和保证金,乙方应以银行转帐方式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租赁物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及通讯的费等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按月缴纳,逾期未支付的需承担相应的滞纳金,且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2、租赁期间,物业管理费_______元/平方米/月,由乙方承担并负责按月缴纳,逾期未支付的需承担相应的滞纳金,且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供电增容费:甲方提供的供电总电容为_______,不足需增容。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乙方应在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4、本条所涉及的费用乙方逾期支付超过___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且不退还保证金。
六、租赁期限内甲方保证承担下列责任:
1、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房屋出租的规定、要求;
2、出租的房屋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概由甲方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3、甲方如需_上述房屋,应提前_______个月通知乙方。
七、租赁期间,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乙方应当爱护和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扩建和增添。确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增扩设备的,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所有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期限交纳租金。违约除补交租金外,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千分之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租金超过___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且不退还保证金。
3、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如有违法行为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且甲方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八、租赁物修缮责任:
1、租赁期内,租赁物及其附属物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因乙方不及时修复造成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应给予协助。
九、转租、合同变更及归还
1、乙方在承租期间,将所承租的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或与他人全资、合作经营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另行签订合同。如果擅自中途转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且甲方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在租赁期间,确需变更或解除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提前协商。因当事人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3、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十、装修条款
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须申请报批的应同时向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十一、_
1、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_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2、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_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防火安全
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3、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宜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十三、有关费用
因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_费,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
十四、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适用均适用中华共和国法律。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诉讼解决,并由甲方所在地有权辖权的_管辖。
十五、其他
1、租赁期间如遇国家征用拆迁,本合同自行终止,有关赔偿事宜按《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办理。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自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报登记备案部门_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年___月___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 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 ,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厂房类型为
结构。
二、 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 个月,自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 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年租金为 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 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 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 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 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 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 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 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 门电话。如需 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 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 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 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 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 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 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 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 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1、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 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 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 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 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 门电话。如需 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 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 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厂房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电 话:
传真: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
1.1 甲方将位于 号的厂房 号楼与门面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与乙方使用经营餐饮。具体见合同所附平面图的红线范围内。(总建筑面积
为 ㎡)
2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 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定租赁合同。在同等租赁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3.1 租赁物的免租期为 月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
3.2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 租赁费用
4.1 租金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租赁第一期,年租金为 万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租赁第二期,年租金将在第一期的基础上递增4%(即年租金为 万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租赁第三期,年租金将在第二期的基础上递增5%(即年租金为 万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租赁第四期,年租金将在第三期的基础上递增6%(即年租金为 万元)。
4.2 供电
甲方提供乙方能源配备如下:
电力:甲方提供单独用电供乙方使用。
水力:现有水源由乙方独立使用。
甲方租赁物中的配电、供电等设施由乙方管理和维护,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需增容,手续由甲方协助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5.1 乙方应于上期租金到期日前15天支付 年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他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银行:
帐 号: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1%。
第六条 装修条款
6.1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需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递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
6.2 在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部分方案提出
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
第七条 防火安全
7.1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省、市安全生产的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7.2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做其他用途。
7.3 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用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7.4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八条 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和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他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乙方未购买上诉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物业管理
9.1 乙方在租赁期内应按时向有关部门交纳如电费、水费、排污费、卫生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9.2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
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9.3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9.4 车场:甲方提供的就餐车位。
9.5 广告:双方协商在不影响甲方外装饰整体效果前提下,乙方可设置小部分广告。
第十条 提前终止合同
10.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超过1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2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已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
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0.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需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1)向甲方交回租赁物;
2)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他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第十一条 免责条款
11.1 若因政府市政规划或国土使用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11.2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
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
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
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二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在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以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
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
第十三条 拆迁补偿的约定
13.1 若因市政府规划实施拆迁,由原属甲方产权的拆迁补偿归甲方。
13.2 对乙方实际投入而产生的拆迁补偿(新增部分)归属乙方。
第十四条 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南京市有关规定,因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
用,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担责任。有关租赁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有义务配合。
第十五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本合同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3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
16.1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南京市法院解
决。
16.2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七条 其它条款
17.1 本合同未经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17.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款项后生效。
甲 方(印章): 乙 方(印章):
法 人(签字): 法 人(签字):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身份证号 。
乙方: ,身份证号 。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条 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租赁物的免租期为_______个月,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第四条 租赁费用
1、本出租协议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____倍,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
2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________%
3、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第五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厂房位置:___
出租人:___
承租人:___
租赁期限: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
甲方(出租方):___
地址:___
法定代表:___
电话:___传真:___
乙方(承租方):___
地址:___
法定代表;___
电话:___传真:___
鉴于:___
1.甲方为坐落在____处的工业厂房的合法所有权人,有权全部或部分出租该工业厂房;
2.甲方同意向乙方出租而乙方同意承租本合同所约定的该工业厂房;
3.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开、平等互利、自愿等原则,就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厂房租赁合同(下称“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术语,除非另有所指,具有以下含义:
1)一方:指甲方或乙方。
2)双方:指甲方和乙方的统称。
3)本合同:指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统称。
4)租赁物业:指范围内全部建筑物及附属配套设施,包括专用区域和地面停车场,具体位置和范围见附件2所示的(红)色部分。
5)租赁建筑物面积:指附件2所示的(蓝)色部分。详见本合同约定。
6)专用区域:指甲方按本合同第条规定提供给乙方每日二十四小时专用的区域,其位置如附件2所示(红)色部分。
7)公共区域:指该用地内租赁物业以外的停车场、绿地、市政通道等区域。
8)停车场:指本合同第条规定的该用地内由甲方建设并提供使用的停车场励志网,包括乙方指定的停车场范围内的停车位。
9)物业公司:指甲方依法组建或委托或聘请的负责租赁物业及其所在区域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公司。
10)交付标准:指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业的全部标准和要求。
11)交付日:指甲方向乙方交付经乙方确认满足交付标准的租赁物业的日期。
12)移交书:指甲方将租赁物业交付给乙方时,按本合同规定双方共同签署的移交确认文件。
13)后期装修:指交场日后乙方对租赁物业的装修。
14)计租日:指开始计算租金的日期。
15)租金:指乙方根据本合同承租租赁物业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租金已包括专用区域和的使用费。
16)租赁保证金:指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约定由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确定的金额的履约担保。
17)月:指日历月。
18)日:除非本合同明确为工作日外,指日历日。
第二条租赁物业状况
1.租赁物业位置,建筑结构为,建筑面积为,计租面积为同建筑面积。
2.厂房内属于甲方的设施、设备、装修、装置及物品,经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后开具清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有效附件(附件3),租赁期间,该附件所列物品(以下称附属设施)与厂房一并出租给乙方使用。
3.在签署本合同前,乙方已委派专业人员对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进行现场查验,对于涉及的专业技术等问题已进行详尽了解,双方均确认租赁物业以现状为准进行出租。
第三条租赁物业用途
1.乙方承租的厂房用途为:___,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厂房的用途。
2.甲方同意/不同意乙方将租赁物业作为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注册或营业地点使用。
3.在租赁期间,乙方按照上述用途使用厂房,甲方不予干预。乙方在使用厂房期间,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包含各合同附件)及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租赁期限
1.物业租赁期限共计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除双方另有约定,租赁开始日即为计租日。
2.如乙方在租期届满后续租,需在本租期结束前___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如在本合同期满前乙方未提出续租申请或双方不能就新的租赁合同达成一致,则本合同到期时将自行终止。
3.本合同租期届满,甲方继续出租该厂房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无优先承租权。
4.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乙方应做好腾还租赁物业的准备,并保证将在租赁期满时将租赁物业移交甲方。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
1.租金标准为:___元/平方米计租面积/日。
2.上述租金标准,还包含所租赁厂房占用的相应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租赁费用、土地使用费,以及本合同附件3附属设施使用费用。
3.上述租金不包括乙方在租赁物业期间发生的水电通讯等各种能源通讯费用及物业费。
4.支付方式:租金按每支付一次,乙方以方式支付租金,具体支付时间为:___。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当期租金后,在五(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当月租金的正式发票。
5.前款规定的租金支付日和提供发票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日期相应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的次日。
第六条定金及保证金
1.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向甲方交付保证金计人民币元,本租赁合同自乙方实际交纳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2.租赁期间,如因乙方因违反本租赁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直接扣划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及/或甲方由此遭受实际损失,甲方扣划后将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须于收到上述通知后7日内,向甲方补足被扣划的保证金,除非此时租赁合同已终止。乙方对甲方扣划行为有异议的,可通过磋商或诉讼、仲裁等方式主张权利,但不影响先行补足保证金的义务。
3.租赁期满,乙方结清房租及其他费用,甲方应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七条租赁物业交接
1.甲方应于租期开始日前将租赁物业交付乙方使用,关于租赁物业交接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乙方须提前与甲方联系办理租赁物业交接手续。
2.双方在交接时对租赁物业(含附属设施)的状况共同进行清点检验,并签署租赁物业移交书、交付厂房钥匙,交付标准以双方在本合同中确定的租赁物业状况为准。租赁物业(含附属设施)的保管责任自交接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3.甲方迟延交付租赁物业的,租赁期限相应顺延,甲方迟延交付物业超过___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第八条厂房的装修、改造及免租期
1.乙方如需对所租厂房进行改造、装修、安装设施设备的,改造及装修工程由乙方自行实施。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改造或装修设计方案及图纸提交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且办理政府有关审批手续后方得按审定后的图纸施工。改造、装修工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有关消防验收等手续由乙方自行申报,甲方提供协助。乙方的装修应采取文明施工,并遵守国内相应的法律、法规,服从甲方正常管理。
2.乙方进行后期装修工程时不得影响和妨碍第三人的正常生产与经营活动。如因乙方过错导致第三人遭受损失而向甲方索赔,甲方应立即将详情以书面的方式告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妥善处理并承担因此所产生的责任。
3.在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工程前,双方应自费为租赁物业就其在装修期间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向保险公司购买中国法律所要求的保险。
4.如政府任何主管部门对租赁物业后期装修提出整改要求,乙方须依法修改其装修,并承担整改装修费用。但是,如该等装修是因甲方的工程质量的过错造成的,甲方应承担该等整改装修费用和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擅自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乙方经甲方通知后应尽快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与责任。
6.在后期装修期内,乙方可安排员工、顾客对所安装的装修设施、设备及仪器等进行测试、练习及试业,以准备作正式营业,但不得妨碍任何第三人的正常生产生活和经营活动或对任何第三人造成损害,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7.甲方同意将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的期限作为乙方的装修免租期,无论在该期限内乙方是否完成装修,该期限届满后均开始计算租金。
8.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对厂房实施的改造、装修及安装的设备设施等,应在向甲方交还房屋之前进行拆除或无偿归甲方所有。如因拆除前述设施设备给甲方财产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九条租赁物业的维修维护
1.租赁期间,甲方负责租赁物业主体结构、租赁物业附属公共设施以及《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维修维护分工表》(附件4)确定由甲方负责维修部位的维修工作。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将一并确定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的维修分工。
2.乙方负责其在租赁物业中自行安装的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并对《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维修维护分工表》上所列甲方提供的附属设施(不含公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
3.在租赁物业使用过程中,出现应由甲方承担维修责任的事项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乙方采取以上合理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和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未在合理时间内通知或未采取暂时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乙方承担因此而扩大的损失。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立即或尽快且不迟于两日内开始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聘请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代为维修,该等维修费用和因延误维修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其雇员、代理人的职务行为所导致的损坏或故障,维修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其雇员、代理人的职务行为所导致的损坏或故障,维修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厂房及附属设施进行正常的大修、检修等活动或因突发事件对厂房进行抢修的,乙方应给予配合。甲方因处理与该租赁业务事宜或设备检查、维护等,且在有必要进入租赁物业时:
1)营业时间内,甲方或物业公司人员须在乙方人员陪同下进入租赁物业非营业区域,乙方应给予协助及配合;
2)非营业时间内,在无法联络到乙方人员并且情况紧急的情况下,甲方或物业公司人员可自行在事先不通知的情况下进入租赁物业或专用区域,但在过程中应小心安全谨慎行事和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乙方的损失及保护乙方的财产,并应于事后两天内将情况向乙方予以书面说明。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或任何第三方所造成的损失。
5.一般情况下,乙方因调整、维修、检查任何相关设施、设备或其他原因进入甲方承担维修责任的设备/机房时,乙方应于事先通知并获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方可进入。甲方应给予协助及配合。若遇到紧急事态或无法联络到甲方人员的情况下,可在事先不通知的情况下进入甲方承担维修责任的设备/机房,但在过程中乙方应小心安全谨慎行事和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甲方的损失及保护甲方的财产,并应于事后两天内将情况向甲方予以书面说明。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所造成的损失。
6.虽然出租物业包含公用水、气、电、热等市政公用设施,但除非甲方在使用及管理过程中存有过错,否则将不对因该等供应部门的正常及不当检修、故障等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害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第十条物业管理及能源通讯费用
1.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行负担因其使用厂房而发生的水、电、燃气、采暖、电话、网络等各项能源通讯费用及物业管理费用,并按照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按时如数交纳。
2.乙方正式进住厂租赁物业前,之前所欠的能源通讯等费用应由甲方结清,双方应共同到有关能源通讯等部门办理缴费人的变更手续(如果允许的话),将缴费人变更为乙方。本合同终止后,在乙方结清其租赁期间的能源通讯费用的情况下,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缴费人的变更手续,将缴费人变更为甲方或新的承租方。乙方应承担变更能源通讯费用缴费人的手续费用。
3.即便在租赁期间乙方停止使用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仍应按相关规定交纳物业及能源费用。租赁期间乙方单方停止使用厂房及设施将不作为减免租金、物业费用及其他费用的理由。
第十一条承租人限制
1.乙方在使用租赁物业期间,乙方应当合理使用厂房及附属设施,作好厂房的日常维护工作,凡因乙方使用不当给甲方厂房及附属设施造成不应有的损坏的,乙方应当负责修复或赔偿。
2.乙方在使用物业过程中,还应注意对环境的影响,因环境污染给任何第三人造成侵害,概由乙方承担责任,且甲方可以以此作为与乙方终止合同的理由。在租赁终止时,对于租赁物业及周边区域如造成环境侵害,乙方须负责或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应确保其使用厂房所进行的生产项目符合有关环保要求,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降低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汽、尘、噪声、腐蚀、辐射等污染。
3.乙方在租赁期间禁止将租赁物业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或通过合租、承包经营、授权经营、50%以上的股权转让等任何实际将租赁物业交由第三方使用的行为。
4.租赁期间内,厂房及附属设施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防火、防汛等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并接受有关的检查与监督,如因乙方拒绝监督或整改,造成灾害损失,则由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双方将另行签署《安全责任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5。
5.乙方应处理好与相邻单位之间的关系,在公共道路通行、临时用地、临时照明、临时用排水、临里噪音等方面应相互提供便利,减少相互干扰,相互合作。
6.在租赁期间,乙方须负责甲方及乙方所有的财产及物品的保管工作,租赁厂房及附属设施及其他财产,遭受盗窃、第三方侵害、毁损等将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在承担上述责任后可向责任人主张。
7.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转让或出售租赁物业(或作价入股、抵押或以任何形式提供担保的),但甲方不得将租赁物业的全部或部分所有权转让或出售给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受让人(乙方书面同意的除外)。甲方转让或出售租赁物业前,必须向乙方提供受让方完全继承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条款的承诺书,否则乙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甲方须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所受到的所有经济损失。乙方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甲方出售物业时,无须通知乙方,但转让行为完成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保证物业购买人仍按本合同约定条件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承担合同项下的权利及义务。
8.租赁期内甲方同意乙方可免费使用租赁物业外墙上可合法发布广告的广告牌位(详细位置及设计须由甲方最终审定)。涉及市容、工商等许可或备案手续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该等广告牌/指示牌的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因乙方过错引致甲方或任何第三人(负责安装、修护或拆卸人员除外)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9.在租赁期间,甲方对租赁物业、配套设施及公共设施进行改造,在不影响乙方使用且不降低标准的情况下,乙方不持异议。但在租期内租金标准不变。
第十二条违约及赔偿责任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将以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支付对方作为违约责任。
2.在租赁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变更房屋用途,或从事非法活动,或在厂房内隐匿武器、弹药、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非法或危险物品,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收回厂房并收取剩余未履行租期的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3.乙方延期支付租金或物业及其他能源费用,按欠付租金的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4.在租赁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对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装修改造或超范围装修改造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5.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因生产经营及其他行为导致噪声、排污、辐射等环境污染给任何第三人造成侵害,或遭受行政机关处罚的,除非能在甲方允许的期限内得以全部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6.乙方在租赁期间将租赁物业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或通过合租、承包经营、授权经营、50%以上的股权转让等任何实际将租赁物业交由第三方使用的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7.乙方在保证金通知扣减后7日内仍未予以补足的,延期按补足金额的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8.租期届满或无论因任何原因提前终止,乙方均应在租期届满前或租赁合同终止后日内将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移交甲方,逾期移交期间按租金标准的倍支付违约金。
9.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任何一方无需向另一方赔偿或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1)政府决定征收租赁物业所在土地而需拆除租赁物业的;但如该征收获得政府补偿,乙方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应由乙方享有的补偿。
2)租期届满,乙方未行使续租权或乙方行使续租权但未能就续租条件与甲方达成一致的。
3)因发生火灾、爆炸及其他事故导致租赁物业无法继续租赁且在3个月内无法修复的。
4)双方达成书面合同,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的。
10.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经对方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能履行至符合合同约定的,对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且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因违约行为遭受的实际损失。
11.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双方不能预见并且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得免除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及时将情况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当尽快协商决定解除合同、部分解除合同或延期履行合同。
12.任何一方违约,而另一方不行使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本合同的权利,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纠正该等违约行为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用、律师费用、装修费用和维修费用),并承担赔偿责任。
13.本合同终止不影响合同约定的违约及赔偿责任的承担。
第十三条保险
1.在租期内,乙方应对租赁物业内的乙方购置的设施、物品等购买相关保险并购买公众责任险、财产一切险,并向甲方提供保险单复印件。保险范围内涉及到需要向甲方赔偿的,甲方须为其受益人之一。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系指一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妨碍该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大部分义务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爆炸、火灾、洪水、破坏以及风暴或任何意外事件。
2.因不可抗力引致其中一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相关的证据,双方应尽可能利用合理方法在可能的范围内减轻各自的损失。如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任何一方无需对因此而停止或延迟履行义务致使另一方招致的任何损害、费用增加或损失承担责任。上述停止或延迟履行义务不应被视为违约。声称遭遇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采取适当方法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并应努力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
3.在租期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灾、水灾、风暴、爆炸以及破坏引致乙方无法营业或不能使用专用区域,自发生该事情当日起,乙方无须缴付任何租金,直至租赁物业可以继续正常、安全营业和使用为止。但如果乙方仍在租赁物业中进行部分营业,乙方应按实际营业面积缴纳租金。
第十五条赔偿限制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对于由任何原因导致的间接的、偶然的、特殊的或后果性的损失、损害、无法使用、收益的损失、利润的损失、商誉损失、无法磋商或机会损失,预期收益的损失,数据的任何损失或破坏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无论该等损失和损害是否由于违约、疏忽或任何其他侵权行为或与此相关的任何法律权利造成,也不论该方是否意识到、或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应合理的意识到可能造成此等损失。
第十六条租赁登记及税费承担
1.与本合同有关的登记费、印花税、房屋出租管理费、房产税等税费将按有关政府部门的规定各自负担。如果法律没有规定且双方无约定的,基于平等互利原则,由双方平均分担。任何一方要求公证合同,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该要求方承担。
2.双方同意因该租赁物业享有税收优惠而产生的税收返还归甲方所有。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及法律适用
1.凡与本协议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可提交该物业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包括律师费等费用)除上述法院判决另有规定外,皆由败诉方承担。
2.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各方发生的争议不影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履行。
3.本合同的执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八条通知送达
1.一方当事人可采用直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合法方式通知对方当事人。
2.因当事人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的,通知被退回之日视为送达日。
3.一方发送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通讯在以下列方式以下述较早发生者为准提供后,视为已由另一方有效收悉:凡使用专人递送方式提供者,实际收取或拒收之时;凡使用证明邮件或挂号信方式提供者,发送邮件之日后七(7)天;凡使用传真方式提供者,文件传输之时,但必须另以证明邮件或挂号信方式提供传真件的确认文本。
第十九条保密
1.任何一方在依据本协议履行相应的义务时,可能会获得对方及其关联实体的机密或专有信息(“保密信息”)。三方均确认保密信息的专有性、敏感性以及保持信心的秘密性的重要性。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1)本协议本身及其条款和内容;(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除非根据法律或司法程序要求披露外,在没有对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向任何其他方以任何形式透露上述信息。
2.各方均承诺,在签署及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任何一方的员工、服务人员、代理人和承包商对文件和交易信息的接触仅限于为了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必要职能而必须得知该等信息的人员,并且该等信息的披露仅限于履行本协议约定事项之目的。任何一方均承诺促使其所有员工、服务人员、代理人和承包商遵守上述保密条款,防止秘密信息的披露。任何一方将许可对方审查保密程序。
3.如果一方受法院指令、传票或其他法律、管理机构或类似司法程序的要求而披露任何信息,则该接受通知或指令方均应在收到上述通知或指令后立即通知对方,以便对方申请相应的保护。
4.本条约定在本合同无论何种原因终止后应仍然有效。
第二十条其他
1.任何一方将独立承担违约责任,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约定及法定义务,将不作为另一方迟延或拒绝履行义务的理由。
2.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规定无效或不能履行,本协议其余的内容不应受此影响,而且本协议其余各项条款与规定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应继续有效并予以执行。
3.本合同的附件作为与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协商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修订或补充;本合同没有约定且双方又没有达成补充协议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由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工厂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公司
根据《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___________,租赁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厂房类型为____,结构________________。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_____个月,自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月___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期______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年租金为___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___%—___%。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____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_____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厂房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厂房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厂房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厂房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门电话。如需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厂房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厂房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______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后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甲乙双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以下厂房出租协议书样本:
一、被租厂房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门面房________间。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为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期满后,甲方如果继续对外租赁本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必须在合同到期前______日内,与甲方商议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发包。
三、租金每年为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于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前______次性将租金交齐,交不齐则视为违约,每超过______天,乙方应按每年房租的______%的罚款赔偿给甲方。
四、租赁期房屋的修缮。房屋属人为的损坏由乙方及时修缮,由于不可抗拒的损坏,由甲方及时修缮。
五、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的一切经济纠纷及其它任何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厂房出租协议书样本的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不征得甲方同意,无权将房屋转租给第三者或相互对换房屋,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2、在合同期内,如果甲方同意乙方将房屋使用权交付给第三者,本合同对原乙方与房屋使用权者继续有效。
七、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与第三者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等纠纷,甲方概不负责。
八、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保持所租房内外所有设施完好无损,如果确需改造或增设其他固定设施,应征得甲方同意后再进行,所需经费由双方协商,合同期满时,乙方如需拆除,需将房屋恢复原样,不愿拆除或不得拆除的甲方不予补偿。
九、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政策变化,市里统一规划等其它原因需要拆除房屋,其租赁费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本合同即终止。乙方要积极配合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在合同履行期间,要遵纪守法,讲文明道德,自觉维护好室内外卫生。水、电费及社会公共收费(治安、卫生、工商、税务等)由乙方自行缴纳。
十一、甲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否则每超出一天应赔偿乙方年租金的______%的经济损失。
2、不按合同内的条款规定修缮房屋的应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不得无故终止合同(第九条除外),否则应赔偿乙方年租金的______%的经济损失。
十二、乙方责任
1、不得利用租赁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2、不得干扰和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3、不按合同内的条款规定修缮房屋的其它设施,根据造成的后果,赔偿其经济损失。
4、合同终止后要及时搬出,否则按租赁房屋缴纳租金,并处以租金的______%罚款。
十三、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使双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厂房出租协议书样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备注:租金由甲方签约人按年收租,并开具收据,如乙方违背,处以租金的______%罚款,甲方有权立即收回出租厂房。)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平方米。
1.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 ,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2租赁期限届满前__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3.1
租赁物的免租期为___个月,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2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 租赁费用
4.1 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倍,即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
4.2 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币_________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__%;第6年起的租金,将以届时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月___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4.3 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币________元。
4.4 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 承担。
第五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5.1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币______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月___日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 乙方应于每月___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
5.3
乙方应于每月__日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___。
5.4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 租赁物的转让
6.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防火安全
8.1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______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8.2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3 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8.4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 保险责任 (也可以没有此条)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承担。
第十条 物业管理
10.1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0.2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共和国的法律、____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 装修条款
11.1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 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 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__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合同
13.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_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_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3.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_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四条 免责条款
14.1 若因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____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14.2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_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_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五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六条 _
16.1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_牌,须按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16.2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_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___市有关规定,因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_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本合同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10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九条 适用法律
19.1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19.2 本合同受中华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 其它条款
20.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0.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二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月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本合同即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一条厂房基本情况。
甲方厂房(包括厂棚及一楼一层住房)坐落于郑州市中牟县白沙镇康庄村。
第二条厂房用途。
该厂房用途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厂房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厂房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即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支付全额租金(现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厂房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将该厂房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日常的厂房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正常的厂房大修理费用由甲方乙方协商共同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厂房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相应损失。
租赁期间,厂房防火、电、盗等安全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七条关于厂房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厂房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物业管理费;
第八条其他约定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厂房转租、转让、转借他人。
第九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第十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厂房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 甲方将位于 的生产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确认定为 4346平方米。其中:厂房 030平方米、宿舍4060平方米、门卫室及配电房 56平方米。(以实际测量为准)
1、2本租赁物原规划设计的用途是工业企业。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甲方作为租赁物的房地产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甲方保证租赁物的产权清晰并保证该厂房未设定抵押。甲方保证能够向乙方提供办理企业营业执照所需要的租赁物的产权证明和其它合格文件。租赁物和有关设施设备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十日内完成修复。逾期不完成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 租赁期限为 5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租赁期满如乙方欲延长则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在租赁期限满前3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2、3 乙方必须保证 5年的租赁期,如提前终止履行本合同,必须一次性补回剩余月份的租金给甲方;如甲方提前终止履行本合同也要一次性补回剩余月份的租金给乙方,同时,甲方要按剩余月份的相应比例赔偿乙方的装修损失。(国家或地方征收该厂房或土地造成合同终止的不属双方违约)。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上调或下降租金、
第三条 租赁费用
3、 租金
租金每月为币(RMB)05000元(含管理费及租金税费、或其它部门收取的其它费用)。甲方保证不再收取本合同约定之外的其它任何费用。甲方向乙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足额税务发票、乙方须于签订合同日内缴付首月租金及( )个月的房屋押金,甲方应在租赁关系解除后三日内退回押金给乙方、
3、2 物业管理责任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负有该租赁物及设施的管理责任,甲方不负管理责任。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对租赁物的管理、维护和使用。乙方对该租赁物及设施进行管理、维护需要甲方提供协助或配合的,甲方不得拒绝。合同期限内,乙方有需要甲方合作的其它事宜,需事先提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3 管理费
在合同期限内,所产生的一切废料及垃圾处理费、计生费、治安费、电梯维修保养年审费及因自然损坏而产生的维修费,由乙方向村委或相关部门支付。
第四条 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4、 租赁物免租期为 2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免租期满次日即 年 月日为起租日,自起租日始计收租金(厂房下沉的地板由甲方负责修复,应该在 年 月 日前修复完好,起租期从 年 月日开始计算)。另外一半地面如在租赁期内自然下沉,由甲方负责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租赁物应在 年 月 日前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5、 乙方应于每月__年审。在本合同终止前,本租赁物及设施除正常的磨损、消耗的因素外,乙方保证完好交还给甲方。
6、2 乙方对租赁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6、3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维修责任,费用由乙方承担。
6、4租赁期内,租赁物需要维修的(非乙方原因造成),由甲方承担维修责任,如承租方代为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廷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如遇紧急情况,乙方应做出书面材料通报甲方,由甲方及时做出处理、乙方有权限定维修期限、
第七条 防火安全
7、乙方在租赁期内须严格遵守中华共和国以及东莞市的有关消防条例规定,安装合格的消防系统并配置相应的灭火器,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7、2甲方必须在交付租赁物前负责将喷淋系统安装好,并提供可证明此系统合格的相关证明交付乙方。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物业管理
8、 乙方在租赁期满时,应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及原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所属设施完好交还给甲方(自然损耗的除外)。
第九条 装修条款
9、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有权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乙方应该事先向甲方通报装修、改建设计方案。甲方不同意相关设计方案的,应该在收到设计方案后三天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乙方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如果需要向有关部门申报,甲方应该无条件并及时配合,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9、2 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必须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0、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在甲方以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尚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将追收拖欠租金的 0%滞纳金。
0、2 若乙方欠交租金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0、3 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2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0、4 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0、5若租赁房地产发生质量问题,经东莞市有关部门鉴定为甲方责任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如鉴定为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第十一条 免责条款
1、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_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_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二条 有关税费
2、 2、 按有关规定,因本合同需要_所产生的印花税、登记费、_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2、2 本合同生效后的 5日内,甲方应负责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5日内,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或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三条 通知
3、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乙双方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含书信、传真、电子邮件)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通知一经发出,以本合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0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四条 适用法律
4、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仲裁程序解决。
4、2 本合同受中华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业主( )身份证号码
乙方:租主( )身份证号码
甲方有位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门面 间,室内水、电二通,设施完好,意欲出租,现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自愿签订门面出租合同。
二、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房屋租金每年为 元,合同签订之日起按 一次性向甲方缴清。若甲乙任何一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均需征得双方同意,甲方需提前收回,退还已收乙方租金,乙方需提前退租,乙方已交租金甲方不退还。
三、乙方在租房期间,每月的水、电费按实数向收取水、电费的单位或个人如实缴纳。如因拖欠上述费用而造成对乙方的停水、停电甲方概不负责。
四、乙方在租房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及有关治安条例,承租人不得在出租房内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及黄色等物品,或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如因乙方不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门面快到期时,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乙方必须接受租金价格随当地市场价格变化而浮动。并且应该提前壹个月一次性付清当年门面租金。如乙方无意续租,必须提前一个月告之甲方,否则乙方赔偿甲方两个月门面租金。若乙方将下年度门面租金一次性付清,在租赁有效期间内,乙方有权转让,但需告之甲方。若是乙方自己联系租主,乙方有权收取装修费,若是甲方联系租主,乙方无权收取装修费。
六、乙方退回门面给甲方时,甲方不负责乙方的任何装修费,门面内外及其它若有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对于衣店牌、收银柜、挂衣架、玻璃门、房门、地面砖等其它属于乙方的财产,能搬走的财产乙方有权搬走,不能搬走的,不能对门面有任何的损坏。
七、租赁期间,乙方如发生水、火、电等意外灾害,与甲方无任何关系;若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乙方负责维修门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厂房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厂区设施基本情况
厂区坐落于________厂房,占地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厂区主要建筑物基本情况
建筑物总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中厂总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办公楼总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中:一层长____米,宽____米;二层长____米,宽____米)。
厂房下玄高度为________米,采用结构,地面为水泥地面。办公用房为二层,地面为水泥地面,初装修。
厂房等建筑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
第三条
厂区道路为水泥路面,宽度为____米,绿化带宽为____米,活动场所及人行道铺设水泥地砖。
供水:保证日常生产,生活及消防用水。
供暖:办公用房及厂房按设计标准配置供暖设施。
电力:配备________kva变压器,动力线接至上口(厂房配电箱),照明按有关规定配备。
雨污水排放:采用集中排水方式,雨污水分流,雨水和污水通过管网分别排入河道和污水处理厂。
第四条 租赁期限
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厂房及办公用房交付乙方使用。
第五条
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条
合同期满前6个月,甲乙双方就合同延长进行协商,乙方拥有优先续约权。
第七条 租赁标准及支付方式
厂房及办公楼面积合计为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年租金为________元人民币,
合计租金为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
第八条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3日内支付合同保证金________元(相当于3个月租金);自________年____月起以上打租的形式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____________元至合同期满。
第九条 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在租赁期内,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承担相关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
根据工商、税务的规定,乙方须在计租日起6个月内将公司注册地迁入园区内。
第十条
如乙方在生产经营中,确实需对厂房进行改造,由乙方提出书面方案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十一条
租赁期内因甲方施工质量造成厂房及公共设施损坏(漏水,墙体开裂等),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无偿进行修复,如对乙方生产经营造成损失时,给与合理补偿。
第十二条
如因乙方在生产经营中使用不当造成厂房及设施损坏时乙方应通知甲方并由乙方负责按原标准修复,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租赁期间乙方的房租外费用
厂房的运行费用(水,电,取暖等费用)由乙方按规定交纳。
第十四条
如乙方违规使用厂房及设施造成损失及处罚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
甲方在租赁期间,保证按合同提供水,电、采暖等设施的使用,如需检修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不可预见的事故除外)
第十六条
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另附协议。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甲方应按合同提供厂房,因故延期时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八条
如乙方在合同约定计租日前终止合同,则所交保证金作为合同违约金扣除;如乙方在租赁期内提前终止合同时,应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则所交保证金作为合同违约金扣除,在完全解决后,方可撤离设备等物品及进行交接手续;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时应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并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相当于3个月租金)。
第十九条
乙方未按规定交付租金逾期15天时甲方有权停止供水,电。
逾期30天时甲方有权解约并收回厂房,则所交保证金作为合同违约金扣除。
第二十条 不可抗拒条款
因不可抗力(地震,雷电,洪水,台风,战争等)造成施工延期及厂房设施损坏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因国家征用土地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其他事宜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中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合同副本具有和正本同样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名称:________法定名称: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20____年____月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厂房租赁合同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 的厂房和场地(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其中房屋面积为 平方米,占地面积 平方米。
1.2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 3年,即从 20xx年 4 月1日起至 20xx 年3月31 日止。
2.2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厂房租赁费用及相关事项
3.1 租金
租金为每年 万元
3.2供电,供水,排水及其他为使乙方能够正常生产,甲方必须保证以下几点:1. 有实际负荷 KW以上三相电供生产使用。2. 由于厂房产权等问题引起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甲方应返还当年租金。
3.3押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一次性交付押金5000元,甲方应在乙方合同到期验收房屋后退还押金。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每年支付为在 月 日前支付第二年租金,即每次交付一年租金。
第五条 租赁物的转让
5.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或进行其他改建,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5.2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若乙方无力购买,或甲方行为导至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的,甲方应退还乙方相应时间的
租金。
5.3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情况,应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第六条 场所的维修,建设。
6.1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有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相关设施的维护,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完整归还甲方。
6.2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乙方因正常生产需要,在租赁物内进行的固定资产建设,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6.4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天内予以修缮,超过三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租赁物的转租
租任期限内,乙方可将租赁物转租,但转租的管理工作由甲方负责,包括转租户及经营项目需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与转租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
第九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第十条其它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款项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