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方于 工程建设的需要,特向乙方租赁塔式起重机以供其施工使用,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就相关的租赁事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到如下协议,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租用乙方中联塔式起重机 台,型号为 ,塔机安装高度以满足该项目建筑屋面施工的要求(不含塔楼的高度),起重臂长 米,实际安装臂长是 米;
二、租赁期
2.1、租期不少于 个月,不足 个月租期的按 个月计算租金,超过则按实际 使用日期计算;
2.2、正常情况下塔机启租日期按塔机经乙方所委托的安装公司安装、调试完成,并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当日起计算,在乙方取得有资质的检验检测单位检查合格证当日,若甲方仍不与乙方签定交付使用手续,则塔机从该日期第二天起租赁自动生效;如因甲方赶工,按塔机安装调试完成投入使用之日起计算:塔机截止时间甲方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以书面通知停机之日为准;
2.3、乙方塔机(标塔)按本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时间进场,在乙方塔机进场后,甲方不及时进行塔机基础施工,不及时向乙方所委托的安装公司提交相关的属于甲方的塔机报装资料的(如:施工方案、计算书、基础验收证明、合同、所需的所有其它文件及盖章等全部资料、手续等)等原因造成塔机不能及时安装、检测的,则塔机起租日以乙方标塔进场之日起15日后之次日开始计算(属乙方原因的除外);
2.4、塔机进退场
2.4.1、塔机进场时间:鉴于乙方新塔机进场投入使用,甲方需提前不少于15日历天以通知乙方进场,以满足甲方及时施工的需要;
2.4.2、塔机退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三、塔机租金、进退场费用、检验检测费
3.1、租金
3.1.1、 塔式起重机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台机;
3.1.2、租金包括塔机使用费和维修检修费,塔机司机工资由甲方负责;
3.2、所租赁塔机按 “先使用后付租金”原则租赁使用,交付使用当日(或启租当日)起开始计算租金,月租金在每三月结算一次,于次月5日前支付;超过7天仍未向乙方支付租金的,乙方可选择停机,其停机期间的租金照计;超过15天仍未支付租金的,乙方有权拆除塔机;应付而未支付的租金从第15天(含15天)起以未支付额为基准每日加收5%作为延迟付款之滞纳金,甲方不得因此而有异议
3.3、进退场、地脚螺栓、附墙费
3.3.1、进退场费: 塔机地脚螺栓费塔式起重机进退场为人民币 元整/台机;该费用包括塔式起重机运输、安装、拆卸、检测、塔机地脚螺栓、附墙预埋件等有关费用;
3.3.2、不超过塔机附墙规定长度的附墙费由乙方承担,而超过塔机附墙规定长度(垂直距离为4米内)的附墙费将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由双方另行商定;
3.3.3、进退场、地脚螺栓费在进场塔机安装完成之日(一星期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完毕;
3.4、以上费用均以不含税人民币计算,乙方只开具收款收据进行收款,甲方以现金、汇款方式将每次结算租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5、塔机经有资质的检验检测部门检测、验收,其所需的检验费、取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3.6、本单价已含属乙方人员之工伤保险费、医药、物价差、工人安全用品等费用。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与乙方责任范围相关的而使甲方先行垫付的费用,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租金额或费用中优先扣除。
四、安装、调试及验收
1、塔机的拆除由乙方委托有安装资质的单位完成,并向甲方提交安装(拆卸)方案及安装单位资质证明资料,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装拆过程中的相关安全责任。
2、塔机安装完毕,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及塔机《使用说明书》中要求进行调试和自检,甲方配合按程序向有关部门申请报装、报检,直到领取塔机安装使用合格证。
五、甲方责任
1、塔机仅限于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工程使用,甲方无权将塔机转至另一工程使用;
2、塔机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无权将塔机作为抵押、转让给第三方或另作该工程之外的其他的用途使用,否则甲方须赔偿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及省市有关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条例,负责塔机的现场安全管理;
4、负责无偿提供该塔机的用电(每台塔机供电容量不少于35Kw),应在离塔身不大于5米范围内设一专用电箱(电箱内配置隔离开关、漏电开关且参数须符合使用要求);
5、保证塔机在装、拆作业及使用过程中的塔机工作面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同时配备塔机在工地现场的指挥人员和司索人员及配置对讲机、料斗、索绳等塔机作业所需的机具,且保证所提供的司索和指挥符合国家有关安装规范的要求,因不符合安全规范的司索或者指挥而造成的事故及其相关责任由甲方负责;
6、按乙方提供的塔机平面布置图、附墙预埋螺栓等要求进塔机基础施工及附墙螺栓预埋;
7、及时配合乙方工作人员的维修保养工作,如工地没有工作时,应协调乙方对该塔机进行维修保养。原则上每月累计不少于两天让乙方对塔机进行保养及安全检测;
8、甲方必须保证塔机进、退场道路畅通,提供足够的空间及场地给乙方进行装拆作业。因道路或场地造成乙方的损失均由甲方负责赔偿。塔机无法进退场的其租金照计;
9、协助保管塔机,以防失窃、人为破坏;
六、乙方责任
1、每台塔机配备持证和技术操作有经验的司机负责开机,司机工资由甲方承担。
2、负责塔机进退场的发货、收货清点及进退场运输过程中的装卸车的安全。
3、按照有关塔机维修保养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租赁内塔机的日常管理、维修及安全操作。
4、乙方维修人员应做到及时服务,在接到故障通知后迅速来到现场排除故障,若每次因故障维修超过24小时仍不能修复塔机,则扣除当天租金(双方必须在每次停机超过24小时办理停机签证手续)
5、乙方司机及安装维修人员应遵守甲方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调度以满足施工需要(包括加班),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误施工生产。
6、乙方提供的塔机必须保证质量合格,机械状况完好。并向甲方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及相关资料。
7、因乙方塔机司机违章操作与塔机自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8、负责提供塔机基础设计相关参数和预埋螺栓的安装作技术指导。
七、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所提供的塔机必须满足塔机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及甲方该工程屋面层施工(非塔楼段施工)的要求,若甲方的特别需要而需乙方增加塔机高度或附墙数量时,其所需增加的全部材料、设备费、人工费由甲方承担;
2、塔机的安装位置由乙方根据现场条件、建筑物特点进行布置,当附墙距离大于3.5米时由甲方协助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计算,并出具相应的技术文件书,以此确定附墙方法及附墙杆件制作,其附墙杆件制作、安装所需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3、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安全规程及相关规范进行管理和作业,若发生安全事故,则分清责任,如因塔机本身质量问题或塔机司机违障操作及塔机在装拆过程中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双方若有争议,则按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仲裁结果执行。
4、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任意加设或拆除塔机上的零件及标志、标识等,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5、如因甲方或工程停工造成塔机停机,停机期间租金照计。
6、塔机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的附墙及顶升加高所需的时间在计算租金时不得进行扣减计算;
7、本租赁合同为连续不间断租赁合同,不因节假日或气候等任何原因扣减租赁时间和租金。
8、双方往来的函件,应在收到之日起五天内予以回复(急函不超过三天),过期不复则视为对发函件方的默认和肯定
9、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指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的塔机损坏及安全事故,各方均承担属于自已范畴内的损失及责任。
10、乙方新塔机制作配重时所需的材料、人工由乙方负责,甲方协助完成;
11、乙方及时配合指导甲方做好塔机基础的施工工作;
12、乙方全权委托 先生对该工程塔机租赁期间的全部工作及收款事务,其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八、合同履行
1、因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时则通过司法途径由工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处理。
九、附则
1、本合同至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至租赁完毕甲方付清所有款项,乙方塔机退场后即时失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租赁完毕甲方付清所有款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
承租方:开发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以双方协商一致,就地址工程的塔吊或升降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现场代表
出租方指派、承租方指派为驻现场代表,负责租赁机械设备进出场相关文件的签收、结算等资料的最终确认。
2.租赁机械名称规格数量设备状况.
3.出租方资质要求和租赁机械设备资料
3.1.出租方应具有相应的国家和地方政府授予的租赁资质、安装资质,若无安装资质由出租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
3.2租赁机械设备应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市场准入要求,并出示相应的证明文件。
4.租赁期限
4.1.租赁期暂按个月,从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检测合格后开始使用起计算租费
4.2.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或停止使用,应提前15日通知出租方。
5.合同价款及计价方式:本合同价款包括进出场费租金,出租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发生的一切费用都包含在进出场费及租金中。
序号
机械设备名称
规格
数量
租金
司机人工费
进出场费
地脚螺栓、报验费等
塔吊、升降机、人货电梯
承租方根据工程需要提出不定期续租时,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计算公式为月租金/天*实际使用天数。
6.本合同定金额为人民币,以实际租用天数计算总价款。
7.租赁价款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供方同意在订立本协议后按建设方支付需方工程款的相同比例和相同时间段作为需方支付供方货款的比例和期限。
具体付款方式:进出场费支付:承租方在进场安装完毕检测合格后支付进场费元,设备退场完毕后在时间内分批支付结清。租金支付:开始使用支付元,中途支付元,设备退场完毕后支付元,余款在在时间内内分批清。若因非出租方原因造成停工,承租方应按月支付设备停滞费,操作人员的工资应当月支付。春节报停:根据项目部实际放假情况,双方确认春节报停天数,报停时间不超过天。
验收事项:设备进场后,出租方将设备安装调试至正常运转并报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以书面形式向承租方进行交接,并作为租赁日期的开始,
8.出租方义务:
8.1.配备2名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操作人员必须服从承租方的管理,承租方认为出租方派驻操作人员不合格的,有权通知出租方更换不合格人员,出租方应在承租方通知后2日内派合格人员到场工作。
8.2.按承租方要求如期完成租赁机械的进场、安装、调试、使用、拆除出场等工作。因出租方上述工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出租方负责。
8.3.根据承租的要求:出租方应提供性能完好设备和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提供合格的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指挥员保证持证上岗,出租方负责机械的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工作,保证机械正常运转。做好机械上一切资料且提供给承租方出租方与承租方共同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租赁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任务交底。
8.4.因出租方设备维护不及时、操作未按规范等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出租方承担一切责任与经济损失。出租方负责机械设备安装和拆卸工作,对其过程中的安全全部负责。出租方擅自停机给承租方造成损失均由出租方承担
9.承租方义务
9.1.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出租人支付本合同约定价款。
9.1.负责租赁机械的进出场的道路畅通,设备出场时若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设备无法出场,承租方应按月租金的60%支付停滞费。
9.2.提供租赁机械设备维修人员和操作人员的食宿条件,按合同约定返还租赁机械设备。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完全部价款时终止
本合同一式叁份,出租方、承租方、公司各执壹份。
出租方:承租方:
签订日期: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民法典中《租赁合同》相关条款,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塔机租赁、安装、维修、开机、拆卸等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3、结构高度:_______________
4、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
二、塔机概况
本塔机为厂生产的型塔机台,臂长__________米,高度根据本工程项目要求提供。乙方负责安装、维修、开机,投入使用直至拆卸。
三、租赁期限
租赁日期暂定为______月,不足______月按______月计算,若需延长时间则按实际月份、天数计算。乙方在塔机安装调试可以使用就开始计算租赁时间。
四、付款方式及进出场费
1、塔机进出场费:包干,按______元/台计包含吊车费、转运费、安拆费、检测费。
2、设备______月租费:_____每台完整设备______月租费用为人民币______元/台计。
3、付款方式:塔机进场后三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进场费,租赁费按月结算。
4、节假日租金照计。
五、双发责任
.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保证塔机的正常运转。若需维修、保养塔机,每月累计不得超过72小时,超过时间按每月每天租金分摊扣除,且视情节严重大小,甲方有权给予相应处罚。
2、乙方给每台塔机配两名司机,派出的塔机司机,必须具有安全操作资格证及上岗证的专业人员乙方须遵守甲方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安排,听从甲方指挥甲方有权清退不合格的塔机司机,且在清退场的同时,乙方不能影响甲方的施工。
3、乙方负责提供塔机合格证、说明书复印件及安装方案。
4、乙方应根据甲方确定设备的进出场计划,及时组织设备进出场。同时负责向甲方提供《塔机安装、顶升、拆除技术方案》。
.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塔机所用的三相电源符合国家标准,电源箱接至塔机基础节处,并提供电焊和氧气焊等辅助设备,保证塔机安装拆卸时的道路畅通。
2、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违章作业,风力在五级以上时塔机不得操作,甲方不能强制要求吊物,如甲方或班组要求强制吊物,有此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全权负责并承当所有责任。
3、甲方须按时支付塔机租金,若不按时支付,乙方有权停机,停机期间的租金照计不论甲方任何原因停工,停工期间的租金照计乙方有权拆除未按时支付租金的塔机直至运走,期间的租金及损失费用照计。
4、甲方负责提供塔机司机的食宿。
5、甲方负责塔机基础及其防雷接地的施工,施工图纸由乙方提供,乙方派专人在现场指导。
6、甲方负责新塔机制作配重块,等工程完工后配重块随新塔机出场,配重块归乙方所有。
7、甲方塔机施工完工后,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乙方不再使用塔机。甲方负责清理场地以便乙方吊车拆解塔机,甲乙双方在结清塔机租金后,乙方拆机运走,如因甲方不能按时结清租金,乙方塔机不能按时拆机期间的租金照计。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延迟支付租金时,乙方将按照延迟支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百分零点五的利息。超过应付款日第五天,从第六天起,乙方有权停止设备运转。
2、乙方必须保证塔机的正常运转。若需维修、保养塔机,一次停机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每______月累计不得超过七十二小时,超过时间按每月每天租金分摊扣除,且视情节严重大小,甲方有权给予相应处罚。
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赔偿本合同租金金额百分三十的违约金。
七、其他事项
1、乙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租赁的设备对甲方的工程质量无连带责任。
2、在租赁期间,甲方对乙方提供租赁的设备仅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租设备,更不得违法抵押、买卖。
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4、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塔机退场、费用结算付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