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 管 租 赁 合 同(精选5篇)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编号: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资的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订 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 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 租金
租金收取:
第四条 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 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五条 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用物资要妥善保管,并负担维修保养费用.租赁物资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要按双方协商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及维修收费办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
第六条 出租方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凭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二,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违约金.
2.逾期不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方还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附件 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互利原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大连长兴岛园区能源化学实验楼项目
1.2工程地点: 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
第二条: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单价:
2.2若有丢失具体赔偿按本合同附件一执行。
第三条:租赁期限
3.1工期安排: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因特殊情况和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停工时,甲方以书面形式与乙方协商工期顺延。
3.2甲方将租赁物资移交乙方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租金结算、支付方式和期限
4.1合同租金暂估约: / ( / ),结算以实际发生租赁费用为准。
4.2按月结算租赁费,每月5日前办理上月的租赁费结算;在办理结算时以工地指定人员签字的进退货单为准.其租赁费按每月实际数量30%逐月支付。
4.3在甲方退清所有租赁物资后15日内办理完租赁费结算。在合同期满后半年内结清全部费用。
第五条: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乙方收取承租方押金(人民币大写): / 元整。租赁期间不得 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甲方返还租赁物资并结清所有款项后,押金退还甲方。
第六条:租赁物资的交付地点、验收方法及运输方式和交回仓库的地点
6.1租赁物资交付地点为: ,甲方按所需材料:钢管长度±20㎝以内定尺寸;扣件、U托无缺损;碗扣架无开焊和破损;进行验收,并在指定位置码放整齐;进退租赁物资均由乙方负责联系车辆在甲方工地验收退货,并承担进退场一切运输费用和相关责任。工地负责物资分类码放和装车,并保证车的荷载量。
6.2退还租赁物资甲方尽量保证按原租赁品种数量退还,如有少量物资无法按原租赁品退还,可以用其他型号替换。
第七条:租赁物资的保管与维修
7.1甲方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卡子丢失、钢管损毁和丢失由甲方按照合同附件一《租赁物资缺损、丢失赔偿办法》的标准向乙方赔偿。
7.2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将租赁的物资转让,也不得变卖或做抵押品,如甲方把乙方的物资转让、变卖或做抵押品。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按本合同附件一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应负的违约责任:
1、如有转让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归还物资外,甲方还应承担租期内租金。如租赁物资无法收回,乙方将按合同附件一《租赁物资缺损、丢失赔偿办法》的标准要求甲方进行赔偿。
2、因甲方在施工中的责任造成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3、甲方未按本合同支付租赁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所欠租金总额日1‰的违约金。
(二)、乙方应负的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如约送货导致工期延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租金总额日1‰的违约金,按天数累计算支付给甲方。
2、乙方在接到甲方退料通知后,未及时退料而占用施工现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应遵守甲方现场管理的规定及安全生产条例,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
4、因乙方租赁物资相关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九条:其他条款
9.1若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否则,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9.2合同签订后,若一方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十五天通知另一方。
9.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即刻生效,双方结清各项费用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9.4本合同壹式肆份,乙方壹份,甲方叁份。
9.5本合同全部附件、进退货单及补充条款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 (简称甲方) 出租方电话:
租用方: (简称乙方) 租用方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资、数量、租金单价、规格:
1、规格
以全国租赁同行的定尺情况为根据,结合我站实际情况,选下以下10个规2、误差
以上规格的定尺架管出入库时在±5CM以内皆认为是附合标准尺寸。如果不满-5CM的,按下一模数验收或改型处理。
第二条:出租物资架管每米配扣件 只。
第三条:租赁的计算依据和计算标准:以上周转材料交付地点为出租方库房,实际数量以双方签字确认发货单为准,发货单为本合同组成附件,并作为租金结算的有效根据。
第四条:交付租赁物时运费承担方式:交付租赁物时,运费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可在承租方支付装车费和卸车费的前提下提供装卸服务,费用为每吨 元。装车费和卸车费以现金方式结算。三轮还货时应记卸车费。架管250米/吨,扣件800个/吨。
第五条:以上周转材料的交付和回收质量标准以《合同补充协议》为准。承租方必须在租赁物资交付时进行验收,当场认定其租赁物的各种规格、数量和质工字钢的型号为16×8.6长度为3米、4.5米、6米。
量,在租赁物资暾开租方大门(或库房或场地)后再向出租方提出异议的,异议无效。
第六条:保证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及结算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交纳租赁保证金元(大写: 元)后方可出库,经承租方同意或承租方不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可抵扣租金。
2、租金按工程进度付款,在主体完工付,工程竣工后付%,验收后 月付清全部租金。每月月底结算一次,甲方按月提出租金结算单,乙方每月十日前领取上月租金结算单。如乙方不来领取,视为领取并默认同意。如乙方对结算的租金数量有异议,经双方核对,于下月结算租金调整,当月租金不得拒付。
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从双方签字之日起至乙方付清租金和归还租赁物资时终止。
第八条:乙方施工场位于是 ,工程名称为 ,建设单位: 。
第九条:租赁物的维修与保养:租赁期间周转材料和机具设备的维修与保养,由承租方负责。归还时将维修与保养工作交给出租方完成,出租方按《合同补充协议》向承租方收到维修保养费,如造成难上修复的损坏或丢失,由承租方按损坏丢失财产单位价值的100%赔偿(损坏丢失财产的租金计算到支付赔偿款之日止)。在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允许将甲方物资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条:指定领取退料经办人:承租方指定专人 全权代表公司和个人负责。经办人地址 及身份证号码 ,若指定人员不能到场或更换经办人时,可由指定人员或经办人员另行委托,新指定人员必须出具承租方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方能办理租赁物资领退事项。
第十一条: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提贷,租金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计算,并应向出租方偿付欠费金额每日1%的违约金。
2、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变更合同以外的工地使用或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变卖或抵押品,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资原样和长度。如违反上述约定,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收回所有租赁物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间物资总价值的5%的违约金。
3、乙方若未能按时付清租金,甲方按未付租金总额以银行利息的4倍计算利息。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合同履行中,若发生纠纷或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都江堰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一式 份,出租方和承租方各持一份,连带保证人持 份,出入库化码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
架 管 租 赁 合 同
合
同
书
架 管 租 赁 合 同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互利原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第二条: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单价:
2.1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架设工具(钢架管、扣件)、模板支撑体系(碗扣件、U型托)。
物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租赁单价(元/日)备注
钢架管ф48×3.5mm1米注:租赁器材种类、数量、日租金如有变更,以双方工作人员签字的发料单为准,不再变更手续。
扣件各种规格1套
U型托ф38×600mm1根
碗扣件各种规格1米
山型件1个
2.2若有丢失具体赔偿按本合同附件一执行。
第三条:租赁期限
3.1工期安排: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因特殊情况和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停工时,甲方以书面形式与乙方协商工期顺延。
3.2甲方将租赁物资移交乙方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租金结算、支付方式和期限
4.1合同租金暂估约: / ( / ),结算以实际发生租赁费用为准。
4.2按月结算租赁费,每月5日前办理上月的租赁费结算;在办理结算时以工地指定人员签字的进退货单为准.其租赁费按30%逐月支付。
4.3在甲方退清所有租赁物资后15日内办理完租赁费结算。在合同期满后半年内结清全部费用。
第五条:押金(保证金)
5.1经双方协商,乙方收取承租方押金(人民币大写): / 元整。租赁期间不得
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甲方返还租赁物资并结清所有款项后,押金退还甲方。
第六条:租赁物资的交付地点、验收方法及运输方式和交回仓库的地点
6.1租赁物资交付地点为: ,甲方按所需材料:钢管长度±20㎝以内定尺寸;扣件、U托无缺损;碗扣架无开焊和破损;进行验收,并在指定位置码放整齐;进退租赁物资均由乙方负责联系车辆在甲方工地验收退货,并承担进退场一切运输费用和相关责任。工地负责物资分类码放和装车,并保证车的荷载量。
6.2退还租赁物资甲方尽量保证按原租赁品种数量退还,如有少量物资无法按原租赁品退还,可以用其他型号替换。
第七条:租赁物资的保管与维修
7.1甲方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卡子丢失、钢管损毁和丢失由甲方按照合同附件一《租赁物资缺损、丢失赔偿办法》的标准向乙方赔偿。
7.2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将租赁的物资转让,也不得变卖或做抵押品,如甲方把乙方的物资转让、变卖或做抵押品。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按本合同附件一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应负的违约责任:
1、如有转让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归还物资外,甲方还应承担租期内租金。如租赁物资无法收回,乙方将按合同附件一《租赁物资缺损、丢失赔偿办法》的标准要求甲方进行赔偿。
2、因甲方在施工中的责任造成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3、甲方未按本合同支付租赁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所欠租金总额日1‰的违约金。
(二)、乙方应负的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如约送货导致工期延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租金总额日1‰的违约金,按天数累计算支付给甲方。
2、乙方在接到甲方退料通知后,未及时退料而占用施工现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应遵守甲方现场管理的规定及安全生产条例,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
4、因乙方租赁物资相关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九条:其他条款
9.1若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否则,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9.2合同签订后,若一方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十五天通知另一方。
9.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即刻生效,双方结清各项费用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9.4本合同壹式肆份,乙方壹份,甲方叁份。
9.5本合同全部附件、进退货单及补充条款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租赁物资缺损、丢失赔偿办法》
附件二:《现行租赁物资价格表》
经双方确认附件一、二的赔偿、租赁价格标准。
第十条:补充条款
10.1承租方指定: 等同志检验签收。
10.2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提供有效营业执照、质量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等有关证件复印件各一份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承租方全称(甲方): 出租方全称(乙方):
(盖章) (盖章)
法人或法人委托人: 法人或法人委托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租赁物资缺损、丢失赔偿办法》
租赁物资缺损、丢失赔偿费按以下执行:
物资名称单位/品名赔偿费(元)备注
钢架管米(各种)
碗扣件米(横杆)
米(立杆)
个(上碗)
扣件套(各种)
套(螺栓)
U型托根
个(调整母)
山型件个
U型卡个
附件二:
《现行租赁物资价格表》
品名单位数量单价(元/天)
钢架管1米
扣件1套
U托1根
碗扣件1米
山型件1个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互利原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第二条: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单价:
2.1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架设工具(钢架管、扣件)、模板支撑体系(碗扣件、U型托)。
2.2若有丢失具体赔偿按本合同附件一执行。
第三条:租赁期限
3.1工期安排: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因特殊情况和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停工时,甲方以书面形式与乙方协商工期顺延。
3.2甲方将租赁物资移交乙方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租金结算、支付方式和期限
4.1合同租金暂估约: / ( / ),结算以实际发生租赁费用为准。
4.2按月结算租赁费,每月5日前办理上月的租赁费结算;在办理结算时以工地指定人员签字的进退货单为准.其租赁费按30%逐月支付。
4.3在甲方退清所有租赁物资后15日内办理完租赁费结算。在合同期满后半年内结清全部费用。
第五条:押金(保证金)
5.1经双方协商,乙方收取承租方押金(人民币大写): / 元整。租赁期间不得
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甲方返还租赁物资并结清所有款项后,押金退还甲方。
第六条:租赁物资的交付地点、验收方法及运输方式和交回仓库的地点
6.1租赁物资交付地点为: ,甲方按所需材料:钢管长度±20㎝以内定尺寸;扣件、U托无缺损;碗扣架无开焊和破损;进行验收,并在指定位置码放整齐;进退租赁物资均由乙方负责联系车辆在甲方工地验收退货,并承担进退场一切运输费用和相关责任。工地负责物资分类码放和装车,并保证车的荷载量。
6.2退还租赁物资甲方尽量保证按原租赁品种数量退还,如有少量物资无法按原租赁品退还,可以用其他型号替换。
第七条:租赁物资的保管与维修
7.1甲方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卡子丢失、钢管损毁和丢失由甲方按照合同附件一《租赁物资缺损、丢失赔偿办法》的标准向乙方赔偿。
7.2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将租赁的物资转让,也不得变卖或做抵押品,如甲方把乙方的物资转让、变卖或做抵押品。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按本合同附件一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应负的违约责任:
1、如有转让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归还物资外,甲方还应承担租期内租金。如租赁物资无法收回,乙方将按合同附件一《租赁物资缺损、丢失赔偿办法》的标准要求甲方进行赔偿。
2、因甲方在施工中的责任造成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3、甲方未按本合同支付租赁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所欠租金总额日1‰的违约金。
(二)、乙方应负的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如约送货导致工期延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租金总额日1‰的违约金,按天数累计算支付给甲方。
2、乙方在接到甲方退料通知后,未及时退料而占用施工现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应遵守甲方现场管理的规定及安全生产条例,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
4、因乙方租赁物资相关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九条:其他条款
9.1若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否则,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9.2合同签订后,若一方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十五天通知另一方。
9.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即刻生效,双方结清各项费用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9.4本合同壹式肆份,乙方壹份,甲方叁份。
9.5本合同全部附件、进退货单及补充条款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经双方确认附件一、二的赔偿、租赁价格标准。
第十条:补充条款
10.1承租方指定: 等同志检验签收。
10.2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提供有效营业执照、质量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等有关证件复印件各一份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承租方全称(甲方): 出租方全称(乙方):
(盖章) (盖章)
法人或法人委托人: 法人或法人委托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