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车出租协议(精选3篇)
甲方(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租赁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 乙方因办公之需现向甲方订购租赁由甲方拥有全部物业权益可供出租的位于成都市提督街与西沟头巷交汇处“四川建行大厦”第层、房号为室的房产,租赁面积---平方米(以下简称“该房产”)。
二、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该房地产的租赁定价为每月元/平方米,乙方所租赁写字间每月租赁金共计。
三、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在签定本协议书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相等于一个月租金共计人民币元,作为乙方履行本《四川建行大厦租赁写字间协议书》的定金。
四、 乙方承诺在签署本《四川建行大厦租楼协议书》后七个工作日内与甲方正式签定《四川建行大厦物业租赁合同书》,签定时乙方应将本协议退还甲方,在正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协议书中的乙方已缴定金充抵租金保证金,不足部份由乙方另行支付。
五、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四川建行大厦租赁写字间协议书》中规定,如乙方未能在《四川建行大厦租赁写字间协议书》规定的期限内与甲方签署《四川建行大厦物业租赁合同书》,即视为乙方自行终止本《四川建行大厦租赁写字间协议书》并放弃乙方在本协议中规定的所有权益,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视为乙方对违约的赔偿,甲方有权不予退回乙方已缴付的定金,并有权将该物业另行出租,而无须通知乙方。
如甲方在《四川建行大厦租赁写字间协议书》规定的期限内悔约不向乙方出租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房产,即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必须在违约之日起十五天内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本协议则随之作废。
六、该房产的用途为办公使用的写字间。
七、本协议书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调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成都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协议签定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四川建行大厦租赁写字间协议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九、本合同的解释权归恒兴业(成都)实业有限公司。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出租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住址:
承租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相关规定,为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车情况
营运出租车型:哈飞赛豹、车牌号:黑。
第二条:租车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车辆报废之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押金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一万元整作为押金,甲方给与乙方收条作为依据。
此押金在合同期内不计利息,如乙方在承包期满后经甲乙查证无任何违章、违法等行为,一个月后该抵押金全部退还。
租金为每日贰佰整具体时间和形式由甲方决定,乙方不得拖欠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三日甲方有权将车辆收回,由此而带来的一切损失及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油补自合同签订之日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车辆的所有保险,检车及税务等一切车辆所需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丢失,被盗,被抢或其他形式的损坏所造成的损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3、租赁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章所造成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租金正常赋予甲方。
4、乙方承租期间所发生的任何事故及刮碰等等一切责任在甲方不受连带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不得酒后驾车,不得利用所租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将租赁车辆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典当,不得从事其他有损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否则甲方有权随时收回所租车辆,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要妥善保管随车证件及相关附件,如丢失或损坏,乙方承担甲方的重置费用,重置期间租金照付,重置期间如产生任何罚款或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乙方有下列任何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车辆。
1、在营运期间,乙方发生意外情况或处理不当致使甲方负连带责任。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
4、确有证据证明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六条
双方如有违约,按押金的50%做为违约金。
第七条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乙方已熟知合同内容,自签订之日起本合同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合同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
甲方:
乙方:
住址:身份证号: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租赁乙方场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场地概况
租赁场地座落于唐山市唐山外环北环路园林绿化处对面,面积约10亩,属硬化场地。
二、租赁场地的权利担保
乙方保证,就上述出租场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权或处置权。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租金。
2.场地仓储经营期间所需的水电费,由甲方承担。
3.场地仓储经营所需的铲车等机械设施由甲方自行解决。
4.甲方就承租场地享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
5.本合同终止或租赁期届满、双方不续签合同的,甲方应将承租场地及乙方免费提供的配套设施设备以当时的现状移交予乙方。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免费向甲方提供承租场地进行仓储经营所需的配套设施设备,包括180吨地磅一个、潜水泵、办公房二间及水电照明设施;本合同签订后2日内,乙方应向甲方移交出租场地及免费提供的配套设施设备。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甲方的经营管理。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第三方就场地、设施设备主张任何权利、要求或妨碍甲方的经营管理,乙方应积极配合予以解决。
4.在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出租场地的合法权属证书(原件)供甲方核实。
四、租金的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承租场地的租金23万元(不含税)/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租金。
乙方未能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出具承租场地的合法权属证书的,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租金。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如有违约行为的,应赔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六、租赁期间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七、本合同下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