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养殖租赁转让合同(推荐3篇)

水库养殖租赁转让合同(精选3篇)

水库养殖租赁转让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为了美化甲方单位环境,根据甲方实际场地摆设的需要,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具体花卉、盆景租摆事宜,并订立协议如下:

一、乙方为甲方摆放花卉盆景共_______盆,单价为每盆每天_______元。总计每季租摆金额为_______元,大写_______整。租摆过程中临时增减的部分可根据以上单价于下期付款时一并结清。

二、租摆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付款方式:按季结算一次,于____日前结清。

四、双方责任

1.租摆期内,由乙方负责日常养护及盆景的调换工作,如因养护不当产生枯死的由乙方负责并调换,如甲方人为造成花卉死亡或盆器破损,则由甲方负责赔偿。花卉盆景由甲、乙双方共同爱护。

2.在合同期内,如甲方或乙方提出中途退租,提前十天通知对方,提出方必须向一方赔偿租期内未租摆月份一半的租金,作为违约金。甲方未按协议按时付款,乙方有权撤掉花卉盆景。一切损失由甲方负担。

3.乙方在租摆期内对部分植物进行定期更换具体时间按甲方要求和植物的新鲜度为标准对开花的植物应确保四季鲜花盛开。

4.乙方的日常护养时间段务必服从甲方,并且要做好养护周边污迹的处理。

5.乙方的耐荫植物摆放的重要部位,重要区域制定套盆,泥土不能露天。绿化养护不能出现黄叶或枯死叶,所有进场的盆同叶子不能留污迹。

6.甲方如特殊任务另行租摆的花卉,乙方提供的价格不能随意变动。

7.乙方的租摆试用期为三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质量及服务不满意的作退场处理,但租摆费用不得赔偿。

8.其他未尽事宜可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原则,如协商不成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诉。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水库养殖租赁转让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盘活集体资产,搞活经济,增加村组收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就水库租赁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在_______水库、______水库、______水库承包给甲方进行综合养殖,甲方只有经营管理权和承包受益权。

第二条:承包期为__年,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承包费、交费时间及办法

三座水库租赁期限内租赁费用共计乙方在签订协议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妥善处理原承租人的合同关系,费用由甲方自理,并在本协议签订后15日内将协议标的移交给乙方

2、甲方有权放水灌溉水库受益范围内的农田,放水时应征得乙方同意,且甲方必须保证乙方保鱼水位最低不低于____米

3、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发展综合养殖、交通等所需的征地、用地手续,协调处理应由甲方处理的各类事项

4、乙方在协议标的范围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的经营活动,并协调乙方与周边群众的纠纷

5、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负责水库的日常维修,费用自理,经营期满后无偿移交给甲方

6、乙方的经营权在租赁期间可以转让,但需征得甲方同意

7、乙方的经营活动不得危及工程的安全,应遵循上级的防汛与抗旱调度指令。

8、合同期满后,乙方在经营期间形成的固定资产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干扰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乙方无法继续经营,或者乙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由于乙方违反合同规定,从事危及水库安全或非法的经营活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租赁费用不予退回,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甲方要求乙方赔偿违约损失。

第六条、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各一份备案。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甲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水库养殖租赁转让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为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甲方所属一块山场于年月日承包给本村村民梁华立经营,现甲方与梁华立经协商,同意解除甲方与梁华立订立的承包合同,并由甲方支付乙方承包期间收益以及其他损失共计18000元。由于该山场承包合同解除后,无本村村民继续租赁承包,甲方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同意解除甲方与梁华立签订的承包合同,并对外实行公开招租,乙方愿租赁承包该山场开展多种经营。为此,甲、乙双方就租赁承包山场事项,在“平等、自愿、诚信、有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解除原承包合同

第一条:甲方与村民梁华立解除原承包山场合同,解除日期为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承包人梁华立对此山场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第二条:甲方补偿原承包人梁华立与甲方解除合同前山场收益及其他损失共计人民币18000元,由乙方支付,山场收益由乙方享有。在甲方与原承包人梁华立签订解除承包协议书及甲、乙双方签订本租赁承包合同生效后,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二、租赁承包山场范围及年限

第三条:租赁承包范围:甲方出租的山场位于分水村河东村民组,东至陈埠古埂山头为界,南与河东村民组山场小路为界,西至河东村民组小河沟及道路为界,北至河东村民组山洼沟为界,总面积约为84亩,其中不可植被面积约14亩,实际可植被面积70亩。

第四条:租赁承包年限:租用期限为50年,租用时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租期满后,乙方愿继续承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承包权。

三、租金标准与支付方式

第五条:租金标准:每亩每年租金为人民币玖拾元扣除无植被面积后按柒拾亩计算,每年租金为人民币陆千叁佰元五十年总租金为人民币叁拾壹万伍千元。

第六条:租金支付方式:乙方一年一给付,先租后付,每年10月1日前支付当年度租金给甲方。

四、双方权利责任及违约责任

第七条:甲方权利责任

1、甲方出租的山场,甲方保证不能有任何争议或权属不清,若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及其村民不得在该承租地范围内随意进山从事放牧、砍伐、采石、取砂、取土、修建、开荒、葬坟等行为以及阻碍乙方正常开发建设山场行为,造成损失的,甲方有责任配合乙方追究当事人赔偿经济损失。特殊情况甲方农户确实需要在该山场范围内葬坟的,在不影响乙方总体规化的前提下,必须征得乙方同意。具体事宜由葬坟户与乙方协商。

3、对于乙方进行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甲方应给予协助支持,并保有乙方对村内基础设施的使用权。甲方应帮助协调与山场周边村民的关系,协助处置突发事件,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4、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林权等过户手续。

5、本合同不因甲方负责人、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等情况而变更终止。

第八条:乙方权利责任

1、在承租期限内,乙方对承租范围内的树木、竹木及其它附属物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等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分权和产品收益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可在承租范围内兴建房屋及其它必要的生产经营设施。乙方开发利用租赁山场,不再向甲方及村民缴纳本合同约定租金之外的其他费用。

2、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科学合理规划山场发展,爱护林木,保护生态。需采伐树木的,依法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甲方应配合乙方申请采伐许可,乙方应依法纳税。

3、乙方应将该林权等过户到自己名下,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4、该山场的现生态林补助资金除镇统筹款外,由甲乙双方各半分成。租用后,各级政府对本山场的荒山开发、植树造林等各种政策性补贴、项目资金补贴补偿等归乙方享有。

5、承租期限内,乙方有转租、转让、继承的权力。由此取得的全部收入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第九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得以其它理由违约,若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违约金与损失分别计算,并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如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除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总租金的金额支付外,违约方还要全额赔偿给对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若甲方违约,还应退还乙方已缴纳的全部租金。

五、其他事项

第十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山场,乙方应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开发经营。合同期满后,依照政策规定,每亩保留必要的幼苗株数。

第十一条:在乙方承租期内,如遇国家开发、开矿或征地,征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地上附属物、附作物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十二条:该承租山场的具体面积待丈量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为准。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法定人数的村民代表通过并形成决议,甲方依照该决议与乙方签订本合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记录复印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柯坦镇法律服务所一份,柯坦镇政府备案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分水村委会主任

乙方:

见证单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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