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装修质保的合同范本精选3篇

家庭装修质保的合同范本(通用3篇)

家庭装修质保的合同范本 篇1

1、工期约定:

一般2居室100平米的房间,简单装修的话,工期在35天左右,装饰公司为了保险,一般会把工期约定到45-50天,如果您着急入住的话,可以在签订时和设计商榷此条款。

2.了解装饰公司工程及施工资格

和装饰公司洽谈时,要了解装饰公司的工程施工资格。装饰公司必须有进行装饰工程施工的资格,还要检查该公司的营业执照。此外,公司有无正规的办公地点,是否能出具合格的票据等,都是需要仔细考察的。室内设计师的水平和资历,直接关系到设计水平的高低,所以要对这家公司的设计师详尽询问。如果是朋友介绍,可以通过熟人来了解公司的情况。但有时亲朋好友并不是这方面的“行家”,难免会有“误导”,所以还是要亲力亲为。

3、初步接洽家装公司

目前装饰公司的报价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业主报出想投入多少钱,由装饰公司结合业主的要求,开始设计和报价;另一种是业主提出居室装修的具体要求,由装饰公司报出实现业主的要求要花多少钱。

许多消费者都愿意采用第二种洽谈方式,其目的是为了避免装饰公司把“底”探走。消费者都想让装饰公司先报价,自己也有个比较和还价的余地。

其实,所有正规的装饰公司的利润率都相差无几,所不同的是设计力量和售后服务有好有坏。业主这样做只会耽误自己的时间,从而拖延施工进度。所以在与装饰公司开始接触时,最好直接将自己准备花多少钱,想达到什么样的效果,向装饰公司表达。如果装饰公司同意承接业主的家庭装修工程,才能进入具体的设计、报价和协商阶段。

4.按图施工:

严格按照您签字认可的图纸施工,假如在细节尺寸上和您在设计图纸上的不符合,您可以要求返工。一般到工程结束,水电费加起来是笔不小的数字,这笔用度应该谁来支付,在合同中也应该标明。那么这些项目的单价究竟应该是多少呢?假如等到已经开工后,那这可能就是设计说了算了。但是一个工地往往是多项目交叉功课,正规的工期过半应该是:木器制作结束;厨卫墙、地砖、吊顶结束;墙面找平结束;电改造结束。

5.考查施工队

装修质量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队的素质。所以在装修之前,业主还要考察一下装修公司所用的施工队。从目前情况看,在全国各大城市从事家庭装修的施工队,绝大部分都是外地人员。目前装饰工程电动化程度很高,一般有实力的施工队为了提高质量和效率,都开始使用电气泵、射钉枪等工具。因此业主从工人使用的工具上,就可判断施工队是否具有相应的素质。

6.付款方式:

一般的装修合同,约定首付60%,木工验收合格后交纳35%,完工后交纳5%。如果按照这样的付款形式的话,在工期过了一半左右后,您就已经向装饰公司交了95%左右的费用,如果装修的后期出了什么问题的话,就很难在钱上面制约装饰公司了。所以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候,能把首付压到30%,中期交纳30%。中期款:一般合同上约定的中期付款时间,只是简单的标明“工程过半,木工收口”。但是一个工地往往是多项目交叉作业,正规的工期过半应该是:木器制作结束;厨卫墙、地砖、吊顶结束;墙面找平结束;电改造结束。

7、增减项目:

装修过程中,很容易有增减项目,比如多做个柜子,多改几米水电路等等。这些都要在完工的时候交纳费用的。那么这些项目的单价究竟应该是多少呢?如果等到已经开工后,那这可能就是设计说了算了。所以如果有可能,最好能复印一份装修公司的最初给您看的完整报价单,以免在签订合同或是增减项目时,装修公司偷梁换柱,改换价格。还要注意一点,最后结算费用的时候,你应该支付的增减费用,都应该是在该项目施工前,由您签字认可的,如果是您没有签字认可的,您一概可以不支付相应的费用。

8.杜绝装修合同漏洞

在认可了报价之后,正规的装饰公司还要和业主签订一份施工合同协议书。在这份合同中,业主要注意以下3个问题:

1.合同中必须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有的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注意这两点,给某些装饰公司粗制滥造和拖延工期埋下了“伏笔”。

2.在合同中必须注明使用的装饰材料的具体品牌或型号,以防装饰公司以次充好。

3.合同中有关保修的条文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要分清责任:如果属于施工或材料的质量问题,装饰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属于用户使用不当,双方可协商处理。

家庭装修质保的合同范本 篇2

委托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承接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房屋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_ 。 2. 房屋规格:房型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施工图(附件1)。 4. 委托方式: 。

5. 开工日期:年_月日,竣工日期年_月日,工程总天数: 个自然日。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整(房屋装修工程预算表详见附件2)。

第三条:材料供应

1.甲方按设计要求,并经乙方认同后购买相关装修主材(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装修辅材由甲方提供,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房屋装修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因设计变更需增加用料,乙方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购买材料,如甲方因有事不能外出购买,乙方可按经甲方同意的材料品牌、数量、单价自行购买,并在工程结束后凭购买清单另行结算材料费用。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四条:质量要求

1.本工程以施工作法按《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GB50327-20xx)执行,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按《湖南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DB43/262-20xx)(附件4)执行,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在验收后10日内整改到位,如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甲方有权扣减工程款聘请其他施工人员完成整改。

2.隐蔽工程、阶段工序验收,乙方必须提前1日通知甲方。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如甲方或甲方委派的代表发现乙方未按规范施工或偷工减料,乙方必须立即停工整改。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元作为定金(在第二次付款是扣除),乙方正式开工前1天,甲方即第二次支付合同总造价的 50 %;当工期完成泥工、水电、木工工序并阶段验收后,甲方即第三次付合同总造价的 35 %。扣除违约金后的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90日内结算。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合同总价的 1 %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材料或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第七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同时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提供装修所需的水、电供应,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2.乙方责任

1)指派 (电话)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期间自备灭火器2个、按物业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3)协助甲方搬运材料商或快递运至小区楼下的装修材料。如需施工人员外出搬运材料,甲乙双方另行商定价格。

4)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和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锯片等),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5)在装饰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其中有防水要求的阳台、厨房、卫生间的防漏工程保修期为2年,其他工程保修期为1年。

6)因在装修过程中产生的装修废渣,由乙方负责把相应的废渣搬运到物业指定的垃圾处理地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或乙方的行为有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其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电器、材料等,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附件:1.装修施工图

2.家庭装潢工程预算表 3.材料清单

4.《湖南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家庭装修质保的合同范本 篇3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3、工程户型:

4、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一报价单和施工图纸);

5、工程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乙方只包工

6、工程期限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经甲乙双方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7、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上述价格为【□含税价/□不含税价】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1、施工图纸提供方式:

(1)甲方应与开工日前日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应于开工前日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_)的要求。

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

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7、凡必须涉及第四条第六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义务

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 材料供应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3、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4、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工期延误

1、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______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______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付款期限: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

(2)工程进度过半,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工程余款。

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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