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个人版(精选3篇)
甲方:北京市运输公司第二分公司(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为加强房屋改造拆除阶段的施工安全,规范施工行为,依据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第46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110号令)、《消防法》、公安部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61号令)、《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等有关规定,保证乙方在房屋拆除施工中的安全,规范各方责任,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本协议所称装修改造拆除阶段,系对改造装修部位的,原有的建筑构成物进行拆除过程。双方为保证施工安全,保证不损坏建筑物原有框架结构安全,特签订本协议。
甲方:
一、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拆除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和用电、用水安全及安全施工。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予以制止,并有权要求乙方将安全隐患整改完毕后方可继续施工。
三、甲方发现装修人或装修企业有未经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有权力进行制止,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时应追究其违反房屋装饰装修服务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
乙方:
一、开工前,乙方必须履行设计、施工方案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报、审批手续,确保工程的合法性、安全性,所有材料必须向甲方提供整套备案。
二、乙方选择的施工单位必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三、要求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理,监理日志及文件、材料要备案。
四、乙方有责任对施工安全进行监督,并对施工安全负全面管理责任。
五、为进行拆除施工进驻的施工队,乙方必须向甲方如实备案施工人数、开工时间,并提交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和装修专业技术人员(电气焊、电工)的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有关文件。
六、拆除施工必须保证建筑主体结构安全和配套设备设施使用功能完好无损,并严格按照申请的项目进行,严禁下列行为:
1、擅自拆除承重墙、剪力墙或拆除房屋的柱、梁、板等,危及主体结构安全功能。
2、擅自在承重墙、剪力墙、梁、柱打孔、剔凿。擅自超过设计承载力,在楼板上砌筑墙体。
3、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其他行为。
七、施工现场用电应按照国家(JGJ46—20xx)有关规定执行。因施工需要使用行灯照明,必须使用不高于36V的低压照明,施工现场临时照明线路必须架空安装,临时线路必须使用护套线。
八、拆除改造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物等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的位置、方式及时间堆放和清运。严禁违反规定将各种固体、可燃物体等废弃物随意堆放。
九、乙方有责任按照安全施工要求和消防要求作好施工准备,必须在施工现场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和灭火器。
十、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教育。拆除施工中,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工作,严密巡视。检查每一道工种工
序是否按照施工安全和消防安全制度进行施工,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甲方。
在拆除过程中,如需动火,包括使用电气焊作业,须事先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验收合格并开具动火证后方可施工。动火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认可的资格证书,并提交操作人员的合法有效操作证书复印件。施工需动用明火时,动火现场必须有安全员现场监督,并配备灭火器材,采取必要的消防防护措施。
十一、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注意施工人员的安全,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注重防坠落防脱落安全事故发生。
十二、 每天施工结束后,工长和安全员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检查,并断电断水。
十三、乙方应配合甲方安全检查人员对施工安全进行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意见必须立即执行,安全隐患整改完毕后方可施工。
十四、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十五、 施工中发生的一切伤亡、消防事故均由乙方负全部负责。 十六、 施工期间不得出现治安事件,保证施工现场的治安安全。 十七、乙方应与施工方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并报甲方备案。 十八、本协议共计二份,法律效力相同,甲乙方各执一份。 十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北京市运输公司第二分公司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二〇xx年六月二十日
发 包 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3 工程期限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1.4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m/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 发包人义务
3.1 开工前__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3.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4 不拆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3.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 承包人义务
4.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保证给排水管道的畅通;
4.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 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或变更项目预算表)。
第六条 工期延误
6.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6.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6.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验收单签字后三天内),工期相应顺延。
6.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在三日内由甲方或甲方代表提出具体整改方案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协商顺延,同一质量问题第二次整改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7.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施工改造完工,开关插座定位验收;防水层经48小时试水不漏;
(2)泥工粉砌新墙完毕,墙、地砖铺贴完工;
(3)木工吊顶,木制品完工;
(4)油漆工程完工;
(5)全部工程完工。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7.2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7.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12个月,12个月后收费保修。保修内容为本公司施工过的项目,因外力引起的损坏和其它单位提供的设备,工程项目收费维修。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8.1 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签定后,签定合同发包人按约定分两次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即:
8.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后三天内向承包人结清每期工程进度款。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成都市装饰协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几项具体规定
10.1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物业公司向承包方的各项收费和押金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0.2 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下午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
第十一条 附则
11.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1.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1.3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
11.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1.2住房结构: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3工程造价: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如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
其中:材料费: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管理费: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税金: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6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第二条施工单位资格
2.1凡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2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损失。
2.3对于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应当持所在地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务工证明、本人身份证、暂时居住证,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登记备案,实行“登记注册、培训考核、技能鉴定、持证上岗”的制度。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
2.4凡没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四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4.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4.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4.3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5.1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5.2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5.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5.4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5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5.6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5.7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甲方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5.8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5.9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方式、时间堆放,并按有关规定清运;
5.10甲方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5.11甲方进行装修不得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12未经批准,甲方不得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
5.13未经批准,甲方不得损坏给排水、供电、供气、消防、通讯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他人的房屋及物品。
5.14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由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乙方的责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6.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6.2安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6.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6.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6.5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6.6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7乙方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6.8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6.9乙方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6.10乙方不得欺行霸市、强迫交易;
6.11乙方不得冒用其他企业名称和商标;
6.12乙方不得损害居民和其他经营者权益;
6.13在居民居住的地域,十二时三十分至十四时三十分、十九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乙方不得从事产生噪声的房屋装饰装修活动。
第七条工程变更
7.1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见附件七: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7.2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7.3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八条材料的提供
8.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8.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8.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_________%)+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
8.4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_________%的采购费及运输费。
第九条工期延误
9.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9.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9.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9.4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条质量标准
10.1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10.2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标准验收:
(1)《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理验收规范》
(2)《_________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3)其它验收标准:_________
10.3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_________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_________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一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1.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1.2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见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2.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_________至_________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2)完成_________%的工程量之日后的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3)竣工验收后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4)竣工验收合格_________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12.2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12.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12.4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_________%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_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_________%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3.2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3.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13.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3.5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4.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4.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具体规定
15.1工程地在_________市区以外的装饰工程,乙方加收工程总造价的3%-10%的远程施工费;
15.2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政府规定的垃圾堆放点,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15.3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好交付甲方使用;
15.4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第十六条附则
16.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2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6.3凡在_________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
16.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6.5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6.6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