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年最新(精选19篇)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第二条乙方于年月日,在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拍卖方式,以人民币元(小写:¥万元)整的价格,竞得甲方委托交易中心拍卖转让的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以下简称交易标的物),现甲、乙双方就交易标的物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三条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将交易标的物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受让交易标的物。
第四条委托交易标的物内容: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地合字()号(含补充合同书);
(二)土地用途:商住用地;
(三)土地性质:;
(四)土地位置:岗区中心城;
(五)土地使用年期年,即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六)土地面积:(㎡);
(七)可建设总建筑面积为(㎡);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平方米;居住平方米;小学所,用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幼儿园所,用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
(九)建筑覆盖率:≤%;
(十)房地产证号:
(十一)产权状态:已抵押;
(十二)租赁状况:有租赁合约;
(十三)债务情况:已抵押给;
(十四)瑕疵披露:
1、抵押权人同意公开拍卖转让,但必须还清万贷款后方可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2、甲方与园艺绿化有限公司就宗地平方米土地签署了年期《租赁合同》;
3、甲方与实业有限公司就宗地平方米土地签署了年期《号地块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4、甲方与就宗地平方米土地签署了年期《租赁协议》。
(十五)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状况及处理办法:地上有部分临时建筑物,园林和花卉,地块按现状转让;
(十六)其他情况见“地合字()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其他有关资料;
前款内容为签订本合同前交易标的物有关内容的现状描述,甲方对前款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全面性负责。
第五条本合同签订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规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与交易中心无关。
第六条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交易标的物的成交价款为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万元)整;甲方对该成交价款无异议。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万元自动成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余款(指成交价款减去履约保证金部分)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乙方另行选择下列第种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直接向甲方支付。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汇入交易中心指定的账号,由交易中心托管,该托管款项在办妥交易标的物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后,付给甲方。
第七条涉及缴纳标的物转让应缴的税费中,依法属转让方应缴纳的均由甲方承担;属于受让方应缴纳的由乙方承担。
如本合同按规定需要公证的,公证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
第八条交易标的物转移登记申请核准之日前,甲方应将应缴的地价款、土地使用费结清。
自转移登记申请核准之日起,土地使用费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标的物拍卖文件规定的一切条件,拍卖文件包括:《土地使用权委托拍卖合同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委托拍卖公告》、《土地使用权转让拍卖公告》、《土地使用权转让拍卖竞买须知》、《竞买申请书》(样本)、《成交确认书》(样本)、《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样本)。
乙方对交易标的物已勘察并审查核实,对其现状(含瑕疵)无异议。
第十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成交价款余款后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房地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缴清转让方应缴的转移登记税费。
第十一条在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以前,有关交易标的物的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但拍卖文件中已经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担;自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后,有关交易标的物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自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交易标的物按现状移交给乙方,相关文件资料同时移交。
自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之日起,乙方承接“地合字()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含补充合同书)的一切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标的物,乙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不予退还;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一)开出的银行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要求,支付成交价款余款的。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下列行为之一,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所付成交价款(不含履约保证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成交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一)不能按本合同第八条要求将应缴的地价款、土地使用费结清并在第十条规定的时间内备齐资料与乙方共同到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转移登记手续的;
(二)隐瞒事实真相,出现其他第三人对交易标的物主张权利,对抗乙方权利的情形的;
(三)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资料,经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审核,不符合产权登记条件而导致不能登记的。
第十五条甲方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甲方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成交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一)申请转移登记时,不能在本合同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时间内交清转让方应交的转移登记税费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的要求移交交易标的物和所列的相关文件资料原件的。
(三)甲方其他行为,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
第十六条本合同签订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规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与交易中心无关。
第十七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交易中心签证盖章后生效。
第十九条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其余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关部门,各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鉴证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卖售人(甲方):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房地产座落:_________________室号(部位:______),房屋类型:______结构:_______
(三)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另有地下附属面积: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_____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_____;国有土地使用权以____方式获得。
(六)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见附件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为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_____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年___月___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_________________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在_____年___月之前,____________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或其中一方均有权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预告登记。
第七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________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___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起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期限交接房地产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___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的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选择以下第 项方式解决。
(一) 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 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 _____、____、和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执一份。
甲方(一): 乙方(一):
身份证: 身份证:
居住地址: 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本人签名: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签于: 年 月 日签于:
网上合同签订时间:
甲方(出租人):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
为适应创新创业的需要,吸纳优秀的科创人才来众创庄园创业,在土地使用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一下土地租赁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同意向乙方出租金山卫镇村农用土地亩_______(平方),给乙方创业所用、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付款方式: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年租金_______亩(平方)为现租赁土地_______亩(平方),计每年租金为_______万元、租金按先付后用,从每年的月开始一次付清一年的租金给甲方。
3、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再次出租给第三方使用。
4、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对农用土地使用的有关政策,不得在农用土地上建造固定房屋、办公楼、铺设道路、停车场等。
5、土地使用只限于农业种植和农业相关的产业建设。
6、乙方在土地使用中,不能转租或移作他用,如发现有违法国家有关政策的,与环保相悖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土地。
7、对农业的管理使用所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另签合同备案)。
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无故延迟交付租金,逾期2个月的视作违约,合同自动结束,并赔偿甲方违约金(一个月的租金)。
9、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无故提前收回土地的,视作甲方违约,甲方需赔偿乙方违约金(一个月的租金)、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影响合同继续履行的不作违约论处,但双方可协商解决。
10、合同到期后,乙方需继续租赁的,须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看优先考虑并重新签订续租合同。
11、上述条款双方都需要自觉遵守,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遇到新的问题,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2、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上海强丰实业有限公司备案一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1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租赁权属于自己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转租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经过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出租地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地面积共计_______亩,四置见附图。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__年,即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条 租赁金额及付款方式
1、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租赁费为每年_______元人民币
2、乙方每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一年的租赁费即_______元整。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将协议项下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交给乙方使用,并负责协调周边关系。
2、甲方负责将东边的院墙修砌完整(也可把所需工、料款从第一年的租赁费里扣除)后,交给乙方使用。
3、租赁期间,原甲方所建地上建筑物的维修归甲方负责。如遇自然灾害等受到损坏而甲方又不愿修缮时,可以双方协商用当年租赁费进行修缮。
4、租赁期间,土地使用税及与村委会相关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水费电费除外)。
5、合同签订后,在乙方承租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其他形式提高租赁费价格,亦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其他形式收回租赁权。如遇国家征地、占地等情况,必须充分考虑乙方的利益。甲方租赁前的建筑赔偿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承租后建造的地上建筑物及种养植物、设施、机械等。赔偿金归乙方所有。
6、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提供乙方用水和电,水电费按国家标准收取。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依约按时交纳租赁费,交费时甲方应出示相关证据。如乙方不能按时交纳租赁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在租赁期内,乙方可根据需要建设部分生活和生产用房。在同甲方协商后,乙方有权利将本协议项下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3、租赁期内,乙方承担本协议项下的水、电的费用。
4、乙方应爱护村内环境及公共设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村规民约,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如遇国家规划、征占或自然灾害,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交纳未到期的租赁费。
第六条 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如不续租,乙方所建地上建筑物及种植、养殖物、设施、机械、水井(乙方投资购置)等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无权干涉。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则乙方场地内所有建筑及其他设备的投资由甲方一次性赔偿给乙方,并如数退还未到期限所交纳的租赁费。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所交纳的租赁费一律不退。
第八条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__(签字)
承租方: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下列标的物出租给乙方:
1、房屋位于:
2、该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同时作为租赁标的物。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为20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标的物的租金标准为______元。
2、具体支付方式如下:乙方应按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其对租赁标的物有出租的权利。
2、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3、甲方在租赁期满后有权按当时标的物的状况无偿取得标的物。
4、如标的物在合同租赁期限内被要求拆迁,甲方应当补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有权按照乙方的需要使用租赁标的物,包括对房屋的改建、扩建、重建等。
2、若甲方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出卖标的物,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本合同租赁期满后,甲方仍然出租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的享有优先租赁权。
4、租赁期满后,乙方应维持标的物当时状况,无偿将所有权转移给甲方。
5、如标的物在合同租赁期限内被要求拆迁,乙方有权取得相应的补偿。
第六条违约责任
如一方违约,对方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若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承租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人住所地____;邮政编码____。
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人住所地_____;邮政编码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国有土地位于____,面积为____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算。
第四条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
〔或:第四条 依据合资或合作企业合同,由乙方中的______(注: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
第五条 土地开发费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元人民币。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须于本合同签字之日起____日内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开发费后__日内,乙方必须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领取(更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六条 土地使用费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币,自__年__月_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应于每年__月__日前向甲方缴纳当年的土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费收取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或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有关规定五年后由甲方作相应调整,调整后乙方应自调整年度起按新标准缴纳土地使用费。
〔或:土地使用费在合资(或合作)企业经营期限内作调整〕。
(注:乙方依照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减免优惠政策的,可依照减免规定拟定此条。)
第七条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银行帐号内。银行名称:_____银行____分行,账户号____。
甲方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项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概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该土地用于建设____项目,乙方必须按规划要求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确需改变土地用途的,经甲方同意后办理变更土地用途的手续。
第九条 甲方同意承担该土地的征地、拆迁、界址定点具体事务,并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应妥善保护界桩,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应及时书面报告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请求重新埋设,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或:第九条 乙方利用合资(或合作)企业中方原有场地,原有场地的界桩应由甲方重新核实。〕
第十条 土地使用年限期满或乙方提前终止经营时,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乙方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交还土地使用证。乙方对该土地内投资建设的建筑物、附着物有权处置,但时间不得超过__,逾期由甲方无偿取得。
如乙方需继续使用该土地,须在期满六个月之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用地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须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 乙方依据本合同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如需转让、出租、抵押,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条例》规定办理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
第十二条 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费,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费额____%的滞纳金。滞纳期超过六个月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三条 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延期占有土地使用权,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期限应推延,乙方有权请求赔偿。
第十四条 如果乙方在该土地上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乙方已付土地费用不予返还。
第十五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六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签署,甲乙方双方各执____份。
第十九条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签订。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出卖人: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为偿还到期贷款原因自愿将其于___________的房产及其土地使用权以人民币_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壹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由乙方负担。甲方承担本合同转让的房屋及土地税费。乙方在甲方交付房屋后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以本房屋为关联与他人订立任何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年月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30天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30天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定金不退。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下述两种算法取高值返还乙方:本房屋合同转让金额本金及利息,利息按年息__年月日年月日
出卖人:
买受人:
见证人:
年月日
土地使用权无偿转让协议书样本
甲方(转让人):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人):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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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拥有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占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甲方拟将该土地使用权及与之相关的项目开发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根据我国现行土地转让及开发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协议所指土地及其开发的实际情况,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已批准的容积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已批准的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其中: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规划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土地现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土地项目开发权状况
1.甲方已领取了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甲方已经_________市政府批准在拟转让的地块上取得单项开发权,并领取了单项开发资质证;
3.甲方已按土地规划用途委托了设计并办理了报建手续,缴纳了报建所需费用。
第三条其他权利状况
1.甲方确认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是其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瑕疵;
2.承担形成转让款的现状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甲方确认为取得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已支付了一切应付款项、费用,不存在债权、债务争议(包括绿化费、拆迁安置补偿等)。
第四条文件的提供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甲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资审批部门签发的项目批准证书(复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乙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第五条转让期限
1.本协议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为自乙方申领的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自乙方领取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日起,前款所述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3.在转让期限内,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六条转让价格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的转让价格以甲方已获得批准的可建筑面积为计价面积,转让价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3.乙方在受让后获准增加或减少建筑面积,与甲方无关,不作为增加或减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的依据。
第七条支付方式
1.支付
(1)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_________%给甲方。
(2)在甲方将涉及转让地块的使用权和项目开发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协议书、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要点、设计图纸、单项开发权批文及资质证等原件资料交付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____%给甲方;
(3)在规划国土部门根据甲乙双方共同申请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和项目开发权办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____%给甲方。
(4)在乙方根据项目开发需要,将原规划的办公、商场功能报批为商住功能后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给甲方。
(5)在乙方获准开工后_________天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余下转让价款给甲方。
2.甲方收取本协议转让价款的开户银行为:_________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有关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收取乙方款项,应按规定开具发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
第八条资料的交付及手续的办理
1.在本协议生效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协议书、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要点、设计图纸、单项开发权批文及资质证等原件资料给乙方。
2.在本协议生效后_________天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市规划国土部门申请办理本协议所指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及项目开发权的更名过户手续。
第九条税费的负担 在本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和项目开发权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如按规定应由甲乙双方分担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义支付,乙方应承担的部分,已由其以转让价款方式体现在支付给甲方的价款中
第十条转让的法律状况
1.甲方转让本协议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权后,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及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
2.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自房地产登记机关核准转让登记之日起,有关该地块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为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绿化费)、债务、责任,由其自行承担,不因本协议的生效及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而转移。
第十一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拖延履行本协议应尽义务超过三十个工作日,视甲方构成根本性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退还已收乙方的转让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乙方。
2.因甲方隐瞒事实真相,出现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指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出现权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视甲方单方违约,甲方按本条第1款规定向乙方承担责任。
3.甲方迟延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义务未达到根本性违约,应按乙方已付转让款每日万分之二点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设定或债务,影响乙方项目的开展,乙方有权将应付甲方的转让价款直接支付给主张权利的债权人,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应按本协议总价款的_________%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迟延支付转让价款给甲方,应按迟延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三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按本协议总价款的_________%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有权转让本协议所定地块,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协议的完全能力。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确认并保证,在乙方实际获得本协议所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之前未设置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益。
5.甲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四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七条协议的转让 除协议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协议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八条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协议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第二十一条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协议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____
甲方(出租房):
乙方(承包方):
为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发展良种按短周期工业原料林,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在___的荒山,发包给乙方经营,四界是:东至湿幼;南至尾幼;西至弄马;北至松王。此林地面积由甲乙双方用__自治区测绘局绘制的1:10000地形图现场勾绘计算为准。双方都要在图上签名盖章确认。
第二条:甲方提供的荒山地必须是甲方合法拥有使用权之荒山地。荒地承包期间,是人民政府原发给甲方的山界林权证中的使用权给乙方,乙方完全拥有该荒地的经营使用权,甲方不得以持有山界林权证为由,否定本合同乙方取得的荒地经营使用权。
第三条:承包期限为叁拾年。即从___年_月__日至__年____月__日止。
第四条:承包荒地共计__亩,承包金每亩每年____元,每五年付款一次,每次付款共计__元。
第五条:甲方承包给乙方的荒山地必须权属明确,界限清楚,在承包期内因荒地权属、界限出现纠纷而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甲方要加强对当地群众进行法律教育,共同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如发现有害乙方的合法权益者,甲方要协助乙方按有关规定处理。如不协助处理,对甲方处损失的50%罚款。
第七条:在承包期间内,乙方有权实行独立自主合法经营和建设,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乙方也可以在保证甲方转让费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将荒山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合作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但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将有关合同及附件的副本送交甲方备案。
第八条: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期限内必须严格执行本合同条款,由于不可抗力造成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经调查核实后,可据实际情况减、免乙方当年的承包金或在条件允许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
第九条:甲方若在中途单方面终止合同或者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须按乙方已支付给甲方承包金总额和乙方投入资金总额的五倍罚金赔偿给乙方。
第十条:乙方若中途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接收或处理乙方所有荒山地上的资产,并收回荒地使用权。
第十一条:乙方不按期交付甲方承包金,逾期30天,即按拖欠款的5%支付违约金。逾期半年,除如数追回欠款及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土地,接管其作物和生产设施,或者重新发包。
第十二条: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造林基地内某荒地,甲方应负责协助乙方办理该荒地的各项补偿手续。以尽快取得征用补偿金,其中荒地上的原有固定设施,林木补偿费及该荒地承包期内的土地补偿费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该片土地发展生产的支家物资,甲方不得侵占、克扣。
第十三条:荒山承包合同期满,荒山如数交还甲方,地面上的林木和其他附属物由乙方半年内自行处理,逾期不处理则为甲方所有。若乙方需要处长承包期,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如甲方有意继续转让,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包权。
第十四条: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必须提交转让使用权之荒地的山界林权证书附图复印件及地形图。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打手摸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补充,所补充的秣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镇林管站和镇司法所各执壹份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代表人:
签约地点:
年 月 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合理、高效开发使用山地造林,提高农林业综合开发效益,甲乙双方根据《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民法典》《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互为互利的原则,并经甲方群众代表大会通过,甲方同意将原所承包大宗村委会虎山组所属的林地的经营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如下转让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面积与四至:甲方林地(宗地名下字岭)面积 80亩,(宗地名敢叉凹)面积3 .9亩,(宗地名祖坟山)面积2亩,合计2 3.9亩。该四至界限为:东至小路,南至小路,西至虎山村,北至何家山。
第二条:转让期限:转让经营使用期限为伍拾年(自xx年3月 日至xx年2月28日止)。转让期内山林地的经营使用权归乙方。
第三条:转让金:转让金价格为每年每亩人民币贰拾伍元整,计人民币26.7万元整。
第四条:转让金支付方式:该款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第五条:乙方在承包期满后,地面作物由乙方自行处理后归还甲方,甲方若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给乙方。
以上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经见证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共同遵守。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见证单位(签字章):
合同签署日期:
甲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民法典》、《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土地使用权抵押有关事宜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现签订合同如下:
一、抵押宗地基本情况
本宗地座落于______镇(乡)______村(集镇、社区)______街______号,甲方于______年以____________方式取得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__ 公用( )字第______号。登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m2,用途为____________,使用年限为_______年,使用终止日期为______年___月___日。本宗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占地面积为__________ m2,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 m2。
二、抵押贷款情况
本宗地土地使用权评估价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抵押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欠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抵押期限为_____年,(抵押期限以抵押登记的批准之日起计算)。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抵押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乙双方须共同申请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未经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权不受法律保护。
2、甲方在抵押期间有权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
3、甲方在抵押期间应保护好抵押物,保证抵押物不受毁损。
4、甲方应在抵押期限内归还贷款本息。贷款本息归还后,甲、乙双方应共同申请土地使用权抵押权注销登记。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擅自将抵押物转让、出租或以其它方式处分时,其行为无效。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抵押金额_____%的违约金。
2、由甲方因隐瞒抵押物的共有、争议、查封、扣留或已经设定过抵押等情况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3、由甲方占管的抵押物发生毁损,导致土地价值减少甚至破坏,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复土地的原价值或赔偿损失。
4、抵押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期间宣告解散、破产时,乙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处分抵押财产所得,由甲方交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乙方有优先受偿权。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五、其它
1、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随之抵押。
2、本合同自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登记批准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用于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登记。
4、抵押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时,均应提交________仲裁中心,按照申请仲裁时,现行有效的金融争议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甲方(签字盖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款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绿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1)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受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动工建设。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五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十九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_款规定之条件:(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期限届满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整。
第二十八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条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三十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___‰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二条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对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___‰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其他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三条受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向受让人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出让人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的,应视为违约。受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章通知和说明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开户银行、账号的,应在变更后15日内,将新的地址或开户银行、账号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在缔结本合同时,出让人有义务解答受让人对于本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第九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三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___款规定的方式解决:(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合同依照本条第___款之规定生效。
(一)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尚需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___份。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和附件共___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签订。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受让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报:电报: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_________组_________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_________(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_________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_________。
2、实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_________(具体内容见附件)。时间为_________。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为_________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其他约定: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_____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赠与人:
受赠人:
赠与人将其土地使用权赠与受赠人,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赠与土地位于_________,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该宗土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_________号)。
第二条、赠与人将该宗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受赠人个人,归受赠人个人所有。
第三条、赠与人与受赠人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赠与土地上的建筑物、附属物所有权随之一并转移。
第四条、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赠与人可以撤消赠与.
第五条、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赠与人:
受赠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达成如下土地使用权互换协议:
一互换地块概况
1、甲方愿意将位于 的土地,总面积 平方米,合 亩与乙方互换,包括区域内的渠、路。四址为: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2、乙方愿意将位于 的土地,总面积 平方米,合 亩与甲方互换,包括区域内的渠、路。四址为: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二履行期限和方式:甲乙双方自愿互换原属于对方的土地后永远归对方所有。
三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自愿互换原属于对方的土地,双方以后均互不干涉土地使用情况。
2、现甲、乙双方自愿互换,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互换生效;一方如有反悔的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二十万元,并承担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财产损失。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加手印)
乙方(签字或盖章): (加手印)
见证人(签字或盖章): (加手印)
年 月 日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按照《____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的规定,已合法取得____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项目的名称为__________,现已具备规定的预售条件,经__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准予上市预售,外销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___房屋,房屋用途为_________。甲方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到乙方预购房屋的定金________元。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预售预购事项,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面积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上述各项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__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实测面积为准。
第二条甲乙双方同意,该商品房交付时,房屋的实际面积与暂测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__%时,按照本契约
第三条所述房屋售价进行结算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之差超过暂测面积的177_________%时,自甲方向乙方出示__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实测面积文件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契约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约解除后____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或按中国人民银行外汇贷款利率计算。
第三条双方同意上述预售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_____币_______元,价款合计为________币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乙方同意按附件二所列的方式付款,并按期将购房价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号。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甲方售楼款监管银行为______,银行帐号为________。
第四条乙方如未按本契约附件二所列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索违约金,违约金应自本契约约定的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天,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之________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
第五条乙方如未按本契约附件二所列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逾期超过____日乙方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契约。契约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甲方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甲方须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交付房屋时,应同时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管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竣工核验证书》。
第七条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时间自房屋应交付之日起
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每延期一天,甲方按房价款总额的万分之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除不可抗力外,逾期____日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契约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约解除后____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或按中国人民银行外汇贷款利率计算。
第九条因不可抗力甲方未按期交付房屋的,逾期最多不超过____日,超过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契约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应将乙方交付的定金、房价款及利息退还给乙方。
第十条甲方交付的房屋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管部门认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甲方应在契约解除后____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并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和利息全部退还乙方。甲方交付房屋的装修、设备未达到附件三规定的装修、设备标准的,甲方同意按未达到部分的差价双倍向乙方补偿。
第十一条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____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十二条乙方同意在物业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公司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十三条本契约由双方签字后,境内的应于____日内,境外的应于____日内,由双方持契约共同到__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办理预售、预购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本契约登记后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乙方如转让其预购的房屋,须与转受让人在本契约上背书,并按规定到__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办理预售契约转让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双方同意房屋交付后____日内共同到__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办理房屋买卖过户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第十七条本契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凡因履行本契约所发生的或与本契约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纠纷。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契约未尽事项,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本契约的附件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本契约正本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共______份,__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存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赠与人) :
有效证件号码:
乙方(受赠人) :
有效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自--年6月份同居,并且乙方一直照料甲方的日常生活起居,为甲方料理家务,乙方为此无法正常工作,作为报酬和补偿,甲方愿将甲方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该房屋产权为:因乙方具备经济适用房购买的主体资格,因此该房用乙方的名义购买)赠与乙方。
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该房产坐落于平方米;
(二)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若该房屋有土地使用权则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url#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甲方购买此房产所有费用由甲方单独承担,现经协商一1市,建筑面积;致甲方愿将其拥有的该房屋所有产权赠与乙方。
第三条:甲方赠与乙方房屋产权,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该赠与行为不可撤销,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甲方(赠与人) :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乙方(受赠人) :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签订地点:
出让人:身份证号: (以下称甲方)
受让人:身份证号: (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将土地转让给乙方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转让土地概况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为________平方米,为土地。
二、转让期限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为永久转让,无年期限制,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任何人事单位主张该土地的所有有式使用权,必须配合协调处理好与村委会、基层政府的关系。
三、转让用途
乙方受让该土地后用于建筑房屋居住使用,甲方知晓并同意乙方建房。在乙方建房过程中,甲方要全力配合乙方的建房工作。(如水、电,包括邻里纠纷问题等)
四、转让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五、付款方式
签订本协议后,乙方支付给甲方 元整,剩余款项待乙方主体房屋建成后一次性付清,甲方并向乙方出具相关收款收条。
六、违约责任
1、如若该合同涉及土地发生归属性纠纷,一切由甲方负责。
2、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拒绝将转让土地交给乙方,则必须双倍返还转让款,即 元。
3、如乙方购买该转让土地后无正当理由要求反悔,则无权要回转让款。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捺印时生效。
甲方签字(捺印):
乙方签字(捺印):
甲方: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就乙方认购甲方开发的“ __________ ”项目中的部分物业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望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规划用途为。
甲方经相关行政部门批准,在上述地块建设酒店,暂定名为。
第二条: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上述酒店中的部分商铺,具体为:
1.第一、二层的西北独立尖角沿街商铺(具体见附图1)
2.第一、二层的西南独立尖角沿街商铺(具体见附图2)
3.酒店服务式公寓第三层(但不含酒店宴会厅及附属物业)(具体见附图3)。
第三条:商铺面积的约定:
1.第一层西北向的商铺建筑面积暂定为平方米;
2.第一层西南向的商铺建筑面积暂定为平方米;
3.第二层西北向的商铺建筑面积暂定为平方米;
4.第二层西南向的商铺建筑面积暂定为平方米;
5.第三层商铺建筑面积暂定为平方米;
以上暂定建筑面积总计为平方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正式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以预测面积为准。乙方承诺在购买的以上商铺中,将一层部分用于品牌女装或女性用品,二层为特色餐饮中的无污染、无油烟快餐厅及比萨饼类型餐饮配套,第三层商铺部分为特色鲍翅餐厅。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支付的总价以本条确定的单价为唯一依据:
1.第一层西北向的商铺单价为元/平方米;
2.第一层西南向的商铺单价为元/平方米;
3.第二层西北向的商铺单价为元/平方米;
4.第二层西南向的商铺单价为元/平方米;
5.第三层商铺单价为元/平方米;
根据上述第三条暂定建筑面积计算,乙方应支付的总价暂定为元。
第五条:定金及其价款的支付。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万元人民币定金;
2.乙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万元人民币房价款。
3.乙方在双方签订预售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至一、二层商铺总价的50%及第三层除按揭款以外的所有价款。
4.
一、二层商铺总价50%的按揭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甲方提供的按揭银行为中国银行。
第三层商铺余款的按揭由乙方自行寻找银行办理按揭或由甲方提供的按揭银行办理按揭,由甲方提供银行办理按揭的比例为第三层总价款的50%。
第六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甲方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十个工作日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双方在洽谈及签订预售合同时,就本合同未约定的内容(包括但并不限于合同价款及支付的期限、方式,商铺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装饰、设备标准,供水、电、热、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和公共设备的交付承诺,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处理方式,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违约责任等)进行全面的磋商,双方均不得以不合理的要求拒绝签订预售合同。
第七条:
鉴于乙方所认购的商铺是应乙方的要求对原有建筑物进行修改,现该修改后商铺已得到设计单位及甲、乙双方的书面确认(见附件),并符合乙方独家使用条件,故由乙方承担由于设计修改而引起的建造成本增加。
(具体数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第八条:
由于本合同项下标的物具有乙方独家使用的特性,乙方不得以预售合同中的其它条款达不成协议为由,放弃购买本合同项下标的物,拒绝与甲方签定预售合同。
否则,乙方除承担工程造价增加部分的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万元的赔偿金,并不得向甲方主张收回定金,已支付的定金作为乙方的违约金。
第九条:
本合同签订后至预售合同签订前双方就有关本合同项下标的物达成的合同均作为预售合同中的内容,对此,双方均不得违反。
甲、乙双方签订的预售合同作为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依据。
第十条:
与乙方认购的商铺有关卫生间、厨房的排污、排水烟系统、空调管线、间隔墙体和外墙面装饰等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并达成补充合同。
第十一条:
鉴于第二层二处商铺的特殊位置,与之相邻的外露台部分(附图4)将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五年,但乙方得缴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及维护费。
乙方承诺,不得干扰其它业主和经营户的经营;甲方如遇临时需要而使用的,乙方应无条件撤除相应家具、用具,并将场地及时交付甲方使用。
乙方承诺按甲方统一开业时间准时开业,除非甲方许可,乙方推迟开业每天按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员通过仲裁解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并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
(盖章)
乙方__________
(盖章)
签字: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