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办过户手续房产赠与合同(精选3篇)
甲方(赠与人):_____(写明姓名、住址)
住所: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写明姓名、住址)
住所: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二)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因甲方_____,此房产所购的所有房款和税费均已有乙方代甲方支付,由甲方所购该房产并取得该房产房产所有权证。经协商一致甲方愿将该房屋赠与乙方,并在乙方能办理过户手续时积极协助办理。
第三条:甲方保证房屋在此赠与合同签订前以及合同签订后一直到过户完毕期间该房屋权属状况完整和其他具体状况完整,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四条:甲方没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此房产抵押、转卖或出租给他人,否则抵押、转卖或出租行为无效。如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赠与房产的,甲方应如数补偿或退还乙方代为支付的所有房款和代交的其他等所有税费。
第五条:甲方赠与乙方房产,本合同在双方签订经公证处公正后不可撤销。
第六条:在乙方能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按约定积极协助乙方转移办理过户手续。
第七条:甲、乙双方定于_____时正式办理过户该房屋,双方定于_____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乙方。
第九条: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到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留执_____份,乙方留执_____份,为公正留执公证处_____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附件一文本:房屋平面图。
甲方(签章):_____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赠 与 合 同
赠与人: 身份证号码:
受赠人: 身份证号码:
赠与人 与受赠人 系 关系,(附关系证明),坐落于 的
房产系赠与人□ 本人所有。
□ 与 共有。
所有权证号为: ,丘号为: ,建筑面积: ,现赠与人自愿将该处房产 份额无偿赠与给受赠人所有。
受赠人自愿接受赠与人赠与的上述房产 份额。双方约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本合同一式 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赠与人:
受赠人:
日 期:
赠 与 合 同
赠与人: 身份证号码:
受赠人: 身份证号码:
监护人: 身份证号码:
赠与人 与受赠人 系 关系,(附关系证明),坐落于 的
房产系赠与人□ 本人所有。
□ 与 共有。
所有权证号为: ,丘号为: ,建筑面积: ,现赠与人自愿将该处房产 份额无偿赠与给受赠人所有。
因受赠人是未成年人, 作为其监护人代其接受赠与人赠与的上述房产 份额。双方约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本合同一式 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赠与人:
受赠人:
监护人:
日 期:
甲方: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乙方: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乙方是甲方的________,甲方还有其他子女,为防止家庭纠纷,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该房屋为甲方与丈夫共同出资建造。
该房屋座落于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因属农村自建房屋无产权证,门牌号位________。
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为申请宅基地自建房屋,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上述赠与房屋如果动迁,所产生的货币安置或房屋安置及其它相关权益一并赠与乙方。乙方负责安置甲方居住并赡养甲方。
第三条本协议经甲方签字,乙方同意接受赠与并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因产权证尚未办理,所以不以办理过户手续为生效条件。
第四条甲方赠与乙方房产,本合同在双方签订经村委会公正后不可撤销。
第五条在乙方能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按约定积极协助乙方转移办理过户手续。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备案一份。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