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为将甲方货物安全及时运到目的地,甲方同意由乙方承运甲方的货物,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协议书,其条款如下: 1, 在本协议内,甲方将指定的产品和物资委托乙方承运,乙方必 须将承运货物清点过目,甲方货物重量以净重计的方式。乙方确认无误后保证所承运的货物安全、及时的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2, 甲方必须提供这些产品的三证(生产许可证、登记证、标准证), 以证实甲方产品不是假冒伪劣,不是走私货。甲方所需托运货物的地点、时间、数量、应提前两天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安排运力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能按时提供车辆,要在甲方通知乙方托运的当日内告知甲方,甲方可另请其他运车部门承运,其运费差额由乙方补偿。甲方必须保证全部货物在合同期归乙方承运。
3, 运费结算方式: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经收货人验收合格后,运费 以月结(公历)方式结清,发现有货损或丢失,按实际出厂的价格票交给甲方。由甲方在运费中即时扣除,在运费结清付款时必须开具合法的全国统一公路、内河运输发票交给甲方。
4, 途中坏车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换车辆,乙方必须将情况及时电告 甲方做好补救工作及出示相关的有效修理单据等证明材料。
5, 乙方须提供公司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给甲方存档。
6,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即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 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有效期:自20xx年 1 月 1 日至20xx年12月31日。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日期: 年 日 月
编号:
托运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交通部《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发货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收货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运送货物及运价情况
货物名称
数量(吨)
规格
车牌号
运费单价
(元/吨)
预算总运费
三、货物价值:
货物保价、保险:
四、包装要求:
年 月 日止完成本合同的运输任务。每次运输时间、运输数量按托运方书面(电话)通知和运单要求。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年 月 日
承租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车主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封闭厢式货车、普通货车运输服务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封闭厢式货车、普通货车,车牌分别为 、 、部分货物运输,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1、 货车采用班车运输方式
2、 国家法律规定节假日根据甲方需要发车
3、 货物由乙方负责安全,如发生车辆交通事故或货物被抢、被盗、被骗、被污染及遗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
第一条 合同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 结算方式
每月30日分别支付乙方下月汽车租赁费用,以计件制为准。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 按照约定的时间准备好货物,确保托运货物符合国家法规
2、 负责货物包装,并确保包装符合要求
3、 负责货物的装卸工作
4、 负责押车元的工资、保险
5、 根据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工资、汽车租赁费用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 确保运输车辆手续合法,车容整洁,货箱卫生
2、 乙方向甲方保证按约定使用车辆
3、 保证每辆车车辆保险为50万
4、 确保司机手机24小时开机,并保证司机及时回复甲方信息追踪人员的查询
5、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倒货、换车、配载。如车辆途中发生意外,应及时调配其他车辆完成货物运送任务
6、 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不得对甲方客户进行业务接触
7、 乙方要确保司机服从甲方指派人员的指挥
8、 如果发生意外情况造成货物损坏、丢失或可能晚到等情况,要在10分钟内通知甲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不认真履行上述义务,造成经济损失的,除下列约定外,违约方要承担应付汽车租赁费用100%的违约责任。
2、 甲方不按时支付汽车租赁费用的每增加一天支付应付汽车租赁费用0.1%的滞纳金,但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除外
3、在乙方验货签收至甲方收货签收前,如发生货物丢失、损坏、变质和污染的,乙方按货物实际损失的价值赔偿甲方。若不赔偿,甲方有权用应支付乙方的汽车租赁费用抵扣
4、 乙方如不能按约定提供车辆使用,甲方另外租用车辆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5、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货物晚到,应赔偿甲方部分经济损失。每辆车辆故障造成的扣罚500元/趟,如无车辆故障认为或操作不当造成延误扣罚20__元/趟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合同自签订起生效,甲乙双方若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如遇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变更或中止合同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进行仲裁。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制定吊车货物运输合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货物运输事宜协议如下:
一、合同期限
从20__年元月1日至20__年 12月31日终止。
二、吊车类型及数量:8吨、16 吨、25吨,共计4台。
三、租赁金和付款方式
1、每日以一个台班起算,不够一个台班的按每小时结算;
2、每个台班为8小时,以驾驶员进出场时间为准。超过部分租金 =系计超过作业时间/8小时×台班赞。(以外出施工记录表为准);
3、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结算。结算方式:转帐
四、运输货物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托运品为:本公司所有运输货物,起运地点至:根 据需要再定,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价值、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 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 合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甲方的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六、乙方的义务
l、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和限期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 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七、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甲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收费标准按(800元/百公里)计算,运费的结算必须有 乙方安排专人结算。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赁证.作为完 乃完成运输义务的征明,持收费凭证与甲方结算相关费用.
3、乙方先垫付运费。累计垫付运赞30000元时,和甲方以现金方 式结算,由甲方一次性全额付清。
4、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结算运赞,如甲方拖延结算运费累计 万元,乙方有权停止货物运输。山此造成的停产、停工等一切失山甲方承担。
5、乙方提供运输发票。
八、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属于政府征用或罚没的;
2、不可抗拒力;
3、货物本身的性质所引起的变质、减量、破坏或毁灭:
4、包装方式或容器不良,但从外部无法发现;
5、包装完整,标志无异状,而内件短少;
6、货物的合理损坏:,
7、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
8、合同一方由于自然灾害、战争和其它由双方事后认可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到本合同履行时,应采取电话、电报或传真等通知另一方。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双方应立即恢复合同正常履行。
九、违约责任
1、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甲乙双方在对方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情况下,不能将运输权交给他人承运,如有一方违约,赔偿给对方违约金10万元。造成的损失将由违约方承担。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 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吴忠市仲裁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仲 裁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十一、本合同在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车主、车号):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及规格、数量 。
本批次货物运费价格: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第二条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装车时包装完整、整洁、无破损、无淋浴;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 ;
货物到达地点: 。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按托运人及收货人要求装卸为主 。
第六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承运人将货物送到约定地点,经收货人签收盖章后,持收货人签收单向托运人结算运费;
第七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应托运方及收货人的要求,临时变更运输路线、到货地点而增加运输费用的,承运方有权向运输费用实际承担人收取。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对货物的毁损、丢失、盗抢、事故、雨淋潮湿,混入其它物品而造成污染引起产品变质,造成产品外包装破损、弄脏等损失的均应承担赔偿义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托运方指定的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所有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偿付给承运方给承运方违约金 元。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等而招致货物摔损、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托运方二份、承运方一份。
甲方(托运方):
地址:
传真:
乙方(承运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1、 托运的主要货物为:、
包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
属性:化工产品
1.2、 货物的起运地点:
1.3、 到达地点:永红化工指定的送货地点。
1.4、 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操作流程
(1) 甲方发出运输指令(2)乙方回复认可书(3)甲方装货(4)双方验货签收(5)发往目的地交货(6)收货单位验签(7)验收后取回单(8)将回单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如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在乙方派出车辆前3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3.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甲方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5、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门。
4.2、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4.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
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
4.5、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4.6、甲方若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保险,并对投保的货物承担全部的责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赠送财务,若经发现,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未结运费。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5.1、费用的结算标准为:详见附件《志成物流货物运输报价表》
5.2、结算方法为:每月5日前结算上月发生的运输费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业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如有扣除的款项,应在运费中扣除。货到提付运费的甲乙双方都备有底根,以便于查账。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6.2、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列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6.3、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公路运输价格表》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100元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影响执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6.4、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在合作,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
第七条:文本及时效
7.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合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为试用期,试用期内,如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未结运费。
7.6、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8.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8.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纠纷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卖方:
买方:
签订日期:
托运方:_________
托运方详细地址: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
收货方详细地址: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_________;规格:_________;数量:_________;单价:_________总额(元):_________。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_________;货物运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_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盖章):_________ 承运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
合同号WTY20xx-001
委托方(甲方);日照万方物流有限公司
承运方(乙方);滨海县阜东运输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依据《合同法》及《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为
明确双方关系,甲方委托乙方运输钢卷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对货物丢失,短缺,损坏,雨淋,生锈等原因造成损失的,
由乙方全部承担赔偿。
2;甲方委托乙方于20xx年 月 日起,开始运输如下地区的货物(每次以实际交货地点为准)
始 发 地 目的地数量(吨) 运价(吨/元) 说 明
万方板业(虎山) 江苏常州 103
万方板业(虎山) 江苏张家港
万方板业(虎山 江苏无锡 108 其它江苏各地
3;运费结算方式;按月现金结算,如需开具发票双方协商决定。
4;乙方作为甲方指定的汽运物流公司,须具备国家认可运输资格,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5;为保证发出货物的安全,乙方须在本协议生效后7日内将5万元保证金交给甲方,乙方在承运货物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损失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和客户。若乙方未按规定赔偿,甲方有权扣乙方保证金赔偿损失,不足部份甲方有权追索。
6;乙方必须按甲方约定的时间路线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须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协商解决,若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损
失由乙方陪偿,过期到达货物每过期一天按20元/吨对乙方处罚。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货物运到非指定地点,造成卸错货的一经核实,对其按200元/吨处罚。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 月 日。
9;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履约地人民法院诉讼。
10;合同生效后,承运方在接到甲方运输业务委托的一个工作日内必须向甲方出具运输车辆的车牌号,
车型,司机姓名,驾驶证号及联系方式等。
日照万方物流有限公司滨海县阜东运输有限公司
委托方代表人(甲方); 承运方代表人(乙方)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尔工业园 托运人:青岛日日顺物流有限公司 (下称甲方)
承运人: ,性别: ,出生日期: (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住址:
现住址: ,邮编:
电话: 手机: ,传真: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为甲方运输货物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1条 货物描述
货物的种类、名称、规格、包装、数量、重量、体积等由甲方根据运输情况确定。
第2条 运输车辆及配置
2.1 车辆基本信息
车型: 车号: 使用年限: 车辆尺寸:
载重吨: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籍单位: 车籍单位电话:
其他信息:
2.2乙方需为本合同第2.1条约定车辆投保交强险。除此之外,乙方还需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和承运货物责任险,原则上:承运货物责任险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20万元(具体以甲方实际要求为准),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20万元,
2.3 乙方签订本合同时需提交如下证件和资料供甲方审验,相关影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车辆挂靠证明或挂靠合同复印件、车辆行驶证、营运证、交强险保单、第三者责任险保单、货物保险保单(乙方自投货险的)、乙方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司机的身份证、营运资格上岗证以及甲方要求的其他资料。合同期内,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提供上述证件和资料以查看其是否有效,乙方需予以配合。
2.4 乙方承诺:乙方是本合同第2.1条所述车辆唯一的实际所有权人,对该车拥有完整的运行支配权和经营权。该车手续完备,证件真实、有效、齐全,技术状况良好,性能卓越。该车目前未被设立抵押权或其他性质的担保物权,将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也不设立抵押权或其他性质的担保物权。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将一直保持车辆外观整洁,车厢内清洁干净、干燥、无污染物、无残留物、无异味,车厢平整、完好,并根据实际承运货物的安全保护需要配备必要的保护材料等。
2.5 乙方负责车辆的保养、维护和管理工作,并负担相关费用。若车辆的保养、维护和管理工作可能影响甲方运输指令的执行,乙方需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保养、维护和管理的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展开调查。若甲方没有撤回运输指令,则乙方需寻找并安排替代车完成甲方运输指令。
2.6 替代车是指在本合同第2.1条所述车辆因故障、保养、维护、年检、交通事故、被交警查扣或司机不到位等事由而停运时,乙方寻找并安排用来完成甲方运输指令的其他车辆。乙方选派的替代车在性能和技术方面不能低于本合同第2.1条所述车辆。乙方在派遣替代车之前,需将替代车基本信息通知甲方。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才可派遣替代车进行运输。在替代车运输货物情况下,乙方在本合同第2.4条之承诺适用于替代车,乙方的责任和义务保持不变,乙方和甲方的合同关系保持不变。若甲方由于替代车原因遭受任何损害,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2.7 甲方和乙方之间为运输合同关系。乙方为完成运输事务所配备的司机、搬运工人等均为乙方雇员或乙方帮工,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劳动或雇佣关系。乙方应对其雇员或帮工负责,若甲方由于乙方雇员或帮工的原因而遭受任何损害,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第3条 运输、搬运、装卸与交接
3.1 甲方提前通知乙方装运计划,具体的装货时间、装货地点、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收货人等信息以甲方运输指令为准。乙方接到甲方运输指令后需及时派车抵达装货地点接受货载。
3.2乙方需按最短的行车路线,在甲方确定的交货时间内安全稳妥地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并交付给收货人,同时按甲方要求的签收标准将送货单交收货人签收、盖章。货物运达后无人收货、延迟收货、拒绝收货或甲方提供的收货人联系方式有误而无法交付货物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配合甲方工作,直至完成交付或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其他地点。
3.3 乙方的责任期间为门到门,即乙方在装货地点的仓库接收货物时起,至乙方在交货地点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止的整个期间。乙方负责货物在其责任期间的搬运、装卸、堆存、保管、仓储,并负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甲方及甲方客户提供的除外)。若货物在乙方责任期间发生毁损、灭失,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3.4 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留置甲方托运的货物。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每扣留一天支付被扣留货物原值3%的违约金给甲方。
第4条 费用结算
4.1 甲方按照实际发生的运输业务核定金额,乙方按此金额提供合格发票。
4.2 结算周期
甲方采用如下付款方式给予乙方支付款项:
月结:每月28号将上月25号之前收到的合格单(票)据付款;
4.3 结算方式
乙方同意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将款项支付到如下账号:
收款人姓名: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4 .结算价格(见附件)
第5条 事故处理
5.1 乙方负责在途车辆的跟踪,随时向甲方报告在途情况,发生异常情况须在1小时内报告甲方,并积极组织处理。 货物运输途中遇险,必须在案发后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向当地公安、交警、承保的保险公司报案。乙方有责任保护好现场并积极施救,做好现场勘查工作,取得有效索赔单证。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保险索赔不着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2 货物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乙方应先行向甲方赔偿,再由其向肇事的责任方追偿。同时为避免运输车辆因交通事故造成货物运输停顿,乙方有责任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如寻找替代车)继续完成运输。
第6 条 合作和保密
6.1 乙方理解并同意,甲方业务经办人在未持有甲方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加盖甲方公章并有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情况下,做出的放弃甲方权利或加重甲方责任的任何承诺,都不对甲方具有当然的约束力
6.2 廉政条款:乙方同意不得为业务、结算等事项对甲方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暗中给予回扣、佣金、有价证券、实物或其它形式的好处,否则不论数额大小,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额的30%/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同意并承诺本公司股东、主要管理人员与甲方或海尔集团相关单位的业务主管人员没有亲属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否则乙方应按与海尔各单位已发生全部营业额的30%支付违约金。本条款对双方具有永久约束力,不因合同履行情况而失效。如果乙方主动或者在甲方提出情况下向甲方提供实际发生的全部违约事实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则甲方可视乙方配合程度减轻或直至免除追究乙方以上违约责任。
6.3 不竞争条款:乙方承诺,在双方业务往来期间及合作终止后3年内不对甲方同类业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职员等采取任何手段使其离开甲方到乙方处或与乙方有关联的单位工作或任职。若出现该类情况,则属乙方违约及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按“廉政条款”的规定执行。
6.4 未经过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应严格保守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情报、数据资料及技术机密,更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宣传或承揽业务,否则,应按本合同所涉运输总额的30%/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7条 违约责任
7.1 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是关于运输基本条件的约定,若乙方违反任一项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7.2 为满足甲方运输业务需求,乙方及其为车辆配备的司机,必须确保联系畅通。甲方有权随时给乙方发送运输指令,除不可抗力情形外,乙方需接受并完成甲方运输指令。乙方更换司机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向甲方提供新司机的身份证、驾驶证、营运资格上岗证等材料给甲方审验,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新司机方可上岗,否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次。
7.3 乙方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应谨慎、妥善地做好产品质量防护工作,由于操作不当产生的包装箱破损按100元/个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若货物发生毁损、灭失,乙方需在7日内按毁损、灭失发生当日的市场零售价向甲方赔偿。乙方全额赔偿甲方货物损失后,损坏的货物乙方需要在甲方允许范围内处置。
7.4 乙方须按甲方用车计划指派本合同第2.1条约定的车辆按时到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派遣其他车辆视为违约,如果因车况或箱体等不符合客户要求造成返箱,空载等,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7.5若乙方非因不可抗力或交通事故原因,造成迟延交付货,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天。
7.6 对于上述7.2-7.5各条涉及的问题,若乙方或其司机累计出现超过3次,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业务并解除本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7.7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及其司机在运作期间的服务质量等制定相关考核评价细则进行评价,实现车辆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对名列月度前10%的,甲方将酌情给予100--500元的奖励;对名列月度后10%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进行车辆停运淘汰或要求乙方更换司机。
7.8 若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并对乙方应支付甲方的违约金、赔款等款项,甲方可以直接从乙方在甲方的账户金额中抵扣。
7.9 若甲方无故拒绝支付乙方运费,需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第8条 其他约定
8.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需向甲方缴纳风险抵押金 元,当乙方的运输费用不足以抵偿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款时,不足部分由抵押金补足。为确保抵押金充足,抵押金减少时将从后续运费中优先补足。本合同终止后一个月,风险抵押金扣除相应违约金、赔款后一次性无息返还乙方。
8.2责任限制:甲方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款项外,不需承担乙方的任何费用、利润损失、其他间接或特殊或以外或后续的损失、应由乙方负担的税金和其他款项。且任何情况下甲方的赔偿责任限于本合同总额。乙方未在费用发生后60日内向甲方书面主张支付该费用、逾期期间利息、本合同下的其他违约金的,视为乙方放弃。
8.3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1个月之前,若双方未提出不再续期,则合同自动延长一年,并一直按该种方式以年度为单位延展下去。
8.4 《价格表》、《运输质量考核细则》、《业务委托单》、《配送单》等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协议未约定事宜及甲方相关要求需乙方配合执行的,经乙方确认后也视同本协议附件;全部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5纠纷解决方式:如因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履行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发生的其他业务出现的争议,或发生的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8.56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手印):
签约代表: 签字:
日期: 日期:
______年______月(季度)汽车货物托运计划表
编号:
托运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说明〕
应列入本托运计划表的主要货物是:
1. 重点工程及重点厂矿企业需运输的货物及重点港、站集散的货物; 2. 大宗货物及一级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及长大、笨重物品; 3. 季节性货物和节日市场供应的主要商品。
本表一式3份:承运人存查;托运人回执;调度留存。______汽车运输货票
甲 NO.00001 自编号:
托运人: 车属单位: 牌照号:
开票单位(盖章):__________ 开票人:_________ 承运驾驶员 年 月 日
〔说明〕1. 本货票适用于所有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单位和个人的货物运输费结算; 2. 本货票共分4联,第一联(黑色)存根;第二联(红色)运费收据;第三联 (浅蓝色)报单;第四联(绿色)收货回单经收货人盖章后送车队统计;
3. 省含自治区、直辖市; 4. 票面尺寸为220mm×130mm;
5. 货票第四联右下端设“收货人签收盖章”栏,在其他联中不设。_______汽车货物运单
托运人(单位): 经办人: 电话: 地址: 运单编号:
〔说明〕1. 填在一张货运单内的货物必须是属同一托运人。对拼装分卸货物,应将每一拼装 或分卸情况在运单记事栏内注明。易腐蚀、易碎货物、易泄漏的液体、危险货物与普通货物以 及性质相抵触、运输条件不同的货物,不得用同一张运单托运。托运人、承运人修改运单时, 需签字盖章。
1 受理存根;○2 托运回执。 2. 本运单一式2份:○
3.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由厦门 仲裁委员会仲裁。
物品清单
起运地点: 运单号码:
托运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甲方:乙方:日期:
甲方:
乙方: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货物运输事宜达成如下:
一、委托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汽车货物运输代理,门对门业务。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托运货物事宜时,应认真确定填写乙方所提供的《货运单》或《货物托运单》,并由乙方签收。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取货事宜时,应当时告知乙方代取货物的名称、数量(件数),并对所填写的内容负责,不得隐瞒限运、禁运物品。
4、甲方应按所托运的实际价值投保,付给千分之三计算保险费,由乙方向保险公司代保,
5、乙方指派____________为与甲方货运代理事宜联系代表,代表乙方处理与甲方之间一切有关货物代理事宜,货物的保管、运输过程监控、费用的结算、客服的处理等。
二、保密条款
1、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甲方提供给乙方或者乙方从甲方获得的资料和相关的商业秘密双方有保密的义务,并且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避免被无关人员接触。
2、乙方应当告知并以适当方式要求其参与本合同工作雇员遵守本协议规定。
三、委托费用及结算方式
1、双方运费以月结方式,甲方须在次月底前将上月运费和服务费以现金,转帐或支票形式支付乙方。
2、甲方在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有权随时更改到货地点及收货人,但应当支付因此所增加的运输费用及其他费用。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从甲方指定地点提货并以甲方名义办理相关委托事宜。
2、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的包装标志,对于零散货物,乙方负责协助甲方进行发货前的大包、装箱等必要工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材料、人工费用的权利。
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运输方式托运,未经甲方书面通知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运输方式。
4、对于托运货物,乙方保证自甲方交付货物后按协议时间到达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5、货物到达自定目的地后,乙方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6、收货人提货时,乙方保证甲方货物包装完好,封条完整,则视该票货物安全抵达。
五、违约责任和赔偿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照约定期限结算支付委托费用的,按照应付款额百分之十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逾期的违约金。
2、乙方弄丢货物引起的甲方损失,乙方要按当时保价赔付甲方。
3、所有违约金,赔偿金均可从待付款项中扣除。
4、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A、不可抗拒力;
B、货物本身的性质所引起的变质、减量、损坏或毁灭;
C、包装内部设备不良,但从外部无法发现;
D、包装完整,标志无异状,而内件短少;
E、货物的合理损耗;
F、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
5、合同一方由于自然灾害、战争和其他由双方事后认可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到合同履行时,应采取电话、电报、传真等形式通知另一方,当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应立即恢复合同正常履行。
六、合同解除
1、一方解除合同,都须以书面形式在三十日前通知对方。
2、协议解除后尚有待结算费用,一方须在七日内向另一方提出《结算通知》,并附有效单证,其中一方按照本协议有关结算约定核对付款。
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任何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
1、本协议自双方签订生效,有效期一年。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有附件《发货价格表》一份,不足之处另议价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托运人: 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联系人: ___________,
承运人: 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 联系人: ___________,
收货人: 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_____,规格: _____,数量: _____,重 _____公斤,价值:人民币 _____元。
第二条 货物起运地点:_____市 _____街 _____号
货物到达地点: _____市 _____街 _____号
第三条 货物承运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货物运到期限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
第四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承运人必须保证货物无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
第五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货物起运及到达后的装卸均由承运人负责,承运人应在托运人指定的地点完成货物装卸。
第六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货物运达后承运人应立即通知收货人,由收货人指定卸货地点,在卸货地当场进行验收,并对货物是否完好等情况开具验收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承运人 ,一份交托运人存底)
第七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本次运输运费 元,本合同签订后托运人预付定金 元,货物到达卸货并由收货人确认货物完好无损后7日内支付剩余的费用。
第八条 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
承运人应在货物到达以后,收货人未验收前妥善保管货物。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5%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并且不能超过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货物运到期限。如造成货物逾期到达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 元。
3、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任何情况,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并向托运人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条 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托运人:(盖章) __________承运人:(盖章)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市 _____区 _____路(街) _____号。托运人: 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联系人: ___________,
承运人: 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 联系人: ___________,
收货人: 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_____,规格: _____,数量: _____,重 _____公斤,价值:人民币 _____元。
第二条 货物起运地点:_____市 _____街 _____号
货物到达地点: _____市 _____街 _____号
第三条 货物承运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货物运到期限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
第四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承运人必须保证货物无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
第五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货物起运及到达后的装卸均由承运人负责,承运人应在托运人指定的地点完成货物装卸。
第六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货物运达后承运人应立即通知收货人,由收货人指定卸货地点,在卸货地当场进行验收,并对货物是否完好等情况开具验收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承运人 ,一份交托运人存底)
第七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本次运输运费 元,本合同签订后托运人预付定金 元,货物到达卸货并由收货人确认货物完好无损后7日内支付剩余的费用。
第八条 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
承运人应在货物到达以后,收货人未验收前妥善保管货物。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5%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并且不能超过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货物运到期限。如造成货物逾期到达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 元。
3、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任何情况,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并向托运人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条 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托运人:(盖章) __________承运人:(盖章)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市 _____区 _____路(街) _____号。
合同编号:
托运人:广州锐捷物流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承运人: ,性别: ,(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地址:
固定电话: ,手机: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短途货物转运事宜订立本合同,甲乙双方之间为运输合同关系。
第1条 货物描述
货物的种类、名称、规格、包装、数量、重量、体积等由甲方根据运输情况确定。
第2条 运输车辆及配置
2.1 车辆基本信息
车型: 车号: 车辆尺寸: ;
载重吨: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其他信息: ;
2.2乙方需为本合同第2.1条约定车辆投保交强险。
2.3 乙方签订本合同时需提交如下证件和资料供甲方审验,相关影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车辆行驶证、营运证、交强险保单、第三者责任险保单、乙方身份证、驾驶证、司机的身份证、营运资格上岗证。合同期内,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提供上述证件和资料以查看其是否有效,乙方需予以配合。
2.4 乙方承诺:乙方是本合同第2.1条所述车辆唯一的实际所有权人,对该车拥有完整的运行支配权和经营权。该车手续完备,证件真实、有效、齐全。该车目前未被设立抵押权或其他性质的担保物权,将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也不设立抵押权或其他性质的担保物权。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将一直保持车辆内外整洁、干净,车厢平整、完好,并根据实际承运货物的安全保护需要配备必要的保护材料等。
2.5 乙方负责车辆的保养、维护和管理工作,并负担相关费用。若车辆的保养、维护和管理工作可能影响甲方运输指令的执行,乙方需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保养、维护和管理的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展开调查。若甲方没有撤回运输指令,则乙方需寻找并安排替代车完成甲方运输指令。
2.6 在乙方车辆因故障、保养、维护、年检、交通事故、被交警查扣或司机不到位等事由而停运时,乙方必须安排其他车辆用来完成甲方的运输指令。乙方选派的替代车在性能和技术方面不能低于本合同第2.1条所述车辆。乙方在派遣替代车之前,需将替代车基本信息报经甲方同意。
第3条 运输、搬运、装卸与交接
3.1本合同约定的运输范围为短途货物转运,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装运计划,具体的装货时间、装货地点、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收货人等信息以甲方运输指令为准。乙方接到甲方运输指令后需及时派车抵达装货地点接受货载。
3.2乙方需按时、稳妥的完成货物转运,并按要求完成各项单据签收。货物运达后无人收货、延迟收货、拒绝收货或甲方提供的收货人联系方式有误而无法交付货物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解决。
3.3 乙方的责任期间为门到门,即乙方在装货地点的仓库接收货物时起,至乙方在交货地点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止的整个期间。乙方负责货物在其责任期间的保管,并负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甲方及甲方客户提供的除外)。若货物在乙方责任期间发生毁损、灭失,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3.4 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留置甲方托运的货物。否则甲方有权解决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每扣留一天支付扣留货物原值3%的违约金给甲方。
3.5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每次运输的在途时间规定,不得无故拖延。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检查乙方的运输记录。在乙方没有事先汇报的情况下,在途时间超出合理范围,将被扣除20元/次运费。
3.6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任何跟运输相关的异常,必须在10分钟内汇报,否则将被扣除50元/次的费用。
3.7 乙方必须保证在司机当班的时间内,手机随时保持畅通,否则将被扣除20元/次备用。
3.8 乙方(包括乙方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的业务安排,遵守相关操作流程,否则将扣除200元/次的费用。
第4条工作时间
4.1乙方提供的是24(小时)*7(1周7天)的不间断服务。
4.2在甲方客户运输需求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乙方可安排车辆维修及保养。
第5条费用结算
5.1运费,每月24*7包干价 元,油料补贴按路径进行,古新路至法雷奥线路往返一次补贴新路(或法雷奥)至罗村路径 2 元/公里补贴。
5.2 结算周期:运费隔月结,即甲方每月25号支付乙方上上月运费;
5.3 结算方式:每月甲方核查乙方提供的单据记录均完整无误后,与乙方进行费用确认。确认无误后,乙方同意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将款项支付到如下账号:
收款人姓名:___联系电话:_ _ 身份证号码:_
开户银行:_ ____ 帐号:_
如有残损、KPI处罚或其它考核处罚,将在月度费用中扣除后支付余款。但扣除前需与乙方进行确认。
第6条 事故处理
6.1 乙方负责在途车辆的跟踪,随时向甲方报告在途情况,发生异常情况须在10分钟内报告甲方,并积极组织处理。货物运输途中遇险,必须在案发后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向当地公安、交警、承保的保险公司报案。乙方有责任保护好现场并积极施救,做好现场勘查工作,取得有效索赔单证。若因乙方人为原因导致保险索赔不着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2货物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乙方应先行向甲方赔偿,再由其向肇事的责任方追偿。同时为避免运输车辆因交通事故造成货物运输停顿,乙方有责任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如寻找替代车)继续完成运输。
第7条 合作和保密
7.1 乙方理解并同意,甲方业务经办人在未持有甲方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加盖甲方公章并有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情况下,做出的放弃甲方权利或加重甲方责任的任何承诺,都不对甲方具有当然的约束力;
7.2 廉政条款:乙方同意不得为业务、结算等事项对甲方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暗中给予回扣、佣金、有价证券、实物或其它形式的好处,否则不论数额大小,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额的30%/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
7.3 未经过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应严格保守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情报、数据资料及技术机密,更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宣传或承揽业务,否则,应按本合同所涉运输总额的30%/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4 本合同任何条款,在未获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透漏,否则视为违约。守约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8条 违约责任
8.1 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是关于运输基本条件的约定,若乙方违反任一项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8.2为满足甲方运输业务需求,乙方及为其车辆配备的司机,必须确保联系畅通,否则处罚50元/次。甲方有权随时给乙方发送运输指令,除不可抗力情形外,乙方需接受并完成甲方运输指令。乙方更换司机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向甲方提供新司机的身份证、驾驶证、营运资格上岗证等材料给甲方审验,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新司机方可上岗,否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次。
8.3 乙方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应谨慎、妥善地做好产品质量防护工作,由于操作不当产生的包装箱破损最低按50元/个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若货物发生毁损、灭失,乙方需在7日内按毁损、灭失发生当日的市场零售价向甲方赔偿。乙方全额赔偿甲方货物损失后,损坏的货物乙方需要在甲方允许范围内处置。
8.4 乙方须按甲方用车计划指派本合同第2.1条约定的车辆按时到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派遣其他车辆视为违规,如果因车况或箱体等不符合客户要求造成返箱,空载等,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8.5若乙方非因不可抗力或交通事故原因,造成迟延交付货,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小时。
8.6若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价值20万以内的赔偿责任。并对乙方应支付甲方的违约金、赔款等款项,甲方可以直接从乙方在甲方的账户金额中抵扣。
8.7若因甲方无故拒绝支付乙方运费,需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第9条 其他约定
9.1本合同有效期,从年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1个月之前,若
双方未提出不再续期,则合同自动延长。
9.2 本协议未约定事宜及甲方相关要求需乙方配合执行的,经乙方确认后也视同本协议附件;全部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9.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委托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滨海县阜东运输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依据《合同法》及《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为
明确双方关系,甲方委托乙方运输钢卷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对货物丢失,短缺,损坏,雨淋,生锈等原因造成损失的,
由乙方全部承担赔偿。
2;甲方委托乙方于20xx年 月 日起,开始运输如下地区的货物(每次以实际交货地点为准)
始 发 地 目的地数量(吨) 运价(吨/元) 说 明
万方板业(虎山) 江苏常州 103
万方板业(虎山) 江苏张家港
万方板业(虎山 江苏无锡 108 其它江苏各地
3;运费结算方式;按月现金结算,如需开具发票双方协商决定。
4;乙方作为甲方指定的汽运物流公司,须具备国家认可运输资格,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5;为保证发出货物的安全,乙方须在本协议生效后7日内将5万元保证金交给甲方,乙方在承运货物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损失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和客户。若乙方未按规定赔偿,甲方有权扣乙方保证金赔偿损失,不足部份甲方有权追索。
6;乙方必须按甲方约定的时间路线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须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协商解决,若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损
失由乙方陪偿,过期到达货物每过期一天按20元/吨对乙方处罚。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货物运到非指定地点,造成卸错货的一经核实,对其按200元/吨处罚。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 月 日。
9;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履约地人民法院诉讼。
10;合同生效后,承运方在接到甲方运输业务委托的一个工作日内必须向甲方出具运输车辆的车牌号,
车型,司机姓名,驾驶证号及联系方式等。
日照万方物流有限公司滨海县阜东运输有限公司
委托方代表人(甲方); 承运方代表人(乙方)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甲方:深圳市__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___
乙方现将车牌为__的自有营运车辆加盟于甲方,由甲方代为经营管理。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管理成本费用人民币__元整。每月的营运总产值按协议分配,其中甲方占__,剩余部分由甲方依相关协议分配给乙方及驾驶员。
2.甲方负责对运输营运收入即营运产值进行财务核算,在按规定扣缴各种开支之后,于第三个月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3.甲方为乙方代办该车辆进行集装箱运输所需的各种证件及海关司机本,费用由乙方全额支付。但乙方应自行为该车辆及时购买公路规费及车辆保险。
4.甲方负责该车辆营运的业务承揽,并全权对该车辆依公司管理规定进行统一管理、调度。
5该车辆驾驶员由甲方负责与其签订相关承包协议,并负责该驾驶员的业务指导及培训。甲方与驾驶员之间的具体权利义务依其两方自主签订的承包协议确定。
6.必要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因营运需要的各种事务,不得推诿。
7.在出现交通事故需承担赔偿责任时,在保险公司予以理赔后,驾驶员所仍无法承担的那部分赔偿责任应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未能及时购买车辆保险,而不能得以保险赔偿时,则此部分的赔偿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对于驾驶员的任何人身损害,需赔偿时乙方同意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协议期内,为保证甲方的正常营运,乙方欲将该车辆出售、转让时,应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转让、出售该车辆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9.协议期内,乙方不得将该车辆予以抵押或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均等效力。因履行本协议的有关争议由协议签定地深圳市人民法院管辖。
11.除因有协议终止的事由出现外,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长期有效。
12.本协议附乙方担保书一份。
乙方:(盖章)
__年_月_日
甲方:
(盖章)
__年_月_日
本人愿意为乙方签订的以上协议作为担保人,监督乙方能遵守协议、合法经营,并愿承担乙方因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决不推诿。
常住地址:
担保人签名:
__年_月_日
买方:
卖方: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缔结,用中、英文字写成,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条款,卖方同意售出买方同意购进以下商品:
第一部分
1.商品名称及规格
2.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3.单价(包装费用包括在内)
4.数量
5.总值
6.包装(适合海洋运输)
7.保险(除非另有协议,保险均由买方负责)
8.装船时间
9.装运口岸
10.目的口岸
11.装运唛头,卖方负责在每件货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颜料明显地刷印或标明下述唛头,以及目的口岸、件号、毛重和净重、尺码和其它买方要求的标记。如系危险及/或有毒货物,卖方负责保证在每件货物上明显地标明货物的性质说明及习惯上被接受的标记。
12.付款条件:买方于货物装船时间前一个月通过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抬头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在货物装船启运后凭本合同交货条款第18条A款所列单据在开证银行议付贷款。上述信用证有效期将在装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条件:除非经买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关事项均按第二部分交货条款之规定办理,该交货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条款将自动地优先执行附加条款,如附加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抵触,则以附加条款为准。
第二部分
14.FOB/FAS条件
14.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装运舱位由买方或买方的运输代理人___________租订。
14.2.在FOB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装上买方所指定的船只。
14.3.在FAS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买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杆下。
14.4.货物装运日前10-15天,买方应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卖方合同号、船只预计到港日期、装运数量及船运代理人的名称。以便卖方经与该船运代理人联系及安排货物的装运。卖方应将联系结果通过电报或电传及时报告买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预先通知卖方的日期提前或推迟到达装运港口,买方或其船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卖方亦应与买方的运输代理或买方保持密切联系。
14.5.如买方所订船只到达装运港后,卖方不能在买方所通知的装船时间内将货物装上船只或将货物交到吊杆之下,卖方应负担买方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如空舱费、滞期费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买方的一切损失。
14.6.如船只撤换或延期或退关等而未及时通知卖方停止交货,在装港发生的栈租及保险费损失的计算,应以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如货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抵达装港,应以货物抵港日期)为准,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十六天起由买方负担,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除外。上述费用均凭原始单据经买方核实后支付。但卖方仍应在装载货船到达装港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交负担费用及风险。
15.C&F条件
15.1.卖方在本合同第8条规定的时间之内应将货物装上由装运港到中国口岸的直达船。未经买方事先许可,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由悬挂中国港口当局所不能接受的国家旗帜的船装载。
15.2.卖方所租船只应适航和适货。卖方租船时应慎重和认真地选择承运人及船只。买方不接受非保赔协会成员的船只。
15.3.卖方所租载货船只应在正常合理时间内驶达目的港。不得无故绕行或迟延。
15.4.卖方所租载货船只船龄不得超过20xx年。对超过20xx年船龄的船只其超船龄额外保险费应由卖方负担。买方不接受船龄超过二十年的船只。
15.5.一次装运数量超过一千吨的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卖方应在装船日前至少10天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船名、船龄、船籍、船只主要规范、预计装货日、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船公司名称、电传和电报挂号。
15.6.一次装运一千吨以上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其船长应在该船抵达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时分别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预计抵港时间、合同号、商品名称及数量。
15.7.如果货物由班轮装运,载货船只必须是______船级社最高船级或船级协会条款规定的相同级别的船级,船只状况应保持至提单有效期终了时止,以装船日为准船龄不得超过20xx年。超过20xx年船龄的船只,卖方应负担超船龄外保险费。买方绝不接受超过20xx年船龄的船只。
15.8.对于散件货,如果卖方未经买方事前同意而装入集装箱,卖方应负责向买方支付赔偿金,由双方在适当时间商定具体金额。
15.9.卖方应和载运货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联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买方船只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如因卖方未及时通知买方而造成买方的一切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16.CIF条件
在CIF条件下,除本合同第15条C&F条件适用之外卖方负责货物的保险,但不允许有免赔率。
17.装船通知
货物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卖方应即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所装重量(毛/净)或数量、发票价值、船名、装运口岸、开船日期及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如因卖方未及时用电报或电传给买方以上述装船通知而使买方不能及时保险,卖方负责赔偿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害及/或损失。
18.装船单据
18.A.卖方凭下列单据向付款银行议付货款:
18.A.1.填写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运洋轮的清洁提单(如系C&F/CIF条款则注明“运费已付”,如系FOB/FAS条款则注明“运费待收”)。
18.A.2.由信用证受益人签名出具的发票5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商品名称、详细规格及装船唛头标记。
18.A.3.两份由信用证受益人出具的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每件货物的毛重和净重及/或尺码。
18.A.4.由制造商及/或装运口岸的合格、独立的公证行签发的品质检验证书及数量或重量证书各两份,必须注明货物的全部规格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18.A.5.本交货条件第17条规定的装船通知电报或电传副本一份。
18.A.6.证明上述单据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书信一封。
18.A.7.运货船只的国籍已经买主批准的书信一封。
18.A.8.如系卖方保险需提供投保不少于发票价值110%的一切险和战争险的保险单。
18.B.不接受影印、自动或电脑处理、或复印的任何正本单据,除非这些单据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样,并经发证单位授权的领导人手签证明。
18.C.联运提单、迟期提单、简式提单不能接受。
18.D.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为装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该第三者提单由装船者背书转受益人,再由受赠人背书后方可接受。
18.E.信用证开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单据不能接受。
18.F.对于C&F/CIF货载,不接受租船提单,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长或大副收据、装船命令、货物配载图及或买方在信用证内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单据副本各一份。
18.G.卖方须将提单、发票及装箱单各两份副本随船带交目的口岸的买方收货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18.H.载运货船启碇后,卖方须立即航空邮寄全套单据副本一份给买方,三份给目的口岸的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分公司。
18.I.卖方应负责赔偿买方因卖方失寄或迟寄上述单据而使买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18.J.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19.合同所订货物如用空运,则本合同有关海运的一切条款均按空运条款执行。
20.危险品说明书
凡属危险品及/或有毒,卖方必须提供其危险或有毒性能、运输、仓储和装卸注意事项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说明书,卖方应将此项说明书各三份随同其他装船单据航空邮寄给买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__________运输公司。
21.检验和索赔
货物在目的口岸卸毕60天内(如果用集装箱装运则在开箱后60天)经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复验,如发现品质、数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与本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或船行负责者外,买方有权凭上述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退货或索赔。因退货或索赔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利息及损失均由卖方负担。在此情况下,凡货物适于抽样及寄送时如卖方要求,买方可将样品寄交卖方。
22.赔偿费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迟或不能交货者除外,如果卖方不能交货或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负责向买方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遭受的损害,包括买价及/或买价的差价、空舱费、滞期费,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买方有权撤销全部或部分合同,但并不妨碍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权利。
23.赔偿例外
由于一般公认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交货或延迟交货,卖方或买方都不负责任。但卖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告买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5天内航空邮寄买方灾害发生地点之有关政府机关或商会所出具的证明,证实灾害存在。如果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继续存在60天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24.仲裁
双方同意对一切因执行和解释本合同条款所发生的争议,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个合理的时间内,最多不超过90天,协商不能取得对买卖双方都满意的结果时,如买方决定不向他认为合适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则该争议应提交仲裁。除双方另有协议,仲裁应在中国北京举行,并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所制订的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该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另有决定,由败诉一方负担。
签约地: 编号:
本运单经承运方和托运方签章后具有合同效力,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界限适用于《合同法》及以下有关规定。
一、托运方权利义务:
1、要求承运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将螃蟹运到指定地点;
2、按照约定形式对螃蟹进行包装,并支付运输费用。
二、承运方权利义务:
1、要求托运方按照螃蟹运输的约定对螃蟹进行包装并送到装货地点 .
2、 按照约定的时间将螃蟹运到卸货地点,并及时通知收货人凭有效证件提取螃蟹。收货人未及时提取螃蟹的,须及时通知托运人。
三、违约责任。
1、托运方责任:由于托运方的原因造成螃蟹死亡的,或收货人在接到承运方提取螃蟹通知后未及时提取螃蟹造成的损失由托运方承担;
2、承运方责任: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将螃蟹运到卸货地点(遇有大雾天可合理延迟)、或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托运方螃蟹损失的,承运方应赔偿托运方的实际损失(按签约当日的收购价)并退还运输费用。
3、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其它约定:
由于下列原因,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承运人证明螃蟹短少、毁损、死亡、灭失、运输时间延迟,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他人交通事故等造成高速公路封闭不能按时履约;
3、托运方、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五、生效条件:托运方、承运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 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份,报合同指导站备案。
六、纠纷处理办法: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终止等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书面向合同指导站申请调解或向高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日期:
卖方:
买方:
签订日期:
货物运输合同范本——货物运输承包合同
托运方:_________
托运方详细地址: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
收货方详细地址: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_________;规格:_________;数量:_________;单价:_________总额(元):_________。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_________;货物运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_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盖章):_________ 承运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
买方:
卖方: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缔结,用中、英文字写成,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条款,卖方同意售出买方同意购进以下商品:
第一部分
1.商品名称及规格
2.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3.单价(包装费用包括在内)
4.数量
5.总值
6.包装(适合海洋运输)
7.保险(除非另有协议,保险均由买方负责)
8.装船时间
9.装运口岸
10.目的口岸
11.装运唛头,卖方负责在每件货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颜料明显地刷印或标明下述唛头,以及目的口岸、件号、毛重和净重、尺码和其它买方要求的标记。如系危险及/或有毒货物,卖方负责保证在每件货物上明显地标明货物的性质说明及习惯上被接受的标记。
12.付款条件:买方于货物装船时间前一个月通过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抬头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在货物装船启运后凭本合同交货条款第18条A款所列单据在开证银行议付贷款。上述信用证有效期将在装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条件:除非经买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关事项均按第二部分交货条款之规定办理,该交货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条款将自动地优先执行附加条款,如附加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抵触,则以附加条款为准。
第二部分
14.FOB/FAS条件
14.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装运舱位由买方或买方的运输代理人___________租订。
14.2.在FOB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装上买方所指定的船只。
14.3.在FAS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买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杆下。
14.4.货物装运日前10-15天,买方应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卖方合同号、船只预计到港日期、装运数量及船运代理人的名称。以便卖方经与该船运代理人联系及安排货物的装运。卖方应将联系结果通过电报或电传及时报告买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预先通知卖方的日期提前或推迟到达装运港口,买方或其船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卖方亦应与买方的运输代理或买方保持密切联系。
14.5.如买方所订船只到达装运港后,卖方不能在买方所通知的装船时间内将货物装上船只或将货物交到吊杆之下,卖方应负担买方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如空舱费、滞期费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买方的一切损失。
14.6.如船只撤换或延期或退关等而未及时通知卖方停止交货,在装港发生的栈租及保险费损失的计算,应以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如货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抵达装港,应以货物抵港日期)为准,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十六天起由买方负担,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除外。上述费用均凭原始单据经买方核实后支付。但卖方仍应在装载货船到达装港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交负担费用及风险。
15.C&F条件
15.1.卖方在本合同第8条规定的时间之内应将货物装上由装运港到中国口岸的直达船。未经买方事先许可,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由悬挂中国港口当局所不能接受的国家旗帜的船装载。
15.2.卖方所租船只应适航和适货。卖方租船时应慎重和认真地选择承运人及船只。买方不接受非保赔协会成员的船只。
15.3.卖方所租载货船只应在正常合理时间内驶达目的港。不得无故绕行或迟延。
15.4.卖方所租载货船只船龄不得超过20xx年。对超过20xx年船龄的船只其超船龄额外保险费应由卖方负担。买方不接受船龄超过二十年的船只。
15.5.一次装运数量超过一千吨的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卖方应在装船日前至少10天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船名、船龄、船籍、船只主要规范、预计装货日、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船公司名称、电传和电报挂号。
15.6.一次装运一千吨以上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其船长应在该船抵达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时分别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预计抵港时间、合同号、商品名称及数量。
15.7.如果货物由班轮装运,载货船只必须是______船级社最高船级或船级协会条款规定的相同级别的船级,船只状况应保持至提单有效期终了时止,以装船日为准船龄不得超过20xx年。超过20xx年船龄的船只,卖方应负担超船龄外保险费。买方绝不接受超过20xx年船龄的船只。
15.8.对于散件货,如果卖方未经买方事前同意而装入集装箱,卖方应负责向买方支付赔偿金,由双方在适当时间商定具体金额。
15.9.卖方应和载运货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联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买方船只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如因卖方未及时通知买方而造成买方的一切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16.CIF条件
在CIF条件下,除本合同第15条C&F条件适用之外卖方负责货物的保险,但不允许有免赔率。
17.装船通知
货物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卖方应即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所装重量(毛/净)或数量、发票价值、船名、装运口岸、开船日期及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如因卖方未及时用电报或电传给买方以上述装船通知而使买方不能及时保险,卖方负责赔偿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害及/或损失。
18.装船单据
18.A.卖方凭下列单据向付款银行议付货款:
18.A.1.填写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运洋轮的清洁提单(如系C&F/CIF条款则注明“运费已付”,如系FOB/FAS条款则注明“运费待收”)。
18.A.2.由信用证受益人签名出具的发票5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商品名称、详细规格及装船唛头标记。
18.A.3.两份由信用证受益人出具的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每件货物的毛重和净重及/或尺码。
18.A.4.由制造商及/或装运口岸的合格、独立的公证行签发的品质检验证书及数量或重量证书各两份,必须注明货物的全部规格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18.A.5.本交货条件第17条规定的装船通知电报或电传副本一份。
18.A.6.证明上述单据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书信一封。
18.A.7.运货船只的国籍已经买主批准的书信一封。
18.A.8.如系卖方保险需提供投保不少于发票价值110%的一切险和战争险的保险单。
18.B.不接受影印、自动或电脑处理、或复印的任何正本单据,除非这些单据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样,并经发证单位授权的领导人手签证明。
18.C.联运提单、迟期提单、简式提单不能接受。
18.D.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为装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该第三者提单由装船者背书转受益人,再由受赠人背书后方可接受。
18.E.信用证开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单据不能接受。
18.F.对于C&F/CIF货载,不接受租船提单,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长或大副收据、装船命令、货物配载图及或买方在信用证内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单据副本各一份。
18.G.卖方须将提单、发票及装箱单各两份副本随船带交目的口岸的买方收货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18.H.载运货船启碇后,卖方须立即航空邮寄全套单据副本一份给买方,三份给目的口岸的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分公司。
18.I.卖方应负责赔偿买方因卖方失寄或迟寄上述单据而使买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18.J.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19.合同所订货物如用空运,则本合同有关海运的一切条款均按空运条款执行。
20.危险品说明书
凡属危险品及/或有毒,卖方必须提供其危险或有毒性能、运输、仓储和装卸注意事项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说明书,卖方应将此项说明书各三份随同其他装船单据航空邮寄给买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__________运输公司。
21.检验和索赔
货物在目的口岸卸毕60天内(如果用集装箱装运则在开箱后60天)经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复验,如发现品质、数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与本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或船行负责者外,买方有权凭上述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退货或索赔。因退货或索赔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利息及损失均由卖方负担。在此情况下,凡货物适于抽样及寄送时如卖方要求,买方可将样品寄交卖方。
22.赔偿费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迟或不能交货者除外,如果卖方不能交货或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负责向买方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遭受的损害,包括买价及/或买价的差价、空舱费、滞期费,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买方有权撤销全部或部分合同,但并不妨碍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权利。
23.赔偿例外
由于一般公认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交货或延迟交货,卖方或买方都不负责任。但卖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告买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5天内航空邮寄买方灾害发生地点之有关政府机关或商会所出具的证明,证实灾害存在。如果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继续存在60天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24.仲裁
双方同意对一切因执行和解释本合同条款所发生的争议,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个合理的时间内,最多不超过90天,协商不能取得对买卖双方都满意的结果时,如买方决定不向他认为合适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则该争议应提交仲裁。除双方另有协议,仲裁应在中国北京举行,并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所制订的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该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另有决定,由败诉一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