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体运输合同汇编7篇

液体运输合同(通用7篇)

液体运输合同 篇1

甲方 (托运方):

乙方 (承运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基础上就蒙牛液体奶产品运输代理适宜进行了充分协商,并达成共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货物名称、数量等

甲方托运货物为蒙牛液体奶产品,具体运量,品名,数量,规格可在每批货物发货前以电话或销售单的方式通知乙方。

第二条:货物起运地点及货物到达地点

1、货物起运地点:甲方的仓库。

2、货物到达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按每批货物的派车单确定的交货地点为准)

第三条:运输方式及收费标准

1、运输方式

汽车运输:门到门(

第二条规定的起运至到达地点)。

2、运费标准

内蒙古 至____省____市 元吨(含税)

第四条:物承运日期及装货要求

1、乙方接到甲方装货的通知后6小时内安排运输车辆到指定事业部装货,货车每晚到一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100元违约金,甲方可从运费或保证金中扣除,同时在12小时以外未安排运输车辆,甲方有权安排其他车辆运输。运费差价甲方将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

2、货物全程运输在途时间必须按照甲方的规定时间(以50公里小时的时速)到达目的地,在途时间以车辆出厂时间开始算起。如延期将扣除运费100元小时作为违约金(交通管制、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但需双方确认后生效)。

3、乙方运输人员进入厂区后应严格执行厂区管理制度,不得将非清真类食品带如厂区,不得在厂区内吸烟,喝酒,闹事,如出现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次,若造成重大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4、乙方司机在承运过程中,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以方便公司和客户联系,如发现关机且乙方不能提供其他联系方式的,甲方对乙方每次罚款50元。

5、甲方要及时通报收货人联系方式,电话,送货地址等事项。

6、乙方必须符合甲方的装车要求,所有装货的车辆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品保部的要求装车,在夏季要有防雨器具(如防雨苫布)。冬季要有防寒器具(如棉被等)同时车辆的车厢一定要干净,卫生,否则甲方有权拒装且要求乙方支付200元的违约金。装车完毕后,乙方一定要对所装货物的数量以及外包装的完好进行严格的核对和检查,如有问题及时提出,否则到达目的地后发生的数量短缺或产品的损坏将由乙方全部承担,产品质量问题所至的损失甲方将进行处理。

7、因甲方所发运产品为液体乳制品,要求装车码放高度严格按照甲方品保部门规定执行,不允许出现超高码放现象,以防止将产品压坏将产品变质。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有配载其他货物时,不得装运非清真禁忌品。

第五条:运输费用结算

1、计算方法:单车总运费吨位 元吨。

2、运输车辆到甲方指定卸货地点将产品全部卸完后,同时,甲方按合同约定的运输费用结算方法进行结算,如因运输原因造成到货后产品损坏,甲方按零售价格从当车运费中扣除。

3、乙方按月向甲方提供公路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如乙方未能及时按月向甲方提供发票,甲方有权在下车运费结算时将税金扣除。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取消托运,但必须在货物装车前通知乙方,如甲方在运输途中变更到货地点,乙方需按甲方变更后的卸货地点卸车。一车产品的卸货地点最多不超过三个(包括三个)。

2、甲方在托运前要向乙方如实填报货物品名,种类等,由于申报品名不实等产品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运输产品指定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指定公司有权按照其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罚。

2、由于各种原因致使货物灭失,短少,损坏等,乙方需及时以电话形式向甲方汇报,产品的货损由乙方在2天内向甲方按产品零售价做出全额赔偿。

3、运价以合同约定的价格为20________年度的全年运价,(运价约定在合同里)此价格全年不做任何的调整,除国家政策调整(如油价大幅上涨,下调,国家计重政策等)导致运价大幅上涨,甲方经调研,测算后做出相应的调整,同时,如油价下调,国家政策等导致运价降低,甲方将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对运价也做出相应的下调。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发货时限进行发运(甲方的所有定单乙方必须在(6)小时内发走),如乙方未在(6)小时内发走的,甲方有权从另外的运输渠道调车,调车时高出现行价格的部分,乙方无条件给予相应的现金补贴,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的运费或保证金中扣除,如若保证金不足时,甲方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12小时内续交,否则将视为乙方自动解除合作,同时甲方按合同条款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承运资格。

5、如乙方在合同期内不能按时完成甲方的发运任务(每天所有的定单必须在(6)小时内发走,自然原因不能装车的除外),其要求在中途退出时,甲方有权扣除其全部保证金(二十万元),用于后期其运输线路开发。

6、接到运管员开出的销售派车单后,从库房装车,车辆在途,到货,此期间乙方必须全程追踪,发生任何异常情况当时必须报与运管员处。如有隐瞒不报或乙方不知情的现象,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乙方全部保证金。

7、乙方所派车辆从库房装车完毕后车辆确保按时到货。如出现晚到货现象(包括零散货装车后不发造成晚到货),并由乙方赔偿因晚到货给客户造成的一切损失。

8、运输途中因运输原因造成货损,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乙方必须在到货后6小时内处理完毕并由经销商书面确认。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并由经销商书面确认,否则甲方有权使用乙方的保证金赔偿经销商的损失,损失额由经销商提供,不需经乙方确认。

9、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乙双方招标时确认的运价,如有私自变动运价行为,甲方有权取消其与甲方合作。

10、甲方的货物装上乙方车辆后,乙方必须投保货物险,包括货损险,盗窃险等一切有关货物的保险。直到目的地卸货前,货物的保险及其他全部风险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甲,乙双方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不履行合同或无故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50000元。

第七条: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约定以外的商务事宜均按两部颁布的《国内公路货物运输规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规办理。

第八条:关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此产生的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补充条款。

乙方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合同签定时缴纳十万元保证金,剩余保证金十万元乙方必须在合同签定后____月内缴纳给甲方。甲方承诺保证金将在履行完此合同如数归还乙方,乙方如有违约甲方可丛保证金中扣除,运价由双方确认的最终价格为准,以附件的形式附于合同中,和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保证金已不足支付时(不能低于二十万元)乙方必须补续不足,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____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第十条: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乙方执一份,甲方执两份。自双方签字及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届时双方无异议,续签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液体运输合同范本精选

液体运输合同 篇2

托运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现行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运输方式:汽车运输液体化工产品——苯酚。

第二条:运输车辆:由乙方负责提供并保证运输车辆符合危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运输要求:乙方车辆必须年检合格,相关司乘人员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品运输安全的各项法规,依照甲方要求自带签封和软管。

第四条: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具有化学危险品运输资质的有关证件,有义务向甲方反馈运输信息。

第五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数量将货物及时、安全运输至目的地,并对运输途中发生的一切货损、货差、污染雨淋及货物灭失等情况承担赔偿责任或由乙方用现金直接赔偿。

第六条:结算方式:按实际运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卸货完毕后,凭收货人出具的接卸证明或过磅单结算运费。乙方凭以上单据开具运输发票后,甲方结清运费。

第七条: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合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如发生纠纷,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提交龙口市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液体运输合同 篇3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托运方和承运方双方友好协商,就有关液化天然气运输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托运货物

1. 本合同约定的托运货物为液化天然气,英文简称“LNG”。

2. 托运方交承运方运输的液化天然气,应符合中国国家GB17820-1999Ⅱ类天然气气质标准。

第三条 运输区间和方式

1.本合同约定的运输区间为:

2.运输方式:承运方以公路运输的方式为托运方运送液化天然气。

第四条 运输计划

1.运输计划:承运方调度人员每天上午10:00之前,将未来48小时之内可用车辆上报至托运方调控中心,托运方调控中心根据承运方上报可用车辆信息,将具体运输计划提前24小时通知给承运方调度人员(首批运输计划应至少提前48小时通知)。

2.运输计划传送方式以书面方式为主,包括传真、电话、网络、电子平台或其它信息化系统。

3.日常联系:双方应各自设立有人24小时值班的生产调度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协调确定月承运量和监控协调月承运量的执行。双方应在运输起始日开始的十日前将各自设立的生产调度管理机构名称、负责人、正常联系电话、应急联系电话等书面通知对方。

第五条 运输价格

报价表

承揽运输量及价格:

1、乙方承诺组织运输槽车 辆, 保证承揽运力 吨/天。

2、参考行业内市场价格,双方协商后确认价格执行。

3、运输的公里数需双方确认同意后执行

第六条 交付和计量

1. 承运方运输的液化天然气的交付地点为:按托运方运输计划中指定的接收站点。

2. 液化天然气采用汽车衡称重计量方式,如卸车量与承运方在液化天然气工厂装车量的计量差在正负200公斤(含200公斤)范围内时,以装车量为结算依据。

2.1. 如超过正二百公斤范围时(卸气量>装气量),LNG计量按卸气量计算,超出部分托运方以运费形式支付给承运方。

2.2. 如超过负二百公斤范围时(卸气量<装气量),LNG计量按卸气量计算,损失由承运方按照出厂价在运费中扣除。

第七条 结算

1. 托运方指定承运方给托运方客户配送LNG,承运方和托运方及托运方的指定联系人每月进行结算数据的核对,核对无误后的结果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2.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月25日为结算日,结算日后5个工作日内承运方将开具相应的运输发票给托运方及其所属公司并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寄出。

第八条 付款

运费由承运方与托运方或托运方客户定期结算。依照的双方对账签认,承运方开具运输发票,托运方依据接收的运输发票结算运输费用,或者协调托运方客户按时结算运输。

第九条 托运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托运方按装车磅单的数量将货物交由承运方托运,托运方应向承运方明确货物运达地点,如运达地点发生变化时托运方应提前通知承运方。如承运方无故不按托运方指定的卸气地点卸气,托运方有权拒绝支付本趟运费,并追究因托运方没按指定地点卸气而造成限气或断气的一切损失。此外,对于因托运方变更运达地点而产生额外运费由托运方承担。

2.托运方为承运方指定的接收站点必须具备使车辆调头、倒车、会车、转向、行驶等符合要求的硬件场地。

3.托运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协调各用气单位及时向承运方支付运费款项。

4.托运方有权对承运方的承运车辆运行情况进行监控,承运方如不服从调度,或完不成托运方预算当月运量,托运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5.车辆到达托运方装卸地点后,因托运方装卸站点不能及时安排装卸车而造成车辆滞留时,压车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超出时间按待装待卸收取费用(计算方法:按照200元/小时,),压车时间的确认需要接收场站的现场人员签字。超过12小时,托运方接收站点向承运方支付压车费按台班计算,按每台班20xx元人民币/天.车的标准支付压车费;承运方向托运方接收站点开具运费发票

第十条 承运方的权利和义务

承运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和托运方的要求做到及时的运输和交货。保证全年运力平稳、有序,在冬季运力紧张时,不得擅自给其他企业、个人承运,如发生冬季运力紧张,无法保证LNG正常外运的情形,将赔偿托运方的损失,托运方有权取消其承运权

1. 承运方在运输过程中,应保证托运方的货物安全到达,由于承运方责任导致货物损失,承运方必须按价赔偿给托运方。

2. 承运方统在运输天然气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责任与托运方无关。

3. 承运方所属车辆,应统一安装托运方要求的GPS监控系统。未征得托运方同意,不得擅自将所托运货物运往其他接收站,违例事件一经发现,托运方有权追究责任并予以索赔及处罚,取消承运方的运输资格。

4. 承运方统一管理为托运方服务的其他运输公司的车辆。保证为托运方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须具备国家要求的各类证件,做到手续齐全,符合国家危险品运输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5. 承运方发生组织架构变更,不得影响本合同约定运输任务的执行;如若确实无法保障执行的,承运方必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托运方。

6.承运方应负责运输货品的安全,由于突发性事件引起承运方的运输车不能按托运方的运输计划到达指定的接收站时,承运方应提前5个小时通知托运方,并有责任提前确定应对措施。

7. 根据托运方的运输计划,承运方有义务在接到书面通知当日内予以反馈,并服从托运方的调度计划安排,对于不能满足托运方计划的情况,必须给予书面答复。另外,对于托运方安排的紧急二次调运,承运方有义务积极协助执行。(具体事宜双方协商确认)

8. 承运方司机与车辆应符合国家法律及相关法规要求,如因泥石流、大雪封路、恶劣天气、道路维修等因素导致车辆不能正常返回,或车辆需要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年检、二级维护、罐体检验等导致承运方每天为托运方承运的车辆达不到第四条第1款约定数量的情况除外,但要以卫星系统信息为准,并且承运方要尽努力为托运方提供支持,以减少上述事项给托运方带来的损失。(具体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9. 承运方有义务对车队驾驶员进行槽车安全操作培训,并对驾驶员行为规范负责,如若发生驾驶员违反安全操作的生产事故,由责任方承担经济赔偿。

10. 承运方应向托运方提供以下资质证件: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经 营许可证明文件③行业资质证书④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⑥牵引车及槽车行驶证(复印件)、罐体使用证及槽车压力容器使用证(复印件)、⑦驾驶员及押运员相关手续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因托运方的行为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给承运方造成实际损失的,托运方应当赔偿直接损失。

2.因承运方的行为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使运输物品不能及时到站,发生限气、断气事故,造成托运方实际损失的,承运方应当赔偿直接损失。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超出当事一方控制、致使该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任何事件或情况,该事件或情况是上述当事一方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

2.当事方应在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未能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程度内,和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期间内,免除其履行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义务。

3.一旦不可抗力事件得到消除/停止,则受影响一方应尽快重新开始履行其合同义务。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三条 保密

1.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至期满的1年内,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及相关信息均应依照本款的约定予以保密。非因法定事由或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得在该期限内将本合同的条款全部或部分透露给第三方,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将全部或部分合同信息透露给以下人员或机构,无须经过另一方同意,即提供给该方主管、董事、雇员、关联机构、提供给对方具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或机构、或答复司法传讯等法律程序,但该方也应要求上述人员保密。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可向各自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其他

1.本协议签订后,托运方的各所属公司与承运方在本合同项下,签订LNG运输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液体运输合同 篇4

甲方: 煤化工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乙方: 运输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公路道路运输服务管理规定,为确保公路运输服务质量,维护双方权益,规范相互合作行为,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产品运输服务事项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基本合作义务:

1、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公路运输业务,托运货物主要为固体沥青;甲方按照单据实际数量予以结算,乙方应在运输能力、运输时间及运输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满足甲方的要求,并根据甲方的运量快速配备运输工具,确保运输服务质量;

2、 乙方在接到甲方运输业务委托时,应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道路运输任务,并对甲方的运输业务全过程安全负责;

3、 运输时间按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I《运输价格表》内容执行,合同期限内不得单方面随意改变运输价格,如需修改,需要双方共同协商,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书面确定。

第二条:乙方须具备的资质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主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照及财务结算凭证;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 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

5、 具有二年以上危险化产品的公路运输和配送经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备的通讯设施;

6、 具有相应的运输能力,有完整的服务质量保证体系;

第三条:风险保证金

1、乙方承担货物风险责任:在货车装车开始时起,至货物到达卸货地卸货完毕止。

2、先期运费由甲方滞留20万元,作为质量以及货物保障金,以保证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得到及时补偿,合同终止后退回。该保证金不计息,甲方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30天内返回给乙方。若继续合作,风险金直接转入下一次合同。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甲方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

第四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运输地点、价格及时间见本协议附件I:《运输价格表》本合同签定之前运价一律执行原合同的运价

第六条:运输服务管理要求及事项约定:

1、 甲方有运输任务时,提前一天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固定的联系人,确认运输委托内容,包括要求车辆到达甲方工厂的时间及承运的货物数量等。乙方接到甲方发货任务通知时起,必须在第二天上午,给予答复并明确告知车辆号码、司机姓名、联系电话等,并保证车辆按时到厂装车,否则,甲方有权另行选择承运单位。

2、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甲方的装载要求;车况良好。

3、 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甲方工厂仓库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准与甲方收货人员发生争吵、打架、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行为。

4、 自甲方货物装上乙方指派车辆后,其货物保管之责随之转到乙方,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货物丢失或损毁、污染、包括整车被盗等的.一切事宜及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责任协助提供乙方理赔所需的相关材料。

5、 乙方承运甲方货物时,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安全送达甲方指定的卸货地点,乙方单方面延迟承运时间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户拒收或退货,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允许亏吨范围:允许总亏吨率在0.2%(含)以内,按运输公司一个月内发货总量核算亏吨,若有超出,超出部分货物的总值折为货款在运费中扣除。

7、乙方必须保证车辆及时到位。如出现连续2天车辆不到位或到位不及时,作罚款500元处理;连续三天车辆不到位或到位不及时,作罚款1000元处理。甲方提前一天派车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8、乙方车辆必须听从统一调度安排,未经过我公司许可,不得私自调度车辆。

9、在运输途中不得进行任何掺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乙方运输资格,并扣除押金。

10、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预计不能按时到达的,乙方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并说明情况,以便甲方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谅解和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如因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1、对于乙方接触到甲方客户的各种商业信息或运输业务,乙方不得透露,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

第七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署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液体运输合同 篇5

托运单位:

承运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现行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运输方式:汽车运输液体化工产品——苯酚。

第二条:运输车辆:由乙方负责提供并保证运输车辆符合危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运输要求:乙方车辆必须年检合格,相关司乘人员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品运输安全的各项法规,依照甲方要求自带签封和软管。

第四条: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具有化学危险品运输资质的有关证件,有义务向甲方反馈运输信息。

第五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数量将货物及时、安全运输至目的地,并对运输途中发生的一切货损、货差、污染雨淋及货物灭失等情况承担赔偿责任或由乙方用现金直接赔偿。

第六条:结算方式:按实际运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卸货完毕后,凭收货人出具的接卸证明或过磅单结算运费。乙方凭以上单据开具运输发票后,甲方结清运费。

第七条: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合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如发生纠纷,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提交龙口市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 乙方:

液体运输合同 篇6

承运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现行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运输方式:汽车运输液体化工产品——苯酚。

第二条:运输车辆:由乙方负责提供并保证运输车辆符合危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运输要求:乙方车辆必须年检合格,相关司乘人员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品运输安全的各项法规,依照甲方要求自带签封和软管。

第四条: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具有化学危险品运输资质的有关证件,有义务向甲方反馈运输信息。

第五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数量将货物及时、安全运输至目的地,并对运输途中发生的一切货损、货差、污染雨淋及货物灭失等情况承担赔偿责任或由乙方用现金直接赔偿。

第六条:结算方式:按实际运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卸货完毕后,凭收货人出具的接卸证明或过磅单结算运费。乙方凭以上单据开具运输发票后,甲方结清运费。

第七条: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合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如发生纠纷,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提交龙口市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 乙方:

液体运输合同 篇7

甲方 (托运方):

乙方 (承运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基础上就蒙牛液体奶产品运输代理适宜进行了充分协商,并达成共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货物名称、数量等

甲方托运货物为蒙牛液体奶产品,具体运量,品名,数量,规格可在每批货物发货前以电话或销售单的方式通知乙方。

第二条:货物起运地点及货物到达地点

1、货物起运地点:甲方的仓库。

2、货物到达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按每批货物的派车单确定的交货地点为准)

第三条:运输方式及收费标准

1、运输方式

汽车运输:门到门(第二条规定的起运至到达地点)。

2、运费标准

内蒙古 至辽宁省大连市 元/吨(含税)

第四条:物承运日期及装货要求

1、乙方接到甲方装货的通知后6小时内安排运输车辆到指定事业部装货,货车每晚到一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100元违约金,甲方可从运费或保证金中扣除,同时在12小时以外未安排运输车辆,甲方有权安排其他车辆运输。运费差价甲方将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

2、货物全程运输在途时间必须按照甲方的规定时间(以50公里/小时的时速)到达目的地,在途时间以车辆出厂时间开始算起。如延期将扣除运费100元/小时作为违约金(交通管制、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但需双方确认后生效)。

3、乙方运输人员进入厂区后应严格执行厂区管理制度,不得将非清真类食品带如厂区,不得在厂区内吸烟,喝酒,闹事,如出现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次,若造成重大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4、乙方司机在承运过程中,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以方便公司和客户联系,如发现关机且乙方不能提供其他联系方式的,甲方对乙方每次罚款50元。

5、甲方要及时通报收货人联系方式,电话,送货地址等事项。

6、乙方必须符合甲方的装车要求,所有装货的车辆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品保部的要求装车,在夏季要有防雨器具(如防雨苫布)。冬季要有防寒器具(如棉被等)同时车辆的车厢一定要干净,卫生,否则甲方有权拒装且要求乙方支付200元的违约金。装车完毕后,乙方一定要对所装货物的数量以及外包装的完好进行严格的核对和检查,如有问题及时提出,否则到达目的地后发生的数量短缺或产品的损坏将由乙方全部承担,产品质量问题所至的损失甲方将进行处理。

7、因甲方所发运产品为液体乳制品,要求装车码放高度严格按照甲方品保部门规定执行,不允许出现超高码放现象,以防止将产品压坏将产品变质。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有配载其他货物时,不得装运非清真禁忌品。

第五条:运输费用结算

1、计算方法:单车总运费=吨位X 元/吨。

2、运输车辆到甲方指定卸货地点将产品全部卸完后,同时,甲方按合同约定的运输费用结算方法进行结算,如因运输原因造成到货后产品损坏,甲方按零售价格从当车运费中扣除。

3、乙方按月向甲方提供公路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如乙方未能及时按月向甲方提供发票,甲方有权在下车运费结算时将税金扣除。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取消托运,但必须在货物装车前通知乙方,如甲方在运输途中变更到货地点,乙方需按甲方变更后的卸货地点卸车。一车产品的卸货地点最多不超过三个(包括三个)。

2、甲方在托运前要向乙方如实填报货物品名,种类等,由于申报品名不实等产品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运输产品指定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指定公司有权按照其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罚。

2、由于各种原因致使货物灭失,短少,损坏等,乙方需及时以电话形式向甲方汇报,产品的货损由乙方在2天内向甲方按产品零售价做出全额赔偿。

3、运价以合同约定的价格为20xx年度的全年运价,(运价约定在合同里)此价格全年不做任何的调整,除国家政策调整(如油价大幅上涨,下调,国家计重政策等)导致运价大幅上涨,甲方经调研,测算后做出相应的调整,同时,如油价下调,国家政策等导致运价降低,甲方将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对运价也做出相应的下调。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发货时限进行发运(甲方的所有定单乙方必须在(6)小时内发走),如乙方未在(6)小时内发走的,甲方有权从另外的运输渠道调车,调车时高出现行价格的部分,乙方无条件给予相应的现金补贴,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的运费或保证金中扣除,如若保证金不足时,甲方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12小时内续交,否则将视为乙方自动解除合作,同时甲方按合同条款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承运资格。

5、如乙方在合同期内不能按时完成甲方的发运任务(每天所有的定单必须在(6)小时内发走,自然原因不能装车的除外),其要求在中途退出时,甲方有权扣除其全部保证金(二十万元),用于后期其运输线路开发。

6、接到运管员开出的销售派车单后,从库房装车,车辆在途,到货,此期间乙方必须全程追踪,发生任何异常情况当时必须报与运管员处。如有隐瞒不报或乙方不知情的现象,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乙方全部保证金。

7、乙方所派车辆从库房装车完毕后车辆确保按时到货。如出现晚到货现象(包括零散货装车后不发造成晚到货),并由乙方赔偿因晚到货给客户造成的一切损失。

8、运输途中因运输原因造成货损,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乙方必须在到货后6小时内处理完毕并由经销商书面确认。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并由经销商书面确认,否则甲方有权使用乙方的保证金赔偿经销商的损失,损失额由经销商提供,不需经乙方确认。

9、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乙双方招标时确认的运价,如有私自变动运价行为,甲方有权取消其与甲方合作。

10、甲方的货物装上乙方车辆后,乙方必须投保货物险,包括货损险,盗窃险等一切有关货物的保险。直到目的地卸货前,货物的保险及其他全部风险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甲,乙双方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不履行合同或无故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50000元。

第七条: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约定以外的商务事宜均按两部颁布的《国内公路货物运输规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办理。

第八条:关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此产生的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补充条款。

乙方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合同签定时缴纳十万元保证金,剩余保证金十万元乙方必须在合同签定后一月内缴纳给甲方。甲方承诺保证金将在履行完此合同如数归还乙方,乙方如有违约甲方可丛保证金中扣除,运价由双方确认的最终价格为准,以附件的形式附于合同中,和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保证金已不足支付时(不能低于二十万元)乙方必须补续不足,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第十条: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乙方执一份,甲方执两份。自双方签字及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届时双方无异议,续签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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