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煤矿运输合同(汇总3篇)

都江煤矿运输合同(精选3篇)

都江煤矿运输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所产的全部煤渣出售给乙方,具体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取暖期内所产煤渣出售给乙方使用,并保证煤渣中无其他杂物。

二、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煤渣费用人民币: 元整(¥:00元),甲方不得加价和收取其他费用。

三、甲方保证及时将煤渣运送到指定地点,乙方保证按时把煤渣运走。

四、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将煤渣转售给他人,若发现甲方转售给他人,甲方按乙方所交费用的两倍付给乙方并退还乙方费用。

五、合同期限为 20xx年*月15日至20xx年*月15日。

六、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都江煤矿运输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合作意向,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制定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协议期限

1、本协议书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承包经营方式

乙方对甲方矿采取生产成本承包。

3、双方权利和义务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享有煤炭销售权利。

2.甲方享有对日常生产监督、检查权利。

甲方义务

3.甲方负责协调生产以外各种关系,保证乙方在承包期内连续生产的义务。

4.甲方有按时向乙方支付承包费用义务。

5.甲方有为乙方提供必要生活、工作条件义务。

6.甲方对承包给乙方的煤矿拥有所有权。

7.甲方负责协调乙方管理人员在当地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生产管理证照。

8.甲方负责未被乙方录用的现有矿方人员的妥善安置。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按时获得承包费用的权利。

2.乙方有优先获取承包期结束继续承包的权利。

乙方义务

3.有对员工进行政治思想、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的义务。

4.有对员工病、伤、亡事故进行处理和解决善后问题的义务。

5.乙方有对甲方现有符合条件人员优先录用义务。

6.乙方有按时支付职工工资义务。

7.乙方有对甲方资源科学合理规划开采的义务。

四、承包费用结算方式和支付方法

每月5日前甲、乙双方共同核定上月生产量,乙方自甲方支领的材料费用、甲方预付的电费及其他需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录用甲方人员工资。甲方在扣除上述费用后将余款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乙方。

五、其他约定

甲方按照当地主管部门要求,负责必要的设备、设施投入和必要的生产用材料的准备。

已方生产用材料自甲方材料库中领取,并出具支领手续,月末双方核定并按照费用核算方式在乙方承包费用中扣减。新投入的工字钢支架、电缆、管板运输机等非低值易耗材料暂按30%计价,返库时损耗超出30%部分由乙方承担,不足30%部分由甲方将差额支付给乙方。

乙方每月将留用的.甲方人员工资分配明细提交给甲方,由甲方负责支付工资,并在双方核定的承包费用中予以扣减。

上级主管部门收取的的各项费用及当地居民的各类补偿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管理人员在未取得当地主管部门颁发的管理资格证书前,由甲方负责予以协调解决。

非乙方原因造成停产超过72小时,甲方按照当地最低生活标准支付乙方停产损失。

甲方应派驻代表负责日常协调和双方费用确定。

履行本协议的条件发生变化时,双方应及时协调解决;协商不成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均可通过仲裁和法律渠道解决。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修改本协议内容时,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甲方委托人乙方委托人

年月日年月日

都江煤矿运输合同 篇3

甲方:乙方: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合成都现价及相关法规,就都江堰煤矿运输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期共同遵照执行.

一:运输物名称:燃煤

二:运输地点:又甲方指定装料点__________和卸料点_______________

三:运输车型:货箱长为6米至6.5米这个范围之内.

四:运输线路:由甲方指定.

五:运输工期:暂定一年.

六:用车数量暂定10辆,具体数量视情况而论在定.先上5辆车.

七:运输价格及计算方式:

一、运输距离在25公里以内,按每车1000元计算.(壹千元人民币整)

二、超出25公里按照第七条第一款折合为1000除25等于40元人民币/公里超过500米视为1公里.不足500米则不加公里数.每超过1公里就加40元人民币.

八:付款方式:次日10点结清上一日的运输款.不得超过中午12点.如果这样乙方有权停工,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并按照十一条款执行.

九:甲方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车辆进场的时间.乙方车辆进场后,甲方在3小时内必须安排车辆装货.如安排不下就按照第十一款第4条执行。

十:其它条款

一、乙方车辆进场后,甲方负责办理路上所需的各种证件和通行证。

二、在运输途中,遇交警、路政、城管以及沿途村民有阻挡或是罚款、扣车扣证,一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此耽误乙方运输按照十一款第4条执行)

三、乙方驾驶员酒后驾车。

带病驾车。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任何负责。

四、甲乙双方经常沟通有问题及时处理。

五、24小时作业。

六、乙方车辆服从甲方安排,不得跳槽

如有跳槽行为出现则赔偿给甲方元人民币作为损失。

十一:违约处罚

一、如因甲方施工条件不全,引起乙方不能施工。

(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二、乙方无故停工,甲方有权扣发停工车辆的运输费用。

乙方自行承担。

三、以上一、2都视为违约。

四、违约按照每车每天800元计算。

十二:车辆进场后,甲方马上付给乙方每辆车1000元的进场费用。

此费用在工程结束时退还给甲方。

十三:双方发生纠纷时应协商处理。

十四:协议签订后,从车辆进场之日自动生效。

十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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