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运输合同(精选14篇)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货物运输代理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人,进行货物运输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人,办理有关代理事项。
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签发委托书,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事项详见《货物运输代理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甲方责任
1.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或运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关运输的资料与要求(包括发运地点、到货地点、货物品名、数量、性质、是否办理保价(险)、收货人全称、联系电话、传真等真实资料),并盖章确认。
2.于每批货物发运前_________日,将需要运输的货物完整地交付给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办理交接验收。
3.已包装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点的货物内容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4.已交付给乙方的资料或货物确需变更时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5.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的要求与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完成代理事项。
2.及时向甲方报告运输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代理行为完成后,应将有关单据证明交付甲方。
3.对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文件应予以保密。
第四条代理费用及结算方法
1.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同意以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形式给付乙方。每运输代理_______吨货物,甲方给付乙方_______元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计算按车辆(船)标重为结算依据;
2.为便于清算,双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结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结算各种运杂费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预付乙方所需费用,并于运输前_________日汇入乙方银行帐户(需由乙方代垫各种费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并经乙方同意,双方签订垫付运杂费协议书后,方可垫付)。
4.费用结算后,乙方将有关票据、单证完整、及时交付甲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期内甲方给乙方的文件资料、货物有误或需要包装的货物因包装缺陷产生破损,或未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为中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2.乙方未按协议要求运输也承担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扩大、变更代理权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属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时,双方协商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协议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选择):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法院诉讼。
第七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备忘录。经双力签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有效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联系方式:
乙方:
联系方式:
丙方:
联系方式:
据《_____》,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运输等工作,为明确货物承运阶段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协议以共同遵守,希三方共同信守执行,并对本协议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甲方需书面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完全知晓本协议项下所承运的货物具体情况。甲方应保证对所运货物拥有所有权。在协议期间,乙方对货物做出的操作安排必须接受甲方的监控和指令。
二、甲方委托乙方全权代理甲方货物运输,并向乙方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1、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货物重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起运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目的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船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船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收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收货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船运包干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船运包干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运费结算方式
1、货物装船离港后,乙方以约定结算价格,按甲、丙双方要求给丙方开具运输发票(甲、丙双方需向乙方出具书面开票资料),货物在到达目的港前,丙方向乙方支付全额运输费用。
2、如丙方不按时支付协议规定的各种运输费用,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对其控制下的甲、丙双方货物享有置留权,甲方承担支付全部运费的义务。
3、乙方负责投保船运_____,在船运过程中产生的货物损失由乙方按照相关_____条例向_____公司索赔;货物按照件交件收原则,若货物出现运输之外的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丙方要按协议约定履行付款责任。
五、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尽快安排货物离港(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货物装船离港后,乙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以传真方式提供装船明细、货物配载图、货物交接清单等相关装载资料。
六、乙方在运输甲方货物时,应保证货物的安全性,乙方在目的地交货时,甲方如发现有货损、货差、规格混乱等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以便于乙方及时处理。否则视为乙方如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如甲方在货物交接入库后告知乙方货损、货差、规格混乱等,乙方概不负责。
七、甲方指定运输目的港应确保乙方船到后两日内将货物卸载完毕,如未在期限内卸载完货物,出现的一切责任和费用都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额外费用。
八、违约责任
本协议的变更和解除须经三方书面确认。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三方有一方发生违约时,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三方三个工作日内签署确认有效,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 (委托人): 合同编号: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2、乙方:
法人代表: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3、乙方在过境(国内)铁路运输代理领域的丰富经验。
4、甲方希望乙方为其安排本合同项下的铁路运输等事宜。据此双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国际公约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
1.1、“合同”指本合同及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章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附录及附录中提到的文件。
1.2、“货物”指甲方交付乙方安排运输并提供其他相关的服务,仅限附件一中约定的物品。
1.3、“服务”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的铁路运输代理,相应的信息、传递、反馈及其他相关服务,仅限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服务范围。
第二条:服务范围
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全权代表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________到(铁路到站名称)________的铁路运输以及货物进口报关检验等事宜,具体的服务范围见附件二。
第三条: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包括: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__________到(铁路到站名称)__________的铁路运输费、装卸费、货物装车延时费,由甲方支付,货物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到铁路发运站的汽运费,货物代发费每吨25元,由甲方在发货前三日内支付给乙方。
3.2、本合同价款在以下情况下可调整:
3.2.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目的地所在地)行政法规和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3.2.2、中国目的地所在的法律、法规和铁路部门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造成价格调整,乙方提供相关书面文件直接按照新价格执行。
3.2.3、服务范围发生变化的,按照乙方提供的新增服务合同收费标准执行。
3.3、货物起运前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通知支付乙方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
第四条:货物包装及交付
4.1、甲方负责货物包装,应保证货物适合长途运输和各种天气变化,并符合相关主管机关的标准,任何犹豫甲方包装不善而照成的运输工具、人员或者其他货物及财产的损失核对乙方或第三者造成的损失,责任由甲方负责。
4.2、甲方交货方式为:
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_____个工作日内将由乙方安排车辆运输,应当向甲方书面告知货物有关信息,包括不仅限于货物的名称、性能、重量、批次、特殊运输要求等重要信息资料。
4.3、甲方交付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的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进口的物品。对甲方危险货物造成的损失及后果,一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货物的出运
5.1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前____个工作日将货物出运计划通知乙方,通知不正确、不确定或不完备导致不能按时发运的,甲方承担一
5.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货物的发运,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将货物及时发运,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5.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铁路运单,并在货物发运前得到甲方的确认后,全部单证应在货物装运承运后尽快送达甲方。
第六条:保险
6.1运输货物保险,根据铁路运票中货物保价运输的保险:(人寿)
6.2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后,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铁路及保险公司索赔。
第七条:双方商业机密的保险
7.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任何一方不得将业务及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所签署的任何协议、备忘录、附件。
7.2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公众。
第八条: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乱、戒严及其受影
8.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应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8.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而遭受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第九:合同修改
9.1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的要求,任何一方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
9.2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的形式进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9.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9.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为确保公路运输服务质量,维护双方权益,规范相互合作行为,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产品运输服务事项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基本合作义务:
1、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公路运输业务,托运货物主要为 及其他附属广告品、促销品等;甲方按照单据实际数量予以结算,乙方应在运输能力、运输时间及运输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满足甲方的要求,并根据甲方的运量快速配备运输工具,确保运输服务质量;
2、 乙方在接到甲方运输业务委托时,应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道路运输任务,并对甲方的运输业务全过程安全负责;
3、 运输价格和运输时间按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I《运输时间价格表》内容执行,合同期限内不得单方面随意改变运输价格,包括门对门的一切费用,否则视为违约;
第二条:乙方须具备的资质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主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照及财务结算凭证;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 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的;
5、 具有三年以上公路运输和配送经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备的通讯设施;
6、 具有相应的运输能力和必备的信息监控手段,有完整的服务质量保证体系;
第三条:风险保证金
1、乙方承担货物风险责任:在货车的挡板处接受货物时起,至货物到达卸货地卸货完毕止。
2、乙方同意在签署合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人民币__万元风险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息,如货物在乙方承运期间完好无损、保持原样,甲方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30天内返回给乙方。若继续合作,风险金直接转入下一次合作合同。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甲方则按销售发票价格和因乙方原因甲方客户对甲方的索赔金额从保证金中扣除,乙方拥有受损货物的所有权,乙方在不影响甲方销售市场和甲方公司及产品声誉的产前提下处理受损货物。
第四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__ 年__月__日 至 __ 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运输地点、价格及时间
见本协议附件I:《运输价格表》
第五条:运输服务管理要求及事项约定
1、 甲方有运输任务时提前一天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固定的联系人确认运输委托内容,包括要求车辆到达甲方工厂的时间日期,要求承运的货物数量,建议使用的车型、卸货城市等。乙方接到甲方发货任务通知时起,必须在一小时内给予答复并明确告知车辆号码、司机姓名、电话等,并保证车辆按时到厂装车,否则,甲方有权另行选择承运单位;
2、 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甲方的装载要求;车况良好,货厢内壁无凹凸不平之处,无水渍、油渍,干燥清洁、无渗漏、无毒、无异味及其他污染物,敞车必须配备蓬布、绳索及捆绑用的竹片等保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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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乙方到达甲方指定提货地点时,司机或提货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证件,经过甲方许可后驶入指定区域等待装车,甲乙双方在货车的挡板处交接货物、乙方须对所承运的货物做好清点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办理签收及发货手续,双方办理完发货手续后,货物的数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5、 甲方发货清单为一式五份,经双方清点货物数目签字确认无误后,甲方留存一份,乙方所执四份货物清单,一份交收货人作为收货凭证。其余三份交收货人签字/盖章后返回甲方,作为有效运输结算凭证;
6、 捆绑绳索和产品软性包装箱之间必须垫有木板片等保护材料,以确保产品不会因为捆扎而变形,凡因装车后任何因素导致甲方货物失落破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 自甲方货物装上乙方指派车辆后,其货物保管之责随之转到乙方,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货物丢失或损毁、污染、被雨淋湿或受潮、包括整车被盗的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责任协助提供乙方理赔所需的相关材料;
8、 乙方承运甲方货物时,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安全送达甲方指定的客户收货地,乙方单方面延迟承运时间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户拒收或退货,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9、 货到客户处,如发生找不到收货人、客户拒收等异常情况,乙方应及时联系甲方运输负责人解决,乙方不得擅自卸货或将货物拉回仓库。没有甲方的书面单据认可,乙方不得随意从甲方客户处拉回货物,对于乙方擅自拉回的货物甲方有权拒收,且无论甲方是否收货,由此而产生的运输等费用甲方不予结算;
10、货到甲方客户处,发生部分货物损坏、短少的,由收货人将破损情况写在送货单上,并注明是否收下,双方签字确认;甲方与乙方协商处理破损赔偿,并由甲方决定是否将货物拉回至甲方仓库,所有返回货物拉回仓库后必须通知甲方仓库验收并由甲方仓库出具收货证明;
11、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预计不能按时到达的,乙方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并说明情况,以便甲方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谅解和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12、对于乙方接触到甲方客户的各种商业信息或运输业务,乙方不得透露,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
托运方: ;(简称甲方)
委托代表人: ;电话: ;
地址: ;
承运方: ;(简称乙方)
委托代表人: ;电话 ;
地址: :
根据《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
原则,就国内陆地汽车运输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负责甲方指定产品的发运和配送
二、双方工作衔接流程:
1、乙方根据发运需求和货品数量按甲方要求进行发运;
2、乙方对所发运的货品进行跟踪,并将跟踪结果反馈给甲方运输管理人员;
3、乙方将当日的发运情况进行汇总,并将调拨单据和与之相对应发运单据交与甲方运输管理人员进行复核;
三、甲方提供资源
1、负责对乙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等;
2、负责提供客运发货地点、时间等信息,指导并协助乙方初期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甲方对乙方的要求
1、所有发运货品按照甲方要求送到指定地点;
2、乙方同意在签署合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人民币____万元风险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息,甲方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30天内返回给乙方;
3、乙方指定专人与甲方沟通;
4、乙方驻场人员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
五、财务结算
六、甲乙双方其他约定:
1、甲方有运输任务时提前通知乙方固定的联系人确认运输委托内容,包括要求车辆到达甲方工厂的时间日期,要求承运的货物数量,建议使用的车型、卸货城市等。乙方接到甲方发货任务通知时起,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按时到厂装车,否则,甲方有权另行选择承运单位,且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甲方的装载要求;车况良好,货厢内壁无凹凸不平之处,无水渍、油渍,干燥清洁、无渗漏、无毒、无异味及其他污染物,敞车必须配备篷布、绳索及捆绑用的竹片等保护材料;
3、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甲方工厂仓库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准与甲方发货人员发生争吵、打架、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行为;
4、乙方到达甲方指定提货地点时,司机或提货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证件,经过甲方许可后驶入指定区域等待装车,乙方须对所承运的货物做好清点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办理签收及发货手续,双方办理完发货手续后,货物的数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5、自甲方货物装上乙方指派车辆后,其货物保管之责随之转到乙方,乙方在捆绑车辆时,绳索与产品软性包装箱之间必须垫有木板片等保护材料,以确保产品不会因为捆扎而变形,凡因装车后任何因素导致甲方货物失落破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单方面延迟承运时间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户拒收或退货,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7、货到甲方客户处,发生部分货物损坏、短少的,由收货人将破损情况报告给公司,并说明是否收下,双方签字确认;甲方与乙方协商处理破损赔偿,并由甲方决定是否将货物拉回至甲方仓库,所有返回货物拉回仓库后必须通知甲方仓库验收并由甲方仓库出具收货证明。拉回货物及再运输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如发生不可抗力的因素或交通事故,预计不能按时到达的,乙方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并说明情况,以便甲方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谅解和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9、对于乙方接触到甲方客户的各种商业信息或运输业务,乙方不得透露,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
10、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其他:
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1.协议在执行中引起争议,在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协议书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签署。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4.本协议书须附入甲乙双方营业执照及法人、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订舱、报关、报验、装箱,转运、代垫代付海运运费等相关运输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订舱时,甲方应及时送交或者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费条款及特别要求。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时,应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
4.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等事宜。
5.为了维护甲方利益,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垫代付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及其他代理代办费用。上述款项及运输代理费可采用包干费或者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女,遇有关费率调整,应相应调整包干费.
6.甲方在其委托乙方办理的出口代运货物中,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立即前往船公司办理配载等手续。除甲方能证明乙方在配载上有过错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货物未能按如期配载,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装船--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9.除甲方能证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单、核销单等单据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及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尽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货物紧急出运时,应事先在托运单特别要求声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确认航期,否则乙方不承担延误运输责任。
11.甲方同意于船开后_____天内,将乙方代垫代付的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其他代理代办费用及运输代理费以______方式付给乙方。
12.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付费,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13.甲方未及时付费造成承运人依法留置货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14.如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是由于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乙方在代理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______元人民币或每公斤______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6.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______海事法院审理。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各单位自 行决定。)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则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前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8.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即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即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
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将位 封闭库 ㎡,罩棚 ㎡,露天场地 ㎡租给甲方存储化肥使用,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存储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到站及收货人
1、(1)货物品名: (2)品种规格: (3)数量: (4)暂定价: (5)质量:完好、无破损、无污染。
第二条 双方义务
2、(1)乙方为甲方提供仓储服务,并按照甲方提供的发货信息,办理接货手续:做好
2、(2)乙方保证甲方货物的存储,乙方应负责提供经甲方认可且乙方拥有合法使用权
2、(3)乙方保证甲方货物出入库物流畅通,汽运车辆出入库最大吨位不超过100吨。
第三条 货物验收入库手续
3、(1)甲方或其承运商向乙方交付货物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货物外包装标明的品
3、(2)交付不符的货物,乙方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甲方意见及时处理。
3、(3)乙方未尽验收职责或交接手续不齐,造成货物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四条 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4、(1)乙方保证其仓库符合甲方产品存储的要求对仓库进行管理。
4、(2)入库商品管理需要规范化(码放“五五垛”),要求堆码整齐,堆码高度统一标准,数量准确。甲方存放的商品要与乙方做好交接手续,乙方负责甲方货物存储区域的安全保卫。
4、(3)乙方为甲方无偿提供露天货物的苫垫物资。
第五条 货物出库手续
乙方须凭甲方开具的经甲方签字的流向表并核对提货人合法身份、检查运输工具是否适合运载,确认审核无误后,将信息反馈给甲方,经甲方主管部门回复后,按规定办理出库手续,完成与提货人的各种单证和货物交接。
第六条 违约责任
5、(1)因甲方原因造成货物二次倒运,所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5、(2)乙方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理由扣留以及变卖、转让、抵押或以其他形式变更甲方货物所在权。否则,乙方须按侵犯法律规定承担责任。
5、(3)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仓库储存甲方货物,乙方未能提供的,应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5、(4)产品入库时,因乙方未尽职验收职责,交接手续不全或处理不及时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5)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存储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实际经济损失向甲方赔偿。
5、(6)乙方在按照甲方的要求发货时,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货物错发、漏发或多发,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因乙方仓库管理等原因造成的二次倒运,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5、(7)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任何个人利益或好处,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5、(8)乙方负责租赁业务产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财产租赁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印花税等相关税金。
第七条 其他
6、(1)吉林金土地肥业公司业务人员为本合同第一监管人,如出现货物出库后货款无法按公司规定时间返回公司的,乙方和业务人员将履行赔偿责任。
6、(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3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并公证。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6、(2)合同到期后,甲方如需继续使用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确保甲方的优先承租权。
6、(3)争议的解决方式:因本合同的解释或执行引发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6、(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自月 ________年 月 日。有效期一年。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经双方协议解除或不再续签合同,甲方仍有货物存储于乙方仓库,则该合同延续至甲方货物出库完毕为止,甲方按实际费用发生情况交付仓储费,直至货物配送完毕或转仓。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浙江
电话:_x
传真:__
乙方:(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电 话:
身份证号码:
客户方联系人:丁_
联系方式: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运人必须是经过国务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持有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对运输工具、司机进行管理,明确职责,以确保货物运输的安全。
第二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承运货物:__产品(详见清单)
起运地点:浙江省杭州市__x
到达地点:重庆市__
货物运输时间: 个工作日。
第三条:违约责任
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发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2. 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及时回报给甲方。
3. 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丢失概由乙方负责。
4.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货物的运输问题,甲方不承担事故责任。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5. 出库备件缴纳运输保险费,运输中出现缺损备件,由承运商全额赔偿。
6. 因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7. 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采取必要措施。
8. 乙方有责任保护甲方的产品安全,如有丢失、被雨水淋湿或损坏等情况造成甲方损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乙方应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结算及付款方式为:
结算时间为: 发票抬头为:浙江金石机器人制造有限公司
结算时,乙方需要提供地税局开具的运输发票,税款由乙方支付。
第五条:文本及时效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将作为发货依据。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5天。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 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乙 方: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鉴于:
乙方在铁路运输代理领域的丰富经验;及 某某站台资源良好 ,甲方希望委托乙方为其安排本合同项下货物的铁路运输;
第一条 定义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并经书面记载于合同或者相似功能文本中,本合同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定义或意义:
1.1“合同”指本合同及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章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附录及附录中提到的其他文件。
1.2 “货物”指由甲方交付乙方安排运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物品,仅限本合同附件一中约定的物品。
1.3“服务”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的铁路运输代理、出口货物报关报验、相应的信息传递、反馈及其他相关服务。
第二条 服务范围
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负责安排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到[铁路到站名称]的铁路运输以及货物出口报关报验等事宜。具体的服务范围见附件二。
第三条 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为 ,包括: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到[铁路到站名称]的铁路运输、货物出口报关报验及相关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合同总价的具体构成及单项费用详见附件三。
3.2本合同价款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调整:
3.2.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目的地所在国国家名称]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国家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3.2.2实际委托运输货物数量和/或服务范围发生变化。
3. 3乙方应当在3.2款情况发生后 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原因、调整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确认后作为调整后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按下列方法进行:
3.3.1实际委托运输货物数量发生变化的,按实际委托运输的车皮数量或集装箱数量依据本合同附件三各分项单价进行调整;
3.3.2服务范围发生变化的,按照乙方提供的新增服务的收费标准执行。
3.4货物起运前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通知支付乙方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
第四条 货物包装及交付
4.1甲方负责货物包装,应保证货物的包装适合长途铁路运输和各种天气的变化,并符合有关主管机关的标准,任何由于甲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任何运输工具、人员或者其他货物或财产的损失和/或对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损失和/或责任均由甲方负担。
4.2甲方交货方式为:
4.3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 ]个工作日将货物交付乙方。甲方将货物交付给乙方安排运输时,应当向乙方书面告知货物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的名称、性质、性能、重量、数量、批次、特殊运输要求等重要信息资料。
4.4乙方应在接收货物前联合甲方对货物进行检验,检验仅限于对货物的外包装及数量的检验,检验完毕后双方应当签署交接备忘录。如乙方发现货物外包装有破损或者数量与甲方提供的信息不符时,乙方应当在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后方可收货。
4.5甲方交付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对具有危险性质的货物,不管是否在国际危规中列明,对由于危险货物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不管甲方是否进行了危险品申报。
第五条 货物的出运
5.1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 个工作日将货物出运计划通知乙方,因通知事项的不正确、不确切或不完备而导致货物不能按时发运的,甲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或费用。
5.2甲方应负责提供全部出口货物所需的正确、齐备的运输单证,由于没有运输单证或运单上所附文件不齐全、不正确而发生的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5.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期安排货物的发运,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将货物及时发运,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5.4乙方负责安排起运地[铁路发站名称]站台装车、协调口岸换装作业,保证货物能够顺利通过边境口岸。
5.5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国内铁路运单,并在货物发运前得到甲方确认,全部单证应在货物装运后尽快送达甲方。
5.6货物在运输途中,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定期向甲方提供书面的货物跟踪信息,表明货物的位置,直至到达。
5.7乙方应当在货物到达[铁路到站名称]前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做好接货准备。
第七条 保险
6.1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应当及时投保货物运输保险,险种为 。保险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62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后,乙方应当无条件处理保险公司索赔。
第八条 保密条款
7.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备忘录、附件、草案或记录(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未公开的信息。
7.2本合同各方均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代理人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本条款,不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无关的职员。
7.3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据第8.3.4款之规定对外披露秘密信息,应当通知合同对方。
7.4合同一方违反本条款的规定,应当赔偿合同对方的损失。
7.5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合同各方对秘密信息承担的保密义务自获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为期 年。
第九条 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乱、骚乱、戒严,及其它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8.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并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据,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8.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8.4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本合同的义务履行期限可随情况的发展相应推迟。如不能履行义务超过 天,履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证,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9.1甲方的违约责任:
9.1.1违反本合同第3.4条的规定延迟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迟付款额的万分之五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在未收到甲方应支付的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时,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由此导致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
9.1.2违反本合同第4.3条、第5.1条、5.2条,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均由甲方承担;造成货物不能及时起运或者铁路车皮等待或者撤回的,甲方除了承担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外,每延误一天,还应当向乙方支付 违约金。
9.1.3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未按时接收货物造成乙方增加支出,由甲方承担。
9.1.4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9.2乙方的违约责任:
9.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人职责时应当尽心尽责,由于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货物损坏或者灭失的,乙方应当按照损坏或者灭失货物的市场价格赔偿甲方,但是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签订本委托合同时所无法合理预见的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 元人民币或每公斤 元人民币的责任限
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9.2.2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第十一条 一般性条款
10.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有授权的代表签署并互换之日起生效。
10.2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3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 法院审理。
或者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自行决定。)
10.4 合同的修改:
10.4.1 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
10.4.2 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方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0.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各方之间就本协议主要事项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谅解,并取代之前一切与此有关的口头、书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议、声明、保证、协议或承诺。
10.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时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或该条款的一部分无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执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执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应由此受到影响或损害。
107弃权: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视为对这些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前述权利的行为,亦不应妨碍将来对这些权利的行使。
10.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0.9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出口的配舱、装船、进栈、报关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由于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
三、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对于在装卸、储存、保管或运输中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在委托书中明确提出并随附相关文件。如果委托书内容未注明,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需于委托书上注明本协议编号,以免丧失协议内容之权利。
四、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甲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则乙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拒绝更改。
五、甲方应当保证每月向乙方委托出口运输业务量不少于_________TEU。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承运人的船期及运价变动信息。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认费用,本协议运价(由我司代收代付承运人,费用由运费和佣金组成)可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作相应调整,经双方确认后生效。乙方为甲方垫付的额外费用实报实销。
1.乙方在甲方保证上述委托运输业务量的前提下,乙方按下述优惠价向甲方结算普通干货箱包干定额费:
自拖箱:人民币_________元20’ 人民币_________元40’
报关费:人民币_________元票
其它费用:_________
(注:每票限一张报关单。如因报关内容较多需增加报关单,每张报关单增收电脑预录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报关后退关收人民币_________元。)
2.海运费_________
订舱费_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
七、海洋运费按双方确认运价(甲方可以在委托书上标明)或甲方得到船公司的确认价(应随附优惠协议号或确认件)执行,但仍应履行本协议第十一条之规定。
八、费用结算
1.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运费:
A.费用按航次结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乙方才交付提单。
B.甲方于船开后_________天内,将所发生的费用支付给乙方。
C.采用月结的形式,甲方垫付_________美元作押金,每月_________日结清上月乙方已垫付的费用。
2.经双方协议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费用:
A.现金的付款方式;
B.电汇,并及时把银行汇款水单复印件送交给乙方;
C.采取同城托收无承付的办法结算外汇海洋运费,双方另签定外汇同城托收无承付结算协议。
3.在甲方按时付款情况下,乙方按海洋运费_________%的比例退定舱佣金给甲方,确认或协议净价的除外。
4.甲方应当及时确认乙方之结算清单,若于收到结算单后七日内未予书面回复确认的,视为对于费用之确认。
九、甲方付清上述费用和报酬,乙方应及时将海关退还的核销单,退税单等有关单证交付甲方。
十、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供的费率或者其他计费依据向乙方支付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和报酬,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必须按照约定准时、足额支付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于本协议下业务所产生的费用。若甲方拖欠费用,则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方式:
(1)暂停一切本协议下业务的操作,直至费用付清;
(2)可以延迟签发包括提单等运输单证,直至费用付清;
(3)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与间接损失;
(4)有权滞留本协议下业务中所产生的单证,包括但不限于提单、外汇核销单等单证;
(5)有权于所签发的当次提单上加以相应批注;
(6)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缓交付货物。
同时,甲方对于拖欠之费用应当向乙方支付日万分之五的利息。甲方授权乙方代领提单或者其它类似权利凭证,视为甲方同意将上述凭证出质于乙方作为其应当承担的费用和报酬的担保。甲方应当保证其具有合同的出质权利。由于甲方出质不当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十一、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舱回单》后,应及时将定舱配载的船名、航次、关单号、运价等信息告知甲方(双方同意以乙方附于《订舱确认书》的传真报告作为已告知的最终证据),甲方如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订舱确认书》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十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之前,根据不同货物的性质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管或检验规定,应提供所必需的有关文件,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十三、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装箱的,甲方应当及时送货至指定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并事先告知有关货物的详细状况;甲方自行监装的,则因装箱不当所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四、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五、因甲乙双方中一方的原因导致合同预期利益不能实现,无责任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时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因本协议项下委托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审理。
十七、本协议自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一年,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称(盖章):_________乙方名称(盖章):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
外币账号:_________外币账号:_________
人民币账号:_________人民币账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托运方: ;(简称甲方)
委托代表人: ;电话: ;
地址: ;
承运方: ;(简称乙方)
委托代表人: ;电话 ;
地址: :
根据《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国内陆地汽车运输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负责甲方指定产品的发运和配送
二、双方工作衔接流程:
1、乙方根据发运需求和货品数量按甲方要求进行发运;
2、乙方对所发运的货品进行跟踪,并将跟踪结果反馈给甲方运输管理人员;
3、乙方将当日的发运情况进行汇总,并将调拨单据和与之相对应发运单据交与甲方运输管理人员进行复核;
三、甲方提供资源
1、负责对乙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等;
2、负责提供客运发货地点、时间等信息,指导并协助乙方初期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甲方对乙方的要求
1、所有发运货品按照甲方要求送到指定地点;
2、乙方同意在签署合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人民币____万元风险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息,甲方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30天内返回给乙方;
3、乙方指定专人与甲方沟通;
4、乙方驻场人员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
五、财务结算
六、甲乙双方其他约定:
1、甲方有运输任务时提前通知乙方固定的联系人确认运输委托内容,包括要求车辆到达甲方工厂的时间日期,要求承运的货物数量,建议使用的车型、卸货城市等。乙方接到甲方发货任务通知时起,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按时到厂装车,否则,甲方有权另行选择承运单位,且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甲方的装载要求;车况良好,货厢内壁无凹凸不平之处,无水渍、油渍,干燥清洁、无渗漏、无毒、无异味及其他污染物,敞车必须配备篷布、绳索及捆绑用的竹片等保护材料;
3、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甲方工厂仓库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准与甲方发货人员发生争吵、打架、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行为;
4、乙方到达甲方指定提货地点时,司机或提货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证件,经过甲方许可后驶入指定区域等待装车,乙方须对所承运的货物做好清点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办理签收及发货手续,双方办理完发货手续后,货物的数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5、自甲方货物装上乙方指派车辆后,其货物保管之责随之转到乙方,乙方在捆绑车辆时,绳索与产品软性包装箱之间必须垫有木板片等保护材料,以确保产品不会因为捆扎而变形,凡因装车后任何因素导致甲方货物失落破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单方面延迟承运时间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户拒收或退货,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7、货到甲方客户处,发生部分货物损坏、短少的,由收货人将破损情况报告给公司,并说明是否收下,双方签字确认;甲方与乙方协商处理破损赔偿,并由甲方决定是否将货物拉回至甲方仓库,所有返回货物拉回仓库后必须通知甲方仓库验收并由甲方仓库出具收货证明。拉回货物及再运输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如发生不可抗力的因素或交通事故,预计不能按时到达的,乙方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并说明情况,以便甲方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谅解和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9、对于乙方接触到甲方客户的各种商业信息或运输业务,乙方不得透露,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
10、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其他:
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1.协议在执行中引起争议,在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协议书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签署。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4.本协议书须附入甲乙双方营业执照及法人、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 方:
法定地址 : 邮编:
乙 方:
法定地址 : 邮编: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订舱、报关、报检、装箱、转运、快递、代垫代付运费等相关运输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事宜,甲方应及时送交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费条款及特别要求。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检时,应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
4、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等事宜。
5、为了维护甲方利益,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垫代付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及其他代理代办费用。上述款项及运输代理费可采用包干费或者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如遇有关费率调整,可相应调整包干费。
6、甲方在其委托乙方办理的进出口代运货物中,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立即前往船公司办理配载等手续。除甲方能证明乙方在配载上有过错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货物未能如期配载,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装船前乙方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及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9、除甲方能证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单、核销单等单据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及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尽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货物紧急出运时,应事先在托运单“特别要求声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确认航期,否则乙方不承担延误运输责任。
11、甲方同意货物出运或进口到厂后,以一票一结的方式将乙方代垫代付的(每车皮21200)由淄博火车站至绥芬河(DAP GRODEKOVO)的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其他代理代办费用及运输代理费以支票或电汇的方式付给乙方。
12、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13、甲方未及时付费造成承运人依法留臵货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14、如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是由于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要迅速办理各项委托事宜,在代理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额外发生的费用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
16、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青岛海事法院审理。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长年有效。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日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8、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订舱、报关、报验、装箱,转运、代垫代付海运运费等相关运输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订舱时,甲方应及时送交或者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费条款及特别要求。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时,应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
4.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等事宜。
5.为了维护甲方利益,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垫代付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及其他代理代办费用。上 述款项及运输代理费可采用包干费或者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女,遇有关费率调整,应相应调整包干费.
6.甲方在其委托乙方办理的出口代运货物中,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立即前往船公司办理配载等手续。除甲方能证明乙方在配载上有过错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货物未能按如期配载,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装船--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9.除甲方能证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单、核销单等单据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及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尽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货物紧急出运时,应事先在托运单特别要求声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确认航期,否则乙方不承担延误运输责任。
11.甲方同意于船开后_____天内,将乙方代垫代付的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其他代理代办费用及运输代理费以______方式付给乙方。
12.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付费,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13.甲方未及时付费造成承运人依法留置货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14.如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是由于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乙方在代理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______元人民币或每公斤______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6.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______海事法院审理。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各单位自 行决定。)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则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前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8.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法定地址:
工商执照号:
乙方:
法定地址:
工商执照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进口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验以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
3.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及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担:
(1)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提单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换取(如未电放、海运费用未结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
(4)在清关过程中由于海关等相关部门要求,需要补充或修改有关单证及相关说明资料,而甲方未能及时提供;
(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
(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须输港的货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
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三条 费用结算
1.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2.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THC、空运费),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3.非乙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乙方不予以承担。
4.乙方在货物完成清关、运输后7天内传单票应收费用明细给甲方,甲方应及时确认并回传。
5.结算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应在送货后 天内将所有费用支付给乙方,有关税单、报关单等文件按以下 方式办理:A.先付款,后退单;B.后付款,先退单。
6.如因各种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7.附《进口货物运输费用报价》
第四条 其它
1.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管辖地海事法院审理。
2.甲乙双方银行账户、所在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不提出异议,视为合同自动顺延。即使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因凡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当时施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