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贷款合同(精选30篇)
立合同单位: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经借款方申请,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各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人民币(大写)_____万元。用于_______,预计分年用款为: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第二条借款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内,根据批准的年度计划和建设进度编制年、季度用款计划,送贷款方审查凭以供应资金。贷款方保证在核定的年度贷款计划内,按基本建设贷款的有关规定及时供应资金。如因贷款方责任,资金供应不及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借款方在贷款方开立帐户,根据工程情况将贷款按月(季)分次转到存款户支用,全部贷款由贷款方监督使用。借款方如不按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和收回贷款。
第四条贷款期限:自____年__月起,至____年__月止,共为__年__个月。其中建设期从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还款期从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分年还款计划如下: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第五条贷款利息,按年息___%计收;借款方不能按上述约定归还的,从次年开始未归还的贷款作为逾期还款加息___;挪用的.贷款,从挪用期间加收罚息___。贷款利息按实际支用数计息并计算复利。如因国家政策性的利率变动,本合同贷款利率根据政策相应调整。
第六条还本付息的资金,经各方商定,同意用贷款项目的下列资金偿还:1.企业自有资金;2.基本建设收入;3.交纳所得税以前的新增利润和经税务机关批准减免的税金;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基金;5.实行投资包干分成部分。(附:贷款项目预计经济效益表)
借款方对偿还贷款本息以___________方式提供担保。担保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七条 全部贷款到期,贷款方发出逾期通知3个月后,借款方仍不归还的,贷款方可以依据担保协议向借款方或担保方收回贷款。
第八条 如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产品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协商签订变更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 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失效。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如果超过3个月以上不使用贷款,合同即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2份,借、贷双方各执1份;副本___份,借款方主管部门、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单位各执1份。
合同编号:年字第号
公路借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借款人因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万元,期限为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1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结息日”指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
1.1.3“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1.4“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实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1.1.5“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1.6“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1.1.7“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1.1.8“项目”指公路。
1.1.9“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
1.1.10“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运营期结束。
1.1.11“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1.1.12“成本超支”指项目建设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支出和流动资金支出)超支。
1.1.13“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1.1.14“项目资本金”指在公路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非债务性资金。
1.1.15“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1.2本合同目录和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
第二条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2.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2所建项目已经取得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公路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书等所有应该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2.3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担保性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
2.4本合同项下万元的项目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
2.5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2.6在总投资中单列百分之的预备费用于应付意外事件及物价上涨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2.7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其他债务处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8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9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第三条贷款
3.1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万元的贷款。
3.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公路项目建设。
3.3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3.4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
4.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实际贷款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提款前提条件
5.1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
5.1.1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
5.1.2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以及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等;
5.1.3生效的建设承包合同;
5.1.4生效的原材料供应合同;
5.1.5项目财产保险单;
5.1.6所有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
5.2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2.1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资本金和其他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足额到位;
5.2.3未发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筹解决;
5.2.4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
5.2.5出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情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
5.2.6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5.2.7已按第7.3条的规定开立账户。
第六条提款和还款
6.1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提款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6.2本合同项下贷款分次提取,即:
(1)年月日,提款万元;
(2)年月日,提款万元;
(3)年月日,提款万元;
……………………………………………
6.3借款人确需推迟提款日期的,应在提款日前天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并支付贷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损失(推迟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贷款人所受利息损失)。
6.4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个银行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6.5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贷款,应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终止日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方可取消。
6.6借款人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内,未办理提款手续且未申请推迟提款的,贷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贷款人有权取消未提取的贷款。
6.7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还款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分次还款,具体还款时间与金额如下:
还款日还款本金数额
年月日万元
年月日万元
年月日万元
6.8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可以在该笔贷款到期日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展期申请,贷款人同意后,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展期协议。
6.9借款人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
a.公路建成通车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b.
c.
……………………………
6.10第6.9条所列资金尚不足以归还贷款的,借贷双方应及时协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资金偿还贷款本息,或者由保证人清偿。
6.11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申请,经与贷款人协商同意后,可以提前还款。对于提前偿还的款项,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必须在结息日进行;本金金额不得少于万元。
6.13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一并归还。
6.14借款人提前归还的本金,应按本合同6.7条规定的还款计划倒顺序减少贷款本金。
6.15若某个提款、还款、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若下一个银行营业日为下一个公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则该提款、还款日提前至上一个银行营业日。顺延或提前的,相应加收或减少利息。
第七条账户监管
7.1为保证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落实,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委托贷款人根据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借款人按第7.3条开立的账户进行监管。
7.2账户监管包括:
7.2.1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对非用于本项目的开支有权拒付;
7.2.2监督借款人按规定的用款顺序支付款项;
7.2.3有权从偿债基金账户直接划转资金以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债权。
7.3借款人应在下述机构开立并保持下述账户,直至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获得的其他债权全部还清为止:
7.3.1开立于的项目资金专用账户,借款人从贷款人处提取的所有款项及项目资本金必须存入该账户,账户余额不得低于按规定应当留足的预备费的金额;从该账户提取的款项只能转至基本结算账户;
7.3.2开立于的基本结算账户,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项应付至该账户内且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第7.4条规定的支出:
a.项目完工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b.本项目下的所有保险赔款;
c.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定金及其他款项;
d.借款人从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项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项。
7.3.3开立于的偿债基金账户,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其他债权。借款人应在还本结息日将当期应当偿付的款项存入偿债基金账户,并享有天的宽限期。
7.4借款人承诺,其从基本结算账户内的所有提款和转账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项:
7.4.1项目建设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预算应付的工程款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
c.其他支出
7.4.2项目经营期:
a.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额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本金额
c.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给贷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额
d.按借款人的营运预算应付的营运开支
e.其他支出。
7.5在贷款人发出违约通知后(除非该违约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债权,否则借款人从第7.3条所列账户的所有提款应事先取得贷款人的同意。
7.6贷款人对为实施本合同约定的账户监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担保
8.1为保证项目的按期完工和贷款的按期清偿,有关方已向贷款人提供以下担保:
8.1.1在项目建设期间内,向贷款人提供资金承诺,保证在发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计划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时,通过各种方式融资,补充资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见附件一)。
8.1.2当项目不能按期完工时,借款人将其所获得的来自于建设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以及本项目下其他合同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所有权益转让给贷款人。
8.1.3借款人以依法获得的公路收费权质押作为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见公路收费权质押合同),并承诺该质押担保不因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而撤销。
8.1.4项目建成后,还款期内贷款本息的偿还,由向贷款人提供担保,保证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承担连带责任(见附件二)。
第九条借款人承诺
9.1所作的陈述与保证真实无误;
9.2承认和遵循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惯例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9.3按照本合同和借据中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9.4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日和每个季度结束后日内,向贷款人提交该阶段的财务报表,并保证真实、完整、准确。年终财务报表需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
9.5保证资金状况没有发生不利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变化;
9.6本项目的汇率风险由借款人自行承担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不得影响贷款本息的偿还;
9.7允许贷款人及其委托的单位或个人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以及借款人项目建设、生产经营、财务收支等情况;
9.8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债务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时,不得改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对贷款人应负的义务,并在作出决定日前向贷款人提出报告,与贷款人就贷款清偿或者落实达成协议后实施;
9.9借款人变更注册资本、章程、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商登记事项时,应在变更后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10借款人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或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11借款人应当及时就已发生或者将发生的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向贷款人通报。
第十条贷款人承诺
10.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贷款;
10.2对获悉的借款人项目建设、财务收支等情况依法保密。
第十一条变更、解除与转让
11.1缔约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确需变更、解除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变更、解除的,不影响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解除的,不影响本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
11.2借款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受让方必须经贷款人确认并承接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有保证人的,应取得保证人的同意或另行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在贷款人与受让方的债务转让协议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二条保险
12.1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向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保险。险种为险、险、险;保险余额应与本文同项下项目的总价值相等;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并根据有关规定续保,直至贷款还清为止。
12.2保险费由借款人负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保险单为本合同附件;贷款人有权向借款人追偿为维护自身利益而代付的保险费用及有关支出。
12.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项目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借款人应将其所得保险赔偿金存入第7.3.2条规定的基本结算账户,由借贷双方协商决定用于项目毁损部分的修复或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应按日向贷款人支付未提取贷款金额部分的百分之的违约金。
13.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的,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的利息,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13.3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计收万分之的利息。
13.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十一条和第12.1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百分之的违约金。
13.5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7.4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挪用金额百分之的违约金。
13.6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情况严重,致使贷款人认为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贷款人有权取消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贷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按第13.2条的规定计收利息。
13.7发生第13.6条规定的情形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的公路收费权。
13.8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规定归还贷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所有账户上直接扣收。
13.9贷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偿付违约部分万分之的违约金:
13.9.1收到借据后,无正当理由推迟放款的;
13.9.2无故提前收回贷款的。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14.1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第十五条通讯
15.1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沟通均应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挂号信函、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挂号信函之外的其他书面形式送交的,应在事后三天内以挂号信函方式补寄对方。
15.2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种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时间为送交时间。
15.3本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缔约人栏中的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其他
16.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
16.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贷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附件一:承诺函
中国工商银行分行:
为了使公路项目能够按照预定的工期完工,本承诺当工程成本超过原定计划资金安排或因借款人原因导致资金不足时,本单位将以补充投资或向其他金融机构融资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供项目所需的任何资金。
如本单位不能提供该项目所需资金导致项目不能按期完工的,本单位将无条件代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本承诺独立于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修改、变更而修改、变更,也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出具人:
年月日
附件二:担保函
中国工商银行分行:
本保证人对公路项目建成后,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当借款人在还本结息日不能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时,本保证人在接到你行还款通知的日内,将及时清偿借款人所欠贷款本息,本保证有效期限为两年。
本保证在债务人转让债务时继续有效。
保证人: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我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双方代表经友好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联系和安排约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银行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经营开发及,乙方接受委托。
二、甲方职责:
1、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维护乙方权益。
三、乙方职责:
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审批后,借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即视为贷款成功。
2、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3、维护甲方权益。
四、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银行贷款利息(详见甲方与贷款银行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2、保证金及担保费(详见甲方与银行、担保公司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3、项目前期启动及专家费用:
4、居间服务费:甲方须在银行贷款成功到达甲方账户的次日前一次性将贷款总额的居间服务费支付到乙方。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万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
2、银行贷款到达甲方银行账号次日前,甲方保证支付居间服务费到乙方指定的账号,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总额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银行贷款条件造成银行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它:
1、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甲方为_____________需要,依据《单位住房贷款办法》,特向乙方申请借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保证用于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为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个月,即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二、乙方保证按以下用款计划供应资金: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元。
三、甲方保证按以下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元
四、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转入结算户数额按月利率_____________‰计算,按季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_____%,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加收利息_____________%。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每天付甲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不能按时付息,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七、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乙方有权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偿。采取第三方担保的,由担保方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其存款账户中扣收或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按季向乙方提供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及其它有关资料。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生产或项目的经营管理活动,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九、甲方法人变更时,应提前____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变更后的法人继续履行原法人所订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十、甲方填报的借款申请书,抵押或担保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变更合同条款,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担保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___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贷款银行(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担保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建设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投资银行投资贷款试行办法》,甲方向乙方申请为进行项目所需资金,乙方经审查后同意按照下述条件提供资金,为明确各方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外汇(大写)_________,其中:本金________,建设期利息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其中:本金_________元,建设期利息_________元(以下简称“贷款”)。
上述贷款,已包括按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准备贷款协议支用的外汇(大写)_________。
第二条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宽限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按本合同所借的外汇和人民币贷款,都必须在乙方开立帐户。本合同签署后_________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提送本年度“投资贷款年度用款计划”(以下简称“用款计划”);并在项目用款期内每一会计年度终了_________前,提送下年度“用款计划”,经乙方审查同意后按季存入甲方开立的存款帐户使用,自转存之日起,乙方计收贷款利息,同时对未支用部分的存款,向甲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四条乙方按审查同意的用款计划,保证及时向甲方提供贷款资金。如未按期提供,乙方应按未提供的贷款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第六条规定的固定年息或浮动年息(按起息日的年息计算)加百分之_________计付。
第五条甲方用款需要超过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时,由甲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后追回贷款,并签订书面补充贷款协议。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汇贷款,甲方必须用外汇还本付息,人民币贷款用人民币还本付息。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的还款期内,人民币贷款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外汇贷款实行固定利率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浮动,利率按_________个月浮动一次,本次基期利率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
第七条 实行浮动利率的外汇贷款,同时实行分摊汇率损益。甲方同意按《中国投资银行外汇贷款利率和汇率损益分摊试行办法》承担损益。
实行固定利率的外汇贷款,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季对本年度“用款计划”贷款额的未支用部分支付千分之_________的承诺费。甲方当年用款需要超过年度用款计划时,必须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才能追回年度用款,追加部分从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补计承诺费。
第八条对乙方提供的贷款,甲方保证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的期限内还清全部本息。
本合同贷款的还本计划如下:_________。
如果甲方不能按年度还本计划归还的,从当年_________月份银行结息日开始对逾期贷款加息百分之_________。
第九条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为减少乙方贷款风险,甲方同意提交“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交的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如果只是外汇额度担保的,在人民币担保书内应包含购买等值外汇所需的人民币数额。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本项目贷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如有挪用,被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间加息百分之_________。贷款期内,甲方应向乙方定期送交有关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的会计、统计报表,乙方有权调阅有关资料或进行现场检查。甲方如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或提前收回贷款。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自动终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单位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在投资、信贷等方面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有新的变更时,本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应作相应变更。
第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除第九条提到的外,如有财产抵押担保书、工贸合同、公证文本等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借款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贷款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借款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_________需要,特向乙方申请借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保证用于_________.借款期限为_____年_____个月,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乙方保证按以下用款计划供应资金:
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元;
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元。
三、甲方保证按以下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元;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元。
四、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转入结算户数额按月利率______计算,按季结息。
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加收利息______%.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每天付甲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甲方不能按时付息,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风险提示:
除违约金的约定外,为了保障款项的回收,还可以就借款设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七、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乙方有权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偿。
采取第三方担保的,由担保方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其存款账户中扣收或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按季向乙方提供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及其它有关资料。
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生产或项目的经营管理活动,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九、甲方法人变更时,应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变更后的法人继续履行原法人所订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十、甲方填报的借款申请书,抵押或担保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变更合同条款,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担保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份,送_____.
十三、补充条款:
甲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编号:年字第号
公路借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借款人因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万元,期限为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1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结息日”指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
1.1.3“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1.4“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实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1.1.5“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1.6“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1.1.7“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1.1.8“项目”指公路。
1.1.9“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
1.1.10“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运营期结束。
1.1.11“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1.1.12“成本超支”指项目建设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支出和流动资金支出)超支。
1.1.13“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1.1.14“项目资本金”指在公路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非债务性资金。
1.1.15“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1.2本合同目录和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
第二条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2.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2所建项目已经取得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公路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书等所有应该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2.3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担保性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
2.4本合同项下万元的项目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
2.5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2.6在总投资中单列百分之的预备费用于应付意外事件及物价上涨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2.7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其他债务处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8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9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第三条贷款
3.1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万元的贷款。
3.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公路项目建设。
3.3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4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
4.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实际贷款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提款前提条件
5.1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
5.1.1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
5.1.2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以及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等;
5.1.3生效的建设承包合同;
5.1.4生效的原材料供应合同;
5.1.5项目财产保险单;
5.1.6所有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
5.2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2.1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资本金和其他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足额到位;
5.2.3未发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筹解决;
5.2.4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
5.2.5出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情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
5.2.6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5.2.7已按第7.3条的规定开立账户。
第六条提款和还款
6.1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提款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6.2本合同项下贷款分次提取,即:
(1)年月日,提款万元;
(2)年月日,提款万元;
(3)年月日,提款万元;
6.3借款人确需推迟提款日期的,应在提款日前天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并支付贷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损失(推迟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贷款人所受利息损失)6.4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个银行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6.5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贷款,应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终止日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方可取消。
6.6借款人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内,未办理提款手续且未申请推迟提款的,贷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贷款人有权取消未提取的贷款。
6.7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还款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分次还款,具体还款时间与金额如下:
还款日还款本金数额
年月日万元
年月日万元
年月日万元
6.8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可以在该笔贷款到期日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展期申请,贷款人同意后,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展期协议。
6.9借款人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
a.公路建成通车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6.10第6.9条所列资金尚不足以归还贷款的,借贷双方应及时协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资金偿还贷款本息,或者由保证人清偿。
6.11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申请,经与贷款人协商同意后,可以提前还款。对于提前偿还的款项,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必须在结息日进行;本金金额不得少于万元。
6.13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一并归还。
6.14借款人提前归还的本金,应按本合同6.7条规定的还款计划倒顺序减少贷款本金。
6.15若某个提款、还款、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若下一个银行营业日为下一个公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则该提款、还款日提前至上一个银行营业日。顺延或提前的,相应加收或减少利息。
第七条账户监管
7.1为保证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落实,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委托贷款人根据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借款人按第7.3条开立的账户进行监管。
7.2账户监管包括:
7.2.1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对非用于本项目的开支有权拒付;
7.2.2监督借款人按规定的用款顺序支付款项;
7.2.3有权从偿债基金账户直接划转资金以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债权。
7.3借款人应在下述机构开立并保持下述账户,直至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获得的其他债权全部还清为止:
7.3.1开立于的项目资金专用账户,借款人从贷款人处提取的所有款项及项目资本金必须存入该账户,账户余额不得低于按规定应当留足的预备费的金额;从该账户提取的款项只能转至基本结算账户;7.3.2开立于的基本结算账户,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项应付至该账户内且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第7.4条规定的支出:
a.项目完工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b.本项目下的所有保险赔款;
c.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定金及其他款项;
d.借款人从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项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项。
7.3.3开立于的偿债基金账户,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其他债权。借款人应在还本结息日将当期应当偿付的款项存入偿债基金账户,并享有天的宽限期。
7.4借款人承诺,其从基本结算账户内的所有提款和转账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项:
7.4.1项目建设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预算应付的工程款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
c.其他支出
7.4.2项目经营期:
a.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额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本金额
c.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给贷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额
d.按借款人的营运预算应付的营运开支
e.其他支出。
7.5在贷款人发出违约通知后(除非该违约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债权,否则借款人从第7.3条所列账户的所有提款应事先取得贷款人的同意。
7.6贷款人对为实施本合同约定的账户监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担保
8.1为保证项目的按期完工和贷款的按期清偿,有关方已向贷款人提供以下担保:
8.1.1在项目建设期间内,向贷款人提供资金承诺,保证在发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计划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时,通过各种方式融资,补充资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见附件一)
8.1.2当项目不能按期完工时,借款人将其所获得的来自于建设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以及本项目下其他合同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所有权益转让给贷款人。
8.1.3借款人以依法获得的公路收费权质押作为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见公路收费权质押合同),并承诺该质押担保不因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而撤销。
8.1.4项目建成后,还款期内贷款本息的偿还,由向贷款人提供担保,保证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承担连带责任(见附件二)
第九条借款人承诺
9.1所作的陈述与保证真实无误;
9.2承认和遵循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惯例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9.3按照本合同和借据中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9.4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日和每个季度结束后日内,向贷款人提交该阶段的财务报表,并保证真实、完整、准确。年终财务报表需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
9.5保证资金状况没有发生不利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变化;
9.6本项目的汇率风险由借款人自行承担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不得影响贷款本息的偿还;9.7允许贷款人及其委托的单位或个人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以及借款人项目建设、生产经营、财务收支等情况;
9.8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债务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时,不得改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对贷款人应负的义务,并在作出决定日前向贷款人提出报告,与贷款人就贷款清偿或者落实达成协议后实施;
9.9借款人变更注册资本、章程、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商登记事项时,应在变更后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10借款人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或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11借款人应当及时就已发生或者将发生的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向贷款人通报。
第十条贷款人承诺
10.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贷款;
10.2对获悉的借款人项目建设、财务收支等情况依法保密。
第十一条变更、解除与转让
11.1缔约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确需变更、解除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变更、解除的,不影响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解除的,不影响本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
11.2借款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受让方必须经贷款人确认并承接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有保证人的,应取得保证人的同意或另行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在贷款人与受让方的债务转让协议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二条保险
12.1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向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保险。险种为险、险、险;保险余额应与本文同项下项目的总价值相等;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并根据有关规定续保,直至贷款还清为止。
12.2保险费由借款人负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保险单为本合同附件;贷款人有权向借款人追偿为维护自身利益而代付的保险费用及有关支出。
12.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项目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借款人应将其所得保险赔偿金存入第7.3.2条规定的基本结算账户,由借贷双方协商决定用于项目毁损部分的修复或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应按日向贷款人支付未提取贷款金额部分的百分之的违约金。
13.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的,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的利息,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13.3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计收万分之的利息。
13.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十一条和第12.1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百分之的违约金。
13.5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7.4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挪用金额百分之的违约金。
13.6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情况严重,致使贷款人认为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贷款人有权取消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贷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按第13.2条的规定计收利息。13.7发生第13.6条规定的情形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的公路收费权。
13.8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规定归还贷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所有账户上直接扣收。
13.9贷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偿付违约部分万分之的违约金:
13.9.1收到借据后,无正当理由推迟放款的;
13.9.2无故提前收回贷款的。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14.1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第十五条通讯
15.1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沟通均应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挂号信函、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挂号信函之外的其他书面形式送交的,应在事后三天内以挂号信函方式补寄对方。
15.2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种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时间为送交时间。
15.3本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缔约人栏中的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其他
16.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
16.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贷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附件一:承诺函
中国工商银*分行:
为了使公路项目能够按照预定的工期完工,本承诺当工程成本超过原定计划资金安排或因借款人原因导致资金不足时,本单位将以补充投资或向其他金融机构融资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供项目所需的任何资金。
如本单位不能提供该项目所需资金导致项目不能按期完工的,本单位将无条件代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本承诺独立于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修改、变更而修改、变更,也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出具人:
年月日
附件二:担保函
中国工商银*分行:
本保证人对公路项目建成后,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当借款人在还本结息日不能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时,本保证人在接到你行还款通知的日内,将及时清偿借款人所欠贷款本息,本保证有效期限为两年。
本保证在债务人转让债务时继续有效。
保证人:
年月日
甲方(被委托人):__________
乙方(委托人):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反复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为保证合同的实施及保护双方利益,特定协议如下,供双方遵守:
一,甲方因购车向 银行与 银行贷款一事,特委托乙方全权代理办理购车(车型,颜色,定金,首付,价格,车辆购置税,保险)及银行贷款(贷款,储蓄卡,消费卡)事宜。
二, 甲方办理购车事项,必须配合乙方提供相关村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双方)户口簿、房产证、公司营业执照全套、(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夫妻双方)工资流水、公司证明、以及其它所拥有的资产证明)。
三, 甲方在与乙方达成一致后,应付违约保证金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
四,甲方订车后不得违约,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车辆提车相关手续以及银行后续相关手续,反之视为违约,不退违约保证金。
五,乙方在办理购车事宜完成后,甲方必须一次性退还定金与首付(车辆购置税,保险)。
六,甲方应付乙方手续费,手续费按办款总金额(含消费卡)的_____% 收取。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协议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致:银行(作为下述债权人的代理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拟借款作改造(“项目”)之用。由银行所安排的银团,同意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贷款。银行作为代理行及安排行及各贷款人(其名称详列在下述贷款协议附表一)在_________签订贷款协议,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元贷款(“贷款”)。
有限公司鉴于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规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我司(以下简称“担保人”)愿意向贵行银行(“代理人”)(代表其本身即安排行及代理行及作为各贷款人的代理人,代理行、安排行及贷款人以下统称“债权人”)为此项贷款提供担保,内容如下:
1.在借款人未能按贷款协议规定支付到期应付款项时,担保人在任何时间在代理人书面要求下,无条件地及时以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的应付货币支付及清偿借款人在贷款协议项下到期应付但未偿还的所有款项(上述款项以下统称“债务”)。
2.在第1条所述责任之范围内,担保人须在收到代理人书面还款要求时即时支付本担保书内担保人承诺支付的所有债务。若担保人未按时支付款项,担保人必须支付到期未付的应付款项的利息。利息计算日期自代理人书面要求担保人清付债务之日起至该款项完全偿还之日为止。年利率按贷款协议第6.4条规定有关债务逾期利息计算,到期应付而未还清的利息每月累积成为债务之一部分。
3.作为一独立保证及在不影响本担保书第1条的前题下,担保人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承诺及保证担保人将按第条的规定,在代理人要求时,即时赔偿所有代理人及债权人因借款人未有按时偿还债务或履行其在贷款协议项下的责任而蒙受的、相等于债务金额的一切损失。若本担保书第1条所规定的担保因任何原因变成无效,没有约束力或不能执行,本条款的赔偿责任将依然生效并对担保人仍具约束力。
4.担保人承诺及确认由代理人或其授权职员签署并列明确定债务数额及到期的文件对担保人有约束力,有明显错误除外。
5.代理人及债权人可将在本担保书收到的款项放人一个独立的暂记帐户,而不须即时将该等款项用于偿还债务。一旦借款人或任何人士破产或清算或解散或重组时,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可以向清算人索偿借款人或该人士的所有债务,而无须扣除在暂记帐户的款项。但无论如何,若代理人及/或各债权人由此共得之款项超过借款人所欠的债务,余额须归还担保人。
6.担保人在本担保书和其在本担保书项下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均不会因下述情况而解除、减轻或受到影响:
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给予借款人或任何其他人士以时间宽限或付款延期;
借款人或担保人清算或破产;及/或
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持有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就债务偿还作出的其他抵押、担保或保证;及/或
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对借款人或任何人士处分、行使、不行使、放弃、解除或改变任何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作出的保证书或抵押书所赋予的权力(包括放弃任何贷款协议规定的贷款先决条件或其他条件)或权利或抵押权;及/或
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所作担保书或抵押书项下的任何责任变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或借款人或任何人士无权力签署或履行贷款协议或该担保书或抵押书下的责任;及/或
任何如没有本项的条款将导致本担保书或担保人的责任解除、减轻或受到影响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
但无论如何,如果代理人和/或债权人与借款人对贷款协议作出任何修改和/或变动,从而会增加了担保人在本担保书的义务和责任,代理人须得到担保人确认后该修改和/或变动方为有效。
7.担保人在此向代理人(作为债权人的代理人)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
担保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能够以其本身名义起诉和应诉及拥有其资产和经营其现在或计划经营的业务;
担保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本担保书下的责任;
本担保书在贷款协议生效时同时生效,即对担保人构成合法、有效和具约束力的义务,可以按其条款付诸实施,并可以随时在_________法庭执行;
担保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担保书都不会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担保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违反或触犯担保人签订的任何契约或协议或对担保人本身或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文件;或超越担保人借款或担保的权限(不论是受担保人的章程或其他协议所限制的),或超越担保人董事会的权限,或导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
担保人没有拖欠任何应付之其他贷款本金和利息,亦未在担保人已签下的任何契约、信托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中发生或因任何事情的发生和存在而构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违约事件;
没有人正在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处或政府机关对担保人或其资产提出诉讼,此诉讼将会严重影响担保人的财务、业务、资产及其他状况;
除法定的优先债务以外,担保人在本担保书下所承担的责任为直接的及无条件的,而其付款责任均在任何时间与其他无抵押的债务享有同等地位;
担保人在本担保书签署之日时并未违反任何有关借款的协议,或不履行或违反任何其他协议,该等违约会对担保人有不利影响;
担保人已经向代理人及债权人充分和准确地披露了其在本担保书签约日时存在的全部实际的重要债务;
担保人向代理人及债权人提供的最近审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_________法律与条件以及公认的常用会计原则编制妥当。上述财务报表连同其所附记录均真实和清楚地反映了该报表所涉及期间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同时自上述财务报表完成后,担保人的营运、业务、资产、债务或(财务或其他)状况未发生实际不利变化;
担保人没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审定财务报表或其所附记录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债务或任何重要的未实现的损失或预期的损失;
担保人向代理人及债权人提供(不论是否遵循本担保书的任何条款而提供)关于担保人的一切资料,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为真实的、完全的和准确的;
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无任何税项引致的扣减或预扣。
8.担保人在此向代理人(作为债权人的代理人)陈述、保证和承诺,在本担保书有效期内:
第7条款所包含的每一项陈述与保证,就当时存在的事实与情况而言,在实质方面每一天都将是真实与正确的;
担保人将以恰当及有效的方式维持和经营其业务;
担保人将尽快(但无论如何不迟于本担保书签约日后担保人的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的一百八十(1
80)天将担保人在该年度经审核的年度财务报表副本(连同有关的董事和会计师报告副本)交付代理人,上述副本须经担保人的任何一名董事证明为其各自原文的真实副本;
担保人将迅速向代理人交付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可能不时合理要求的有关担保人的财务资料或其他资料;
如发生任何事情从而影响担保人在本担保书内的责任能力时,担保人将尽快通知代理人;
担保人将维持与履行其在本担保书内的一切权利与义务,及确保本担保书的有效性及合法性并取得所有需要的批准,同时使这些批准保持完全有效,遵守与任何上述批准有关的一切条款、条件与限制(如有的话);
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的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将其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设定抵押、或出售或转让(不论通过单一交易或若干有关或无关交易,也不论一次或在一段时间内交易);
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的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与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合并或并入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
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同意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将其营业性质作重大改变,不论这种改变是通过单一交易或若干有关或无关交易,一次或在一段时间及通过出售、转让、收购或其他任何方式,但如该改变不会削弱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则无须经代理人同意,但担保人须尽快以书面通知代理人;
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同意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回购或减少其发行的股份或将其资本或资产分配给其股东。
9.本担保书由担保人独立承担责任。若有第三者为借款人向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出具担保书或抵押,则本担保书是完全独立及不受该等担保书或抵押影响。
10.担保人在此声明和承诺放弃要求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首先向借款人或其他人士采取法律诉讼,或将抵押物先行变卖之权利。
11.担保人在此承诺,在贷款债务未还清以前,它不会行使及在此放弃因法定原因而拥有的代位权或向借款人(不论是否与本担保书下的责任有关与否)作出索偿。担保人亦不会与代理人和债权人在借款人的破产或清算的索偿中竞争,代理人和各债权人将优先于担保人向借款人追索债款。担保人将不分享及不要求分享代理人和债权人在所持有其他抵押品及担保所享有的权益和权利。如担保人违反本条款的规定所收的任何款项(不包括担保人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及律师费用),它将会以信托人的身份代代理人和债权人持有该笔款项以作为债务的持续担保。
12.如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达成任何解除本担保书或其他和解的协议,该担保解除或和解协议的条件是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向债权人所出具之担保、或所支付的款项没有因任何有关破产、清算、关闭、解散或无法偿还债务的法律或法规而遭取消、禁止或减值。若代理人或任何债权人需按法律的要求退还任何有关债务的款项予付款人,担保人在此的责任将继续有效。而在计算担保人所应付的款项时,该些债权人曾经收过但要退还给付款人的款项将不计算在内。而代理人及债权人可在本担保书解除后或和解协议签订后继续执行本担保书及向担保人追讨欠款。
13.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应付之一切款额必须如数支付给代理人及债权人,不得从中抵销或反索借款人欠担保人的任何款项,亦不得从中扣减现行的或将来的任何税项(代理人及债权人本身的总利润应课税项除外)或其他费用或预扣税。
14.凡按本担保书规定的应付款项,应以债务原币支付,如担保人以其他货币支付,应以可即时使用及自由兑换的货币,按代理人或各债权人当天汇率折算,汇予代理人或各债权人。
15.本担保书是持续性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并将连续保持有效,直至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所欠之一切款项全部偿还给债权人为止。但是,担保人的担保责任随贷款额的归还而相应减少,并且在债务全部清还给债权人时解除。本担保书为附加保证,但不取代代理人和债权人现在或将来所持有的有关债务的任何其他担保及抵押品。担保人承诺及同意当代理人及债权人在追讨担保人欠款或执行本担保书时,代理人及债权人无须先追讨借款人或第三者欠款或提出诉讼,亦无须先对代理人和债权人持有的其他抵押品或其他担保作出处分或强制执行。
16.若担保书内某些条款在将来被宣布或被裁定为不合法、无效或法律上不能执行,该等条款应视作为并未列入本担保书内,而不影响本担保书其余条款之有效性。
17.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因追讨本担保书之到期款项而支出的一切费用(以全数偿还为准)及所蒙受的一切损失,由担保人负责赔偿。担保人承诺在代理人的书面要求下须即时支付和清偿该等款项。
18.本担保书对签订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对各当事人各自的继承人及受让人均有效和有约束力。惟担保人不得将本担保书下的任何权利、利益及责任转让他人。
如任何贷款人按贷款协议的条款,转让其于贷款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益,该贷款人也可将其于本担保书下的全部权益或有关部分同时转让予受让人,而在此情况下所有本担保书下所指的贷款人将包括该受让人。
担保人于本担保书下所作之声明、保证、承诺及安排将不会受任何贷款人转让本担保书或贷款协议的权益所影响,任何贷款人名称之更改或其合并,或被吞并等情况亦不影响担保人在本担保书下的责任。
19.本担保书项下须发出或提出的每一项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应采取书面形式,并按下述地址由专人递送或用挂号邮寄(或收件人在三天前预先通知其他各方指定的其他地址)方式通知对方:_________。
本担保书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在下述情况下应被视为已经有效送达:)如由专人递交,在递交时由收件人签收后即为送达;)如用挂号信发出,在邮寄后两个工作天即为送达。
除非代理人另有规定,否则任何一方就本担保书向另一方发出或提出的每项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及一方在本担保书项下需要交付予另一方的任何其他文件或契约须以英文或中文书写。
20.除非代理人与担保人以书面签署确认,否则本担保书任何条款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代理人或债权人不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担保书规定的权利和权益均不会构成或被视为其对该等权利的放弃。而代理人或债权人在某次行使权利或部分的权利将不会妨碍或影响其日后行使其余的权利或权益。代理人或债权人可以同时行使,亦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权益和赔偿办法,故此将不会排除法律所赋予代理人或债权人的权利及其他赔偿办法。
21.本担保书受_________法律管辖并按_________法律进行解释。担保人和代理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与本担保书有关的任何法律行动或诉讼可在_________法院进行,并不可撤销地服从_________法院的管辖权。但这不损害或限制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及担保人在担保人或其资产所在的任何管辖地区的所赋予的权利和权力。
22.本担保书用中文书写,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担保人及代理人各执一份。
有限公司(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中国银行_______(下称贷款方)方_______(下称借款方)和______(下称担保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元,用于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计算。
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
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的贷款。
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利息。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______、______愿作为借款方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方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边带责任;借款?讲话雌诠榛勾畋鞠⑹保杀Vと顺械T鹑巍?
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代偿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
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货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贷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
借款方及保证人到期不能归还,又未与贷款方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加收____%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方及保证人的存款账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当借款方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保证人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份,各方各执份。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
保证方(公章)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银借合字第_________号 经_________银行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根据《民法典》和_________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
_________银借合字第_________号
经_________银行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根据《民法典》和_________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第二条 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 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___%利息。
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须在贷款到期前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借款方不申请延期或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按规定加收_________%的利息,并可随时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 在借款方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的情况下,借款方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七条 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诉讼须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八条 其他_________。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条 本合同从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
借 款 方: 贷 款 方:
借款单位: 公章 贷款单位: 公章
甲方(被委托人): 性别 身份证 家庭住址: 电话
乙方(委托人): 性别 身份证 家庭住址: 电话
经甲乙双方反复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为保证合同的实施及保护双方利益,特定协议如下,供双方遵守:
一,甲方因购车向 银行与 银行贷款一事,特委托乙方全权代理办理购车(车型,颜色,定金,首付,价格,车辆购置税,保险)及银行贷款(贷款,储蓄卡,消费卡)事宜。
二, 甲方办理购车事项,必须配合乙方提供相关村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双方)户口簿、房产证、公司营业执照全套、(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夫妻双方)工资流水、公司证明、以及其它所拥有的资产证明)。
三, 甲方在与乙方达成一致后,应付违约保证金 元,大写 元。
四,甲方订车后不得违约,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车辆提车相关手续以及银行后续相关手续,反之视为违约,不退违约保证金。
五,乙方在办理购车事宜完成后,甲方必须一次性退还定金与首付(车辆购置税,保险)。
六,甲方应付乙方手续费,手续费按办款总金额(含消费卡)的 % 收取。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协议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人 (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 (全称): 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1、借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金额(大写): 人民币
4、借款与还款期限:
(1)借款与还款期限见下表。表中栏目不够填写而增写的附表,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借款还款
年月日金 额年月日金额
(2)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如与借款凭证记载不相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当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是利率不变,贷款人有权按本合同的预定的借款期限计收利息。
5、利息计付:
(1)本合同项下借款年利率为____ %。短期贷款按本合同利率执行;中长期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一年一定,第一年按本合同利率执行。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____(季/月)结息,结息日为每_____(月/季末月)的第20日。
第二条 除非满足以下先决条件,否则贷款人有权拒绝提供本合同项下贷款:
1、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________ 帐户,并通过该帐户办理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往来结算和存款。
2、每次提款时,借款人已填妥有关借款凭证,并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3、若本合同项下贷款有抵押、质押担保,则借款人已根据贷款人要求办妥登记及/或保险等法律手续,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第三条 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1、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贷款的使用等情况,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
2、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和其他借款人应付费用时,贷款人均可直接从借款人任何帐户中划收。
3、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四条 借款人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贷款。
2、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如遇特殊情况,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归还借款而需展期的,应在借款期限届满15日前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双方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3、 借款人应在结息日向贷款人支付应付利息。
4、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不挤占、挪用贷款。
5、按月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积极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6、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未全部还清之前如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贷款人贷款债权实现的行动,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经贷款人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得采取上述行动。
7、借款人发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如停产、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均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还款措施。
8、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借款人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其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能力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同意。
9、借款人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擅自转让股份,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10、借款期间借款人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经营范围变更等事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11、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出现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借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借款人应当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12、借款人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提前下,贷款人未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利息的计算方式相同。
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一条款,贷款人均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3、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贷款本金的,贷款人有权对逾期贷款根据逾期天数按日利率万分之_________(大写)计收逾期利息。
4、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日利率万分之_____(大写)计收罚息。
5、对应付未付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
6、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约定义务,经贷款人指出仍不改正的,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7、 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六条 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的,由贷款人往所地人民
法院管辖。
第八条 其他事项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借贷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担保人一份,____ 份,效力相同。
第十一条 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借款人(盖章) 贷款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
受托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原因,不能按期偿还______号委托贷款合同的贷款。经委托人审查,同意甲方展期还款。现根据委托人出具的______文件,甲、乙双方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__号合同向乙方借用的______贷款______万元,应于____年__月__日到期,现经委托人审查,同意此笔贷款目前余额____万元(大写)展期____(年、月、日),贷款期限修订为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二、贷款利率按委托人规定调整为____。
三、贷款展期后,甲方调整还款计划为:
____年__月__日____万元;____年__月__日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日____万元;____年__月__日____万元;
四、展期后,甲、乙双方的有关权利义务仍按____号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五、当事人商定的其他事项: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失效。
七、本协议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人: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
担保人:_______
保证人: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三方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贷款:
(1)贷款类型_______;贷款用途为_______。
(2)贷款金额_______(币种_______及金额大写_______)。
(3)贷款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还款方式_______(分期还款的日期和金额为________。在_______)。
(4)利率为每月_______‰,利息按_______计算(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能按时向贷款人支付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保证人和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四、担保人的担保范围包括主要债权、利息、违约金和贷款人债权的费用。
五、借款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偿还贷款本息。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_______计息。如发生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延期协议签订后,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六、借款人应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挪用贷款的利息按日利率计算
七、借款人承诺: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有银行账户、账号、存款余额等信息。
(2)接受贷款人对其信贷资金使用及相关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的监督。
(3)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4)用企业资产担保他人债务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不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
(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变更住所或营业场所,减少注册资本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
(6)借款人因承包、租赁、合资、股份制改造、分立、合并(兼并)、对外投资等原因改变经营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落实债务及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内容的`,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用制裁措施。
八、当贷款到期,借款人有能力以资金形式偿还贷款本息时,应先归还账户资金,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的部分,由贷款人和出质人协议折价质押或拍卖或优先出售质押物。赔偿仍不足的,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九、贷款人按照合同约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有权按照第六条的规定折价质押或拍卖或变卖质押物。
十、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的,应向贷款人支付相当于质押物评估价值_%的违约金,并赔偿贷款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一、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或收回贷款本息,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除,必要时,可要求其他金融机构扣除。
十二、质押品的保险、鉴定、运输、保管和登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十三、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四、本合同一式份,贷款人、贷款人、出质人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各方依法签字并设定质押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_______
担保人:_______
保证人:_______
签署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编号:_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号
债权人: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
第一条
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号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保证,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乙方保证范围为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及其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三条
本合同保证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两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债务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本保证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合同无效而免除。
第五条
乙方承诺对借款人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并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上始终保留相当于借款人借款余额的_________%的款项作为履行保证义务的保证金。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索款通知后_________日内履行还款义务。如乙方未主动履行,即表示乙方授权甲方从其开立的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
乙方同意甲方在借款人逾期未偿还贷款本息时,有权依第五条规定的方式直接要求乙方履行义务。
第七条
乙方保证如发生借款合同项下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情况时,借款人又不及时还款的,乙方立即开始履行保证义务。
第八条
乙方保证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并不因乙方受到的任何指令、乙方财力状况的改变、乙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而免除其所承担的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接受甲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资产状况的有关资料。
第十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担保,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一条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变更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借款人与甲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应征得乙方同意;未经乙方同意的,乙方只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和期限内承担责任。但甲方由于国家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三条
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担保余额的___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补偿。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
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十七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债权人住所:_________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邮政编码: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原告:_________________a,男,汉族,年日出生,__________市职工,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号院,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b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依法撤销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原告向被告支付的_____万元及利息_____元的民事行为。
2、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上述_____万元及利息_____元。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原被告签订农信借字(_____)第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一份,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借款_____万元,合同签订后,被告以需要审查资料为由一直没有向原告支付该款项。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被告工作人员到原告单位向原告索要该_____万元及利息,原告因还没有借到该_____万元,故当场明确却拒绝偿还。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等,被告工作人员又多次到原告单位向原告索要该_____万元及利息,并且找原告单位领导,到原告单位闹事,给原告名誉造成极坏的影响。并且被告也向__________区公安局控告追究原告的刑事责任,员工迫于不能正常工作、由此可能被单位开除、被媒体曝光及可能被牵连追究刑事责任的压力及被告的胁迫,故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被迫向被告交了_____万元利息,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_____)_____刑公初字第_____号刑事判决书及相关材料证明原告不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基于此,原告认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原告向被告交付_____万元及利息是违背原告的真实意思表示的被胁迫行为,且被告占有这_____万元及利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故原告向贵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__
兹证明系本单位职工(有效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__岁,工作年限_________________年,现任_________________职务,已获得_________________职称,月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以上情况真实无误,我单位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证明
人事(劳资)部门公章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贷款人:
借款人: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元,用于______.预计用款为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年_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
第二条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20%。
第三条 借款方保证从____年____月起至____年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罚息50%。
第七条 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 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贷款人:
借款人:
借款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出借银行: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本借款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借款人________公司(简称借款人),代理人________银行(简称代理人),经理人____银行和________银行(简称出借行),以及贷款人若干银行与在签名页上列明为银行的金融机构(合称各行,单称一家为银行)签署。
鉴于借款人提出从银行借款,各银行分别地但不连带地提出向借款人贷款,总额为____万美元,当事人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下列术语具有所指明的含义:
(1)银行工作日指____同业银行市场和各银行在____进行美元存款交易的营业日。____银行工作日指____银行进行美元存款交易日。
(2)付款日具有第2.2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3)美元或$指美国的合法货币。
(4)违约事件具有第_____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5)付息日:就利息期而言,指这种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6)利息期指在付款日开始(就首个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开始就任何后续利息期而言,并且在与付款日日数相应之日或其后第六个月最后一天终止的时期。
(7)贷款分行,就任何银行而言,指附录中指定的某银行办事处或为本合同目的,该银行在任何时候通知代理行的借款人得指定作为其贷款分行和其他办事处。
(8)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就任何利息期而言,指代理行所决定的任何利率(以年利率表示),以若干参考行(或者,如果该参考行不是一家银行,则由该参考行的附属银行)通知代理行各自利率之后所计算的平均匡算。在某利息期开始前两个____银行工作日上午_____时整,各参考行按照各自利率向____银行同业市场上的主要银行提供期限与上述利息期相同的美元存款,数额与该利息期内预付贷借的、进位到____万美元的完整倍数的贷款数额实际相等(不考虑任何权利或义务的让与或转让)。但是,如果任何参考行没有如此通知利率,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必须以其余参考行通知代理行的利率为基础,确定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
(9)贷款:就任何时间的任何银行而言,指该银行据此进行的贷款,或该银行据此进行的本金数额尚未归还的贷款,任何时间的各贷款指所有银行在上述时间贷款的总和。
(10)贷款承诺:就任何银行而言,指确定的数额并在借款合同的签字页该银行名称旁写明。
(11)多数贷款权银行:指在支付任何贷款前的任何时间,贷款承诺总额占全部贷款承诺50%以上的各行,以及在此后任何时间,拥有该时间内占贷款本金总和50%以上贷款的各行。
(12)利差:为_____%。
(13)票据:指证明任何银行贷款的每一张本票,基本上按附录2的格式。
(14)参考银行:指____银行、____银行以及____银行在____的总行。
(15)子公司:指任何时间的任何实体,该实体50%以上的公开发行的表决权股或其他通常有权选举其董事或其他管理部门的股东权益,由借款人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者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者借款人以及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间接控制。
(16)终止日:指____年____月____日。
(17)全部贷款承诺指____万美元。
第二条 承诺与付款
2.1、贷款承诺:每个银行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分别地但不连带地同意,通过其贷款分行,向借款人提供与该银行的贷款承诺相等的本金数额贷款。
2.2、通知与借款承诺:如果借款人希望借入与全部贷款承诺相等的数额,则应在不迟于它原意指定上述借款日之前5个银行工作日____时间下午5时,基本上按照附录3的格式,向代理行发出关于该日(付款日)的通知,该日应为终止日之前的一个银行工作日,并告知其在____的账户,贷款的收入贷记入该账户,发送上述通知,构成借款人在付款日借入上述数额的不可撤销的承诺。
2.3、付款:代理行应立即以电传或电报向各行通知付款日。各行应在付款日____时间上午____时,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向代理行提供与该贷款承诺相等的资金金额,其方式或通过____银行间清算系统结算的资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时决定的,为在____市用国际银行交易惯用的以美元结算的其他资金,存入其在____帐号为____-____的账户,或通知各行已经因此指定的其他账户,代理行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在付款日将所收资金贷记入借款人根据第2.2条指定的账户。
第三条 还款
3.1、还款: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外,借款人分____个半年期偿还贷款。每期的数额相等于贷款的____分之一,但头____期每期均应进位到_____美元的完整倍数,最后一期为全部清偿尚未偿还的贷款余额所必要的数额,每期贷款应在自第____个付息日开始的连续付息日支付。
3.2、自愿提前还款:借款人得在付息日以____万美元的完整倍数全部或部分提前还款。如果不迟于借款人愿意提前还款之日前___个银行工作日____时间下午5时,借款人应向代理行发出有关上述日期和提前还款数额的不可撤销的通知。所定数额连同到付息日利息应在该日对各行按对其提前偿还数额0.5%支付。部分提前还款应按在贷款中的比例分摊,并按第3.1条规定的分期,按倒序偿还。提前偿还的数额不得根据本合同重新借用。
3.3、非法行为:如果任何银行在任何时间确定,任何法律、条款或条约或其中的任何变动,或其解释或适用的任何变动,使银行进行贷款或继续贷款或索取或收受任何应付数额的行为不合法时,该银行应将上述决定通知借款人,如果在上述贷款支付之后发送,则借款人应在紧接着通知日之后的付息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或者,如果该银行确定,在付息日之前需要提前偿还贷款,则根据该银行的要求,应连同支付该贷款提前偿还之日应付的利息,以及借款人应付给该行的所有其他金额。
第四条 利息
4.1、基本利率:
(1)除第4.2条或4.3条另有明确规定外,每笔贷款在第一利息期应付利息,自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包括第一天在内),到该利息期最后一天,(不包括最后一天在内),年利相当于该利息期利差加____银行同业拆放利率的金额。
(2)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贷款的应付利息应在每一付息日支付。
(3)代理行应在每次决定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后,立即通知借款人和各行。
4.2、延迟支付的利息:如果借款人应付的任何金额到期未付,上述金额在利息期内的利息应在适用的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支付,自支付日(包括该日在内)到上述金额支付日(不包括该日在内),年利数额相当于该利息期内每天利差___%,以及(3)下述的最高额:
(A)代理行在____银行同业市场上述金额美元存款的当日报价(以年率表示);
(B)利息期内到期日为付息日的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或者,如果到期日不是付息日,则为该利息日所在利息期内);
(C)在该到期日(如果该到期日是利息期的首日)开始的利息期的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
4.3、替代利率:如果代理行在与各行进行实际可行的协商之后,在任何时候确定不可能确定下一利息期的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或(2)该利息期内的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不能充分地反映利息期内多数贷款权银行在________银行同业市场获得的美元存款的费用,代理行应立即将这一决定通知借款人和各行,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贷款之前发出,则银行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义务应在通知发出之日终止。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贷款之后发出,则每家银行应尽快将利率通知借款人,该利率由上述银行按给该行提供该利息期贷款的有效费用加 %(以年率表示)确定。银行贷款利息应在利息期内,以该行的通知所规定的利率计息。按照该行的请求,借款人应签署并提交为充分有效地实施本款规定所需的单据,包括但不限于为交换该行持有的票据而应由该行签署并交付的新票据。
第五条 费用
5.1、承诺费:借款人每年支付给银行贷款总额0.5%的承诺费,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在内),到付款日和终止日中较早之日(但不包括该日在内)为止,从其后第3个月的该日起开始按季支付至付款日与终止日中较早之日。
5.2、管理费:借款人应支付给管理行相等于贷款总额___%的管理费,在当日支付。
5.3、代理费:借款人应支付给代理行代理费。在付款日和终止日两者之中较早之日后的60天内,支付____ 美元;(2)借款人在提款的周年日应付或应偿还的任何金额未偿还时,则按提款日一周年支付____美元。
第六条 税款
6.1、不得抵销、反索或扣交:根据本合同,借款人所应作出的每次付款或开出的票据,均不得抵销或反索,并不得扣交由任何地点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税务当局征收的任何性质的、目前或将来的税款,但是,如果法律规定从上述支付额中扣交税款,则借款人应为银行或代理行扣交,并按时支付给主管当局。其后付给各行和代理行另外一笔金额,以保证该行或代理行除去税收的实际所得净值与对该笔支付没有扣交税额时的所得相等。所有上述税款均应由划款人在支付罚金或付息之日前支付。但是,如果上述罚金或利息到期应付,借款人应向政府主管当局立即支付。如果代理行或任何银行应支付上述税款、罚金或利息的任何金额,则借款人一经要求,即应用美元如数补偿代理行或银行。如果借款人应交任何税款,则应在交税后30天之内,将上述的官方税收收据或证明副本交付代理行。
6.2、印花税:借款人应支付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任何管辖地征收的注册税或转让税、印花税或类似的税款以及应付的罚金、利息。如果代理行或任何银行支付了任何上述税款、罚金和利息,则借款人一经要求即应如数补偿代理行或该行。
第七条 付款;计算
7.1、款项的支付
(1)借款人按照本合同的应付款项或票据,应在上述应付之日________时间上午___时为止,用美元,用________银行间清算系统清算的资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时决定的,为在________市用国际银行交易惯用的以美元结算的其他资金,支付给代理行在________银行开立的账号为第________号的账户,或代理行向借款人指定的其他账户。
(2)凡根据合同或根据票据写明到期应付款项,或任何利息的终止日在某规定月份的特定日,如果没有相应的日期,则应在该月最后一个银行营业日付款或终止。
7.2、计算____根据本合同应付的利息与承诺费,应按___年360日和实际过去的天数计算。
第八条 先决条件
8.1、付款日前应满足的条件:各行贷款的义务须根据下列条件而定:即代理行应在不迟于付款日前5个银行工作日的________时间下午________时收到经签署的副本以及经确认的副本若干份,或另外经确认的副本若干份,足以使所有的银行都持有下列文件,每份注明交送日期,其形式和内容均应为代理行所满意:
(1)借款人证明书,以及其中所规定的附件,其格式基本按照附录4的规定格式。
(2)借款人律师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5所规定的格式。
(3)当地法律事务所、代理行和银行特聘的当地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6规定的格式。
(4)代理行和银行特聘的________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7规定的格式。
(5)________信件作出的不可撤销的书面承诺,接受指定作为借款人的代理人以接受传票,基本上按照附录8规定的格式。
8.2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应满足的额外条件:各行贷款的义务应根据下列额外条件而定:
(1)在付款日没有发生或没有继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或没有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者由于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事件。
(2)代理行在贷款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已收到下述文件:
(A)证明各该行贷款承诺的____份票据,总额相当于该行贷款总额,而每张票据的金额与贷款的每期偿还金额相等,这些票据基本上按照附录2的格式,并根据第3.1条确定,经正式签署和交付,而且注明支付日期;
(B)一份经签署的文本和经确认的文件副本若干份,或额外签署的副本若干份,使所有银行足以得到符合代理行和任何银行合理要求的这种其他文件,其形式和内容应为代理行满意。
第九条 声明与保证
借款人向各行声明与保证如下:
9.1、借款人是根据________地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权拥有自己的财产,从事目前从事的营业,并完成本合同预定的交易。
9.2、借款人已经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授权签署和递交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并履行其在本合同以及票据项下的义务,完成本合同预定的交易。
9.3、本合同已经借款人正式签署和提交,与经过借款人签署和交付的票据均构成借款人合法的、有效的和有拘束力的义务,并按各该条款可对借款人执行。
9.4、批准贷款或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或强制执行所必需的所有的政府许可和措施,已经取得或得到履行,并仍继续有效。
9.5、没有发生和没有继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没有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上述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事件,借款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包含有对所借款项的义务或提供信贷的义务时,没有违约事件,而且在贷款时亦将不发生上述违约事件。
9.6、借款人或作为借款人的任何子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合同的条款,不需要借款人的债权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债权人同意或批准,也不需要向其通知本合同或票据的签署、提交、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的履行,及本合同预定的交易的进行。上述签署、提交、履行和进行,不会违反对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公司章程、细则和任何合同文件,以及对借款人或子公司财产适用的判决、命令、法律法规或条例,也不会构成违约行为。
9.7、借款人目前没有尚未结案的或将提起的诉讼、审理程序或索赔要求。此项诉讼案件或索赔要求,一旦败诉,可能对借款人以及子的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具有重大不利影响或损害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或影响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力。
9.8、除第10.6条所指的留置权类型,借款人对其财产拥有完好的和可以出售的所有权,在其财产上,没有一切留置权和其他抵押权。借款人在本合同和票据项下的义务,至少与借款人或所借款项或发放信贷的保证人的所有其他义务处于比例平等的排列次序。
9.9、借款人和子公司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及截至该日为止的会计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是完整和准确的,并且为独立会计师事务所证明的公正地反映了该日借款人和子公司综合财务状况以及在该会计年度经营活动的综合结果。
9.10、借款人和子公司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来的综合财务状况和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没有重大不利的变化。
9.11、无论借款人或是其财产均不得根据主权或其他事由,就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或强制执行的豁免权。
9.12、在此之前提交给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有关借款人的与合同有关的所有情况,在一切重要方面是完整而准确的。
9.13、重复声明与保证:第九条所规定的每一项声明与保证,视同在支付贷款之日当日和在每一利息支付日当日所作出声明与保证一样。
第十条 约定事项
10.1、收入的利用:借款人应将贷款的收入用作________。
10.2、政府许可:借款人应获得并充分有效地持有和实施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所有政府许可和向政府部门进行的登记。
10.3、财务报表:
(1)借款人应在不迟于每一会计年度的每一季度结束后45天内,向代理行提供,并向各行提供一份借款人和子公司每季末的综合与统一的资产平衡表,该季度收入报表以及财务状况变化表。上述报表由其财务负责官员证明为完整、正确、公正及准确地反映借款人和子公司在该季度终止时综合财务状况及其在该季度活动的效果。
(2)借款人应在不迟于其会计年度终止后90天给代理行并给各行一份关于借款人与子人公司按照为________地普遍接受并一致使用的、良好会计惯例的原则制订的综合与统一的资产平衡表、收入报表和该会计年度财务状况变化表,以及由借款人选任,并经代理行接受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的证明书。该证明书应包括或连同一份说明书,说明在该事务所审查上述财务报表期间,没有发现可构成违约的事件。
(3)借款人应经常向代理行提供符合代理行或任何银行合理要求的上述其他报表和资料。
10.4、检查权:借款人应使代理行的代表或任何银行能够在任何合理时间审查其财产和记录。
10.5、违约通知:借款人应将每一构成违约的事件,或由于发生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二者而可能构成的违约事件,以及对其履行本合同或票据义务的能力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每一其他事件,立即通知代理行。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现就乙方将其拥有的房产出卖给甲方等有关事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各方都必须严格遵守:
第一条房屋地址、面积乙方拥有的房产位于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购房总价为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自愿在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成就时,即自乙方所欠甲方借款到期后内仍未能付清本息时,将上述房产折价出卖给甲方。
第三条按揭款支付义务
1、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之后仍继续按时足额缴纳并自行承担抵押贷款还款。
2、在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成就而需将房屋过户给甲方时,乙方应当立即向银行提前还清全部欠款。第四条买卖价款参照协议签订时同类房屋市场价,并考虑到该房屋产权证抵押于银行等因素,乙方自愿将上述房产折价为银行款项,由乙方按本协议第三条之约定承担。
第五条价款支付方式
甲方应付的购房价款,可由甲方用于代为乙方支付银行提前还款时所需的款项及费用,代为支付该房产所欠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再冲抵乙方对甲方所欠债务。如有剩余,则甲方应再将剩余部分支付给乙方;如不足以支付前述费用,则乙方应当将不足部分支付给甲方。不足部分按照借款协议约定条款执行。
第六条相关义务及费用承担
区银行办理贷款,当初_______平方米,现抵押于______元,抵押银行______元、尚欠银行_____________元。_______元出卖给甲方。该房屋项下所欠
1、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成就时,乙方必须立即积极办理向银行提前还款及房产过户等手续。提前还款所需的全部费用以及买卖双方应缴纳的各种税费、中介费等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在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应当将上述房屋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完税凭证等原始资料交付给甲方保管;乙方如因申办领取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而需要使用前述资料时,甲方应当予以配合,但所领取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仍应交甲方保管。交甲方保管的上述证件、资料,乙方均不得以遗失、被盗等为由而另行补办,否则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3、如需办理公证委托,所需评估费、公证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协议解除如乙方在所欠甲方借款到期后_____日内向甲方还清了借款本息,则本协议自动解除,且各方均免予承担法律责任,但甲方应当将乙方交其保管的资料、证件及时交还给乙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乙方在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房屋买卖条件成就时,如未能将上述房产及时过户给甲方并办妥相关手续;或者在本协议签订后不继续及时足额缴纳欠款;或者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将上述房产再次转卖给他人;或者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提前还清银行欠款后将该房产抵押给他人,均属于违约。出现前述四种违约情形之一时,甲方除有权要求继续履行之外,乙方还应当按上述房产卖价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构成犯罪的,甲方还将依法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两方各执_____份,自甲、乙两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各方均郑重承诺在签字前已详读、准确理解并自愿遵守本协议全部条款。
2、特别提请协议各方在协议每一页上均签名或者盖章。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中国__________分行_______________支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院校
为帮助高等学校部分在读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协议如下:
一、甲方遵守并履行以下约定:
(一)甲方将在商业原则基础上,对乙方推荐的借款人进行审查,并最迟在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借款人给予能否贷款的答复。
(二)甲方向乙方推荐的借款人提供的助学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在读期间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总和,最高限额暂定为10万元人民币。
(三)甲方向乙方推荐的借款人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人毕业后四年。
(四)甲方向借款人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
(五)甲方负责到乙方指导借款人填写、签署借款申请书、扣款授权书、借款凭证、及借款合同等资料。
(六)甲方经审批同意贷款后,按学年及时将学杂费贷款直接划入乙方指定账户,按学期将生活费用贷款直接划入借款人的储蓄或信用卡账户。
(七)甲方追索借款人逾期未清偿的贷款本息,可在新闻媒体上公布违约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违约行为。
二、乙方遵守并履行以下约定:
(八)乙方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受理借款人的助学贷款申请,确认借款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并将有关资料及乙方的审核意见送至甲方。
(九)乙方负责为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借款人落实介绍人和见证人,并督促介绍人、见证人履行其职责。
(十)乙方负责向甲方出具借款人在校期间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证明资料。
(十一)见证人如调离学校,乙方需负责督促其继续履行职责;见证人如出国、死亡、失踪等,乙方需指定新的见证人继续履行见证人的职责。指定新的见证人时乙方须向甲方出具书面证明资料。
(十二)乙方负责召集借款人统一办理填写、签署借款申请书、扣款授权书、借款凭证、借款合同等手续。
(十三)乙方须及时将借款人在校期间的违约行为或者发生转学、休学、出国留学或移居、退学、开除、伤亡、失踪等情况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相应的债权保护措施。
(十四)乙方应在借款人毕业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有关借款人的毕业去向、就业单位名称、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变化情况,并协助甲方办妥借款人还款确认手续。
(十五)乙方协助甲方清收借款人尚未清偿的贷款本息,并在借款人毕业时,将其未清偿贷款本息的情况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同时抄送甲方。
三、违约责任
(十六)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应将贷款连同罚息一起付给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
(十七)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八、十一、十三、十四、十五条,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贷款本息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补充条款(包括增、减修整条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某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黄某
甲方:某某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刘某
甲方:黄某
甲方:李某
乙方:某通信公司
住所地: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
鉴于:
1、甲方和甲方分别是甲方、甲方的股东。
2、甲方名下拥有享有已支付的人民币肆千柒佰万的合同权益。
3、甲方名下拥有土地面积共计__00平方米房地产权证编号:。
4、甲方作为抵押人负有对建设银行上海南汇支行人民币伍千壹佰万元债务,抵押物为菱翔苑二、三期房地产在建项目用地;
5、甲方拟从银行获得人民币贰亿元授信额度,以续建
甲方、及承诺以上陈述均属真实事实,且甲方不存在其他对外债务,亦不会恶意隐匿、转移其名下各项财产。
在此基础上,现乙方愿意帮助甲方获得资金以清偿对建设银行支行的债务,以释放
二、三期项目的用地,并帮助甲方获得续建菱翔苑的资金,现甲、乙方约定框架协议如下:
一、付款
1、乙方于__年4月29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叁千万元,期限六个月。
甲方确保在取得该款后,专用于偿还建设银行的贰仟陆佰万元借款,以释放对应的抵押物。
2、乙方于__年5月8日后,根据甲方的需要,向甲方支付人民币贰仟万元,期限六个月。
甲方在取得该款后,专用于支付供电局电配套款项。
3、甲方应当于__年6月1日归还与建设银行上海南汇支行尚余的贰仟伍佰万元借款,应从预售商铺的款项中予以偿还。
二、保障措施
1、甲方所取得的上述两笔款项,由乙方委托的律师监管,按上述约定用途进行支付。
2、甲方与乙方签订两幢商场的参建协议,乙方以向甲方支付的人民币伍千万元中的肆千贰佰万元参建甲方菱翔苑已建成的两幢商场(附件1)。
乙方据此取得公证债权文书,以法院查封的形式保全甲方名下的
3、在甲方需要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将上述法院保全措施变更为与乙方债权相对应的房产的预售登记。
4、在甲方需要向第三方出售上述预售登记的房屋时,乙方应配合撤销相应房屋的预售登记,甲方应确保将买受款归还于乙方。
5、在甲方需要向银行办理房地产项目贷款抵押登记时,乙方应配合甲方解除上述法院保全措施,此时甲方应确保从银行取得的贷款优先偿还对乙方的欠款。
6、与上述设定公证债权文书的同时,乙方与甲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乙方向甲方支付的人民币伍千万元中的捌佰万元受让甲方、所持有的甲方的100%股权(附件2)。
7、甲方、对该出让股权的回购期为六个月,宽限期为三个月。
若甲方、在乙方许可的时间内回购该股权,回购价为原收购价;若甲方、在乙方许可的时间内无法回购的,视为自动放弃。
8、在乙方向甲方a支付第一笔借款起,甲方a应将公章和合同章以及甲方名下的上述房地产权证肆本,甲方应将公章和合同章以及甲方名下的房地产权证一并交由乙方委托的律师监管。
三、补偿措施
1、甲方充分注意到,乙方中断资本市场运作将资金移于甲方使用以支持甲方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从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给甲方带来利益,据此甲方自愿每月按所用资金3%的比例补偿乙方的损失,期限从乙方第一笔资金存入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外滩支行之日起算至归还日止,每月结算一次,由乙方在收款后向甲方出具咨询服务费发票。
2、若乙方能如期收回支付于甲方的本金伍千万元和约定的补偿费,则乙方应及时撤销法院保全措施和为甲方、办理股权回购手续,且甲方无需再履行附件1所设定的公证债权文书。
否则,将按附件1、附件2所约定的条件予以执行,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四、其他约定
本协议一式六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及乙方各执一份,一份留存于律师事务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通信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现住地址:
贷款人:×银行×支行
地址:
借款人在本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售货单位)购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贷款人申请借款。根据《银行个人消费贷款试行办法》,贷款人经审核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本合同项下贷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贷款金额及支付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贷款支付的先决条件:借款人办妥贷款担保手续。
三、借款人在此委托贷款人,在办妥全部贷未手续之日起的5个营业日内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借款人购买耐用消费品名义划入商品销售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借款用途
四、借款专项用于《个人消费贷款申请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所载购买公司所售耐用消费品。
贷款期限
五、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月_________日止。遇合同借款日期与借款凭证记载日期不一致的,以借款凭证载明的日期为准。
贷款利率
六、本合同贷款月利率现为______‰。本合同约定利率执行期为一年,期满后贷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和当时的利率水平确定下一年的利率。
贷款偿还
七、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取扫月等额还款方式,分期9月)归还,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在贷款发生的次月起每月二十日从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账户扣收或由借款人在贷款发生的次月起每月二十日前银行本贷款发放行还款,直至所有贷款本息、费用清偿为止。
八、现每月还款本息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________分。本合同约定每月还款本息额执行期为一年,期满后根据贷款剩余本金、贷款剩余期限和当时的利率水平确定下一年的每月还款本息额。
提前还款
九、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
(一)借款人提前归还未到期贷款本金的,应至少提前三个银行工作日书面通知贷款人,该书面通知送达贷款人处即为不可撤消。贷款人在该月×日至该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内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二)借款人经贷款人同意可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积欠本金,利随本清。贷款人不计收提前期的利息,也不退还或减免按原合同利率已收取的贷款利息。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项或几项发生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借款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一)借款人违反本合同之任何责任条款。
(二)借款人发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之疾病、事故、死亡等和担保人发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合并、重组、解散、破产等影响借款人、担保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责任能力之情况。
(三)借款人或担保人涉入诉讼、监管等由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宣布的对其财产的没收及其处分权的限制,或存在该种情况发生的可能的威胁。
(四)借款人与耐用消费品销售单位发生退回全部商品之情况。
合同公证
十一、贷款人和借款人在本合同签订后,贷款人认为必要时,在贷款人指定的公证机关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借款合同公证,如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且累计三个月未能按期如数还款的,贷款人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自愿接受执行,于此情况下不再适用本合同第九章规定。
十二、同时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和本贷款的公证费用由贷款人负担。
十三、单独办理本贷款的公证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违约责任
十四、借款人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对其欠款加收每日万之的逾期罚息。
十五、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并且担保人未代借款人履行偿还欠款义务的,贷款人有权终止借款合同,并向借款人、担保人追偿,或依法处分抵押(质)物。
十六、借款人申请贷款时提供的资料不实或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质)物出售、出租、出售出借、转让、交换、赠予、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抵押(质)物的,均属违约,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或处置抵押(质)物,并有权向借款人或担保人追索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发生的相关费用。
十七、与耐用消费品销售单位因质量原因发生纠纷时,不得以此为理由不归还贷款本息。
合同纠纷的处理
十八、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争议,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贷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则
十九、本合同及其附悠扬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的协议方为有效。
二十、本合同经贷款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借款人签名并加盖私章后与贷款担保合同一并生效,至借款人将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时终止。
二十一、下列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合同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一)个人消费贷款申请书;
(二)借、还款凭证;
(三)《个人消费贷款抵押合同》、《个人消费贷款质押合同》、《个人消费贷款保证合同》;
(四)抵(质)押财产清单。
二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合同双方及抵(质)押登记机关、担保人、公证机关各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
借款人:贷款人:
(私章)(签名)
年月日签订于
(说明)授权书,银行制发的文件,用于购车人成为贷款银行贷款客户后,授权银行将其首付款及银行贷款支付经销商的文件。
此授权书签署双方为贷款银行和购车人。
委托付款授权书
编号:
授权人(还款人):
户籍地址:
被授权人;_银行
借款单位:___________(简称借款方)
贷款单位: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_行(简称贷款方)
根据《建筑流动资金贷款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行,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规定____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元,用于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 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__‰,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息为月息___‰,逾期还款的加计利息___%,挪用贷款的,对挪用部分加收罚息__%.
第四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放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 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 借款方的担保人是________,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___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19__年__月__日起,至19__年__月__日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各执1份,副本__份,__、_____、_____等单位各执1份。
借款方:(公章) 贷款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开户银行及帐号:
担保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签名)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贷款种类:
合同编号:
借款人: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帐号:
传真:
邮政编码:
受托贷款人: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传真:
邮政编码: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乙方签订的 委托代理协议,由乙方代委托人向甲方发放 贷款,并在受托范围与甲方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 .
第三条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 息 计算,按 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账户之日起计算。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委托人调整贷款利率,自利率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五条用款计划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第六条还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还款计划为: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第七条付息方式
甲方应在结息日前将资金汇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内,以便于乙方按期、按规定收取利息。
甲方不能按时付息时,按规定计收复利。
付息户帐号为:
第八条扣款方式
甲方保证按第六条、第七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和借款利息,若不能按期归还,又未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的,则甲方同意由乙方委托人从甲方的银行账户中直接扣收借款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贷款到期,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方经过努力仍不能还清借款的,可以在借款到期前 日内向委托人申请展期,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并通知乙方。
甲、乙双方签订展期还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第十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进行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等改变其经营方式时,应提前 日向委托人报告并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金发放贷款;
2.甲方应在乙方开立存款户;
3.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4.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5.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其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7.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8.乙方应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金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将停止发放贷款,同时向委托人报告,并按其书面意见处理。
2.甲方未按期或超过本合同约定分次还款计划未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按委托人规定对逾期贷款加收 的利息。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银行总行(以下统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产业政策,集中资金,保证重点,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企业(或项目),需甲方支持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贷款____________万元,并委托____________(开户行)与乙方签订借款合同,具体内容按借贷合同执行。
二、乙方应根据国家产业、产品发展方向的要求,加强内部管理,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技术和经济效益,安全有效地使用贷款。
三、乙方按季分别向甲方报送财务报表、固定资产项目建设进度等有关资料,并接受甲方委托人的监督检查。
四、甲乙双方应同努力,加强协作,加快项目建设速度,力争早出效益(或促进资金及早到位,加速周转)。
五、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由各方代表人签字后生效并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银行总行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简称甲方)贷款方:中国______银行(简称乙方)
甲方为承包___国(地区)___工程项目所需人民币周转资金,经乙方审查,同意在中国______银行总行___号文件核定的贷款指标范围内发放贷款。双方除遵守《中国______银行关于中央级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贷款办法》(以下简称《货款办法》)的规定外,协商同意下列各项内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同意根据批准的贷款申请书,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元。
二、乙方凭甲方报送的详细用款计划和具体用途清单,作为付款时审核依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提供贷款的期限是________年___个月。甲方保证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还清全部本息,并附分次还款具体计划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还款期内,按月息____‰计算。超过还款期限,逾期部分加收____%利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收___%利息。贷款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五、乙方提供贷款的项目,如果甲方中止对外施工合同,应即通知乙方,并还清贷款本息。
六、甲方担保人是___。甲方到期不能如数归还时,由甲方的担保人负连带清偿责任。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和甲方担保单位签章后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后失效。合同一式3份,上述三方各执1份。
甲方:(公章) 乙方:中国______银行____行(公章)地址: 地址: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开户银行及帐号:担保单位:(公章)地址:法人代表:(签章)开户银行及帐号: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地点
合同编号: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
借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_________万元,期限为_________年。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1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3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1.4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实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1.1.5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1.6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1.1.7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1.1.8项目指_________公路。
1.1.9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
1.1.10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运营期结束。
1.1.11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1.1.13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1.1.14项目资本金指在_________公路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非债务性资金。
1.1.15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第二条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2.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2所建项目已经取得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公路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书等所有应该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2.3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担保性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
2.4本合同项下_________万元的项目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
2.5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2.6在总投资中单列百分之_________的预备费用于应付意外事件及物价上涨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2.7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其他债务处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8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9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第三条贷款
3.1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的贷款。
3.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__公路项目建设。
3.3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4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
4.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实际贷款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
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提款前提条件
5.1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
5.1.1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
5.1.3生效的建设承包合同;
5.1.4生效的原材料供应合同;
5.1.5项目财产保险单;
5.1.6所有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
5.2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2.1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资本金和其他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足额到位;
5.2.3未发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筹解决;
5.2.4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
5.2.5出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情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
5.2.6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5.2.7已按第7.3条的规定开立账户。
第六条提款和还款
6.1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提款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6.2本合同项下贷款分次提取,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万元;
6.3借款人确需推迟提款日期的,应在提款日前_________天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并支付贷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损失(推迟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贷款人所受利息损失)
6.4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6.5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贷款,应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终止日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方可取消。
6.6借款人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内,未办理提款手续且未申请推迟提款的,贷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贷款人有权取消未提取的贷款。
6.7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还款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分_________次还款,具体还款时间与金额如下:
_________还款日_________还款本金数额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万元
6.8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可以在该笔贷款到期日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展期申请,贷款人同意后,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展期协议。
6.9借款人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
6.9.1_________公路建成通车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6.9.2
6.9.3
6.10第6.9条所列资金尚不足以归还贷款的,借贷双方应及时协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资金偿还贷款本息,或者由保证人清偿。
6.11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申请,经与贷款人协商同意后,可以提前还款。
对于提前偿还的款项,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必须在结息日进行;本金金额不得少于_________万元。
6.13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一并归还。
6.14借款人提前归还的本金,应按本合同6.7条规定的还款计划倒顺序减少贷款本金。
6.15若某个提款、还款、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若下一个银行营业日为下一个公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则该提款、还款日提前至上一个银行营业日。
顺延或提前的,相应加收或减少利息。
第七条账户监管
7.1为保证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落实,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委托贷款人根据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借款人按第7.3条开立的账户进行监管。
7.2账户监管包括:
7.2.1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对非用于本项目的开支有权拒付;
7.2.2监督借款人按规定的用款顺序支付款项;
7.2.3有权从偿债基金账户直接划转资金以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债权。
7.3借款人应在下述机构开立并保持下述账户,直至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获得的其他债权全部还清为止:
7.3.1开立于_________的项目资金专用账户,借款人从贷款人处提取的所有款项及项目资本金必须存入该账户,账户余额不得低于按规定应当留足的预备费的金额;从该账户提取的款项只能转至基本结算账户;
7.3.2开立于_________的基本结算账户,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项应付至该账户内且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第7.4条规定的支出:
项目完工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本项目下的所有保险赔款;
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定金及其他款项;
借款人从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项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项。
7.3.3开立于_________的偿债基金账户,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其他债权。
借款人应在还本结息日将当期应当偿付的款项存入偿债基金账户,并享有_________天的宽限期。
7.4借款人承诺,其从基本结算账户内的所有提款和转账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项:
7.4.1项目建设期:
.按借款人的工程预算应付的工程款
.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
.其他支出
7.4.2项目经营期:
.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额
.本合同项下的到期本金额
.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给贷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额
.按借款人的营运预算应付的营运开支
.其他支出。
7.5在贷款人发出违约通知后(除非该违约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债权,否则借款人从第7.3条所列账户的所有提款应事先取得贷款人的同意。
7.6贷款人对为实施本合同约定的账户监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担保
8.1为保证项目的按期完工和贷款的按期清偿,有关方已向贷款人提供以下担保:
8.1.1在项目建设期间内,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资金承诺,保证在发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计划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时,通过各种方式融资,补充资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见附件一)
8.1.3借款人以依法获得的_________公路收费权质押作为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见_________公路收费权质押合同),并承诺该质押担保不因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而撤销。
8.1.4项目建成后,还款期内贷款本息的偿还,由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担保,保证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承担连带责任(见附件二)
第九条借款人承诺
9.1所作的陈述与保证真实无误;
9.2承认和遵循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惯例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9.3按照本合同和借据中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9.4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_________日和每个季度结束后_________日内,向贷款人提交该阶段的财务报表,并保证真实、完整、准确。
年终财务报表需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
9.5保证资金状况没有发生不利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变化;
9.6本项目的汇率风险由借款人自行承担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不得影响贷款本息的偿还;
9.7允许贷款人及其委托的单位或个人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以及借款人项目建设、生产经营、财务收支等情况;
9.8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债务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时,不得改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对贷款人应负的义务,并在作出决定_________日前向贷款人提出报告,与贷款人就贷款清偿或者落实达成协议后实施;
9.9借款人变更注册资本、章程、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商登记事项时,应在变更后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10借款人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或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11借款人应当及时就已发生或者将发生的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向贷款人通报。
第十条贷款人承诺
10.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贷款;
第十一条变更、解除与转让
11.1缔约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确需变更、解除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合同变更、解除的,不影响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解除的,不影响本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
第十二条保险
12.1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向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保险。
险种为_________险、_________险、_________险;保险余额应与本文同项下项目的总价值相等;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并根据有关规定续保,直至贷款还清为止。
12.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项目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借款人应将其所得保险赔偿金存入第7.3.2条规定的基本结算账户,由借贷双方协商决定用于项目毁损部分的修复或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应按日向贷款人支付未提取贷款金额部分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13.3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计收万分之_________的利息。
13.5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7.4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挪用金额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13.7发生第13.6条规定的情形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的_________公路收费权。
13.8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规定归还贷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所有账户上直接扣收。
13.9贷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偿付违约部分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13.9.1收到借据后,无正当理由推迟放款的;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14.1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第十五条通讯
15.1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沟通均应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挂号信函、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
但是采取除挂号信函之外的其他书面形式送交的,应在事后三天内以挂号信函方式补寄对方。
15.3本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缔约人栏中的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其他
16.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
借款人:_________(公章)
贷款人: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借款人:
贷款人:
借款人因出口生产需要,向贷款人申请流动资金外汇贷款,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双方为了保证贷款的顺利实施,并维护各自的经济权益,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贷款金额:____万美元,包括应付利息____万美元。
二、贷款期限:____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止。
三、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内利率固定为借款人第一笔用汇之日总行公布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水平。或2.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____(从存款账户中扣收要写明)。
四、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____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挪作其他支付。
五、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借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付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六、用款计划:根据支付进度,本项贷款提款计划为: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七、贷款偿还:借款人以新增出口创汇和人民币销售收入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经济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月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事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罚息。
为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账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处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八、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九、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用途或挪作他用。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用转卖用贷款购置的物品。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注销借款ahref=///2654/target=_blankclass=infotextkey>宋词褂玫拇睢.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50%的罚息。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回贷款。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账户中主动扣收还贷款项。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盖章)贷款人(盖章)
企业负责人银行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经办人员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