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客服劳动合同(精选3篇)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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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㈠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㈠乙方的岗位(工种)为 电话客服 ,从事的工作内容为 售前或售后客服、发货、产品进销存管理、产品推广、营销策划等,视工作能力和专长提升待遇 。
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广州市沙太路银利茶叶博览中心B栋3楼 。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㈠标准工时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8小时,且必须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因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经与乙方协商后进行。
客服工作时间:白班:9:00—18:00 。如果公司做活动,所有人员必须无条件配合公司一切安排。
四、劳动报酬
㈠计时工资。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底薪加提成,底薪 提成 。每月预留30%的提成,年底统一发放。中途辞职者视为自动放弃预留提成。甲方不再单独向乙方提供伙食及住宿,加班时间不提供伙食及住宿。
㈡甲方工资支付周期为 每 月 1 日至 每 月 最后一 日(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定每月 日为发薪日,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㈢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计发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3.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的带薪假期,按本劳动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计算方法支付工资。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㈠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㈡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㈢甲方按照国家、省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和保健工作。
㈣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办理。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
㈠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㈠劳动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⑴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⑵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⑶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⑷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⑸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⑹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⑺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⑻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⑼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按照第⑺、⑻、⑼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其中按第7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3.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的,应当提前七日通知甲方。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⑴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⑵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⑶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⑷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⑸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⑹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本合同、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等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文件无效的;
⑺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⑻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上述第⑺项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民法典》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⑴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⑵乙方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经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⑶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⑷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⑸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㈡劳动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⑴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
⑵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⑶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乙方有本条第(一)项第4点情形之一,合同期满的,甲方应当续延乙方合同期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甲方在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㈢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㈣甲方违反《民法典》规定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再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乙方赔偿金。
八、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
如乙方认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会反映,寻求解决。无法解决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如双方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在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本劳动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乙方应对自己每月的工资保密,不得向公司任何人透露自己工资,一经发现透露,扣除透露者半月工资。
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公司机密,一经发现给予开除处理并且扣除当月工资,并承担相关对应的责任
上班时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宜(看视频、打游戏),一经发现给予罚款50元/次。
十二、双方约定下列文件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乙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在复印件上签名) ;
2. ;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甲方必须将其中一份交给乙方持有,并按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签收手续。如甲方不把其中一份交给乙方持有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 动法》、《民法典》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确立劳动聘用关系事宜,自愿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年,从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即 日止。
二、工作岗位、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第三条乙方不能胜任或不适应本岗位工作时,甲方有权决定对其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并相应调整劳动报酬。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甲方依法执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延长工作时间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
第五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工作时,甲方依据国家规定,安排乙方同等的休息时间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第六条乙方按国家及甲方规定享受节假制度。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工资报酬按照甲方的工资制度及考核制度执行,由底薪和提成组成;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月工资不低于上海市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甲方根据经营状况、规章制度、考核制度对乙方工作进行定期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及乙方岗位、职务的变化,可对乙方的工资进行调整。
第九条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为税前工资,于次月日以形式支付给乙方,同时甲方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甲方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对乙方个人应缴纳的费用部分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凭甲方指定医院的医疗证明按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享有医疗期,病假工资待遇按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甲方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保证乙方享受其他合法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服从甲方管理,爱护甲方财产。
第十四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保密制度,保守甲方商业和技术秘密,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期满两年内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第十五条在本合同在执行期间,乙方不得在其他任何用人单位兼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解除本合同。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乙方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应与甲方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1、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前三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必要工作条件的;
4、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6、因《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为(选择其中一项并填写完整) :
A、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B、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
C、以完成 工作为期限。
2、本合同包含 个月的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工作地点:__________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 部门(或岗位)担任 职务,乙方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 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 元;
(若实行计件工资的按照以下标准计法工资: )。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 。
第六条、社会保险:
1、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依法应由乙方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从乙方应得工资中扣缴,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八条、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九条、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 (具体部门、职务)为准;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