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深圳市迪庆实业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DK-GC-015
乙方:
签订日期:20xx年X月XX日
前提:甲乙双方因业务需求,经友好协商达成乙方为甲方开发制作业务,为保证双方的诚信合作和双方的共同利益,就开发制作成型PVC钢模中所涉及的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一、品种及价格:依双方即时确认的产品和模具单价;
二、交货期限及责任
1)模具必须在确认开模后3-5个工作日内(模具、全尺寸图纸、样件)送到甲方进行模具验收,个别经协商过的复杂模具除外(需按双方协商的交期交付);
2)甲方正在使用的模具需维修时,乙方必须第一时间配合进行维修,由于长期使用造成的自然磨损、人为损伤、变更时乙方可向甲方适当收取模具维修费用,维修模具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还甲方;
3)如因意外原因不能按时交付,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整交期;
4)乙方因不能按时交付而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根据其损失大小要求索赔;
三、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按甲乙双方确认的模具资料和样板为准开模;
四、如果乙方提供的模具质量或产品尺寸没有达到甲方的要求,乙方需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重新制作,若延期,甲方有权根据其损失大小要求索赔;
五、新开模具三个月内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常(人为损伤及变更除外),不能满足甲方品质要求,须进行修模或重新开模时,乙方不可向甲方提出修模或新开模费用;
六、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双方在合作中必须严格执行,若出现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华镇横岭工业区6栋
电话:0755-27528728
传真:0755-27528218
代表(签字):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
代表(签字):
甲方:_______县人民政府
乙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 )
为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加快_______县旅游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投资开发期限、项目内容及投资规模
乙方在_____县杨树乡界牌村(大堰寺山场)分两期开发别墅群、会厅、特色小吃楼、果园、养殖场等旅游项目(涉及湖区开发以65米水位计算),面积为45亩,总投资为1000万元(具体界址以乙方与权属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国土部门发放的土地证为准)。整个工程建设分两期开发:
第一期开发时间为XX年4月至XX年3月;开发内容为:基础设施建设、果园、养殖场、会所、特色小吃楼,开发林地面积为15亩,投资500万元;
第二期开发时间为XX年4月至XX年3月;开发内容为:别墅20幢,开发林地面积为15亩,投资500万元;
第二条 投资方式及合同期限
1、乙方采用独资方式投资,开发区域内的土地、水面、林木风景资源采用租赁或出让方式。
2、乙方投资_______旅游资源开发土地出让的期限为40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租赁(出让)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延长使用时间,双方可再行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取得开发地的使用权。但应与甲方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支付使用费。
第三条 土地、林木、水面出让(租赁)标准
(一)土地出让标准
旅游项目开发范围内购买土地应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由乙方与相关职能部门签订出让合同,到国土部门依法办理征地报批手续。征地补偿费、报批规费、土地出让金概由乙方缴付,土地出让金标准按评估价执行。
(二)林木植被处理
1、乙方在林地上进行基本建设时,须报经甲方书面同意,并须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如需间伐林木的,还应履行相关的批准手续。
2、乙方在土地上种植其它林竹和观赏植物,免收植被补偿费。
第四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应按合同要求及时将乙方所需土地交付给乙方经营使用。
2、甲方保证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负责乙方享受有关招商引资和旅游开发的一切优惠政策,并帮助协调乙方与当地各有关部门的关系。
3、甲方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为乙方适当优惠安装程控电话、有线电视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4、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开发区内的有关资料,在乙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开发时,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的未履行部分(不可抗力因素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直至废除合同,收回土地、林地、水面的使用权。
(二)乙方
1、乙方全权负责项目开发及生产经营管理。乙方一切经营管理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_____县旅游开发管理若干规定》,并受其制约和保护。依法自主地开展业务,进行经营管理活动,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干涉。
2、为加快项目开发进度,确保项目开发的科学性、合理性,乙方开发的项目必须符合____县旅游总体规划,建设项目须得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正式批复后方可实施。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二个月内拿出项目可行性报告、开发总体规划和平面效果设计图,按规定程序上报市计委批准立项后方可动工兴建,一期工程必须在2年内全部完成投资,并建成对外开放。
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一年内未动工建设,甲方将收取乙方10元/m2的闲置费,2年内未动工或开工建设未达到合同投资总额1/4以上或未达开发面积的1/3,甲方将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4、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一次性向_____县旅游局交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履约金为投资总额的1%),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自动失效。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按规定程序完成规划设计和基础设施动工后返还50%,在一期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再返还50%。
5、乙方注册登记费缴纳期限和标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武发()3号文件有关招商引资的旅游开发优惠政策办理。乙方按国家税法规定在甲方指定地点依法纳税,税收优惠按国家税法和武发()3号文件的有关税款优惠政策办理。
6、乙方与土地、山林、水面权属单位签订好出让(租赁)协议后,应及时交付征地补偿费、土地出让金和报批规费或租赁费。出让(租赁)的土地费用必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部付清。
7、乙方必须有效保护开发区域内的林木风景资源和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水质污染,未经批准不得破坏开发区域原有植被,对所排放的废水要进行处理,达到国家标准后方可排放。乙方在开发期间按国家环保标准对生活、建筑垃圾进行处理或配合县有关部门对废水、废气、生活、建筑等垃圾进行处理。对开发范围内的文物、各类古树、各类珍稀动植物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给予保护。
8、乙方所需员工,应优先聘用所在地居民,也可由乙方根据国家有关劳动用工规定进行招收。须按国家规定办理员工的各项保险。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条款,如有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第六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修改与补充,应征得甲、乙双方同意,经协商一致,形成书面材料,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有关土地报批、水面使用、证照办理等相关手续由杨树乡政府和旅游局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本合同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4、本合同一式八份,正本二份,副本六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县旅游局、招商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产局、杨树乡政府等各执副本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代表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生产两件橡胶产品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模具清单:
产品单价是以目前原材料PP价为基准核算的,若原材料市场单价波动每吨超过壹仟元,则产品单价作适当调整。
2、模具寿命: 正常情况下应保用20万模次。乙方利用该批模具生产供货,模具由乙方保管维护,保证模具生产状况良好,及时满足甲方的供货要求,若损坏或扩大生产,需增加模具费用时由乙方承担。
3、开模进度:合同签订后17天,如不能按时完成,应至少提前1周告知甲方。
4、模具依照客户图纸及样品开发生产。加工后的制品在材料、外开尺寸、表面质量等符合甲方图纸要求或不低于样品品质。
5、模具开发完成后应进行试模试样,应提供不低于10套首样供甲方检测、认定,甲方合格后,甲乙双方分别对首样进行封样留存,以后制品品质与封样不应有明显差异。
6、如甲方未出具验收文件但通知乙方批量交货时,视为模具验收合格。
一、模具由乙方保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生产供货:
1、模具所有权及维护:模具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利用该模具进行生产、销售制品给甲方之外的厂商。
2、针对产品供货可另行签订《产品供货协议》。
二、付款方式:
1.本协议签定后,七个工作日内即付模具总款
50%,余款将分摊在本产品单价中,余款模具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
2.模具费返还:甲方向乙方订购产品累计一年内达到
20万模,则乙方将甲方支付的模具费一次性退回给甲方或从货款中扣除。
三、其他约定:
1、本合同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约束,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有争议,或有未尽事宜,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仲裁机关或法院裁决。
2、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代 表(签章):
传 真:
乙 方:福州钰达机电有限公司
代 表(签章):
传 真:
20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