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分户协议书汇总三篇

农村分户协议书(精选3篇)

农村分户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姐弟二人均已经成婚,准备分户另过独立生活,为划清产权,避免争议,团结和睦,经母亲,以及村两委见证特立此分户协议书,以及母亲今后赡养义务。

一、 房产分割:

现有房屋一处,位于x村十组,面积:226平米,共有房间十间,姐弟二人各分五间。

二、 现有房屋母亲有居住或使用权。

三、 母亲的赡养协议:

1、口粮由甲乙共同承担。

2、母亲的'医药费以及其他费用由姐弟2人共同承担(在母亲用去其本人所拥有的部分钱物之后不够部分)。

3、当母亲卧床不能自理时,姐弟2人轮流照顾时,如需保姆的,费用由雇保姆方自理。

四、 本协议一式三份,母亲、甲、乙各执一份,一经签字按手印,姐弟双方对以上协议均不得反悔,未尽事宜姐弟两人协商解决。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母亲:

年 月 日

见证人:

年 月 日

农村分户协议书 篇2

甲方:夏忠元

乙方:夏有仙

x村上城自然村夏忠元,因女儿已成家立业并有儿子,为了外出就业和就读方便,经全家人员协商同意,决定分户。现经甲乙双方同意订立如下分户协议:

一、户头分立:

原户共四人口,现一分为二户,即以夏忠元为户主,携妻子汪梅英共一户;以夏有仙为户主,携儿子夏杨靖共一户。

二、住房分割:

原户有住房一幢,门牌号“上城38号”座西朝东,砖混结构,占地面积8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平方米,共上下两层,第一层归甲方所有,第二层归乙方所有。另有厨房一间,石木结构,占地面积50余平方米,甲乙方双方共同使用。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农村分户协议书 篇3

分家协议

当事人:(父亲),(母亲),(儿子),家住x镇x村。

因儿子已经结婚成家,需要独立生活,家庭成员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过协商同意分家,达成以下协议:

一、 两亩承包田及元山地由儿子使用,其余家庭承包田和山地归父母使用。

二、 现有住房两处。一处为土木结构老屋,另一处为二层半楼房。土木结构老屋由儿子居住使用,二层半楼房归父母居住。

三、 家庭无债权和债务。

本协议经家庭成员平等协商达成,永不返悔。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留村委会一份。

当事人签字:

日期:

拔户申请

申请人:吴俊 男,家住小南海镇汀塘圩村。

事由:因本人现已结婚成家,与父母亲还在一起居住生活。由于两代人生活理念、消费观念不同,这给家庭团结带来一些困难,常常因一些小事发生不必要的口角。为了家庭的团结和更好的生活,经家庭成员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协商决定分家,有分家协议。为此,特向户口管理机关申请拔户,具体拔户为:吴海忠、徐桂花为一家,吴俊为一家。望户口管理机关予以批准拔户。

申请人:

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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