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还贷款协议书(精选3篇)
甲:
乙: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事实经过)。
双方对以上所述事实均予以确认,并无异议。
基于以上所述,甲与乙经友好协商,就甲向乙偿还乙投入全部款项事宜,达成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乙双方在此确认:甲应向乙偿还乙投入全部款项款共计人民币xx元。
第二条甲分期返还乙投入全部款项共计人民币,具体还款计划如下:
一、 年 月 日前还款______元;
二、……
七、 年 月 日前还款______元。
八、甲每期应还款必须于当月30日前主动存入乙指定账户:xx银行支行户名:_____账号:_______.
本协议签署后,甲任何一期不能按时还款,则甲余下应还款视为全部到期,乙除有权追收甲全部应还款额之外,还有权追收全部应还款的20%作为违约金。
第三条强制执行条款
1、甲方、乙双方共同确认: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已经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含义、内容、程序、效力等具有了明确的了解,经慎重考虑,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向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并赋予本协议强制执行效力。
2、甲保证承担举证义务,自每期款项付清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乙和公证处提供有关证据证明其已经支付了应付款项,并分别由乙和承办公证员核对签收,否则视为甲对未支付事实的确认,即甲未按期履行当期应付款项。
3、甲方、乙双方同意如自任何一期款项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甲未向公证处按期提供付款凭证,且乙出具文件说明甲未能按期支付应付款项时,乙有权单方面依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本协议向公证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乙承诺在申请强制执行证书之前,将按照甲在本协议中确定的联系地址向甲发出《履行应偿借款通知书》(函寄或送达),同时注明宽限期起止日期。在宽限日期截止时,如甲仍未向公证处举证其已按期支付了应付款项,或虽积极举证但不足以对抗乙的债权,也未与乙达成任何关于还款的展期协议,则视为甲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事实确有发生,在此情况下,乙将向公证处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
4、乙有权依据公证处出具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本协议及执行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应向乙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项。甲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5、乙在申请执行证书时,应承担相应的举证义务并提供以下文件,保证向公证处完全、正确地披露甲履行债务的情况:
(1)《强制执行申请》;
(2)甲已经履行还款义务的书面证明材料(如:甲向乙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包括甲已偿还/未偿还款项数额等情况);
(3)经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本协议;
(4)乙在公证处的监督下向甲发出的《履行应偿借款通知书》;
(5)其他材料;
(6)甲承诺愿以其全部资产接受强制执行,其资产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内容:xx市xx单位其法定资产及其法定代表人和其他与此项目有关的股东或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身份证号:_____)的法定财产。
第四条双方各自的承诺和保证
1、甲方、乙双方在达成签订本协议意向后即向公证处申请办理本协议的公证事宜。
2、甲应按本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应付款项;乙应按本协议约定办理有关收款和债务抵消的财务手续,并有义务在甲付款当日向甲出具有关发票凭证。
3、乙从本协议书签订之日不得通过各种方式损害甲名誉及甲股东与管理人员的人身权利,否则甲保留追究乙法律责任的权利。
4、甲如每期按协议规定按时还款,乙不得对甲提起以本项欠款为标的的`诉讼,否则甲保留追究乙法律责任的权利。
5、若甲任何一期不能按时还款,并且没有主动与乙协商好,乙有权在及两地报刊及所有网络上刊登发表以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为债务人的追款通知书。
6、甲方、乙双方指定联系地址及公证处指定联系地址:
甲:____
乙: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于___市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下列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协议,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的具体约定:
1、乙方出借给甲方人民币现金(大写):壹佰万元整(小写1,000,000.00元);
2、本借款用途:用于甲方承揽某公司单项工程的周转资金。此款仅申明甲方借款的合法用途,而关联工程的一切责权利与风险均完全属于甲方且和乙方无关,而项目方支付给甲方工程款进度情况与借款本息的偿还也不构成任何关联;
3、本借款月利率为2%,利息结算周期为12个月(此月指‘对月’:即当月借款日至下月对应日为1个对月,无对应日的以月末最后一天视为对应日,下同),借期不满12个月的,按第一条第4款约定执行;
4、协议借款期限至少为3个月,最长为24个月。不足3个月甲方还款按3个月结息,24个月内乙方不得要求中途提前收回本金;3个月后还款时间不足月的按约定月利率和实际天数计算利息;若结息周期或最长借期界满但未结清应付本(息)则从即日起按借款总额的0.5‰/天收取罚金直至结清应付款项;
5、支付罚金、本、息的方式为人民币现金,不能以除现金外的其它任何方式支付或偿还。支付或偿还本协议款项的顺序为:罚金、利息、本金;
6、本协议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以借款方家庭所有财产无限期连带保证(担保),直到还清本协议应还(付)款项为止;甲方24个月期满后10天内不能结清应付款项的,乙方有权以法律手段申请对甲方家庭所有财产进行公开拍卖,并以拍卖所得实际款项用于归还因借款按本协议所产生的一切债务;
7、本协议除甲乙双方签名档为手写体外,其它文字一律为打印体,并经双方确认无任何涂改痕迹;一经涂改或加入手写体条款的协议一律无效;
第二条:纠纷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分歧争议的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签印)后,乙方向甲方下列指定账户转入本借款全额之日起生效并计息;期满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指定银行账户转入应还款本息数额(罚金)后,本协议自行终止,否则一直有效。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甲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
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
基于以上所述,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偿还所欠工程款项事宜,达成本协议如下:
一、款项结算
1、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与乙方就项目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______),建设工程总价款为:______人民币 万元整。该项目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已经甲方、乙方及方验收,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乙双方进行了工程结算,并签订了《工程结算协议书》。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共计 万元整,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实际已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 万元整,尚未支付的建设工程款 万元整。
2、双方在此确认:______除乙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 万元外,双方相互无任何其他应付款项或需承担相关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二、还款计划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按如下方式,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
序号:______
应付款金额(元):______
付款截止日期:______
备注:______
2、乙方未按约定支付款项的,只要某一笔存在逾期(无论逾期金额多少),即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立即要求乙方归还全部建设工程款,不再受上述还款计划的限制。
3、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
4、甲方指定收款账号:______。
开户行:______。
户名:______。
5、发票:乙方付款后,甲方向乙方开具发票。
三、强制执行条款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已经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含义、内容、程序、效力等具有了明确的了解,经慎重考虑,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向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并赋予本协议强制执行效力。
2、乙方承担付款的举证义务。
3、乙方未按约定付款的,甲方有权向公证处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且有权依据_________公证处出具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本协议及执行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项。
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四、公证安排
1、甲、乙双方在达成签订本协议后日内在公证处办妥本协议的强制执行公证事宜。
2、双方应根据公证处的要求,向公证处提供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文件,以按本协议要求办妥公证事宜。
如公证处要求使用公证的.协议文本的,则双方应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还款总额与还款计划的前提下,签署符合公证处要求的协议及其它文件。
3、办理公证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原因未在上述期限内办妥公证手续的,视为乙方违约。此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以下责任:
(1)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2)公证是否办妥不影响本协议之效力。本协议约定的欠款金额继续有效,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全部付清,不受本协议约定的还款计划的限制。
五、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它
1、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1)甲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______。
联系人:______。
电话: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
(2)乙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______。
联系人:______。
电话: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
双方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之任何一种(包括电子邮箱),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对方,无论对方是否实际查阅。上述邮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2、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另外两份作公证之用。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即生效。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
联系人: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
地址: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
联系人: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
地址: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