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身份证号码:
个体工商户登记号: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共同于投资开办一家 洗车店(原址位于: 后迁至 ),以甲方的名义办理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时商定由甲方占 %股份乙方占 % 股份。
一、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前就 洗车店债权债务以及合伙期间盈亏情况进行了账目核对,并形成了对账手续(详见甲、乙双方核对的数据 ),依据对帐的状况甲、乙双方已于 年 月 日结清相应款项。
二、因甲方准备退出 洗车店的合伙经营,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解除合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自已所有的 洗车店所占 %股份全部转让给乙方,为此乙方需在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向甲方一次付清 元人民币整作为股份转让价款。自本协议签订后, 洗车店由乙方自主经营。
三、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办理 洗车店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并协助乙方办理重新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手续。
四、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签名 盖章) 乙 方:(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个体工商户如果不属于家庭成员变更经营者的,那就只能注销原个体工商户登记,由新业主重新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手续。
2、对于洗车店的财物双方进行清点并造册,并清理合伙经营期间的帐目,由双方进行签字确认。
3、在签订这个解除合伙协议书后,由你们将钱支付给合伙人后,应当由合伙人出具收条,在收条上注明是洗车店合伙股份转让款。
4、只有购买了合伙人的股份后并办理重新工商登记,洗车店才能和前合伙人完全脱离关系。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十条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签名:bfanwen.com
日期:年 月 日
甲方:中国石化湖南分公司邵阳市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湖南天成油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甲方为扩大、完善其在邵阳市区域范围内的销售网点,现本着合作赢的原则,经与乙方平等协商,现就委托乙方代办加油站的审批手续、代办征地手续,代为承建加油的相关事宜,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邵阳市区域范围内承建四个加油站、其中邵东县城内两个,邵阳市城区近期规划控制区内两个,四个加油站的建设地点分别为:
二、甲方委托乙方承建的加油站,乙方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征地拆迁及国土、规划、环保等部门的报批手续。
2、负责到省、市、县等商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3、负责按设计图纸建设好加油站。
4、负责为完成上述三项工作出资。
三、乙方在报批和承建加油站的过程中的具体职责为:
1、提供给乙方建设加油站的站点,必须是经商务部门合法批准的,纳入规划布局范围内的站点,并应向乙方提供全部与之相关文件及资料。
2、负责提供乙方办理加油站建设的征地、报批、承建所需的合法的书面委托和相关手续。
3、本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的相关手续、资料,甲方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
4、负责将委托乙方办理的全部事项报经上级主管的批准同意,本协议的效力不因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是否批准而受影响。
5、负责自乙方将加油站建成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60日内按市场价格予以收购,并付清全部款项。
四、为避免恶竞争,甲方不得再在乙方建设和经营的加油站周边再布点建设新的加油站。
五、本协议涉及双方商业秘密,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外泄露。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生效,至加油站的建成交由甲方收购和付清购买款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20xx年月日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合伙经营车辆,因经营亏损,资金周转困难,现双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伙,达成如下解除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经营情况
1、甲乙双方合伙经营大货车自 年 月 日起,合伙经营车辆为川E28215号牌;
2、合伙总投资8.8万元,甲乙双方各投资4.4万元;合伙期间车辆由合伙人陈正平驾驶;合伙车辆挂靠四川省泸州市建平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并由该公司向保险公司投了强制险、商业险;
3、合伙期间为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解除效益
1、本协议签订之日由甲方支付现金 元(大写 元)给乙方,川E28215号牌大货车归甲方所有,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该车辆无论是否存在车辆损害均与乙方无关;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自行经营川E28215号牌大货车并自行承担经营风险;
3、自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合伙经营E28215号牌大货车期 1
间的所有债权债务、所有权利义务均由甲方承担;
4、自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合伙期间未履行合同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纠纷及双方合伙经营期间的纠纷由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解除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解除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地:云南省镇雄县
合同签订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