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各种协议书频频出现,签订协议书能够保证双方合作愉快。那么什么样的协议书才是有效的呢?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下面是编辑给家人们整理的断绝关系协议书(通用5篇),欢迎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甲方:陈__,男,汉族,20__年12月9日生,住址云南省文山市__镇__街__号,身份证号:_________
乙方:陈,小_,男,汉族,20__年3月19日生,住址同上。身份证号:_________。
甲、乙双方系父子关系,现因性格不合及观念差异等原因,导致经常发生争吵及互相殴打等行为,父子感情破裂,现双方已无法生活在一起,经双方及近亲属协商,决定解除父子关系,并对双方权利义务及财产作出如下约定:
一、甲方与乙方断绝父子关系,以后甲乙双方各自独立生活,互不干扰,双方互不承担抚养或者赡养等费用。
二、协议签订后,甲方的生老病死乙方不再承担。乙方的生老病死,甲方也不承担责任。
三、解除父子关系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来滋扰甲方,更不得无故殴打甲方,如果乙方无故滋事干扰甲方的生活并有侵害甲方权利的行为,甲方有权立刻报警并采取一切法律措施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按一般的社会人员处理,不得以父子关系进行特殊处理。
四、解除父子关系后,如甲、乙任何一方在外打架斗殴等行为,所产生一切后果,对方不承担连带责任,完全由各自独立承担。
五、现双方确认无共同债务,解除父子关系后所产生债务由各自承担,对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六、现家中无任何共同财产,解除父子关系后,甲乙双方以后劳动所得收益及财产归自己所有,另一方不得霸占或者抢夺,否则按照抢夺或者其他犯罪论处。
七、现甲乙双方共同拥有的位于文山市__街__号房产已被国家拆迁,所得拆迁补偿费用,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由甲方一次性补偿给乙方伍万元正(¥:50000.00元)。以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反悔,更不得以任何借口再向甲方索要,否则以违法犯罪论处。
八、本协议双方签订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忠实履行,不得反悔,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本家庭协议一式六份,家庭成员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见证人:(签字)
代书人
二0__年九月五日
甲方(父亲): ,男,身份证号:
(母亲): ,女,身份证号: 乙方(儿子): ,男,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系父(母)子关系,现决定解除父(母)子关系,并对双方权利及义务做出如下约定:
一、甲方与乙方自年 月 日起断绝父(母)子关系,以后甲乙双方各自独立生活,互不干扰,双方互不承担抚养或者赡养等费用。
二、协议签订后,甲方的生老病死乙方不再承担责任;乙方的生老病死,甲方也()不承担责任。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忠实履行,不得反悔,否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父亲) (母亲) 乙方(签字): (儿子) 见证人(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年月日生,住址: 乙方: ,男,汉族, 年 月 日生,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系母子关系,现决定解除母子关系,并对双方权利义务作出如下约定:
一、甲方与乙方断绝母子关系,以后甲乙双方各自独立生活,互不干扰,双方互不承担抚养或者赡养等费用。
二、协议签订后,甲方的生老病死乙方不再承担。乙方的`生老病死,甲方也不承担责任。
三、本协议双方签订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忠实履行,不得反悔,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家庭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听好了!你的继父***和生母***经过慎重考虑,要和你断绝父女和母女关系。原因如下:
1、我们把你抚养长大,我们为你所做的已经没有遗憾,该做的都做了,改说的也说了,我俩问心无愧!你已经成人了,我们再操心也算溺爱,经历一些磨难或许有助于你的成长。
2、父母永远不可能代替子女过一辈子。因此我不可能去决定你的命运,你已经20了,你自己的命运自己做主,否则全部按我们要求去做,那你就不是自己了。再说了,我们死后你也不可能跟着去死吧。因此我在这里痛下决心!女大不中留啊,你好自为知!
3、虽然我很怀疑你的眼光,你一心要和那个男的在一起,但是一代人不管两代事情断绝关系协议书断绝关系协议书。多少人为了儿女(已经结婚了的)烦恼,甚至为了孙子背烦恼,搞得高血压,我和你妈可不跟他们学,自己的路你自己走,摔一跤后面你可能走的更好。我和你妈妈不可能扶你一辈子,更不会为你的子女烦恼。
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有法律效力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及其他的法律、行政法规没有对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作出具体的规定,因此,声明继绝父母子女关系没有法律依据,依法不受法律保护。
父母子女关系有两种:一种是有血缘关系的直系血亲父母子女关系,另一种是没有血缘关系的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对于没有血缘关系的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依法解除,然而具有血缘关系的直系血亲父母子女关系,却是无法解除父母子女关系的。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该条规定夫妻依法解除婚姻关系,亦不能消除其父母子女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于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二日作出《关于父母子女间的法律关系可否声明脱离问题的批复》指出,父母子女间,政治观点可能有进步与落后之分,但父母对子女仍应负抚养教育义务,子女对父母仍应负赡养扶助义务。当事人声明脱离关系,法律义务不能因此而消灭。同时,对于法定权利或利益,如受抚养教育权、受赡养扶助权、继承遗产权,则可以声明放弃。
甲方(母亲): ,女,汉族,身份证号:
乙方(儿子): ,男,汉族,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系母子关系,现决定解除母子关系,并对双方权利义务做出如下约定:
一、甲方与乙方断绝母子关系,以后甲乙双方各自独立生活,互不干扰,双方互不承担抚养或者赡养等义务。
二、协议签订后,甲方的生老病死乙方不再承担。乙方的生老病死,甲方也不承担责任。
三、本协议双方签订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忠实履行,不得反悔,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