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社会,协议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协议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拟起协议来就毫无头绪?这次为您整理了就业协议书的作用通用8篇,希望能够给予您一些参考与帮助。
一、就业协议书的定位和作用
就业协议书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户籍转移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
二、就业协议书的基本内容
1、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专业、学制、毕业时间、学历、联系方式等。
2、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应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性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档案接收地等。
3、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约定的有关内容,可包括:工作地点及工作岗位;户口迁入地;违约责任;协议自动失效条款、协议终止条款;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
4、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承诺履行协议,高校有关信息及意见。
5、明确协议书的使用范围:即国家计划内统招非定向毕业生(含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定向生、委培生按定向委培协议就业,不使用就业协议书。
三、协议书的印刷和发放
各高校严格按照《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模版进行印刷,分页印刷在一张A3纸上。编号由院校代码加五位数组成。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各执一份,学校留存一份备案。复印无效。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 就业《报到证》(即《派遣证》)的作用
《报到证》是由国家教育部专门印制,分上下两联:上联为浅兰色,下联为白色;上联用于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到公安机关签转户口和到就业地区落户口;下联装入学生个人的档案,作为学生参加工作的凭证。人才交流中心凭下联给到非国有企业参加工作并托管档案的同学办理:
(1)将毕业生的学生档案转成干部档案;
(2)连续的计算工龄(工龄从打《报到证》的当天计算);
(3)参加职称评定,工作一年评定初级职称、四年评定中级职称;
(4)办理工作调动(必须是干部档案方可办理);
(5)办理养老保险、政审等事宜;
(6)管理户口,学生可将户口挂靠在人才交流中心的'集体户上;
(7)接管党组织关系。
《报到证》是区别计划内统招生和非统招生(自考生、成教生等)的凭证,只有计划内的统招生在毕业工作时方可办理《报到证》,非统招生找到工作是办理不了《报到证》的。因此,同学在毕业时,找到工作请及时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未找到单位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回地区待派或需改派的毕业生,必须在毕业两年内回学校办理参加工作或改派手续,超过两年不再办理。
特别提示:属贵阳市生源(不含三县一市)的毕业生,在毕业时未就业的按文件规定不开据《报到证》,档案内就没有《报到证》附联,所以,请毕业时未找到工作的贵阳市生源的毕业生和毕业时未办理报到证的其他地区生源的毕业生,两年内务必回学校办理就业《报到证》。
7.1.1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什么作用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 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作为学校列入派遣计划依据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学校发给,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毕业生本人保存一份作为办理报到、接转行政和户口关系的依据。
7.1.2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表现在:
1、《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2、《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划进行派遣。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一般来说《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4、《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 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和见证,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
7.1.3 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管理办法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上后,均须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定,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处统一翻印,各学院集体到招生就业工作处领取,或者由毕业生持本人学生证到招生就业工作处领取。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每套一式四份。
3、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复印、复制、翻印《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书时,如果《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破损等情况而不能使用时,可持原件到招生就业工作处申请更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不得挪用、转借、涂改,否则视为无效。
4、毕业生在协议书上签署个人意见之后,用人单位或学校两方之中只要有一方在协议书上签字,毕业生即不得单方面终止协议的签订工作。毕业生违约时,必须办理完毕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手续,然后将原协议书交还招生就工作处,并换取新的协议书。
5、毕业生如果不慎将协议书遗失,学校原则上不再补发,到毕业派遣时,毕业生回生源地参加二次分配。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补发时,毕业生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由所在学院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负责人签署意见,经招生就业工作处调查并研究之后酌情处理。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时,招生就业工作处方予受理:
(1)、经核查,协议书确实属于遗失者;
(2)、招生就业工作处收到毕业生的申请书两个星期以上。
(3)、毕业生须交纳相当于违约金数额的费用。
6、凡是通过地方或部委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与用人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签约时可使用他们提供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但是毕业生回校后,必须与学校补签《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如果另有选择,则必须与原签约单位解除所签订的协议。
7.1.4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订程序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后,签约程序是:
1、毕业生认真如实填写基本情况及应聘意见,并签名。
2、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调配部门签定意见。
3、用人单位一定将档案详细转递地址填好。
4、各院系签意见。
5、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意见。
6、省就业指导中心签证。
需要说明的是:按程序最后到学校签章,由学校作最后把关,更有利于维护毕业生合法利益。有些毕业生图方便,要求学校先签章,再交用人单位,容易写上有损毕业生权益的条款,产生不利后果。学校把关,意义还在于确认签约手续是否完备,否则由于手续不齐等原因,导致报方案时通不过,或派走后到用人单位无法报到,会加大毕业生心理负担。
1、什么是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
是毕业生落实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以及学校制定毕业生就业方案、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的依据。签订就业协议书是国家为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避免混乱,杜绝就业欺诈行为,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严肃性,为维护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一项必要措施。
2、就业协议书的作用
(1)就业协议由学校作为见证方,有利于保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2)就业协议经学校和地方就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具有一定的行政约束力,聘用双方不得任意违约。
(3)就业协议是一种文字契约,确定了甲乙双方的聘用关系,毕业生不得另找单位,学校按协议派遣后,用人单位不得拒收毕业生。
(4)就业协议毕业生实现自我保护的基本依据。一旦发生劳动纠纷,没有劳动协议的员工只能任凭单位宰割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什么用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什么用。
(5)就业协议是学校和地方就业主管部门制定就业建议计划的基本依据,从而保证就业计划的落实和实施。
(6)不签协议的毕业生,目前人事部门认为是缓派人员,不能调动档案和户口,这样势必影响毕业生工龄的计算、职称的评定、社会保险及其他社会福利。
(7)不签订就业协议书,不能算是国家正式派遣的毕业生。学校不能为毕业生办理派遣手续,毕业生也没有派遣报到证。报到证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本凭证,它和学生的学位证、毕业证。被称为是学生就业的必备三证。
3、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
但两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表现在:
(1)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什么用文章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什么用。
(2)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4)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和见证,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
4、毕业生毕业后要颁发报到证
(1)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证》,它是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只有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持有。是用人单位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人事档案、户口的有效凭证。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报到证必须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如报到证遗失,应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由学校上报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批准并予以补发。毕业生在离校时,均有一张报到证。有的毕业生未与单位签约,自认为没有报到证,但实际上,这部分学生已按国家规定派往生源地省、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请这部分毕业生千万不要忘记领取报到证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什么用合同范本
报到证制度沿袭多年直至今日。现在人才市场中,一些个体企业、外资企业表示不需要毕业生的报到证,但是,只要是对学生负责的用人单位,都应该很重视报到证;对于作为中国普通高校毕业的应届生来说,在现有体制下,报到证的作用必将影响你毕业之后的`生活。
(2)报到证的作用
A、报到证是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派遣毕业生的凭证;
B、报到证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凭报到证报到以后,方可开始计算工龄;
C、报到证是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重要文字证明;
D、报到证是任何一个合法的人才中心、档案管理机构接收毕业生档案的证明;
E、报到证是用人单位给毕业生落户、接管档案的重要凭证和依据;
F、报到证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G、报到证是毕业生的干部身份证明。如果没有报到证,毕业生将会失去干部身份,成为社会劳动人员(工人编制);而且人才中心无法接收毕业生的档案。按照我国目前的人事管理规定,由人事局管理干部(档案一般放在人才中心),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工人(档案一般放在职介所)。
一、毕业证:凡在校学习成绩合格、无处分记录、操行评定合格、持有手续齐全的离校清单的毕业生,具有领取毕业证的资格。毕业证由班主任负责统一领取,其中大专毕业证在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领取,中专毕业证在各系部领取。
二、协议书:毕业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以班为单位将协议书上交至各系部,否则不能办理报到证。
未找到用人单位盖章的毕业生,均只发毕业证不发报到证,毕业两年之内找到单位的毕业生,请到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三、档案: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学校负责档案管理,形式有两种:一是交费存放在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人事代理(代理费5元/月);二是免费存放在学校两年,存放期间,毕业生均可持报到证将档案提走;两年之后发往生源所在地的地市人事局。
两种存放形式有重大政策区别:存放在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者,无时间限制,从存放之日起开始计算工龄,并具备干部身份。存放在学校者,最多不超过两年,且存放时间内不计算工龄;两年内仍未提走档案者,学校将档案寄回毕业生原籍,超过两年存放者,毕业生将失去干部身份。
我校为了方便同学们顺利提取档案和改派报到证,决定每逢星期五(节假日除外),集中办理同学们的档案提取和报到证改派工作。
xx届毕业生于9月18日之后的每周五,办理档案提取和报到证改派手续。
提取档案时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和报到证。
报到证的重要作用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分上(简称报到证)、下(简称通知书)两联,内容完全一致,是河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就业协议书等材料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的凭证。报到证由毕业生本人手执到用人单位报到,通知书由档案室老师负责将其装入毕业生档案。报到证作用有以下七点
①是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派遣毕业生的凭证;
②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
③是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重要文字证明;
④是任何一个合法的人才中心、档案管理机构接收毕业生档案的证明;
⑤是用人单位给毕业生落户、接管档案的重要依据;⑥是毕业生的干部身份证明。就业报到证是正规院校全日制毕业生的重要标志,成人教育等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没有报到证;
⑦毕业生持报到证报到后,转正定级、工龄计算、职称评定等才能起算。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一、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一)主体不同
就业协议适用于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学校是就业协议的鉴证方或签约方,就业协议对用人单位的性质没有规定,适用任何单位;而劳动合同只适用于劳动者(含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不含公务员单位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组织和社会团体以及军队系统)之间,与学校无关。
(二)内容不同
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受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方案,而不涉及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原享有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三)时间不同
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再前,就业协议应在毕业生就业之前签订,而劳动合同往往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才签订。
(四)目的不同
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是对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的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是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将来双发订立劳动合同的依据。
(五)适用法律不同
就业协议发生争议,除根据协议本身内容之外主要依据现有的毕业生就业政策和法律对合同的一般规定来加以解决,尚没有专门的`一部分法律对毕业生就业协议加以调整。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依据《劳动法》来处理。
二、就业协议的主要条款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合同的协议,由教育部指定样式,作为示范性文本,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高等学校负责印制。就业协议书一般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一)毕业生应按国家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用人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二)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
(三)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入建议就业方案,报主管部门批准,学校负责办理离校手续。
(四)各方应严格履行协议,任何一方若违反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备注栏中明确,并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三、就业协议的订立
(一)订立的原则
1、主体合法原则
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
对毕业生而言,就是必须要取得毕业资格,如果学生在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接收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对用人单位而言,用人单位必须具有从事各项经营或管理活动的能力,单位应有录用指标和录用自主权,否则毕业生可解除协议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对高校而言,高校应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如实介绍毕业生的在校表现,也应如实将所掌握的用人单位的信息发布给毕业生。高等学校在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过程中应进行监督和指导。
2、平等协商原则
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学校也不得采用行政手段
要求毕业生到指定单位就业,用人单位亦不应在签订协议时要求学生缴纳高数额的风险金、保证金。
(二)订立的步骤
1、要约
毕业生持学校统一印制的就业推荐表或复印件参加各地供需洽谈会(人才市场),进行双向选择,或向用人单位寄发书面材料,应为要约邀请;用人单位收到毕业生材料,对毕业生进行考查后,表示同意接收并通知到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或毕业生本人,即为要约。
2、承诺
毕业生收到用人单位的通知或通过其他方式得到用人单位答复后,从中做出选择,并拿学校统一发放的就业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即为承诺。
(三)签订就业协议的程序
1、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并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名盖章,用人单位应在协议书上注明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名称和地址。
2、用人单位进人,如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则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用人单位或毕业生将协议书送到学院毕业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再将协议书送到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就业科盖章。
4、学校审查同意后,应及时将协议书反馈用人单位和毕业生。
(四)签订协议时应注意的问题
1、查明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
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一般而言用人单位必须具有从事各项经营或管理活动的能力,单位应有录用指标和录用自主权。
2、按规定的程序签订协议
毕业生凭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在与用人单位签约后交学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此程序由学校作最后把关,更有利于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3、有关条款的内容必须明确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签约时,尽量采用示范条款。如确有必要进行变更或增加,亦应在内容上必须明确。
4、注意与劳动合同的衔接
由于毕业生就业协议签订在先,为避免在日后订立劳动合同时产生纠纷,应尽可能将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体现在就业协议的约定条款中,并明确表示在今后订立劳动合同时应予以确认。
5、对合同的解除条件做事先约定
毕业生就业协议一经订立,就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不得随意解除,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无效协议
无效协议是指欠缺就业协议的有效要件或违反就业协议订立的原则从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协议,无效协议自订立之日起无效。
(一)采取欺骗等违法手段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
(二)就业协议未经学校审查同意,学校将不予列入就业方案,不予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五、就业协议的解除就业协议的解除分为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
单方解除,包括单方擅自解除和单方依法或以协议解除。单方擅自解除属违约行为。单方依法或以协议解除,是指一方解除就业协议有法律上或协议上的依据,此类单方解除,解除方无须对另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双方解除是指毕业生、用人单位,经协商一致,取消原订立的协议,使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但须征求学校同意。
六、违约责任及毕业生违约的后果
毕业生违约,除本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外,往往还会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主要表现在:
第一,就用人单位而言,用人单位往往为录用一名毕业生作了大量的工作,一旦学生违约,会给用人单位造成被动。
第二,就学校而言,用人单位往往将毕业生违约行为认为是学校的管理不严,从而影响学校和用人单位的长期合作关系。第三,就其他毕业生而言,违约会影响其他毕业生的就业,造成就业信息的浪费。
《就业协议书》是为了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定的协议。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就业协议书》在就业计划中是非常严肃的,学生就业按就业协议办理。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就业观点的日益变化,大量新的。问题涌现出来,如签了就业协议书,但人不去报到,或是签了就业书,等到毕业时,该单位没有了,还有的学生签了就业协议书,但一报到就发现单位不是他想象的,提出解约,不同意解约就一走了之,等等。就业协议书的约束力在减弱,但国家教育部仍在使用,所以,在实际过程中要注意正确使用好《就业协议书》。
学校是凭《就业协议书》来派遣的。学校依据《就业协议书》的内容开出《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同时转移学生档案。一般学校会要求学生在规定的日期(如每年6月底)上交《就业协议书》,学校再以《就业协议书》为依据进行派遣,如果超过这一时限,学校会把学生的关系和档案一并派回原籍。
不想回原籍的学生都必须十分清楚自己是否符合要去的地方的落户条件。如杭州,本科以上学历、大专学历紧缺专业或具备其它特殊条件的毕业生可进杭落户。有那么一部分学生,虽已在杭找好工作,但不符合进杭落户条件,结果户口落不下来,变成口袋户口。
如果你不符合进这个城市的落户条件,又想进这个城市工作,可以先将关系返回原籍,在原籍落户,在原籍人才中心存放人事档案,然后出来工作,等条件成熟以后再办理人才引进,这样,你就不会遇到一些不必要遇到的麻烦,如出国政审,考研证明,结婚证明等没地方去办理。
《就业协议书》的作用有哪些?
请10级的同学认真阅读后谨慎办理个人《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务必填写、盖章一致!
1.《就业协议书》的作用有哪些?
《就业协议书》是国家就业主管部门把毕业生列入就业派遣计划的基本依据。学校依据《就业协议书》编制就业方案,报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办理《就业报到证》。
*请大家明确一点:办理了《就业协议书》就是说该公司或人事局决定接收你的档案,准备正式留用你了。有人接收你的档案就说明你从这一刻起可以开始算工龄了。所以请大家一定注意,这个东西是不能跟人家乱签的!
2.《就业协议书》的签订顺序是什么?
(1) 毕业生如实填写“毕业生情况及意见”一栏所有内容; 培养方式:全部都选并轨
(2) 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章;
(3) 毕业生所在系部签署意见、盖章(空出来不用写);
(4) 就业部门审核后签署意见、盖章(空出来不用写)。
“毕业生情况及意见”一栏和“用人单位意见”一栏务必详细填写,不能缺项。
3.《就业协议书》的盖章有哪些要求?
咱们发了三份《就业协议书》,三份务必填写、盖章一致。
(1) 被国有企业录用,比如以“中”、“煤”、“石油”等字开头的公司,这个很好区别,只要在“用人单位意见”盖上该单位的`公章即可,“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不用盖章。国有企业通常是有档案管理权的;
(2) 被其他非国有企业录用(绝大多数同学都是这种情况,这种公司因为没有档案管理权,所以要在该公司所在地的人才交流市场进行档案托管),这个又分两种情况:
就业单位在你本人生源地的,比如说如果你的生源地是三门峡,就业单位也在三门峡,那么只要在“用人单位意见”处盖上公司公章即可,依此类推;
就业单位不在你本人生源地的,那么,这就需要除了在“用人单位意见”处盖上公司公章,还要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处盖上该公司所在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的章。比如你的生源地是三门峡,就业单位在郑州,那么你需要在“用人单位意见”盖上三门峡这个公司的公章,“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章需要你自己到郑州人才交流中心盖章,依此类推。这里面呢,又分两种情况:
该公司在该市/县人才交流市场有公司统一的档案号的:
公司会给你一个该公司在人才交流市场的档案号,让你将来把档案统一放进这个公司在人才交流市场的档案中集中管理,通常这种公司每年会帮你交代理档案的费用。
他的用处在于确认你的档案转接关系,并从而确认你的派遣单位,然后确认你的干部身份。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因此,应届毕业生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高校就业办一位老师说,大学生签三方协议前,要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要签署他们的意见才能有效。应届毕业生还要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
三方协议作为国家统计大学生就业率的一个根据,同时也是国家派遣证发放的一个证明。只有你签署了三方协议,拿回学校,学校才会在你毕业后将派遣证发给你,而你拿着派遣证到你工作的单位报道,就此开始计算工龄,而你也就拥有了干部身份。
要说现在已经是市场经济了,可是我们有很多东西还留在计划经济的时代,比如这个大学生派遣问题就是这样的。。简单点说:就是三方协议是学校去教育主管部门给你办理各项派遣手续的凭证,同时自派遣证颁发之日起开始计算你的工龄,大学生开始进入见习期(这可不是单位的试用期,以后再解释),一年后转正定级确认干部身份。
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择业过程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
就业协议一经签订,对三方都具有约束力。
目前就业协议书的。作用一般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就业协议是制定就业计划的依据
就业协议书经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学校就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署审批意见并加盖公章之后,纳入毕业生就业方案。
经学校审批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学校统一汇总上报省就业办审核,列入就业计划。
就业协议书一经签订盖章,即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学校将以此为根据统一成计划下达执行。
用人单位也将以此为根据做相应的人事及其他安排,毕业生的求职过程也算完成了。
二、就业协议是进行毕业生派遣的根据
1997年原国家教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和高等学校依据三方就业协议书,按照国家下达的就业计划,向毕业生核发报到证,进行派遣。
派遣毕业生统一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就业协议是进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学校根据政府审核批准的就业计划,发给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持报到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单位报到,并办理户籍关系的迁移。
三、就业协议是确认就业意向和劳动需求的凭证
就业协议是确认用人单位愿意接收毕业生、毕业生愿意去用人单位就业、学校审核并同意派遣的书面凭证。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经过双向选择,以签订就业协议的方式确定预期的就业关系,明确相互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就业协议书的签订,表明用人单位的劳动需求与毕业生的就业意向达成一致。
学校参与就业协议的签订,是对毕业生就业过程进行规范和管理的重要方式,有利于学校及时了解、掌握毕业生择业情况,防止或减少就业过程中的违规操作,避免有些学生与多个用人单位签约,或签约之后又随意违约等现象。
在一定程度上,学校直接参与就业协议的签订,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制约和约束作用,有利于维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择业、择人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四、就业协议是进行劳动统计的重要依据
就业协议能够准确反映用人单位的劳动需求,以及用人单位的所有制性质、单位性质和单位所在地等信息,反映劳动力市场对毕业生的需求状况。
学校每年依据就业协议书来编制就业计划,落实当年的就业率指标,向国家提供相关就业数据。
同时还可以通过对就业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和对比,及时调整专业学科设置,促进教学改革更好地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的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