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签订了协议就有了法律依靠。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很是头疼的,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意向协议书【通用8篇】,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甲方: 乙方: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为了促进合作双方的长远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甲方满足乙方需求条件,具备生态办公环境,双方达成初步入驻意向。意向约定如下:
一、合作原则
1、平等原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签署本协议,协议内容经过双方充分协商。
2、共同发展原则。本协议旨在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且符合双方的根本利益。
3、重点支持、梯次推进原则。双方通过重点领域的深入合作,最终实现全方位的战略对接和持续合作。
二、合作内容、方式
1、甲方对乙方的`支持主要包括:为乙方提供项目规划、项目投资和信息。并根据乙方提出的建设方案进行研发设计。
2、双方约定进行不定期会晤,商洽合作事宜。
三、双方约定
1、本协议内容,以及在双方具体合作过程中可能相互需要提供专有的具有价值的保密信息,在未取得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前提下,须各自遵守保密义务,不以任何理由或目的向第三方披露,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2、本协议为双方入驻意向的框架协议,若最终确定入驻园区,另行商洽签订买卖合同。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法律效力均等。
4、本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商定事项仅作为双方今后业务合作的意向文本,不构成协议双方互相追究违约责任。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年 月 日
甲 方:
负责人: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招商引资意向如下:
一、乙方拟投资 万元在 开发 项目(占地面积 亩)。
二、甲方在乙方投资该项目和该项目营运过程中,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政策咨询、协助证照办理、争取优惠政策等优质服务,以确保该项目的正常建设和营运。
三、乙方须向甲方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规划设计方案、公司法人证件等资料,以便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证照及兑现有关优惠政策。
甲 方: 乙 方:
负 责 人: 签约代表:
委 托 人: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通过对供应商的筛选,确定(以下简称乙方)为项目合作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项目供货合作意向书,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范围、条件与承诺
甲方将向乙方协议采购,具体的品种、规格、单价、要求等见本供货意向书附件表,表中所列内容由乙方负责供货,并在甲方签订该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后签订正式采购合同。
1、采购意向书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1)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品种、规格,与本意向书"种类附表"(附件一)中所列相应内容相同的,综合单间暂按定价(附件二)。
(2)附件一中没有列明的,甲方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另行定价(结合投标价和市场价来确定价格)。
2、甲方按照以上原则待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要求与乙方签订正式采购合同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单价或拒签合同,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根据意向书对乙方处以元的罚款。
3、双方合作期间,如甲方发现乙方供给其他采购商的价格低于本协议价格时、或提供货物不能满足本工程品种和规格要求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采购,另行选择供应商,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4、乙方承诺保证供货及时性和不间断性,保证满足工程施工进度需要。
5、在双方合作良好的基础上,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作为后续合作单位。
二、产品质量、计量标准、验货标准
1、采购产品质量按下列顺序依次决定: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方在本合作意向书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2、产品的计量标准按下列顺序依次决定: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方在本合作意向书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3、验货标准: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对乙方供货进行书面确认时仅使用甲方统一提供的《物资验收单》作为有效的验收单据(此单仅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不作为货款支付的依据),使用其他形式或样式的验收单据(进、出场单据)所做确认无效且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三、货款付款方式
1、本项目货款无预付款,前期货款由乙方先行垫付。为保障乙方的利益,货款根据建设单位拨款情况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或甲方资金筹措到位可暂借给乙方,具体金额按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货款金额给予乙方。
2、付款原则:
双方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一致同意各项工程款均应在业主已支付该部分工程价款的前提下,向乙方支付业主已付工程款的同等比例(除非另有约定)。如果业主拖欠工程款,则乙方工程款相应延缓支付,待业主支付后或甲方资金筹措到位后再付给乙方。乙方必须指派专人到甲方收款,并在第一次收取款项时,必须持与本合同乙方单位名称一致的授权收款委托书交甲方财务备案。
3、采购款支付流程如下:
①由甲方根据进场计划及工期要求下达《采购计划》(含规格、数量、进场时间等),并通知乙方按《采购计划》供货;
②乙方供货后办理《材料进场确认单》,双方盖章确认后作为采购款的支付依据;
③甲方在本意向书的义务仅为按照采购计划的规定支付给乙方已进场的货款。
四、本意向书作为签订正式采购合同的依据,具体采购合同乙方须与甲方按本意向书所附的附件一另行签订采购合同。
七、正式合同未签订前双方履行本意向书,正式合同签订后本意向书自动作废。所签署合作意向书不具有最终法律效力,双方所达成的合作细则,以正式合同为准。
八、本意向书未尽事宜,在签订正式合同或协议书时再予以补充。
九、本意向书有效期自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作意向书以下为空白内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款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
绿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受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动工建设。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五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十九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_款规定之条件: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期限届满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
第二十八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条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三十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___‰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二条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对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___‰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其他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三条受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向受让人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出让人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的,应视为违约。受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章通知和说明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的,应在变更后15日内,将新的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在缔结本合同时,出让人有义务解答受让人对于本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第九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三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___款规定的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合同依照本条第___款之规定生效。
(一)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尚需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___份。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和附件共___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签订。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
受让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报:
电报: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二○
年
月
日
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注明边长(米))
使用说明: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包括合同正文和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二、本合同的出让人为有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三、合同第四条土地用途按《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的土地二级分类填写,属于综合用地的,应注明各类具体用途及其所占的面积比例。
四、合同第五条中的土地条件按照双方实际约定选择和填写。属于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选择第三款;属于待开发建设的用地,应根据出让人承诺交地时的土地开发程度选择第一款或第二款,出让人承诺交付土地时完成拆迁和场地平整的,选择第一款,未完成拆迁和场地平整的,选择第二款,并注明地上待拆迁的建筑物和其他地上物面积等状况。基础设施条件按双方约定填写“七通”、“三通”等,并具体说明基础设施内容,如“通路、通电、通水”等。
五、合同第九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方式的规定中,双方约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一次性付清的,选择第一款,分期支付的,选择第二款。
六、合同第二十条中,属于房屋开发的,选择第一款;属于土地成片开发的,选择第二款。
七、合同第四十条关于合同生效的规定中,宗地出让方案业经有权人民政府批准的,按照第一款规定生效;宗地出让方案未经有权人民政府批准的,按照第二款规定生效。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有限公司
甲方乙方经友好协商,特制作合作意向协议如下:
一、 合作内容:
乙方经考察甲方工厂及系列产品情况,有意向甲方订购 件服饰。
二、 甲方、乙方合作方式:
甲方为乙方提供服饰贴牌加工,乙方需预付甲方 万 (大写: )作为订货预付款,甲方收到预付款后安排寄样。具体订货明细在 年 月 日前交给甲方,发货时间根据订货情况再协商决定。
三、 协议生效
本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有效。
四、 未尽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x的厂房出售给乙方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初步意向,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厂房的基本情况
1、乙方欲购买甲方的厂房(以下简称该房地产)位于x,占地面积为x平方米,土地用途为x,建筑面积为x平方米,房产具体类型为x,产权人为xxx,产权证编号分别为xxxx 。
2、甲方保证该房地产及相关土地产权清楚,没有纠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其他相关债务,由甲方负责清理。
第二条正式合同的签订
1、本协议签订后的x 个月内,乙方拥有对该房地产的优先购买权;如乙方需延长本预定期限,应经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有权对该房地产以及其是否满足乙方设立食品生产等相关情况做尽职调查,甲方应配合乙方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乙方有权视尽职调查情况决定是否与甲方签订正式的合同。
3、甲乙双方可就采用何种交易方式进行协商,比如买卖、股权交易或双方共同新设公司等方式,原则上乙方有选择权,甲方予以配合。
第三条意向金
1、本协议签订后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意向金人民币xx 元(大写:xx),双方签订正式的合同后,该意向金转为乙方首期款的一部分。
2、本协议期满,双方未达成正式合同,除乙方同意继续协商外,甲方应在15日内退还乙方交付的意向金。
3、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本协议提前终止,甲方应在15日内返还乙方交付的意向金:
(1)双方在签署正式合同时,就房地产买卖价格、付款条件、交付时限、交易方式等主要条款不能达成一致的;
(2)双方正式合同签署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地产产权的;
(3)因甲方向乙方隐瞒该房地产已存在抵押、出租、查封及其他对乙方购买决定产生影响的重要事实、导致乙方不能或不愿意购买该房屋的;
(4)甲方将该房地产在乙方预定期限内销售给他人的。
第四条保密
甲乙双方及其代理人、职员在任何时间都应对本协议中的条款和内容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对外披露本协议的条款内容或以任何方式用作其他用途。
第五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叁个月。
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甲 方: 包头润恒置业有限公司 乙 方: 代 表: 负 责 人: 联系方式: 经营范围: 地 址: 帝豪天下5楼522室招商部 联系方式:
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机会优先、利益共享”的原则,探索共建合作多元化、诚实信用和终身服务的。新型合作体系,建立稳定的企业合作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相关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性质
该意向协议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只作为乙方有意向承租或购买甲方所拥有的商铺事宜的意向凭证。在招商政策出台后凭此意向协议优先与乙方协商签订正式合同文本。
二、合作原则
1、加强甲乙双方之间的协作,共同发展,实现双赢。
2、探索双方在甲方各农副产品物流园协同发展的新型合作模式,在资源开发、市场服务等方面全方位一体化链接。
3、携手提升农副产品交易市场的行业服务水平,双方共同打造一流的流通服务平台,以消费者为中心,树立“诚信为本”、“绿色环保”的经营理念。
4、双方同意在不违反商业原则的前提下,定期交换市场信息,并积极探求合作机会。
三、合作条款
第一条 由甲方投资建设的全国农副产品物流园区,布局合理、选址科学,其建设、经营管理理念符合乙方经营需要,乙方重视甲方渠道推广优势,采用以下条件与甲方进
行经营合作。
1、合作区域:□全国(□南京□哈尔滨□沈阳□包头□淄博□长春□河南□合肥)
□其他地区 ;
2、合作方面:
①拟定租赁经营场地:
综合交易区 面积 平方米;
沿街商铺 面积 平方米;
交易大厅 面积 平方米;
② 拟定租赁库房类:
冷冻库 面积 平方米;
冷藏库 面积 平方米;
常温库 面积 平方米;
香蕉库 面积 平方米;
主要用于经营 。
3、定金(大写): ;RMB(小写 ); (注:乙方需在协议签署三个工作日内交付定金,按期交付方可在签订正式租赁合同时享受战略合作客户的相关优惠。)
第二条 乙方认同甲方依据产品品类“统一布局、划行归市、集中交易”的原则,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进入物流园区经营的权利。
1、乙方充分认同甲方为了保障广大经营的根本权益,科学的经营管理、合理规划物流园内各经营业态的功能布局。乙方须配合甲方的统一安排。
2、同等条件是指同等价格,相同的合作方式,相同经营期限,相同优惠条件。
3、优先进入是指同等条件的商家、企业、挑选该区域内同一个商铺时,先行按期缴
纳合作定金的商家、企业,具有优先选择商铺以进入经营的权利。
第三条 甲方提供配套齐全的经营场所供乙方使用,并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第四条 乙方须服从甲方的市场经营管理,严禁欺行霸市,扰乱市场经营秩序;
第五条 待正式进入招商阶段乙方接到甲方招商电话通知后,10日内未与甲方取得联系或未表明合作意向的视为主动放弃优先权及优惠政策。
第六条 甲乙双方不得将对方相关资料擅自提供给第三方,如一方违反该条款,对方拥有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七条 乙方充分认同甲方的运营理念,出具相应材料证明自身具备开展经营的能力,愿意接受并配合甲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资质调查,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时效性。
乙方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基本情况以及全国、地方销售情况;
2、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3、出示合作品牌的注册证明、经销或代理授权证明、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特殊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品牌产品的批准文件的原件,并提交加盖公章的上述材料复印件;
四、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
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协议经双方签字签章并交纳定金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时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乙方申请加盟甲方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初步意向如下:
一、 双方责任分工
1、甲方责任
(1) 协助乙方进行加盟专卖店地点勘察、市场调查、商圈评估等项工作;
(2) 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为乙方保留 的特许加盟优先权;
2、乙方责任
(1) 配合提供甲方要求之相关资料,接受甲方之考查评估,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若在任何时间乙方提供之资料被查出有虚假情况,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2) 须配合甲方进行加盟专卖店选址事宜。
二、 加盟意向金:
1、 加盟意向金的定义:作为乙方为甲方提供协助地点勘察、市场调查、商圈评估等项服务的费用及取得本协议有效期限内甲方加盟区域内的特许加盟优先权的费用。此外,乙方须按甲方人员出差的报销标准为甲方人员支付相应考察开销。
2、 交付时间及金额:在签署本协议当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2.5万 元(大写人民币__贰点伍万_ 元)作为加盟意向金(签完正式合同后,此款项可作为首批货款冲抵),以到甲方指定帐户为标准;如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7日内该加盟意向金仍未到甲方指定帐户,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
3、 若甲、乙双方能达成进一步共识,在本协议书有效期限内签署了《商品经销协议书》,则甲方同意将本条所述加盟意向金冲抵乙方应缴之加盟金或货款。
4、 如乙方因特殊原因未能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与乙方签定《商品经销协议书》,则经乙方书面申请、甲方书面同意后本协议书有效期限可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5、 若甲方经评估认为乙方不符合甲方之加盟要求,或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双方不能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及延长期限内签定《商品经销协议书》,则在扣除甲方因协助乙方进行的地点勘察、市场调查、商圈评估等项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后,加盟意向金余款将无息退还乙方。
三、 保密条款:
双方在协议书有效期间内不得将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向其他任何第三方进行透露(包括双方公司内部的与加盟事宜无关的其他人员),否则将赔偿对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四、 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时生效:
1、 双方签字盖章;
2、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7日内乙方将加盟意向金人民币 2.5万 元(大写人民币贰点伍万_元)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五、 协议期限: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60日,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 其他:
1、 双方如在本协议书有效期限内达成进一步共识,将正式签署《商品经销协议书》对加盟之具体事宜加以约定。
2、 本协议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时装有限公司 乙方:
授权签约代表: 授权签约代表:
户名: 帐号: 开户行: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