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前提下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订立本协议,本协议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间的销量协议。本协议如有与原“经销商协议”相抵触的,均以本协议为准。
陈述
1.甲方是_________公司生产的_________(_________)产品在_________省经_________公司授权的总经销商。
2.乙方希望从甲方购买_________(以下称“产品”)在特定区域经销。
3.乙方希望获得该产品在特定区域的经销权,同时成为甲方在该区域_________的区域经销。
4.协议双方在协议期内应以独立的契约人行为。
5.甲方授权同时乙方同意被授权为甲方的区域经销商。乙方的经销区域为:_________
6.乙方保证专营甲方提供的产品,不得经营其它品牌的同类产品,并保证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内在_________地区最低订购量不低于_________台,争取订购到_________台以上。原则上每月订购数量不低于_________台,如果连续_________个月存在未经甲方许可的原因而没有订购或全年订购量低于本协议规定的本年最低订购量时,甲方有权视情况做出相应处理(如:缩小经销区域或甲方指定其它商家在该区域内销售),直至取消经销权。
甲方允许乙方在_________地区,目前为止尚未发展经销商的区域发展销售机构网点,如需发展县级分销商,同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能正式确立:
(1)设立专营门店(公司)并建立仓储;
(2)年销量的最低保底数为_________台,争取销量为_________台以上;
(3)乙方与其签定的“经销商协议”须报甲方备案,经甲方考察合格后给予书面确认。
(4)地市级经销商须交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县市级经销商须交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万元。保证金统一上缴甲方。
(5)保证金的使用原则:用于处罚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损害_________品牌行为的处罚及各区域之间临时货物调配。
7.乙方原则上不得跨区域销售以免引起市场混乱。但是,在区域外因为特殊的原因可以承接_________产品工程,前提是必须事先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书面认可,方能进行。但是,跨区域销售的产品台数不得计入乙方的年销量。
8.乙方可以在区域内建立其它分支机构、设立若干分销商和零售商、建展示室和服务中心。
9.严格执行款到发货的原则。具体购货程序为期货或现货:乙方汇款到甲方帐户→乙方将汇款单据和所购产品的品种及数量传真给甲方→甲方核查款项到帐后向库房出具书面《发货通知》→乙方派员到甲方库房验收提货并安排运输事宜→甲方向乙方开具购货发票。
协议
一、甲方的义务:甲方应该采取所有必须和合适的手段以支持乙方为产品开拓市场所作努力的活动。例如:
1.及时向乙方提供产品宣传样本。
2.向乙方提供有关信息。
3.迅速通知和抄送乙方任何从第三方收到的区域内的询价和由第三方在区域内意在同甲方建立联系的任何企图。
4.根据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和甲方安排,甲方可以为乙方的员工提供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培训,以支持乙方区域活动。
5.安排业务熟悉的人员和乙方保持日常的联系,以支持乙方的的活动,就有关商务或技术上的特定问题告知乙方,就有关新产品开发。市场和竞争者的信息通知乙方。
6.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制作和提供能够证明乙方为该区域经销商的证明文件或授权书证。
7.根据乙方的订货量,安排备货和供货。
二、乙方的义务:作为区域经销商,乙方必须采取所有需要和合适的步骤在区域内为产品开发市场,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例如:
1.在区域内建立一个为活动服务的经销构架,包括长期的经营场所,雇佣在产品知识和应用方面受训的充足的人员,雇佣技术人员能够根据客户提供的结构图帮助应用设计和协助管道工程,安装设备,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
2.经营性地通过广告、邮递、技术演讲和讨论、展览、论坛和其他可用的合适的方法来促销产品。
3.为感兴趣的人士提供产品信息,如报表、目录、样本、数据、应用情况,区域内外的产品安装参考。
4.完成本协议规定的销售量,向甲方下采购订单,市地级分销商第一次订单不低于_________万元,县市级分销商第一次订单不低于_________万元,并按时提货。
5.经常性与甲方互通区域内的市场状况和趋势、竞争者的活动等信息。
6.计划和安排甲方人员和用户见面,参加交易会、展览会。
7.乙方承诺保证专营_________、不作其它商品的销售行为、不向非授权区域销售产品(有特别原因的区域外工程经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三、乙方业务计划和年度预测:
乙方在订立此协议的同时,须向甲方递交一份书面的业务计划,详细阐述乙方的意图,该业务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市场、市场推广和广告;
2.计划发展的分销网络;
3.年内的库存量;
4.乙方的主要机构设置、人员和主要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5.年内采取售后服务的模式。
四、区域:所谓区域是指甲方承认乙方销售产品的地区范围。协议双方特别同意如下:
1.在本协议期内,甲方有权检查乙方的活动,同时也有义务指导乙方开发区域市场。
2.乙方未遵从协议条款或在协议期内的任何时间预计不能完成年度销售计划,甲方和乙方应该讨论解决的步骤以使乙方在合理的时间内改善这一状况。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还仍旧不能改善的,甲方可以决定作如下选择:
(1)根据协议终止条款终止协议
(2)在区域内再行指定其它的经销商
(3)甲方根据乙方因违反协议给甲方造成的_________品牌或直接经济损失程度,给予保证金扣款,最低为30%,最高为100%
五、关于价格:为了尽快建立_________在_________省的销售网络,更好地鼓励和支持经销商的发展,经甲方与________)●(_公司,研究决定对区域经销商实行适时合理的供货价格体系(如遇供货方临时提价,甲方原报价也将随之提高)。具体说明如下:
1.实施人民币预订期货或订购现货“量大有奖”的原则,有利于降低各操作环节的成本,进而让利给乙方。
2.按照量大奖励的原则,在本协议期内,以人民币期货订购批数量较大的,甲方将给予乙方奖励标准为返还_________个百分点。由于产品品种较多。办理进口的周期较长,原则上要求乙方应有适量备货或提前预订,否则甲方不承担因暂时品种缺现货造成的任何责任。以期货方式订货或订购非常备品种的,应提前_________月以上。
3.乙方订购的产品,只限在本区域范围内销售。未经甲方认可,不得销往其它区域。
4.执行现有价格的基础是无论何种理由均实行款到发货的原则,运输、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现货验收:乙方须于提货时在甲方仓库进行装车前的外观、数量、品种的验收。如乙方放弃此权利,将视为验收合格。
七、终止:如果一方严格违反协议,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和挂号邮件给对方提前_________天的通知(“终止期”)。终止期从挂号邮件的日期起算。在一方给出终止通知后,在终止期内,协议各方须继续善意执行未决的订单,协议的条款仍然有效。如果任何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当然终止:
1.宣布破产:
2.放弃追求由协议规定的商业利益:
3.故意违反本协议条款:
4.持续漠视和不理对方要求遵从协议的请求:
八、不可抗力:协议方对协议的遵从,在发生罢工、暴力、政局动荡、战争,政府法规变更和任何另外的环境因素超出协议方的控制,可免责。双方对上述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坏不负责任。甲方和乙方都有权在上述偶然事件发生的时候,取消未执行的合同,全部或部分不承担责任。
九、仲裁:任何有关此协议被违反的争议或索赔,各方应该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由一方提出的争议在_________天之内未能达成解决冲突的方案,任何一方可以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裁决。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终局的,包括哪一方须承担仲裁费,对双方是有效的。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分公司
特别提示:
◆ 本协议为保障使用吉祥号码客户的权益而约定。
◆ 在签署本协议之前,请甲方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甲方在签署本协议后即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吉祥号码 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吉祥号码入网要求
(一)甲方自愿在签订本协议时,选择设定有月最低消费 元话费(不含手机支付、代付费用)限制的吉祥号码 ,并同意在入网时一次性为该号码预存 元话费。此吉祥号码在网期间不允许修改、中止或取消月最低消费,此吉祥号码在网期间的月最低消费有效期为5年。在有效期满前30天,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或变更协议(变更需经双方同意)的要求,则自动展期5年。上述展期不受次数限制。如甲方所选优惠业务设有最低消费限制,按照两者中较高的就高不就低额度标准执行。
(二)甲方在与乙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 年内(不少于一年)不可对本协议所涉的吉祥号码办理停机保号业务, 年内(不少于一年)不可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以下简称“过户”)。为保护甲方权益,在该吉祥号码入网时甲方应另行登记其他联系号码,以便在办理过户、补卡、更改资料、销户时复核身份。
二、吉祥号码过户要求
(一)甲方使用本协议所涉吉祥号码 年后(不少于一年)后方可办理过户业务,每次过户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 年后(不少于一年),甲方对此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二)本协议所涉吉祥号码过户时,甲方及受让方须同时亲自到场,乙方对过户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与服务密码进行双重校验。
(三)甲方将本协议所涉吉祥号码过户给第三人后,由第三人与乙方重新签订吉祥号码服务协议, 本协议自动终止。
三、吉祥号码资料更改要求
(一)甲方办理吉祥号码的密码重置及其他资料变更业务,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该吉祥号码对应的sim卡办理。
(二)为保障甲方利益和信息安全,密码重置功能需在换卡业务申请一周后方可办理。
四、补卡要求
(一)若甲方因挂失补卡的,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同时通过服务密码或系统内记录的其他信息进行校验。
(二)若甲方因卡损坏或卡的应用问题需补卡的,除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服务密码外,还需凭旧卡办理更换。
五、协议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号码,终止提供服务,并有权向甲方追索欠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一)甲方(包括代理人)提供的证件或资料虚假不实;
(二)甲方在号码在网期间通过违规手段修改、中止或取消月最低消费、未到期办理过户业务;
(三)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四)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五)乙方收到国家有关部门通知要求停止向甲方提供通信服务;
(六)甲方欠费满60日仍未交纳费用;
(七)甲方办理停机保号业务后,号码保留期届满,甲方仍未办理恢复使用手续的。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电信管理部门申诉、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或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一)甲方办理吉祥号码的入网、过户、分合户、补卡、修改资料、重置密码、拆机复装、销户、停机保号业务的,需到号码归属地乙方指定营业厅办理。
(二)协议解除或终止后乙方有权收回号码重新启用。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加盖乙方公司的合同专用章、经办人签字或印鉴,甲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对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签章或签字) 乙方:(套印公司合同章)
经办人(签名) : 经办人(签名)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号码: 住址:
乙方:中 地址:
特别提示:
本协议为保障使用吉祥号码客户的权益而约定。
在签署本协议之前,请甲方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甲方在签署本协议后即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吉祥号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吉祥号码入网要求
(一)甲方自愿在签订本协议时,选择设定有每月话费最低消费 元(不含手机支付、代付费用)限制的吉祥号码 ,并同意在签订本协议时一次性为该号码预存 元话费。如甲方所选其它业务亦设有最低消费限制,则按照其中最高的额度标准执行。
(二)甲方承诺:本协议所涉吉祥号码在网期间不得修改、中止或取消月最低消费。如有特殊需求,须由甲方本人至乙方指定营业厅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按照其吉祥号码最低消费调整流程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若甲方自行通过除上述方式外的其它渠道或方式对吉祥号码的最低消费进行修改、中止或取消的,该类操作无效,乙方可自行恢复,甲方对此无异议。
(三)为保护甲方权益,在该吉祥号码入网时甲方应另行登记其他联系号码,以便在办理过户、补卡、更改资料、销户时复核身份。
二、吉祥号码资料更改要求
(一)甲方办理吉祥号码的密码修改、重置及其他资料变更业务等,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该吉祥号码所对应的sim卡至乙方指定营业厅办理,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为其提供服务且无需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二)为保障甲方利益和信息安全,密码修改、重置业务在补卡业务办理完成一周后方可办理,甲方对此无异议并予以接受。
三、吉祥号码补卡要求
如需办理补卡,需甲方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至乙方指定营业厅办理,同时乙方有权通过服务密码或系统内记录的其他信息进行校验,未能通过校验的,乙方有权拒绝为其提供服务且无需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四、吉祥号码停机保号要求
甲方承诺,自与乙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对本协议所涉的吉祥号码办理停机保号业务。
五、吉祥号码拆机复装要求
甲方对本协议所涉的吉祥号码办理销户(即与乙方解除或终止协议)后,乙方有权收回该号码重新启用。在乙方完成号码回收流程以前(即仍可在乙方系统中查询到甲方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信息),甲方可使用该号码办理拆机复装业务。甲方需在号码归属地的乙方指定营业厅按照乙方关于拆机复装业务的管理规定申请办理。
六、吉祥号码过户要求
(一)甲方使用本协议所涉吉祥号码五年后方可办理过户业务,每次过户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五年,甲方对此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二)甲方将本协议所涉吉祥号码过户给第三方的(以下简称“过户”),第三方应与乙方重新签订吉祥号码服务协议, 甲方及第三方本人均需到场,乙方对过户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服务密码进行双重校验,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给乙方存档。本协议在第三方与乙方签订的吉祥号码服务协议生效当日自动终止,不再履行。具体细则按照乙方关于过户业务的管理规定执行。
(三)甲方办理过户手续,乙方与第三方重新签订吉祥号码服务协议时,该吉祥号码的预存金额和最低消费标准按照乙方与第三方签订协议时,乙方有关吉祥号码新入网的管理标准执行(即按乙方业务规定中对应的吉祥号码级别办理),不适用甲方使用本协议所涉吉祥号码时的最低消费约定。
七、协议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收回本协议所涉吉祥号码,终止向甲方提供服务,并有权向甲方追索欠费,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及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一)甲方(包括代理人)提供的证件或资料虚假不实的;
(二)甲方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前,通过违规手段或本协议约定以外的方式修改、中止或取消号码月最低消费、未到期办理过户业务的;
(三)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从事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的;
(四)乙方收到国家有关部门通知要求停止向甲方提供通信服务的;
(五)甲方欠费满60日仍未交纳费用的;
(六)甲方办理停机保号业务后,号码保留期届满,甲方仍未办理恢复使用手续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解除协议的其他情形。
八、投诉争议解决
乙方咨询投诉热线为10086。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电信管理部门申诉、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或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
(一)甲方办理吉祥号码的入网、过户、分合户、补卡、修改资料、重置密码、拆机复装、销户、停机保号业务的,需由甲方本人持有效证件原件至乙方指定的号码归属地营业厅办理,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为其提供服务且无需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甲方办理上述业务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二)协议解除或终止后乙方有权收回本协议所涉吉祥号码并重新启用。
(三) 本协议生效后,除非出现协议约定的可变更或可终止、解除之情形,否则一方要求变更或终止、解除本协议的,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或经司法机关生效判决确认后方可变更或终止、解除。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经加盖乙方公司的合同专用章、经办人签字或印鉴,甲方签字并加盖手印(或公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存在冲突的,以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甲方 :(签字及手印、公章) 乙方:(套印公司合同章)
经办人(签名)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