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补充协议(最新6篇)

在当下社会,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协议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这次漂亮的小编为您带来了合同补充协议(最新6篇),如果能帮助到您,小编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合同补充协议 篇1

借款人:

贷款人:

根据___________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中心”)、借款人或授权代理人共同出具的《公积金逐月冲还贷审批确认表》(下称《冲还贷确认表》)(编号___________),借款人和贷款人对《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编号________年__字__________号)签订补充协议如下:

一、借款人同意对《冲还贷确认表》所列编号

________年__字__________号《个人住房借款合同》项下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办理“逐月冲还贷”(下称“冲还贷”)。

二、贷款人从中心审批确认次月起逐月自动提取《冲还贷确认表》账户内的公积金归还借款人“当期”应还贷款本息,且每月只冲还一次,正常情况下,冲还贷日为每月____日。借款人每月____日、____日不办理提前还款。

中心审批确认当月借款人仍需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以免逾期。

上述“当期”是指贷款正常扣款日在每月____日(含____日)以后的一期,贷款正常扣款日在每月____日之前的,中心审批确认次月的还贷视为“前一期”,这一期仍需借款人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以免逾期。

当贷款正常扣款日为每月____日时,中心审批确认次月的冲还贷偿还金额包括当前应还款额(含逾期未还金额)及下一期的应还款金额(即当月____日至下月____日的应还款金额)。

公积金存款不足以归还当前应还款额的,贷款人在《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日期,从借款人的委托扣款账户代扣差额部分,借款人应及时在委托扣款账户存入对应金额以免逾期。

三、借款人同意如下事项:

(一)从本协议签定的下一个月起,借款人逾贷累计达3次的,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停冲,贷款人停止办理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恢复原《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方式。

(二)借款人愿意自行承担因冲还贷造成提前归还每期应还款或导致贷款逾期的损失。

四、最后一期(包括因客户提前还本、利率调整等因素导致的自然缩期为最后一期的)的还款不进行“冲还贷”,借款人须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委托扣款账户、扣款日期存足资金进行还款。

五、本协议不影响借款人在前述《个人住房借款合同》项下的义务,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约定账户的公积金无法提取用于归还贷款或不足以归还应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仍应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约定,即在扣款日之前将当期应还款额存入指定委托扣款账户。否则由此出现贷款逾期或其他损失的后果由借款人承担。贷款人有权根据前述《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约定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

借款人(签章):_________

贷款人(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补充协议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补充条款,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共同遵守。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经营需要或乙方自身的能力及表现,调整乙方具体工作部门和岗位及劳动报酬。乙方如不同意的,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不承担违约及经济补偿、赔偿责任。

2、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确定乙方和合同有效期由原来的。_________延长至_________。

3、保密义务:甲方的销售信息、采购信息、人事财务信息、管理制度(包括工作规范、业务流程等)、客户信息等经营信息,以及甲方注有“保密”的资讯等,均属甲方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他人及本公司无关人员。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4.1劳动合同生效后,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时间提供办理录用和社会保险手续的有关资料、证明的,甲方可视作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本合同或视作乙方主动放弃其应享有的保险福利待遇。

4.2劳动合同期间,甲方发现乙方提供了得以受聘于甲方的虚假资料,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5、其他:本合同补充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合同补充协议 篇3

协议编号: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浙政采办字[20xx]11号《关于做好20xx年第4季度、20xx年第1季度计算机、打印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的《中标供应商授权函》关于确定为本次计算机协议供货商之一的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协议供货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中标产品以及相关产品的伴随服务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中标货物

中标货物的型号、规格、价格、优惠率及调整要求等均与《通知》中的规定保持一致。

第二条甲方和乙方

舟山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采购单位)与甲方享有同等权力,本协议下述各处所指甲方包含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及采购单位。

乙方为中标供应商在本地区确定的协议供货商之一,乙方代表中标供应商履行送货、售后服务、维修及资金结算并承担责任。

第三条供货期限及供货对象

供货期限:自本供货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

供货对象:舟山市本级行政事业和社会团体。

第四条供货方式及限额标准

采购单位在定点、协议的品牌和供货商范围内,直接与供货商联系,选择产品的具体规格、型号,并由供货商出具“定点(协议)产品供货意向单”(详见附表),然后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直接报市采购办审核。供货商凭已审核的《政府采购计划表》与采购单位签订供货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并在借款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的时间内供货。供货时间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供货数量较大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若单一借款合同补充协议采购金额大于人民币30万元(含)或数量超过30台(含)时,采购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另行确定采购方式。(单一借款合同补充协议指一个采购单位单次成批量向一家中标厂商订购同一包货物所形成的借款合同补充协议)。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与甲方签署本协议前须交入5000元人民币/品牌的履约保证金。甲方在协议履行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六条货款的支付

在乙方完成借款合同补充协议项目供货并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根据借款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的付款要求,将已落实的采购资金,直接将货款支付给乙方。

对纳入会计集中核算的采购单位凭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发票原件、验收单应及时到市级会计核算中心办理支付结报手续,将货款支付供货商。

采购单位未按规定支付货款的,乙方有权按双方借款合同补充协议的约定获得违约赔偿。

第七条其他约定

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协议义务。

2、乙方对到其处购货的采购单位建立档案,记录各采购单位的计算机采购情况,并负责每个月按照甲方提供的报表格式报送报表。

3、甲方将不定期地对协议供应情况进行检查。

4、其余条款及未尽事宜按《浙江省计算机、打印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协议书》和《通知》执行。

5、若乙方被有效投诉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将被取消该品牌的协议供货资格。

第八条协议生效及修改

1、下列文件是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中标供应商授权函》;

(2)浙江省计算机、打印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

(3)浙江省计算机、打印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协议书;

(4)协议供货产品一览表,协议供货产品配件、耗材、选件表,协议供货产品服务计划表;

(5)《通知》

如上述文件与本协议有不符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2、本协议经乙方和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舟山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执一份。

4、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协议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附表:1、定点(协议)产品供货意向单

2、计算机采购情况统计表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补充协议书 篇4

甲方:xxx

乙方:xxx

为了使甲乙双方公正、公平、自愿的实现家居装饰工程交易,降低业主的消费风险,充分体现家居装饰监理在家居装饰行业的作用,让优秀企业有更多的经营商机,给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装饰装修服务,倡导环保、质量双达标,特制定本补充条款,望交易双方遵守执行。

1、施工方必须严格按照现行国家施工规范和相应法规进行施工,并服从甲方委托的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否则,业主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应主动向甲方出示工商营业执照及其他从事装修需要具备的资格证书,并向甲方指明其经营范围中具有“承揽室內装饰装修工程”一项,由甲方在该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上签字。乙方不具有其中任何一项相关资质或者在签订合同前未向甲方出示,甲方得知后向乙方提出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3、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应向甲方提供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名单

4、施工方自行采购的材料须自觉按合同约定进料,对该工地材料质量、施工质量把关,实行自查自检;业主提供的材料,施工方应检验后方可使用(施工方不能以业主提供材料质量问题推托施工质量问题,业主提供材料确有质量问题的须经业主签字认可后方可使用)。

5、施工方须在下列关键工序完成后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委托的监理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A、材料进场B、隐蔽工程C、水路、电路改造及打压试验D、防水工程及蔽水实验E、细木工衬底工程F、面板、实木收口G、底漆、面漆H、墙、顶面基础处理I、吊顶工程龙骨及面板J、各部位板块铺贴K、工程中期验收L、工程竣工验收;以上分项工程未经监理验收,施工单位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由此造成工料损失及质量问题的由施工方承担责任。

6、施工方所供主材及数量清单:各种板材、龙骨、水电材料、油漆、水泥、胶类、涂料、墙衬、石膏线等必须与施工合同中材质约定相符并在进场时通知甲方委托的监理人员进行核实,同时提供相关厂商发货凭证(建材超市或材料生产厂家办事处)、销售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书及环保证明材料等。

7、特殊工种如电工、水暖工须持相关上岗证书并经监理人员查验后方可上岗施工。

8、项目变更须有文字约定,详细注明变更数量及价格并经业主和监理人员签字认可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9、施工方所购材料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业主所购材料施工方认为可能造成环保超标的应及时提出并办理相应手续,否则工程结束环保检测超标,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保修期内如发现有严重变形或修复后影响整体美观的乙方应承担更换责任。

11、此工程不得转包或外包,若发现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12、该工程开工时乙方应出具工程进度表,水电竣工后乙方须出具水电路走向图交给甲方。

13、所有工程施工完毕验收时除制作工艺工程量水路验收外,电路工程验收应打开所有电源开关考验电路承受力12小时。

14、水电路改造所订价格应包含所有辅材,电路包括强弱电,电路应含接插件、控制柜等墙内材料,强弱电护导管品牌为,强电电线品牌为,电话线品牌为,闭路电视线品牌为,网络线品牌为;水路应含墙内各连接件,水管品牌为。

15、工程施工所使用的电不超过度,水不超过吨,超过部分由乙方承担。

16、业主委托监理人员负责竣工验收不超过2次,超过2次的每多验收一次业主扣罚施工方合同价的1%作为监理补偿,因施工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天处罚合同价的1%。

17、施工工艺标准执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xx)、工程验收标准执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环保标准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同时执行《家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43-20xx、高级标准执行DBJ/T01-27-20xx(高级标准执行建设部110号令),未达到标准的施工方承担不达标项目的赔偿。

18、中期付款的标准为:木器制作结束;厨房、卫生间墙地砖铺贴结束;吊顶结束;墙面找平结束;水电改造结束。

19、付款方式:材料按照质量及数量进场验收合格支付30%;中期验收合格支付30%;竣工验收合格支付30%;保洁、清场后支付5%;其余5%作为保修金;清场发现问题不能修复的,业主可拒绝支付10%工程款。

20、施工企业必须提供《环保预评价》计算表,对材料进行环保分析。业主提供的装修设备到达现场,施工单位经品质、数量验收即负责保管责任,由此造成的安装质量问题或损坏或数量丢失的,由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

21、禁止非本工地施工人员在现场进餐和私自留宿,由此造成的治安问题由装饰企业承担全部责任,如有违反的,施工方给予业主合同价1%的精神赔偿。

22、工程量验收按实际量决算,工程中非业主意愿增加项目或属设计计算失误或有意漏项的不增加工程款,工程报价和竣工结算的水电报价误差不得超过10%;超出部分由一方承担(增加项目除外);业主需增加项目的价格参照合同单项报价执行,所有增加项目须由监理审核。

23、施工期间业主或监理人员发现施工队不能胜任本项装饰工作时有权要求装饰企业更换施工人员。

24、水路改造后进行打压试验,实验方法和试验结果要符合国家标准;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打压或未安国家标准打压,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施工方承担。

25、现场施工人员,必须进行施工现场成品保护,因施工不当,造成业主财物损坏,由施工方承担赔偿责任。

26、每项工程项目未经装修监理验收签字,业主不支付工程款项。

27、由于施工方造成一切安全事故,由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

28、保修期间业主通知施工方需要维修的,施工方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未到场的施工单位赔偿业主合同价的5%,施工单位同样承担保修期的保修。

29、在未接到业主通知或未经业主同意施工人员在竣工后进入业主住宅的视为骚扰,无论何种原因,施工企业应承担业主合同价10%以上的精神赔偿责任。

30、工程进行中,业主有权对原设计进行改动。在未接到业主书面申请时施工单位无权变动任何设计方案及材料品质。设计方案应包括效果图、平面图、天花图、节点图、制作尺寸详图。凡无以上图纸的现场制作业主有权拒付工程款,其设计知识产权归业主所有。

31、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国家标准并以业主委托的监理公司的验收结果为最终验收结果,施工方必须进行家居装饰工程结束后的两项环保检测(甲醛、苯)。环保达标的业主承担费用,反之施工单位负责双倍赔偿。

32、业主与装饰公司签订的合同与本条款有冲突时以本条款为准。

33、本《补充条款》的内容有效期至保修期结束。

甲方(业主):乙方(施工方):

日期:日期:

合同补充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凝聚力及战斗力,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切实加强管理人员作风建设,不断提高管理人员廉洁自律意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是甲乙方真实意志的表示,一经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产生法律约束力。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的重要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甘于奉献,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乙方必须廉洁自律,以身作则,提高工作透明度,杜绝任何违法乱纪行为,争做清正廉洁的楷模。

三、乙方不得接受工作中有业务往来的客户、其他与本岗位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礼物、礼金、有价证券及各种娱乐和消费等活动,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单位、个人索要东西、接受礼品或低价购买商品。

四、乙方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以任何方式泄露甲方的信息,为自己谋取私利。

五、乙方必须正确履行管理职责,不得滥用职权,不授意、指使或强令员工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六、乙方需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得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的社会活动。

七、乙方如若违反上述承诺条款,以及做出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事情,乙方愿无条件接受甲方的任何处罚决定,以及承担甲方追究的。全部责任,包括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八、乙方违反本协议的,应当以其与甲方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全部收入为标准支付给甲方违约金。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大于其与甲方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全部收入的,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按实际损失向乙方主张权利。

九、乙方违反本协议,涉及国家刑事法律法规的。甲方有权将乙方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并配合相关司法机关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起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补充协议 篇6

甲方(商场管理者):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业主) :

(以下简称乙方)

1.经营用途:乙方购买此商铺用于经营品类:。乙方承诺本区域仅用于上述用途。

2、 为保证商场的良性经营,乙方如将本商铺分租赁或与他人互换使用,不得改变本协议约定的经营品类及品牌。

3.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了解商铺是柜台形式经营及商铺周边状况。

4. 乙方需变更商铺经营品类的,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私自变更部分或全部商铺经营用途的,视为违约,乙方须按人民币壹佰元(RMB100.00元)/日/平方米(按商铺面积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商铺是柜台经营的,应保证柜台台面高度不超过 m,柜台边不得超出商铺范围,乙方保证不会在商铺周边各面树立隔板、隔断等。

6.份数:本补充协议正本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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