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书最新10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这次帅气的小编为您整理了销售合同最新10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购销合同模板电子版 篇1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 变频水泵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同标的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厂家、数量清单见下表

1、以上价款包含:生活给水泵、变频控制柜、隔膜式气压罐、槽钢底座、配套管路与阀门等全部配件的生产、运输、装卸车、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普通增值税发票税金等相关一切费用。

2、材料设备的包装由乙方负责,按适合运输条件设计。

注:基础附图(打印图)在合同签订七个工作日内提供给甲方。

二、质量标准:

1、产品质量要达到国家强制执行标准;

2、提供有关验收资料(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简介、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信资料。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9001:20__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CCC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产品检验报告);进口商品是获得国家商检局颁布安全许可证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

3、发现所供商品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交货时间、地点:

1、甲方在合同签订好,预付款到账以后 35个日历内,乙方应交货,并根据甲方通知,将所供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拆箱,并负责协助安装调试完毕后交甲方验收。

2、在所供商品交付使用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保修卡、合格证等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料(资料文字为中文)和必备的附件,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及延迟支付合同款项,直至乙方补齐相关资料,期间耽误的供货期不予顺延。

3、交货地点:

四、付款方式(转账):

1、设备款的支付方式为双方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乙方设备总价20%的定金(乙方开具收款收据给甲方);

2、货到工地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总价的60%(乙方开具总价税票给甲方);。

3、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0日内付至合同总价的95%(或为货到工地三个月内调试,逾期视为调试合格);

4、剩余设备总价的5%质保金,验收合格满一年后20日内付清(质保期为一年,以调试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一年内 )。

五、售后服务

1、设备免费保修期为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3年内免维护,保修期后,乙方仍提供维修服务,收取成本费。

2、乙方免费配置部分零部件保证所供设备在发生故障时,最迟在 24 个小时内修复,必要时应提供与该设备型号、规格及技术指标相一致的备品或更新的兼容产品,采取临时调换等措施,以保证甲方的正常工作。

六、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供货(或逾期安装,货到以后7天内安装),每拖延一天按500.00元处罚,如果超过20天则按违约责任第3条执行。

2、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是合同约定的品牌、型号规格、原产地,则甲方有权退回,供货期不予顺延,并按违约责任第3条执行。

3、乙方中途退场按本合同总造价的50%承担违约金。

4、甲方如果逾期付款,每拖延一天按未付款部分金额的1‰处罚。

5、本合同实施中甲、乙方不因设备、材料、人工价格的市场波动而调整本合同所定单价。

6、乙方对设备到达工地交货给甲方前的安全负全部责任;设备到达工地交货给甲方后的安全由甲方负责。

7、若因乙方产品升级换代,在确保产品的各项指标和使用参数不变或提升的前提下,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对合同中所约定的产品型号进行变更的权利,乙方同时保证产品升级不加价,所有产品的变动乙方必须通知甲方且征得甲方同意。

8、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绿色环保规定;乙方对产品材料设备设计方案和质量负全部责任、乙方或没有按合同约定设计配置和生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9、乙方必须提供全新正宗材料设备产品,如发现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假、冒、伪、劣,甲方有权退货并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第3条执行且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10、甲方现场代表

乙方现场代表

七、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同生效、失效日期:双方签字盖章自乙方收到预付款后合同生效;货款结清、合同保修期满自动解除(有约定的除外)。

九、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本合同所有条款均为打印文字(中文),对任何条款所作的修改应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注明并在盖章确认后生效。 附“配置清单”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的'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________代销方(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邮码:________邮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职务:________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销下列商品:

商品名称产地规格单位供应单位包装每件重量备注

二、上列代销价格按以下办法执行:_____________

三、商品包装应按运输部门规定办理,否则运输途中损失由甲方负责。

如因不符运输要求,乙方代为改装及加固,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交货地点:凭乙方发货通知单,由甲方代办托运直拨至购货单位。

五、代销商品发货数量必须根据乙方通知。

六、手续费收取与结算按下列办法:按销货款总额_____%收取手续费;待乙方收到货款后,即给甲方结算并扣回代垫费用。

七、甲方代销商品应与样品相符,保质保量,代销数量、规格、价格,有效期内如有变更,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通知到达前,已由乙方签出的合同,应照旧履行。如因质量或供应脱节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包括手续费),均由甲方负责。

八、附则:____________

九、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自签订日起生效,有效期——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销售合同 篇3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甲方愿意向乙方购置本合同约定的设备,乙方同意出售该设备,为了保护买卖双方各自的合法权益,确保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以下合同: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格

二、付款方式及时间

合同签订后支付50%预付款,到货验收后付清余款。

三、交货时间、地点、运输方式、包装标准及费用承担

四、调试验收(此条款适用于恒温恒湿室、调温调湿箱及非标产品)货到后,乙方负责对设备进行现场调试及操作说明;甲方负责对包装箱的标识、外观以及产品性能按《技术规格书》中规定的性能指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收一式二份的调试验收合格单,双方各持一份。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如期发货或到货后不能如期调试超过60天的,乙方将视为调试合格,并以此开始计算保修期。

五、产品所有权说明及保修方式

1、在乙方确认甲方将全部货款汇入乙方指定帐号之前,合同产品所有权属于乙方。

2、设备经过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按生产厂家规定的条款进行免费保修服务,免费保修服务期限为1年。

3、保修期内,如甲方使用不当或遇火灾、水灾、地震、磁电串入等不可抗力因造成的产品损坏,乙方负责维修,但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4、保修期外,乙方负责对产品进行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1、如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按总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除不可抗力外),每逾期一天,按总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

2、甲方无故中途退货,应按合同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还不足以补偿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继续赔偿乙方的损失。

七、合同变更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

八、不可抗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九、争议解决方式: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购销销售合同 篇4

采购方(甲方):

供应方(乙方):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见附表一。

第二条、质量标准:供应方供应的五金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第三条、通知送货方式:采购方以电话的方式或定单的'形式通知供应方送货时间和数量。

第四条、交(提)货方式、地点和交货日期:

供应方负责送货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卸至采购方指定的卸货地点,并承担装、运、卸等费用。供应方在装、运、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自担。交货日期:

第五条、包装要求:注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规格等信息。

第六条、技术文件要求:供应方交货时应向采购方提供该批货物的质量证明书和准用证。

第七条、验收 :在交货点按照订单指定货物的品牌、规格、数量、质量标准等验收。

第八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订后预付定金:产品验收合格之后天内采购方应全部付清余下材料款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___年__月__日

销售合同 篇5

________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专用工作服的生产达成如下合同:

1、制服的类型和价格

详情见订单

二、产品质量验收标准

原材料:以双方确认的样品为准。

颜色:以双方确认的样品为准。同一个产品的色差不得超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质量:符合国家一级产品标准。

工艺技术:甲方可根据双方确认的样品加工情况进行适当变更,不影响产品的使用功能。

规格尺寸:根据双方确定的规格尺寸表和公差范围。

三、交货和运输地点

甲方负责包装、运输和装卸至乙方指定的仓库;

四、特殊服务

4、1每份订单的总金额不得低于______元。如果一个订单的总金额少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甲方提供的每套制服有五种尺码供乙方订购时选择。如果在尺码系统中找不到订单的尺码,将被视为特殊尺码订单,甲方将收取特殊服务费。特别服务费在此款统一价格的基础上增加20%计算。

动词(verb的缩写)运输方式和成本负担

双方确认运输方式为公路运输,费用包含在销售价格中。在紧急情况下,有必要加快运输(空运、快递等)。),运输费由乙方按实际结算支付。

不及物动词包装标准

包装材料符合国家商检局相关包装标准的要求,包装方式按双方约定的要求执行。

七、双方应指定一名代理人,并就代理人签署的文件的合法性达成书面协议。

八、结算方式和期限

甲方应在交货的同时向乙方提供装运证书和普通发票,乙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内全额支付。逾期付款,甲方将收取滞纳金________& permil;在/天内。

九、生产计划

乙方如欲追单,应向甲方提供订单计划,包括新店开业所需制服的数量和数量,追单价格不得低于首次供货价格。

X、其他商定事项

1、甲方是乙方唯一的制服供应商、、除非甲方不符合本合同的要求,且在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后_____天内,甲方书面确认不符合要求,否则乙方可寻找第二个供应商。否则,甲方将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收取一定的费用作为补偿。

2、如更换供应商、更换统一面料和款式,或突然终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并承担成品和在制品的全部损失,还应承担特殊库存服装辅料的损失、印刷和制版费用等。,或收回所有库存材料和所有成品。

3、制服的种类和价格、尺码表和订单格式、制服的种类和订单总额、制服的数量是合同的附件,经双方代表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每份订单以乙方发出的订单为准,制服的名称、数量和规格应在乙方订单中注明,实际交付数量应与订单一致。

5、交货期:样衣确认后_____天内发货(仅限上海),另加异地运输时间。

6、如果甲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乙方的质量要求,甲方应予以更换或修理,但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如遇法律不可抗力,本合同不能顺利或部分履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从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销售的合同 篇6

租 赁 合 同

需方(甲方):

供方 (乙方):哈密市建设东路环球电子

1、甲乙双方经协商特定如下事项:

乙方为甲方提供音响灯光电视摄录设备一批,(详见

附件),承担新疆自治区诺茹孜节电视演出活动的设备租赁及运输安装技术服务总的费用定为¥15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由甲方付给乙方。

2、录制及演出日期:20xx年3月 8日-3月12日。

3、付款方式:演出顺利完毕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付清账款,即 ¥150000元 。(大写: 壹拾伍万元整)。

4、质量要求和标准:乙方保证所供商品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保证质量。保证甲方良好的演出效果。

5、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进度紧密配合。在预定的时间将设备安装完毕,保证顺利演出和录制。

6、如因不可抗因素造成合同无法正常执行,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遇天气和其他人为原因使活动不能举行或中途中断(即音响灯光以外的因素),与乙方无关。

7、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既生效。

8、甲方负责安全的电力供应到舞台附近 350 个千瓦以上。

9、设备租用期间的设备安全问题由双方共同负责。

10、设备安装期间的工作人员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演出和

装台期间的安保问题由甲方负责。

11、合同未能详细约定的事项。双方在互相理解合作发展的基础上,共同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代表人: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代表人: 20xx-3

销售订单合同模板3 篇7

协议双方:

甲方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名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本合同术语解释:

1)该项目:商业项目(暂定名)。

2)报告:全案策划内容,该报告内容详见附件一。

3)代理佣金:甲方按合同规定付给乙方之全案策划费用及招商、销售代理费用。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协商的精神,就该项目之全案策划代理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名称及标的物地址

1、项目名称:

2、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占地面积约为-____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____万平方米,可销售面积约为-____万平方米(以有关部门许可或批准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委托要求

1、该项目的战略策划方案应具有高起点、高品质、高水准,具有独特个性和可操作性;

2、方案的运作要建立在以地块为基础的资源整合基础上,要求方法科学、数据真实;同样具有高起点、高品质、高水准的特点,具有与本项目相谐调的独特个性;

3、通过方案的实施能够使甲方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一定的社会效益。

第三条: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进行全案策划、招商、销售代理工作,乙方所出具报告及服务内容以本合同附件一所列之内容为准;

2、在乙方提交报告、已经提供甲方认可的策划方案的基础上,如甲方需要,乙方将应甲方要求聘请有关专家(主要为房地产资深人士、商业经营行家等)与甲方通过会议进行交流、讨论与确认,以使最终成果更科学、更切合实际;甲方须承担聘请专家所需之全部费用;

3、本条第1、2款所述之乙方提供该项目之报告及策划方案的形式包括:

3.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正式报告2-4套;

3.2如甲方须增加报告份数,则以整套元,每本元计算(此费用为现金形式支付,乙方不负责提供发票);

3.3乙方待甲方所支付应收之策划费全部到帐后,应向甲方提供报告之电子版2-4份;

3.4项目整体功能规划、店铺分割等草图部分(设计建议草图(仅供参考),并提供电子文件)。

(二)

第四条: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之策划部分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终止;

2、本合同之招商、销售代理期为招商及销售工作正式开展之日起计算,共计月,即日;

3、合作期限结束时,双方可再次洽谈延长合作期限事宜,并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约。

第五条:工作人员组成

1、乙方针对该项目成立专门的专案小组全程操作本项目,专案小组人员由市场分析人员、经济分析人员、商户研究人员、市场营销人员组成,该专案小组人员包括本合同附件二所列之工作人员,乙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加辅助工作人员;

2、乙方应当将专案小组成员名单及资历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更换所派工作人员的,应于实际更换前三个工作日内,提前通知甲方并说明原因。

第六条:甲方责任及权利

1、甲方须根据本合同之第八条向乙方支付有关的服务费用;

2、甲方应按乙方合理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该项目之有关资料(见附件),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为乙方顺利进行分析研究、策划工作提供方便。甲方必须提供的资料,以已经向计划管理部门、建设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房屋管理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提供的,以及已经自勘察、设计、施工或者其他单位所获得的范围为限。甲方不能提供的部分,乙方应当自行收集。甲方提供之资料准确性、精确性不足的,乙方应当自行补充调查;

3、甲方指定专人作为本协议的甲方代表负责本项目策划工作。乙方应当向甲方以及该代表进行密切联系,加强沟通。甲方以及甲方代表应当为乙方开展本协议约定的工作提供方便。甲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该代表人通知乙方。如有变更,应提前七日向乙方书面通知;

4、甲方代表以及甲方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有权参加由乙方为本项目工作主持的会议,对乙方提供之项目及策划方案进行交流、讨论与确认;

5、对乙方提供之报告进行审查验收,审批乙方提供的广告宣传计划以及营销计划,与乙方沟通协商;

6、对乙方建议的招商、销售价格表、付款方式、销控方案、策划及宣传推广方案进行修改,并经双方协商后执行;

7、合同签订后,如甲方还需乙方提供合同约定外之服务及支持,则甲方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则根据其服务内容及工作量向甲方收取相应费用;

8、甲方负责办理该项目的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售所需的全部文件;

9、有关现场售楼处、样板间、户外广告(围墙、指示牌、广告牌、车身广告等)、模型、效果图、楼书、折页、展板、dm、海报、展销会包装、推广活动、电台广告、报纸杂志广告及软性文章等的委托制作费用及发布费用均由甲方负责,有关委托制作及发布合同的谈判乙方配合甲方完成。上述广告和宣传的内容属于乙方提供策划咨询服务的范围。

(三)

第七条:乙方责任及权利

1、乙方须根据本合同之第八条向甲方收取有关的服务费用;

2、乙方将组成四至六人的专案小组进行本项目的策划工作(辅助人员不计在内),全程与甲方密切联系,加强沟通;并调动公司重要部门和优秀专业资源全力配合;

3、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应立即有效的开展工作,但如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首付款仍未到帐,则乙方有权暂停工作,直至甲方应付款到帐为止,而由此产生的相应损失,乙方不予负责,且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应滞纳金;

4、乙方应本着客观的原则,按附件一(商业项目全案策划纲要)的规定以及甲方提出之有关项目策划工作的合理要求完成策划工作,并尽力提供准确的资料以供参考。策划报告以附件一之内容为标准。报告要详细、切实可行、富有创新性和个性,保证本项目的开发质量;

5、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前期发展策划报告(包括市场调研报告、市场定位报告);

6、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产品定位报告;

7、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营销、招商推广策划报告;

8、乙方在提交策划报告的各种文件时,应同时提供内容一致且相应的电子版文件;书面文件均至少要一式两份;

9、乙方提供有关策划报告后,有责任向甲方详细解释、解答报告有关内容;

10、乙方应通观全局,对项目可预见和不可预见之问题及时给甲方提供预警性提示及解决方案,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11、乙方有责任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需要对已经完成的策划进行修改,防止由于策划瑕疵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或者导致甲方错失商业机会;

12、乙方应组织专案组定期与甲方就本项目举行例会,例会时间根据项目进展的需要由甲、乙双方合理确定;

13、乙方应组织专案组为甲方选择设计方案提供顾问服务。顾问期至策划报告书提交完毕后方可结束;

14、乙方应制订详细的营销策划执行方案,密切配合并代理甲方实施策划方案,同时协助相关专业设计单位准确执行策划方案;

15、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甲方可提议召开项目报告及策划方案的交流、讨论与确认会,乙方在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出席,甲方须承担聘请专家之全部费用;

16、乙方亦应积极参与甲方或甲方与其他合作单位的会议,并就本项目提出有益的建议;

17、乙方应协助甲方设计、执行和各种媒体发布或制作的工作;

18、乙方所制定的所有方案均需由甲方最终确定认可后,方可执行;

19、乙方保证全部文件均以快捷方法予以及时处理;

20、甲方同意在所有该项目的宣传品上印刷乙方为全案策划公司,并配有乙方的公司名称及商标标识;

21、乙方委派所有工作人员的费用全部由负责承担。本项目售楼处、样板房及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由甲方提供,折旧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策划服务费用

1、本合同签订之乙方应收取的全程策划代理佣金,具体金额与结算细则如下:

1.1策划费用合计:人民币万元整(小写:rmb元)。

1.2策划工作进程:

1.2.1.乙方应于2004年月日或之前,完成报告第一部分(市场调研、市场定位),并就报告第一部分所涉及的内容与甲方举行专题会议进行商讨后向甲方提交正式报告;

1.2.2.乙方应于2004年月日或之前,完成报告第二部分(产品定位),并就报告第二部分所涉及的内容与甲方举行专题会议进行商讨后向甲方提交正式报告;

1.2.3.乙方应于2004年月日或之前,完成报告第三部分(营销、招商报告),并就报告第三部分所涉及的内容与甲方举行专题会议进行商讨后向甲方提交正式报告。

1.3策划费用的结算:

1.3.4本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计人民币万元整(小写:rmb元);

1.3.5在乙方提交第一部分正式报告后(即市场调研、市场定位),并经甲方签收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计人民币万元整(小写:rmb元);

1.3.6在乙方提交第二部分正式报告(即产品定位),并经甲方签收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计人民币万元整(小写:rmb元);

1.3.7在乙方提交第三部分正式报告(即营销、招商推广报告),并经甲方签收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计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rmb元);

1.3.8乙方在双方合同签订后须按本合同所规定期限向甲方提交阶段性报告书,甲方也应依合同所限定日期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1.3.9如甲方无故拖延付款期限,则乙方有权自报告应收费用之日起,向甲方以所欠金额5‰/每日计算收取滞纳金;

1.3.10如甲方拖欠款项超过一百日,则乙方可视甲方违约,同时停止一切相关之工作,并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向甲方收取所欠款项及滞纳金。同时甲方应向乙方补偿因欠款所导致的一切相关损失(其中包括因项目而产生的律师费、交通费等各项相关开支)。

(四)

1.4策划费用之招商部分补充条款:

1.4.1乙方将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成项目招商推广报告,但由于涉及后期招商等操作问题,因此待乙方代理之物业招商率达到50%时,并经甲方确认后的七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rmb元),本部分费用为策划费用,甲方须按时支付乙方,以推动双方工作的顺利进展;

1.4.2待本项目招商率达到80%时,甲方应根据乙方工作完成时间、程度等因素,甲方可自行决定考虑奖励人民币万元整(小写:rmb

元)予乙方,奖励幅度可适当上调;

1.4.3甲方应付乙方之策划、招商代理费用通过以下指定账号支付:北京中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4001201070058-24北京市商业银行红星支行。

2、乙方需在甲方向其支付策划费用的同时,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乙方因收取策划费用所应缴纳的所有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应按照上述约定条款日期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逾期支付的乙方将按照每日万分之二(甲方应支付未支付乙方的策划费用的万分之二)的比例向甲方收取滞纳金。同时,乙方在上述款项支付后方才进行下一阶段之工作。若因甲方延期付款导致乙方延迟完成工作,将视为甲方之责任;

4、甲乙双方结算时,发生的汇款费用和银行手续费由汇款方负担;

5、乙方负责项目广告、宣传、推广之策划方案的制定;甲方负责按照乙方营销推广方案内容聘请适合项目之专业广告公司进行广告设计,聘请广告公司之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招商、销售服务费用

1、招商费用、目标、范围的确定:

1.1招商费用:乙方将收取甲方以本项目商业物业租出楼面面积相当于首年月租金之180%,即1.8个月的租金作为招商代理服务佣金;

1.2招商范围:自本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乙方负责本项目之全部招商工作;

1.3招商过程中甲方应对乙方之商户进行确认,并向乙方提供商户之签约文件一份(注:复印文件即可),以做乙方建档之用;

1.4本项目如需引入外埠之商户,乙方应将目标意向客户列出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如过程中产生各项差旅费用(即乙方及目标商户所发生的)则由甲方支付;

1.5租金价格:

1.5.1乙方招商之租金限定标准,待项目价格定位后甲乙双方拟定补充协议共同确定;

1.5.2本项目在招商过程中所成交商户租金支付方式以扣点及流水倒扣等方式约定的,则甲方对乙方之佣金结算须以双方开盘前之定价形式为标准依据;

1.5.3成交商户所租用之铺位如未明确定价,则甲方以本项目中租金单价与最低租金单价之和的平均值作为结算依据;

1.5.4招商过程中如乙方租赁之租金水平高于甲乙双方确定之租金水平,则甲方将给予乙方相应奖励,具体奖励条款待项目价格定位完成后甲、乙双方拟定补充协议确定。

(五)

2、招商销售费用结算:

2.1招商及销售费用的结算为月结,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结清上月相应之招商销售代理佣金;

2.2甲方如在合同规定日期十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佣金,则乙方有权以合同金额之5‰/每日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2.2甲方如在合同规定日期三十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佣金,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视甲方为违约。同时有权向甲方收取合同中招商及销售面积所余部分应付佣金总额的1/2代理费用以作甲方单方面之补偿;

2.3招商代理佣金的结算以客户与甲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交纳定金为依据。

3、招商补充条款:

3.1为保证策划与招商工作的统一性与连续性,招商工作需严格执行策划报告之内容;

3.2待项目整体策划工作完成,甲乙双方拟定补充协议确定项目招商原则,项目招商工作均按照招商原则执行;

3.3若乙方客户在签署合约后悔约,客户所付定金由甲方没收并按甲、乙双方对半比例平均分配,而其成交业绩依然符合并计入乙方之成交标准。

3.4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必须出台《客户签约标准》,其中包括客户要求、签约价格等描述。若因甲方超出约定日期后出台,则乙方招商服务期顺延相应天数。乙方招商客户达到以上标准,或虽未达到,但甲方给予书面认可,则视为该客户招商成功,甲方必须指定相关负责人员为乙方签订《商户租赁合同》,签约日期为乙方正式书面通知甲方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无故推延签约日期而导致乙方客户流失,则甲方仍应支付乙方就该客户应得佣金并计入乙方业绩。

3.5甲乙双方达成共识,并由甲方出台《客户签约标准》后,乙方有权代甲方向达标商户口头承诺进驻许可。

3.6甲乙双方签约后5日内,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商户租赁合同》范本。

3.4招商之补充条款

3.4.1乙方将每隔_________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户之列表文件,甲方应在收到后二日内向乙方提供书面确认函;

3.4.2乙方应及时将市场信息及利于本项目之定价方案向甲方汇报,甲方在了解后应即时做出相应调整决定,以便适应市场之需求;

3.4.3如甲方建议定价与市场偏离较大,且导致对乙方之招商任务的把握度出现问题,则乙方须将合理的市场依据作为调整定价之支持提交甲方,如甲方仍不予采纳,则双方应在友好协商下将乙方佣金及任务重新调整作为双方合作的基本支持;

3.4.4甲乙双方在达成定价标准后,乙方应及时开展工作。但如甲方因自身原因频繁、大幅更改定价,而导致乙方人力、物力大量消耗、且工作无法实施,甲方须给予乙方相应补偿,或就本合同制定一次性补偿费为____________元;

3.4.5若甲方或与之相关人士欲入驻本项目,则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根据项目总体要求对该商户进行入驻评定,并最终做出成交决定,成交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佣金的1/2作为服务费。

3.5非招商之补充条款

3.5.1乙方将每隔_________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户之列表文件,甲方应在收到后2日内向乙方提供书面确认函。如部分商户未得到确认,则甲方须以书面形式或合理证据向乙方提出合理解释,否则如该商户在日后成功入驻签约,则甲方须支付合同中应付佣金的1/2给乙方;

3.5.2为保证本项目对外形象的统一,招商过程中甲方应给予乙方公平之对待,此“公平”特指:报价、租期、免租期等各项招商条款;

3.5.3甲方应在对外公开报价前向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报价内容,如甲方未以此形式及时通知而造成乙方一定损失的,则甲方须以乙方受损店铺应得佣金的1/2向乙方支付;

3.5.4对于甲方洽谈中之客户名称及相应条款应定时向乙方汇报,以增加招商之透明度;

3.5.5若乙方已洽谈上报之商户因某种原因直接与甲方进行商务接洽,甲方有义务通知乙方继续跟进。若甲方违反此项规定且该商户成交入驻,则甲方须按应付佣金的1/2向乙方支付客户之代理费用;

3.5.6如乙方在已引入商户等待签约期间,甲方在未通知乙方、且未说明其原因的情况下就同一铺位与另一商户签约,则甲方须支付该铺位应付佣金的1/2给乙方作为补偿。

(六)

3、销售费用的确定

项目商场内部商业物业之销售代理佣金:乙方销售代理佣金为所售商业物业价目表成交额的1.2%。

4、销售费用结算:

1、自该项目商业物业正式销售至本合同终止时止,乙方须于每月月底向甲方提供当月销售报表;

2、销售代理佣金的结算为月结,甲方每月五日前向乙方结清上月销售额之相应代理佣金;

3、销售代理佣金结算以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并交纳首期款,且完成贷款所需的全部文件及手续为依据;若客户选择分期付款方式以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并交纳首期款为依据;若客户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以客户交纳全款的50%以上为依据。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而使对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2、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守约方在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约方因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系指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但无支付能力、破产等不视为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但是应当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立即向对方通知,并于七日内向对方出具合法、有效的证明;

4、如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乙方需求的合理文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乙方对甲方不负赔偿责任,同时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八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

第十一条:保密及知识产权

1、乙方应保守甲方提供的和本项目有关的商业秘密(包括数据、图纸、客户名单、经营策略等),除工作小组及公司领导级外,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有关资料、信息擅自泄漏给他人,不得将策划工作中的有关资料与内容使用于本项目以外的用途;

2、乙方违反上款规定,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律师费。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陈述并保证

1、甲方系依中国法律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之合法所有者,已取得了或保证在正式开盘前取得销售该项目之一切必须的合法授权和许可;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该项目的一切政府批文、物业状况、说明、设计、装修标准等文件和资料均真实、正确、合法、有效,无任何虚假或非法之处;

3、甲方保证为乙方完成物业的宣传和销售工作提供支持与帮助,合理协调并及时通报乙方有关工作进展;

4、若因物业本身之缺点、缺陷或甲方之原因导致与第三人发生争议、引起诉讼或提起仲裁,则甲方保证积极解决上述争议、诉讼或仲裁并承担应诉义务,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七)

第十四条: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陈述并保证

1、乙方系依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

2、乙方依照中国法律及项目所在地的有关政府部门的规定已经取得代理房地产销售之资格证书;

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忠实于甲方利益,并保证其委派、聘请的工作人员在代理以及服务中忠实于甲方利益。

第十五条:其他

1、“商业项目(暂定名)全案策划纲要”为本合同附件一;

2、乙方工作人员之组成要求为本合同附件二;

3、本合同与本合同的附件为不可分割的完整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的规定如有不同,以补充合同为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章)(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销售合同书 篇8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年 月 日

为严格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履行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并共同信守以下条款:

一、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金额:

二、交货时间、地点及到站:

合同签订后 内交货,送货到乙方指定医院并负责安装

三、结算方法:签订合同后乙方一次性结清所有货款到指定的账户上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不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如果对方拒绝接受,违约方应支付合同货款总值5%计算。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利率1%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2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违约条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 款充抵。

五、合同争议解决方法:先行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协议以合同签订地为诉讼管辖地。

六、其他约定事宜: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品因质量问题或不良反应引起医疗事故、纠纷的行政、法律、 经济处罚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负责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的。

3、甲方银行账号:

4、甲方设备配置清单及技术参数附后:(设备保修期一年)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销售合同 篇9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是橱柜专业供应商,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乙方根据甲方需求设计制作“xx”品牌厨柜,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其它配套产品(详见附件:《xx橱柜订货清单》)。货款总额:人民币¥ 元(大写 拾 万 千 百 拾 元)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需按本合同货款总额一次性全额支付货款,乙方收款后根据双方确认的方案安排生产。

三、运输方式:

1、 运输方式为:车辆运输;

2、 市区内(包括: ),乙方免费送货。送货到市区以外的甲方需另行支付送货费,乙方在全额收到甲方支付的`以上送货费后,才开始送货。由于甲方迟延支付送货费造成的迟延送货责任由甲方承担;

3、 超出本条第2款的其它地区由甲方自行提货,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运输的,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额运输费后予以办理,货物的在途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4、 本合同内甲方订货产品由乙方送货且须通过楼梯搬运的,三楼以内(含三楼)免费,三楼以上每增加一层每套家庭橱柜需增加80元的搬运费;

5、 如建筑物可通过电梯运输,但由于甲方订购的超长台面该电梯不能运输的,甲方需自行解决上楼运输,乙方负责把台面运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所在建筑物的首层位置。

四、交货期:

1、 xx橱柜产品供货期为40个工作日,其中实木门板橱柜供货期为55个工作日,标准现场安装施工期为7个工作日(含台面制作),总供货期和施工期共为 个工作日,特殊产品另行约定(以上供货期以甲方足额支付货款及橱柜尺寸经双方签字确认次日起算);

2、 甲方应于年日前使场地具备最终二次复核尺寸条件(贴完墙、地砖,完成天花吊顶),若达不到该条件,安装日期顺延。

3、 甲、乙双方初步约定的安装日期为年日,甲方应保证在此日期这前清洁好现场,安装师傅到现场后就能立刻展开工作,若达不到条件,安装日期顺延,并收取安装师傅误工费 元/人;

4、 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须二次上门的,乙方可收取二次上门费用 元。甲方未支付二次上门费前,乙方可暂停提供二次上门服务;

五、验收:

甲方按合同所订购的产品应于安装完毕24小时内予以验收,若有异议应在验收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若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验收或擅自提前使用均视为验收合格。

六、乙方责任:

1、 乙方负责测量绘图,因乙方测量误差引起的尺寸问题及导致的修改费用由乙方负责。

2、 市区内(包括: ),乙方提供免费的橱柜安装服务(不含电器和水管等水电安装)。超出以上范围的橱柜安装服务由甲方自行解决。

3、 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配套产品及书面确认的配件尺寸进行整体设计,如因乙方引用甲方配件尺寸有误引起的问题及导致补救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因甲方事前提供的配件尺寸错误导致乙方须返工的,返工费用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后,乙方才开始返工。甲方也可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返工,但第三方施工前,甲方须向乙方出具乙方已交付合格产品的验收确认函或经双方确认的除配件尺寸问题外存在质量问题确认单。否则,第三方进行返工后甲方提出的一切产品质量问题概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

4、 乙方须按双方书面确定的安装时间进场安装,因乙方原因延迟安装的(双方另有约定或因甲方不具备安装条件除外),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日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合同总额10%为限。

5、 安装过程中,因乙方原因给甲方的施工现场造成损坏,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安装的产品与双方确认的方案不相符时,经认定为乙方责任,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无条件予以整改并安装到现场,同时赔偿甲方人民币贰佰元整。

6、 安装后乙方负责清洁安装现场。

7、 质量保障:乙方承担所提供配套产品的保修及维护工作(详见《xx橱柜保修卡》),《xx橱柜保修卡》在产品安装完成验收时交付予甲方。

8、 售后服务:

① 正常条件下,乙方对其自制品和五金配件实行保修(保修期限详见《xx橱柜保修卡》);

② 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保修电话或传真后,于两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方案;

③ 保修期自安装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

④ 保修服务由乙方负责。

七、甲方责任:

1、 甲方在合同签订并支付全部货款后需增加的订货,应先征得乙方同意并在新增的《订货清单》上签字确认,甲方增加项目的货款全额付清后,乙方安排采购、生产。如增补物品到货时间延迟而影响此前甲方订货的安装时间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 双方签订合同后,如甲方要求更改设计方案,须经乙方认可方视为有效,同时安装日期另行约定,因更改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支付全部更改费用后乙方安排生产。

3、 因甲方自备设备及配件引起的安装及售后服务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4、 因甲方提供的配套产品及配件尺寸有误所引起的问题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5、 方案经双方确认后,产品安装现场的空间结构尺寸不得因装修而任意发生变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的,应书面通知乙方,双方重新确认方案及安装日期,因更改造成的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

6、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测量、复核、设计及安装的相应条件,如因不具备相应条件导致乙方无法按时交货、安装,乙方不负任何违约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卖方违约责任:

1、对于橱柜的质量问题,国家有三包规定的按三包规定执行;国家无三包规定的包修期限为*年,卖方负责免费修理,但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的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的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

(2)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 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买方(章): 卖方(章):

住所: 住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最新购销销售合同 篇10

出卖人: (下称“甲方”)

买受人: (下称“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本合同约定的嘉兴黑猪父母代种猪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质量标准

甲方提供的本合同约定的嘉兴黑猪父母代种猪应当优质纯正,符合国家的种猪销售标准,并经过了科学免疫程序免疫和严格检疫。

第二条 种猪交付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的种猪数量1500头,具体交付数量和交付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

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向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付种猪,并提供所有种猪耳号和系谱档案。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双方同意根据种猪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结算,具体价格及付款方式由双方代表(甲方代表为潘清煜、乙方代表为徐美根)以签署《结算单》形式进行结算。

第四条 售后承诺

由于运输等原因致使种猪交付后七日内死亡或伤残的,甲方承诺包换,病死猪由乙方依照当地规定处理,但所获补助归甲方所有。

对不孕母猪,经过技术人员人工配种两次以上仍不受孕,乙方不愿饲养的,按母猪市场公允价格由甲方回收;乙方愿意饲养的,按当时商品猪市场价重新结算。对不能配种的公猪,经技术人员鉴定属于种公猪本身原因的,由甲方调换相同规格和数量的合格种公猪。

第五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20___年__月__日 20___年__月__日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