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担任甲方的产品销售代理商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代理产品
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生产的?________及_______产品(以下简称为“合约产品”)以及今后甲方授权销售的其它产品。
二、授权经销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区域销售代理商,负责在________地区开拓市场和销售上述代理产品。
三、订货数量和订货额度
双方协商同意:
1。乙方首批订货数量不少于_______套。
2。双方合作的最初_______个月为乙方市场开拓期。在此期间,乙方“合约产品”的累计订货数量不应少于_______套。
3。市场开拓期之后,乙方月订货数量不少于_______套。
4。乙方每一订单的订货金额不应少于_______万元人民币。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代理甲方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____区域乙方的代____区域为:
二、代理产品乙方销售代理甲方的产品为:
三、代理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地区的独家代理商,全面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____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3、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收回发出的全部货物,费用乙方全部承担;如果乙方不收回货物,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四、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________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壹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续约:
(1)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2)已经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3)签署放弃可针对甲方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
五、最低代理销售量乙方承诺向甲方的订货量为每月平均,如果________年内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六、代理商品价格
1、配送价格:甲方向乙方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
2、销售价格: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服务)。如果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乙方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乙方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七、奖励乙方年销售量达到,甲方赠送给乙方;年销售量达到,甲方赠送乙方
八、商情报告
1、乙方有权接受客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并及时通知甲方,以关注甲方的切身利益为宜。
2、乙方应尽力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半年需向甲方寄送工作报告。
3、甲方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乙方。160;
九、发货方式采取物流发货方式,乙方承担物流费用。
十、售后服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乙方提供开展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3、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客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客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甲方:乙方:代表人:代表人:电话:电话:
销售方:
代理方:
为搞好产品的市场销售管理工作,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销售、代理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产品代理销售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销售方授权代理方在地区 成为销售方健达强力风痛贴产品的独家经销商,代理方必须严格遵守销售方相关政策和规定。
二、经销品种、代理价、首次货量等:
品名 规 格 零售价 代理价 首次货量
健达强力风痛贴 120盒/件 138、00元/盒 元/盒 件
三、销售方的责权:
1、 销售方负责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以及销售产品的合法手续。
2、 合同期内销售方确保代理方的独家经销权,有义务协助代理方查处外区域向代理方区域内的冲货问题。
3、 销售方承担产品运输至代理方经销地的运输费用。
4、 合同签订后,代理方如在三天内不提货,或三个月内没有二次提货者,代理方在约定区域内的代理权自然取消。
5、 为严格规范市场,保护代理商利益,销售方实行市场保证金收取制度。市场保证金 元,合同期满或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时,代理方退还产品营销手续及委托手续,销售方返还代理方保证金。
四、代理方的责权:
1、代理方负责产品在约定区域的市场开发与销售,并承担销售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2、代理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区域销售,否则销售方有权随时终止,并责成代理方补偿被冲货方的所有损失(冲货量零售价的三倍)。
3、代理方在销售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一切触犯法律及违规行为等,责任由代理方自负。
4、代理方拥有销售方其它产品在约定区域内优先代理权。
五、结算方式:产品一律执行款到发货。
六、奖励政策:根据销售代理双方协商结果,首批提货量为件;年任务量件;能完成年任务量者,再奖励5%货
七、销售方在收到代理方货款三个工作日内发货,如代理方需货量较大 (一次性提货200件以上),应提前10天向销售方提供书面要货计划。
八、招商政策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如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销售代理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有效期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
销售方: 代理方:(签名)
签字: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委托人(以下称甲方):
企业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传真:
受托人(以下称乙方):
企业所在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在地区代理销售“ ”开发经营拥有的
第一条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地区的销售代理商,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也可在其它地区进行销售代理,甲方书面确认后的文件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委托乙方在等地区设立售楼处,销售“ ”指定的,在项目一期、二期、三期、公寓B座,具体房源以甲方销控为准。
第二条销售价格
销售价格见甲方书面确认的销售价格表,乙方有元浮动权。
第三条合作期限
3-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自年月年3-2、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如继续合作,应当在本合同终止之日前一个月另行协商,重新签定合同。
3-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第四条费用负担
4-1、乙方在代理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税金、策划推广费用、销售场地费用、交通费、食宿费、人员工资等)由乙方承担。
4-2、甲方企业的所属楼盘的所有宣传印刷品,在销售代理合同签署后由甲方先免费提供宣传资料样品,乙方在保证宣传资料内容真实性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印刷。(乙方在自行印刷宣传资料前,需提供小样给甲方审核确认)
4-3、乙方所有的广告宣传等,必须保证甲方的企业形象与楼盘形象,涉及到重大问题须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按计划进行宣传,费用由乙方承担。
4-4、定金及房款均由甲方收取,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客户收取其它费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5、乙方组织来项目的看房团,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负责雇佣搭载看房的车辆必须是各种手续齐全并参加保险的车辆。看房在往返途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意外伤害及突发疾病情况,甲方不负连带责任,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五条:代理佣金
5-1、乙方根据双方约定的统一价格进行销售,乙方基本代理佣金按销售额5-2、奖励政策:以为区域单位划分,本合同签署后四个月内,乙方在其所代理区域内至少完成销售额万;合同签署一年内,乙方在其所代理区域内至少完成销售额万元,否则甲方可收回乙方在该地区的代理权
5-3、销售价格执行甲方制定的统一售价和折扣,乙方不得随意增减。
5-4、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若乙方没有销售业绩,则甲方有权单方面与乙方解除本合同,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佣金结算方式
6-1、一次性付款达到总房款的100%,即交定金之日起10天内交付总房款的100%,佣金按100%计取。
6-2、银行按揭首付款到位,即交定金之日起10天内交付总房款的30%以上,并在30天内办理交银行按揭手续的所有资料,佣金按100%计取。
6-3、结算时间为每月一结(月结),客户缴清总房款后的下一月15号前乙方将销售报表报甲方审核,甲方在每月25日前将佣金结算给乙方。
6-4、乙方结算佣金时须开具海阳的正式发票。
6-5、一次性付款客户,必须在交付定金后七日内交齐总房款,否则视为放弃购买,按照退房处理。按揭贷款客户必须在交付定金后七日内交齐银行规定比例的首付款,并准备齐全按揭贷款所需资料,否则视为放弃购买,按照退房处理。特殊情况,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然后双方协商处理。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如不能按时支付代理佣金,每迟付一日,按应付总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2、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催收房款。若乙方客户违约一个月以上,乙方须按日向甲方支付佣金总额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7-3、如乙方以虚假之词欺骗客户,或单方夸大宣传,超范围承诺而引发的客户纠纷,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原价赔偿。
7-4、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甲方以书面形式给乙方限期整改,若乙方不能限期整改,甲方有权收回代理权,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7-5、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违约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退房处理
8-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购房户退房,乙方将不予返还因该客户购买房屋所提取的佣金,客户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8-2、由于客户原因造成退房,定金不予退还的,甲方与乙方按5:5分配定金。
第九条:甲方应提供乙方的资料
9-1、“五证”、营业执照、统一说辞、销控表、合同范本、交房标准、银行帐号、楼盘总平面布置图和单体户型图及相关楼体效果图、工程竣工验收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房屋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及相关资料。
第十条:相关事项
10-1、双方发生销售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免发生重卖现象。
10-2、根据乙方的销售情况,甲方到乙方售楼处办理按揭手续,费用自理。
10-3、甲方因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不正确或由商品房销售合同而引起的客户纠纷以及因建筑质量引起的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法律责任。
10-4、甲、乙双方应对合作事项保密。
10-5、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催交房款、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以及协助甲方处理客户纠纷。
第十一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1-1、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完成本合同的权力与义务后自动终止。
11-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2-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2-2、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均同意提交烟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