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_________公司和卖方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_________(以下简称买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订立本合同。
1.商品名称双方同意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按本合同的条款规定,由卖方向买方提供下列商品:_________(略)
2.期限交货日期从_________起至_________止;或每满一年后由一方当事人至少提前_________(_________)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当事人所确定的日期为止。
本合同中的“合同年”是指到_________为止或每年到此时为止的12个月。
3.商品规格卖方商品装运时的规格标准:_________. 4.商品数量:_________(略)。
5.价格_________(可按本合同背面第七条规定上浮)。
6.附加条款规定本合同背面的附加条款规定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效力等同当事人签名前所列条款。
买方(签字):_________卖方(签字):_________附件附加条件规定7.价格浮动卖方提价可在每个季度的第一天进行,但至少应提前十五(15)天将其书面通知提交方式邮寄买方。买方则有权在涨价生效日之前向卖方提交或邮寄通知,取消涨价部分的定货。
8.税收除买价外,买方还得支付卖方因生产,销售或运输本合同有关商品而规定缴纳的所有的政府税收、营业税和(或)其他一切收费(纯收入所得税除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9.较低竞争价格如买方向卖方证实,买方可在任何一个合同年度内从任何一制造商处按类似条件规定购得在_________国生产的上述商品,且质量一样,数量等同本合同年度尚未交货数量,但价格低于本合同之定价,如卖方拒绝就上述数量商品按此价格进行降价,买方可向其他制造商购买该数量商品,并减少按购买数量该合同所承担的购货义务。
10.装船发货如无另行规定,买方每月定货量及每月装船发货量应大致相同,如因缺货而影响每月装运,则应依量大致按合同年平均进行装运。如买方不按本合同之规定定货,卖方将无义务提供未定购货物。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拓展产品销售市场,(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做为甲方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事宜,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代理商授权每年认证一次。
2.乙方有权在甲方授权区域内以“武汉金石凯激光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名义,从事有关销售金石凯激光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的合法商业活动。
3.乙方必须按实际情况填写<<______________激光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登记表>>,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发生变更以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4.乙方有权发展下级代理商,所发展的下级代理商及签订的下级代理商协议应在甲方备案。如未备案而乙方以低于甲方规定的市场最低售价出售产品,则按扰乱市场秩序对乙方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取消乙方代理商资格。
5.乙方有权对甲方工作(销售管理,市场推广,广告宣传,商务,技术服务,产品质量)做出评价和投诉。以报告形式直接交由公司相关部门处理。
6.本协议期满或甲,乙双方解决本协议时,乙方应立即清付完甲方货款,并签署终止协议。
二.甲,乙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培训乙方业务及技术支持人员;
2.甲方为乙方提供序列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所需技术资料本地客户档案资料和宣传材料;
3.甲方负责序列产品的全国性广告宣传工作,指导,协调乙方市场的销售行为及广告宣传,限度地占领市场;
4.甲方按序列产品质保书约定提供产品保修及维修服务;
5.如乙方在经销商其间内,销售业绩良好,甲方应当给予提高代理商资格,提供优惠经销政策等相关奖励措施。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收集当地市场及相关竞争序列产品的有关部门信息,并及时反馈甲方;
2.乙方应配合甲方地区性或全国性市场开发,销售或宣传活动,努力开拓市场;
3.乙方有义务为客户提供技术服务和基本维修,维护;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产品价格体系,乙方市场宣传价格不得低于甲方体系规定的全国统一报价;乙方对客户实际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价格体系规定的最低限价,特殊情况须经甲方批准视为有效;若乙方违反甲方规定的价格体系一经查实,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经销权。
5.乙方如举办与甲方序列产品有关的大型市场开发或公关活动,需甲方对其支持和谈判支持时,应提前通知甲方。
6.乙方应严格保密甲方技术。不论协议期内或协议期后,乙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获取甲方序列产品专利,设计,知识产权的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序列产品的声誉,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独立承担责任。
三.价格体系及奖惩措施
1.甲方按价格体系文件(附件)向乙方供货。甲方价格体系调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在经销期内,业绩良好,市场信息准确,结算准时,甲方将把乙方总销售业绩的%作为对乙方的奖励,并适当放宽销售区域,提高经销级别。
3.系列产品市场报价,最低销售限价,经销价制定权,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均有保守价格机密的责任和严格执行价格体系的责任。
四.结算方式
1.原则上,乙方向甲方订购设备时,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做为合同预付款,30%的余款在设备交验完毕时付清,甲方向乙方提供等额的相关发票。
2.由乙方提供信息协助销售,甲方直接和用户签定协议的,如果低于全国统一报价,则按价格体系中规定的提成比例,在甲方收回总设备款的90%后,甲方按约定的比例一次性转帐或其它方式支付给乙方;如果由乙方的协助最终销售价格高于全国统一报价,以统一报价总价的金额按上述方式提成外,将高于部分扣除应该交纳的税款后,收回全部货款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公司与下级经销商签订的合同,无论那种情形,在收回全额货款后,一次性给予乙方合同总额的%做为管理奖励。
五.订货,付款及运输
1.乙方订货时需要按要求同甲方签定购买合同。
2.双方约定交货时间,并按结算方式中的描述支付货款,款到发货。
3.运输方式及运费:运费及保险均有甲方承担。
4.验货:乙方在收到货物后可根据产品清单进行验收,并由甲方派出技术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双方确认后视为验收合格,如有异议应在收货一周内提出,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六.法律效力
1.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严重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或损害对方利益,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2.甲方对乙方的授权期满,本协议自行终止。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到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续签。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条款及附件的解释权在甲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卖方):合同编号:20__52501签订地点:乙方(买方):时间:20__年05月25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红木家具基本情况
第二条质量标准: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QB/T2385-20__新版《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定的树木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第三条付款方式:定货时,甲方收取货款总额20%(不得超过20%)的定金(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余款提货或送货时付清。
第四条自提货物。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第五条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产品质量书》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六条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7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两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户名:户名:帐号: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