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石地砖销售合同【精选三篇】

大理石地砖销售合同(精选3篇)

大理石地砖销售合同 篇1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采购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

二,质量要求,验收规范

外观质量:同一批板材的色调,花纹应基本一致。板材外观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大理石厚度为18mm—20mm。外露部位不允许有缺棱,其它部位棱长度不超过10mm,宽度不超过1.2mm。外露部位不允许有缺角。大理石不允许碎裂。不允许有裂纹现象。

大理石出现碎裂,缺角等现象时,由乙方负责及时维修。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将对乙方进场的产品进行抽检,如发现抽样产品其中一项未达标,甲方将所有产品退回,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未发现质量问题该抽样品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主要材料价格说明:

每平方______元,包括大理石制作、运输、装卸、维修。

四,结算方式

1)本大理石供应工程材料费按大理石材料进场实际面积结算,每平方米______元,包括大理石制作、运输、装卸、维修。

2)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实际施工进度,在材料全部进场后支付60%材料费,剩余40%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部结清。

五,验收标准

甲方对已送达产品要及时进行验收。

对验收不合格产品,乙方应及时调整,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理。所有产品进行核对无误后,甲方应向乙方填写收货确认单。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大理石地砖销售合同 篇2

甲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供料达成如下协议:

一、关于合同标的物甲方因位于的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二、关于质量要求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方式确定: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

双方约定根据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

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

甲、乙对石材质量。

三、关于石材色差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

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

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四、关于石材加工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

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

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

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供货期限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_________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次_________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

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供货之起始日。

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应提前_________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分批供货。

自甲方通知该批次供货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该批次石材的供货。

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

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全部石材供货之起始日。

甲方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应当提前_________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4、特别约定期限。

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六、关于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本合同交货方式和交货点采用下列第方式: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材料仓库自提。

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关于石材验收

1、甲方指定为验收人。

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签订本合同的代理人视为当然的验收人。

甲方的办公电话和上述人员的通讯电话分别是。

2、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即乙方送货方式交货的,甲方须在乙方将石材运至交货地点并通知甲方验收人后的6个小时内受领货物,并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

3、甲方不能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进行提存。

有关提存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在数量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后的十日内完成实质性验收。

如有质量异议,应当在实质性验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

否则,视为实质性验收符合合同约定。

5、甲方将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视为甲方已完成对石材的实质性验收。

八、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

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元,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币元,加工费为人民币元。

供货结束后,按实结算。

2、支付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作为预付款,即计人民币元。

货到验收合格后,提一批货结一次款,最后%的货物在预付款中扣完为止。

九、关于合同的担保本合同签订后的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30%的款项即人民币元作为定金。

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不退还定金;相反,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十、关于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

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对增加的供货数量的验收视为书面确认。

2、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诚信履行,不得随意解除。

如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

但在下列情况下,一方享有解除权:

(1)甲方迟延付款达30日以上或迟延付款的数额在应付货款的30%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供货迟延达30日以上或迟延履行数量达应供货数量的30%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一、关于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应按迟延支付的货款的日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供货,应按迟延供货的货款的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而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二、关于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关于其他约定

十四、附则

1、本合同表面清洁,没有任何涂改。

如有涂改,则需双方在涂改处加盖印章或按捺指印方为有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理石地砖销售合同 篇3

一、签订双方

甲方: 乙方:

二、 质量要求及检验标准:按现行标准执行。

三、 交货地点: 乙方指定

四、 运输方式: 甲方负责运输及费用

五、 包装标准及费用:纸箱包装,由供方负责;包装物不回收。

六、 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提货时由须方任意抽验收货,提出异议期限为提货之日起五日之内,超出期限,责任自负。

七、 结算方式:按月结算,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结算。

八、 供货时间:乙方提前5日通知。

九、 违约责任:按规定执行。

十、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签订地所在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异议期内提出异议,供方应立即派人到现场检验处理。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应及时做出处理,如继续铺贴,供方不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十二、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供方不能及时供货,供方不属违约,双方重新协商供货时间。

十三、货款必须汇入供方指定账号,否则由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供方不负责。

十四、验收标准;以双方封样为准。

十五、有效期:合同签到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供货单位一份,购货单位三份,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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