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林木销售合同(精选3篇)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为乙方购买
甲方的房屋,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出售位于该地块的结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县道建筑,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室平方米)..乙方已完全了解该房产,并同意购买。
二、甲乙双方约定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元)。
大写:十万元整。乙方在
在年月日前分期付款。乙方支付房款的具体约定如下:
1.支付甲方之前的房价款。
2.支付甲方之前的房价款。
三、甲方应于年月日前正式交付该房屋及其附属物
给乙方使用..该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时,甲方应腾空该房屋,付清水、电、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一切费用,并将付款凭证及房屋钥匙交乙方验收。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该房屋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和情况,不得隐瞒。乙方了解该房屋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和条件,无异议。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产权属清晰,无争议。未被判决、责令限制出售,也未设定抵押,不属于建设拆迁范围。已获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物业单独出售给第三方。如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五、房屋所有权的转让。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过户手续,责任方应赔偿守约方因任何一方不配合而造成的损失。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如期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或甲方在转让过程中违约,导致最终无法办理转让手续。经确认后,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货款..甲方应承担因完成过户手续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并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10%的违约金。
(2)乙方未付款,或乙方在办理过户过程中违约,导致最终未办理过户手续。经确认后,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货款..但是,乙方应承担因完成转让手续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并向甲方支付总房款10%的违约金。
七、合同期内,因洪水、地震、火灾、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自动终止。
八、如对其他事项有异议,可增加以下约定条款。约定条款与以前条款有异议的,以约定条款为准,约定条款优先。
九、其他商定事项:
十、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每份三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品牌、规格、生产厂家、数量及价格:
(建材清单表格略,下载文档里有表格)
本合同金额合计:¥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产品质量标准,验收标准:
1、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行业规定标准。
2、乙方在供货之前,须提供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材料及所生产产品材质证明书,交货时必须同时出具产品生产许可证,质检报告及出厂合格证。
第三条 交货地点、运输及费用、计量、交货时间:
1、 乙方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2、运输及其费用:乙方负责货物的运输,运输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上述单价中。
3、交货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货款结算: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预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____%,甲方验货物入库____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剩余货款的____%。
第五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发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7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共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合同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略]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______ 4.运输费: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经济责任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______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___%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____的罚金。
(5)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X%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____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______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____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____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的补偿金。
第九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
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者选一)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盖章)
代理人:__________(盖章) 代理人: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
刑法上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存在的差别主要在于二者的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犯罪主体系国家工作人员,而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系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
1、挪用公款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但其主观特征,只是暂时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打算以后予以归还。至于行为人挪用公款的动机则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营利,有的出于一时的家庭困难,有的为了赞助他人,有的为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成立。
2、挪用资金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是挪用资金罪。
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所谓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
总之,二者主要区别在于主体不同,一个是国家工作人员,一个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由于刑事案件均由检察院侦查起诉,因此,建议当事人聘请专业的刑事律师,以便获得法院较轻的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