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销售合同(合集三篇)

商铺销售合同(精选3篇)

商铺销售合同 篇1

合作方(甲方)姓名:______

合作方(乙方)姓名: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消费者,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个人情况的审核,同意乙方将 (产品) 加入在位_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___市(地区)_______县(区)______街道 号的 (店铺名称)内进行销售。

第二条订立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保甲、乙双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双方的职责和权利。乙方作为单独的经营者进行经济活动。因此,他必须遵守所有经营者共同的法律要求。作为一个经营者,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雇员和合伙人。乙方不是作为甲方委托代表,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定协议,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甲方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第三条有效期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签约日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任何一方要提前终止合作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__________合作协议书》;在续约前若有第三方要求与甲方合作,乙方有优先权。

第四条由于乙方所销售的产品与甲方店铺销售的产品为错位产品,不影响甲方产品的销售,不存在于抢生意之说,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私自从其它渠道拿与乙方同种产品在店内进行销售。

由于乙方是借用甲方的店铺:

①乙方愿意以每月租金为______元支付给甲方,甲方腾出______平方的地方(靠近门口)做为乙方进行营业的柜台,就此柜台在协议有效期甲方不得随便占用更不可更改使用面积,甲乙双方的产品销售互不干扰

②乙方愿意每月从自己产品月销售总额(根据一个月下来的收据)中提取______%作为租用甲方店铺之租金付于甲方。

③乙方以帮助甲方销售甲方所经营的产品每月销售总额达为______元作为租用甲方店铺之租金相互抵消,若乙方未达甲方要求的的月销售总额,乙方将按月销售总额的差额部分的______%支付于甲方。(以上3条任选一条)每月租金(包括水电费)支付(合计)日为每月月底最后一天。

第五条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为了共赢,相互帮助销售对方产品,各方按照帮对方月进行销售的月销售总额的______%提成作为劳动酬劳。(此条款仅供双方愿意进一步合作时作为参考,同时与第四条中给出的3条参考建议不相冲突)

第六条附加条例

第七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人民法院裁决。饭店合伙经营协议书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第九条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或是有需要补充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条例中予以更改、修正或是补充,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条例中的更改和修正或补充,在本协议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铺销售合同 篇2

甲方(商场管理者):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业主) :

(以下简称乙方)

1.经营用途:乙方购买此商铺用于经营品类:。乙方承诺本区域仅用于上述用途。

2. 为保证商场的良性经营,乙方如将本商铺分租赁或与他人互换使用,不得改变本协议约定的经营品类及品牌。

3.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了解商铺是柜台形式经营及商铺周边状况。

4. 乙方需变更商铺经营品类的,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私自变更部分或全部商铺经营用途的`,视为违约,乙方须按人民币壹佰元(RMB100.00元)/日/平方米(按商铺面积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商铺是柜台经营的,应保证柜台台面高度不超过 m,柜台边不得超出商铺范围,乙方保证不会在商铺周边各面树立隔板、隔断等。

6.份数:本补充协议正本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商铺销售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为使 商铺运作更为专业、科学和实效。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公司(下称甲方)自 年 月 日起,正式委托 市 有限公司(下称乙方)代理甲方 商铺全程推广策划、销售代理等工作。为明确双方责、权、利特签定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项目基本概况:

双方合作项目:

项目地址:

项目建筑面积:商铺共 间,分别 平方米(最终面积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第二条:委托方工作内容:

尾盘商铺全程推广策划、销售代理(含招商执行)

第三条: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甲方责任及权利

1、保证项目的销售合法性。

2、提供售楼部搬迁、装修、装饰及办公用品给乙方至代理期满。

3、负责项目办理房产证、贷款等手续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一切有关项目之其他合同文件 均须甲方签订盖章,乙方及其他任何个或单位签订盖章均无效。

第五条:乙方责任及权利

1、乙方负责项目的整体策划、宣传和销售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有关地方、部门法规。

2、乙方负责项目全程策划和销售代理。

3、乙方负责承担在此期间项目招商、销售广告及推广活动的广告费用和营销人员工资费用。

4、代表甲方以甲方名义签署该项目商铺的招商租赁协议,及协助甲方收取商铺租赁保证金和租赁租金。

5、乙方有权在甲方审定的单价的基础上上浮单价,并适当打折,但打折后以不低于甲方认定的单价为限,除甲方特别许可外。

第六条:乙方全程策划及销售代理佣金收取约定

1、乙方的销售佣金以溢价形式提取。即所有可销售商铺的基本底价为/㎡,超出底价部分扣除营业税/㎡后归乙方所有。

2、乙方的招商佣金提取每间商铺一个月租金。

3、以上资金由乙方代收扣除佣金后转给甲方

4、乙方在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目标后七个工作日内,由双方签字确认后,甲方按乙方应得佣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及合同的终止

第八条:若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由签约地法院裁定。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均具同等法律约束力,合同内容如有修改,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另行补充。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约地: 签约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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