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人员目标责任状【汇编三篇】

销售人员目标责任状(通用3篇)

销售人员目标责任状 篇1

甲方:

乙方:

为拓展甲方产品市场,甲方现聘乙方为甲方在地区的产品销售员,为互惠互利,促进销售,经双方商议,协议如下,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年月日一年月日止(共年,含三个月试用期)。

二、基本指标任务:

从受聘之日起,乙方每月需按不低于甲方规定底价价格销售,并完成双金属带锯条20根(约70米)的月基本定量任务,余后每月按不低于25%递增;每季完成1台锯床销售。

三、底薪工资:

乙方完成月指标任务(以款到帐),甲方发给底薪工资元/月。个人医疗保险、福利、养老金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销售对象及底价:

l、销售对象:“天成”牌系列双金属带锯条及由甲方提供的金属切割机床和四件。

2、带锯条销售底价(焊接费另计):

a、“天成”综合型:19X0.9/米;27X0.9/米;41X1.27米;41X1.27/米

b.“天成”加强型:19X0.9/米;27X0.9/米;34XI.06/米;41X1.27米

c.金属切割带锯床(详见价格表)

五、业绩计提、要求

1、执行销售提成大包干制,即:由乙方自负劳务信息费、市内运费,差旅费、应酬费,节余归己。

2、锯条计提:同一用户,第一笔计提按:(销价一底价)X0.8X0.7,第二笔计提按(提价一底价)X0.8X0.6,余后全部按第二笔计提。

3、通过其他产品销售揽进锯条,按以上方法计提。

4、机床、配件计提按:(销售价一底价一运杂费)X0.8X0.6。

5、甲乙方合作成交业务计提:①锯条:(销价一底价)X0.8X0.55;②锯床配件:(销价一底价一运杂费)X0.8X0.55。

6、所有产品原则不能低于底价销售,特殊情况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且原则不能提成,计入业绩,余后平衡处理。

7、原属甲方用户业务不计提成。

六、结算:按月考核结算,以款到帐为准。方法:扣除规定的月基本指标任务后,余额部分按计提方法结算并一次性支付乙方,特殊情况由甲方作出支付时间,但不超过一个月。若乙方未完成指标任务,可暂由甲方预支费用,由余后业务冲抵,但不超过1个月。

七、其他要求:

l、以上锯条,乙方若在石家庄地区(含各地县市)销售,必须要高于底价10%销售,特殊情况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2、所有产品实行全额款到帐后发货,不赊帐欠款,特殊情况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用户中进行促销,否则将解除协议,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4、乙方须服从甲方安排的临时性任务,如:内务、送货、接货、催款、出差等。

5、礼貌待人,仪表端庄,遵守法律法规,工作任劳任怨,持证上岗。

6、严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出卖、泄漏甲方商业机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及有权追究乙方经济和刑事责任。

7、爱护甲方一切办公设置,损坏照价赔偿,讲求卫生,做好防火防盗,节约用水用电工作,安全第一。

8、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名义,从事非甲方所供产品销售和非甲方工作范围的其他事情,否则造成损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追究责任。

9、所收货款(支票、汇票、现金)原则必须当天交予甲方财务主管和负责人,并办理交接手续,否则,造成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10、乙方连续三个月完不成甲方指标任务,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1、甲乙若一方要求解除协议(不含试用期),需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甲乙方须积极配合,5日内完成交接好一切工作手续。否则,造成损失甲。乙方有权追究对方经济责任;协议解除后,乙方业务当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再计提。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此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销售人员目标责任状 篇2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劳动管理规定以及本公司员工聘用办法,甲方招聘乙方为试用员工,双方在平等、提成每3个月为一个周期发放。

____________万业绩目标说明:

目标期限:销售人员从签署本《销售人员目标责任状》起到年月止。

第四条、差旅费与交通费

1差旅费:按照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执行。

2交通费用:

市内拜访客户产交通工具乘坐标准: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公交不用提供发票。

(1)拜访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4)时间紧迫的、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5)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3试岗期销售人员的费用报销(交通费+差旅费)原则上按照转正销售人员标准公司全额报销,但试岗期销售人员主动提出辞职或者不能胜任工作被公司解雇,费用报销公司与个人各承担50%。

第五条、在试岗期间,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各项治理规定及制度,并根据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六条、乙方在试岗期内,考勤均由甲方按实际出勤状况和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第七条、乙方在试岗期内,工作汇报制度如下:

一、销售业务工作汇报的内容:

1、每日工作汇报:

1)意向客户情况(参见第八条意向客户考核标准)

2)当日完成每日计划任务量对比情况。

2、每周工作汇报:

1)本周内拜访客户的数量统计。

2)本周内意向客户的数量统计。

3)上周意向客户跟踪情况说明。

4)上周计划与本周总结完成情况对比。

5)本周工作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和建议。

6)下周的工作计划安排。

二、销售业务工作汇报的方式:

1、日工作记载:销售人员必须在每天的工作中,做好销售工作的相关记录,具体包括:《销售业务日志》,《客户拜访记录表》。

2、日工作汇报:销售人员如果因直接去拜访客户,上班与下班未到单位考勤的,必须在当天上班时间800-820与下班时间1640-1700通知办公室文员或总经理。

每天在工作完成后,在下班之前通过电子邮件,向总经理发送(抄送文员,下同。

)当日的工作日志,汇报当天的工作情况。

有重要情况时,可先通过电话向总经理汇报。

有特殊原因当日未能按时上报的,最迟应在第二天上午9点前发送工作汇报资料。

3、每周工作汇报:对派驻外地工作的销售人员,原则上应在每周末回公司向总经理做一次工作汇报,汇报时一并提交《周工作总结》,《客户拜访记录表》(周整理表)等。

对驻外地区

不能返回公司汇报工作的,可在周日上午1200点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周工作总结》,《周客户拜访记录整理表》(周整理表),进行工作汇报。

四、销售工作汇报资料的管理

为了加强对销售工作资料的管理,所有业务人员每天的工作汇报资料,由文员负责对每天的汇报内容进行汇总、编辑、整理、存档、长期保存。

五、销售工作汇报工作的考核

销售业务人员必须做好每天、每周的工作记载,按时上报。

汇报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记录工作内容与客户资料,不准弄虚作假。

公司总经理每月不定期地进行检查、核实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如发现没有按时上报的,每延迟发送1天给予50元的经济处罚。

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虚报、瞒报销售资料的,第一次发现给予批评警告和500元经济处罚,第二次给予1000元经济处罚,第三次或三次以上的公司予以辞退且工资不予发放。

第八条、乙方在试岗期内,工作考核按照以下标准实施考核。

1日考核中新增意向客户判断标准如下:

1)拜访客户的情况(提供:公司情况、联系人、部门、职位、电话、交谈时间、客户计划项目实施时间,客户和公司有初步的沟通,以上要素缺一不可)。

2)现场勘查污染的情况。

(污染情况照片、污染源照片)

2周考核:要求每周至少新增3个意向客户,其中一个为方案洽谈客户。

一周内不足3个意向客户的,每减少一个新增意向客户或方案洽谈客户给予200经济处罚。

3半月考核:两周考核未达到3个意向客户,一个方案洽谈客户,则试岗期未通过。

4月考核:要求与客户(销售额30万以上)进入方案洽谈一到两次阶段或进入招投标阶段,如未达到此标准公司予以辞退并扣除岗位工资20%。

年月日-年月日止阶段考核:要求与客户(总销售额=100万,上下浮动10%)进入合同商谈、签订阶段。

未达到此标准但已完成50万及以上业绩,公司予以通过初期考核;未达到此标准且未完成50万业绩,此考核阶段工资不予发放。

第九条、乙方在试岗期内,如在报到后工作时间不满15天主动提出辞职或者未通过甲方工作考核而不能胜任工作被甲方解雇,工资不予发放。

甲方:

乙方:

日期:

销售人员目标责任状 篇3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劳动管理规定以及本公司员工聘用办法,甲方招聘乙方为试用员工,双方在平等、提成每3个月为一个周期发放。

3100万业绩目标说明:

目标期限:销售人员从签署本《销售人员目标责任状》起到20年10月31止。

第四条、差旅费与交通费

1差旅费:按照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执行。

2交通费用:

市内拜访客户产交通工具乘坐标准: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公交不用提供发票。

(1)拜访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4)时间紧迫的、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5)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3试岗期销售人员的费用报销(交通费+差旅费)原则上按照转正销售人员标准公司全额报销,但试岗期销售人员主动提出辞职或者不能胜任工作被公司解雇,费用报销公司与个人各承担50%。

第五条、在试岗期间,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各项治理规定及制度,并根据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六条、乙方在试岗期内,考勤均由甲方按实际出勤状况和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第七条、乙方在试岗期内,工作汇报制度如下:

一、销售业务工作汇报的内容:

1、每日工作汇报:1)意向客户情况(参见第八条意向客户考核标准)2)当日完成每日计划任务量对比情况。

2、每周工作汇报:

1)本周内拜访客户的数量统计。

2)本周内意向客户的数量统计。

3)上周意向客户跟踪情况说明。

4)上周计划与本周总结完成情况对比。

5)本周工作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和建议。

6)下周的工作计划安排。

二、销售业务工作汇报的方式:

1、日工作记载:销售人员必须在每天的工作中,做好销售工作的相关记录,具体包括:《销售业务日志》,《客户拜访记录表》。

2、日工作汇报:销售人员如果因直接去拜访客户,上班与下班未到单位考勤的,必须在当天上班时间800-820与下班时间1640-1700通知办公室文员或总经理。

每天在工作完成后,在下班之前通过电子邮件,向总经理发送(抄送文员,下同。)当日的工作日志,汇报当天的工作情况。

有重要情况时,可先通过电话向总经理汇报。

有特殊原因当日未能按时上报的,最迟应在第二天上午9点前发送工作汇报资料。

3、每周工作汇报:对派驻外地工作的销售人员,原则上应在每周末回公司向总经理做一次工作汇报,汇报时一并提交《周工作总结》,《客户拜访记录表》(周整理表)等。

对驻外地区

不能返回公司汇报工作的,可在周日上午1200点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周工作总结》,《周客户拜访记录整理表》(周整理表),进行工作汇报。

四、销售工作汇报资料的管理

为了加强对销售工作资料的管理,所有业务人员每天的工作汇报资料,由文员负责对每天的汇报内容进行汇总、编辑、整理、存档、长期保存。

五、销售工作汇报工作的考核

销售业务人员必须做好每天、每周的工作记载,按时上报。

汇报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记录工作内容与客户资料,不准弄虚作假。

公司总经理每月不定期地进行检查、核实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如发现没有按时上报的,每延迟发送1天给予50元的经济处罚。

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虚报、瞒报销售资料的,第一次发现给予批评警告和500元经济处罚,第二次给予1000元经济处罚,第三次或三次以上的公司予以辞退且工资不予发放。

第八条、乙方在试岗期内,工作考核按照以下标准实施考核。

1日考核中新增意向客户判断标准如下:

1)拜访客户的情况(提供:公司情况、联系人、部门、职位、电话、交谈时间、客户计划项目实施时间,客户和公司有初步的沟通,以上要素缺一不可)。

2)现场勘查污染的情况。(污染情况照片、污染源照片)

2周考核:要求每周至少新增3个意向客户,其中一个为方案洽谈客户。

一周内不足3个意向客户的,每减少一个新增意向客户或方案洽谈客户给予200经济处罚。

3半月考核:两周考核未达到3个意向客户,一个方案洽谈客户,则试岗期未通过。

4月考核:要求与客户(销售额30万以上)进入方案洽谈一到两次阶段或进入招投标阶段,如未达到此标准公司予以辞退并扣除岗位工资20%。

520年10月14日-20年10月31日止阶段考核:要求与客户(总销售额=100万,上下浮动10%)进入合同商谈、签订阶段。

未达到此标准但已完成50万及以上业绩,公司予以通过初期考核;未达到此标准且未完成50万业绩,此考核阶段工资不予发放。

第九条、乙方在试岗期内,如在报到后工作时间不满15天主动提出辞职或者未通过甲方工作考核而不能胜任工作被甲方解雇,工资不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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