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受委托人:姓名: 职务:律师
工作单位:律师事务所
电话:
委托事项:
在 诉 纠纷一案中, 已向贵院交纳了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元。现该案已经 结案,根据法律规定,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贵院应向 退还一半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元。
因委托人 ,特此授权上列受委托人代理本人办理上述案件受理费退费事宜。
此致
人民法院
委托人:
年 月 日
____公证处:
我作为(单位)的法定代表,委派(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住址)
为全权代表,与我单位的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签订《出国留学协议书》,并代表我单位处理该协议书中的一切事宜。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签字)
年月日
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委托人为单位的,写明单位名称)
被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委托人是律师的,只写姓名和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委托人因(写明案件性质及对方当事人)一案,委托为(一审、二审或再审)的代理人(或辩护人),代理权限如下:
(委托刑事案件的辩护人,只写“为被告人(姓名)一案第X审进行辩护”)
(委托经济、民事、行政等案件代理人的,须写明代理权限,特别授权的,应写明授权的具体范围,如代为起诉、提出反诉、进行和解、撤诉、上诉、签收法律文书等)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