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性别,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性别,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性别,身份证号码
上述委托人因购买彭州市“朋城远界”X栋X单元X楼X号住房并向银行申请贷款,现就以下事项授权受托人代为办理:
一、以委托人的名义与上述房屋的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附件、交付房款等、交付住房等手续,与指定的按揭银行签订贷款申请、扣款协议、提前还款及相关事宜;授权按揭贷款银行查询委托人的相关资信;同意将上述房屋抵押给该房屋的按揭贷款银行;
二、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与成都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签订相关担保与抵押登记等文件或合同;与相关公证部门办理上述房屋贷款所需的一切公证事宜;
三、根据“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备案信息变更申请表”的内容到房管局修改、变更上述房屋的备案登记信息;
四、根据“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注销备案申请表”的内容到房管局注销上述房屋的备案登记信息;
五、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注销上述房屋的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等有关事宜,并领取相关证明文件;
六、办理上述房屋的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手续及其相关的一切事宜;
七、办理并领取上述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共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他项权证书》,并办理相关的抵押登记的一切事宜;
八、办理抵押登记的变更、注销、设立新的抵押登记及与其相关的一切事宜;
九、办理抵押权人的设立、变更及与其相关的一切事宜,并领取已登记了抵押事项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共有权证书》及《房屋他项权证书》;
十、将《房屋他项权证》或抵押登记证明文件交付抵押权人收执;
十一、以及与办理上述房屋产权及抵押登记相关的全部事宜;
十二、上述房屋相关的还贷催收通知书、交房通知书等相关文件送达至受托人,视为委托人收到;
十三、签署、签收因办理上述各类事项所需的全部文件;受托人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所签署的文件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同意承担;
受托方(乙方):保融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条款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办理贷款服务,乙方负责提供贷款的信息咨询及办理,在此期间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做好贷款的前期准备工作,如甲方不予配合,乙方有权终止委托。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充分或手续不齐全导致款项不能发放,此协议自动终止。
2、甲方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果甲方提交的信息不实,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有权终止委托。
3、甲方申请贷款额度为 元人民币(大写: 圆整) 以审批结果为准。
4、乙方提供甲方办理贷款服务,贷款成功后向甲方收取贷款金额的 %(按实际审批放款数),作为乙方的服务费。
5、乙方前期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关贷款业务的费用应由甲方支付,甲方在贷款审批完,款到甲方账户当日内无条件向乙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约定的服务费。
6、此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备注: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人姓名(以下简称“授权人”):
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人姓名(以下简称“被授权人”):
身份证号码:
授权事项:
授权人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授权被授权人代表授权人办理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的全部事宜(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行要求必须由授权人亲自办理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及其分行的要求签署、续签、修改《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及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行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2.经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行事先书面许可,依照借款合同及相关文件的约定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
授权期限: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为 壹 年,自授权人、被授权人及见证人签署本授权委托书之日起生效。
声明及保证:
授权人特此声明及保证未经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行事先书面许可,不再向被授权人之外的其他任何人授权办理本授权委托书中约定的授权事项。任何与本授权委托书内容不一致的其他授权委托书的效力均不得对抗本授权委托书。
签署:
授权人(签字、捺印):
被授权人(签字、捺印):
见证人: (签字) 省 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