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委托合同范文参考(精选32篇)
沈阳市房产管理局、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房地产经纪(居间)合同说明
1、本合同所称房地产经纪(居间),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目前单独从业的经纪人居间介绍,促使当事人进行存量房地产各类交易的经营活动
2、本合同所列条款未尽事宜,当事人需要另作约定的,双方当事人可协商增加补充条款,经签字生效附在合同后。
3、本合同正文前的“合同编号”由所在的市中心市场或区市场编号、经纪机构或经纪人资格证书号码、合同流水号等3部分号码构成,填写时不能缺项。
4、本合同正文中凡括弧内有多项供选择内容的,按其交易行为只在该括弧前的空格处先填其中一项。
5、本合同要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填写。
6、在签订本合同前,乙方、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出示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相关证件。
7、本合同条款由沈阳市房产管理局和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房地产经纪(居间)合同
(合同编号: )
经纪机构或经纪人(甲方)
名称或姓名: 资格证书号: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资格证书号: 电话:
委托人:(乙方)
名称或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委托人(丙方)
名称或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是甲方向乙方、丙方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和中介服务,乙方、丙方向甲方支付酬金的合同。
第二条具体事项条款:
(1)乙方自愿将坐落于沈阳市 区(县) 街(路) 巷号楼单元层 号,权属证载明的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地产 (转让、出租、交换)给丙方。该房朝向,(所有权证、租赁证)号码。转让总价款(大写) 人民币。
(2)租赁:丙方承租前项坐落位置房屋,期限为 年;租金 元/月;年租金(大写)人民币。
(3)交换:丙方向乙方提供的房地产坐落于沈阳市区(县)街(路)巷 号楼 单元 层号,权属证明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所有权、使用权)的房地产交换给乙方。该房朝向 ,(所有权证、租赁证)号码。
(4)丙方向乙方预付定金(大写)元人民币,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交付。丙方中途反悔,不履行合同,无权向乙方要回定金;乙方中途反悔,不履行合同,按收取定金额双倍返还丙方。
(5)乙方、丙方向甲方交付中介服务费(大写) 元人民币,其中乙方交付 元人民币,丙方交付 元人民币。此项中介服务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付清。
(6)乙方与丙方保证提供的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没有争议,未被查封、抵押,没有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情况。
第三条甲方、乙方、丙方约定的以上事项,如因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有损乙方、丙方的利益,则不得收取报酬,还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人民币,损失超大型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供(转让、出租、交换)的房地产必须真实准确,若因其提供虚假情况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五条丙方向甲方作出(受让、承租、交换)房地产的承诺应真实况现,中途反悔,给甲、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后,由方负责办理(转让、租赁、交换)手续。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1);
(2);
(3) 。
第八条合同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协商解决或提交有关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约定采取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向沈阳仲裁委员会依法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效力等同,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丙方: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日
(合同编号:)
经纪机构或经纪人(甲方)
名称或姓名:
资格证书号: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资格证书号:
电话:
委托人:(乙方)
名称或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委托人(丙方)
名称或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是甲方向乙方、丙方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和中介服务,乙方、丙方向甲方支付酬金的合同。
第二条、具体事项条款:
(1)乙方自愿将坐落于沈阳市区(县)街(路)巷号楼单元层号,权属证载明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房地产(转让、出租、交换)给丙方。
该房朝向 , (所有权证、租赁证)号码。
转让总价款(大写)人民币。
(2)租赁:丙方承租前项坐落位置房屋,期限为年;租金元/月;年租金(大写) 人民币。
(3)交换:丙方向乙方提供的房地产坐落于沈阳市 区(县) 街(路) 巷号楼单元层 号,权属证明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所有权、使用权)的房地产交换给乙方。该房朝向 ,(所有权证、租赁证)号码。
(4)丙方向乙方预付定金(大写)元人民币,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交付。丙方中途反悔,不履行合同,无权向乙方要回定金;乙方中途反悔,不履行合同,按收取定金额双倍返还丙方。
(5)乙方、丙方向甲方交付中介服务费(大写)元人民币,其中乙方交付元人民币,丙方交付元人民币。此项中介服务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付清。
(6)乙方与丙方保证提供的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没有争议,未被查封、抵押,没有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情况。
第三条、甲方、乙方、丙方约定的以上事项,如因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有损乙方、丙方的.利益,则不得收取报酬,还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人民币,损失超大型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供(转让、出租、交换)的房地产必须真实准确,若因其提供虚假情况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五条、丙方向甲方作出(受让、承租、交换)房地产的承诺应真实况现,中途反悔,给甲、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后,由方负责办理(转让、租赁、交换)手续。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1)、
第八条、合同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协商解决或提交有关部门调解。
协商、调解不成,约定采取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向沈阳仲裁委员会依法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效力等同,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______ )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监管人(丙方):____________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为保障甲、乙双方房地产交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对甲、乙双方买卖的房地产交割进行监管,三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编号:______),买卖的房地产坐落于______市______,房地产权证书编号:______,房地产转让价款人民币(小写)______元,(大写)______。
第二条 甲方已经以该房地产向______(银行)和(或)______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设定了抵押权,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人民币(小写)______元,(大写)______。
乙方购买该房地产的价款中,向______(银行)申请贷款总额人民币(小写)______元,(大写)______。其中:申请商业性贷款人民币(小写)______元,(大写)______;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______。
第三条 甲、乙双方授权丙方对下列行为进行监管:
(一)甲、乙双方房地产买卖的转移登记及房价款支付;
(二)甲、乙双方因房地产买卖、抵押应当交纳的有关税、费;
(三)乙方以该房地产设定抵押权;
(四)甲方申请注销该房地产已设定的抵押权;
(五)甲方提前归还商业性贷款和(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四条 甲、乙双方授权丙方监管的价款为人民币合计(小写)______元,(大写)______,其中:甲方支付的监管价款(小写)______元,(大写)______;乙方支付的监管价款(小写)______元,(大写)______。监管价款明细详见补充条款。
甲、乙双方实际支付费用有增加的,双方同意在丙方规定期限内解交监管帐户。
第五条 本合同第四条甲、乙双方约定的监管价款中,甲、乙双方同意在规定期限内将应承担的价款解交丙方设立的以下监管帐户:
收款人名称:____________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款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银行)
第六条 甲、乙双方应当在以下规定的期限内将应当承担的监管价款解交丙方设立的监管帐户:
一、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将人民币(小写)_____元, (大写)_____解交监管帐户;
二、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乙方将人民币(小写)_____元, (大写)_____解交监管帐户;
三、乙方向_____(银行)申请的商业性贷款人民币(小写)_____元, (大写)_____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人民币(小写)_____ 元, (大写)_____授权_____(银行)划入丙方设立的监管帐户。
第七条 甲方确认应收价款(小写)_____元,(大写)_____,应收价款的收款帐户如下:
收款人名称:
收款帐户: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银行)
第八条 甲、乙双方均不可撤销地授权丙方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监管行为完成后对监管价款进行结算。甲方已设定抵押权,丙方在甲方确认的应收价款中扣除甲方提前归还商业银行贷款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等费用后将余款划转至本合同第七条甲方确认的收款账户。
(1)(2)(3)
第九条 甲方同意授权丙方向甲方贷款银行__________(银行)申请提前还款,确认提前还款的计算日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十条 甲、乙双方同意因本合同约定的房地产买卖的转移登记以及与此相关的抵押权的设定、注销,在房地产登记机构作出不予登记决定时,乙方授权丙方直接将监管帐户中收到的乙方商业性贷款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退还_____(银行),贷款和还款期间产生的利息授权丙方依据_____(银行)的通知在乙方解交监管帐户的其他款项中直接抵扣,丙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丙方有权中止本合同的执行并通知甲、乙双方,由此引起的纠纷与丙方无关:
(一)甲、乙双方未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将监管价款解交监管帐户的;
(二)乙方贷款申请未获贷款银行批准或者批准贷款额低于申请额,且乙方未在买卖合同约定期限内以现金补足的;
(三)甲方或乙方委托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代办的有关手续所需资料不全的;
(四)本合同第三条第(一)项中的房地产转移登记和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不被房地产登记机构核准或者商业银行同意的;
(五)其他造成丙方不能有效实施监管的情形。
第十二条 发生本合同第十一条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当在接到丙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协商一致并经丙方同意后可以另行签订监管合同的补充协议;未达成一致的,经丙方同意后甲、乙双方约定解除监管合同,乙方商业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授权丙方退还_____(银行),余款由丙方退还乙方。丙方将监管价款处理结束后,本监管合同终止。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解除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房地产买卖合同,要求丙方解除监管合同的,应当征得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承担,与丙方无关。丙方同意解除监管合同的,乙方同意授权丙方将乙方商业性贷款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退还_____(银行)后,余款由丙方退还乙方。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由丙方比照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被监管价款的`利息。甲、乙双方的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经房地产登记机构核准登记的,被监管的房价款利息由丙方向甲方支付;房地产登记机构经审核不予登记的,被监管价款利息由丙方向乙方支付。
第十五条 丙方同意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监管价款全额解交监管帐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约定的监管工作,因甲、乙任何一方原因或因行政、司法、不可抗力及其他非因丙方原因导致丙方未能及时完成本协议委托事项的,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丙方对本合同第三条约定行为进行监管并不意味丙方对乙方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
丙方对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监管行为的合法性以及与此相关的任何问题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甲、乙双方在履行房地产买卖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争议应当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七条 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按规定将第一笔监管价款解交监管帐户之日起生效,自丙方完成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的结算行为后终止。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__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二份。
补 充 条 款
甲方(一):
【身份】【 】
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甲方(二):
【身份】【 】
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一):
【身份】【 】
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乙方(二):
【身份】【 】
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
丙方:____________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
开户行:
账号:
受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
开户行:账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________房地产项目(简称项目)转让达成一致意见,特签定本协议。
第一条 房地产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位于,其四至范围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本转让项目包括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二)。
2、项目使用性质:(____、____、____)
3、项目规划条件:
(1)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
(2)规划容积率:____
(3)建筑物总高度:____
(4)总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5)地上面积:____平方米;
(6)地下面积:____平方米;
4、规划指标:
5、项目投资建设情况:本项目总投资额万元,现转让方已累计投资____万元,达总投资额的__%以上。
6、其他情况。
第二条 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由甲乙方双方共同确认后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作为本协议的内容(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 项目法律手续
1、甲方以____方式取得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________;甲方已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全部交清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为________;国有使用权使用期限从____年_月_日计算,为_年;
2、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________;
3、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
4、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
5、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
6、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号为:________;
7、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
8、《项目建议书》:________;
9、《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________;
10、《项目环境影响研究报告》:________。
第四条 法律手续的转移
1、项目转让时,本协议第三条甲方已取得的各项法律手续和许可证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让金的凭证)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给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转移手续,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有权拒交有关证件。
2、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________)处理:
(1)双方共同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补办有关手续,其补办有关手续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若补办不成功时,甲、乙双方按(_)处理;
(2)协议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__%予以赔偿;
3、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方双方同意按以下(___)方法处理:
(1)协议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同时,乙方在接手项目后已投入项目资金或其他资产,甲方不再折价返还乙方。
(2)协议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__%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五条 项目转让费及其支付与项目转让的间接费用
1、项目转让费总额: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协议项目转让费为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转账支票支付。
3、付款期限:
乙方须在____年_月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元);
乙方须在____年_月_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一期转让费______(小写:¥______元);
乙方须在____年_月_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二期转让费______万元(小写:¥______元);
乙方须在____年_月_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第三期转让费______万元(小写:¥______元);
乙方须在____年_月_日日前将转让费用余额即______元(小写:¥______元)向甲方付清。
5、项目转让时发生的房地产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的承担依国家税法规定办理。
6、项目转让后,项目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一切费用(本协议其他条款特别约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项目转让后办理法律手续义务
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甲方履行承担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 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有关费用的责任。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项目转让后,开发项目甲方与其他第三人签订的协议的处理
1、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签合同;
2、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协议细目如下(内容详见附件四);
(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2)《工程监理合同》;
(3)《商品房预售合同》,共_____________份;
(4)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应当通知上述协议的协议当事人,与乙方一起协商有关协议继续履行事项,并按以下方式处理原协议事宜。
(1)若几方达成协议,应签订对原协议的书面补充协议。
(2)若达不成被充协议,甲方应当与原协议当事人负责解除,其引发的协议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4、上述3款商谈补充协议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其有资格转让项目,并保证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
2、甲方保证项目不存在为第三人或甲方债务担保的情形;
3、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4、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有其他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情形;
5、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提供项目转让时现状情况;
6、甲方应按本协议第4条第1款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许可证件和法律文件,并积极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转移手续;
7、甲方应对本协议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甲方在与乙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所获取乙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协议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8、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条 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有资格受让项目,并有能力继续开发建设本协议项目;
2、乙方应当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转让费;
3、乙方应当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利润分成;
4、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处理项目转让前所签订的协议事宜;
5、乙方保证履行甲方已按本协议第八条处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关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6、乙方应对本协议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乙方在与甲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所获取甲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协议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7、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若没有资格转让项目或项目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而乙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的,致使本协议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__%,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2)甲方未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协议第九条第1款至第5款的义务(有一款即可)时,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项目转让费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违约金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3)甲方没有第(__)款的根本违约情况下,而未按本协议第九条第6款至第8款履行其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若没有法定资质受让项目而甲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而致使本协议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__%,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乙方应据实赔偿;
(2)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五条约定按期如数向甲方支付项目转让费,每逾期一日按项目转让费用的万分之__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罚没定金。同时,乙方再按已付项目转让费的__%向甲方赔偿。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两项赔偿费用时,超过部分乙方仍须据实赔偿。
(3)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万元(小写:¥______元)。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国家政策的变动、城市规划的更改等。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条件履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权力机关或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需要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责任或延期履行的协议。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解决。
1、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向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协议文
本协议文本采用中方。本协议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双方共同报______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协议生效及其它
本协议自甲、乙方双方签、盖章后,经政府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协议附件
附件包括与本协议相关的协议,附图、附表、交接手续等,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
附件二: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
附件三: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附件四: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协议细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月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月_日
委托估价方:
受理估价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兹就房地产估价事宜订立本合同,内容如下: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对 产权名下的坐落于 的房地产于估价时点的价值进行评估。
二、估价目的:
三、估价时点: 年 月 日
四、估价报告交付日期 年 月 日 。
五、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委估房地产估价所必要的资料提交乙方,甲方提交的资料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4、营业执照
5、房地产权证
6、身份证
7、其它资料
六、乙方在估价期间需要到现场勘察,甲方必须陪同并提供方便。
七、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
八、甲方应在乙方交付报告之日按国家有关收费标准,一次性交清评估费。
九、乙方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常理由,不得迟于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报告。
十、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估价所需的有关资料,乙方可按耽误时间顺延估价报告的交付日期。
十一、乙方在交付估价报告收取评估费甲方未应用该估价报告,乙方概不退还评估费。
十二、其它: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对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 项目的房地产估价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 估价内容、估价目的、估价时点
1、估价内容:
2、估价目的:甲方因的需要,委托乙方对上述房地产的价值进行评估。
3、估价时点
二、双方责任和协作事项:
1、甲方应将委估房地产的权属证书等有关资料提供给乙方,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甲方应配合乙方实地勘察委估房是产的状况。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4、乙方力求估价结果客观、公正、合理,自资料齐全、实地勘察后,在个工作日内每宗房地产向甲方出具一式份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并对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负责。
三、估价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每宗房地产估价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支付评估费用,具体协商确定按( )方式收费。收费方式分别如下:
(1)按累进费率计:
(2)、按物价部门规定,经协商确定:本项业务按
2、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时,甲方先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乙方交付房地产估价报告书时,甲方支付全额评估费(已支付定金予以抵冲)
四、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完成委估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前,甲方提出中断估价请求的,乙方有权不退还已支付的定金;乙方提出中断估价请求的,甲方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已支付的定金。
2、在乙方完成委估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后,无论甲方是否提出中断估价请求,乙方均不退还已去付的定金,并有权向甲方提出收取全额评估费。
五、争议解决方式
1、甲方接到乙方出具的估价报告书之日起5日内,如对估价结果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可向乙方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复核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出具复核意见书。甲方如对乙方出具的复核意见书仍有异议的,可以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向 法院起诉。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当乙方完成委估房地产估价报告书10日后,甲方仍未支付评估费用的,乙方可以按以上第( )种方式处理。
3、在履行本公司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按以上第( )种方式处理。
六、其它约定事项 。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随意变更。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人(甲方):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一、出租物业情况
1.甲方将其位于 ______的房屋租给乙方使用,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
2.乙方使用用途:______ 。
二.租赁期限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赁期限共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约。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若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3.该房屋租金为__ __元/月,该房屋租金每____个支付一次,以后每次支付时间为租金到期30天前。
4.双方约定,甲方收取押金______ 元。押金在租金满后结清相关费用和交接完房屋时一并退回乙方。
5.在租赁期间,房屋产生的水、电、气,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等由乙方支付。
三.租赁条件
1、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合同的终止
1.租赁期限届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终止。
2.乙方应在期满当日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给甲方。房屋留置的一切物品均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绝无异议。
3.若甲乙双方中的一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
五.双方约定,甲方支付中介费 ______元,乙方支付中介费 ______元。
六.物品清单及其他约定
出租人(甲方): _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_
代理人:______ 代理人:______
电话:______ 电话:______
中介方:______经办人:______ 电话: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平等原则,就以下的房地产估价项目达成本委托合同书。
第一条 房地产估价委托内容
1.委托估价项目: ;
2.估价基准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3.估价工作开始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4.估价报告提交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提交报告________份;
5.估价目的:
第二条 估价收费
1.依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国家物价局价费字 <1992>625号《资产估价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________市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收费标准及项目特点,双方议定本项目总收费人民币________万元;
2.费用支付办法和时间。①本委托协议书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预付人民币________万元,乙方收到预付款后开始进行估价工作。②余款人民币________万元在甲方取报告时付清。
第三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被估价资产的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任;
2.甲方派熟悉情况的专人配合乙方进行估价工作,并为乙方详细介绍相关的情况,安排合适的工作场地;
3.甲方按第二条协定,及时支付估价费用给乙方;
4.如本估价项目需要到本市以外地方进行有关估价程序,相关费用亦由甲方负责,费用不包括在第二条总收费之内。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乙方按国家有关资产估价的法律法规,履行必要估价程序,在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基础上进行估价;
2.乙方对估价结果的准确性、公正性、合理性负责任;
3.乙方应派遣估价专业人员到甲方现场进行资产估价业务,并及时向甲方通报估价情况;
4.估价结果出来时,报告初稿完成并征求甲方的意见后,乙方出具估价报告,甲方的意见必须客观、真实;
5.对甲方提出的在估价工作或估价报告中存在的疏忽、遗漏、错误和估价结果提出的意见进行补充、修改、调整;
6.乙方在估价工作中,自觉维护被估价资产相关各方的正当权益;
7.乙方对本次估价工作中甲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及估价结果,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
第五条 违约责任及处理办法
1.本协议书在执行过程中如出现对协议条款的异议,双方协商一致另补充说明有关条款;
2.本协议书执行过程中如一方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停止违约行为,如对方仍不停止违约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2.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即成立。乙方收到预付款时,合同生效;
3.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补充。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依据和目的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表甲方订立房地产(买卖/租赁)合同及完成其他委托服务达成协议。
第二条代理事项
(一)委托房地产交易的基本情况
1、地点: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所有权:_______________。
(2)代理事项。
第三条合作期限
(一)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_______________在本合同期满前_ _ _ _ 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无异议,本合同的代理期限将自动延长_______________个月。合同期满后,甲方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按本合同中的合同解除条款办理。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间,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否则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三)在本合同的有效代理期间,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成本负担
本项目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刊电视广告、印刷宣传资料、销售手册、制作沙盘等。)由甲方支付_______________费用在发生前一次性支付。
乙方负责支付具体销售人员的费用和日常开支。
第五条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代理项目每层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 _ _ _ _ _ _ _元/平方米,乙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取得甲方同意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格表是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佣金支付
(1)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事项的,甲方按下列方式计算支付佣金_______________
1、向乙方支付该房产的_ _ _ _ _%(总价/月租金),具体金额为_ _ _ _ _;
2、按提供服务的费用向乙方支付_ _ _ _ _ _元。
(2)如乙方未能完成合同约定的百分之_ _ _ _ _的佣金,具体金额为_ _ _ _ _。
第七条预收预支费用的处理
乙方(收取/垫付)甲方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在授权范围内任意干涉乙方的活动,如有问题,双方可随时研究协商;
(2)乙方有责任认真行使甲方授予的权利,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与第三方恶意合谋欺骗委托人;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同意承担违约责任:
1、完成的项目违反合同;
2、擅自解除合同;
3、私下与他人串通,损害对方利益的;
4、其他过失损害对方利益的。
(2)双方同意,如发生上述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总佣金的_ _ _ _%作为违约金。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十条陈述和保证
甲方:
(1)甲方是依法成立并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能够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完成,合法有效。
(3)本合同签订时,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已经完成,本合同签字人为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合同生效后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是依法成立并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能够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完成并合法有效。
(3)在本合同签订时,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会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手续已经完成,本合同签字人为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合同生效后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对方获得的不能通过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商业信息和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商业秘密原提供者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 _ _ _ _ _ _ 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克服或避免并对一方产生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动乱和政府行为等社会事件。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并应在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内提供事故详情和关于未能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书面资料
第十三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所有通知、双方交换的文件、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是书面形式,并且可以通过_ _ _ _ _ _ _ _ _ _ _(信函、传真、电报、亲自递送等)传送。)、如果无法通过上述方式送达,可以公告送达。
(2)各方的通讯地址如下:_ _ _ _ _ _ _ _ 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的,应在变更之日起______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非通知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争端的解决
(1)本合同受_ _ _ _ _法律管辖,并根据_ _ _ _ _法律进行解释。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或相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解释
对本合同的理解和解释应以合同的目的和文本的原始含义为基础。本合同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不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六条补充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的有效性
本合同自双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房地产估价委托合同书
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
法定代表人:?经办人:
乙方:
电话:?传真:
法定代表人:经办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平等原则,就以下的房地产估价项目达成本委托合同书。
第一条?房地产估价委托内容
1.委托估价项目:;
2.估价基准日:年月?日;
3.估价工作开始日期:?年月?日;
4.估价报告提交日期:?年月日;共提交报告?份;
5.估价目的:
第二条?估价_____
1.依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国家物价局价费字625号《资产估价_____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深圳市的实际情况制定的_____标准及项目特点,双方议定本项目总_____人民币?万元;
2.费用支付办法和时间。①本委托协议书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预付人民币?万元,乙方收到预付款后开始进行估价工作。②余款人民币?万元在甲方取报告时付清。
第三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被估价资产的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任;
2.甲方派熟悉情况的专人配合乙方进行估价工作,并为乙方详细介绍相关的情况,安排合适的工作场地;
3.甲方按第二条协定,及时支付估价费用给乙方;
4.如本估价项目需要到本市以外地方进行有关估价程序,相关费用亦由甲方负责,费用不包括在第二条总_____之内。
第四条?乙方责任
1.乙方按国家有关资产估价的法律法规,履行必要估价程序,在_____、客观、公正、科学基础上进行估价;
2.乙方对估价结果的准确性、公正性、合理性负责任;
3.乙方应派遣估价专业人员到甲方现场进行资产估价业务,并及时向甲方通报估价情况;
4.估价结果出来时,报告初稿完成并征求甲方的意见后,乙方出具估价报告,甲方的意见必须客观、真实;
5.对甲方提出的在估价工作或估价报告中存在的疏忽、遗漏、错误和估价结果提出的意见进行补充、修改、调整;
6.乙方在估价工作中,自觉维护被估价资产相关各方的正当权益;
7.乙方对本次估价工作中甲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及估价结果,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
第五条?违约责任及处理办法
1.本协议书在执行过程中如出现对协议条款的异议,双方协商一致另补充说明有关条款;
2.本协议书执行过程中如一方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停止违约行为,如对方仍不停止违约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2.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即成立。乙方收到预付款时,合同生效;
3.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补充。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作为其代理人。
第二条甲方对委托事项应提供相关合法有效的证明。
第三条乙方代理委托事项时,应认真审查委托事项的真实性及相关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甲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证件的,乙方有权拒绝代为办理。
第四条双方约定的委托事项应在天内完成。超过约定期限的,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或自行处理,并根据本合同第八条的规定向乙方索赔由此造成的损失(因登记管理部门或甲方原因造成的加班除外)。
第五条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同时支付代理费人民币(大写)。
第六条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时提前支付:
(1)缴纳税费(大写)人民币;
(2)人民币:________
本条约定的费用,在委托代理事项完成时结算,多退少补。
第七条因甲方原因终止履行委托代理事项的,预付的委托代理费不予退还;如甲方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与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关的重要事实(如房地产权属已有争议或被查封、抵押、法律法规禁止的交易),造成乙方声誉和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大写)人民币元,如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条因乙方代理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赔偿(大写)人民币元,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提交有关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解决。
(1)向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条其他需要双方约定的事项: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房地产估价委托合同书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乙方:
电话:
传 真: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平等原则,就以下的房地产估价项目达成本委托合同书。
第一条房地产估价委托内容
1.委托估价项目: ;
2.估价基准日:
年 月 日;
3.估价工作开始日期: 年 月 日;
4.估价报告提交日期: 年 月 日;共提交报告 份;
5.估价目的:
第二条估价收费
1.依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国家物价局价费字 <1992>625号《资产估价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 深圳市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收费标准及项目特点,双方议定本项目总收费人民币 万元;
2.费用支付办法和时间。①本委托协议书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预付人民币 万元,乙方收到预付款后开始进行估价工作。②余款人民币 万元在甲方取报告时付清。
第三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被估价资产的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任;
2.甲方派熟悉情况的专人配合乙方进行估价工作,并为乙方详细介绍相关的情况,安排合适的工作场地;
3.甲方按第二条协定,及时支付估价费用给乙方;
4.如本估价项目需要到本市以外地方进行有关估价程序,相关费用亦由甲方负责,费用不包括在第二条总收费之内。
第四条乙方责任
1.乙方按国家有关资产估价的法律法规,履行必要估价程序,在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基础上进行估价;
2.乙方对估价结果的准确性、公正性、合理性负责任;
3.乙方应派遣估价专业人员到甲方现场进行资产估价业务,并及时向甲方通报估价情况;
4.估价结果出来时,报告初稿完成并征求甲方的意见后,乙方出具估价报告,甲方的意见必须客观、真实;
5.对甲方提出的在估价工作或估价报告中存在的疏忽、遗漏、错误和估价结果提出的意见进行补充、修改、调整;
6.乙方在估价工作中,自觉维护被估价资产相关各方的正当权益;
7.乙方对本次估价工作中甲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及估价结果,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
第五条违约责任及处理办法
1.本协议书在执行过程中如出现对协议条款的异议,双方协商一致另补充说明有关条款;
2.本协议书执行过程中如一方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停止违约行为,如对方仍不停止违约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2.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即成立。乙方收到预付款时,合同生效;
3.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补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卖方: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方、卖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订立。
第二条卖方与_________市规划国土局签订深地合字(_________)_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_________号补充协议,取得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宗地编号为_________,土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_________,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卖方经批准在上述土地上兴建商品房,定名为_________,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为_________,属_________结构,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层。
本房地产项目地价款已缴清,所售房地产未设定抵押,也无其他权利限制。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已批准本房地产项目进行预售,《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
第三条买方购买_________的第_________栋_________座_________号房,位于_________层,用途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分摊公用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具体分摊项目和不分摊项目见附表。
具体楼层和位置见所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及分户平面图。
卖方出售的房地产所位于宗地编号为_________的土地及公共设施,为该地域范围内房地产权利人共同享有(法律、法规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卖方承诺在本合同所售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时,本项目的土地出让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中规定的公共设施,也一并建成交付使用,否则买方可以拒绝收楼(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条 买卖双方约定前条所述房地产按下面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购房款:
(一)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港币_________元/平方米,总金额为人民币/港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港币_________元/平方米,总金额为人民币/港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三)按套计算,总金额为人民币/港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第五条 卖方委托_________为购房款的代收和监管机构,_________为本项目的工程监理机构。
双方约定:买方不直接将购房款交给卖方,而是按照附表规定的付款方式将购房款汇入代收机构,以便于监管。
卖方在代收机构的帐户名称是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第六条 买方未按本合同附表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期给付购房款的,应当承担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一)买方给付的价款达到应付总价款_________%以上的,买方应就房价欠付额向卖方支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按债务履行期间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滞纳金标准执行)。
(二)买方给付的金额不足应付价款_________%的,卖方可要求买方支付欠付价款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一般不超过_________%)。
卖方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买方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发建设商贸城,并运作经营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项目概况(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1、项目名称:商贸城(具体以项目报建名称为准)
2、项目位置及四至:
3、项目用地:规划总用地公顷(具体面积和容积率以批准的用地规划为准。)
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确认并经规划许可的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第二条项目委托
鉴于乙方具有房地产开发及项目管理的丰富经验,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和管理能力,甲方经多方考察,甲方全面委托乙方代为开发本项目。乙方同意接受委托,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完成本项目。
第三条项目委托的内容和取费方式
1、本项目除土地取得(所有政府批准文件及征地手续,包括土地补偿、拆迁、安置等工作)外,其它全部委托给乙方负责开发。
2、甲方为乙方提供办公场地,含办公用的一切家具和设备。提供车辆4辆(1辆商务车,3辆小车),费用由甲方承担。
3、开发期间,乙方所有参与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全部由甲方负责,并另加4个月的工资作为年终奖金。其各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按照上海市行业的平均工资的1.2倍计算。乙方不另外收取管理费。
4、本项目采用成本加酬金的结算方式。前期工程费按照乙方提供
正规发票按实计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和配套费按照审计结算为准。甲方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费和配套费的总额的22%作为酬金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项目核算
1、本项目从取得土地开始的各项成本、税费及投入由乙方独立核算,乙方独立建账。因本项目所产生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由乙方承担。
2、项目总投资最后由甲乙双方约定的工程造价决算机构审定。
第五条项目资金的管理
1、项目所需资金由乙方从信用社贷款,甲方协通过村民联保、村委会担保的方式予以协助。
2、乙方为开发本项目应设立项目专户,专门用于本项目资金往来收付。
3、项目开始后,由项目专户直接向土地部门、施工单位、供货单位、规费收取单位等相关机构支付,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对项目资金实行封闭式管理,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4、甲方对乙方项目专户资金的使用情况享有监督权,可以随时审查项目专户资金流向,如发现有项目资金挪用情况的,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六条项目开发管理
1、乙方成立项目领导组,并确定具体项目联络人员;
2、乙方需就本项目建立专门项目管理队伍。由具有相应管理能力的专业人员负责,并配备技术负责人,土建、给排水、暖道、电器、造价等专业人员,人员数应满足本项目开发管理需要。
3、乙方应制定本项目开发方案,推进项目进程。待本项目详细规划批准及户型方案确定后,制定开发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工程进度计划、开发各工作节点计划控制、开发成本测算及控制、工程质量控制、配套工程实施计划等方案。
4、甲乙双方确立例会制度,研究解决项目开发过程中遇到的各项问题,并做好工作安排。
第七条项目权属
1、本项目的所有住宅楼归甲方所有,由甲方自行支配,安置村民,乙方无权销售本项目住宅楼。
2、乙方应当与相关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和担保协议,配合甲方符合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办理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手续。
3、本项目规划建设的一层商铺归乙方所有,由乙方自主经营商贸城项目。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所有政府批准文件及征地手续,包括土地补偿、拆迁、安置等工作,由甲方进行办理,乙方协助。
2、以担保方式协助乙方全部项目开发资金的筹集和投入,并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支付各项工程费用和税金。
2、参加本项目项下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的招标工作,设定招标条件。监理单位由甲方负责选聘。
3、审定设计单位编制的设计方案、施工图,及工程施工预算与决算及费用支出。
4、负责项目建设主供应材料(如门窗、电梯等)的选定和交房标准的制定。
5、有权查验工程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施工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和其他问题及时反馈给乙方。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组织本项目用地范围的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拆迁、拆除及地上种植物等砍伐、移位等;
3、协助甲方办理本项目的用地、立项、报建、规划、施工许可等工程施工必备的手续。
4、负责组织施工图设计,报送施工图审查、消防审查,办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备材料采购的公开招标。
5、组织工程竣工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
6、负责按照约定的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保证所建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质量要求的有关规定。
7、负责在本项目项下工程竣工验收时,同期完成各项公共建筑、市政设施配套(具体包括供电、煤气或天然气、供暖、供水、排水、消防、庭院硬化、绿化、道路照明、有线、通讯、宽带等配套),具备使用条件。
8、负责乙方现场人员工资福利和日常办公费用。
9、乙方对本项目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安全施工、责任事故和侵权责任承担法律责任。
10、协助甲方协调政府部门及周边四邻关系。
第十条建设开发进度工期
本项目开发进度为年,从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之日开始计算。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甲方违约逾期支付项目工程款等,致使项目开发延期的,由甲方自行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3、乙方逾期交房的,每逾期一日按购房款总额的日千分之一承担违约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程累计停工三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乙方擅自挪用项目专户资金的,除及时补回被挪用资金外,还应按挪用金额的2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7、如遇双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本项目过户至甲方指定的其他开发商,接手的开发商无需向乙方支付项目及土地转让费,但甲方应按乙方完成的工程进度支付相应委托管理费。
8、房屋交付后,出现的工程质量和水电暖供应等质量问题,由乙方按与村委会的约定承担修理、更换等违约责任。
9、双方解除合同的,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第十二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因政策因素,导致该项目停建,互不追究违约责任。如遇地震以及大规模疫情等不可抗力导致一方违约时,另一方不予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协议及补充协议中未约定的事项,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议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甲方(当户):
乙方(典当行):
甲乙双方根据物权法、担保法、典当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之规定,经协商一致,甲方愿意以房地产(当物)抵押出当,乙方接受并提供相应的当金。星当票的格式限制,为明确典当双方的权利、义务,维护典当双方的合同权益,特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执行。
第一条 当物、当金及用途
1、甲方愿意以其合法拥有并有处分权的房产及所属土地使用权作为当物乙方抵押出当。经乙方同意后,双方即对本次房地产抵押办理抵押登记。
2、甲方所提供的抵押担保房地产(当物):
抵押物的效力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附加物、孳息及代位物, 如无特殊说明,本合同所称“房屋”或“当物”均包括上述所有内容。
3、经双方协商上述房屋的当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
第二条 典当期限
1、本合同典当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考虑双方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的时间因素,起止日期以乙方支付当金之日,在双方签署的当票上约定确认。
2、典当期内或典当期限届满5日内,甲方不能赎当,可按本合同第六条第二小项执行。
第三条 典当综合费率、利率和息费计算
1、按《典当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典当当月月综合率不得超过2.7%,本合同项下当金的月综合率确定为当金金额2.7%,综合费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当金时即应交付。
2、本合同项下当金的月利率为3‰.
3、为方便息、费计算,按银行通常的划算方式,日综合费率=月综合费/30, 日利率=月利率/30。
4、本合同项下典当逾期的综合费,按典当管理办法规定上限按日计算,同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逾期贷款罚息水平给予罚息。
5、当期不足5日的,按5日收取有关费用。
6、经双方协商,甲方提前赎当的,按合同约定的综合费率、利率和实际用款天数计算综合费和利息,多收的综合费即时返还。
第四条 典当当金支付
甲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本合同项下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及其他手续,双方签章后,乙方应支付当金。
第五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
甲乙抵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当金本息、综合费,逾期的当金、利息和有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抵押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当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 赎当、续当和绝当
1、甲方按期偿还当金本息,支付完所有相应费用,全部履行合同各项条款,本合同即告终止,乙方应即时办理赎回手续,交还甲方提供的有效证明和权利凭证,协助甲方办理登记注销事宜。
2、本合同典当当期届满,甲方不能赎当,应当典当期间或典当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续当申请,经乙方同意续当后,甲方应当结清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典当期限内和当期综合费后方可办理续当。双方另行签署《续当凭证》,续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续当期自典当期限或者前一次续当期限满日算起,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在续当期间继续有效。
3、典当期限届满后5日,甲方赎当的,除应向乙方交付当期当金本金、利息、综合费率外,还应按当金的1.5%补交当金逾期利息和有关费用。典当期限届满后逾期5日不赎当,有不办赎当手续的,视为甲方自愿放弃回赎权,即为绝当。
第七条 绝当物的处理
甲方应自绝当之日(即典当期限届满之日起第6日)起10日内将绝当房屋交给乙方处理,若届时不移交,乙方将向甲方发出定期移交的书面通知。期限届满未能移交的,乙方有权申请公证处对绝当房屋届时的状况作证据保全,并依法对绝当房屋进行清场并委托有关拍卖机构公开拍卖,拍卖所得款优先偿还当金本息、综合费用、逾期的当金利息和有关费用,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发生的费用,剩余部分款项返还甲方。拍卖所得不足清偿上述项目的部分,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有关拍卖手续甲方在此同意均委托乙方代为办理。绝当物在本合同第一条中当金不足3万元的,乙方可以自行变卖或折价处理,损益自负。
第八条 甲方保证与承若
1、甲方是合法的独立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是本合同项下房地产的完全、有效地、合法的所有者或有权处分者,本合同项下典当的房地产不存在所有权或处分权方面的争议。
3、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已对本合同项下典当房地产的瑕疵作了充分合理书面说明,且已经乙方认可并书面签收。
4、本合同项下的典当房地产未发生被查封、扣押、监督和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等情况,并未被公示列为征用、拆迁范围。
5、本合同项下的典当房地产如已部分或全部出租,甲方保证将设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乙方,且已经乙方认可并书面签收。
第九条乙方保证与承诺
1、乙方是经有权部门批准,依照《典当管理办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典当经营的合法企业,能够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保证在双方办妥相关手续、签发当票后,按双方约定向甲方支付当金。
3、在甲方按期偿还当金本息,全部履行合同所有条款后,乙方应将所有房地产抵押他项权归还甲方,注销抵押登记。
第十条 抵押物和抵押权属凭证的占管
抵押权存续期间,若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情形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在5日内恢复抵押物价值或向乙方提供为乙方所认可的其他担保。因恢复抵押物价值或设定新增担保支出的费用,概由甲方承担。
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物他项权证有乙方占管,乙方应妥善保管好抵押物他项权证。
第十一条 抵押物的保险
抵押物存续期间,甲方应根据有关法律及乙方指定的险种,投保金额、保险范围办理抵押物的财产保险。保险期限不短于债务履行期限加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看,保险金额不低于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综合费和利息。保修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中断或撤销保险。保险单正本由乙方保管,且保险单应当注明乙方为抵押保险的第一收益人,乙方有权直接以保险赔偿金受偿或提前受偿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
第十二条 第三人损害赔偿
若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损害赔偿金应存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对上述损害赔偿金,甲方同意乙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1、清偿或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债务;
2、经乙方书面同意,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价值;若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清偿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的,甲方应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十三条 双方特别约定
第十四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诉讼。
在争议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未争议的条款。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甲方为自然人的签字即可)之日起有效。若抵押房产为多人共同共有,所有共有人应在本合同签约前,签署有效地相关文件。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 ,甲、乙方各执一份,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存档一份,需要公证的公证处存档一份,法律效力相同。
第十七条 涉及本合同所有的通知事项应寄往本合同首页所列的地址。任何一方变更地址和联系电话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得到对方的确认后,变更事项方才生效。怠于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通知无法送达对方的,有负有通知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国家《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并遵循《房地产估价规范》及《吉林省房地产估价规程》等标准,本着独立、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一、合同内容
(一)估价对象:
(二)估价目的:为确定估价对象的 价值提供参考,而评估其房地产(房屋、土地、构筑物)的 价值。
(三)价值类型: 房地产公开市场价值
(四)估价时点: 年 月 日
(五)报告份数:预报告 份,正式报告 份。
(六)作业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计 天)。
二、合同时间
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三、评估费依据、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收费标准:
1、房屋征收补偿评估按评估额的0.5%收费。
2、司法鉴定按《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司法厅关于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吉发改收管联字[20xx]1577号的规定标准收费。
3、 其他项目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规定收费。
(二)计算方法:
计算多个估价标的物的收费,执行《吉林省房地产估价规程》(DB22/T475—20xx)第17条“估价报告中有多个估价对象的,估价机构应以每个估价对象为评估费的计算依据。评估费应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不应随意改变计算方法或降低收费标准。”的规定。
(三)收费金额:
1、乙方预收评估费人民币(大写)元元,余额按实际评估额另行计算。
2、乙方按实际评估额计算评估费。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房地产估价规范》及《吉林省房地产估价规程》等规定出具估价报告。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定的估价对象、估价目的、价值类型、估价时点、报告份数、作业时间出具估价报告。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告中的错误进行修正,或对报告进行复估。
4、甲方或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报告有异议的,乙方要按有关规定予以口头或书面做出答复。
5、甲方要向乙方提供与估价对象相关的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6、甲方要填写《估价对象法定优先受偿情况调查》。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公示估价结果,或安排房地产估价师回答相关问题。
8、甲方应当按项目需要,给乙方提供与估价对象有关的资料【 】
(1)工商执照、自然人身份证【 】
(2)房屋所有权证【 】
(3)房屋使用权证【 】
(4)土地使用权证【 】
(5)无证房屋的用途、结构、建筑面积证明【 】
(6)构筑物所有权证明【 】
(7)房屋测绘报告【 】
(8)构筑物测绘报告【 】
(9)土地测绘报告【 】
(10)规划意见(选址)书【 】
(1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1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1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14)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
(15)其他与估价对象有关的资料【 】
A、房屋、土地征收征用公告或行政许可证【 】
B、司法鉴定方面的资料【 】
C、房屋(构筑物)土地租凭(承包)合同【 】
D、房屋、土地抵押合同【 】
E、房地产交易合同【 】
F、房地产拍卖确认书【 】
G、法院、仲裁机关的判决或裁定【 】
H、房地产交易公证书【 】
I、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
J、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保守涉及估价报告的内容和估价对象的商业机密。
7、甲方为乙方提供查看估价对象的实物、权益和区位状况提供方便,并配合乙方取得估价对象所在地的政府发布的有关土地和房屋价格方面的文件。
8、甲方不得干预乙方评估工作、不得要求乙方出具违背法律、法规、规章和《房地产估价规范》及《吉林省房地产估价规程》的报告。
9、甲方应当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评估费。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房地产估价规范》及《吉林省房地产估价规程》撰写报告,并对估价报告的合法性负责、
2、乙方必须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和普适技术性原则,根据估价对象的估价目的、价值类型、估价时点、作业时间出具报告,并按约定的报告份数向甲方提供预评估报告的正式报告。
3、国家征收征用房屋补偿方面的评估,乙方必须遵照有关规定公示房屋或土地的估价结果,并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现场回答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疑问。需要乙方复估的,乙方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复估。
4、国家机关和组织,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或异议人,对报告的格式、内容等有疑问或异议,乙方要根据疑问或异议要求,口头或书面进行回答。
5、报告需要听证的、或需要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咨询或鉴定的,乙方要认真配合。
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和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串通,不得向甲方以外的任何组织和个人泄漏估价报告的内容和涉及甲方的商业机密。
7、乙方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向甲方或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提出任何与评估工作无关的要求。
8、乙方不得超标准收费,收费后要给甲方出具正式发票。乙方可以预收评估费,但多收部分要及时返还给付款方。
9、除项目终止外,乙方在合同时间内因甲方或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原因,没有完成评估工作,甲方应适当延长合同有效期限。
10、乙方不得将合同委托业务转托其他机构。
五、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因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没能完成工作,或发现乙方和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串通,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房地产估价规范》及《吉林省房地产估价规程》的行为,甲方可以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或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不配合乙方的评估工作,乙方可以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三)除不可抗力外,有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赔偿责任。双方对赔偿责任达不成一致的,可依法主张各自的权利。
(四)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电话:传真:
法定代表人:经办人:
乙方:
电话:传真:
法定代表人:经办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平等原则,就以下的房地产估价项目达成本委托合同书。
第一条房地产估价委托内容
1.委托估价项目:;
2.估价基准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估价工作开始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估价报告提交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提交报告份;
5.估价目的:
第二条估价收费
1.依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国家物价局价费字<1992>625号《资产估价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深圳市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收费标准及项目特点,双方议定本项目总收费人民币万元;
2.费用支付办法和时间。①本委托协议书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预付人民币万元,乙方收到预付款后开始进行估价工作。②余款人民币万元在甲方取报告时付清。
第三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被估价资产的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任;
2.甲方派熟悉情况的专人配合乙方进行估价工作,并为乙方详细介绍相关的情况,安排合适的工作场地;
3.甲方按第二条协定,及时支付估价费用给乙方;
4.如本估价项目需要到本市以外地方进行有关估价程序,相关费用亦由甲方负责,费用不包括在第二条总收费之内。
第四条乙方责任
1.乙方按国家有关资产估价的法律法规,履行必要估价程序,在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基础上进行估价;
2.乙方对估价结果的准确性、公正性、合理性负责任;
3.乙方应派遣估价专业人员到甲方现场进行资产估价业务,并及时向甲方通报估价情况;
4.估价结果出来时,报告初稿完成并征求甲方的意见后,乙方出具估价报告,甲方的意见必须客观、真实;
5.对甲方提出的在估价工作或估价报告中存在的疏忽、遗漏、错误和估价结果提出的意见进行补充、修改、调整;
6.乙方在估价工作中,自觉维护被估价资产相关各方的正当权益;
7.乙方对本次估价工作中甲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及估价结果,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
第五条违约责任及处理办法
1.本协议书在执行过程中如出现对协议条款的异议,双方协商一致另补充说明有关条款;
2.本协议书执行过程中如一方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停止违约行为,如对方仍不停止违约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2.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即成立。乙方收到预付款时,合同生效;
3.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补充。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估价方(甲方):
受理估价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兹就房地产估价事宜订立本合同,内容如下: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对 产权名下的坐落于 的房地产于估价时点的价值进行评估。
二、估价目的:
三、估价时点: 年 月 日
四、估价报告交付日期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如有约定,从其约定)。
五、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委估房地产估价所必要的资料提交乙方,甲方提交的资料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 ( )
5、房地产权证 ( )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 )
6、身份证 ( )
3、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 )
7、其它资料 ( )
4、营业执照 ( )
六、乙方在估价期间需要到现场勘察,甲方必须陪同并提供方便。
七、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
八、甲方应在乙方交付报告之日按国家有关收费标准,一次性交清评估费。
九、乙方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常理由,不得迟于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报告。
十、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估价所需的有关资料,乙方可按耽误时间顺延估价报告的交付日期。
十一、乙方在交付估价报告收取评估费甲方未应用该估价报告,乙方概不退还评估费。
十二、其它: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对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甲方)
名称或姓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乙方)
名称或姓名:_________资格证书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为其代理事项。
第二条甲方应就授权委托的事项,提供相关合法、有效的证件。
第三条乙方在代理该委托事项时,应认真审查委托事项的真实性,相关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对甲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证件的,乙方有权拒绝代为办理。
第四条双方商定委托事项在_________天内完成。超过本约定时限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或自行办理,由此造成损失的可同时按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向乙方索赔(但因登记管理部门或甲方的原因造成超时的除外)。
第五条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同时支付委托代理费(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六条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时预付:
(1)代交应纳税、费(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
(2)_________元人民币。
本条约定费用在委托代理事项完成时结清,多退少补。
第七条由于甲方原因使委托代理事项终止履行的,预交的委托代理费不予返还;因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隐瞒与订立、履行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如:房地产权属有争议或已被查封、抵押、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交易的情况),造成乙方名誉及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条由于乙方代理当中的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有关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向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有规定处理。
第十条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份,效力等同,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_________受委托人: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开发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_____ 万元,期限为______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借款合同。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 “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 “信息日”指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
1.1.3 “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1.4 “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空军部队施帐户监管的银行。
1.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1.6 “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是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1.1.7 “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1.1.8 “项目”指_______。
1.1.9 “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所经历的时间。
1.1.10 “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结束的期限。
1.1.11 “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1.1.12 “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书、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第二条 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2.1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空军部队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所建项目已经取得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等所有应该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2.3 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担保性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
2.4 本合同项下______万元的项目资金按期、足额到位;
2.5 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2.6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的其他债务处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7 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8 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第三条 贷款
3.1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的贷款;
3.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开发项目建设;
3.3 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 利率和利息
4.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确定为年利息百分之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的同意。
4.2 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内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 提款前提条件
5.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
5.1.1 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
5.1.2 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以及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等;
5.1.3 生效的建设承包合同;
5.1.4 生效的原材料供应合同;
5.1.5 项目财产保险单;
5.1.6 所有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
5.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须满足下列条件:
5.2.1 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 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资本金和其他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足额到位;
5.2.3 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
5.2.4 出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情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
5.2.5 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5.2.6 已按第7.3条的规定开立帐户。
第六条 提款和还款
6.1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提款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止。
6.2 本合同项下贷款分_____次提取;
6.3 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6.4 借款人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内,未办理提款手续且未申请推迟提款的,贷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贷款人有权取消未提取的贷款;
6.5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还款期为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次还款,还款时间与金额如下:______
6.6 借款人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7 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___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申请,经与贷款人协商同意的,可以提前还款。对于提前偿还的款工面,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8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并归还。
第七条 帐户监管
7.1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落实,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委托贷款人根据银行帐户管理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借款人按第7.3条开立的帐户进行监管。
7.2 帐户监管包括:
7.2.1 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对非用于本项目的开支有权拒付。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
经纪人(乙方):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1.“销售许可证”;2.权属证件;3.物业的具体情况;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营业执照;6.个人身份证。
乙方提供: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3.经纪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_项:
1.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_%一次性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计算支付;
其他服务项目支付________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乙方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3.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壹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个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传真号码
委托代理人 承办经纪人员
(资格证编号: )
房地产权证/商品房现(预)售许可证
(证件编号: )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订合同双方:
委托估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理估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兹就房地产估价事宜订立本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方因______________的需要,委托乙方对下列房地产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价值进行评估,估价范围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估价需要,保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上列房地产之价值予以客观、公正地估价,最后出具该委估房地产的估价报告书,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给甲方。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将委估房地产的产权、经营状况、税务或建造费用等估所必要的资料提交给乙方,或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查阅、抄录委估房地产估价所必要的资料。
甲方应提交给乙方的资料具体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在估价期间需要到现场勘察,甲方须派其熟悉情况的人员配合。
四、乙方对甲方委估房地产的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五、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估价服务费依甲乙双方认同的下列收费办法计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估价服务费总额为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或美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应先预付给乙方___________元(人民币或美元),余款待乙方将估价报告书交付甲方后________日内付清。
六、乙方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当理由,不得迟于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估价报告书,每逾期一日未交付估价报告书应赔偿甲方估价服务费__________%;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交前述有关文件、图纸、凭证等资料,乙方可按耽误时间顺延估价报告书的交付时间。
七、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委托估价请求,乙方工作已经过半,甲方则应付给乙方全部估价服务费;乙方工作尚未过半,甲方则应付给乙方全部估价服务费的_________%,或已付的估价服务费不予退还,上述两者之中取其高者。
八、甲方接到乙方捉交的估价报告书次日起________日内,如对估价结果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可向乙方提出申请复估或重估书,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申请复估或重估书次日起_______日内完成委估房地产的复估或重估报告书交付甲方,乙方不再追加索取估价费用。甲方逾期不提出异议者,视作甲方已认可估价成果,估价报告书即可生效。
九、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经双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执一份。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正式签订。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
公证机关:_____________
公 证 员:_____________
公证日期:_____________
注:委托方可以是经济活动的一方,也可以是双方(如在组建合资企业时,合资双方可能共同委托某中介机构,这种情况下,两个委托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应分别注明)。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事项。
【居间出售】【居间购置】【居间出租】【居间承租】
【】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证件和证明,证明甲方是具有委托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见附件)。
2.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证件和证明,证明乙方是具有接受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
第二条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
1.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为甲方提供其他代办的房地产经纪事项。
1.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本合同委托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五条甲、乙双方商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甲方对其委托的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个房地产经纪事项应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中介费和代办服务费。
【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格的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
【房地产租赁】按成交价格的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
【代办服务费】按成交价格的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六条中介费、代办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结算方法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的,必须征得对方同意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中介费和代办服务费:
1.乙方在委托期间内,不能提供订约机会的;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内容、条件、要求的;
3.本合同签约生效后二个工作日内,乙方未及时通过青岛网上房地产网络平台上网挂牌且经甲方投诉仍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的;
4.乙方利用为甲方服务的机会,为自己牟取不当利益的;
5.乙方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全额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中介费和代办服务费:
1.甲方虚假委托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造成乙方最终无法履约的;
2.甲方在委托期间,私下与他人成交的,视作媒介合同成交;
3.甲方在委托期届满之后二个月内以任何形式或价格与乙方曾介绍过的客户成交的,视作媒介合同成立;
4.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中途毁约,擅自不履行合同的;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乙方对于居间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所填写的通讯地址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双方或一方可向相关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备案、登记。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解决:
1.向【青岛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壹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
补充条款
----------------------------------------------------------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
----------------------------------------------------------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 / 护照 / 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 /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格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 / 护照 / 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 /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签于:青岛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中介服务内容
甲方为乙方提供【独家】【非独家】中介服务,期限为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买卖】【租赁】合同后,乙方【需要】【不需要】甲方提供代理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租赁登记】手续的中介服务。
乙方【同意】【不同意】授权甲方代为【预约办理】【申请办理】_________公证。
乙方【同意】【不同意】将房地产的钥匙交由甲方代为保管以供查看之用。
乙方【同意】【不同意】授权甲方将房地产的钥匙交予其他中介公司,以供查看之用。
第二条房地产权属情况
房地产地址:_________;建筑时间:_________;房地产【建筑面积】【套内面积】面积:_________。
房地产使用用途为【住宅】【写楼】【商铺】【工厂】【其他_________】;性质为【房改房】【商品房】【其他_________】;房地产证证号:_________。
乙方房地产为【独家所有】【共有】【其他_________】;【有】【没有】抵押;【有】【没有】被查封;【有】【没有】出租。
第三条价款、收款方式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税费
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下列条件发出要约邀请:
1.该房地产按套出售并计价,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范围内。
2.该房地产以【建筑面积】【套内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范围内,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范围内。
3.乙方同意收款方式:【一次性收款】【分期收款】【按揭收款】【其他_________】。
4.税费缴交方式【各付各税】【税费全部由买方/承租方支付】【税费全部由卖方/出租方支付】。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有权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费或要求乙方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2.甲方根据合同开展中介活动,为乙方房地产寻找【购买】【租赁】对象,经乙方【同意】【不同意】,甲方发布该房地产的广告,广告宣传费由【甲方】【乙方】承担。
3.甲方必须对乙方房地产的资料进行核实。
4.甲方应当根据协议,带【购买】【租赁】方察看该房地产,并将该房地产权属情况如实告知【购买】【租赁】方。
5.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方达成【买卖】【租赁】合同。
6.为乙方提供房地产交易过户方面的咨询。
7.甲方必须如实将交易进展情况通报乙方。
8.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泄露乙方的信息资料。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交易进展情况,甲方必须如实告知,不得隐瞒。
2.乙方必须保证所填写的房地产权属情况真实;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房地产资料;并保证本人对该房地产拥有完整产权或已取得其他业主的委托有权处置该房地产。
3.甲方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乙方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4.乙方应当根据合同向甲方支付中介服务费或支付甲方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5.甲方根据合同规定条件为乙方找到【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约定签署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的时间,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第六条中介服务费、协办手续费给付
甲方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买卖】【租赁】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当日】【合同生效之日】【其他_________】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作为中介服务费。
甲方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购买】【租赁】合同后,乙方需要
甲方代办房地产【交易过户】【入住手续并结清有关费用】【赎契手续】【租赁登记】【其他_________】手续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协办手续费。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乙方可以随时取消委托或变更出售、出租条件,但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通知甲方取消委托或变更出售、出租条件前,甲方已为乙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中介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该费用不得超过中介服务费)。
第八条法律责任
1.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_________。
2.乙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务费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
3.甲方在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存在隐瞒或欺诈,致使乙方受到损失,甲方不得收取中介服务费,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因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导致甲方未能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买卖】【租赁】合同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_________,但不得再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5.乙方与甲方介绍的客户私下交易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_________。
第九条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_________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山东开元臵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张国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开发房地产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投资开发主体
1、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 有限公司作为房地产开发投资主体。从事房地产及房地产项目相关的房地产开发投资、房屋销售以及自有房屋的物业管理。
第二条 出资比例及支付
1、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甲乙双方在公司出资比例为:甲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乙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2、 有限公司注册成立时,甲乙双方必须按以下约定向新公司的帐户支付资金。甲方应 年 月 日前将人民币 万元支付至公司 帐户;乙方应 年 月 日前将人民币 万元支付至公司帐户。
3、以上双方如不能按上述约定时间足额注入资金,则视为该违约方对于其在公司中的相应比例的股权自动予以放弃,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或股东之外的他方办理股权转让的手续。
4经甲乙双方股东同意,公司也可以自行筹措开发项目建设所需资金。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房地产及房地产项目相关的房地产开发投资、房屋销售;自有房屋的物业管理 。
第四条 管理机构设臵
1、公司董事会由 人组成,其中甲方推荐 名董事,乙方推荐 名董事。在董事会中,由 方董事出任董事长,在项目公司中,甲方推荐总经理人选;公司的财务制度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双方各指派财务人员
2、公司工程管理人员原则上从甲乙双方指定的人员中选派。双方派往公司中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章程进行管理。对不能胜任和违纪人员,公司有权辞退。
3、公司的利润分配,按会计年度结算。公司因经营房地产项目收取的全部投资收益,按照甲乙双方注册资本出资比例依法分配。
4、甲乙双方承诺,公司投资收益如用于股权分配以外的用途,需经董事会决定后,报甲乙双方确认后执行。
5、凡涉及公司的具体事项,均以公司章程的约定为准。
第五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开发项目进行投资,并按股份比例取得相应的投资收益,承担投资风险。为项目开发提供人民币 万元的启动资金(含注册资金);
(2)负责开发项目经营开发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工程施工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争取开发项目利益的最大化;
(3)与乙方共同制定公司利益分配的方案,交由董事会通过;
(4)严格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甲方义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开发项目进行投资,并按股份比例取得相应的投资收益,承担投资风险。为开发项目提供人民币 万元的项目开发启动资金(含注册资金);
(2)负责开发项目建设中与对外主要关系的协调,尽可能的取得优惠地价和开发建设的优惠政策,谋求合作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3)与甲方共同制定公司利益分配的方案,交由董事会和通过;
(4)严格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乙方义务。
第六条 终止协议的约定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是以第四条约定的内容为合作前提和基础,如果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时,则另一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2、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均应对非违约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及可得利益损失进行赔偿。
3、由双方确认的因素造成公司无法履行责任,仍可能构成终止本协议的理由。
第七条 不可抗力因素
1、如发生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协议时,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应终止协议,履约期限按上述中止时间自动延长,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全面的履行各自的义务,非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2、本协议签订、履行、解除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由临沂仲裁委员会仲裁。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以补充协议另行协商确定,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四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评估项目和名称、内容
乙方受甲方委托,按照公正、客观、独立、科学的原则,对下列资产进行评估:
二、评估目的和要求
评估目的:_____________。 评估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评估基准日
根据双方协商,确定资产评估基准日为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报告提交时间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相关批文、权属证明及评估对象相关资料后_______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即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资产评估报告书》和相关附件_______等资料。
五、评估费用及付款方式
根据国家物价局、国有资产管理局[20xx]价费字625号文件规定并结合本次评估实际情况,经过双方协商,本项目评估收费标准为____元人民币(小写:____),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向乙方预付评估费的50%,其余部分在交付正式评估报告时一次付清。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本项目评估所需要的资料、文件和信息数据。甲方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2.甲方向乙方提供现场工作时所必要的办公条件,在交通、食宿等方面给予协助;
3.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现场工作,特别是现场勘察、资产清查工作,甲方应指定专门技术人员或相关人员配合乙方工作,使评估工作正常顺利开展;
4.甲方对乙方评估工作人员中有超出本合同约定范围的不正当要求和行为的,可向乙方公司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对于涉及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有权提出回避。
5.不干预乙方正常的评估工作程序。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
设计方: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上海城项目设计工作,工程地点为xx市xx区路号,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及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划设计的管理法规和规章。
1.2规划项目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城项目规划设计任务书》。
2.2委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次序进行使用和解释:
3.1合同书及补充协议;
3.2委托方要求及《城项目规划设计任务书》;
3.3合同规定的其它有效附件。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
4.1名称:城项目工程规划概念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深化及扩初设计。
4.2规模:可建设用地万平方米(用地内含已建学校,学校占地面积万平方米)
容积率:1.5(居住及配套)
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
4.3设计内容及阶段:
本次设计地块内含厂地块和厂地块,需将二块地合并统一规划。合同内容为整个设计过程之概念方案设计、方案深化设计及扩初设计(单体报批图)阶段内容,各阶段具体内容如下:
4.3.1完成概念方案阶段设计,包括总平面规划、道路交通规划、竖向设计、建筑环境与景观设计、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包括组团设计、户型设计示意、立面设计意象)、其它分析图等,方案汇报后,若未能达到委托方期望之效果,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委托方不要求解除本合同的,设计方有义务按照委托方要求调整设计构思及意图,直至委托方书面确认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设计。
4.3.2调整并完善概念方案,主要在委托方对概念方案初步认可的基础上,进行概念方案深化设计;此阶段主要完成总平面规划及各种分析图,单体方案平立剖面图,完成各种户型及组合图,提出详细经济技术指标;此阶段文件需满足规划局及委托方的经济评价的要求。
4.3.3在征得委托方对方案的书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方案深化设计,形成正式详规及方案报批文件,提交政府规划等主管部门批准。报批文件包括的内容:总平面规划及各种分析图,单体建筑方案设计(包括住宅户型、平面组合、立面及立面效果图等,商业设计及研究),并按委托方及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提交规划设计说明书及经济技术指标等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六条款规定的文件),形成设计文本。
4.3.4在完成规划局详规及方案审批意见后进行扩初设计。此阶段工作内容主要为各单体建筑平立剖面图,对影响单体建筑立面的主要剖面、关键节点、材料、色彩予以表达,提供材料样板,指导及配合其它设计单位的扩初及施工图设计,对施工图设计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设计方应给予技术服务咨询和指导;若委托方对方案提出新的修改意见,设计方应无条件配合修改,非原则性、重大性、功能性的修改意见,设计费不作调整。
4.3.5在以上设计过程中设计方承诺来上海项目现场与委托方进行汇报研讨次数不少于8次 (含8次)。确因工作需要,应委托方要求,设计方超过前述8次的来沪次数,发生的差旅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第五条委托方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地形图纸(比例尺[1:500]),两份;
地形图电子文件(光盘 ),一份;
规划设计要点,两份;
城项目规划设计任务书,一份;
红线点坐标,两份;
时间:年月日前。
第六条设计方向委托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6.1概念方案设计及调整概念方案阶段设计文件包括:
规划总平面图(1:500)
道路交通与竖向设计图(1:500)
环境与景观设计示意图
城市轮廓分析图
各组团设计概念图,比例不限
住宅单体方案设计(含立面设计意向、户型设计示意)
地下室或半地下室规划图(1:200)
其它分析图,比例不限
工作模型
文本:包括概念方案说明书和所有图纸缩印件
概念方案说明书应说明规划设计创意及构思,简要计算各经济技术指标
所有图纸中应包括表现效果图及CAD图;
6.2方案深化(详规报批)设计文件包括:
方案设计说明书
经济技术指标
规划总平面图(1:500)
道路交通与竖向设计图(1:500)
环境与景观设计图(1:500)
城市轮廓分析图
其它分析图,比例不限
住宅单体方案设计(含立面效果图、户型平面图)
地下室或半地下室规划图(1:200)
文本:包括方案设计说明书和所有图纸缩印件;方案设计说明书应说明规划设计创意及构思,详细计算各经济技术指标(包括各组团、住宅户型套内建筑面积和销售面积)
所有图纸中应包括表现效果图及CAD图
6.3扩初设计阶段(单体报批)设计文件包括:
单体设计说明书
经济技术指标
总平面图
地下车库平面图
各建筑单体平面图
各建筑单体立面图(不少于三个),外观立面图应标明所用材料及颜色
各建筑单体剖面图
各建筑组团主要立面图
各建筑组团主要剖面图
放大关键局部立面、剖面图,应标明关键尺寸
关键设计区域放大立面、剖面图
区域细部分析图
材料展示板说明建筑材料、装修及颜色
文本:包括设计说明书和所有图纸缩印件;设计说明应包括:单体主要设计要求及各经济技术指标(包括各组团、单体住宅户型套内建筑面积、单体建筑面积等),图纸应包括主要单体立面表现效果图(正面及背面)及CAD图
6.4详细规划模型一台(比例1:300)
6.5提交文件份数:
6.1、6.2、6.3条彩图各1套;
6.1、6.2、6.3条文本各10套(含各类图纸的缩印件);
6.1、6.2、6.3条电子文件光盘各一份。
6.6提交文件时间:设计方应于年月日前完成概念方案设计并提交设计成果,自概念方案经委托人书面确认后7日内,设计方应完成方案设计并提交设计成果;自方案设计经委托人书面确认后7日内,设计方完成并提交深化、报批图纸;在方案深化设计经委托方及有关政府主管部门书面确认后10日内完成扩初设计工作并提交设计成果。
若设计方逾期不能完成设计工作及递交设计成果文件的,其逾期违约责任由设计方承担,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若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提前完成设计并提交设计成果文件的,双方提前商定出图时间。
6.7提交文件地点:xx市xx区路号楼设计部。
第七条费用
7.1根据本合同第1.1条款的相应规定,经双方商定,设计费单价总计为元/平方米,其中:概念方案设计阶段元/M2 ,设计费计万元;方案设计及深化阶段元/M2,设计费计万元,扩初设计阶段元/M2,设计费计万元,设计费总计万元。
7.2本合同约定的设计费单价一次性包死,包括设计方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及要求提供的各项设计成果文件所需的设计费、晒图费以及设计人员来往车旅费、食宿费、管理费、税金等设计方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设计成果交付委托方所需的所有费用,该单价不因包括该工程建筑面积的变化、设计范围内的补充设计、增加设计深度、修改方案、国家调整设计费率、总投资调整、概预算调整等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委托方无需向设计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八条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计万元作为预付款。
8.2 设计方提交概念方案设计文件并经委托方及有关主管部门书面确认后七日内,委托方支付设计方设计费总额的20%(含委托方支付的预付款),计万元;
8.3 设计方提交方案深化(详规报批)设计文件,正式向规划局申报并取得详规批复等规划局认可的书面文件后七日内,委托方支付本合同总设计费的30%,计万元;
8.4设计方完成扩初设计并提交扩初设计阶段(单体报批)设计文件,向规划局单体报批取得批复并经委托方确认之日起七日内,委托方支付本合同总设计费的20%,计万元;
8.5剩余设计费待施工图设计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付清。
8.6设计费用由银行转帐支付,委托方在支付设计费用前,设计方应当向委托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否则,委托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委托方责任
9.1.1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委托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9.1.2 委托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 10天以内,设计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委托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重新协商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3委托方确定为本项目的设计联络人,负责设计联络工作,期间的有关联络及有效文件签署须有联络人签字,涉及对设计成果的确认或有关费用的确认等,必须经委托方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否则,委托方一律不予认可。委托方若变更联络人须提前日书面通知设计方。
9.1.4委托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
9.1.5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提前日通知设计方,设计方应当书面答复,如自收到通知之日起日内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委托方变更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6方案深化设计内容的深度不能满足下一步设计要求时,设计方应在委托方指定期限内进行修改或重新设计,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标准,且委托方有权不支付设计费,并解除本合同。
9.2设计方责任
9.2.1设计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设计成果形式及份数向委托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对委托方违反国家强制性设计规范的要求设计方有义务向委托方指出并提供相应的标准、规范依据。设计方并应当尽专业设计单位能够达到的注意,就设计方要求等不符合设计规范或常规之处,向委托方指出并指明其可能的后果,并应当按委托方的再次要求或标准执行。委托方未发出再次要求或标准的,设计方应当按原要求或标准执行。
9.2.2在设计分别进行到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深化时 (各阶段设计基本完成,正式输出文件前),设计方应向委托方进行设计汇报,待委托方及有关主管部门确认方案后方可输出正式文件,若设计方擅自输出设计成果文件后与委托方意见不一致时,其文件资料费用不予支付,委托方有权拒绝支付设计费。
9.2.3设计方确定为本项目的设计联络人,负责设计联络工作,期间的有关联络及有效文件签署须有联络人签字,若设计方变更联络人须提前日书面通知委托人。
9.2.4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规范、部门及地方规范资料由设计方自行解决,所需费用由设计方自行承担。
9.2.5设计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赔偿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2.6设计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委托方和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及报批,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设计成果进行调整修改补充,该部分内容不计入设计变更,不增加费用。
9.2.7设计方有责任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向施工图设计方进行技术交底,对施工图设计方提出的问题及时给予解答,对设计过程中发现的影响效果的部位按委托方要求及时给予更改。
9.2.8设计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向委托方提供设计项目组组成情况及各成员的专业水平情况报告,由委托方审议,并应当按委托方要求撤换相关人员,但委托方的审议并不免除设计方组织设计项目组不力的责任。如发生变动,设计方应当提前日向委托方提交书面报告。设计方必须由其内部职工组成的项目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自行完成本工程。委托方发现设计方上述人员与设计方所报不符,视为设计方违法分包,设计方应向委托方承担设计费总额20%的违约金。
9.2.9设计方应承担国家相关规定的相应的设计责任。
第十条保密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形成的设计文件著作权归委托方所有,委托方有权自主决定使用而无需向设计方另行支付费用。设计方有署名权,参加各项评奖权。未经委托方同意,设计方不得将设计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设计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责任。
第十一条诉讼
在执行本设计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可向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解除合同:
13.1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13.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13.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13.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3.5设计方提交的文件在设计方案的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或体现委托方委托内容的;或不能通过政府部门批准的。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4.1委托方未按协议规定的时间、金额支付款项的,每日按应支付额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14.2由于设计方原因迟延交付设计文件的,每日按设计费总额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逾期十五日,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设计方应向委托方承担设计费总额20%的违约金。
14.3在合同履行期间,除根据合同第十三条规定及因设计方原因导致本协议解除和终止外,委托方有权提前日通知设计方解除本合同,双方按下列情况执行:
14.3.1设计方设计工作未开始的,委托方不给予任何补偿和赔偿,如委托方已支付预付款,设计方应在委托方指定期限内无息返还给委托方。逾期未返还的,每日按应返还金额的千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14.3.2在设计工作已经开始并向委托方提交设计成果,委托方予以确认无异议的(即设计方已经开始进行概念方案设计阶段),双方按照设计方提交设计成果的实际设计量进行结算,除此之外,委托方无需向设计方承担任何补偿和赔偿责任和费用,同时设计方应保证该阶段设计方案及已提交的设计成果的的完整性、准确性。
14.4 设计方应当随时应委托方的要求或征得委托方同意后修改其设计中的错误、矛盾、偏差、或漏项。因设计设计偏差、错误、矛盾或漏项,致使设计期限延长或成本费用增加的,设计方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补偿责任,如给委托方或任何他人造成损失的,设计方并应当赔偿该损失。
14.5设计方不能有效履行本合同各项规定,致使工程出现质量等问题,设计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5.1设计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报批完成且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15.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8 份,委托方6份,设计方2 份。
15.3本合同生效后,双方认为必要时,可到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
15.4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委托方提出的《项目规划设计任务书》;
双方认可的往来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
15.5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 (盖章) 设计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住 所: 住 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日期: 日期:
委托方(甲方):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湖畔名居(暂定名)项目进行广告设计服务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广告设计合同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开发建设的____湖畔名居(暂定名)项目进行广告设计服务,负责该项目的广告策划、创意、平面设计等事宜。
第二条 广告设计合同服务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个月。
2、本合同所约定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前,经协商同意,双方可就续签合同具体条款进行协商,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合同书。否则,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3、如甲方因销售周期调整、节假日、或本项目发生重大调整或出现停建、缓建等其它原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暂时停止服务或解除合同。暂停服务的期间乙方一切工作暂停,甲方不需支付本期间服务费用,合同期限相应顺延。如甲方解除本合同,双方按已履行的期限及本合同约定的月费用结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赔偿等。以上情况,甲方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
第三条 广告设计合同服务内容
1、项目广告策划(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案名、LOGO、主题广告语,以及广告定位、广告策略及创意构想、传播与媒介策略、推广总体策划思路、推广主题、公关活动策略及广告文案策划和具体广告实施方案);
2、沿海品牌推广策划(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推广过程中的公司品牌整合及活动策划);
3、示范区整体包装方案(销售中心、景观环境及停车、样板房、商业街);
4、项目广告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报纸广告、户外广告、杂志广告、电视标版广告创意、项目营销资料如楼书、折页、海报、DM、户型单张、网站表现等的设计及其它应用系统设计);
5、项目VI及形象包装策划(包括但不限于工地现场包装、销售中心包装、看楼通道包装、导示系统、外展包装、展览设计的创意、活动包装的策略制定及其设计);
6、项目活动策划及执行(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样板区开放、开盘、展览、入伙、外展及阶段性促销活动的策划及建议、大型公关推广活动策划活动及推行等)。
第四条 服务费及付款方式
1、服务费:
合同总金额为(大写)____万元整(¥____万元), 即每月服务费为__万元。
2、支付方式:
甲方每季度支付乙方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万元整(¥____万元)。
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采用每季度结算方式。乙方按本作进度表、工作计划及甲方工作单完成每季度全部工作后,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经甲方确认后,甲方于下季度第一月的15个日历天内向乙方支付上一季度的服务费用。
3、乙方应在甲方付款的同时,向甲方提供正式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并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第五条 广告运作规则
1、本合同签约后该项目即进入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具体操作阶段。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须向甲方提供总体推广策划案及创意框架思路报告及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并严格制定每一个分项的实施过程,甲方在收到前述文件后5个工作日给予反馈意见。
如甲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意见在15个日历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总体推广策划方案及创意框架思路、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如乙方不同意甲方意见或逾期未提交经修改的前述文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无需为此支付费用。
2、乙方应将经甲方确认的总体推广策划方案及创意框架思路、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严格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分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并按照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前述文件、进度计划及甲方下发的工作任务单、甲方调整后的计划等分步实施,各项工作完成的日期以乙方提交该工作服务成果的书面报告之日为实际完成之日。
3、为配合市场变化,甲方可随时提出修改调整总体策划方案、创意框架思路方案、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乙方应当无条件的予以服从,并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修改好的总体策划方案、创意框架思路方案、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甲方无需对该调整增加费用。
4、乙方应就该项目整合推广成立____湖畔名居(暂定名)项目小组,该项目小组成员应包括资深策略师、资深策划师、资深文案、平面设计总监、设计指导、立体空间设计指导;另外,乙方必须成立本项目的专案小组。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提供提供项目小组及专案小组人员名单,并经甲方认可,如乙方要调整该项目小组或专案小组人员,需提前5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认可。甲方有权对该项目小组及专案小组人员的工作表现或业务水平提出意见,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予以更换。甲方认可或更换意见,并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的专案小组人员,应充分配合项目良性进展,与甲方实行周例会制度,由乙方负责招集,双方共同确定整周的工作,有序安排进度。若需临时增加例会,甲方需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乙方需全力配合甲方。每会由乙方专人于会后3日内将记录整理的会议纪要交于甲方备忘,须加盖乙方公章。
6、每月应不少于一次召开双方高层工作会议,乙方须提交广告效果评估报告,检讨广告效果,以指导和调整项目推广的广告策略,乙方应按时于每月的1日提交月度、每季度的1日提交上一季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季度工作计划,并于每年的1日提交上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为配合市场变化,甲方可随时提出修改调整工作计划,乙方在接到甲方调整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修改完毕的工作计划;当甲方有重大活动及综合会议时要求乙方人员参加,乙方必须积极响应并不准以任何理由推脱。
7、乙方负责人在开盘期前二个月及开盘期当月这三个月内,应有10天/月的时间在甲方指定现场办公,项目开盘后乙方必须有负责人驻场。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现指定____为该项目的负责人,负责整个服务项目的安排、执行和与甲方的`沟通、联络。该负责人向甲方所作出的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均视为乙方的行为,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9、甲方现指定______为该项目的负责人,负责整个服务项目的安排、执行和与乙方的沟通、联络。该负责人无权向乙方做出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无权减少本合同项下乙方义务或甲方权利,无权增加乙方权利、费用或甲方义务,任何承诺、确认等均须以甲方加盖公章的方式确认。
10、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总体营销预算计划,编制相应的广告及活动推广成本预算及进行费用监控,并经甲方确认。
第六条 限制
在双方约定的服务期内,乙方不得再接受与甲方委托项目相同地段的其他公司房地产项目之任何广告推广业务。
第七条 服务成果形式和要求
1、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内容均须以文字、图纸、图片或其它形式的载体体现,各服务成果具体载体均应当为至少提供书面文本二套及电子文档一套;
2、乙方应对其向甲方提供的工作成果进行充分的说明,达到甲方工作人员可以充分理解。如甲方工作人员有提出异议,乙方应当负责给予充分解释。
3、乙方应当每月五日前,向甲方提交服务月报,其中应当包括当月计划、当月已完成的项目、计划履行情况、下月计划以及对已履行情况的分析、建议。
4、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均须经甲方签字同意。如甲方对其内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按甲方意见限期修改,直至满足甲方要求。对于紧急事项,甲方可通过电话、传真通知确认,并在确认后24小时内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书面确认。经甲方确认工作成果,乙方对其文件承担责任,不得更改。
5、其他要求
(1)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各种策划、创意、设计、报告等文件,均应加盖乙方公章及设计人员、起草人员以及审定人员的名称,并应当通过直接提交或特快专递邮寄的方式送达甲方,甲方不接受其它任何形式的送达。
(2)以上文字、图片、载体均为设计图纸及样稿,该设计图纸应当清楚明晰,并注明其适用使用的媒体,其相应的电子版本可以直接被广告公司、媒体或印刷企业等用于制
第八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甲方所持有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提交所需资料明细,经甲方确认后,甲方于15日内提供。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所有乙方所提交的工作成果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在甲方指定期限内进行修改、调整完毕,直至甲方签字认可后方可定稿;若乙方修改或调整三次后仍未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双方按已履行的期限及本合同约定的月费用结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赔偿等。
3、甲方应及时在双方商定的工作时间内审定乙方每一步的策划、设计方案,并监督乙方设计工作的进度、质量等,指导乙方工作,并最终签字定稿;若乙方原因使设计工作的进度、质量受到影响,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甲方未在规定或商定工作时间内对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进行审定的,并不视为甲方对乙方工作成果的认可。
4、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计划发布报纸(包括出现错版、错时、错稿等情况),由此导致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当月服务费的50%作为违约赔偿金,并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追偿;如属乙方原因造成对甲方项目的负面报道达3家媒体以上转载、或引发2户以上购房者诉讼或投诉等事故的,甲方除按上述方式处理外,同时有权解除本合同。
5、甲方在媒体规定最后送稿时限并预留乙方修改时间前提下,有权利随时要求对稿件进行修改。但若签字定稿后,甲方再次提出修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承担。乙方根据甲方签字稿输出胶片以后,若甲方再次提出修改要求,乙方根据修改稿重
6、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7、在乙方按甲方确认的进度和计划完成工作,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且经甲方认可的前提下,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8、乙方依据本协议所完成的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策划、创意、设计等工作成果,一经由甲方审核、确认并采用,其使用权、着作权(版权)、载体所有权等权利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用于广告发布、对外宣传以及再转让等,而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9、如有不可控的意外情况发生,甲方有权根据情况暂停当月的广告推广活动,而不需向乙方支付当月的相关费用。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接甲方广告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制作等业务,所有广告需甲方同意并签字后才能发布或实施;在推广活动中乙方应为甲方的相关资料保密,如因乙方因素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甲方持有的相关资料,在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的同时,乙方签字确认,并妥善保管,如果出现重要文件泄漏或丢失,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乙方应提供报纸打样稿给甲方确认颜色偏差,若因乙方工作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之正稿不一致,从而致使甲方受损,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相应的损失。
3、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文案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合同内所有服务内容都要经过甲方签字认可。
4、经甲方签字确认后的作品,原则上不得进行修改。若因特殊原因需修改,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因甲方原因延误时间造成损失,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工作单项或全部转让或另行委托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合作。若因乙方因素而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6、乙方保证向甲方交付的各种策划、创意、设计成果均由乙方独立创作完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保证向甲方提供的策划、创意、设计、方案等服务和作品的内容,包括所使用的图片、标志、用语、音乐、肖像、表现形式等均合法取得,保证有权使用并可用于甲方项目的使用和广告发布,乙方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权利,如有侵犯他人权利或违反相关规定的,由乙方承担责任、费用和行政处罚。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等,如甲方为继续使用而支付使用费的,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交用于对外宣传的文案及图片符合政策法律规定之要求,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8、在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将所有创作物料(即包括印刷胶片及打样、报纸及其他媒体的输出内容以及项目图片设计稿、画稿、制版、输出MO、胶片及CD等)交回甲方。
9、乙方应对其策划创意、活动等的内容负责,保证其合法性,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有侵权等行为,责任及赔偿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
10、乙方未经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改动甲方提供的文字资料及相关图纸,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1、对于每一项设计,乙方应当按期向甲方至少提供二套不同设计(包括方案、说明和草图),各项设计应当明确其制作所需的材质、颜色等具体要求。由甲方选择或提出意见,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意见并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改完毕,经甲方确认设计后出具图纸。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或重新设计。
第九条 声明与保证
本合同的签订及合同中所确定的各服务项目,并不视为由乙方独家服务,甲方有权在合同期限内根据需要将部分或全部服务项目委托其他人,甲方亦有权通知乙方而减少服务项目,服务费用相应减少。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原因或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期内,若乙方的工作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的,累计或连续发生三次以上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3、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之要求及期限或甲方调整后的期限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包括乙方未按甲方或合同要求及时、准确提供甲方所需之稿件、电子文件、胶片、BETA带等创作成品的,或相关方案、策划、平面设计等或其他迟延提供服务的行为,均视为乙方违约。每逾期1日,甲方有权按违约当月服务费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收取违约赔偿金,并承担因乙方迟延交付工作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逾期达1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除此之外,如乙方所服务内容非因甲方原因发生三次以上迟延交付情况,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赔偿金,发生五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完好归还甲方提供之文件材料,每逾期1日,应向甲方
5、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在接受甲方的委托后,又接受与甲方委托项目相同地段的其他公司房地产项目之广告推广业务,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6、合同期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或损害甲方商誉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乙方违反本合同其它约定的,经甲方书面通知限期改正或履行,而期满仍未改正或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之外,因乙方原因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赔偿金,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金等款项,如不足赔偿甲方的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10、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可随时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双方按已履行的期限及本合同约定的月费用结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赔偿等。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和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服务内容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解除终止合同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因违约而终止本合同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之外,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须按本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甲方有权直接在应向乙方支付而未付款项中直接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金,违约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之外,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依据本款规定解除本合同,并不影响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
1、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
2、任何一方泄密导致合同其他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按违约当月服务费总额的2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三条 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其他
1、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它任何联系,须用书面形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甲方根据本合同发出任何通知书予乙方,可发送致如下地址:地址:______ 邮编:______乙方根据本合同发出任何通知书予甲方,可发送致如下地址: 地址:______ 邮编:______
2、双方约定采用邮政特快专递的形式寄送通知书,寄出48小时后即视为送达。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方): 房地产开发公司
乙方(受托方):
鉴于:
1.甲方--【】房地产开发公司,系由【】公司与乙方合作投资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甲方已获得了【】房地产项目的开发权。
2.项目概况:【】房地产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亩,建设用地面积约【】亩,代征地面积约【】亩,容积率约【】.
3.根据乙方与【】公司于【】年【】月【】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乙方应协助甲方尽量以协议出让的方式取得【】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和开发权。如该地块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挂牌),乙方承诺以等同于协议出让的价格条件协助甲方获得【】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和开发权。
4.甲方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所有政府批准文件及征地手续,包括土地补偿、拆迁、安置等工作,委托乙方进行办理。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1条委托事项
1.1 授权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取得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所有政府文件的批复及项目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偿、拆迁等事宜。
第2条委托费用
2.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乙方完成第1条1.1款委托事项的委托费用适用包干原则,多不退少不补。
2.2第1条1.1款委托事项,即【】房地产项目的委托费用按照建设规划用地每亩【】万元人民币、规划代征用地每亩【】万元人民币的标准计算,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委托费用共计【】万元人民币。
2.3 甲方支付的【】房地产项目的委托费用,包含征地补偿费、拆迁费、青苗补偿费,该费用应计入甲方的成本。
2.4除上述所列费用之外产生的其他开发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建设成本、管理费用等,由甲方--【】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分别承担。
第3条委托时间
3.1 开始时间:甲方原股东【】向【】转让股权完成的时间为准,即以甲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新的营业执照为委托事项开始之日。
3.2 完成时间:在【】年【】月【】日之前完成本合同第1.1款约定的委托事项。
第4条付款时间
4.1【】房地产项目的委托费用,由甲方按照实际征地交款(不包括土地出让金)的时间和金额予以按期足额支付。用款时乙方需提前申请用款,并将用款时间、用途填写清楚,甲方应按照急款急用、不影响项目开发进度的原则及时审核、及时支付。
第5条委托溢价
5.1经甲方财务核算,若【】房地产项目的利润已经超过【】万元(不含【】万元)时,甲方应在财务报告出具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支付利润的【】%.
第6条违约责任
6.1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协议,应按委托费用总额的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6.2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委托包干费用的,应每日按当期应付费用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天,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乙方有权不退还已为该项目支付的全部款项。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赔偿款。
6.3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第3条的约定完成委托事项,甲方除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费用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是因为甲方逾期支付委托费用导致乙方未能按期完成委托事项的,应相应的免除乙方的违约责任。
6.4 若乙方非因甲方原因而不能完成委托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同意在甲方按投资股权比例所分配的利润中予以直接扣除。
6.5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无效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第7条争议的解决
7.1如本合同各方就本合同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的,应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之《仲裁规则》,仲裁裁决书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8条其他
8.1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2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自乙方与【】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
甲方:房地产开发公司
签订日期:
乙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开发的位于*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独家策划代理工作,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 委托策划代理工作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前期策划、营销策划、广告策划、销售代理等工作。 第二部分 委托策划代理工作期限
委托期限由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交付使用后三个月止。
第三部分 委托策划代理工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策划代理之部分为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商铺、住宅等可销售物业,可销售面积约为40000平方米。
第四部分 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及策划代理过程中所需的资料,并确保一切资料的及时性、有效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二、甲方负责本项目策划代理过程中营销推广所需费用,其中包括但不仅是所列部分:
(一)各种广告推广、销售道具、建筑景观及户型效果图及有关销售资料的制作、派发及发布等费用。
(二)各类公关活动所需的展示场地(包括售楼部、展示会等)及有关设备的租用、布置、水电费、电话费等费用,以及视项目需要赴外地进行营销活动所需的费用。
(三)广告制作费:本项目的广告制作由甲方直接与制作公司签署合同,由甲方直接向制作方付款。
(四)广告发布费:本项目的广告发布由甲方与媒体单位直接签署发布合同,由甲方直接向发布方付款。
三、全案广告推广费用控制在本项目可销售总额的1%左右,分期投入。详细广告计划及费用由乙方分阶段提交,在征得甲方确认后执行。
四、甲方负责收取定金、购房款,负责合同的登记备案、银行按揭审批手续及办理产权。
五、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策划代理费。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策划代理活动进行全程监控,对策划案享有独家使用权。
七、若乙方违约或不能按时完成本项目的策划代理工作,甲方有权按约终止合同。
第五部分 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乙方按项目实际进展进行相关的策划代理工作,其中包括但不仅是所列部分或视项目 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一、前期策划
(一)市场调研
1、**县房地产市场现状分析。
2、**县主要路段商业状况。
3、消费型商业业态分析。
4、现有商城营运现状分析。
5、典型业态经营现状分析。
6、住宅市场情况。
7、潜在客户市场调查分析。
(二)项目定位
1、项目所在地块的优劣势、机会点与威胁点分析。
2、项目产品定位。
3、项目概念定位
4、目标客户市场定位
5、项目定价范围建议
(三)产品优化建议
1、参与项目总平规划讨论。
2、参与建筑风格方案讨论及建议。
3、参与户型平面方案讨论及建议。
4、参与配套设施方案讨论及建议。
二、营销策划
(一)项目营销总体策略;
(二)项目阶段性营销计划;
(三)入市时机选择;
(四)销售分期控制;
(五)价格定位及策略;
三、广告策划
(一)项目推广口号
(二)项目卖点整合包装
(三)整体广告计划
(四)广告预算及媒体组合
(五)项目形象策划
1、项目基本形象设计:
(1)标志
(2)标准字
(3)标准色彩
(4)标准组合
2、项目标志形象应用设计:
(1)内部应用:名片、信封、信签、识别卡、文件袋、贺卡、水杯、手提袋;
(2)销售中心:装修建议及展板设计;
(3)户外应用:工地围墙、引导旗、车体、广告牌等
(六)传播工具的创意与设计:
1、楼书创作(创意、文案、设计)
2、折页及海报创作(创意、文案、设计)
3、报广创作(创意、文案、设计)
4、广播、电视稿文案等
四、销售代理
(一)建立销售队伍,依合同授权范围内执行销售行为
(二)销售文件及管理文件的制订
(三)销售道具使用
(四)销售人员培训
(五)制订销控计划
(六)销售执行的内部协调程序
(七)客户资源库的建立
(八)售后服务机制建立
(九)定期报送各项统计报表
五、乙方针对本项目成立项目组,并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各阶段策划、计划、文案、创意由乙方本部负责,项目经理主持本项目具体运作和计划实施。项目组人员构成:项目经理(兼现场经理)壹名、策划壹名、文案壹名、平面设计壹名、现场主管壹名、文档管理专员壹名、置业顾问数名。除策划、文案、平面设计外,其他人员长驻项目所在地,并根据项目需要,适时不定期另行派遣人员到协助工作。乙方自行负责项目组的办公费用及其人员工资等各项开支。
六、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每月的销售情况统计分析。
七、乙方独家享有本项目的“”策划代理的署名权。
八、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向甲方收取策划代理费。
第六部分 本项目正式开盘销售的基本条件
甲方取得本项目的预售许可证及相关法律文件,且整体销售准备工作已完成。 第七部分策划代理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策划代理收费标准
甲方同意乙方按本项目商铺、住宅等可销售总额的百分之二(2%)收取策划代理费。成交金额以客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金额为准。除物业管理用房外,其它任何形式的销售成交都列入计算策划代理费的金额。
二、策划代理费计算及提取方式
(一)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同意在每月30日先按人民币10000元/月的标准预付给乙方,直至本项目开盘正式销售当月止,期间所产生的预付款从乙方第一期所提取的策划代理费中扣除。
(二)本项目正式开盘销售后,乙方策划代理费按月结算。在购房者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定金,即视为乙方销售代理成功,并计入销售目标考核业绩。在甲方收到购房者支付的首期购房款(不低于合同总额的30%)时,即可进行策划代理费的结算,其结算金额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总价金额进行计算。
(三)乙方总体销售目标是本项目可销售面积(不含二层商铺)的90%以上,策划代理费的提取比例与销售业绩挂钩:
1、乙方销售目标表(按可售面积计算,不含二层商铺):
阶 段 时 间 销售目标
第一阶段 项目开盘后45天内 可售面积的30%
第二阶段 项目结构封顶30天内 可售面积的50%
第三阶段 项目交付使用后90天内 可售面积的90%
2、 乙方策划代理费的提取比例:
阶 段 完成的销售面积比例 提取比例
第一阶段 可售面积的50%前 已结算策划代理佣金的60%
第二阶段 可售面积的51-89% 已结算策划代理佣金的90%
第三阶段 可售面积的90%以上 已结算策划代理佣金的100%
(四)二层商业部分不列入销售目标考核,甲方按实际销售合同金额的2%向乙方支付策划代理费。
(五)策划代理费付款时间:策划代理费每月结算一次。在每月的30日,双方结算当月的款项,在次月的5日前双方予以确认,在确认结算单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策划代理费。
(六)若已交定金的客户违约,其定金由甲方没收,甲方应将没收总额的50%作为乙方该次的策划代理费(同时不重复计算该次成交的按2%提取的策划代理佣金)。
三、溢价款(不含二层部分)的结算、分成比例、提取时间的约定
(一)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定价策略所制定的各期销售底价表,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更改,并作为计算溢价款的依据。
(二)本项目之成交金额须在双方确认的销售底价以上。若因特殊情况,甲方认可以低于底价出售,可视为底价销售,统计溢价部分时的销售金额以底价计算。
(三)本项目实际成交总额超出双方确认的以销售底价表计算的总额部分(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未售部分的单元以底价表金额视为实际成交金额)视为溢价。
(四)本项目之溢价部分,甲、乙双方按8:2比例分配。
(五)溢价款的结算及支付时间: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的五个工作日内,双方进行溢价款的结算,在结算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应得溢价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八部分 双方工作原则
一、甲、乙双方已确认的策划代理计划,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的许可下不 得变更,否则产生的责任由变更方负责。若需修改已确认的文件,需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二、甲方指定项目负责人为 ,乙方指定项目负责人为 。甲、乙双方指令性文件均需项目负责人签字,双方负责人对递交的文件负责。双方项目负责人若有更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乙方分阶段向甲方提交 “项目工作计划”,“项目工作计划”将确定每一阶段的执行项目计划。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乙方提交之“项目工作计划”进行核准确认,并由本项目负责人签字后送交乙方。乙方依据甲方负责人签署的“项目工作计划” 开展工作。
四、在委托期限内,甲、乙双方收到对方提供的意见及文件时,应在要求期限内就对方意见做出答复。若因对方未能在规定日期内提交书面答复,致使本项目工作产生延误,并造成实际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五、甲、乙双方对本项目的策划代理方案均负有对外保密责任。
第九部分 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一、双方按本合同约定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均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若甲方未按规定的建筑标准、质量及交房日期将房屋交付使用,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三、如因甲方与发布、制作单位产生纠纷而导致媒体发布及广告工具制作不能按计划完成,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不得委托其它公司或个人从事本项目的策划代理活动。
五、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策划代理工作无法进行或完成,甲方应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给乙方作为补偿金。若因乙方违约而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也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给甲方作为补偿金。
六、甲方应如期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及时间付款,若甲方延期支付策划费用超过10个工作日,甲方应按应付款额的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七、在策划代理期间,若乙方连续两期未能完成预定的销售目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由于乙方在策划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引起外界纠纷概由乙方负责。
九、合同期限内,乙方享有独占、排它的本项目广告媒体上的策划代理署名权。非经甲、乙双方许可,其它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冠以“策划代理”等有关或同类字样。
十、委托期的延续或终止在委托期限完结前14天内决定。
第十部分 其他事宜
一、在条件成熟时,本项目的总平图、建材设备及配套设施表、工程进度表、销售底价表由双方加盖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三、本合同正文共6页,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聘用单位(简称甲方):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聘用人(简称乙方): 因甲方业务开展的需要,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的房地产估价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诚信、互利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严格遵守。
一、工作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乙方按照国家法律以及行业规定规范执业。
二、聘用期限
____年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聘用期限为 叁 年。
三、聘用报酬
1、甲方支付乙方报酬为: 第一年人民币年净 整(¥ 元);第二年人民币年净 整(¥ 元);第三年人民币年净 整(¥ 元)。
2、支付方式:按年度支付,采用将费用汇进乙方指定银行卡方式支付。第一年,在合同签订当日预付报酬人民币五千元整,其余报酬在证书交接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二年和第三年报酬在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合同期间乙方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由甲方负责,合同期内必须完成每年度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甲方承担继续教育产生的培训费、差旅费用(培训期间正常的交通、食宿和资料费)等其他相关合理费用。
2、合同期届满双方未续约或协商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在合同终止期日后15日内为乙方办理房地产估价师变更注册相关手续,并返还乙方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
3、合同期间,乙方不负责对甲方出具的房地产评估报告进行审核。乙方对用其姓名签署的房地产评估报告书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法律责任均有甲方承担。
4、合同期间,乙方不坐班。
(二)乙方的义务
乙方的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由甲方保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使用
五、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违约,则须付违约金壹万元整(¥10000元)给乙方。
六、合同变更、终止
(一)合同变更
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二)合同终止
1合同条款双方再协商签订新合同。
2、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的书面证明。
3、因政策规定性变更而终止合同的,甲方应在得知事项一周内书面告知乙方。
七、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乙方: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平等原则,就以下的房地产估价项目达成本委托合同书。
第一条房地产估价委托内容
1.委托估价项目:;
2.估价基准日:年月日;
3.估价工作开始日期: 年月 日;
4.估价报告提交日期: 年月日;共提交报告 份;
5.估价目的:
第二条估价收费
1.依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国家物价局价费字<1992>625号《资产估价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深圳市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收费标准及项目特点,双方议定本项目总收费人民币万元;
2.费用支付办法和时间。①本委托协议书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预付人民币 万元,乙方收到预付款后开始进行估价工作。②余款人民币万元在甲方取报告时付清。
第三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被估价资产的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任;
2.甲方派熟悉情况的专人配合乙方进行估价工作,并为乙方详细介绍相关的情况,安排合适的工作场地;
3.甲方按第二条协定,及时支付估价费用给乙方;
4.如本估价项目需要到本市以外地方进行有关估价程序,相关费用亦由甲方负责,费用不包括在第二条总收费之内。
第四条乙方责任
1.乙方按国家有关资产估价的法律法规,履行必要估价程序,在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基础上进行估价;
2.乙方对估价结果的准确性、公正性、合理性负责任;
3.乙方应派遣估价专业人员到甲方现场进行资产估价业务,并及时向甲方通报估价情况;
4.估价结果出来时,报告初稿完成并征求甲方的意见后,乙方出具估价报告,甲方的意见必须客观、真实;
5.对甲方提出的在估价工作或估价报告中存在的疏忽、遗漏、错误和估价结果提出的意见进行补充、修改、调整;
6.乙方在估价工作中,自觉维护被估价资产相关各方的正当权益;
7.乙方对本次估价工作中甲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及估价结果,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
第五条违约责任及处理办法
1.本协议书在执行过程中如出现对协议条款的异议,双方协商一致另补充说明有关条款;
2.本协议书执行过程中如一方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停止违约行为,如对方仍不停止违约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2.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即成立。乙方收到预付款时,合同生效;
3.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补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