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委托代理合同范文集锦(精选35篇)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於甲方欲就其 向中国专利局申请 专利权;
鉴於乙方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拥有专业的专利代理人,有丰富的专利代理经验,可提供专业的专利申请代理服务;
甲方经充分了解後,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专利申请之委托代理达成如下协定:
第1条 合同内容
1.1 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拥有的 向中国专利局申请 专利,包括 ;
1.2 乙方指派 负责上述专利的代理工作;
1.3 甲方授权乙方全权处理本合同申请案的上述事宜.
第2条 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权利
2.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专利申请初稿交甲方核查,并有权及时了解上述专利申请的进程及相关情况;
2.1.2 在乙方违约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2.2 甲方义务
2.2.1 甲方应无保留地向专利代理人全面陈述该项专利申请案的技术内容,提供详细的技术交底书,相关附图和有关的资料及证明;或由甲方的技术人员向代理人详细介绍申请专案的技术内容,并交付必要的文字资料和图式;
2.2.2 甲方应指定专人与乙方联系,并及时交接有关文件,如有人员或通讯位址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2.2.3 专利申请过程中,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有关专利申请书面通知後,应在该书面通知所述期限内,及时给乙方进一步作业的书面指示;
2.2.4 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代理费标准以及支付方式支付基本代理费及超权代理费;官费部分按中国专利局标准支付给乙方,由乙方代缴.
第3条 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权利
3.1.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相关代理费用;
3.1.2 在甲方违约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3.2 乙方义务
3.2.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内容,为甲方提供专利代理服务;
3.3.2 乙方指定的代理人员变更的,应取得甲方同意,并及时通知甲方;
3.3.3 乙方代理人的尽快完成初稿撰写,自甲方依本合同第4.1条支付基本代理费之日起,发明专利申请应於10-15个工作日内完成,返给甲方审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於7-9个工作日内完成,返给甲方审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於1-2个工作日内完成,返给甲方审阅.(注:甲乙方技术讨论时间,照相制图时间不计在内).
3.3.4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专利申请过程中事务的处理意见,或及时徵求甲方意见;
3.3.5 乙方在完成代理递件後,应将申请档副本及核对帐单及时交与甲方;专利局档应及时转交甲方.
第4条 代理费用
4.1 本合同乙方的基本代理费用为 ( ),甲方于合同签订後五日内支付;
4.2 专利申请权利要求超项的,独立权利要求每超权一项甲方应向乙方另行支付500超权代理费;从属权利要求超过十项的,每超权一项,甲方应向乙另行支付200元超权代理费;
4.3 专利局收取的官方费用为 (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後 日内支付,由乙方根据缴费期限向国家专利局代缴;
4.4 甲方支付基本代理费後,乙方开始作业;乙方完成正式稿後,提交专利局前,甲方在2日内支付请款单列明的所有费用.
第5条 合同终止
5.1 本合同签订後,因甲方原因导致申请案中途停止的,本合同终止,乙方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5.2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解除与乙方的代理关系,本合同终止, 乙方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乙方协助甲方向中国专利局办理解除委托手续;
5.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甲方未提交详尽的技术资料或甲方技术方案的原因导致专利申请中途停止的,本合同终止,乙方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5.4 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甲方专利申请无法继续进行的,本合同终止,乙方所收代理费用应予退还;
5.5 乙方完成本合同代理义务,本合同终止.
第6条 保密条款
6.1 甲方须将需保密的具体要求和内容向乙方提出特别声明,并记录在案.甲方提供的技术资讯,须标明"机密","专利"或其他类似的机密标识,或明确告知该资讯是机密资讯,只作参考不写入申请文件字样.
6.2 乙方在专利档撰写完毕後,应将甲方事先标明保密注明交回的资料交回甲方.
6.3 乙方对甲方提供所有资料,除用於甲方专利申请外,不得用於其他任何用途.
6.4 乙方保密义务自取得发明专利的公开日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公告日起解除.
第7条 法律责任
7.1 甲方应按照专利申请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完整,详细的技术资料,否则造成公开不充分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7.2 在专利申请审批期间发生发明人,申请人权利纠纷时,应按专利法及相关规定先自行协商或经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因此而发生的专利审批时限的延误,终止,甲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7.3 因甲方原因如甲方未指定人员,通讯位址变更,未及时给予工作指示等,造成档转寄受阻或延误期限,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7.4 因乙方过错导致乙方代理甲方提出的专利申请被驳回或者被视为撤回的,如可弥补,乙方应义务弥补;如不可弥补,乙方退回该申请案的基本代理费;
7.5因乙方故意导致发生本条第7.4款情形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7.6 如甲方有确切证据证明乙方恶意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委托代理协定,并有权向乙方追索代理费用.
第8条 其他
8.1 本合同专利申请,授权後案件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期限管理的,双方另行签署委托协定;
8.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如在合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可提请北京市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8.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8.4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日生效,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内,双方可另行协商续签事宜.
甲 方 : (签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成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依照《合同法》,《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专利代理条例》之条例,就甲方的发明创造,委托乙方代理中国专利(□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的具体事宜,签订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代理服务内容:起草撰写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外观设计图片和照片、外观设计简要说明;审查意见答复,包括初审补正,初审意见陈述,发明实审答辩;以及申请审查中的事务处理等。
二、权责要求:甲方应当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负责,并清楚完整地向乙方指定的代理人介绍有关背景技术及发明内容,提供技术交底书及相关文件,配合完成乙方申请代理工作。在审查期间,乙方在征求甲方意见后,根据审查员的`意见修改专利申请文件,答复审查员。
三、工作进度要求:甲方应当按照乙方要求提供完整的技术交底书,并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乙方收到符合要求的交底书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文件的初稿。初稿完成后,乙方应交由甲方审阅认可,甲方认可后交由乙方递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取得专利申请号和《专利受理通知书》。(按照正常情况,实用新型从申报到获得专利授权通知书时间为8-10个月,特
殊情况如专利权争议将进行答辩从而延迟授权。)
四、合同期限:截止专利授权通知之日。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申请被撤回、被驳回等使申请程序不能进行,本合同终止,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在此期间,乙方就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以面交、传真、电子邮件或挂号邮寄的方式按甲方提供的电话,联系人及地址通知甲方,以挂号邮寄方式通知甲方的,自发出之日起满15日推定为甲方收到之日。
五、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乙方无故终止或由乙方原因造成申请文件被撤回、被驳回,乙方退还全部代理费用;甲方无故解除或由甲方原因造成申请文件被撤回,被驳回等使申请程序不能进行,所收费用乙方不予退还。
六、付费方式:
甲方应在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转账□支票形式一次性支付所有费用。
七、乙方服务内容:
1、负责代理甲方发明专利申请事宜,乙方需一直跟进此项工作,直到甲方拿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签发的专利注册证书为止。具体须负责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制做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技术文件,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75号)专利收费项目和标准办理费用请求减缓手续等书面材料,将书面材料递交国家知识产权局(所有书面材料递交前必须交甲方确认),并负责转交相关官方文件。
2、乙方在专利申请、受理、初审、授权及领取国家知识产权局签发的专利注册证书等阶段,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证实甲方所
申请注册专利已经通过或正在进行以上环节的审查。 3、免费为企业提供专利申请、专利背景技术查询等咨询服务,根据客户在专利申请或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甲方提供专业、全面的专利申请和保护建议。
八、保密责任 根据《专利法》第19条和《专利代理条例》,做出如下承诺:
1、乙方不得将所了解的甲方信息和文件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依法承担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2、乙方认可其员工或委托代理人的行为代表乙方意志,如果员工或委托的代理人有违反第1条的泄密行为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责任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乙方承诺将告知其员工或代理人本协议约定之保密事项。
兹委托_________证券公司(下称贵公司)代理期货商品的买卖和有关业务,本人愿意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1.有关委托的期货买卖,概由贵公司代理本人与对方的当事人订立契约,或由贵公司再行委托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订立契约。
2.有关上述契约的订立,如在国内,则按照国内的有关法规订立,如在国外,则按照所在国家的有关法规订立。
凡代理本人所订立的契约,对于本人完全发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异议。
3.本委托合约订立后,贵公司应于本人另行签署授权书后正式执行本人账户内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签署后立即生效,本人将承担应该承担的义务和后果,此授权除本人以书面通知贵公司终止外,合约继续有效。
4.贵公司或贵公司的代理人,因订立上述合约,或因买卖及有关业务而应支出的费用,包括税收、运输、存仓、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项,概由本人如数承担。
5.委托买卖的商品,其名称、商标、规格、数目、价格和订约以及交货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写“订单”,经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送请贵公司核实后执行。
如果商品的价格未经本人或被授权人填明或约定,即以贵公司当日或当时所公布的价格为准,由贵公司记入订单,本人约对同意,绝无异议。
6.本人可以保证,所委托买卖的商品都以现款和实货交付与收受,并且负责承担履行契约规定的义务。
本人应在贵公司先行储存款定数额的保证金(数额按交易所规定办),以备本人有应负责支付的款项而不及时支付时,由贵公司全权处理,并由贵公司事后通知本人,这样做手续完备,本人毫无异议。
7.上述保证金的数额,将根据本人所委托买卖商品的实际情况,由贵公司增加或减少,如果未能按照规定调整保证金数额时,贵公司可以停止代理本人买卖,必要时还可以终止委托关系,结清收支帐款,如有不足,任凭贵公司依法追讨赔偿,或留置本人所有的商品,任由处置。
如果本人还有其他违反契约的情况,贵公司也可以照此办理。
8.如果本人有实际困难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实货实物为交付或收受时,均请贵公司平仓了结契约后就帐面进行计算,由本人负责其损失或收益。
9.贵公司因受委托而代理买卖商品,所需的通讯和业务方面的费用,由贵公司按照会计标准核算(按照交易规则),都由本人负责支付花销。
10.本人委托贵公司买卖的商品,其进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续,以及信用证的开出,概由本人自行办理。
11.本人把签字式样和印鉴留存贵公司,以便贵公司核对。
12.本人将约定的联络方式及本人的通讯地址,应向贵公司登记,请依照使用。
如果发生不正确的效果,均由本人负责。
如果通讯地址和约定的联络方法需要变更时,本人应向贵公司重新登记。
否则,如因而发生任何损害概由本人负责,而与贵公司无关。
13.贵公司寄交本人的订单执行报表和帐单的邮寄后_____天内除非由本人或贵公司管理部门经理提出修正外,均视为正确无误而不得提出异议。
14.订单、通知书、印鉴卡、登记簿、帐册和有关文件的格式,均由贵公司订购使用。
15.本委托书内约定的内容,如有不够完善的地方,可由贵公司酌情修改或补充,通知本人认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纠纷,在国内一律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条文为依据进行法律诉讼,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都由败诉的一方单独承担。
17.本委托书的规定对于本人以后委托贵公司代理买卖商品及其有关业务全部有效,本契约将一直有效,除非双方同意终止契约。
本人还委托贵公司代表本人签署和执行本人账户内的交易。
18.本人一切买卖订单的发生均可被视为本人深思熟虑后的决定,贵公司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仅供本人参考之用,并非交易获利的保证。
19.贵公司制定的交易规则,应被视为本委托契约的一部分,由双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签订本委托契约的同时接受贵公司交易规则的副本。
20.本人特此声明已阅读并充分了解本委托契约书各条文的内容,特签名如下。
签署人(签章):_________证明人(签章):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编号:_________身份证统一编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被代理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代表人与被代理人经过协商,达成委托代理协议如下:
第一条 被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在下列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活动: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的权限和具体内容)
第二条 代理人必须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的范围和内容,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代理人超越代理权实施的民事行为,由代理人自己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而实施的行为,事后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视为在代理权限内。
第四条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被代理人的实际损失。
第五条 被代理人按照____________(双方约定的条件),在________期限内,支付代理费________元。
第六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以下各条,共同遵照履行: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委托乙方并指定_____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_____________行政诉讼案的第_________________审诉讼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同意甲方的指定。
2、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3、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4、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5、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_____________
6、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_____________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______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7、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结止(判决、裁定或撤销诉讼)。
8、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需另行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年龄: 性别:
公民身份号码:
乙方受托人:
姓名: 年龄: 性别:
公民身份号码: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委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事项:甲方出资购房人 使用受托人 的名字购买房产及办理房屋产权证,产权证登记在受托人 的名下,但该房产实际所有权属归甲方出资人 所有,甲方 有使用、占有、出租、处分该房产等权利。乙方受托人 在该房产的权属登记只是甲方出资购房人 有偿(或无偿)借用其名字进行房产登记的行为,乙方受托人对该房产无所有权。
二、甲方实际出资人 使用乙方受托人的名字 办理有关购买商品房 套的各项事宜:
1.购买的商品房共 套,总面积在 平方米;由甲方出资购房人 使用及居住。
2.商品房的购入价为 元/每平方米,购买总价为 元,由甲方出资购房人 完全出资购买,通过 方式一次性付款。
3.商品房所在位置位于 。房地产开发商为 ,预售证号为 ,购房合同号为 。
4.甲方出资人 使用受托人 的名字办理房屋产权证及缴交相关费用。
5、该房产从购买之日起,年满五年或符合产权过户条件后,乙方受托人 应无条件协助甲方购房出资人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相关费用由甲方购房出资人支付。
6、其他 。
三、委托报酬受托人如完成委托事宜,甲方出资购房人给付报酬 元;如果在委托期限内未能完成委托事宜,给付劳务费 元。
四、完成上述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根据实际需要,按支出凭据由甲方实际出资人支付。
五、各项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委托酬金在合同签订后 日之内,先付 %;其余在完成该协议事宜后一次支付。所有经费往来均通过银行结算。
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1.本协议在房屋购买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可作为房屋购买合同的附件。甲方出资购房人 自房屋购买合同签订后即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有权使用、占有、出租、处分等权利。如在该房屋产权登记未变更为甲方 时,乙方受托人 因其他原因所发生的债务纠纷,该房产应由甲方 享有完全的优先受偿权;如因乙方受托人 的原因引起该房产继承纠纷的,甲方 享有该房屋的唯一继承权,是该房屋的唯一继承人。
2.受托人应认真负责行使甲方授予的权利,不得弄虚作假,更不得与第三人恶意通谋,欺骗甲方;甲方出资购房人 将出资购买的房产权属登记在受托人 的名下,但受托人并无真正的权属所有权,受托人只是出资人借名进行权属登记。受托人 无权使用、占有、出租或处分该房产。
八、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双方议定的其他事宜
甲方出资购房人:
公民身份号码:
住址:
购房开户银行:
购房资金银行帐号:
乙方受托人:
公民身份号码:
住址:
协议签订地点:
协议签订时间:
委托代理合同(参考格式)
委托代理合同(参考格式)
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采购服务委托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名称)贷款和(或者)赠款资金进行(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所包含合同包的采购服务委托乙方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总则
1.1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1.2 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并保证其代理工作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与(国际金融组织名称)签订的与采购相关的法律性文件、国际条约和惯例。
1.3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以其专业知识和商务经验做好本项目的采购代理工作,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应根据其自身的技术实力,或者聘请专业技术设计单位作好技术方面的工作,积极配合乙方的代理工作并与乙方共同遵守中国政府与(国际金融组织名称)签订的《贷款协定》和(或者)《赠款协议》、《项目协议》以及(国际金融组织名称)《采购指南》或《使用咨询服务指南》的规定和有关的商业惯例。甲乙双方应密切配合,以确保采购工作的顺利执行。
第二条 委托项目的概况与委托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和地点:
总投资额和(国际金融组织名称)贷款或赠款金额:
委托采购合同包名称、合同估算金额、采购方式: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3.1 甲方应对采购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资金落实情况负责。在采购工作开始前,向乙方提交委托采购项目的批准文件(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的要求,向乙方提出具体采购任务和计划。如需要,在国内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招标网上办理注册手续。
3.2 组织编写并向乙方提供中英文资格预审文件和(或者)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标的、投标人资质要求、技术规格、技术指标等详细具体的技术要求。下同)并对资格预审文件和(或者)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总体编制质量负责;审定乙方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或者)招标文件汇总稿。如需要,负责答复(国际金融组织名称)和(或者)国内主管部门就这些文件技术部分提出的问题并作出相应修改。
3.3 在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发布前10天,负责向乙方提供公告所需要的资料。
3.4 负责答复或澄清投标人提出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或者)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问题;如需要,负责对这些文件技术部分进行修改,将修改文件交乙方报(国际金融组织名称)和(或者)国内主管部门审批,在得到正式批复后由乙方将此修改文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3.5 负责组织召开标前会和(或者)安排现场参观踏勘并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技术问题。
3.6 在乙方协助下,在国内主管部门指定的专家库或乙方的专家库选取或聘请专家参加评标工作,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3.7参加组织开标工作。组织资格预审评审和(或者)评标工作,负责资格预审评审和(或者)评标过程中涉及的技术问题的澄清。
3.8 审定资格预审和(或者)评标结果,并负责编写中英文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者)评标报告的技术部分。
3.9 如需要,参加有权审定资格预审和(或者)评标结果的上级监督管理部门对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者)评标报告的审定会议,负责向审定会议介绍资格预审评审和(或者)评标情况。
3.10 就(国际金融组织名称)和(或者)国内主管部门对资格预审评审和(或者)评标报告提出的技术问题作出答复。
3.11在乙方协助下,负责在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格式和合同范围内,准备并主持与中标人就合同的非实质性内容调整完善进行谈判。确定采购合同内容,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3.12根据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报酬。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4.1 编写资格预审文件和(或者)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并将商务部分与技术部分汇总后交甲方审定。负责将资格预审文件和(或者)招标文件报送(国际金融组织名称)和(或者)国内主管部门审批,答复(国际金融组织名称)和(或者)国内主管部门就这些文件商务部分提出的问题并作出相应修改。
4.2 根据(国际金融组织名称)和(或者)国内主管部门的规定,拟定并在指定媒介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
4.3 负责印刷、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和(或者)招标文件,负责做好《发售记录》并及时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报送。
4.4 如需要,邀请投标人参加标前会和(或者)考察踏勘现场并解答投标人提出的商务问题;如需要,对资格预审文件和(或者)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澄清和(或者)修改,在报经(国际金融组织名称)和(或者)国内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将澄清和(或者)修改文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4.5 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或者)投标文件,负责做好相应记录。
4.6 负责组织和主持开标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根据(国际金融组织名称)和(或者)国内主管部门的要求将开标记录报送(国际金融组织名称)和(或者)国内主管部门备案。
4.7 协助甲方选定或聘请评标专家。参加组织资格预审评审和(或者)评标工作,编写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者)评标报告的商务部分,汇总甲方编写的技术部分编制成完整的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者)评标报告交评标委员会或甲方审定。严格执行(国际金融组织名称)和国内主管部门规定的评标结果公示制度。
4.8 如需要,负责在资格预审评审和(或者)评标过程中按照评审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要求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
4.9 如需要,负责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和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4.10 如需要,参加有权审定资格预审和(或者)评标结果的上级监督管理部门对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者)评标报告的审定会议。在甲方确认评审结果和(或者)评标结果的前提下,负责将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者)评标报告报(国际金融组织名称)和(或者)国内主管部门审批。
4.11 对(国际金融组织名称)和(或者)国内主管部门就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者)评标报告提出的问题,负责与甲方商定意见并作出答复。
4.12 根据甲方确认的评审结果和(或者)评标结果,向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4.13 如需要,负责在国内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招标网上完成招标项目的建档、招标文件备案、招标公告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协助甲方进行质疑处理等相关程序。
4.14负责整理招标、评标过程的有关文件,并向甲方移交有关文件。
4.15 及时向甲方通报招标代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并与甲方磋商解决问题的办法。
4.16 根据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向甲方收取代理报酬。
第五条 代理报酬的支付和结算
5.1 代理报酬
本合同规定的代理报酬不包括处理招标阶段可能产生的诉讼所需的费用。
甲方同意乙方按《代理申请书》中确定的代理费收取方式和费率收取代理报酬。
5.2 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本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应的代理报酬。因办理委托事项之外的委托事项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3 对于上述款项,双方同意采取汇付〔〕、支票〔〕方式办理支付和结算手续。
第六条 违约和索赔
甲乙双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根据法律规定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一方因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受损失方可向违约方提出索赔。
第七条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诉诸人民法院解决。
第八条 甲乙双方对在本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重要事项的联络应以书面方式进行。紧急事项可用电话联系,但事后须立即以书面方式确认。如需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时,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法人公章后生效,至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甲乙双方之间对未了债务的追偿和清算。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更改其名称、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时均应及时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 乙方项目经理及项目小组其他成员情况:
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其他成员姓名: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乙方更换项目经理,需事前得到甲方的批准。
甲 方: 乙 方:
(加盖法人公章) (加盖法人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重庆市百业兴食品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华创大厦22楼12-13室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就乙方委托甲方进行贴牌生产食品系列事宜,在双方平等合作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委托生产合同书,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共同遵守本合同书。
一、双方承诺:
1、甲方系独立的法人单位,并具单位营业执照证书等合法手续。
2、乙方具备生产相关产品的合法资质,证书手续齐全真实,产品严格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生产。
3、产品质量以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的样本质量为标准。乙方在产品加工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法规,不得添加任何违禁添加剂,产品出厂前,必须经国家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出具检验报告。若甲方在销售过程中成品在保质期内出现,如涨袋、漏气或变质等情况,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在产品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出现滞销情况,乙方不予退货,由甲方自行处理。
4、甲方全面销售,乙方不得销售该产品。
二、委托生产品项、名称、规格及价格
1、乙方为生产单位:按照甲方需求,给甲方生产合格( )系列产品。
2、甲方为委托单位,其商标( )为甲方所有。
三、结算方式
1,乙方应保持价格稳定,如遇原材料价格调整导致甲方产品供货价格波动,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5天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
2、甲方款到乙方指定账户后经核实乙方再进行生产
四、交货日期
乙方接到甲方订单后十天内货到甲方仓库(因前期生产未调整过来有可能会出现延误),如果超过十天,从第十一天起乙方向甲方支付已付该批货款总额1%的违约金(天灾等不可抗力之特殊情况除外)。
五、交货地点
甲方仓库:
联系人:
六、交货数量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订单品种、数量组织生产,数量控制在订单数的正负10%内,订单以传真内容为准。如未按订单生产,甲方有权拒收(如甲方条件过于苛刻,乙方有权拒绝生产,并进行协商解决)。
七、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 20_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它事宜
甲方: 乙 方:重庆市百业兴食品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委托人: 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
兹委托: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代办工商银行信用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信用卡代办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代理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代办信用卡申请过程及审批下卡服务。并根据甲方的指示,为甲方办理下列全部或部分业务:
申请表填写提交、挂靠工作单位、出具收入证明、资产(财力)证明、星级服务、电话审核、进度查询等服务直至本协议终止。
2、乙方需要甲方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单据证明或资料:
信用卡代办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基本资料、职业资料、联系人资料。
二、费用结算
1、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报酬,其中包括手续费及保证金。(手续费为下卡额度的20%)
2、甲方同意预先支付乙方保证金三千元(下卡后扣除)。
3、甲方同意在领取信用卡后立即结清费用,费用为:下卡额度的20%减去保证金后的金额。
4、甲方除按本条规定支付乙方费用外,不需支付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或款项。
三、违约条款
1、乙方须在甲方签字之日起六十天内下卡,超出期限仍未下卡则退回甲方保证金并补偿甲方一千元。
2、领取信用卡后甲方未立即结清费用并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每天按未付款项千分之一的利息作为违约金。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申请材料应当准确无误,若因申请材料有误而造成的申请不通过,乙方概不负责;则 不能退回保证金。
4、因身份证入黑名单等问题而下卡失败的,乙方概不负责。保证金不退。
5、乙方需保证甲方个人资料安全,不经同意不得转交给第三方,如泄露信息乙方赔偿甲方一千元。
6、乙方代为甲方出具的申请材料有问题而导致申请失败的,退还甲方保证金,并赔偿甲方一千元。
7、不论本协议是否变更,解除,中止,本条款均有效,若单方终止将赔偿对方一千元作为违约金。
四、法律效力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必须经过本人同意,如发生盗用他人身份证信息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2、乙方完全按照甲方指示申请信用卡,因此所出现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3、协议终止后,甲方使用信用卡将于乙方无关,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4、甲乙双方同意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一切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 法院诉讼解决。
5、对本协议条款如有任何修改或补充,甲乙双方均应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订立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银行审批后终止。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补充修改
如同意此协议请抄录黑字部分:本人(甲方)已仔细阅读并同意本协议条款
甲方(签字): 联系 电话:
见 证 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盖章):
身份证粘贴处(正面)身份证粘贴处(背面)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x市 区(县) 签字确认,具有绝对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同意并签订以下条款:
1. 服务
在合同签订后的__10-15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第一批符合要求的候选人详细简历,每个职位提供简历2-3份。甲方在收到乙方推荐人选后 5 日内组织面试,如果第一批候选人经过甲方面试后反馈给乙方为不符合要求,双方应及时保持沟通,并根据实际情况,共同修改和调整职位要求(例如职位要求过于求全等)和扩大搜索范围,以便于乙方尽快推荐下一批候选人。以后每批人选的推荐时间为___7__个工作日。
职位名称 ______等职位
2. 职位描述
由甲方提供公司背景,投资规模,开展业务时间和业务范围,组织结构,企业文化等资料。
由甲方提供每一职位的详细职位描述,各项要求应尽量明确,其中薪资待遇和福利条件应与委托的职位相当。
3. 职位薪酬
由甲方与聘用员工协商确定;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每一职位的薪酬范围。
4. 服务费
为使本次招聘顺利开展,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3000 (即人民币 叁千元整 )的预付款。(用于支付前期市场调查、信息收集、人才面试等费用)
甲方在乙方推荐的候选人被成功聘用后,按每职位每人支付乙方下列服务费用。
甲方录用乙方提供的人选,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为税前年薪的百分之二十五(25%)。如计算所得低于 30,000rmb /人 ,则以 30,000rmb/人 收取。
(注:“税前年薪”是指甲方与职位人选针对职位正式达成协议的全年税前薪水总额,此数值包括税前基本工资、年终双薪、奖金、补助、绩效奖金等全年的收入总和。)
5. 甲方通知
甲方应在与乙方推荐人员签订录用通知书后五个日内将录用通知书传真或邮件发给乙方。
甲方应在乙方推荐人员正式上班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应在与乙方推荐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聘人员职位、年薪等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以下称“甲方通知”)乙方。
6. 付款期限及方式
1) 所有付款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汇款后十个工作日内开出发票。
2)乙方推荐的`候选人到甲方报道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全额服务费用。
3)如甲方对乙方推荐的人选的实际录用多于实际委托访寻人数的,应按上述条第4款规定的标准向乙方加付服务费,付款方式同本款的规定。
4)预付款用于支付前期市场调查、信息收集、人才面试等,一经收取,概不退还。
7. 乙方开户行
开 户 行:
户 名:
银 行 帐号:
8. 其它费用
如外地候选人需要到甲方所在城市面试,差旅费如需甲方承担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费用可以通过乙方转交候选人。
9. 服务保证
9.1.由乙方推荐给甲方并由甲方聘用的人员,自其开始在甲方工作之日起三个月之内,如发生聘用终止,由乙方免费再推荐合适的候选人一次。
10. 服务限制
1) 对于乙方推荐给甲方之员工,在所推荐人员被甲方聘用后乙方不得将其向任何其他客户推荐。
2) 乙方在和甲方签订本合同后一年内不得猎取甲方之员工。
11. 保密原则
1)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任何商业、技术资料及甲方员工信息进行保密;
2) 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人员资料保密,并应保证其内部知情人员对该类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将乙方提供的人员资料提供给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
12. 乙方推荐人员
1) 任何由乙方向甲方所推荐的人员,在其自推荐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均被视为“乙方推荐人员”,在此期限内,如乙方证实甲方与其发生聘用与被聘用关系,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第4条之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
2) 如果甲方在一年内没有聘用乙方推荐的人才,而是推荐给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其它公司,甲方同样要支付费用给乙方,支付金额按本合同规定执行。
13. 与推荐人员的联络
甲方一般不应与乙方推荐人员直接联络。所有与被推荐人员的联络均应通过乙方进行。
甲方对候选人的背景调查,为尽量避免对候选人产生不利影响,原则上均应通过乙方进行,或事先和乙方探讨背景调查的时机和方式,达成共识后方可进行。
14. 合同期限及更新
本合同期限有两种,双方可任选一种,本合同选择 a 类。
a,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在此期间内甲方提供的所有职位,均遵照本合同条款。
b,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帐款全部结清日止为本合同有效期。此合同只针对单一职位。
15. 争议的解决
合同双方就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16. 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 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5条的规定履行相关通知义务,则乙方有权按照甲方与乙方所推荐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约定的薪酬,自聘用合同中约定的上班日,收取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
3)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10条“服务限制”的规定,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甲方已支付费用。
4) 如乙方在3个月内未找到甲方满意的候选人,应提供联系过的候选人名单,分析报告,和甲方讨论未找到合适候选人的原因,探讨解决方案。
17. 其它
1)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预付费用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人[甲方]:
受委托人[乙方]:
依据《合同法》、《律师法》等法律规定,上述双方经自愿协商,于20xx年12月15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委托事项及范围
1.1甲方与因纠纷一案[简称本案],委托乙方代理。
1.2委托代理的范围为:本案一审阶段;即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案该审判阶段终结[包括但不限于判决、裁定、调解、和解、撤诉等]。
1.3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上述委托代理的范围,不包括重审或再审。
1.4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一审的,如诉前达成和解,本案无必要再进行诉讼的,乙方即已完成本合同项下义务。
2.代理律师及代理权限
2.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张思律师[简称代理律师]代理本案,乙方可指派其他律师或律师助理协助办理提交法律文书等具体事务。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同意。
2.2代理律师因开庭、出差、疾病等正当原因无法及时亲自办理有关事务,委托事项又急需处理的,乙方可临时指派其他律师办理,但是指派其他律师出庭的,仍需取得甲方同意。
2.3代理权限以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2.4依前款约定特别授权代理的,如甲方对和解、调解有具体要求或特别限制,应事先书面告知代理律师。
3.代理职责
3.1乙方及其指派的代理律师应依法履行下列代理职责:
1)依甲方授权与指示处理委托事项,但其指示与法律或律师职业道德相悖的除外;
2)勤勉尽职的依法履行代理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3)应甲方要求,告知案件处理进程和结果;
4)因本合同订立和履行而知悉的甲方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应依法予以保密;
5)因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及时转交甲方。
3.2乙方违约或因过错造成甲方损害的,乙方在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赔偿范围及限额内承担责任,如甲方指示或同意办理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办案条件
4.1为保障代理事务的合法、顺利实施,根据本案委托事项的具体需要,甲方应如实、全面、及时的提供下列办案条件:
1)陈述案件事实和案件背景情况,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提供证明其诉讼请求或抗辩理由的证据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提供对方当事人的身份、住所、联络、财产等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认真审核、签署办理案件所需的法律文件;如有不明,应在签署前向代理律师询问;
4.2甲方未依前款约定提供相应办案条件的,应自行承担案件办理迟延、失权等风险。
5.办案费用
5.1代为向办案机关或有关机构交纳的费用
甲方应及时、足额的支付应向办案机关或其它有关第三方机构交纳的办理案件所需的诉讼费、保全费、认证费、公告费、查档费、拍卖费、审计费、鉴定费、评估费、检验费、公证费、翻译费等费用。
5.2办案差旅费
代理律师办理案件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预交差旅费0元。费用发生后,依付款单据由甲方依付款凭证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5.3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上述办案费用的,应自行承担案件办理迟延、失权等风险。乙方及代理律师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
6.律师代理费
6.1甲方应依本条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作为乙方代理委托事项的报酬。律师代理费的计费方式为下列第项。双方据此确定律师代理费为元(¥元),甲方应将律师费转账至乙方账户或者向乙方财务室缴纳现金。
乙方接收律师费的唯一账户:
户名:北京市京悦律师事务所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外支行
账号:
6.1.1计件收费:
委托事项共件,每件元。
6.1.2按争议标的额差额累进计费
本案甲方列明的争议标的额为元,按下列方式差额累进计费。
1)争议标的额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部分按10%计费(最低收费3000元);
2)争议标的额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部分按6%计费;
3)争议标的额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部分按4%计费;
4)争议标的额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2%计费。
5)反诉与本诉的争议标的额应分别计费。
6.2律师代理费的支付时间,采用下列第1项。
1)本合同订立之日支付全部费用。
2)本合同订立之日支付元;时支付其余元。
6.3甲方迟延支付全部或部分律师代理费的,应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迟延付款利息;同时,乙方及代理律师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由此而造成的案件办理迟延、失权等风险,由甲方承担。
6.4对于乙方收取的律师费,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第53号文件》
第三条的规定,由乙方直接核算和扣除费用。
6.5律师费发票
如甲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乙方可为其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需提供以下资料:
1)委托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2)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
3)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7.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7.1本合同各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协议方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7.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已收取的律师代理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的,仍应支付。
1)未依本合同第4条、第5条履行,导致乙方代理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
2)迟延支付部分或全部律师代理费或办案费用超10日的;
7.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依代理律师完成工作的情况,全部或部分退还律师代理费。
1)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主要代理职责的;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甲方严重损害的;
7.4除本合同第7.3条款约定情形外,甲方解除合同的,已收取的律师代理费不予退还;已进行交换证据或开庭审理的,未支付的律师代理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全额支付。
7.5一方依本合同约定,或依法解除合同的,应当向对方发出由其签字或盖章的书面解除合同通知。该通知送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及代理律师即解除代理权限和相应代理职责。甲方应毫不迟延地与法院等相应办案机关联系,办理有关撤销手续。
8.其他约定
8.1代理律师变更执业机构
本合同订立后,如代理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接收代理律师的律师事务所和本协议的双方当事人签订三方协议,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移至接收代理律师的律师事务所。
8.2通知与送达
各方确认本合同签署页所记载的联络信息均为其有效的通知和送达方式。由于一方通信信息错误、变更未及时通知等情形导致通知不到或迟延的,应自行承担相应风险。以邮寄方式发出的,挂号信或快件寄出后五日视为送达。
8.3联系方式
甲方指定为其履行本合同的联系人。该联系人代表甲方,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向乙方提供或自乙方处收取相关证据、文件、资料、票据,办理与本合同履行有关事宜。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指定为其履行本合同的联系人。该联系人代表乙方收取相关证据复印件、文件、资料、票据,办理与本合同履行有关事宜。乙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8.4争议解决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交由本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判。
8.5合同生效
本合同之生效时间,为下列第2项:
1)自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时;
2)自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且甲方依本合同第6.2条款支付首笔律师代理费时;
8.6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9.风险告知
9.1任何诉讼或仲裁案件的裁判、执行均存在不确定的风险;乙方及代理律师就案件所提供的专业分析意见,不应理解为对裁判或执行结果的承诺或保证。
9.2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律师就案情所提供的专业分析意见做出独立的判断与决策,并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和责任。
9.3证据原件是诉讼获胜的关键,甲方应妥善保管并且避免证据原件灭失,乙方不承担因任何原因导致证据原件灭失的风险。
[甲方]:
住所地:
甲方代表:
传真:
[乙方]:
(委托方)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 乙方: XX市产权交易中心
委托方(甲方)与受托方(乙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办理产权交易项目, 并由乙方提供产权交易中介服务。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产权交易项目包括:
(一)委托交易的内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审核本项交易并依法签发《产(股)权交易鉴证报告》;
2.代表委托方选择并聘请中介机构;
3.为委托方完成本项交易提供咨询服务;
4.完成本项交易所需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本企业基本情况资料及有关证明文件或其它有关材料,所提供的资料与文件须真实。
2.协助乙方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确定的服务项目。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按时按质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确定的服务项目。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 有效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协议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重新签订协议。
第六条 费用
1.甲方根据《XX市产权交易中心收费项目》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2.甲方委托事项中有关涉及实地考察、评估、洽谈、咨询等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在签订委托协议时,应按委托价的千分之一向乙方预付定金,若乙方在委托期内未完成交易且甲方不再延期委托的,乙方只向甲方收取成本费。其余款项在委托协议中止时即退还给甲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XX市产权交易中心有关交易规则和交易业务的规定以及本协议约定,若违反规定和约定,违约方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定。
2.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3.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委托人) (委托人)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代表人:
地址:
受委托方:(以下称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甲方因与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出售纠纷执行一案(中级人民法院(20xx)执字第号),委托乙方代理,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
指派律师为甲方与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出售纠纷一案的执行阶段代理人,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师代理权限及工作范围
1、掌握甲方与执行相关的各类情况,积极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代理甲方向执行法院提供相关资料,陈述意见,与执行法院、申请执行人及有关部门、甲方的债务人进行联系、沟通、协调,代理甲方提出异议、申诉等(详见授权委托书)。
2、代理甲方参与执行过程。
3、代为就负责执行的法院在执行程序所发生的违法行为申请违法确认以及申请国家赔偿。
三、具体要求
1、乙方应对委托的'案件进行必要的案情分析,并提供详细的以时间为主线,包括进展预测、拟采取措施(含破产清算方案等)和可能的结果等情况的《代理计划书》。
2、乙方律师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限、时效以及受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文书,及时办理受委托的事务;乙方应在承办委托事宜过程中,按照《代理计划书》所列计划及时、主动地向甲方书面报告案情的进展情况,对委托人了解委托事项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3、乙方的一切工作应合法进行,其非法行为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律师在代理权限内应当勤勉尽责
认真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权益的活动;未经甲方特别授权,不得擅自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五、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乙方违反保密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甲方必须如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
提供本案有关证据,协助乙方做好执行代理工作。
七、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或者非甲方原因需要终止本合同的,
乙方不收代理费,已收代理费应退回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八、根据《xx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并经双方协商,
乙方本合同律师代理费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其中包括乙方履行合同的相关费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履行完毕支付余款。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及有效范围:
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执行终止。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电话:
时间:x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时间: x年 月 日
XX市所民/经/行/非字第号
(甲方)因一案,现委托XX市第律师事务所(乙方)律师出庭代理/代理,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第审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是: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国家《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元,标的费元。
四、乙方为本案调查、出庭所需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部由甲方负担。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费元。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担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不予退还。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诉及调查结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XX市律师事务所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年月日
委托人(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广东海智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与 事务,特委托乙方的律师办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作为甲方办理该事务的代理人。
第二条 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双方之间的约定,恪守职业道德,认真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三条甲方必须真实、全面地向律师叙述事由和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文件和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四条 根据双方约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元。
此外,甲方还应向乙方律师提供办理该事务的必要的便利条件,并承担乙方律师赴市外异地(外市)处理该事务的差旅食宿费用以及向有关部门支付的办理该事务所必须的其他费用。
第五条 仅因乙方律师过错而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乙方应退还所收的代理费;非因律师过错而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六条 本协议有限期限自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至该事务处理完毕。
第七条如一方要求变更上述协议条款,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如有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委托方: 受托方:广东--律师事务所
(签名盖章)
签署日期:
(律所地址: ,电话: )
甲方:_________
乙方(委托个人):_________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合同如下。(其中,因自动离职、除名等失去就业身份的,未经身份认定或未输就业手续前,本合同中与就业身份有关的管理内容无效。)
一、乙方自愿委托甲方代办人事代理有关服务。
二、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生效之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未明确解除本合同,且乙方未办理档案转出手续的,视为乙方继续接受甲方代办的人事代理服务。
三、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为乙方提供办理人事关系挂靠等人事代理服务,有关职责和服务内容如下:
1、发函调档案,接转人事关系、工资关系。
2、保存乙方的档案材料,负责其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鉴别、归档。
3、保留乙方的人事关系和原有就业身份,负责其干部统计,按有关规定计算工龄。
4、保留乙方的工资关系,按国家调资规定办理工资调整登记(档案工资),存入乙方档案。
5、按规定为乙方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甲方每年进行一至二次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包括高、中、初级),乙方须主动于每年____月底或____月底前将全部申报材料送到甲方。其他系列的申报材料应根据相关部门每年具体要求上报,由甲方分批送相应的评委会评审。
四、乙方的责任义务:
1、按时按规定(渝价314号文件)向甲方交纳管理费用。其中人事关系挂靠,每人每月20元,不足____月按____月计算。支付办法:存档时一次交清不少于12个月的管理费,以后在到期之月的次月内乙方主动到甲方交清不少于12个月的管理费,以此类推。如推迟交费,每推迟____月,乙方增交滞纳金10元。第________年内终止本合同的,所交________年的人事代理费不退(如今后上级有新收费标准,按新标准执行)。未交足管理费的,甲方不提供有关服务。
2、职称评审、年度工作考核及其它需装入档案的材料乙方应主动按时申报和归档;管理费乙方应主动按时交付,甲方均不另行通知。
3、在人事代理期间,乙方应认真发行本合同约定,遵守国家和我市的人事政策及相关管理规定;在办理相关手续时,乙方应按人事管理规定出具所需证明。如因乙方手续不全而导致部分或全部人事代理服务无法提供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代理期间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病、残、伤亡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负。
5、乙方的人事、工资关系和档案转出时,必须交回本合同,遗失者由本人写遗失证明声明作废。
五、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可以终止:
1、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
2、一方有违约行为,给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对方要求解除合同;
3、乙方转出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
4、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自签章之日起生效。乙方委托他人代签,具有同等效力。
七、其他说明: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
1、甲方对期货投资工具具有充分认识,为实现通过期货市场获得投资收益、实现资产增值的目的,有能力并愿意承担期货投资所隐含的经济政策风险、期货交易风险和投资技术风险,甲方决定选择期货投资以期实现资产增值,并已在期货经纪公司开立期货投资账户。
2、乙方专门从事期货市场的研究和投资业务,拥有一批专业的期货投资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期货市场投资业绩。根据我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管理期货投资账户,达成如下协议:
一、管理账户与基准金额
1、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其在期货经纪公司开立的期货投资账户(又称“管理账户”),账户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期货投资资金(以下称“基准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签署本协议后_________个交易日内,甲方应使委托乙方管理的期货投资账户内的资金达到该基准金额。
3、委托期内,除依本协议约定或甲方为向乙方支付委托管理费和绩效奖励之外,甲方不应从期货投资账户内提取资金。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提取资金的,提取后期货投资账户内的实际基准金额不应少于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二、委托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管理期货投资账户的期限为_________年,从本协议生效后第_________个交易日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委托期内,甲方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延长委托期限。
三、委托权限
1、委托期内,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对期货投资账户内的资金进行期货品种投资安排、全面负责该账户的投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做出交易决策和下达交易指令),决定该账户买卖期货合约的时间、品种、数量和方向;乙方在期货经纪公司下达的交易指令及交易结果,甲方均予以承认。
2、乙方为甲方管理上述期货投资账户,应遵守相关期货经纪公司及期货交易所关于期货投资和交易的有关规定,投资的期货品种限于国内期货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的品种。
3、甲方委托乙方管理上述期货投资账户的目的为投机获利而非套期保值,乙方不得代甲方进行实物交割。
4、甲方尊重乙方对该账户的独立管理。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应自行通过该期货投资账户下达期货交易指令,或另行委托他人通过该期货投资账户下达期货交易指令。
四、账户管理约定
1、签署本协议时,甲方应将其在有关期货经纪公司开户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保证金入金凭证等)原件交乙方确认,并向乙方提供复印件一套,以供乙方正确实施受托义务。
2、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将期货投资账户的指令下达权排他性地以书面形式授予乙方,由乙方指定具体投资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并将该授权明确写入相关期货经纪公司的期货经纪合同中。
3、本协议生效后、委托期限开始前,甲方应将管理账户的交易密码告知乙方,乙方应该修改该密码,及可以不向甲方透露。委托期内,为避免干扰乙方的交易活动,甲方不应私自修改该密码。确有需要的,应在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及不影响乙方交易活动的情形下修改,并应立刻告知乙方,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4、本协议生效后、委托期限开始前,甲方应将管理账户的查询密码书面告知乙方,同时甲方也应保留该密码,以便于双方随时查询了解管理账户的投资交易详情。甲方拟修改该密码,需即刻书面告知乙方。
5、委托期内,甲方向管理账户增加存入资金,视为增加委托乙方管理的期货交易资金,以增加后的资金为本协议基准金额。
6、委托期内,若甲方需从管理账户提取资金,导致管理资金减少的,应事先经乙方同意,以提取后的资金为本协议基准金额。(依本协议约定或用于向乙方支付委托管理费和绩效奖励的,不在此限,不视为减少本协议基准金额)。
7、委托期内,甲方不应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自己或委托他人对管理账户实施交易。
8、委托期内,若甲、乙双方未协议延长管理期限,或延长的管理期限已届满,乙方应在该期限或延长的期限届满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之前,对管理账户进行平仓。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管理费用
1、管理费用由固定管理费和绩效奖励两部分构成。
2、固定管理费每_________个月支付一次,年费率为管理资金的_________%。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前_________个月的固定管理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管理期内第_________个月的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后_________个月的固定管理费。委托期内,管理资金有增加的,按增加后的基准金额计算固定管理费,并于增加之次月计付。
3、绩效奖励每_________个月支付一次,届满_________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结算基准日。当管理期每满_________个月,管理账户的盈利情况达到下列条件时,甲方应在该_________个月届满后的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绩效奖励:
(1)管理账户产生的投资收益与甲方管理资金之比小于或等于100%时,甲方按_________%的比例向乙方计付绩效奖励。计算公式如下:绩效奖励=(账户期末余额-账户本金)×25%。
(2)管理账户产生的投资收益与甲方管理资金之比超过100%时,甲方按_________%的比例向乙方计付绩效奖励。计算公式如下:绩效奖励=(账户期末余额-账户本金)×35%。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享有该账户的投资收益。
2、为乙方及时、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提供便利。
3、对其在相关期货经纪公司开立账户的真实性、提供资料的合法性及管理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独立承担完全的责任。
4、承担与管理账户投资收益有关的全部税费。
5、每日确认、签署期货经纪公司出具的每日交易结算单,随时查阅了解管理账户的投资交易和盈亏情况。
6、不干涉乙方就管理账户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
7、针对期货交易市场高风险高回报的特点,为减轻或减少亏损,必要时及时做出是否继续进行或终止投资交易的决定。
8、按时向乙方支付管理费用。
9、全面、及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勤勉、谨慎、尽责地管理管理账户,以专业的投资分析和决策方法,实现甲方投资收益的最大化。
2、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期货交易管理政策。
3、在本协议约定的受托权限和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履行受托义务。
4、遇重大事项、期货市场出现重大行情波动,或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情形时,应及时报告甲方。
5、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收取管理费用。
6、全面、及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均不得泄露该账户操作策略或财务状况等商业机密。
2、甲乙双方在约定时限内未能按时支付对方盈利金额或者亏损金额的,应从应付之日起每日按应付金额的_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若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解决。
十、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将全部资金存入约定的账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因 与XX市XX区前进街前进第一股份合作经济社龙怡苑合作建房合同纠纷 事宜,现委托乙方指派的 田武、李凤仪 律师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具体法律事务为:向XX市XX区前进街前进第一股份合作经济社发律师函。
三、甲方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配合乙方开展工作,乙方应积极履行职责,根据法律和事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根据乙方的收费标准,甲方同意于签约后就上述委托事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共人民币 一百五十 元。
上述费用不包含乙方到广州外办理上述委托事务的'差旅费和有关杂费。乙方在甲方支付费用后开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委托,应支付双方约定的律师费,并不得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律师费。
六、乙方无故终止代理,应全额退还甲方已交付的律师费。
七、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 律师函发出时 终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别约定: 无 .
本人/单位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条款的确切含义。
甲方:乙方: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催化料车间4号库
工程地点:皇马工业园一区
工程内容:土建及钢结构、不包括地坪、水电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包工包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11月1日
竣工日期:20xx年4月30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80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壹佰零柒零伍拾肆元(人民币)$:1070054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xx年10月26日
合同订立地点:新隆市场C区58号
本合同双方约定:鉴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日
年 月 日
案卷号: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____________商标注册申请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代理期间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此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申请商标所需的详细资料,包括:申请人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商标的图样(每个商标十一张、如需指定保护色彩,提供彩色图样10张)、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并在(商标代理委托书)上加盖公司章。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单位代码/身证:?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支付乙方申请所需费用:
1.检索费:¥______元 (查询时已付并开据发票)
2.注册费:¥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注:注册费包括申请官费、自申请至初审公告之前的代理费用)
3.附加费用:指定商品超出______项,每增加一项加收______元官费
□超出商品:共______项,共加收:¥______
合计(大写):人民币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整
三、____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申请商标所需的详细资料及加盖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并确定上述费用到位后,开始申请程序。
四、 在商标申请过程中,如果出现:“官方申请意见”或者“驳回”等有时限要求的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以电话及传真件为据)。若因乙方工作失误未及时通知甲方而导致申请失效,乙方应退还甲方申请商标所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
五、甲方未在期限内回复官方要求而造成申请失败时,乙方对此不负责任。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章):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咨询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甲方委托乙方炒股,买卖中国境内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A股、B股(含权证和基金)。经双方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以甲方的名义在证券公司同时开设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并都申请权证交易功能)。
二、甲方出资 人民币(¥ 万)用于炒股,并在银行办理银证三方托管业务。
三、甲方告知乙方炒股的股东帐号及操作密码。经甲方同意,乙方可更改操作密码,但任何一方不得向地第三人泄露股东帐号及密码等。
上述工作,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完成。
四、乙方具体负责操作买卖股票,进行炒股。
五、甲方正式授权乙方炒股的期限从公历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乙方预计炒股的收益在每年在25%以上,但也有可能亏损,乙方预计亏损每年在9%以下。乙方应认真负责、审慎操作。炒股亏损在25%或以上,应停止操作,通知甲方,协商后方可继续操作,甲方也有权通知乙方停止操作并有权更改操作密码等。
七、合作期期内的利润分成(股票不必全部变现,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第一个交易日开始计算每 月结算一次):
1、总资产(即计算周期结束时的总资产)扣除本金(即计算周期开始时的总资产)多出来的资产也即利润部分在 元- 元之间(含该数),乙方得 %,其余归甲方;
2、总资产(即计算周期结束时的总资产)扣除本金(即计算周期开始时的总资产)多出来的资产也即利润部分在 元- 元之间(含该数),乙方得 %,其余归甲方;
3、总资产(即计算周期结束时的总资产)扣除本金(即计算周期开始时的总资产)多出来的资产也即利润部分在 元- 元之间(含该数),乙方得 %,其余归甲方;
4、总资产(即计算周期结束时的'总资产)扣除本金(即计算周期开始时的总资产)多出来的资产也即利润部分在 元- 元之间(含该数),乙方得 %,其余归甲方;
八、合作期满时的亏损处理(股票不必全部变现):
亏损金额在 元以内的(含该数),乙方负责赔偿 %,其余由甲方自己承担;亏损金额在 元- 元之间的(含该数),乙方负责赔偿 %,其余由甲方自己承担;亏损金额在 元以上且乙方有过错的,则对超过___万元的部分,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但对乙方按约定停止操作或甲方单方终止合同后的亏损,乙方无需再承担任何损失责任。
九、对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除了可以就解除时的利润进行分成外,违约方还应当按甲方出资额的3%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甲方中途要转走部分资金的,应与乙方协商征得同意,否则应按转走资金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乙方应注意对甲方的资金等进行保密,如有证据证明是乙方泄露的,乙方应按甲方出资额的0.5%支付违约金。
十、在合作期间,甲方有监督乙方炒股的权利,但为了明确责任,甲方不得进行股票买卖操作,除非乙方同意。乙方须随时注意股票买卖是否自己所为,如发现有他人操作等异常情况,应马上向甲方反映汇报,否则推断为是乙方行为。如有必要时所有炒股的交割单可由甲方负责去证券营业部打印并提供。
十一、双方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开户的证券营业部所在地法院起诉。胜诉方的合理的律师费、交通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时间: 时间: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师*处理事宜。现甲方提出解除委托代理合同,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双方一致同意解除。
2、 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退还甲方缴纳的律师费。(注:乙方实际收取律师费计人民币 )。同时,本协议也作为收据使用,甲方不另外出具收据。
3、 乙方办理案件所需的调查复印查档差旅及其他开支计人民币由甲方承担。(注:甲方已经交纳)
4、 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即终止代理关系,甲方委托的一切代理事务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乙方不得再继续代理甲方事务,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5、本协议生效时,乙方应将甲方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的 份除外)返还乙方(注:乙方已经返还)。
6、乙方仍对甲方所委托事务有保密义务,该义务不因甲乙双方代理关系终止而终止。
7、 双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负责,如有损失各自承担,并不争议。
8、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委托人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____律师事务所指派________律师为_________案的阶段代理人,出庭代理。
二、委托律师代理权限:
三、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委托人向________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用__________元。
四、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止。
五、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真实、客观、全面的向乙方律师介绍案情,为乙方律师办理案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如与案件有关的信息、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告知承办律师;
2、按期、足额的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费用;
3、甲方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或承办律师;
4、甲方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得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
(二)乙方的义务
1、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充分运用专业法律知识和技能尽职地办理委托事项,依法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2、承办律师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客观地告知案件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及时告知委托人有关代理的程序性情况;
3、除本合同约定的律师费和其他费用以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另行收取费用;
4、受托人或者承办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
六、本委托书如需变更,另行协议。
委托人:受托人:
(签字)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注: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北京市尚衡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法律顾问。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
二、甲方指定甲方的为法律顾问联系人。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法律顾问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其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文件。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和甲方公司内部事务乙方有保密义务。
甲方必须真实地向法律顾问提供各项资料文件,因甲方提供虚假资料文件导致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四、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北京市尚衡律师事务所为贵司提供的法律顾问服务内容如下:
(1)协助甲方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
(2)解答甲方的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律师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
(3)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和调解,标的额一定数额以下的不再另行收费。
(4)接受甲方委托,参加国内外的经济、贸易、技术合作项目谈判和签约工作,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并负责监督合同的全面履行;
(5)帮助甲方完善和规范内部管理规定,包括合同管理、企业信用风险管理、财务资产等各方面的管理制度;
(6)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供甲方决策参考;
(7)应甲方要求,对甲方职工法律讲解,提高业务人员的法律意识;
(8)接受甲方委托,进行资信调查和其他法律事务的调查、取证工作;
(9)应甲方邀请,参与甲方重要的业务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并提供法律意见;
(10)对甲方的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并对决策事项提出法律风险评估意见;
(11)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务
五、甲方应向乙方交纳聘用法律顾问年费人民币元整。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支付。
六、法律顾问接受甲方委托参加诉讼、非诉、调解、仲裁等法律事务,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乙方不再收费,标的额超出此限的,乙方应按同类收费标准给予优惠,具体费用双方另议。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合同约定法律服务工作;
(2)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事实和法律做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
(4)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对甲方服务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使用完毕后及时返还。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法律顾问工作有关的信息、资料和文件;
(2)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法律顾问参加相关的工作会议,提供法律顾问工作所需的工作条件,并指定专门联系人,进行联络工作;
九、甲方应承担法律顾问完成委托事项所需要的差旅、通讯、资料等费用。
十、如乙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履行协议,法律顾问费全部退回甲方;如果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协议,法律顾问费乙方不予退回。
十一、法律顾问因过错使甲方权益遭受损害的,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法律顾问费的范围内对甲方给予补偿。
十二、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期限为壹年,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年月日
xx市所民/经/行/非字第号
(甲方)因一案,现委托XX市第律师事务所(乙方)律师出庭代理/代理,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第审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是: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国家《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元,标的费元。
四、乙方为本案调查、出庭所需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部由甲方负担。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费元。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担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不予退还。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诉及调查结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XX市律师事务所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年月日
重庆市___________所( )民/经/行/非字第 号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现委托重庆市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乙方)律师出庭代理/代理,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____________为甲方第____________审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国家《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________元,标的费____________元。
四、乙方为本案调查、出庭所需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部由甲方负担。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费____________元。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担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不予退还。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诉及调查结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重庆市______律师事务所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编码:
电话:
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编码:
电话:
邮箱: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委托事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授权乙方办理有关购买________________的各项事宜。
二、委托授权范围(委托权限)
1、购买清单:
序号
物品名称
规格
品牌
数量
备注
2、总购入价应掌握在人民币________万元________之间。
3、所购须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得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报酬
1、乙方如按合同约定圆满完成委托事宜,甲方给付报酬人民币________元。
2、如果在委托期限内未能完成全部委托事宜,则按________元/件计算,作为报酬。
3、如果在委托期限内未能购买到任何委托事项,则仅给付劳务费________元人民币。
四、完成委托事项所需费用
根据实际必需之要求,受托方完成委托事项所必需的费用凭有效支出凭证由委托方予以报销,但是最高数额限定在人民币__________元之内,超过的费用部分由受托方自己负担。
五、各项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1、委托酬金在受托方完成委托事宜后________日内一次支付。
2、其他完成委托之必要费用先由受托方垫付,每星期五结算一次所有费用往来均通过银行结算。
六、委托授权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七、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委托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对受托方在授权范围内的活动可以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但不得任意干涉,双方遇有问题可以随时研究协商。
2、受托方应认真负责行使委托方授予的权利,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与第三方恶意通谋,欺骗委托方。
八、违约责任
1、若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国家有关法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由于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军事行动、政府法令、电讯部门故障及检修信道中断造成无法查询等)致使本协议规定的义务不能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
2、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项目名称: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20xx年月日
委托设计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作为甲方的设计代理商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合同:
一、代理范围及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品牌VI设计代理商,负责甲方品牌形象画册设计代理事宜,具体工作见附件工作内容。
二、代理期限
1. 合作期限为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即: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止。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设计代理服务用为:¥元整(大写人民币: );
2、甲方分二次支付给乙方,第一次在合同签订支付本合同设计代理服务总费用的50%,即¥元整(大写人民币:);第二次在合同期满次日,甲方在20xx年月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设计代理服务总费用的50%,即¥元整(大写人民币: );乙方收到款项后将设计内容按要求提供给甲方。
3.服务费不包含:
1)媒体推广投放;
2)影视、电台、微信、网络广告制作;
3)户外及所有物料的制作;
4)大型的专业市场调查、公关促销活动组织、执行;
5)网站设计制作;
6)打样、输出菲林、租图、专业摄影、印刷、邮寄、外地出差旅费等需向第三方支付费用的项目。
4. 甲方所有款项的支付均应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乙方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须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负
责。
2. 甲方对乙方工作成果的验收须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工作成果的确认流程为:乙方由指定
邮箱将工作成果发往甲方指定电子邮箱,甲方以电子邮件将工作确认函发送至乙方指定邮箱。
4. 工作成果亦可由甲方指定人书面签字确认存档。如甲方指定人员有变更,需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工作成果乙方向甲方提供成品源文件、JPG格式文件。
5. 稿件、工作联络、任务指示、工作成果、执行授权等一切项目往来工作由甲方相关工作人员确认,避免出现多头决策。如出现多头决策,乙方有权拒绝执行。如甲方因该原因及资料提供、审稿、定稿、工期延误等方面因素造成工作延误,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并仍需按期支付款项给乙方。
6. 甲方在预留乙方修改时间前提下,有权要求对稿件进行修改,乙方需要在甲乙双方协商的时间内修改完毕。但若定稿后,甲方再次提出修改,由此而产生的第三方相关费用及
时间延误由甲方承担责任。
7. 甲方在整体方案确定后,有提出局部修改完善意见的权利,但不能违背已经确立的整体方案。
8. 甲方应对委托项目的总体风格及功能要求提出书面要求,如甲方无法提供此要求,将由乙方创意设计人员提供设计方案并报甲方予以确认。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
2. 乙方须为甲方涉及商业类机密的文件进行保密。
3. 对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应听取并据此进行修改、调整。
4. 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相关资料。
5. 甲方对乙方工作成果进行确认后,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之工作成果进行输出。
6. 乙方在最终设计方案确认后,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执行工作。
7. 乙方如对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有异议,应在2个工作日内与甲方及时进行沟通,
否则视为乙方认可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应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8. 乙方因自然力、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之因素照成的工作延误无需承担相关责任。
五、保密
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双方承诺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披露本合同之全部或有关内容。
2. 在甲方已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提供甲方任何创意
/或设计/或大纲/或广告方案。
3. 除为了履行本合同之责任及/或义务或取得甲方之事先书面许可之外,乙方不得利用任
何甲方之业务信息及/或资料及/或财产作商业用途。
六、知识产权
对乙方依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在所有款项结清后,其所有权归甲方(第三方拥有版权的'资料除外)。所有权归甲方后,乙方有权不经甲方授权,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媒介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出版发表。乙方不得于任何时候将甲方拥有所有权之广告制成品(第三方拥有版权的资料除外)、设计稿件、商标、公司名称、项目图片、形象等用于除此之外其他目的的事项和盈利。
七、违约责任
1.乙方的有关报价资料若未经甲方认可,乙方就进行单独成品制作或媒介发布,均视为乙
方违约,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2.乙方所输出的任何作品,甲方都必须要求第三方的制作供应商提供打样稿或打样小稿进
行确认,如第三方工作或设备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的打样稿不一致,由第三方承担责任。
3.如甲方未按时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工作而给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误,由甲方承担损
失或责任。甲方延期付款超过10天以上,视同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除需支付未按时支付的款项外,还需按合同总金额的15%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4.除违约责任中的第三项情况之外,甲乙双方不能中途终止合同。若甲方中途终止合同,除支付给乙方已到期的款项外,甲方还须按合同总金额30%赔偿乙方。若乙方中途终止合同,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30%赔偿甲方。
5.若因乙方造成的知识产权争议,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负责免费提供另外1个全新设计方案。
八、甲乙双方可在协商一致情形下,以附件形式补充其他条款。
九、本合同与附件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在项
目所在地法院进行法律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耳份,甲乙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应。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执照号: 甲方负责人:
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执照号:
乙方负责人:
电话:
甲方委托乙方全权代理 商业楼盘招商租赁事宜,双方就此达成以下条款:
一、委托内容:出租
1. 物业名称及地址: 。
2. 委托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甲方责任与权利
1. 如实向乙方提供有关委托物业的详细材料及租赁之条件,若有变动需及时通知乙方。
2. 若在乙方代理服务下而成交,甲方应按本委托协议支付代理服务费给乙方。
3. 乙方介绍客户后,甲方应签字盖章确认后备案并全力配合乙方为客户服务,甲方就乙方介绍之客户不得再承认其他方面的介入。
三、乙方责任与权利
1. 乙方应陪同客户看房,洽谈协调租赁,及时向甲方反馈客户信息,协助甲方做出有效的租赁方案和策略,促成交易。
2. 乙方应协助甲方与承租方商议合理的租金及其他条件,维护甲方正当利益,租赁合同期限至少一年。
3. 若乙方尽到上述责任并使得甲方与乙方所带客户在乙方代理服务下成交,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委托书支付代理服务费。
四、报酬支付
1、根据成交物业的面积和成交价格,甲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乙方完成居间服务,则甲方支付给乙方月租金的 100%作为楼盘代理服务费。支付时间为甲方收到承租方第一期租金(不含保证金)后三日内。
2、乙方指定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五、特殊约定:
六、本委托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即时生效。
七、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石家庄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订: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法律事务,经与乙方协商,现委托乙方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为此,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1、委托代理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代理权限:以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3、委托代理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合同订立后如发生委托事项变化和/或代理权限变更,双方应就委托事项和/或委托权限变更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条 指派代理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经甲方同意指派律师____________担任甲方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代理律师因健康、执业机构变动、被暂停执业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职责时,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师执行本合同项下代理事务。
第三条 代理律师的职责
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的职责:
1、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律师行业的执业规定,尽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2、尊重甲方的知情权,及时向甲方通报代理情况。对甲方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代理律师应当认真听取并妥善处理。
3、保守在代理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4、保守在代理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5、严格依据甲方的授权为代理行为,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越权代理或无权代理行为。
6、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7、谨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证据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证其不遭受灭失。
第四条 事实陈述和证据提交
1、甲方应向代理律师陈述涉及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全部事实,并按《证据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如果甲方未按该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内容提交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由此产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应归责于甲方。
2、甲方向代理律师提交的有关证据材料为原件的,双方经办人应当办理交接签字手续。若是复印件,应由甲方指定的签字人在证据材料上签名确认。
第五条 律师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注。此处应详细订明金额、支付时间等)
第六条 差旅费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费____________元。
第七条 不属乙方的收费
乙方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涉及的下列费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费机构或个人支付:
1、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仲裁机构、鉴定机构、公证机构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经甲方同意的专家论证费用。
第八条 禁止合同外收费
除本合同约定的收费外,乙方承诺不再就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乙方代理律师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收费,甲方应当予以拒绝。
第九条 合同提前终止
在本合同订立或/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但应将终止合同的事由及有关情况知会甲方:
1、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发现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冲突,继续代理将违反法律或者律师执业规范。
2、甲方坚持要求代理律师追求无法实现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标。
3、在事先无法预见的前提下,继续履行本合同将会给乙方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而双方未能就追加律师服务费达成补充协议。
4、甲方故意捏造、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欺骗或误导代理律师,经代理律师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纠正。
依据本条第(一)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应予退还。依据本条(二)或/和第(三)或/和(四)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十条
如遇事先无法预见的情势,代理律师在授权权限之外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所实施的代理行为,甲方应予确认。
第十一条 守约承诺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将依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其所收律师服务费(不含已实际发生的差旅费)应在甲方要求退费后全部退还甲方。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除已缴费用乙方不予退还外,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缴清合同约定的全部律师服务费。
3、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之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和/或差旅费的,乙方有权随时中止或终止代理服务,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4、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过失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向甲方赔偿。
5、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故意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双方协商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 履职监督
为便于乙方了解承办律师的履职情况,甲方承诺在乙方代理律师代理案件的任何一个阶段或乙方代理律师履职终止时,认真填制《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条 合同履行完毕
乙方的代理职责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注:此处应明确约定代理事项的结束点)时止。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
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权委托书》、《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委托事项法律风险告知书》、《证据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签订时由甲方一并签收。前两项为待填文书,由甲方填制后送交乙方。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时间: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基础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订立房地产交易(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委托的事项)
(一) 委托交易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座落:
2、建筑面积:
3、权属:
(一) 委托事项
1、
2、
3、
第三条(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第项的,应当按按照合同约定的佣金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_元,给付甲方。
第四条(预收、预支费用处理)
乙方_____________(预收/预支)甲方费用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再行清结。
第五条(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变更约定条款或签订补充条款,并注明变更事项。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1、 完成的事项违反合同约定的;
2、 擅自解除合同的;
3、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过失损害甲方利益的。
(二)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1、擅自解除合同;
2、与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 其他造成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双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违约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佣金总额的_____%,计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七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项进行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__份。
补充条款
―――――――――――――――――――――――――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甲方(名字/名称) 乙方(名称)
身份证/其他证件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住/地址 住/地址
邮编号码 邮编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人/法定代表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执业经纪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要求委托中司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高英 律师代理。双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委托事务为: 为甲方与吴炳松房屋漏水纠纷一事提供法律咨询 ;
二、乙方律师的代理职责
1、认真听取情况介绍;
2、审核甲方提供的材料;
3、出具(《法律意见书》一份)或 相关法律意见文书一份 。
三、甲方在签订本时,乙方律师已经就本委托事项在代理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以及律师的一切代理活动应当遵守《律师执业规范》,并只能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向甲方履行告知义务。
四、甲方或其指定的联系人必须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真实、合法和完整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资料。甲方对乙方律师就本案提供的.意见、建议、方案有独立的判断和决策权。
五、乙方必须恪守职责,勤勉尽责,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六、乙方律师在代理法律事务过程中获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依法负有保密义务。
七、依照《律师法》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双方约定本代理费为 2200 元人民币;上述费用于本签订之日交纳。
八、本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甲方收到 乙方律师发出书面相关法律意见 止。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即生效。
甲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中司律师事务所
二〇xx年十月十五日
特别提示:
1、甲方在签订本前,应特别审阅第三条、第四条之约定。
2、为强化律师执业管理规范,敬请甲方在本终止后对承办律师的服务质量进行客观的评价,并在30日内将书面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本律师事务所的客户服务部。
3、客户监督电话:。监督人:潘小玉、彭小娟。诉讼委托代理合同专利申请委托代理合同商业代理合同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受托单位):苏州道勤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记账,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业务范围(在后空方格内打“v”)
1.建账:办理税种鉴定、建立账簿、报表格式、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2.会计核算(含整理原始凭证,登记账簿、编制会计报表、装订会计凭证/账薄)□
3.纳税申报:包括国税、地税纳税申报,□
4. 增值税进项税发票认证;□
5.涉税业务事项的行政许可;□
6.代理甲方参加各种税务会议,协助甲方接受税务检查;□
7.发票的购买与开具;□
8.其他: □
二、委托代理记账期间: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200 年 月到200 年 月的经济业务进行代理记账。
三、代理记账业务委托方式(本协议采用第_____种方式):
1.委托方人员将会计资料送到受托方,在受托方进行账务处理工作。□
2.受托方人员到委托方取回会计资料,在受托方进行账务处理工作。□
四、服务流程:
1.接收原始单证。甲方次月2日前提供原始单据,原始单证的移交确认采用书面的形式,由乙方出具单据移交清单,列明单据的类别、单据号及票面金额,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以明确责任。
甲方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进项发票应于每月28日前提供给乙方。
2.进行账务处理。乙方会计人员依据甲方采用的会计核算制度,根据原始凭证制作记账凭证经过凭证审核、登记账簿、结账、编制会计报表等账务处理程序。
资金帐、往来帐、库存帐应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交甲方及时核对,以保证账务处理的准确性。
3.纳税申报。乙方根据甲方应交纳的税种(税务部门核定的),准备纳税申报资料,在税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提报纳税资料,进行纳税申报,并督促甲方及时缴清税款。
甲方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完成增值税进项税发票的认证工作。
4.资料移交及下期工作安排。每月纳税申报结束后,乙方将甲方的凭证、报表及纳税资料进行整理装订移交甲方,要求甲方签收。同时将会计核算及税收管理方面的情况与甲方负责人进行交流,明确下月要开展的工作事项。
五、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建立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积极配合乙方工作。甲方在次月2日前为乙方提供完整的会计资料,包括各种支票、销售发票、购货发票、出入库单、费用单据、收款凭证、付款凭证、银行对账单等。乙方对甲方的提供会计资料存在疑问的,甲方应予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的业务资料及凭据予以证明。
2.配备出纳会计,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来单据。
3.安排专人负责库存商品保管,商品出入库应开具出入库单,并及时登记库存商品保管帐,保证库存商品帐实相符。
4.配合乙方做好资金帐、往来帐、库存帐的核对工作。
5.将收到工商、税务部门的信件、电话等内容及时准确转交或传达乙方。
6.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的支付代理记账费用。
7.在收到乙方的申报纳税通知后,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款。
8.做好会计资料的保管工作。
六、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以及相关财政、会计、税收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
2.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制订相应的会计核算及管理制度。
3.对甲方提供的会计资料予以审核,存在疑问的,要求甲方给予解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虚假的,不真实的会计资料,乙方有权不予接受;甲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要求甲方立即纠正。
4.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资料签收工作,指导甲方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妥善保管会计资料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5.及时、规范地进行帐务处理、编制会计报表。
6.及时进行纳税申报、资料上报,保证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
7.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资料。
8.对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和会计资料严格保密,不得随意向外透露、出示和传递。
9.税务部门到甲方检查工作,乙方须列席会议,根据需要向税务部门汇报。
10.保证会计核算与税收管理的质量,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甲方交流,并及时解决。
七、费用及付费方式
1.合同期内服务费用总额 元,每3个月支付一次,费用为预付,合同签订之日起付 元。以后服务费用到期30日前支付费用。
2.乙方代理记账过程中发生的凭证、账簿、报表费用按每年200元计,个人所得税申报软件费用每年60元,在签订合同时支付给乙方,以后年度在1月30日前支付乙方。
3.若甲方委托乙方代办公司证照年检手续,则甲方另行支付代办手续费500元/年:年检的证照包括一般纳税人认定,工商、税务、外经、代码证、开户许可证、贷款卡的年检。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合同的规定,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按《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最短委托期为一年,合同履行未满六个月的,终止方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二个月服务费的违约金;合同履行超过六个月未满一年的,终止方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一个月服务费的违约金;
3.甲方超过付费期30日仍未付服务费的,甲方应按所拖欠费用的二倍赔偿乙方;甲方愈期未支付费用的. 乙方有权不进行纳税申报,直到甲方付费为止,引起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甲方超过付费期60日仍未付服务费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4.若甲方违反六(3)条款规定,乙方可以提出终止协议,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应留给乙方详细的联系方式,在报税期,需甲方提供公章及资料,如果与甲方联系不上,其后果由甲方负责。
6.由于乙方未能及时完成会计核算、纳税申报或核算申报错误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付款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
甲方: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 乙方:江苏河滨律师师务所
一、甲方就高志豪人身损害赔偿向施昌成追偿案件委托乙方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活动,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现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周跃、臧梅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的诉讼代理人。乙方声明,在本合同签约时,无任何与本代理产生冲突的事项和业务关系。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不得承接可能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业务。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有法律上的利害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乙方的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不得更换,如确需更换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甲方不同意更换,本合同自行终止,乙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代理费。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权限为:代为立案、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进行和解,代收法律文书。
四、甲乙双方约定就
(1)、高志豪人身损害赔偿向施昌成追偿案件,乙方代理案件相关诉讼向施昌成追偿赔偿款265万元人民币。
(2)、20xx年3月15日甲方已诉讼施昌成赔偿款83万元人民币。
(3)、20xx年7月19日甲方与高志豪达成和解的律师代委托理事宜已完成,其中有5万元余款。
以上(1)(2))(3)甲方付给乙方的代理费合计为12万元,经乙方努力,判决或仲裁裁决达胜诉,甲方应于收到判决书或裁决书及案件总结后从被告处取得执行款的,则甲方在收到执行款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五、甲方应如实的向乙方叙述案情,并提供有关证据材料,不得捏造事实,妨害诉讼活动。
六、乙方律师应切实维护甲方在本案中的合法权益,在委托权限内认真履行诉讼代理人的职责。委托事项为:从开始到甲方胜诉并取得执行款履行期限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如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补充协议,本合同可继续履行。若依相关事宜最后实行调解,但最终是否同意调解结果应由甲方决定,调解内容执行到位后甲方按约定款项支付乙方律师代理费。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以书面方式作出或者经双方书面确认有效。
一、应当审慎选择代理人
委托人应对代理人行使代理事务的能力予以审查,一些需要具备专业资质或经营资格才能行使的代理事务,委托人应当对代理人是否具备专业资质或经营资格进行审查。
二、委托事项明确
委托代理合同是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因此,委托的事项必须具体明确。
三、授权范围清楚
代理关系中,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并且《民法通则》第六十五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因此,委托人应注意在委托代理合同中对授权范围予以明确约定,以免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四、代理期限明确
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履行委托代理行为的具体期限。代理期间过长对于被代理人而言有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五、支付报酬明确
委托合同分为无偿的委托合同与有偿的委托合同。
1、无偿的委托合同:一般是亲友或熟人等自然人之间订立的委托合同,委托人只需向受托人支付办理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
2、有偿的委托合同:一般在法人之间或法人与自然人之间订立的一些较为复杂、履行的要求较高的'委托合同,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办理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和报酬。
而无论是无偿的委托合同还是有偿的委托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就委托费用和报酬的多少以及支付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进行明确的约定。
六、委托事项应当合法。
委托事务不合法将导致合同无效,并且将导致委托人与代理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七、转委托。
如果委托人允许代理人转委托处理委托事务的,应当在合同中明确予以约定,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条规定“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
八、违约责任条款的约定应当具有可操作性,以利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