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协议热门30篇

委托协议(精选30篇)

委托协议 篇1

转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室内装饰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双方就具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

4、居室面积:居室间数:

5、工程内容(附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预算报价书)

二、承包方式:

1、工期:________天,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

2、工程承包价款:

(1)工程承包价按双方商议的工程项目单价进行结算(附工程项目承包单价表)。

(2)工程承包总价按工程实际完成量进行汇总计算。

3、承包信誉保证及质保条款:

(1)根据甲方公司工程管理规定,乙方自愿在合同签定后,一次性向甲方缴纳个人信誉保证金元。甲方财务部出具相应收据,待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十日内返还乙方。

(2)乙方所缴纳信誉保证金主要用作其施工队信誉担保,如发生乙方在承包施工期间有违反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及施工标准、诽谤公司声誉等影响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有权在其信誉保证金中做出相应处罚。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无条件执行工程保修期一年并按乙方工程承包款总价______%缴纳工程质保金(即;________元)。保修期内发生一切费用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保修期间乙方接到甲方电话维修通知应在12小时内安排人员进行维修。不按时间维修或维修没有让客户满意,公司有权在其工程质保金中做出相应处罚。派其他施工单位解决,加收实付费用的20%作为管理费。保修期满甲方退还质保金。

4、工程质量及管理约定:

(1)乙方无条件承诺其承包施工的工程验收合格(以客户签字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单为准)。

(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负责在一周内收取业主方______%工程尾款,该款作为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承包款。

5、工程款支付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根据乙方施工进度及施工累计工日,由甲方现场项目管理人员签发领款单,乙方到甲方财务部领款。

(2)乙方工程承包款累计领取额,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前不能超过乙方工程承包款总价的______%,尾款待工程竣工后与甲方进行结算。结算时间为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__天内。

6、双方其它约定:

三、工程质量要求:

按《家庭装饰工程施工和质量验收标准》由设计员或施工监理分阶段进行验收和整体工程竣工验收。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并撤换工程队,其中造成的所有损失及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提供全套施工图纸和完成工程项目变更手续。

2、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3、派监理对现场施工进行工艺、工序、质量、进度的监督。

4、严格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对乙方进行工程结算。

五、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在前一段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施工。验收单必须有客户签字。

3、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现场文明施工条例》和《施工队日常管理条例》,切实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及安全工作,因施工不当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赔偿。

4、必须对签字工程的金额保密,违者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5、必须在保质、保量、保工期原则下完成工程任务,超期每日乙方按工程款的5%向甲方缴纳违约金。

6、甲方有权指定施工工人,乙方必须服从。

六、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报请公司总办进行协调。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通过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附则

1、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成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自动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委托协议 篇2

委托人:

(系房屋出租人)

【本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护照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

(系经纪机构)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号: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委托人和受托人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事项

委托人为出租《标的房屋信息》(见本协议附件)所特指的房屋(以下简称标的房屋),委托受托人提供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服务。

【受托人指派】【委托人选定】注册在受托人名下的下列为本协议委托事项的承办人,执行委托事项:

承办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件号码:

房地产经纪人注册号: 。

承办人选派注册在受托人名下的下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为本协议委托事项的协办人,协助承办人执行委托事项:

协办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件号码: 。

第二条 标的房屋信息

签订本协议时,受托人应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向委托人全面、详细询问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标的所必需的标的房屋情况,要求委托人如实提供相应的资料;委托人应对其提供的情况和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情况和资料,到标的房屋现场及有关部门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并与委托人共同如实填写《标的房屋信息》。

《标的房屋信息》为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服务内容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提供下列第 项服务(可多选):

(一)提供与标的房屋租赁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市场行情咨询。

(二)寻找承租人。

(三)在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代管标的房屋。

(四)协助委托人与承租人达成。

(五)为委托人代办税费缴纳事务。

(六)代理交接房屋、附属设施及家具设备等。

(七)代办各种收费设施的交接手续。

(八)其他(请注明)

受托人为完成委托代办事项而向委托人收件、文件、资料时,应向委托人开具规范的收件清单,并妥善保管;完成委托代办事项后,应及时将上述证件、文件、资料退还委托人。

第四条 委托期限与方式

(一)委托期限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只可选一项):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届满,本协议自行终止。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人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止。

3.其他(请注明) 。

(二)委托人【承诺】【不承诺】在委托期限内本协议约定的委托事项为独家委托。

第五条 委托出租价格

委托人要求标的房屋的【月】【季】【年】【 】租金不低于【人民币】【 】大写 元(小写元)。实际租金高于前款约定最低租金的,高出部分属委托人所有。

第六条 服务费用支付

(一)佣金

在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委托人与承租人达成房屋租赁合同的,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佣金。

1.佣金的支付标准及金额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只可选一项):

(1)按房屋租赁合同中载明的【月】【季】【年】【 】租金的大写百分之 (小写 %)计付佣金。

(2)按固额【人民币】【 】大写 元(小写 元)支付佣金。

(3)其他(请注明) 。

2.佣金的支付时间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

(1)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

(2)其他(请注明) 。

3.在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未能达成房屋租赁合同的,对受托人为完成委托事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下列选项只有一项有效,填写两项或两项以上者,按照有利于委托人的选项执行):

(1)由受托人承担。

(2)以【人民币】【 】大写 元(小写 元)为限,自委托期限届满之日起 日内支付。

(3)按上列约定佣金支付标准的大写百分之 (小写 %)计算,自委托期限届满之日起 日内支付。

(4)由委托人和受托人根据受托人完成的工作量另行议定。

(5)其他(请注明) 。

4.受托人收取佣金后,应向委托人开据正式发票。

(二)代办事项服务费

受托人完成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代办事项的,委托人应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向受托人支付服务费(下列选项只有一项有效,填写两项或两项以上者,按照有利于委托人的选项执行):

1.由受托人承担。

2.按受托人经营场所明示的收费标准,自委托事项完成之日起

日内或 支付。

3.按受托人经营场所明示的收费标准的大写百分之 (小写 %),自委托事项完成之日起 日内或 支付。

4.按固定金额【人民币】【 】大写 元(小写 元),自委托事项完成之日起 日内或 支付。

5.其他(请注明) 。

受托人收取代办服务费后,应向委托人开据正式发票。

(三)代缴税费

受托人在完成委托事项中,代委托人向第三方缴纳的税费,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下列选项只有一项有效,填写两项或两项以上者,按照有利于委托人的选项执行):

1.委托人按委托人和受托人认同的估算金额预付给受托人,待约定的代缴税费事项完成、委托期限届满或者本协议终止(以先者为准)时,受托人凭缴纳税费收据与委托人结算,如有差额多退少补。

2.由受托人提供收费标准与金额,委托人按代办进程将应缴税费付给受托人,委托其代为向第三方缴纳。

3.其他(请注明) 。

第七条 交易过错责任承担

委托人因与本项委托直接关联的交易与承租人发生房屋租赁权纠纷且委托人属过错方的,除受托人能证明属于委托人过错、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外,受托人作为专业机构应承担过错责任,对委托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承担。

个人房屋委托租赁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租赁房屋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租赁标的:甲方自愿将其所有的房屋(商铺∕住宅)委托给乙方代为出租。该房屋位于__商贸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

二、委托权限:甲方授权乙方代表甲方以乙方的名义与第三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此房屋商业管理的文书,代理甲方收取租金,全权代理甲方订立,中止,解除与第三方的租赁合同,代理甲方监督承租方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房屋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期间乙方代表甲方所做出的有关该房屋的一切民事法律行为(如免租期、租金价格等)甲方予以认可。

三、委托租赁期限:自月日止,到期后如双方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协议。

四、代理费及租金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价格根据市场行情浮动,由乙方自定价格,乙方对租金全额收取____的代理费,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元,年租金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具体金额按照乙方和承租方签订的合同金额计算。

2、如甲方房屋因各种原因未能出租,闲臵期间,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费用,租金自乙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3、租金自《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由乙方每六个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六个月租金。乙方在扣除租金全额____的代理费后,按照约定期限将租金汇入甲方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在汇入甲方银行账户前一个月内,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的符合乙方财务制度要求的有效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付)。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租赁期间,如甲方自行向第三人出租,需经乙方书面同意,并且租金价格不得低于乙方根据市场发展状况统一制定的最低出租价格标准,否则甲方不得向他人自行出租,如有违反,将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依法定程序转让该房屋,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必须将受让方继续履行本协议作为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前臵条件,在签订转让合同或有关法律文件时必须对此加以声明。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甲方转让房屋,需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委托租赁期间,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4、在代理租赁期间,为保证市场整体运营,乙方有权对房屋原有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对该房屋进行装修以及结构变更;有权对房屋的经营业态,经营时间,经营方式等进行全权管理。

5、在委托期限内,乙方将和承租方签订的所有租赁合同给甲方。

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守约方除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外,违约方还应于违约之日起按日向守约方支付该商铺年租金万分之八的违约金,并承担给守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七、其它事项:

1、甲方提供的银行账号作为商铺租金支付账户。如在委托租赁期间,此账号变动,应书面通知乙方。如甲方未能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按照原指定账户支付租金应视为租金已向甲方支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八、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公平合理、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签字:

盖章:

日期: 日期:

委托协议 篇3

委托人(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人(借款人配偶):

被委托人(贷款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根据《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细则》的规定,经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平等自愿协商,双方均同意共同遵守以下约定:

一、委托人在签署本委托协议书时,已经知悉并承诺遵守《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细则》以及与之相关的操作规定,如果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发生变化,愿按新的政策执行。

二、委托人已经仔细阅读并明晰本委托协议书内容及含义,并保证所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同意办理委托还贷手续后不再操作公积金柜台提取还贷,同意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的时间、方式均按照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统一要求。

三、委托人事项:

兹委托被委托人根据《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细则》以及与之相关的操作规定,在贷款期限内提取本委托协议书所列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补贴账户)余额直接归还本委托协议书所列住房公积金贷款账号下的委托人的贷款。委托人(借款人)身份证号: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 ,个人住房补贴账号 。配偶身份证号: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 ,个人住房补贴账号 。借款人贷款户账号 ;储蓄还款户账号 (贷款银行填写) 。

四、委托人同意选择以下的第 种还贷方式进行操作,且只能选择一种还贷方式。

(一)逐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

(二)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

五、选择(一)提取还贷方式:贷款银行于每年的10月8日进行操作,还款顺序为:先还逾期贷款本息、罚息,再还本期应还贷款本息,剩余金额用于归还公积金贷款本金。委托人在确定逐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的方式后,须选择 形式进行操作:

A、缩短贷款期限。即用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按正常顺序还款后,剩余金额从还款计划的最后一期开始冲抵贷款剩余本金。

B、减少月还款额。即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按正常顺序还款后,剩余金额直接冲抵委托人的剩余贷款本金,并将冲抵后的贷款剩余本金按照原《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重新计算月还款额。委托人在明确还贷形式后,还须明确第一次操作时间:当年次年

六、选择(二)提取还贷方式:贷款银行于每月的15日进行操作(20xx年1、2月为首次受理月),操作以账户为单位,逐个账户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各符合条件账户的提取额累加形成当期提取额度,只操作符合条件的账户;还款顺序为:先还逾期贷款本息、罚息,再还本期应还贷款本息。委托人同意按还款顺序扣款且当公积金账户中余额不满足条件时,则不予操作逐月还贷,直至公积金缴存账户中余额满足条件,再次操作;委托人同意因委托人单位或本人未及时缴存公积金,使得当月15日未提取到公积金并造成贷款逾期及罚息的,由委托人负责。当月缴存额小于贷款月还款额时,委托人保证不足部分由本人按月补齐至还款账户,委托人同意如因委托人未及时补存差额,造成贷款逾期及罚息的,由委托人负责;当每月缴存的公积金额大于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时,委托人同意每月提取的公积金额不超过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额。

七、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操作时发生差错的,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有义务配合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规定进行纠错。

八、若委托人中借款人配偶的信息或者委托人需变更委托提取还贷方式的,委托人须及时到被委托人处办理委托变更手续(借款人不得变更)。若因委托提取还贷信息没有及时变更,而造成委托提取还贷未能操作或扣款不足,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贷款逾期等法律纠纷及一切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九、委托人需终止委托协议的,应在规定的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时间一个月前到被委托人处办理终止委托手续。若因没有及时办理终止委托提取还贷手续,而造成已经提取还贷等违背委托人意愿的,由委托人自己负责。

十、提取还贷扣款成功后,被委托人须打印《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委托提取还贷流水单》交委托人住房公积金所在单位作账。委托人可于委托提取还贷扣款成功后20日内,前往被委托人处领取新的《还款计划书》或通过网站查询新的还款计划,以便下月正常进行还款,被委托人应及时打印新的《还款计划书》,满足委托人的查询要求。若因委托人未及时前往被委托人处领取新的《还款计划书》或查询新的还款计划而造成逾期,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十一、本委托协议书的效力在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还清后自然终止。

十二、本委托协议书由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委托协议书一式二份,分别由委托人、被委托人留存。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协议 篇4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4.投资金额:

5.资金来源:

6.建设工期或周期:

7.其他: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详见附录 A。

三、服务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实

施,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结。

四、质量标准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酬金或计取方式

1.酬金:____________

(大写)(¥

)。

2.计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酬金或计取方式详见附录 A。

六、合同文件的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委托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

3.专用条件及附录;

4.通用条件;

5.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

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

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七、词语定义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八、合同订立

1.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十、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执_____份,咨询人

执_____份。

委 托 人: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代 理 人 : _________ ( 签 字 )

组织机构代码:

咨 询 人: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代 理 人 : _________ ( 签 字 )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纳税人识别码:

所:

号:

所:

号:

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

话:

真:

话: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1.1 词语定义

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工程造价”是指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

1.1.3“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

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1.1.4“咨询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

的继承人。

1.1.5“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1.1.6“正常工作”是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咨询人

的工作。

1.1.7“附加工作”是指咨询人根据合同条件完成的正常工作以外的工作。

1.1.8“项目咨询团队”是指咨询人指派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团队,其团队成

员为本合同的项目咨询人员。

1.1.9“项目负责人”是指由咨询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

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的负责人。

1.1.10“委托人代表”是指由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

内行使委托人权利的人。

1.1.11“酬金”是指咨询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

咨询人的金额。

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在协议书中载明的,咨询人完成正常工作,

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

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咨询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

的酬金。

1.1.14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

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5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咨询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

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

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情形。

1.2 语言

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

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

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

3.专用条件及附录;

4.通用条件;

5.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

6.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

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

部分。

1.4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规程、定额、

技术标准等规范性文件。

2.委托人的义务

2.1 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附录 C 的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

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咨询

人提供最新的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委托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

性、准确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

2.2 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咨询人完成造价咨询提供必要的条件。

2.2.1 委托人需要咨询人派驻项目现场咨询人员的,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

外,项目咨询人员有权无偿使用附录 D 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

2.2.2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

为咨询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2.3 合理工作时限

委托人应当为咨询人完成其咨询工作,设定合理的工作时限。

2.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 7

日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权限范围书面告知咨询人。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

表时,应提前 7 日书面通知咨询人。

2.5 答复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做出

答复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由此造成的工作延误和损失由委托

人承担。

2.6 支付

委托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3.咨询人的义务

3.1 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3.1.1 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专用条件约定的资格条件,团队人

员的数量应符合专用条件的约定。

3.1.2 项目负责人

咨询人应以书面形式授权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

团队工作。采用招标程序签署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应当与投标文件载明的一

致。

3.1.3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咨询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咨询工作

正常进行。

咨询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等情形调整项目咨询团队人员。咨询人

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提前 7 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

换。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应提前

3 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

3.1.4 咨询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委托人要求咨询人更换的,咨询人应当

更换:

(1)存在严重过失行为的;

(2)存在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3.2 咨询人的工作要求

3.2.1 咨询人应当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等要求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

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

的团队人员名单及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咨询工作大纲等,并按合同约定的

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实施咨询业务。

3.2.2 咨询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份数、

组成向委托人提交咨询成果文件。

咨询人提供造价咨询服务以及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

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委托人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

量标准高于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具体的质量标准,并

相应增加服务酬金。

3.2.3 咨询人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除加盖咨询人单位公章、工

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外,还必须按要求加盖参加咨询工作人员的执业(从

业)资格印章。

3.2.4 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

议或者异议给予书面答复。

3.2.5 咨询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

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2.6 咨询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建设工程

造价咨询服务,不转包承接的造价咨询服务业务。

3.3 咨询人的工作依据

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内与委托人协商明确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需要

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但不得违反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强

制性标准、规范。

咨询人应自行配备本条所述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相关资料。必须由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应在附录 C 中载明。需要委托人协助才能获得的资料,委

托人应予以协助。

3.4 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

项目咨询人员使用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的,咨询人应妥善使用和保

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上述房屋及设备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返还委托

人。

4.违约责任

4.1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1.1 委托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

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4.1.2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咨询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双

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

4.1.3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 14 天,应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逾期

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

利率×逾期支付天数(自逾期之日起计算)。双方也可在专用条件中另行约定

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4.2 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4.2.1 咨询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

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4.2.2 因咨询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咨询人应当赔偿委

托人损失。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

5.支付

5.1 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

的货币种类和汇率等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2 支付申请

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

支付申请书的提交日期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

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5.3 支付酬金

支付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

用。

5.4 有异议部分的支付

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咨询人提交的支

付申请书后 7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咨询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

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 7 条约定办理。

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6.1 合同变更

6.1.1 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

更。

6.1.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咨询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

容增加时,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工

作时间或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由双方根据委托

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1.3 合同履行过程中,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颁布或

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非强制性标准、规范、定额等发生变化的,双方协

商确定执行依据。由此引起造价咨询的服务范围及内容、服务期限、酬金变化

的,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

6.1.4 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

减时,服务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 合同解除

6.2.1 委托人与咨询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6.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咨询人将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

人,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

(2)咨询人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经委托人催告仍

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

(3)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酬金,经咨询人催告后,在 28 天内仍

未支付的,咨询人可以解除合同;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

除上述情形外,双方可以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件中

约定解除合同的其他条件。

6.2.3 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对方。

6.2.4 合同解除后,委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咨询人支付已完成部分的咨

询服务酬金。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的分担按照合理分担的原则由合同当

事人在专用条件中自行约定。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

其损失由委托人承担。因咨询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按照违约责任处

理。

6.2.5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仍然

有效。

6.3 合同终止

除合同解除外,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终止:

(1)咨询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与咨询人结清并支付酬金;

(3)咨询人将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交还。

7.争议解决

7.1 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7.2 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 14 日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

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

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

8.1 考察及相关费用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

人审核后另行支付。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2 奖励

对于咨询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效益的,双方在

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

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8.3 保密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或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

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人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

专用条件中约定。

8.4 联络

8.4.1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

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8.4.2 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

点、电子邮箱。任何一方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

提前 3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

8.4.3 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

的往来函件,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认可往来

函件的内容。

8.5 知识产权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

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

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咨询人可以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

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咨询

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

给任何第三方。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

著作权属于咨询人。委托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

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咨询人书面同意,委托人不

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

何第三方。

双方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因咨询人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咨询人承担;因委托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导

致侵权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保密义务并且不损害对

方利益的情况下,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

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1.2 语言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

2.委托人的义务

2.1 提供资料

委托人按照附录 C 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资料的时

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2 提供工作条件

2.2.1 项目咨询人员使用附录 D 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支付使用

费的标准为:

2.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__________________,其权限范围: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_______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

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咨询人的义务

3.1 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3.1.1 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

员的数量为_____________人。

资格条件,团队人

3.1.2 项目负责人为:________________,项目负责人为履行本合同的权

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3.1.3 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的约定。

3.1.4 委托人要求更换咨询人员的情形还包括:

3.2 咨询人的工作要求。

3.2.1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还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2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咨询成果文件的名称、组成、时间、份数及质

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附录 B。

3.2.4 咨询人应在收到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后_________

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3.3 咨询人的工作依据

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

工作依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 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

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______日内移交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移交

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违约责任

4.1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1.1 委托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4.1.2 委托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

4.1.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________________。

4.2 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4.2.1 咨询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4.2.2 咨询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___________,汇率为:___________,其他约定:___________。

5.2 支付申请

-13-

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_____日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

请书。

5.3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比例

支付金额(万元)

6. 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6.1 合同变更

6.1.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本合同履行期限延长、内容增

加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1.4 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

时,服务酬金的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2 合同解除

6.2.2 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还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2.4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双方约定损失的分担如下:。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______日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______种方式:

(1)提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1 考察及相关费用

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_______支付。

-14-

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3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4 联络

8.4.1 任何一方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在

日内送达对方指定的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8.4.2 委托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__________,送达地点: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

咨询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__________,送达地点:__________,电子邮

箱:__________。

8.5 知识产权

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

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___________。

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___________。

双方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

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须遵守以下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委托协议 篇5

合同编号:年字第号

委托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受托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开户行:

帐号:

电话:

邮政编码:

签订合同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委托人(以下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称乙方):

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特殊需要,甲方需委托乙方发放专项贷款。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对贷款项目进行审查评估,在确定具体的贷款项目后,按贷款发放程序发放专项贷款(大写)万元。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向(以下称借款人)就项目发放专项贷款(大写)万元。

第三条乙方根据贷款项目财务收支计划和工程进度计划,编报按季分月用款计划和还款计划。

甲方根据乙方编报的用款计划向乙方拨付资金。

第四条乙方受托发放贷款,应与借款人签订借贷合同。

借贷合同副本应送甲方。

第五条乙方应按还款计划约定的期限如期收回贷款本息,乙方收回的贷款本息,最迟应于收回贷款后的个营业日内如数划缴甲方。

第六条因甲方审查定项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第七条因乙方审查定项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经济责任,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甲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报送贷款使用的有关资料。

第九条甲方委托乙方发放贷款,应向乙方支付手续费,手续费的计算方法和计付方式如下: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

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如期向乙方拨付资金,致使乙方未能按借贷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甲方应赔偿乙方向借款人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如期将收回的贷款本息划缴甲方,应根据未缴金额按延期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乙方向甲方提交的用款、还款计划,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章)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

委托协议 篇6

托人(出售方):张三 (简称甲方) 受托人(中介方):南京诚信房屋中介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产委托出售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出售房屋概情及价格

1、甲方委托出售的房地产坐落南京市鼓楼区华侨路35号506室;

2、产权人(含共有权人)张三、王五(张三妻子);

3、房屋面积总建筑面积100m2;公摊建筑面积16m2;套内建筑面积84m2;

4、价格不低于(人民币叁拾捌万元整_380000);

5、一并出售的附属物包括简装修,木橱,卫设备(以现状为准)。

第二条 甲方委托事项为下列第1.2.3项(可选择)

1、介绍购房人并促成签订交易合同;

2、代收转交购房款;

3、委托乙方办理房屋转让后的转移登记手续。

第三条 委托方式与期限为下列第1项(可选择)

1、甲方仅委托乙方出售上述房产;

2、甲方可以委托其他人出售上述房产;

3、乙方应当于60日内完成第二条第1事项,逾期本合同终止。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乙方要求查验房地产权属证书、身份证件及相关文件或核实房屋状况的,甲方不得拒绝、隐瞒,并保证委托出售的房屋无权利瑕疵。

2、委托方式为第三条第1项的,则不得再委托他人出售。

3、委托方式为第三条第2项的,委托他人时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协议 篇7

委托合同

(供物业委托管理用)

甲方: (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 (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常政发[1994]107号文颁发的《 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乙方根据市 文件规定将 新村住房共计 套 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房屋修缮

(一)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理。

三、托管费用

(一)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 %,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 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账户,帐号 ,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审查。

(二)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其它

(一)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其它约定:

备注:

(一)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四)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B)适用于各类公房,与合同(A)不同的是:

1.房屋修缮第二款变为"乙方按市房产管理局核定的标准从房屋租金中提拨修缮及管理费用给甲方,托管房屋内自用部位正常零修(人为损坏除外),上甲方负责。"

2.合同(B)中增加了"租金征收及管理"部分。并规定标准执行。

(1)乙方公有房屋的租金,按常州市房产管理局核定的统一标准执行。

(2)租金由甲方负责征收,其中租金收入 %返回乙方用于日常管,其余 %留作甲方用于托管理房屋室内自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与管。

合同(C)是针对各类私房(优惠和补贴出售房除外)而制定的。与合同(A)相比仅变动:

1.房屋修缮第二款变为"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按( )种方式进行:

(1)乙方自行修理。

(2)乙方委托甲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房屋管理部分增加一款"乙方上述房屋的所有权性质不变"。

委托协议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甲方自愿将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乙方组织实施招标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事宜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品名:

2. 预算金额: 元人民币,预算拨款:财政拨款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

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 编制、发售招标文件;

3. 解释招标文件;

4. 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采购)公告;

5. 落实开标、评标地点;

6. 编制评标办法;

7. 抽取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

8. 邀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现场监督;

9. 主持开标,指定专人记录开标过程;

10. 组织评审工作;

11. 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

12. 发送中标通知书;

13. 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

14. 受采购人委托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5. 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属于程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答复;属于参数和技术标准问题的,由甲方负责答复;属于评标问题的,由评标委员负责答复)

16. 招标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保存管理; 17. 其他事项:

三、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指定一名项目联系人,代表甲方处理招标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技术指标、质量标准和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和要求。

3. 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招标文件予以审核并书面确认。

4. 甲方应与乙方共同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成立评标委员会。

5. 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提供的技术和商务要求必须体现充分竞争原则,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采购品牌,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要求。

6. 甲方有权利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并且开标前应以书

面形式(单位授权书)将确定的采购人代表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

7. 甲方有权利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必须按照评审报

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

8. 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在招标采购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督。

9. 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过程中有关商业秘密。

10. 甲方有义务及时答复供应商的质疑并配合政府采购监

管部门做好投诉处理工作。

11. 甲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提出科学的招标采购方案,并根据甲方需求提出合理化建议。

3.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并报甲方确认。

4. 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

5. 乙方可以根据需要,就招标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意见

6. 乙方应根据委托代理事项及时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7. 乙方有义务保守采购过程中有关商业秘密。

8. 乙方有权依法收取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9. 乙方有权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或报告甲方在招标采购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0. 按时向甲方报送评标报告。

11. 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五、 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因政策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撤消,本协议应作相应变更或终止。

六、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协议规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七、有关费用

(一)招标代理服务费 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方法:以中标金额为基数,依据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__]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

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__]857号)、发改价格(20__)534号文件的规定. (二)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 在《评标报告》报送委托人后发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后时由中标人或成交人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八、 其他

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2.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研究决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协议 篇9

委托方(甲方):   ;

住所:       。

受托方(乙方):   ;居民身份号码:   ;

住址:   。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权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公司     %股权(以下简称“代表股权” )的名义持有人,并按照甲方指示代理甲方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2、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甲方对公司出资,并代理甲方行使与该代表股权相关的股东权利。乙方确认;登记在乙方名下的公司%股份的实际出资人为甲方,该代表股权的所有 权及其他一切权益归甲方所有。

3、甲方通过增资、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份视为标的股权,依照本协议约定并经甲方确认,一并由乙方代持。

第二条委托期限

本次委托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如需延长委托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条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

1、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表甲方向   公司出资(包括增资),在取得甲方同意后代为签署公司设立过程中的相关法律文件、代表甲方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经营管理活动、出席公司股东会。

2、按照甲方指示行使表决权、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代为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与公司章程规定的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表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即表决权、查账权你、知情权、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其他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全部投资收益;乙方仅可以自己名义代甲方向公司出资及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乙方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赠与、放弃或设置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处置行为);

2、在委托持股期间,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将其代持的股权及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乙方应无条件予以同意并及时予以配合协助和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在不损害乙方实质利益的条件下,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乙方违反本条约定拒绝配合办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授权范围内继续履行,并要求乙方按该等股权所对应的出资额的20%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享有对公司经营状况的知情权,有权了解和参与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决策以及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乙方以名义股东身份代表甲方参加公司股东会。如涉及需要乙方在公司股东会上表决的事项,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4款规定办理。乙方应在甲方提出合理要求下将股东会表决的情况书面告知甲方或定期(即股东会会议后7个工作日以内)向甲方提供股东会决议的复印件;

4、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公司依照法律或章程规定解散,如经清算后公司有剩余财产分配的,乙方应将分配取得的财产转交给甲方。

5、甲方作为“代表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 行监督与纠正, 并有权基于本合同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乙方受托不善而给甲方或公司造成的实际损失;

6、甲方认为乙方不能忠实或勤勉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解除对乙方的委托(但须提前5日书面通知乙方及公司),并要求乙方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权”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新受托人;

7、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合同及《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如将来公司股东会作出增加注册资本的决定后,甲方有义务及时按照股东会决议确定的甲方增资额(如有)来增加出资。因甲方未能及时履行出资义务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8、甲方应以其委托出资的数额为限,承担对公司出资的一切合法投资风险。乙方不对甲方委托的出资承担保值增值责任,甲方不得就出资财产的盈亏要求乙方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

9、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表股权”产生的应由股东承担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按照甲方指示将“代表股权”转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相应产生的税款、变更登记费用等也应由甲方承担。自应由甲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5日内,甲方应将该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因甲方延迟支付上述费用造成相关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10、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名义股东身份从事的与公司相关的行为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受。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和公司的登记股东,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规定按照甲方指示以名义股东身份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乙方行使股东权利时应受本合同相关约定的限制。乙方不得利用工商登记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或致使甲方及公司利益遭受损失。

2、乙方仅可以自己名义代甲方向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股份及其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及其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设置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处置行为)上述代表股权及其股东权益,也不得实施其他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私自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权”及股东权益,但为了甲方合法权益及法律规定情形除外。

4、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行使代持的股东权利时受到本合同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如需要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或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时,乙方应至少提前3日通知甲方,征求甲方的意见,在得到甲方明确授权后方能按甲方授权的意见进行表决;

5、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权”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及任何其他收益分配等法律即公司章程规定、合同约定的股东应当获得的合法利益)、股权转让收益及公司清算后分配的剩余财产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收益或剩余财产后3日内将该等收益或财产移交给甲方。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6、在甲方拟向公司其他股东或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代表股权”时,乙方应无条件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及时按照甲方书面指示或要求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乙方违反本条约定拒绝配合办理变更登记及相关手续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并要求乙方按该等股权所对应的出资额的20%支付违约金;

7、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在甲方要求查阅、查询公司有关会议记录、决议、会计报告及账簿或行使《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股东权利时,乙方应提供协作,按照甲方的指示或意图以自己的名义做出相应的行为,以使甲方意志通过乙方名义得到体现;

8、乙方承诺:乙方清楚其所代持的股权并不属于其个人财产,乙方保证自己及配偶、继承人不会对其所代持的股权提出任何涉及权属方面问题的主张。乙方不会将其所代持的股权作为个人财产或者共同财产进行任何形式的处分。如因乙方擅自处分其代持股权,乙方应当按照处分时该股权的市场合理评估价(由甲方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确定)或其他股东一致评估的价格(以二者中较高者为准)再上浮百分之二十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如因乙方个人债务或涉及继承等原因导致该代持股权被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甲方有权采取相关法律措施保护其合法权益,乙方应予以配合;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其实际损失(甲方的实际损失按法院委托评估价格计算)。

第六条委托持股的报酬

甲方与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委托关系为无偿的,乙方无权就该委托事项向甲方收取任何报酬。

第七条保密条款

1、协议双方对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各方对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安排与规定及与本合同项下安排有关的其他协议均予以严格保密,非经合同相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进行披露。

2、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3、乙方因违反该等保密义务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赔偿金(相当于该等股权所对应的出资额的20%)。

第八条违约责任

在委托持股期间,因乙方的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实际经济损失。本协议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

第九条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在委托关系存续期间,在乙方代持的股权完全按照甲方的指示全部转让给第三人或甲方成为该“代表股权”的工商登记股东后,甲、乙双方的委托持股关系即终止。甲方或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委托合同。任何一方要解除本合同的,必须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除不可归责于解除方的事由外,因解除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任何一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均应在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之日起10日内,按照甲方的指示无条件的及时签署股权变更的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将其所持的“代表股权”无条件变更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的,任一方均应向公司登记注册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有争议的条款外,在争议的解决期间,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各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无法协商一致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协议 篇10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请在序号前打a;adc;)

A、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代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B、内资企业工商登记注册;代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C、税务登记等手续(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财政登记、统计登记、劳动人事登记、社保登记、地税登记、国税登记);代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D、一般纳税人登记;代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E、外商独资高新技术企业立项审批、工商登记注册;代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F、中外合资高新技术企业立项审批、工商登记注册;代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G、企业变更登记、改制登记、内、外资互转变更登记;代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网上申报内(外)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核;代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网上申报新产品(黄卡)认证;代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软件产品著作权登记;代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双软认定(软件产品认定、软件企业认定);代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申报自营进出口权;代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申报财政、统计月报;代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他_________。合计收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申办企业的原始材料、相关资料、计算机用户名及密码,并保证在程序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签字、盖章。

3、甲方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所需材料清单,负责整理和起草申办企业的有关文件,并负责提供相关政策、法规的咨询服务。

5、乙方应在甲方提供材料齐备的情况下,尽快完成申办材料的起草、组织、上网、装订、催办等工作,并按规定的期限完成委托代理事项。

6、甲方在委托代理的同时应付给乙方委托事项总金额的50%款项,甲方在取得工商执照或其他委托事项完成后,再付给乙方其余款项。

7、甲方可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A、以汇款方式汇入乙方账户,并及时将汇票传真给乙方;

B、以支票或现金方式直接到办公地点支付和结算。

8、遇有特殊情况或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协议 篇11

甲方(委托方):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实施工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事项的主要工作内容:(含完成标准、质量指标)_________________

三、时间要求: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开展_________________工作于_____年__月__日开始,到_____年__月__日前完成;于_____年__月__日前,向委托方递交绩效目标设定报告(绩效目标论证评审意见书、绩效运行监控报告、绩效评价报告)。

四、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确定委托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的目的、内容和要求;

2.对乙方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时间、质量进行督查;

3.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关系,保证委托的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正常开展;

4.审核乙方提交的绩效目标设定方案(绩效目标论证评审方案、绩效运行监控实施方案、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5.审核确定乙方研究制订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时);.

6.审核乙方提交的绩效目标设定报告(绩效目标论证评审意见书、绩效运行监控报告、绩效评价报告);

7.对委托的事项进行验收;

8.按协议规定支付委托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交绩效目标设定方案、绩效目标论证评审方案、绩效监控方案、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2.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平、公正地开展受托的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

3.按规定时间完成受托承担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任务;

4.提交绩效目标设定报告(绩效目标论证评审意见书、绩效运行监控报告、绩效评价报告);并对提供给甲方的数据及资料、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5.在开展受托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乙方须指定专人负责配合、协调甲方的工作,并积极参与甲方的工作组织,提供咨询服务;

6.对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绩效目标论证评审意见书(绩效运行监控报告、绩效评价报告)、相关数据以及相关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外公布和发表;

7.按协议规定收取委托费用。

五、费用与支付方式

经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大写)。费用可实行分期支付,协议签订后30日内预付初期费用(委托费用总额的30%)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大写);工作结束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结清余额部分(委托费用总额的70%)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

六、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协议规定支付委托费用的,乙方有权终止受托工作。

乙方未按协议规定完成受托工作的,甲方可视具体情况扣减部分或拒付全部费用。

七、争议的解决

委托第三方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中,对于本协议未约定的其他事项,甲、乙双方都应本着友善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民法典》有关规定办理。

八、本协议经双方负责人签章后生效,协议规定事项完成后自动终止。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月__日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月__日

附: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委托服务费用标准

为规范第三方机构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第三方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第三方机构参与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委托服务费用标准。

省直预算部门(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的,以此标准为参考,综合考虑耗费的工作时间、业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第三方机构业务能力及工作质量,协商确定具体费用。

一、计时费用标准:

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600元/天

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500元/天

助理人员:300元/天

第三方机构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时发生的差旅费可另行计算。

二、计件费用:

(一)计件费用标准

(二)难度系数

1.资金使用单位为独家的委托项目,难度系数为-0.2;

2.资金使用单位涉及多个县级以上行政区的,每多1个行政区难度系数加0.1,最多加0.5。

委托协议 篇12

甲方:

乙方:

鉴于:

1.甲方委托乙方为其的前期拍摄;

2.甲方承担电视广告的制作费用,乙方负责按照双方事前确定的脚本完成此次前期拍摄。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电视广告制作事宜,达成合同如下:

1.委托事项内容:

1.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制作。

1.2制作方式:

1.3乙方向甲方交付的电视广告片的成品包括:

1.3.1成片母带:1盘

1.3.2高清录像带:2盘

1.3.3录像带:2盘

1.3.4录像带:2盘

1.3.5:2盘

1.3.6三维的序列帧

1.3.7音乐分轨光盘完成日期:年月日制作费用:甲方支付给乙方完成电视广告片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元)。

2、付款方式:

3.1签署本合同之日起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即付乙方第一笔制作款,总制作费用的30%,共计人民币

3.2电视广告实际拍摄日2个工作日前,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后,甲方即付乙方第二笔制作款,总制作费用的40%,共计人民币元)。

3.3乙方完成电视广告片成品并经甲方认可同时交付1.3项所有内容,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后7个工

2.3.作日后甲方即付乙方第三笔制作款,总制作费用的30%,共计人民币元)。

4.项目条款:

4.1乙方应按照双方签署认可之拍摄脚本进行制作,如有修改,需经双方重新签署。甲方提出之脚本范围内的修改意见,乙方应进行相应修改,费用由乙方负担。

4.2如因以下原因造成交片时间延误,乙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4.2.1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

4.2.2甲方未能按合同或双方协商妥的要求落实相应工作。本条所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4.3如因以下原因造成交片时间延误,甲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4.3.1乙方未按双方已签署的创意脚本或双方协商妥的要求进行修改的;

4.3.2乙方拍摄的画面或搭建的场景不能达成双方在会上确认的或口头认可的要求。4.4甲方需要提供的物品和配合:

4.4.1拍摄所需要的所有产品;

4.4.2现场监制人员;

4.4.3为实现合同目的合同外的双方协商好的其他协助或配合。

5.权利归属

本合同约定的电视广告片的著作权由甲方拥有,电视广告片(包括音乐)的所有使用权在甲方向乙方付清所有费用之后归甲方所有。

6.保证

甲乙双方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如任何一方原因导致侵犯第三方权益,则该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另外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7.违约责任

7.1因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逾期交付广告片的,每逾期1日按其制作费用总额0.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其完成广告片的制作为止,不可抗力除外;如逾期30日仍未能完成,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并按本合同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非乙方单方原因造成则不在此限。

7.2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未支付金额0.0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其完成广告片的制作为止,不可抗力除外,最高赔偿支付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如非甲方单方原因造成则不在此限。

7.3违约方应承担并支付守约方因主张权利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调查费等。

8.保密

8.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包含商业秘密在内的保密信息,在合同有效期和合同终止后,双方承诺:

8.1.1如未经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接收方对于已经获得的保密信息,不得以书面或口头或其他形式向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进行披露、散布、公开或拷贝;

8.1.2保密信息只应被一方有必要获悉的董事、经理、雇员知晓,一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与该些人员签订保密协议等,确保该些人员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

8.1.3如果一方因为法律规定或被司法部门强制要求而披露保密信息,需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8.1.4不得泄露、不正当地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该些保密信息。任何一方泄露、不正当地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该保密信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泄露或不正当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8.2本合同中保密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保密信息不包括:一方不依赖保密信息而独立开发获得的;已公开或公众已知的;从不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所合法获得的。

8.3本合同终止后30日内,接收方应将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磁盘、光盘返还提供方。

9.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予以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同意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分会按照该委员会现行仲裁规则在北京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1.合同效力及其他

1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若由授权代表人签字,该签字人声明和保证,签署前已获得所属合同一方法定代表人的合法和有效的授权签署本合同。

11.2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11.3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协议 篇1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及双方签署的《_________》,经友好协商,就网上委托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网上委托风险揭示书

第一条 甲方已详细阅读本章,认识到由于互联网是开放性的公众网络,网上委托除具有其他委托方式所有的风险外,还充分了解和认识到其具有以下风险:

1.由于互联网数据传输等原因,交易指令可能会出现中断、停顿、延迟、数据错误等情况;

2.投资者密码泄露或投资者身份可能被仿冒;

3.由于互联网上存在黑客恶意攻击的可能性,互联网服务器可能会出现故障及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行情信息及其他证券信息可能会出现错误或延迟;

4.投资者的电脑设备及软件系统与所提供的网上交易系统不相匹配,无法下达委托或委托失败;

5.投资者在申请开通网上交易过程中,应充分了解网上交易的具体细节,包括几个过程,如客户的计算机配置问题,电信线路问题,以及服务器的响应问题等,对网上交易的交易过程做到心中有底,以免造成交易损失;

6.如投资者不具备一定网上交易经验,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委托失败或委托失误;

7.由于网络故障,导致投资者的交易指令不能正确送达或完成的风险。通过网上证券交易系统进行证券交易时,投资者电脑界面已显示委托成功,而券商服务器未接到其委托指令,从而存在投资者的利益不能增大或损失不能停止的风险;或投资者电脑界面对其委托未显示成功,于是投资者再次发出委托指令,而券商服务器已收到投资者两次委托指令,并按其指令进行了交易,使投资者由此而产生重复买卖的风险;

8.由于行情信息及其他证券信息有可能出现错误,从而给投资者带来错误信息的风险;

9.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投资者不能及时进行交易的风险;

10.投资者对开通网上交易后所涉及的责、权、利应有充分的认识,尤其对一些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应及时进行弥补,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第二章 网上委托

第二条 本协议所表述的“网上委托”是指乙方通过互联网,向甲方提供用于下达证券交易指令、获取成交结果的一种服务方式。

第三条 甲方为在证券交易合法场所开户的投资者,乙方为经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核准开展网上委托业务的证券公司之所属营业部。

第四条 甲方可以通过网上委托获得乙方提供的其他委托方式所能够获得的相应服务。

第六条 甲方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原件及其复印件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开通网上委托的申请,乙方应于受理当日或次日为甲方开通网上委托。

第七条 甲方开户以及互联网交易功能确认后,乙方为其发放网上交易证书。

第八条 凡使用甲方的网上交易证书、资金帐号、交易密码进行的网上委托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乙方不向甲方提供直接通过互联网进行的资金转帐服务,也不向甲方提供网上证券转托管服务。

第十一条 甲方通过网上委托的单笔委托及单个交易日最大成交金额按证券监督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甲方确认在使用网上委托系统时,如果连续五次输错密码,乙方有权暂时冻结甲方的网上委托交易方式。连续输错密码的次数以乙方的电脑记录为准。甲方的网上委托被冻结后,甲方应以书面方式向乙方申请解冻。

第十三条 甲方不得扩散通过乙方网上委托系统获得的乙方提供的相关证券信息参考资料。

第十四条 甲方应单独使用网上委托系统,不得与他人共享。甲方不得利用该网上委托系统从事证券代理买卖业务,并从中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五条 当甲方有违反本协议第十三、十四条约定的情形时,乙方有权采取适当的形式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当本协议第一条列举的网上委托系统所蕴涵的风险所指的事项发生时,由此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甲乙双方的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关系终止;

2.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要求终止;

3.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终止。

第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协议 篇14

甲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搬迁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应提前包装和整理搬运的小物品,包装和密封文件和数据,拆除电脑的连接,集中堆放所需的搬运物品。

二、乙方应派专业负责人配合甲方工作。

三、在搬运过程中,乙方应热情周到地提供服务,确保货物完整无损,服从甲方的分配和指挥,并将货物代码放在位。如在搬运过程中丢失或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

四、搬迁日期:____年____月_____日

五、搬运费用:每次____元人民币,按实际车次结算。

六、结算方式:甲方应在全部搬运后5个工作日内结算运费,乙方应提供正式运输发票。

七、双方协商解决未尽事宜。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_日

委托协议 篇1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提供期货账户,委托乙方进行交易与操作。

二、考核时间为5-10个交易日,考核内容如下:

1)在考核周期内出现以下4种情况时,甲方强行终止合同:

1.5笔单边亏损超过总资金的3%,警告;

2.当日总亏损超过总资金的5%,警告;

3.一周亏损超过总资金的7%,警告;

4.总亏损超过总资金的20%,甲方可强行终止合同。

2)在考核周期内达到以下3项要求的,视为合格,通过考核

1.月盈利超过总资金的5%;

2.连续2个月盈利超过总资金的5%;

3.连续3个月盈利超过总资金的10%

3)在考核期内,操盘手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连续3日交易次数必须达到5笔以上,动用资金为总资金的15%以上。

三、考核周期内,甲方提供资金:

1)第一周,甲方提供10万,乙方在本盈利超过20__,甲方追加5万资金;乙方在本周盈利未超过20__,甲方不追加资金;

2)第二周,甲方提供15万,乙方在本周盈利超过3500,甲方追加5万资金;乙方在本周盈利未超过3500,甲方不追加资金;

3)第三周,甲方提供20万,乙方在本周盈利超过5000,甲方追加5万资金;乙方在本周盈利未超过5000,甲方不追加资金;

4)第四周,甲方提供25万,乙方在本周盈利超过6500,甲方追加5万资金;乙方在本周盈利未超过6500,甲方不追加资金;

5)第五周,甲方提供30万,乙方在本周盈利超过8000,甲方追加5万资金;乙方在本周盈利未超过8000,甲方不追加资金;

6)第六周,甲方提供35万,乙方在本周盈利超过9500,甲方追加5万资金;乙方在本周盈利未超过9500,甲方不追加资金;

7)第七周,甲方提供40万,乙方在本周盈利超过11000,甲方追加5万资金。

暂定,每个操盘手资金40万封顶。

如果盈利超过定额,可酌情申请追加更多的资金,视个人情况而定。

四、工资和利润分成:

底薪和50%的分红于每工作满月后的下月15日;年底结清所有的工资和分红。分红如下:

利润≤1万,无分红;

1万≤利润≤2万,分红=5%;

1万≤利润≤3万,分红=7%;

1万≤利润≤4万,分红=9%;

1万≤利润≤5万,分红=10%;

超过5万的,按10%计。

另,每月把公司净利润的5%拿出来均分,包括银信投资公司和银信进出口公司的'所有员工;其余的留作公司资本。

五、上班时间:

分析师:8:30-11:50;13:00-17:00;20:00-21:00

操盘手:8:30-11:50;13:00-15:30;20:30-01:00

试用期:7-15天。

六、甲方提供的密码乙方无权修改,如果擅自修改密码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负责。甲方无条件地收回,停止合作。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协议 篇16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内容、规模与范围详见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见附件)。

第二条乙方根据委托的勘察设计项目,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按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阶段进行。在具备各个阶段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协议书,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的名称和日期,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一)按照各设计阶段协议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委托勘察测绘工作的,在勘测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测绘技术要求及标有拟建工程准确位置的地形图,圈定测量范围的平面图。土地使用证的复制件,并安排好现场工作条件。

委托初步设计应提出以下资料:①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②选址报告;③规划要求;④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⑤经批准的工艺设计资料,民用项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测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人防、消防、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环境保护预测资料等。

委托施工图设计时,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二)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后,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审查意见用书面转送给乙方。组织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有关技术条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通知乙方参加试车考核及竣工验收。

(三)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四)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

(五)维护乙方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对转让后重复使用的项目,乙方不负任何技术责任。

(六)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时付给勘察、设计费。

2.乙方责任

(一)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编制设计文件。根据各阶段协议书的规定,按期交付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六份,施工图设计八份),并保证质量。需增加设计文件的份数时另行收费。需复制供应标准图时另行收费。

(二)乙方要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出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三)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需重作设计时,须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四)乙方对所承担设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开工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的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五)对于复杂项目,需要乙方协助收集设计基础资料时,应按技术服务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勘察单位应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四条勘察设计取费

乙方根据国家批准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及办法计取勘察设计费。设计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百分之二十;乙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再付给乙方设计费百分之三十;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负责结清全部设计费。小型设计项目及复用设计项目、分两次拨付设计费,即签定设计合同时先拨付百分之二十做为定金,完成施工图时付清全部设计费。

勘察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勘察费的百分之三十,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时,甲方负责结清全部勘察费。

第五条经济赔偿

1.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退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或因资料原因影响乙方设计进度或造成设计修改,乙方除可推迟交付设计文件日期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损失的工日,以日产值三十元计算,增补设计费。

3.甲方因故要求变更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议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设计费。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设计,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偿还,定金不足设计进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设计实际进度补交费用。

5.甲方报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时间超过半年时,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入的定金和设计费不予退回。

6.由于乙方的勘察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乙方除负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要免收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应付给甲方与直接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7.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交付时间按协议规定时间拖后时,由甲乙双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百分之一,提前时,甲方付给乙方该阶段设计费的百分之_________。(经批准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设计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天数累计计算,每天偿付勘察设计费百分之一的违约金,但每天偿付最高额不得超过一百元。

9.乙方不及时到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不及时按审批机关意见修改设计时,每影响一天应减付设计费百分之一。

第六条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由各自主管部门组织调解,调解达不成协议时由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调解仲裁或人民法院判决。

第七条其它

1.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也同样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2.本合同附件的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以及勘察设计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七份。其中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五份。甲、乙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门一份,工程所在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经办银行一份。

建设单位(盖章):_________勘察设计单位(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市城乡建委设计科研处(盖章):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盖章):_________

委托协议 篇17

甲方(投资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

海股票帐号: 深圳证券帐号:

乙方: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营业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双方声明

第三条甲方开设资金账户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同名证券账户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写开户资料。

由于甲方提供的前款所述资料引起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其资金账户。

第五条甲方开设资金账户时,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以下统称密码)。

甲方在正常的交易时间内可以随时修改密码。

第三章交易代理

第六条甲方可以通过第二条第三项约定的委托方式下达委托。

第七条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接受并忠实执行甲方下达的委托;

2,代理甲方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4,代理甲方领取红利股息;

5,接受甲方对其委托,成交及账户资金和证券变化情况的查询,并应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清单;

6,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7,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规定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八条甲方进行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委托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甲方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

甲方进行自助委托,必须输入正确的密码。

第九条当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时,甲方可以变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条甲方应在委托下达后三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查询该委托结果,当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质询。

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办理质询的,视同甲方已确认该结果。

第十一条当甲方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双方需另行签定有关协议。

第四章资金存取

第十二条甲方依法享有资金存取自由。

甲方从乙方提取资金时,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须及时办理。

第十三条甲方可以通过乙方柜台存取资金。

甲方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存取资金,但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义由乙方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通过乙方柜台提取资金的,应提供取款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并输入正确的资金密码。乙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务院证券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取款手续。但当甲方资金账户出现大额异常变动时,乙方有义务予以关注并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报告。

第十五条甲方提取资金每笔数额,每天存取次数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当第十三条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资金存取方式无法进行时,甲方应在乙方柜台办理资金存取手续。

第五章变更和撤销

第十七条当甲方重要资料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第十八条甲方撤销指定交易,需另行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九条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义务等违约情形,甲方可随时撤销其在乙方的资金账户。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纠正,甲方不能按期纠正或拒不纠正的,乙方可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

1,乙方发现甲方向其提供的资料,证件严重失实;

2,乙方发现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乙方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需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后应到乙方办理销户手续。

在甲方收到乙方撤消委托代理关系通知至甲方销户手续期间,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买入委托指令。

第六章甲方授权代理人委托

第二十三条甲方开设资金账户后,可以授权代理人代为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及相关事项。

第二十四条甲方授权他人代为办理前条所述事项时,应当签署有关授权委托书,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授权委托书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有关代理人合法的证券市场投资资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甲方授权委托书的签署地应当在乙方,但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或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可除外。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当交乙方备案。

第二十六条甲方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变更授权事项或中止授权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办理有关手续。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前,仍执行原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乙方明知或应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权权限而受理其代理行为的,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与甲方代理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章甲乙双方的责任及免责条款

第二十八条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码的保密。

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有效的甲方委托。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事项,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担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甲方应妥善保管其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因他人伪造,变造资金账户卡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有过错的,应由乙方先予承担,再依法追偿相关损失。

第三十一条当甲方遗失证券账户卡,身份证,资金账户卡时,应及时向乙方办理挂失,在挂失生效前已经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二条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二,三十三条所述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损失可能的进一步扩大。

第三十五条乙方应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忠实地向甲方提供信息,资料。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应自行承担据此进行投资所产生的风险.

第八章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六条当双方出现争议时,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

(1)协商;

(2)提请中国证券业协会调解;

(3)向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投诉;

(4)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机构户甲方

第三十七条当甲方是机构户时,开设资金账户,按如下程序办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及其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预留印鉴和密码。

第三十八条甲方以现金存入的,必须以现金方式支取。

甲方以支票存入的,必须以支票方式支取。

甲方账户不能与任何自然人账户相互划转资金。

甲方不能通过乙方柜台存取现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资金。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的规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缴甲方有关税费。

第四十条甲方的委托凭证是指其柜台委托所填写的单据,非柜台委托所形成的乙方电脑记录资料。

第四十一条乙方必须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凭证等资料。

第四十二条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修订,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办理.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第四十三条本协议根据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登记公司的规定如需修改或增补,修改或增补的内容将由乙方在其营业场所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日内不提出异议,则公告内容即成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第四十四条本协议所指的通知方式除上述条款中已有约定外,可以是书面送达通知或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自公告在指定报刊和乙方经营场所发布之日起两个月即视为送达。

第四十五条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至第十九,二十条所指情形发生。

第四十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委托协议 篇18

委 托 协 议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x x律师事务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 托 事 项

甲方因工作需要,委托乙方到工商部门查询“        ”工商档案资料。

乙方查询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该公司设立、变更(含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等)、注销和吊销等方面。

二、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提供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要求的各种材料保证乙方能顺利完成委托事项。

(二)甲方有权参阅、使用查询所获各项资料。

三、乙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指派律师完成甲方委托事项。

(二)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甲方指示的,应当经甲方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甲方取得联系的,乙方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甲方。

(三)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

四、转 委

乙方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甲方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乙方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乙方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乙方为维护甲方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五、与第三人关系

(一) 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乙方与甲方之问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甲方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乙方和第三人的除外。

(二) 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乙方与甲方之间的代理关系的,乙方因第三人的原因对甲方不履行义务,乙方应当向甲方披露第三人,甲方因此可以行使乙方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与乙方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甲方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

乙方因甲方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乙方应当向第三人披露甲方,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乙方或甲方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

甲方行使乙方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甲方主张其对乙方的抗辩。第三人选定甲方作为其人的,甲方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乙方的抗辩以及乙方对第三人的抗辩。

六、协议的终止

(一)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查询事项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二)甲方破产或者乙方解散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 因甲方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甲方利益的,在甲方的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乙方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四) 因乙方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乙方的清算人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甲方利益的,在甲方作出善后处理之前,乙方的清算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七、补 充 协 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纠纷的解决

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纠纷。

九、协 议 生 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注:文本来源于《公司法律顾问实务指引》 乔路主编

委托协议 篇1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代理甲方指定产品在指定地区推广,销售等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授权乙方作为_________年度甲方产品_________在_________地区的授权经销商。

2、甲方授权期限为本协议签署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乙方可以用“甲方产品授权经销商”的名义进行一切合法的'商业活动,但未经允许不得用任何具有排它性的名义进行宣传。

4、乙方须在所授权的市场区域内从事市场推广及销售活动,不得越区从事销售活动。对于跨地区销售或不按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者,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对于连续两次违反者,取消当年获得奖励的资格;对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和本协议给予的一切权益。

5、甲方将进行全国性的广告宣传并提供市场支持。乙方应充分利用甲方提供的市场宣传资源配以适当投入,积极开展市场推广活动。甲方全资投入包括:主要专业媒体的合作专栏和硬性广告、网上广告等。

6、甲方拥有_________产品的价格制定权、发布权和解释权。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市场零售价进行销售。

7、代理价格:

一次进货量不低于_________套。

一次进货_________套以下,代理价格_________元/套;

一次进货_________套以上_________套以下,代理价格_________元/套;

一次进货_________套以上,代理价格_________元/套。

8、市场零售价:每套_________元。

9、结算方式:所有产品现款现货,款到发货。

10、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将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货发出。

11、退货:

因特殊原因,甲方可接受乙方的退货要求,但乙方的退货要求必须在进货后_________日内提出,否则甲方可以拒绝;

乙方退回的产品及其包装必须达到不影响再次销售的要求,否则,甲方不予退款;

甲方在收到退货并确认符合上述要求后退回货款。

12、甲方向乙方发货时,由甲方负责铁路或公路运输费用和保险费;若乙方对运输工具有特殊要求时,超出的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退货时,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3、乙方除正常性经营赢利外,可享受甲方给予的定期考核奖励。考核及奖励政策另定。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协议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与_________一案,根据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律师为委托代理人;乙方同意接受其委托。

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师担任甲方与__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的非诉和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委托代理权限本协议委托代理权限是一般代理或者在授权委托书中确定。

第三条、权利变更协议签订以后,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视为乙方已经完成了全部代理事项: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的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能够证明事实的材料。

2、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本案的有关材料需要甲方签名或盖章的,应当在乙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

4、应当按时、足额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

5、甲方联系人为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联系人负责向乙方传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

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或短信通知乙方承办律师个人。

6、甲方承诺,在委托乙方前,没有与其他律师事务所达成意向代理本案的合同,且所达成的收费金额比本合同收费低。

如其不实,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予以赔偿。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__和律师作为上述事务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

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根据有关机关或者当事人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参与诉讼活动。

4、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律师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在法律上有利益冲突的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工作中对甲方提交的不可再产生原始证据不得收取,但应收取与原始证据一致的复印件。

6、乙方指派__律师为甲方与乙方的联系人,电话:_________,邮箱_________。

乙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过电子邮件或短信通知甲方联系人。

第六条、律师费用的计算、支付时间:

1、本金部分收取_________万元(税后,乙方应付税收由甲方按税法规定代乙方支付)。

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前期工作费__万元(市内交通等),其余__万元按实际收回本金数额的上述比例计算,并在3日内支付给乙方或其承办人。

2、收回的其他费用(除本金外的其他费用),甲方按实际收到金额数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

3、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的,按未付总额的日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其他费用

1、本协议签订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工作费_________万元,此项收费甲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要求乙方退费。

2、与本案需要通过法院、行政、鉴定等有关部门处理的,上述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由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支付。

第八条、其他约定

1、承办律师对本案的任何解释和承诺仅供甲方参考,不能作为甲方决策的依据。

一切均以乙方的书面文件和法院的文书为准。

2、本合同履行地在北京市朝阳区,如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法院提出诉讼。

3、本合同内容双方都有保密的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九条、通知和送达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双方指定邮件,手机短信方式送达。

一方如果变更电话、电子邮箱,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方式发送的,自发出时起24小时内视为送达。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持一份,乙持执两份。

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完毕时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协议 篇21

专利申请委托协议书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专利申请委托协议书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

2.委托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的名称应填写清楚,并与申请文件中的名称一致。

二、格式:

专利申请委托协议书

一、委托事项:

发明创造名称: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二、本所工作人员在申请公布或公布前有保密义务。

三、委托人通信地址若有变更,请立即通知代理人,以防失去联系。

四、本协议书自签字并交纳代理费和代收款后生效;本协议自专利授权之日起终止。受权后的各项事务由委托人自理。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专利事务所

联系人: 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费 用

1.申请代理费 元,实审代理费 元,申请代理加急费: 元,其它费用 元。

2.代收款项:

实用新型申请费□ 元 发明申请费□ 元

外观设计申请费□ 元 实质审查费□ 元

公布费 □ 元

3.代理费、代收费合计: 元

4.交款方式和期限:

现金 元

支票 元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协议 篇22

甲方: (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 (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常政发[1994]107号文颁发的《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 房屋管理

(一) 乙方根据市 文件规定将 新村住房共计 套 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 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 房屋修缮

(一) 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 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自理。

三、 托管费用

(一) 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 %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 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项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账户,帐号 ,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审查。

(二) 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 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修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 其它

(一) 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 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 其它约定:

备注:

(一)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四) 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甲方:(公章)

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

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协议 篇23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委托收购(股权、资产、专利权)事宜,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有意收购_________行业的(股权、资产、专利权),并就该收购信息指定甲方为信息发布渠道向外发布。

第二条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并就且仅限于乙方提供的收购信息,通过_________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甲乙双方就发布方式另有约定的,也可按约定的方式发布。

第三条乙方保证收购信息的真实性。

第四条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交下列材料:

(一)乙方发布收购信息的合法、有效的书面决定;

(二)有委托代理人的,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该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填写《转让登记表》

第五条甲方可根据情况需要,随时要求乙方提供其它必要的材料。

第六条乙方保证本协议第四条、第五条所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同意甲方就上述材料按下述第_________项所规定的方式发布(已有明确目标的不需发布):

(一)完全的向社会公开发布,但不公布且仅限于不公布本协议项下拟收购(股权、资产、专利权)所在企业或乙方的全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不完全公开发布。

第七条乙方要求按前条第(二)项规定执行,不完全公开发布的,应当另行出具书面文件,具体说明不公布事项的范围及甲方可以向拟出让方提供的材料范围。

第八条对于乙方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提交的材料,甲方均认为可以向拟出让方提供,并以获得乙方授权。但乙方按前条规定出具了书面文件的除外。

第九条甲方负责接受拟出让方的出让申请,解答拟出让方的询问。

第十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与拟出让方接触或协商转让事宜。

第十一条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结果及拟出让方情况,并做为投资顾问,积极参与项目考察、研究、策划、谈判、方案设计和合同拟定等活动。

第十二条乙方知悉从甲方处获得的有关拟出让方的资料,全部来源于拟出让方,保证对该材料及其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并保证该材料不得被用于除转让(股权资产专利权)以外的其它用途。

第十三条甲方对按本协议的规定向拟出让方提供材料,给或可能给乙方造成纠纷、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在乙方与拟出让方进行协商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了解进展情况。

第十五条交易完成后十日内,乙方需按实际交易额的5______%作为中介佣金支付给甲方。如不按时支付,必要时甲方有权通过网上公开催款形式进行索取。对于由此给乙方带来的名誉影响,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乙方不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甲方有权不予交易。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向人民法院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八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委托协议 篇24

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书  甲方(采购人):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机构):_________

甲方的_________(货物、工程、服务)采购项目,预算投资_________元,所需资金已经落实。根据《_________》,现就上述内容委托乙方进行_________方式采购。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实施本次采购。为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协议签订日起至采购合同签订为止。

第二条委托范围及计划完成采购时间

2.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就下列各项委托乙方实施:编制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发布采购信息、报名、制定评标办法、组织实施采购程序等。

2.2计划完成采购时间为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3.1向乙方提供委托采购项目的标的品目表,作为采购的依据。内容包括详细分项清单、技术参数或规格、相应服务、质量要求、验收标准等资料。同时附《政府采购计划执行书》。

3.2有权指派专家,技术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代表甲方参与采购活动,出任评标小组成员。

3.3协助乙方编制采购文件。甲方应派人协助乙方编制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制定评标办法。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应对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审核并签字确认,以形成正式的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

3.4根据确定的中标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第四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4.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甲方的委托,精心设计和组织采购工作,及时向甲方通报采购计划和进度,保证采购计划顺利实施。

4.2在甲方的协助下,负责编制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并负责对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进行解释。

4.3负责及时公开发布采购信息,向潜在的供应商发出邀请。

4.4根据《政府采购操作流程》规定,在市采招监管办监督下会同采购人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4.5负责组织开标、评标、组织采购小组编写采购报告。

4.6负责收取报名费,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等费用。

4.7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将采购文件送采购人存档,采招监管办备案。

第五条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与合同的签订及备案

5.1甲方接受乙方经合法采购程序产生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并与之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5.2政府采购合同由甲方与供应商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

5.3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七天内将合同副本等资料送采购代理机构报采招监管办备案。

第六条双方的共同责任

6.1在采购活动进行过程中和采购活动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评标情况以及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其他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保密。

第七条其他事项

7.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7.2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自签订之日起3日内报_________采招监管办备案。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非法定事由不得撤销委托,不得拒绝确认评标结果。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协议 篇25

建设单位:临清豪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临清市锦城实业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临清豪翰商贸城一期10KV配电工程施工

2、工程地点:新华路与纬八路交汇处西北角

二、承包方式及范围

承包方式:包设计、包人工、包该工程所有设备安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检验、包调试、包验收合格备案和送电、包售后维修。承包范围:

1、供电系统设计。

2、所有安装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及保管;高压分接箱、组合式箱变的制作、组装及出厂检验;

3、供电系统施工:龙山路过路?150顶管100米;从10KV1013南华线9号杆T接线夹经甲方高压电缆分接箱至末端3台630KVA箱变的所有设备材料的运输、安装、检验及调试;挂表送电等。其中临清豪翰商贸城一期23#楼北侧1台630KVA的箱变及电缆施工属于改线工程,乙方只负责电缆施工、接线、调试送电。

4、整理工程施工验收资料

5、协调与供电部门的关系,办理施工验收手续。

三、工期

20_年7月15日至20_年8月15日。

四、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该工程实行包干价:总造价人民币68万元整(含税),大写人民币陆拾捌万元整。具体见乙方投标预算书。

总造价为含设计、人工、工程所有设备安装材料、机械、工期、质量、安全、检验、调试、验收合格备案和送电、售后维修、税费(建安税)等的综合造价。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2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造价的30%作为预付款;

2、乙方在该工程全部施工完毕经验收合格且具备送电条件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65%(支付该款时乙方必须出具工程全额建安发票);乙方收到该工程款后2小时内必须给甲方成功送电。

3、剩余5%作为质保金,从送电之日起两年内如果该工程无质量问题或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能及时进行维修,甲方将在送电之日起两年后的15日内将质保金无息支付给乙方。

五、箱变技术要求

1、欧式景观样式。设备配置根据图纸配置,高压部分具备高压测量、计量、避雷功能(包括模拟屏在内)等设备,以达到验收通过为准;

2、各高低压柜体均含铜排及其辅助配件等,所有柜体内外必须要有标示牌;

3、每组箱变内部低压出线为6路400A+2路250A,低压柜体之间用母排连接;

4、变压器采用2台S11-630KVA-10.5(±2×2.5%)/0.4KV变压器(产品是铜芯,“达驰”牌);

5、高压柜体壳体采用覆铝锌板,低压柜体采用低压GGD;(厚度要达到国家行业标准);

6、母排要求铜母排,国家标准T2铜排,质量标准参照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7、电气开关等元器件品牌为“正泰”或质量不低于该品牌。

六、安装质量标准

1、甲乙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按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标准执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电气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标准:执行最新国家及行业标准、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因质量不合格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其他要求可参照有关国家标准、国家机械部及企业标准执行。

4、 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5、若经甲方抽检发现乙方在施工中存在偷工减料现象,甲方除责令恢复按图纸或合同约定的标准外,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工程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

七、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提供工程施工机械及设备存放临时用地。

2、施工现场必须具备施工条件,否则因此造成的工期拖延,乙方不负责。

3、及时支付工程款。

乙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甲方提供高压系统设计图纸、箱变和高压分接箱基础施工图纸两份,以便甲方安排土建施工;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施工资料、设备原始资料、设备所带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竣工图;

3、乙方负责向临清市供电公司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申报该工程的验收工作。

4、乙方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施工,严格遵守电力行业安全及施工相关规程、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如因乙方施工工艺问题未能验收通过,乙方负责按电力部门的要求及时整改。如果拖延工期,每拖延一天按合同总造价的3‰,给甲方赔偿损失。

5、如果后期乙方在临清市其它项目拥有630KVA的配电施工工程,须协助甲方将壹630KVA箱变配备的高压计量装置和高压开关按市场价卖出。

八、质保期

箱变、高压分接箱质保期二十年,其它质保期两年。

在质保期内,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对该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无条件免费维修或更换。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甲方相应的赔偿。

十、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时间:20_年7月15日。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律。保修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临清豪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临清市锦城实业公司 法定或委托代表人: 法定或委托代表人:

开户银行:建行临清支行

银行账户: 1856 8080 5015 3641

委托协议 篇26

工程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管理单位:

第一章基本情况

第一条合同主体情况:

甲方(委托方):

地址:

负责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受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第二条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建设内容、规模、范围:详施工图纸内容

项目建设期:计划建设期为,

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预计总投资:人民币万元。

甲方为本项目的建设单位,乙方为一家具有大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经验的专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企业。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提供本项目从项目立项批复的前期准备工作开始直至完成全部建安和市政工程竣工并具备交付使用条件为止的全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乙方对其提供的管理工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二章委托管理工作范围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具体工作范围为:见本合同第三条至第十九条内容。

第三条项目功能策划与论证工作

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本项目使用功能的论证与策划,编写功能需求报告及项目运行的初步方案,用以指导编制项目建议书与设计方案招标工作。

根据设计方案深化优化及可行性研究批复情况,组织并配合甲方编制项目运行正式方案及实施组织设计,指导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

第四条办理工程建设的有关手续

1、本项目相关土地审批手续的办理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甲方完成与土地相关各项手续的办理,并最终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乙方负责办理本项目所有需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各项建设手续,上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该项目的规划意见书、可行性研究批复、规划设计方案审定、初步设计概算审批、计划转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安工程施工许可证、消防、人防、环保、绿化、交通、节水等专项审批,及市政配套方案(包括雨污水、供水、供电、热力、天然气、电信、道路、绿化、环卫环保)的咨询与审批、工程施工许可证及验收接用手续等。

乙方应保证上述手续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如乙方在办理手续过程中需要甲方支持,甲方应予以协助,如发生相关的咨询及审批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五条工程监督管理工作

乙方应按国家监理规范及地方监理规程,并结合甲方的具体要求,对本项目的承包商在施工中的行为以及监理单位的各项工作进行综合的专业监督、检查、控制和评价,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施工符合规划设计和国家及地方规范,使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满足合同条件,确保施工行为合理、合法、科学、经济。

第六条组织招投标管理工作

1、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乙方应在合同网络图与项目进度总控制计划的基础上,负责组织实施本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范围包括工程设计、勘察、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建安工程与市政工程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制订招标工作程序、招标文件的编制、投标单位资格审查,代表甲方组织投标、开标、答疑、现场考察,编写评标报告、协助甲方完成决标等组织实施招标涉及的全部工作。

2、甲方如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甲方亦可委托乙方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应与招标代理机构另行签订招标代理合同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相关评标专家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服务交易费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七条工程协调工作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负责本项目建安与市政工程协调工作,监督、控制、协调和解决设计、施工、监理三方工作中的任何问题,确保技术方案、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等计划和预期目标的全面实现。

第八条工程设计管理工作

1、乙方在本项目中代表甲方负责设计管理工作。

乙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及本合同的约定、甲方的要求等,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编拟各市政工程及建安工程专业委托设计合同和设计任务书,代表甲方组织设计招标工作、制定设计总承包与设计分包的框架,并监督、管理设计单位在该项目建设期间履行其合同义务。

以上各项权利的使用,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程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核准。

2、乙方对重大技术方案,应组织力量进行技术经济综合论证后确定,并对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可建性与所需材料的可获得性进行合理性分析。

在符合甲方利益和甲方要求的基础上,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乙方方有权向设计方就有关技术和设计问题提出任务变更和新的工作要求。

3、乙方发现设计文件中任何不利于结构性能、工程费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物业管理的设计细节等,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改进要求。

4、乙方应负责各设计方之间的工作协调。

防止并避免甲方在履行设计合同中违约、被侵权或受损害,充分维护甲方的权利和收益。

第九条工程施工管理工作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市政工程与建安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程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核准后,代表甲方依法组织实施招标、开标和评标工作,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客观公正地推荐各专业分包单位;代表甲方负责编拟施工合同、在本项目建设和保修期间监督、管理施工单位履行其合同义务;代表甲方负责编制项目施工进度总控制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工程质量核验的审定。

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程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核准后,代表甲方批准发布局部或全部工程的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以及工程款支付的审定等。

以上各项权利的使用,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程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核准。

3、乙方应负责建安与市政工程各施工方的工作协调。

防止并避免甲方在履行总包、分包合同中违约、被侵权或受损害,充分维护甲方的权利和收益。

第十条进度计划管理工作

1、乙方负责本项目进度计划的制定工作,制定项目进度计划包括编拟并适时调整项目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并在此计划的基础上,建立两套计划系统,即约定甲乙双方工作关系的月/周计划系统,及约定各参加建设单位工作行为的施工计划系统。

上述项目开发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应包括在这一过程中所需进行的全部主要工作内容的原则性安排,不论这些工作是由乙方自行完成,由其它单位在乙方协调下完成或由甲方完成。

总控制计划应报甲方书面核准后生效。

2、乙方应督促、协助参加本项目建设的各方按照上述总控制计划的要求,编制各自的工作计划,使之相互协调,构成整体计划系统,乙方应检查各类计划的执行情况,通知有关单位采取措施符合计划进度要求。

第十一条合同管理工作

1、乙方应在设计工作完成后,在对本项目工程内容与设计文件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向甲方提出工程分项承包范围划分的建议,编拟项目合同网络图报送甲方审批,合同网络图的制订应保证:设计和施工充分搭接;明确各承包商之间的工作范围;有利于各分包商之间工作进行协调;项目的所有要求已包含在相应的承包合同中,最大限度的避免发生法律纠纷的可能性。

2、乙方在编拟项目合同网络后,确定采用招标与采购的具体方式,明确总包与分包、供货商的合同关系及分包商、供货商之间的合同关系,制订各级各类合同的谈判原则与策略,报经甲方同意后,确定合同基本条件并编写详尽的合同条款及监督上述单位履行其合同义务。

第十二条采购管理工作

除确定委托施工总承包方采购的材料外,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管理工作。

乙方应根据项目功能的要求、投资估算情况及分解的成本控制目标,编制项目所需材料和设备的分类供应、分级管理计划,报经甲方核准后,负责其中重要材料设备的市场调研、选型、与厂商洽谈及编写详细的性能价格比较(评标)报告等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供货合同的执行,按合同组织材料及设备的验收,落实安装、调试、保修事宜。

乙方应对所负责采购的工程材料设备的品质、质量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工程造价的协调管理工作。

在本项目设计概算工作完成之后,乙方将编制本项目控制工程造价的原则办法向甲方报备,并在工程实施中按甲方要求负责按时完成本项目各阶段、各分项工程施工的概预算审查工作,包括办理各种设计变更、经济洽商时应进行的概预算工作及其审查。

2、经甲方书面授权后,乙方代表甲方处理一般性的设计变更、现场施工技术措施与经济洽商,分别按期完成并向甲方提报经各参建单位确认的分项工程的竣工结算报告。

第十四条档案管理工作

1、甲方获得本项目相关的档案资料后30日内,将资料的复印件提交给乙方。

原件由甲方资料员统一管理。

乙方应随时将办理完成的各项手续文件的原件提交甲方。

如乙方因工程需要调用档案原件时,应向甲方办理借用手续。

2、工程图纸原件由甲方保管使用,如乙方因工程需要调用图纸原件时,应向甲方办理借用手续。

乙方应在工程竣工后60日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验收资料原件。

第十五条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1、乙方负责组织参与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依照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和勘察、设计、施工等相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建立相应的质量目标与工作体系并监督实施,使之相互协调。

2、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交工程质量情况报告,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事故)的,乙方应参加处理,查明问题(事故)原因和责任,报甲方备案。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1、乙方代表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各参建单位控制施工过程对环境的影响、制订项目安全生产计划并监督强力推行,以确保现场人身与财产安全,防止灾害发生;组织现场平面布局使之易于安全、保卫、后勤及物料搬运的管理;应对乙方在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2、乙方负责监督各施工单位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凡政府主管部门规定需办理的工程保险,均安排甲方或总包、分包施工单位按建筑行业规定投保,避免该项目发生重大的工程事故及安全事故。

如投保的项目出现险情和损失,协助保险受益人和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十七条工程竣工验收

乙方负责协助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办理涉及乙方管理范围内的工程验收的各项手续、协助甲方办理工程竣工结算、配合甲方开展项目审计工作、向甲方或其指定单位移交本项目等工作。

在乙方管理范围内的工程获得质量监督部门出具质量验收备案手续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乙方可以不再保留驻现场的管理机构并撤出人员,但乙方仍应照常履行剩余的合同义务。

第十八条工程保修与移交

1、甲方应按本项目开发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的要求及时确定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单位,并约束该单位按上述计划准时筹组进场。

2、涉及项目保修的各类合同、文件、资料应由乙方整理成册逐次移交甲方或其指定单位。

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向物业管理单位移交本项目,在本项目物业管理单位实际接手本项目物业管理工作之前,乙方负责监督本项目施工、供货、安装等单位有效地履行各自的工程保修责任,但对各项合同保修尾款的批准支付权,仍属甲方或甲方书面授权的本项目物业管理公司。

第十九条工程保险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办理该项目的工程保险事宜。

乙方应组织编制项目的工程保险计划,推荐采用适当的保险险种与险别,主持与保险公司及/或保险经纪人的洽谈,及时合理的安排保险费的分期支付。

在发生风险事件时,组织好现场施救、纪录,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经纪人到场勘察损失情况,填制索赔文件、理赔。

2、乙方应在工程竣工前后,与甲方协调工程保险与此后的财产保险的衔接,确保甲方的财产免遭损失。

第三章项目管理的标准

第二十条工期进度管理目标

1、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2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本项目的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的目标计划,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作为乙方分阶段工作进度管理的考核指标。

在甲方审核批准上述总控制计划的目标计划后20天内,乙方编制正式的项目建设总控制计划,包括分解的各单项工程(工作)的进度控制内容,作为分期实现本项目分项工作进度的控制性文件提交给甲方,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予以实施。

2、乙方管理和监督施工总包、分包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完工,按总控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的工程,并按时办理竣工验收。

如甲方的指令导致项目开发建设周期明显延长,则双方协商调整项目工期管理的总目标。

3、本工程进度计划管理目标施工实施阶段:。

第二十一条项目投资控制管理目标

1、在本合同签署后30天内,乙方根据一般性技术方案编制初步的成本控制计划报甲方参考,作为甲方确定项目建造标准的依据。

2、在本合同签署后45天内,乙方根据确定的详细技术设计方案编制分解的成本控制总计划,报甲方审批,作为对乙方成本控制的考核目标。

3、因甲方提出特殊的设计及设备配置要求,或甲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出临时的设计变更造成金额较大的经济洽商(如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乙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应根据变更后的技术方案相应调整项目投资控制管理目标。

4、本工程投资控制管理目标为:总投资控制在甲方批准的设计概算内。

第二十二条项目工程质量控制管理目标

乙方承担管理范围内的工程应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第四章项目管理机构及基本运作方式

第二十三条乙方管理机构及组成人员

1、在本合同签署后个工作日内,经甲方核准,乙方为本项目成立符合要求的专职管理机构,建立与管理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体系,选派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担任项目经理(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中从事项目管理工作),配备满足本项目管理需要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制定各专业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乙方并在本合同签署后个工作日内开始前期的各项工作。

2、甲方全权评价上述机构以及全部乙方人员的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乙方对其派出所有人员(包括经理及副经理)的素质和工作能力以及行为后果负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损害赔偿责任、政府部门行政处罚责任等等),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甲方不得不为此支出费用的,乙方应全额予以赔偿。

如甲方对上述任何人员的工作不满意,可以书面提出,乙方有责任进行调查了解、责成有关人员改进工作,或根据甲方要求更换有关人员。

第二十四条甲方代表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负责人应书面授权委托一人作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与乙方保持密切联系。

甲方以签发授权委托书的形式确定甲方代表姓名、职务、职权并将授权委托书提供给乙方。

甲方的任何正式的指令、要求、批复及承诺等,均应由甲方代表签署或发出。

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再书面授权委托另一人作为甲方副代表,甲方副代表的姓名、职务、权限由甲方以签发授权委托书的形式确定并书面通知乙方。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亦应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接受、签收并保存甲方提供的全部委托材料,乙方应以签发授权委托书的形式确定其项目负责人并将授权委托书在本合同签订同时提供给甲方。

第二十五条乙方项目管理部经理

乙方除可自行派出称职的各类管理和专业人员外,经理及副经理的人选应选派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并需事先征求甲方认同后方可以书面授权委托形式正式派出,乙方更换经理及副经理应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对委派的人员的一切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会议制度和报告制度

乙方应坚持定期的月/周例会和非定期的专题会议制度。

有关专题会议的纪要及例会研定的会议内容、月/周工作计划,由乙方在会后第二个工作日整理完成并交甲方存阅。

甲方对会议内容、工作计划或会议纪要有权质询,乙方有责任进行答复。

乙方于每月7日向甲方提交上个月度的项目管理工作月报,由甲方审阅。

甲方召集的涉及工程的会议,乙方也应参加并说明与议题相关的工作。

第二十七条各类合同的签署及款项的支付

1、在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工作范围内,凡属本项目对外签署的合同以及对合同的修改、补充,均由甲方与有关方直接签署。

乙方负责合同的起草、合同签署后的监督、执行以及合同的管理工作。

2、本项目工程建设及开发所涉及的合同款项和其他款项,甲方委托乙方按时编制详尽的款项支付凭证,报经甲方批准后,由甲方按计划直接支付给有关单位。

第五章双方责任

第二十八条甲方责任

1、以国家及北京市对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和总包、分包、监理合同的约定为标准,参照认可的预算价提出本项目的各项管理目标、任务与工作要求。

2、提供为进行本合同规定工作所需的资料和信息。

3、除甲方在本合同中明确授权乙方直接进行、属于乙方项目经理职权范围内的日常事务工作和为执行甲方具体指令而进行的工作外,其他事项乙方应提前天报经甲方审批。

4、按时审核并支付乙方的管理费。

5、批复或签署乙方因工作而提交的请示、合同、协议、信函和其他文件,提出修改要求或可行的替代方案、或驳回上述文件。

6、按生效合同的约定及政府规定及时支付有关款项。

7、在工地现场内为乙方提供办公场所及住宿场所。

8、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参与建设项目的各有关单位,明确乙方在本项目开发及建设过程中的地位和甲方授权范围。

9、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委托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甲方如需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0、甲方有权参加为本项目管理必须进行的技术交流活动。

11、甲方有权对委托项目管理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二十九条乙方责任

1、乙方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乙方派出的在本项目中从事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一项或者多项执业资格,且该专业技术人员的所具有的执业资格应与其岗位相匹配。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项目管理标准,完成本合同项下甲方委托的各项管理工作。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的委托权限干预总包、分包等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如因此导致甲方对第三方侵权、违约,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3、自行承担完成本项目委托管理过程中项目管理工作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的费用、乙方的工作人员和辅助人员的薪资报酬、社会保险、交通、伙食及移动通讯费用等费用。

4、凡需报甲方批复或签署的文件、凭证和合同等材料,应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提交甲方代表,给予甲方足够的时间审定(特殊情况除外,但乙方应作出特别说明)。

5、编制本项目各类工作计划和管理工作月报并及时报送甲方指定负责人。

6、坚持规范的定期例会制度和会议纪要制度,会前应做好充分准备、相关人员应悉数准时参加会议,会后认真、全面执行会议精神。

7、凡出现质量、投资、工期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或紧急情况,应立即取证,及时通报各方,提出解决办法,为甲方决策出谋划策,避免出现工作过失和给甲方造成损失。

8、在履行本项目管理工作中,应当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遵守职业道德,公平、科学、诚信地开展项目管理工作,防止和杜绝风险,维护甲方的经济利益和法律权益。

9、在履行委托项目管理合同时,应当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遵守职业道德,公平、科学、诚信地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同时,应坚持职业操守,不得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处。

10、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与本项目的施工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在本项目中同时承担工程施工业务;

(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下甲方委托的工作全部转让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分别转让给他人;

(四)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乙方名义承接参与本项目;

(五)与有关单位串通,损害业甲方利益,降低工程质量。

11、乙方确保其为本项目派出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取得一项或多项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企业注册并执业。

(二)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处;

(三)明示或者暗示有关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12、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本项目中同时承担工程施工业务。

第六章管理费用

第三十条管理费用及支付

1、甲乙双方同意,本项目的管理费用总额为:¥元人民币(大写:整人民币)。

其中,工程前期服务费用为¥元人民币(大写:整人民币),工程施工管理费用为¥元人民币(大写:整人民币)。

本项目管理服务周期初步议定为个月,具体支付方式见本条第二款;

2、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大写:元整)作为首期付款。

2)之后甲方按季度于每季度首月向乙方支付管理费¥元(大写:元整)。

3)余款¥:¥元(大写:元整)的管理费在取得竣工备案证书及完成结算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付清。

4)甲方采用支票方式支付管理费,乙方收款同时,应向甲方出具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三十一条费用变更

若由于甲方原因引起本项目建设规模或建设标准调整,导致乙方工作量大幅度增减,而需要对管理费用进行变更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签订书面协议对管理费用变更进行确认,否则不做任何变更。

第三十二条合理化建议

1、若乙方管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甲方确认确实产生了经济效益,甲方同意按所产生经济效益的30%给予乙方奖励。

2、合理化建议:是指乙方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运用自身的资源、技术或专利等对本项目使用的技术成果进行优化,经论证是经济的、高效的、可行的,使用后不降低本项目的质量标准、使用功能,经甲方审核采用的意见、建议、技术成果等。

3、经济效益证明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甲方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与原方案甲方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相比,有较大额度的节省,并经甲方书面审核认可。

4、奖励实施程序:合理化建议实施后,由乙方向甲方报告,将合理化建议的内容、产生、形成过程的文件以及产生的经济效益的计算书作为附件一同报甲方,经甲方审核认可后,甲方将奖励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应当认真、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违反本合同及附件项下的任何条款的行为均构成违约,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时,应当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包括间接损失与直接损失)。

第三十四条一方发生违约行为时,另一方有权向该方发出违约通告,并给予其7日的纠正期;若违约方在7日内仍不能纠正违约行为,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管理费数额的1%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但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如果项目的工程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约定的标准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拒付乙方管理费,在获得甲方授权后,乙方有权代理甲方向施工、监理单位追偿。

第三十六条如果项目的建安与市政工程成本超过本合同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成本控制指标,除非该等超出系甲方或不可抗力原因所致,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七条如果项目的工期进度未能符合本合同第二十条规定的指标,除非上述不符系甲方或不可抗力原因所致,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章其他

第三十八条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如战争、自然灾害、动乱、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有重大变化,或政府对本项目的专项行政管理措施有重大变故等)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当该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后,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动顺延。

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管理期限的延长,在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的,乙方无权提出获得延期管理费的要求;延长超过三个月以上,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甲方应支付乙方的管理费。

第三十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则应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合同的修改与补充

对本合同的未尽事宜或任何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一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四十二条生效与有效期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相同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

委托协议 篇27

协议书有多种,下面是fwdq挑选较好的有关拆迁委托协议书样本,供大家参考阅读。

一、拆迁委托协议书样本

委托人(拆迁人):

受委托人(拆迁单位):

委托人(下称甲方)就其一期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事宜,与受委托人(下称乙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一期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迁工作委托乙方办理。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后,应当按照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的拆迁方案和拆迁计划完成拆迁工作。

二、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完成拆迁调查工作,查明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被拆迁人的基本情况。

乙方还应当协助甲方制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并为甲方制定的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提供咨询意见。

三、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迁许可证由甲方申领。乙方在甲方取得拆迁许可证后即派工作人员在甲方指定的办公场所开始拆迁工作。

乙方的工作范围包括:

1.向被拆迁人送达有关拆迁工作的通知等事宜,将拆迁事宜告知被拆迁人;

2.与被拆迁人洽商有关安置和补偿事宜;

3.向被拆迁人宣传解释拆迁法律规定和政策,并执行这些法律规定和政策;

4.经与被拆迁人协商达成拆迁协议的,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书,包括拆迁安置和补偿协议书,并安排被拆迁人在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的周转房内过渡;

5.向被拆迁人发放拆迁补偿款及拆迁补助费等;

6.被拆迁人要求产权调换的,应当负责要求被拆迁人缴纳产权调换差价款及其他费用;

7.拆除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

8.安排有关工程人员清除拆迁范围内的渣土及其他废物;

9.其他由甲方委托的工作。

四、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拆迁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元,在双方订立本协议书之日起三日内付×元,余款在拆迁范围内的废物及其附属物拆除完毕后,经双方验收后四日内一次性付清。

五、甲方应当为乙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在拆迁期间,甲方不负责乙方工作人员的午餐及其他费用。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对双方发生约束力。

本合同由甲方报请房管局签证。

七、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该损失。

甲方:某房地产开发公司

乙方:某建设拆迁事务所

二×年××月××日

二、拆迁委托协议书样本

委托人(拆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拆迁单位):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下称甲方)就其一期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事宜,与受委托人(下称乙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一期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乙方办理。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后,应当按照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的拆迁方案和拆迁计划完成拆迁工作。

二、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完成拆迁调查工作,查明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被拆迁人的基本情况。

乙方还应当协助甲方制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并为甲方制定的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提供咨询意见。

三、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迁许可证由甲方申领。乙方在甲方取得拆迁许可证后即派工作人员在甲方指定的办公场所开始拆迁工作。

乙方的工作范围包括:

1.向被拆迁人送达有关拆迁工作的通知等事宜,将拆迁事宜告知被拆迁人;

2.与被拆迁人洽商有关安置和补偿事宜;

3.向被拆迁人宣传解释拆迁法律规定和政策,并执行这些法律规定和政策;

4.经与被拆迁人协商达成拆迁协议的,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书,包括拆迁安置和补偿协议书,并安排被拆迁人在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的周转房内过渡;

5.向被拆迁人发放拆迁补偿款及拆迁补助费等;

6.被拆迁人要求产权调换的,应当负责要求被拆迁人缴纳产权调换差价款及其他费用;

7.拆除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

8.安排有关工程人员将清除拆迁范围内的渣土及其他废物;

9.其他由甲方委托的工作。

四、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拆迁服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在双方订立本协议书之日起三日内付_______元,余款在拆迁范围内的废物及其附属物拆除完毕后,经双方验收后四日内一次性付清。

五、甲方应当为乙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在拆迁期间,甲方不负责乙方工作人员的午餐及其他费用。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对双方发生拘束力。

本合同由甲方报请房管局签证。

七、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该损失。

甲方:____________房地产公司

乙方:________建设拆迁事务所

委托协议 篇28

甲方:

乙方:XX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中心

根据X财国资字[]184号和X财国资函( ) 号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协议。

甲方委托乙方处置下列实物资产: 单位:        元

序号

实物资产名称

单位

数量

帐面价值

购入年份

合计

甲方保证对上述资产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并向乙方提供上述资产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车辆需同时移交车钥匙,各种缴费,年审年检等有关证件),指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瑕疵。

二,甲方将上述资产于 年 月 日交付给乙方,自交付之日起,乙方拥有对以上资产的全部处置权。

三,甲方权利:

有权向乙方了解移交资产的处置情况;

有权向乙方提出处置建议。

甲方义务:

配合乙方做好移交资产的处置,包括提供资料,介绍情况等;

资产移交过程中及资产移交以后,甲方不能继续对资产进行任何处置;

处置成交后,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过户等有关法律手续。

五,乙方权利:

有权制定及实施移交资产的处置方案;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配合。

六,乙方义务:

妥善管理移交资产,确保资产安全,尽最大可能处置变现;

应自资产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予以变现。变现确有困难的,应报财政部门。

七, 乙方承诺在上述资产处置结束收到全部成交款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成交金额扣除处置成本后的80%返还给甲方。

甲方委托处置其没有所有权或依法不得处置的资产或财产权利的,或对已知的瑕疵未加说明的,应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协议生效: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由财政部门进行协调解决。

甲方(盖章)

代表人:

乙方(盖章)XX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中心

代表人:

年 月 日

委托协议 篇29

委托合同

(供物业委托管理用)

甲方: (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 (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常政发[1994]107号文颁发的《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 房屋管理

(一) 乙方根据市 文件规定将 新村住房共计 套 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 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 房屋修缮

(一) 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 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自理。

三、 托管费用

(一) 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 %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Y 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项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账户,帐号 ,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审查。

(二) 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 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修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 其它

(一) 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 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 其它约定:

备注:(一)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年 年 月 日止。

(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四) 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B)适用于各类公房,与合同(A)不同的是:

1.房屋修缮第二款变为"乙方按市房产管理局核定的标准从房屋租金中提拨修缮及管理费用给甲方,托管房屋内自用部位正常零修(人为损坏除外),上甲方负责。"

2.合同(B)中增加了"租金征收及管理"部分。并规定标准执行。

(1) 乙方公有房屋的租金,按常州市房产管理局核定的统一标准执行。

(2) 租金由甲方负责征收,其中租金收入 %返回乙方用于日常管理,其余 %留作甲方用于托管理房屋室内自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与管理。

合同(C)是针对各类私房(优惠和补贴出售房除外)而制定的。与合同(A)相比仅变动:

1.房屋修缮第二款变为"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按( )种方式进行:

(1)乙方自行修理。

(2)乙方委托甲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房屋管理部分增加一款"乙方上述房屋的所有权性质不变。"

委托协议 篇30

房屋买卖委托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和乙方之间就房屋买卖、两委托人与居间人丙方之间就居间报酬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

房地产基本情况如下:

所有权人_________;共有人_________;座落(_________区________位);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楼层_________户型_______室_______厅_______卫_______阳台;建筑面积(_________m2);套内面积(_________m2);房地产权证号_________;土地性质_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房屋使用权租约号_________;合同登记号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事项

1.甲方对丙方的委托事项:

甲方欲卖出上述房屋寻找买受人,并将该房屋详细情况以及要求等报告给买受人。同时,将买受人的情况报告给甲方。丙方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组织双方签订本合同,并负责协助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等事宜。

2.乙方对丙方的委托事项:

乙方欲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地段购买_________房屋_________套,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委托丙方搜寻信息,并及时报告乙方,以便促成乙方购买房屋的目的。丙方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组织双方签订本合同,并负责协助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等事宜。

3.为保障甲乙双方已达成的转让协议正常履行,委托人共同委托丙方提供以下_________居间服务:

(1)协助甲乙双方与银行签订履约保证合同(资金托管协议);

(2)代收、代转房款及定金(预付款)等;

(3)代办房屋_________权过户手续;

(4)代办房屋贷款手续;

(5)代收、代缴过户税费及贷款费用;

(6)代取产权证;

(7)代办赎产权证、注销抵押;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议定该房产(含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的买卖价格为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其中:房产买卖价为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转让价为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第四条成交细目

1.配套:

2.家电:

3.家具:

4.其他:

5.固定装修:甲方明确固定装修指构成该房屋装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墙体、壁橱、铁门、门、门把、门窗、防盗网、水龙头、嵌入式排气扇、灯具、发光体、厨卫设施等,此等固定装修经拆除将破坏设施的完整性,所以,甲方应保持其完整交付。

第五条丙方完成委托任务的报酬

丙方业已完成本合同项下委托人双方委托之事项,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向丙方支付报酬:

(1)按合同标的______%的比例支付(具体数额为小写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其中甲方______%(具体数额为小写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具体数额为小写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人双方支付丙方人民币小写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其中,甲方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丙方没有完成委托任务的费用收取

丙方没有完成委托人指示的委托任务的,不得收取报酬,但可以按实际支出收取一定的费用,委托人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向丙方支付费用。

(1)一次性向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由委托人双方各自分别承担50%。

(2)根据丙方的实际发生费用(以发票、车票等为证据),由委托人双方各自承担50%。

第七条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房屋售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房屋产权过户所需的税、费承担,选择下列第_________项:

(1)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2)全部税、费由_________方承担。

3.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契约》,如需要公证,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

4.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将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

5.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_________方将房屋过户费用约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方将贷款所需费用约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具体金额以有关部门开据的票据为准,(多退少补)。

6.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___项付款方式

(1)现金一次性付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乙方须将购房款扣除已交定金后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_________),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

(2)现金分期付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乙方将首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支付给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将扣除已交定金及首付款以外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

(3)商业贷款乙方申请商业贷款,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贷款年限为______年。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须将购房总款扣除已交定金及拟贷款金额以外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具体的贷款额度、贷款年限,按有关规定最终审核为准,首付房款多退少补)。

(4)公积金贷款乙方申请公积金贷款,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贷款年限为_____年。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乙方需将购房总款扣除已交定金及拟贷款金额以外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具体的贷款额度、贷款年限,按有关规定最终审核为准,首付房款多退少补)。

(5)组合贷款乙方申请组合贷款,其中商业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________),贷款年限为______年;公积金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贷款年限为______年。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__日内,乙方须将购房总款扣除已交定金及拟贷款金额以外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具体贷款额度、贷款年限,按有关规定最终审核为准,首付房款多退少补)。

7.如乙方拟定上述某项贷款遇到困难,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变更以下第_________项付款方式:

(1)现金一次性付款

(2)现金分期付款

(3)公积金贷款

(4)组合贷款

第八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

(1)该房屋权属清楚,不存在查封、抵押、出租、债权债务纠纷等影响转让的因素;

(2)向丙方出具的个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房屋权属证明及办理过户及贷款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3)配偶、家庭成员和共居人同意出售该房屋,且不得隐瞒婚姻状况;

(4)如该房屋正在出租,甲方必须出具承租人放弃购买该房屋的声明书和同意搬迁保证书;

(5)甲方于房屋交付之前将房屋的水、电、煤气、采暖费、物业费、电话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有关费用全部结清(不包括安装费,仅指使用费)。如果不能及时缴清有关欠费,甲方愿意在取得全额房款时,将与欠费相等的保证金存放于丙方处,待甲方将欠费缴清后凭缴费发票取回保证金,若无法缴清欠费,甲方将以保证金冲抵欠费并授权丙方将保证金转付乙方(保证金不足冲抵欠费的,由甲方按实补足金额)。

(6)甲方应于房屋交付乙方前将户口迁出。若有困难,乙方同意甲方自即日起______日内将户口迁出,并且在甲方领取房款时,将户口押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待户口迁出后,由甲方到丙方处领取押金,若甲乙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2.甲方已缴纳的煤气气源费、维修基金在该房屋出售后不再退给甲方,并将票据交付乙方,若甲方票据丢失需调档提供相关证明,因调档产生的费用由______方承担。经甲乙双方协商,未曾缴纳的煤气气源费由______方承担,未曾缴纳的维修基金由______方承担。

3.在签订本合同_______日内将办理该房屋过户及贷款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准备齐全。

4.甲方取得全部房款当日,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不再承担对该房屋的维修责任。

5.甲方应按照房屋管理部门的规定和丙方通知的时间亲自到现场核验身份及有关法律证件。

6.甲方应对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第九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其向丙方出具的办理房屋权属过户及申请贷款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并于签订本合同______日内将所需文件资料送交丙方。

2.乙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期付款。

3.乙方应按照房屋管理部门的规定和丙方通知的时间亲自到现场核验身份及有关法律证件。如果甲方满足第八条第一款第(5)项要求,乙方可接受其房屋并按_________及时支付购房款。

(1)交纳完过户税费后

(2)产权证办理完毕后

(3)银行放款后

(4)甲方倒房后

4.乙方应对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第十条丙方权利和义务

1.丙方接受甲乙双方的委托,提示甲乙双方提供相关的文件资料。

2.甲方委托丙方收取乙方缴付的购房定金及购房款,丙方在收款收据中应载明系代理甲方收取。

3.丙方对甲乙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出具的凭证应妥善保管。

4.丙方收到乙方全部房款、部分房款或首付房款(含资金托管)及甲、乙双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齐备三个工作日内,安排甲、乙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按有关规定及丙方的通知,由_________方陪同有关人员到现场验房。

5.妥善安排甲乙双方进行交接,提醒甲乙双方结清约定的费用。

第十一条丙方违约责任

1.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双方的利益的;

(3)干预委托人买卖房屋的自主意愿,代替委托人其中的一方与另一方谈判、签约等,损害了另一方的权益的。

(4)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丙方违约的,应当承担本合同丙方预期获得佣金总价款的_______%。丙方因违约行为,给委托人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丙方应当就损失的差额部分向受害人予以赔偿。

第十二条委托人违约责任

1.委托人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丙方利益的;

(3)未能按照委托书或本合同的委托事项向丙方提供相关房产证件、文件、合同、身份证件等,致使丙方无法完成居间任务,且给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人违约的,在以下款项中选择:

(1)已经向丙方交付定金的,不得索回定金;

(2)按照丙方在本合同中应当获得的佣金予以赔偿;

(3)按照本合同标的物总价款的%赔偿于丙方。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仍未履行的;

5.当事人一方因其他原因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四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

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丙方:

1.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五条保密

甲乙丙三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三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六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三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三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三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八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三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三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九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三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三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三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三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二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三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三方或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br>2.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三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资格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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