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定向投资合同(通用3篇)
[1]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
[2]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
前 言
(a)甲、乙双方均是均系有完成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
的法人单位。
(b)通过共同协商,双方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新的项目公司,
公司名称暂定为: 有限公司,主要从事 等经营。
(c)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本着平等、
自愿、互利的原则,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协议。
因此,本协议各方同意并以本协议见证如下:
1、定义
就本协议而言,除上下文另有需要,下列专用名词具以下意义:
1.1 “各方” 指 ;
1.2 “一方” 指 中的任何一方;
1.3 “发起人” 指本协议第1.1条列明的各方,即履行投资入股义务的各方投资人;
1.4 “项目公司” 指发起人各方共同投资设立的一家有限公司,暂定名: 有限公司(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册的企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或“公司”),公司主要从事 等经营活动;
1.5 “人” 指任何自然人、公司、政府机构、协会、合伙人或其他实体(无论是否独立的法人);
1.6 “股权” 指项目公司的股权;
1.7 “损失” 指受损害方实际产生的损害、成本与花费,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诉讼费、保全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及基于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主张的任何后果性的、间接的、惩戒性的、伴随的、特殊的或惩罚性的损失;
1.8 “保证” 指各方于本合同中作出的陈述、保证及承诺;
1.9 除非另有表明,否则本协议所提及之条、款、项、目或附件皆指本协议的有关条、款、项、目或附件;
1.10 下列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主文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 (一)各方的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等主体资格文件;
(二)各方投资款项缴付证明;
(三)项目公司首次股东会决议;
(四)项目公司章程;
(五)各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形成的其它有效法律文件。
2、保密条款
2.1 为完成本协议有关事项,各方从对方获取的资料和相关的商
业秘密,各方负有保密的义务,并且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被无关人员接触。
2.2 各方应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并要求其参与本协议工作之雇员遵守本条款。
2.3 本保密条款不因本协议终止而解除,在本协议履行完毕后对双方仍然具有约束力。
3、项目公司
3.1 各方共同出资设立本协议项下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名称暂定为“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整(¥: 元),住所地拟设在: 。
3.2 出资方式及期限:
3.2.1 各方分别以下列方式出资:投资协议书样本
3.2.2 各方同意:各方的投资款均须一次性到位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各自的投资款存入各方共同认可的项目公司的临时银行帐户。
3.2.3 倘若任何一方或几方违约未按期缴付或未按期足额缴付投资款,在其补足投资款前,违约方不能按
本协约的出资份额享有项目公司股东的决策权和表决权。另外,违约方只能按期实际缴付到位的投资款份额享有收益的分配权。
3.3 各方一致同意:以位于 (产权证号:___________)作为项目公司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由项目公司直接租赁,涉及房屋租赁的具体权利义务由项目公司与产权方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确定。
4、发起人权利、义务
4.1 发起人的权利
4.1.1 随时了解项目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
4.1.2 签署项目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4.1.3 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
4.1.4 推举项目公司的董事候选人名单,各方提出的执行董事候选人经项目公司股东会按项目公司章程的
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董事任期四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项目公司设董事会。项目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提名,股东会聘任,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4.1.5 提出项目公司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项目公司股东会按项目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监事任期四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项目公司设监事会。
4.1.6 项目公司成立后,足额缴付出资的发起人有权要求项目公司向股东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记载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得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4.1.7 在项目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按照国家法律和项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4.2 发起人的义务
4.2.1 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将认购项目公司股份的资金及时、足额地划入为设立项目公司所指定的银行账户。
4.2.2 依法完成股东各方内部的批准和授权,及时提供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4.2.3 在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4.2.4 发起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本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发起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2.5 各方投入项目公司的出资不得抽回,但可依公司法和项目公司章程规定转让。
4.2.6 股东的其它权利、义务及股东会的议事规则等由项目公司章程规定,各方必须严格遵守项目公司章程的规定。
5、筹备、设立与费用承担
5.1 在项目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5.2 在公司不能成立时,同意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支出按各发起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5.3 公司的筹备工作由全体发起人共同进行,在筹备期间各出资人应根据情况合理分工,以保证筹备工作的顺利进行。
5.4 筹备期间筹备人员不计报酬。
5.5 各发起人预先交付 元作为开办费用,待公司正式成立后由公司返还。开办费用自本协议书签字后交付,由 统一管理使用。
5.6 筹备期间的筹备工作安排由 先生统一调度,各发起人应积极予以配合。
6、董事、监事的产生
6.1 项目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共 人,由股东各方分别委派,其中 委派 名, 委派 名,各方委派的董事须经股东会选举确认后方可行使权利。
6.2 项目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成员共3人,由股东各方分别委派一名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推选一名。各方委派的监事须经股东会选举确认后方可行使权利。
6.3 项目公司执行董事和监事的职权由项目公司的章程确定。
7、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
7.1 项目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由董事会提名并经股东会任命。总经理为项目公司代表人,总经理的职权由项目公司章程确定。
7.2 项目公司可根据经营的需要设立一至两名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由执行董事任命或罢免。副总经理的职权由项目公司章程确定。
7.3 项目公司设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一名,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任命或罢免。财务负责人的职权由项目公司章程确定。
7.4 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财务负责人。
8、财务、会计
8.1 项目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8.2 项目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8.3 项目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8.4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公司,供股东查阅。
8.5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8.6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8.7 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8.8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9、经营期限
9.1 项目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9.2 经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发起人各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各发起人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10、陈述与保证
10.1 各方均为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 10.2 保证本协议已经得到了家庭财产共有的可,其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协议;
10.3 确认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即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10.4 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文件或信息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遗漏和误导;
10.5 能够及时全面地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10.6 对本协议条文之含义完全了解,不存在误解,自愿签署本协议。
11、违约责任
11.1 各方均应诚实信用的履行本协议各项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违约方实际履行并赔偿因此所受的全部损失,守约方还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当于本协议约定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0%的违约金。
11.2 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生效后30日内未能完成各自内部的批准并依法获取各自相应的授权,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的,均应赔偿其他各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当于本协议约定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0%的违约金。
11.4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之任何声明、保证或承诺,应赔偿其他各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当于本协议约定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0%的违约金。
11.3 本协议终止不影响本协议第11条各款的效力。
12、协议生效日
12.1 本协议自签署日经双方签署后,自本协议文首所载明日期起本合同即依法成立并生效。
12.2 倘若任何一方在本合同生效后30日内未能完成或者取得各方内部的批准文件或者授权文件的,则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3、协议的变更和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协议,但各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协议。
13.1 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13.2 由于一方或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
13.3 因其它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各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协议。
13.4 任何一方解除本协议的,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其他各方,本协议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4、不可抗力
14.1 一方由于自然灾害、战争和其它由各方事后认可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到本协议履行时,应采取电话、电报或传真等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并应十五日内提供权威部门的证明。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各方应立即恢复协议正常履行。
14.2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无需对其他各方因本协议因此未能履行或延期履行而遭受的损失负责。声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可以终止本协议,各方互不承担责任。
15、其他
15.1 协议修订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署。修改的部分及增加的内容,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15.2 可分割性
如果本协议的部分条款被有管辖权的法院、仲裁机构认定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15.3 合同的完整性
本协议构成各方之间的全部陈述和协议,并取代各方于协议签字日前就本协议项下的内容所作的任何口头或者书面的陈述、保证、谅解及协议。各方同意并确认,本协议中未订明的任何陈述或承诺不构成本合同的基础;因此,不能作为确定各方权利和义务以及解释协议条款和条件的依据。
15.4 通知
15.4.1 本协议规定的通知应以快递邮寄、图文传真或者
电子邮件其他电子通讯方式送达。通知到达收件方的联系地址方为送达。如以快递邮寄方式发送,以邮寄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使用图文传真时,收到传真机发出的确认信息后,视为送达。使用电子邮件时,以邮件送达对方指定邮箱,视为送达。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15.4.2 本协议明确记载的各方的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即
为合同履约期内文件送达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如有变动,应立即通知对方。否则,按本协议所签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发出通知视为有效。
15.5 争议的解决
各方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因本协议引起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以协商方式解决争议,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处理。
15.6 其他
本协议一式柒份,各方各持壹份,目标公司存档壹份,交有关机关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会员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码:_____________
乙方(融资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会员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码:_____________
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平台)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
委托方为有效地运用其自有资金,自愿将其自有资金委托受托方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向委托方指定的融资方发放投资款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委托方、融资方、受托方各方之权利、义务,经三方协商一致,就委托定向投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守。
定义:委托定向投资是受托方根据委托方的委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所确定的权限内,按照委托方确定的金额、期限、用途、利率等,并共同与委托方指定的融资方订立本合同。其投资风险由委托方承担,受托方只收取相应服务手续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投资风险,对委托方的投资行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
第一条 基本原则
1、甲方以自主支配且来源正当的资金委托丙方向甲方指定的乙方发放投资款项。甲方为债权方,乙方为债务方。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丙方为甲方的代理方的法律地位。甲方应自行承担本合同履行的后果和投资风险,丙方不承担任何投资风险,投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甲方为具有投资意向且可以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政府部门、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人(自然人),指定的融资方及投资款项的金额、期限、用途、利率由甲方确定,但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
3、甲、乙双方均(已)为丙方投/融资方会员,并在丙方处开立账户用于投资资金往来结算。
第二条 投资内容
甲、乙双方就投资内容约定如下:
1、投资项目明细: (甲方指定的项目)。
2、投资用途: 。
3、投资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
4、投资收益:
(1)本合同项下的投资收益利率由甲、乙双方约定按年利率 %执行。
(2)本合同项下投资收益为人民币(大写) (¥ 元)。
(3)投资收益利率换算公式为:计息公式为: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年利率/12,计息公式为:收益=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5、放款及资金存入:
甲方应不迟于 年 月 日一次性将委托资金支付至本合同甲方在丙方处开立的下述指定账户:
开户行: 。
账户名: 。
账号: 。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授权丙方,可将甲方账户中资金划入乙方指定账户。甲方对划款有特殊要求的,应以书面形式向丙方提出。
乙方的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行: 。
账户名: 。
账号: 。
6、还款方式:乙方同意并不撤销的授权丙方直接从乙方在丙方处开立的账户中为甲方扣收款项。
7、投资之收益和本金的兑付
投资之收益和本金兑付方式为第( )种;
(1)投资期限届满后,由乙方一次性兑付收益和本金。
(2)在投资期限内,乙方按月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收益。在投资期限届满后,乙方一次性支付投资本金。
(3)在投资期限内,乙方按月支付收益款项:人民币(大写) (¥ 元)(投资本金+投资本金*收益率/投资期限)。
8、投资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投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具体投资期限以丙方交易平台记载信息为准。
9、乙方未满足下列任一条件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提款申请,丙方作为代理方,按照甲方的指示,拒绝乙方的提款申请。如甲方决定不发放投资,甲方及丙方无需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1)乙方已按丙方的要求在丙方处开立会员账户;乙方已书面申请丙方发放投资款项并按甲方要求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和资料以及乙方在其他金融机构开户运作的有关信息。
(2)乙方已办妥相关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丙方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且前述有关手续持续有效。若甲方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办妥上述手续所取得的证件及文件。
(3)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合同已生效并持续有效,并且相应的担保物权已经设立并持续有效。若甲方要求办妥抵押物和/或质物保险等手续的,相关手续已按甲方要求办妥,且甲方(或丙方)已获得相关担保文件原件。
(4)甲方要求办理公证手续的,已经办理完成公证;若甲方要求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的,已办妥强制执行公证手续。
(5)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甲方预期乙方不可能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6)其他甲方、丙方有可能要求的其他条件。
甲方应自行判断乙方是否满足上述条件,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指示进行活动。丙方应根据甲方的指示及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发放投资款项,但丙方认为乙方的资质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的,丙方有权拒绝接受甲方发放投资款项的指示,因此造成的损失和/或责任由甲方和乙方承担,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基于本协议发生具体投资行为时,甲方应向丙方签发《投资指令》(附件),该指令应由丙方以回执形式予以确认,《投资指令》及其回执仅能由甲方或者甲方确定的指令签发人签发并加盖印鉴。甲方或甲方确定的指令签发人应当在确认后签发《投资指令》,由甲方或者甲方确定的指令签发人进行的签发行为,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向丙方发送《投资指令》后,甲方不得撤回或撤销。
甲乙双方同意在具体办理业务时可以清晰可辨的传真件作为双方具体实施投资行为的依据,但各方应在向对方发送传真件后 个工作日内将原件寄送对方,传真件与原件内容应保持一致,如有不符,以各方保存的对方发来的传真件记载内容为准。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随时了解乙方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投资使用等情况,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期限向丙方提供各类财务报表等文件。
2、按照合同约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投资本金,收取投资收益、罚息、复利和乙方应付的费用。
乙方在此不可撤销的授权丙方从乙方在丙方处开立的会员账户内直接划收上述本金、收益、罚息、复利和费用等款项。
3、在满足本合同约定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约定的投资发放日前 个工作日内将款项足额存放在丙方处的指定账户内,便于丙方按期足额向乙方发放投资。
4、甲方有权委托丙方进行投资行为,但应自行承担本合同履行后的后果以及投资风险。这里所称的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因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风险;
(2)因金融监督和管理机关调整有关委托定向投资的政策而对委托定向投资施加的不利影响甚至投资损失;
(3)因乙方违约造成的投资损失或其他投资风险。
5、甲方承诺用于委托定向投资的资金来源合法、正当,因资金来源不正当而给乙方或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损失。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应付收益,归还投资本金。
2、按照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投资,不挤占、不挪用投资。
3、 按月向丙方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或者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积极配合丙方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投资使用情况的检查。
第五条 丙方的权利义务
1、办理本合同项下的委托投资款项的代理发放。
2、以甲方提供的资金为限向乙方发放投资款项,不以任何形式垫付资金,不承担对甲方投资损失的赔付责任。
3、按本合同约定收取手续费。
4、在本合同项下委托定向投资逾期时,应甲方书面要求向乙方发出催收通知。
5、有权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应甲方的委托:向乙方计收罚息、复利,采取停止发放投资,代为宣布提前收回投资等相应措施。
第六条 手续费的计付
1、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由 按照委托定向投资的金额、期限向丙方支付手续费。支付手续费方在此不可撤销的授权丙方直接从其开立在丙方处的任何账户中扣收手续费。
手续费总额= 。
手续费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
以上款项由丙方在乙方获得本次委托定向投资项下第一笔投资时从账户处直接□一次性划收 □按季划收
2、发生下列任一情况的,不影响丙方按本条第1款约定的手续费总额收取手续费的权利,支付手续费方仍应该足额支付手续费:
(1)乙方分期提款的,无论乙方是否按计划足额提款;
(2)乙方提前还款或被提前收回投资的;
(3)本合同被解除、提前终止或乙方未按时足额还本付息或赔偿投资损失的;
(4)其他任何违约事宜。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委托丙方采取停止发放投资款项、提前收回已发放投资款项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产生费用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投资本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按逾期投资罚息利率计收收益,直至本息清偿为止。逾期投资罚息利率为在合同约定的投资执行利率基础上加收 %。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投资的,自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收益,直至本息清偿为止。罚息利率为在合同约定的投资执行利率基础上加收 %。
4、任何一方在签署或履行本协议以及相关具体条款或投资协议过程中,应对所获取的对方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且该保密义务一直有效,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终止,但因各自内部上级检查,被监管机关、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调查原因披露的除外。
5、致使甲方以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等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八条 附则
1、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应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为电子合同,由丙方在电子平台发布,该发布是签订合同的要约,经甲乙双方以会员账号登录丙方电子平台进行确认(电子签署)后即生效,电子签署的日期和时间,即是本合同成立和签订的时间,与纸质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必要时,三方可打印本电子合同为纸质文件签字盖章,自己备查或者办理公证、银行事务等。本合同有效期直至乙方清偿全部投资本金、收益为止,如果发生违约金、赔偿金、维权费用,其有效期直至清偿违约金、赔偿金、维权费用为止。
4、任何有关本合同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一方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即 省 市 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5、本合同及甲乙双方的电子签署记录以丙方电子平台的电子数据形式保存于丙方服务器中。甲乙双方可登录丙方电子平台查阅、打印本合同。
6、本合同各方同意:该电子数据,是解决本合同争议的有效证据。如果法院为解决争议需要该电子数据的纸质文档,则以丙方打印并加盖丙方行政公章的纸质文档为有效证据。
7、若因公证、法律诉讼等原因需要本合同纸质文本打印、复印件时,该打印、复印件上需加盖丙方合同专用行政公章方有效。
8、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丙方陈述和保证:丙方拒绝向甲乙双方提供吸收存款获利、集资获利、高利贷、洗钱、非法套现的服务、便利、信息或者渠道。丙方的服务性质,是受甲乙双方委托,居间撮合民间借贷和现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许可的投融资咨询服务。丙方保证居间中立和公允。
甲方(委托方): 乙方(融资方):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受托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投资指令
编号:
本方 现指令贵方作如下投资:
一、投资内容:
委托贵方投资融资方 ,融资包号 。
并将委托资金划入如下账户:
户名: 。
账号: 。
开户行: 。
二、投资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
三、 投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投资收益率:为 %/年。
四、其他有关投资事项见与本次投资的相关文件。
五、本次投资项目已经本方审查并决定投资,对指令贵方签署的系列法律文件均已认可无异议,因贵方根据本方委托代理投资该笔项目的任何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操作风险、投资本金及收益损失风险等)均由本方自行承担。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会员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码:_____________
乙方(融资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会员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码:_____________
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平台)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
委托方为有效地运用其自有资金,自愿将其自有资金委托受托方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向委托方指定的融资方发放投资款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委托方、融资方、受托方各方之权利、义务,经三方协商一致,就委托定向投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守。
定义:委托定向投资是受托方根据委托方的委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所确定的权限内,按照委托方确定的金额、期限、用途、利率等,并共同与委托方指定的融资方订立本合同。
其投资风险由委托方承担,受托方只收取相应服务手续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投资风险,对委托方的投资行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
第一条基本原则
1、甲方以自主支配且来源正当的资金委托丙方向甲方指定的乙方发放投资款项。
甲方为债权方,乙方为债务方。
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丙方为甲方的代理方的法律地位。
甲方应自行承担本合同履行的后果和投资风险,丙方不承担任何投资风险,投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甲方为具有投资意向且可以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政府部门、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人(自然人),指定的融资方及投资款项的金额、期限、用途、利率由甲方确定,但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
3、甲、乙双方均(已)为丙方投/融资方会员,并在丙方处开立账户用于投资资金往来结算。
第二条投资内容
甲、乙双方就投资内容约定如下:
1、投资项目明细:(甲方指定的项目)。
2、投资用途:。
3、投资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4、投资收益:
(1)本合同项下的投资收益利率由甲、乙双方约定按年利率%执行。
(2)本合同项下投资收益为人民币(大写)(¥元)。
(3)投资收益利率换算公式为:计息公式为: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年利率/12,计息公式为:收益=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5、放款及资金存入:
甲方应不迟于年月日一次性将委托资金支付至本合同甲方在丙方处开立的下述指定账户:
开户行:。
账户名:。
账号:。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授权丙方,可将甲方账户中资金划入乙方指定账户。
甲方对划款有特殊要求的,应以书面形式向丙方提出。
乙方的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行:。
账户名:。
账号:。
6、还款方式:乙方同意并不撤销的授权丙方直接从乙方在丙方处开立的账户中为甲方扣收款项。
7、投资之收益和本金的兑付
投资之收益和本金兑付方式为第种;
(1)投资期限届满后,由乙方一次性兑付收益和本金。
(2)在投资期限内,乙方按月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收益。
在投资期限届满后,乙方一次性支付投资本金。
(3)在投资期限内,乙方按月支付收益款项:人民币(大写)(¥元)(投资本金+投资本金*收益率/投资期限)。
8、投资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投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具体投资期限以丙方交易平台记载信息为准。
9、乙方未满足下列任一条件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提款申请,丙方作为代理方,按照甲方的指示,拒绝乙方的提款申请。
如甲方决定不发放投资,甲方及丙方无需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1)乙方已按丙方的要求在丙方处开立会员账户;乙方已书面申请丙方发放投资款项并按甲方要求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和资料以及乙方在其他金融机构开户运作的有关信息。
(2)乙方已办妥相关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丙方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且前述有关手续持续有效。
若甲方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办妥上述手续所取得的证件及文件。
(3)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合同已生效并持续有效,并且相应的担保物权已经设立并持续有效。
若甲方要求办妥抵押物和/或质物保险等手续的,相关手续已按甲方要求办妥,且甲方(或丙方)已获得相关担保文件原件。
(4)甲方要求办理公证手续的,已经办理完成公证;若甲方要求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的,已办妥强制执行公证手续。
(5)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甲方预期乙方不可能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6)其他甲方、丙方有可能要求的其他条件。
甲方应自行判断乙方是否满足上述条件,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指示进行活动。
丙方应根据甲方的指示及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发放投资款项,但丙方认为乙方的资质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的,丙方有权拒绝接受甲方发放投资款项的指示,因此造成的损失和/或责任由甲方和乙方承担,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基于本协议发生具体投资行为时,甲方应向丙方签发《投资指令》(附件),该指令应由丙方以回执形式予以确认,《投资指令》及其回执仅能由甲方或者甲方确定的指令签发人签发并加盖印鉴。
甲方或甲方确定的指令签发人应当在确认后签发《投资指令》,由甲方或者甲方确定的指令签发人进行的签发行为,由甲方承担责任。
甲方向丙方发送《投资指令》后,甲方不得撤回或撤销。
甲乙双方同意在具体办理业务时可以清晰可辨的传真件作为双方具体实施投资行为的依据,但各方应在向对方发送传真件后个工作日内将原件寄送对方,传真件与原件内容应保持一致,如有不符,以各方保存的对方发来的传真件记载内容为准。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随时了解乙方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投资使用等情况,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期限向丙方提供各类财务报表等文件。
2、按照合同约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投资本金,收取投资收益、罚息、复利和乙方应付的费用。
乙方在此不可撤销的授权丙方从乙方在丙方处开立的会员账户内直接划收上述本金、收益、罚息、复利和费用等款项。
3、在满足本合同约定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约定的投资发放日前个工作日内将款项足额存放在丙方处的指定账户内,便于丙方按期足额向乙方发放投资。
4、甲方有权委托丙方进行投资行为,但应自行承担本合同履行后的后果以及投资风险。
这里所称的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因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风险;
(2)因金融监督和管理机关调整有关委托定向投资的政策而对委托定向投资施加的不利影响甚至投资损失;
(3)因乙方违约造成的投资损失或其他投资风险。
5、甲方承诺用于委托定向投资的资金来源合法、正当,因资金来源不正当而给乙方或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损失。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应付收益,归还投资本金。
2、按照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投资,不挤占、不挪用投资。
3、按月向丙方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或者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积极配合丙方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投资使用情况的检查。
第五条丙方的权利义务
1、办理本合同项下的委托投资款项的代理发放。
2、以甲方提供的资金为限向乙方发放投资款项,不以任何形式垫付资金,不承担对甲方投资损失的赔付责任。
3、按本合同约定收取手续费。
4、在本合同项下委托定向投资逾期时,应甲方书面要求向乙方发出催收通知。
5、有权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应甲方的委托:向乙方计收罚息、复利,采取停止发放投资,代为宣布提前收回投资等相应措施。
第六条手续费的计付
1、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由按照委托定向投资的金额、期限向丙方支付手续费。
支付手续费方在此不可撤销的授权丙方直接从其开立在丙方处的任何账户中扣收手续费。
手续费总额=。
手续费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以上款项由丙方在乙方获得本次委托定向投资项下第一笔投资时从账户处直接□一次性划收□按季划收
2、发生下列任一情况的,不影响丙方按本条第1款约定的手续费总额收取手续费的权利,支付手续费方仍应该足额支付手续费:
(1)乙方分期提款的,无论乙方是否按计划足额提款;
(2)乙方提前还款或被提前收回投资的;
(3)本合同被解除、提前终止或乙方未按时足额还本付息或赔偿投资损失的;
(4)其他任何违约事宜。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委托丙方采取停止发放投资款项、提前收回已发放投资款项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产生费用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投资本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按逾期投资罚息利率计收收益,直至本息清偿为止。
逾期投资罚息利率为在合同约定的投资执行利率基础上加收%。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投资的,自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收益,直至本息清偿为止。
罚息利率为在合同约定的投资执行利率基础上加收%。
4、任何一方在签署或履行本协议以及相关具体条款或投资协议过程中,应对所获取的对方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且该保密义务一直有效,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终止,但因各自内部上级检查,被监管机关、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调查原因披露的除外。
5、致使甲方以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等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八条附则
1、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应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为电子合同,由丙方在电子平台发布,该发布是签订合同的要约,经甲乙双方以会员账号登录丙方电子平台进行确认(电子签署)后即生效,电子签署的日期和时间,即是本合同成立和签订的时间,与纸质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必要时,三方可打印本电子合同为纸质文件签字盖章,自己备查或者办理公证、银行事务等。
本合同有效期直至乙方清偿全部投资本金、收益为止,如果发生违约金、赔偿金、维权费用,其有效期直至清偿违约金、赔偿金、维权费用为止。
4、任何有关本合同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一方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即省市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5、本合同及甲乙双方的电子签署记录以丙方电子平台的电子数据形式保存于丙方服务器中。
甲乙双方可登录丙方电子平台查阅、打印本合同。
6、本合同各方同意:该电子数据,是解决本合同争议的有效证据。
如果法院为解决争议需要该电子数据的纸质文档,则以丙方打印并加盖丙方行政公章的纸质文档为有效证据。
7、若因公证、法律诉讼等原因需要本合同纸质文本打印、复印件时,该打印、复印件上需加盖丙方合同专用行政公章方有效。
8、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丙方陈述和保证:丙方拒绝向甲乙双方提供吸收存款获利、集资获利、高利贷、洗钱、非法套现的服务、便利、信息或者渠道。
丙方的服务性质,是受甲乙双方委托,居间撮合民间借贷和现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许可的投融资咨询服务。
丙方保证居间中立和公允。
甲方(委托方):乙方(融资方):
日期:年月日
丙方(受托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