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委托合同范本(精选4篇)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执行方):
为了更好的塑造符合企业的视觉形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企业的商标设计工作,甲乙双方秉承相互促进,相互信赖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内容和要求
"君宝科技"中文字体
二、费 用
设计总费用为人民币¥6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元整)。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50%,即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同时乙方即开展设计工作.
2、项目设计完成经甲方认可确认,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乙方在收到款项的一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电子文件光盘。
四、作业时间
商标设计系统设计工作分为二个阶段完成,共 天(不含甲方校稿时间)
第一阶段: 天,设计标志初稿交甲方认可。
第二阶段: 天,修改标志及完成应用设计。
五、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3、甲方须积极地对乙方提供的设计进行审核,审稿时间不得超出 个工作日(从乙方提交设计稿的次日开始计算),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六、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其作品著作权即刻转让给甲方。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乙方保证设计作品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和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已经支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传真件、复印件同样有效),生效日为双方最后签字日期。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 方: 乙 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时 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打款信息: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委托方(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受托方(乙方):
地址:邮编:
电话: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商标注册申请共 壹 件,详细清单见附录。商标或服务的类别和商品或服务项目由甲方指定。甲方指定的项目,在商标局用的分类表中没有的,甲方应按乙方要求给出商品或服务说明。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代理人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开展代理业务。
3、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费用如下:
注册费用: ;
查询费: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若乙方无法取得官方受理通知书则全额退款。
4、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商标和类别、项目等情况,查询并根据查询结果进行初步分析。乙方将查询和分析结果告知甲方并向甲方提出建议。乙方自行查询免收查询费。甲方要求到商标局查询的,应先交查询费。
5、甲方应将申请人资质材料和申请注册的.商标标识的电子文档交给乙方。甲方提供的标识不清楚的,应根据乙方的要求补充或修改。
6、甲方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甲方提供的资料存在弄虚作假或利用他人的资料,由甲方承担一切后果。
7、乙方应在甲方提供完整的资料后(需要补充的,在补充完整后)及相关费用后五个工作日内准备申请文件,并向商标局递交。
8、乙方已将《商标法》规定的不得注册及注册风险告之甲方,如果商标受理后审核中被驳回,费用是不能退还的,甲方在未取得商标注册证之前对申请商标的使用与乙方无关。
9、乙方负责本合同所涉及的商标申请及审查过程中的一切事务的处理,直到本商标被初步审定公告或被驳回为止。乙方需要甲方协助配合的,甲方应根据要求协助配合。乙方应将商标申请过程中的有关文件,包括受理通知书、商标证书或驳回通知书等按甲方提供的联系方式通知给甲方。
10、在本合同生效期间,甲方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以书面通知乙方,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负责。
1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委托方): 浙江君宝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执行方): 杭州铁骑广告有限公司
为了更好的塑造符合企业的视觉形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企业的商标设计工作,甲乙双方秉承相互促进,相互信赖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内容和要求
“君宝科技”中文字体
二、费 用
设计总费用为人民币¥6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元整)。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50%,即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同时乙方即开展设计工作.
2、项目设计完成经甲方认可确认,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乙方在收到款项的一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电子文件光盘。
四、作业时间
商标设计系统设计工作分为二个阶段完成,共 天(不含甲方校稿时间)
第一阶段: 天,设计标志初稿交甲方认可。
第二阶段: 天,修改标志及完成应用设计。
五、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3、甲方须积极地对乙方提供的设计进行审核,审稿时间不得超出 个工作日(从乙方提交设计稿的次日开始计算),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六、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其作品著作权即刻转让给甲方。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乙方保证设计作品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和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已经支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传真件、复印件同样有效),生效日为双方最后签字日期。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 方: 乙 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时 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打款信息:
公司名称:杭州铁骑广告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杭州机场路支行
账号:0930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一)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事项。 (见附件)
(二)、递交图样:黑白墨稿递交申请。
(三)、申请国别:中国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代理事项;
2、为甲方及时了解本代理业务的进展,乙方在程序启动后应设立相应的案卷,随时记录并跟踪申请的进展情况。乙方须及时向甲方提供案件进展报告,供甲方了解情况,掌握进度。
3、乙方应当告知甲方商标申请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应根据甲方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制作商标申请材料;
5、代理过程中,乙方应及时转达官方的审查意见,甲方应密切配合乙方的工作,按乙方的时间及要求,及时、准确地回复或确认某些事项,或提供相应的文件材料,以确保乙方的代理不受阻碍。
6、商标注册申请自乙方收到甲方注册总费用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商标局递交商标申请材料;
7、本合同内容及有关文件、所经办的业务均属商业秘密,甲乙双方有相互保密的义务。在未经另一方许可的情况下,甲乙双方不得向外泄露。如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导致第三方抢先注册甲方委托乙方申请注册之商标,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关于本条款的保密义务,不应因本协议履行完毕而解除。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本合同所约定的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材料,并保证所提供的材料清晰、准确、合法有效;
2、甲方应指定一名联系人配合乙方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委托代理事项。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将官方文件送达甲方导致丧失时效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3、甲方应当按约定、足额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所约定的总费用;
4、甲方应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的判断、决策。乙方根据官方公开网站查询结果向甲方提供的商标申请建议、方案仅供甲方参考,不具有任何法律意义,是否依据该建议、方案进行商标申请由甲方自行决定,后果甲方承担。
第四条支付金额及方式
(一)商标注册申请:
1、商标注册申请官方费用为800.00元/件,(含十项商品或服务,每增加一项加收官费100.00元。)
2、代理费用为元/件。
3、本次商标注册申请收取的总费用为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元整)
(1)官方费用为:________元人民币。
(2)代理费用为:________元人民币。
(3)加项费用为:________元人民币。
(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全部费用汇入乙方账户。
(三)乙方户名:;
开户行:;帐号:
第五条违约责任和免责条款
1、商标申请递交官方后,甲方要求终止代理业务的,代理费用概不退还。商标申请在获准前,甲方主动要求撤销或终止全部或部分代理业务的,有关代理费用概不退还。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照本合同所约定的金额和方式支付,或者无故终止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规定予以支付或单方解除合同。
3、因甲方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已失效,从而导致商标申请未被受理的,对此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因乙方制作的商标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从而导致商标申请未被受理的,对此乙方应无偿重新制作相关申请材料。
5、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代理事项,或者无故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已付代理费用。
6、因乙方未及时将商标局意见通知甲方或将甲方意见递交商标局,从而导致商标申请失效的,对此乙方应退还已付代理费;因甲方未及时配合乙方回复商标局意见或回复意见不符合要求,从而导致商标申请失效的,对此乙方免责。
7、乙方仅承诺为甲方提供优质的商标申请服务,且不保证该商标申请最后能被商标局核准,对此乙方免责。
8、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各自应尽之义务而致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必须对受害方的相关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该争议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并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委托代理事项时终止。
2、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其他事宜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