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委托法律服务合同(通用26篇)
聘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规定,聘请方与受聘方经友好协商,就聘请私人律师的相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聘请事项及期限第一条受聘方接受聘请方的聘请指派__________律师担任聘请方的私人律师。
第二条聘请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私人律师的职责和工作范围第三条私人律师的职责是:为聘请方就涉及商务有关法律事务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聘请方的合法权益。工作范围如下:
(1)解答日常生活中涉及商务、个人财产权益、人身权益的有关法律咨询,诸如债权债务、置业、消费、继承、婚姻、劳动、名誉权、交通事故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等等;
(2)提供______小时多渠道咨询服务(包括:电话、email、传真),一般问题立即解答,疑难问题_____小时内解答;
(3)为聘请方从事各种经济、民事活动提供规范化的合同文本格式;(4)根据聘请方的需要提供最新法律法规信息;
(5)为聘请方提供全年免费律师见证服务;(6)对涉及个人的有关法律文件进行起草、修改、审查或协助与第三方就涉及个人权益之问题进行谈判;
(7)帮助聘请方策划、分析判断所涉及个人的法律事务,并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8)以委托律师的身份维护聘请方个人的名誉、人身、自由、财产、知识产权(专利权、著作权)等个人合法权益;
(9)协助聘请方与有关部门交涉,通过媒体发表
聘请方:
受聘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因出售房屋,需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故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法律工作人员桑中华、刘华广为甲方出售房屋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2和4项法律服务,每项服务按次收费,每次不超过半个工作日:
1.乙方在乙方办公地为甲方解答房屋买卖相关的法律问题、审查房屋买卖合同,并提出法律意见,甲方向乙方缴纳服务费500元/次;
2.乙方与甲方共同参与房屋买卖合同谈判,视谈判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供甲方参考,甲方向乙方缴纳服务费1000元/次;
3.乙方应甲方要求,调查买房所涉房产公司主体资格的合法性,甲方向乙方缴纳服务费500元/次;
4.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它法律服务:甲方委托乙方全权代理甲方出售指定房产(楼款由甲方自己收取),甲方向乙方缴纳代理服务费__元/套。
第三条乙方必须认真依法保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四条甲方应当向乙方如实提供办理专项法律事务的相关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若甲方不积极提供相关材料,或弄虚作假等情况,有权终止服务,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五条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依约所收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六条根据甲乙双方协议,甲方应向乙方缴纳法律服务费总额3000元(大写叁仟元),其中差旅费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清。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河北陆港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 事宜,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聘请乙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代为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现依据我国《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资各方诚信履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执业律师为甲方办理合同第一条所列服务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在本合同期内,对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本次委托事项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律师费;
4、甲方指定 电话: 为乙方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
第四条 律师费用及支付方式
根据《河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之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采用:
计件收费□按比例收费□方式,甲方在签定本合同 3日内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人民币。
甲方: 乙方:河北陆港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 事宜,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聘请乙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代为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现依据我国《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资各方诚信履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执业律师为甲方办理合同第一条所列服务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在本合同期内,对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本次委托事项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律师费;
4、甲方指定 电话: 为乙方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
第四条 律师费用及支付方式
根据《河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之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采用:
计件收费□按比例收费□方式,甲方在签定本合同 3日内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人民币。
河北陆港律师事务所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
乙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托事项违法、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甲方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律师费等情况除外。
甲方不支付律师费、工作费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师过错要求变更、终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甲方还须按照逾期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情势变更
乙方律师在办理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如发现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提供的信息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师的工作量增加,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增加律师费。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结为止。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 乙方:河北陆港律师事务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企业劳资专项法律服务的有关事宜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互相信任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
1、乙方指派的律师
乙方应指派工作勤勉,认真负责,并对所提供法律服务具有相当经验之律师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
经与甲方协商,乙方指派 律师组成工作小组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
2、服务事项
在甲方支付了规定费用后,乙方应在下列事项范围内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1)对甲方目前劳资状况进行分析,出具《企业目前劳资状况分析报告》;
(2)针对甲方的实际情况,为甲方出具《企业用工制度策划书》;
(3)审阅甲方与员工订阅的劳动合同,对其提出修改意见或重新提供规范的劳动合同。对于尚未签订的员工,提供新的劳动合同;
(4)审阅甲方现有的规章制度,对其提出修改意见或重新拟定规范的规章制度;
(5)根据甲方的运作流程,拟定商业保护策略;
(6)向甲方提供一份《劳资纠纷预警机制》;
(7)对甲方的有关人员进行劳动法方面的专业培训。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律师非
诉讼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以并购为目的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事宜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与指定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指定 律师作为主办律师组建团队完成委托事项。未经甲方要求或同意,不得更换主办律师。甲方同意乙方上述指定。甲方指定 作为甲方联系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委托事项相关事宜。
二、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下列事项:
(一)在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期限内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二)起草尽职调查清单,全面梳理目标公司及其股东的历史沿革、业务经营、股权结构、资产等状况,尽职调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文件、资产文件、融资文件、重要协议、涉外合同、审批及许可、财务报表、雇员、保险、诉讼情况和环保事宜等事项;
(三)提交尽职调查报告,分析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收购程序的影响,可能面临或者存在的法律、监管等方面的问题和风险,给出适当解决方案。依据调查报告制作摘要,供甲方决策参考。
(四)按照甲方提出的合理需求对尽职调查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报告的最终文本需经过甲方验收同意。
三、委托期限
乙方应在下列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的现场调查部分: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正式尽职调查报告最终出具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四、服务费数额及支付;
本项目服务费(含差旅费)共计人民币 整,分两期支付: 第一期人民币 万元,于本合同签订时支付; 第二期余款人民币 于乙方完成尽职调查,提交经甲方验收同意的尽职调查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如甲方因乙方不胜任委托事项为由解除本合同,则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并按照如下方式处理;甲方支付的第一期费用乙方无需退还,甲方不需支付第二期费用。
五、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就委托事项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
2.甲方有权在委托期间变更对乙方的授权范围;
3.以书面形式解除对乙方的授权;
4.甲方有权在委托期间要求乙方变更主办律师。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材料和情况;
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甲方应承担乙方实施委托事项的法律后果。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按合同第四条约定取得服务费,并在甲方拒付费用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实施委托事项,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合伙人、律师,共7人作为向甲方提供本项目法律服务的承办律师。律师为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律师工作团队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范,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3.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4.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律师对项目资料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以备查,在尽职调查结束后向甲方提供相关档案资料,对涉及甲方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6.甲方对乙方承办律师的服务不满意并投诉的,乙方应当及时更换承办律师。
七、合同解除及违约条款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法律服务的,不能完成尽职调查工作,或提供法律服务时由于过错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以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务费为限。
2.尽职调查期间,甲方发现乙方有本条第一款所述情形的,有权立即解除对乙方的委托,乙方应当在已收取服务费用的限额内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服务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以支付未付的法律服务费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为限。
八、 保密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保密承诺函中规定义务,对在参与项目过程中获知的本案件的信息和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严格保密。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九、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适用《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北京市律师协会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
十、其他
1、 双方确认,文首所载地址为双方的送达地址。如果一方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的,该方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2、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字页:本页无正文,供双方签字盖章使用。)
甲方: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委 托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电 话:
传 真:
受 托 方:
地 址:
负 责 人:
职 务:
电 话:
传 真:
甲方因经营、管理及其他业务 的需要,就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顾问事宜与乙方进行了沟通、交流,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并签订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 法律顾问关系
甲方同意聘请乙方担任甲方法律顾问,乙方同意接受聘请并承诺以乙方团队的力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顾问服务。
二、 法律顾问工作内容
1、 日常法律顾问服务
(1) 法律咨询服务:即对甲方提出的与日常经营管理行为有关的法律事务咨询进行口头、书面解答或当面沟通、交流。
(2) 法律文件审查、拟订等服务:即对甲方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合同、协议、章程、声明、索赔理赔书、意向书、委托书、备忘录、纪要等法律文件提供审查、修改、拟订等法律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口头或书面的审查意见、法律分析意见、律师函等。
(3) 法律培训服务:即根据甲方要求,以法律讲座、案例分析等形式为甲方人员提供法律培训服务。
(4) 其他日常法律服务:即根据甲方提出的要求,向甲方提供其他日常法律服务。对于日常法律顾问服务,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支付法律顾问费。
2、 重大业务的专项法律服务
对甲方发生的并购重组、项目投资、合资合作、企业搬迁、群体性人员的分流安臵、公司清算与破产、发行股票或债券或等重大业务活动提供项目综合法律服务,包括参与尽职调查、出具法律分析意见、拟订处理方案、参加谈判、审查拟定相应法律文书等。
对该类单项事务工作量大、耗用时间较多的重大业务,甲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向乙方单独支付专项法律服务费用,具体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3、 代理诉讼或仲裁等案件法律服务
根据甲方特别委托,乙方可以甲方代理人的身份参与甲方的各类诉讼、劳动争议仲裁、行政复议、听证以及诉讼外谈判、调解等服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案件法律服务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案件标的额、案件复杂程度等情况另行协商案件代理费的支付等问题。
三、 法律顾问工作的对接
1、 在本合同约定的法律顾问期限内,甲方指定 作为与乙方顾问律师进行日常联系的人员,具体负责甲方内部的组织、安排、协调,配合乙方顾问律师的工作,向乙方传递甲方的要求、文件、资料及相关信息,并负责接收乙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意见、法律文件等。
2、 乙方指派 律师担任向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主要律师。
3、对于甲方有关人员与乙方顾问律师联系安排的事务,如乙方顾问律师发现该事务对甲方利益的影响较大而甲方有关人员存在未向甲方相关负责人汇报等情形的,乙方有义务给予提醒,必要时顾问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如甲方有关人员联系安排的事务有可能是针对甲方并损害甲方利益的,顾问律师有权拒绝该有关人员的法律服务要求。
4、 因甲方的具体法律事务可能涉及多个法律专业领域,为保证服务质量,乙方有权建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的其他专业律师参与法律顾问工作。
5、 甲乙双方均提倡以书面方式传递相关工作指示、要求、提供相关文件、意见等。
四、 法律顾问费
1、根据本合同第二条第1款的约定,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日常法律服务每年支付乙方基本法律顾问服务费人民币肆万元(¥ )。
2、 在一个法律顾问工作年度内,乙方为甲方提供日常法律服务的有效工作时间原则不多于 小时。乙方有效工作时间超过前述约定的,甲方应按 元/小时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基本法律顾问服务费,或由双方在协商签订下一年度法律顾问合同时予以考虑。
3、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向乙方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法律顾问费。
4、甲方通过银行汇款、网银支付等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的,可将相关款项支付至乙方的下列账户:
开 户 行:
账 号:
收 款 人:
5、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第3款约定服务的,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约定律师代理费用等相关事宜。
五、 其他有关费用及支付
1、乙方在办理甲方委托事项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行政、鉴定、评估、公证等相关部门收取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在办理甲方委托事项过程中发生查询费、复印费、翻译费、调查费等实际开支,以及甲方同意支出的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实报实销。
六、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业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组织机构设臵、人员调整变化等情况,便于乙方更好地提供服务。
2、对于委托乙方办理的法律事务,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详实的'背景情况和基础资料,并给乙方留有合理的处理时间。
3、乙方应恪尽职责,为甲方提供专业的法律顾问服务,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在工作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
5、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甲方交办的法律事务,一般事务应当在24小时内完成,其他事务应在双方商定或乙方确认的时间内完成。
七、 特别约定
1、 非经乙方同意并在本合同或另行书面授权委托书中明确约定,乙方及乙方顾问律师均无权也无义务为甲方代收法律顾问事务涉及的相关款项。
2、 乙方顾问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及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等相关情况对法律顾问事务作出的法律分析、处理方案或法律建议、结果预测等,仅作为甲方作出独立判断、决策的参考,不构成乙方或乙方顾问律师对甲方法律顾问事务处理结果的承诺或担保。乙方顾问律师就法律顾问事务处理结果对甲方作出的任何承诺或担保均无效,对乙方均无约束力。
八、 有效期及延续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新合同或在甲方确认并支付基本法律顾问服务费后延续一年。
九、 签字及份数
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姓名、性别、身份证、住址、电话。
乙方:_______律师事务所,住所地、电话。
双方因下列委托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过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一案中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依法维护的合法权利。但不得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就案件结果向甲方事先作出任何不切实际的承诺。
三、甲方及当事人必须如实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有关证据,乙方接受委托之后,如发现甲方或者当事人捏造事实,隐瞒事实真相,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回。
四、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甲方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七、九条约定收取的全部费用不退还甲方。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为下列第项:
1.专项法律服务;
2.非诉讼代理;
3.第壹审诉讼代理;
4.刑事案件公安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帮助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提供辩护服务;
5.第一审刑事辩护。
六、甲方授权律师权限为下列第项:
1.一般诉讼代理;
2.特别诉讼代理。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接受和解、提起反诉;
3.刑事案件提供法律帮助;
4.第一审刑事辩护。
七、甲方应当在订立本协议时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根据司法部及省律师收费办法有关文件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八、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另行采用如下收费方式:
九、甲方还应承担下列费用:
1、受委托律师赴市区以外工作的,按合理标准负担律师交通食宿费(须出差前预交);
2、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需鉴定、翻译、资料复印、打印及其他必须开支______________元,或预交___________元,包干使用。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终止。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编号:115810
委托方(甲方):姓名(或名称)
住所地址:电话:?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址:电话:?甲方因,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担任甲方的代理人(辩护人)或提供的法律服务活动。乙方的代理权限详见委托书。
二、乙方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就甲方委托事项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乙方指派的律师因故中途不能履行职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根据乙方完成的工作量协商退费,但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律师代理的除外。
三、甲方支付乙方法律服务费元,并承担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甲方应当支付的差旅费、通讯费、文印费等费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服务费,应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其它费用结案后据实结算。
四、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要或收取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但甲方增加诉讼请求或对方提起反诉的另行收取法律服务费。
五、甲方应如实向乙方陈述案情,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或证据线索。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证据原件应妥善保管,并向甲方出具收据。
六、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证据线索视案情进行调查取证。同时协助甲方将相关证据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
七、甲方应保证提供相关证据的客观真实。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或隐瞒事实、弄虚作假行为,有权解除与甲方的服务合同,甲方交纳的服务费不予退还。
八、乙方对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隐私、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负保密义务。
九、本合同签定后,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乙方未尽约定义务或无故解除协议,法律服务费全部退还;甲方非因乙方(律师)过错解除协议,法律服务费不予退还。
十、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案本审下达_____(包括调解书、裁定书、非讼事宜完成等)时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交纳服务费后生效。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因涉及法律上的事务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律师依据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乙方指派的律师接受甲方委托提供购房陪购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及委托权限如下:
1、审查房地产发展商的经营主体资格和资信状况;
2、审查开发商或代理商的各项售房资料,包括签约须知、认购书、销售合同等;
3、协助签订认购书:
购房者作出购买决定后,律师帮助审查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并对合同的有关条款提出法律意见供购房者参考。
律师主要审查合同的以下条款:
1)商品房的基本情况是否与签署的认购书或购房者的意愿一致;
2)合同主要条款,包括:定金性质、交房期限、友情链接、房屋质量争议、房屋面积争议、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房屋交付、开发商的担保义务、公共配套设施以及花园绿地的权属、物业管理、不可抗力等。
3)合同争议的处理:合同的终止和解除、退房条款、违约责任、案件的管辖等;4)明确因开发商或购房者的责任造成购房者不能取得购房贷款的处理方式。
4、律师参与购房合同的谈判及协助委托人签订《**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地向律师介绍本法律事务涉及的相关情况、材料。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或计费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服务费。
3、甲方应当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或认为不适合服务甲方的律师。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在委托乙方办理法律事务结束或终止时,应如实完整地填写《**市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并及时将《**市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交还给乙方,由乙方归档。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7、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依法忠实地维护甲方的一切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应当根据甲方的具体情况适时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按时地为甲方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4、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5、除本合同约定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外,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6、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法律服务费。
7、甲方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及差旅费,乙方及其指派律师有权暂缓履行法律服务工作。
8、签订本合同后,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全部不予退还;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且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权继续追讨。
9、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不能胜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务不尽责或无力发挥应有作用的投诉时,乙方将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事务。
10、如果乙方已经接受同一法律事务相对人的委托,需书面告知甲方,若甲方书面同意,则继续履行本合同;若甲方书面不同意,则解除本合同,乙方将所收取的全部费用退还甲方。乙方不能指派同一法律事务相对人委托的代理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五条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甲方应向乙方缴纳法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
2、差旅费在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内(重庆市区仅指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乙方按不超过律师费的10%收取差旅费人民币(大写)元。
该差旅费包括近郊区内交通费、国内电话费、传真费、普通及挂号邮寄费、互联网上网费、资料打印费、复印费、特快专递费;不包括国家机关、司法机关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收取的费用。
上述差旅费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并由乙方包干使用,如有节超互不找补。
乙方律师如需到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外进行与本案相关的工作,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关规定办理出差手续,乙方律师出差后甲方及时据实报销。
3、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第九条中另行注明。
4、根据规定,乙方律师在进行与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书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约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能或未能及时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的责任将不由乙方承担。
6、除非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师直接支付任何费用或接受乙方报销任何费用,甲方也无需向乙方律师支付额外的报酬、补贴、津贴和馈赠。
第六条本合同约定的法律事务至委托人与售房方签订《**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为办理终结。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均应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全额支付费用。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与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师共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另行特别约定:
第九条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办理本合同委托法律事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唯一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如果甲方需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均由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十三条甲方承诺: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以保证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属甲、乙双方平等且完全协商一致而达成。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聘用单位:
受聘人员:
为大力发展基层法律服务事业,稳定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有关文件规定,乙方提出执业申请,经审查符合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条件,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甲乙双方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
二、聘用期间:乙方必须承认本所《章程》享有并履行本所《章程》所规定各项权利和义务,经济上实行效益浮动工资制。即按乙方业务收入总额的60%计发,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按月支付,年终结算,甲方不在支付其他经济费用。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业务收入的5%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自行购买养老保养,不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服从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办法,积极工作,完成年度岗位目标任务,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接受年度考核、考评,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工作技能。
五、乙方因自身工作原因给当事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
1、本合同确定的聘用关系,违反国家用工制度的。
2、乙方经上级选拔任用或考入高等学校脱产学习。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4、乙方因工作需要,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录用的。
5、乙方不能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的。
6、严格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法律,经教育不改或受党纪政纪,刑罚处罚的。
7、严重失误,徇私或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单位一份。
九、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和需要修改、完善的,均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并存主管单位备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签订时间: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住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住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鉴于:甲方因购买房屋,需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故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购房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为甲方购买房屋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每项服务按次收费,每次不超过半个工作日:
1.乙方在乙方办公地为甲方审查购房合同,并提出法律意见,甲方向乙方缴纳服务费_________元/次;
2.乙方与甲方共同参与购房合同谈判,视谈判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供甲方参考,甲方向乙方缴纳服务费_________元/次;
3.乙方应甲方要求,调查买房所涉房产公司主体资格的合法性,甲方向乙方缴纳服务费_________元/次;
4.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它法律服务: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必须认真依法保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四条甲方应当向乙方如实提供办理专项法律事务的相关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若甲方不积极提供相关材料,或弄虚作假等情况,有权终止服务,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五条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依约所收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六条根据甲乙双方协议,甲方应向乙方缴纳法律服务费总额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其中差旅费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清。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与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董事会代表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吸收合并乙方事宜一致达成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双方实行吸收合并,甲方吸收乙方而继续存在,乙方解散。
二、甲乙双方合并期日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合并手续于该日不能完成时,甲乙双方可以协议延期。
三、甲方现有资本总额__________元,股份总数__________股,每股__________元,因合并而发行股份__________股,每股金额不变,资本总额增至__________元,股份总数增至__________元。乙方现有资本总额__________元,股份总数__________股,每股金额__________元。乙方于合并期日在册股东所持股票因合并而全部换为甲方股票,对换比例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股东每换一股甲方股票,补交金额__________元(乙方股东对换时无需交付股款,乙方股东每换甲方一股,甲方交付股款差额__________元)。
甲乙双方于合并协议签字至合并完成,不再变动资本、股份及股东。
四、乙方于合并期日的所有财产及权利义务,均由甲方无条件承受。
五、乙方于本协议生效后至合并期日,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继续管理其业务。但是,处理财产、负担义务,__________元以上的支出等,应经甲方同意。
六、乙方全体管理人员及员工,于合并后当然成为甲方管理人员及员工,其工作年限、工资及其它劳动条件不变。个别调换工作者,不在此限。
七、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代表协商决定。
八、甲乙双方应于本协议签字日起_____内,向有关领导机关申请合并。一方或双方合并申请未得领导机关批准时,本协议失效。
九、甲乙双方应于合并申请获批准后召开股东大会,讨论通过本协议。一方或双方股东大会未通过时,本协议失效。
十、本协议1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份,__________份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方:__市__村
受托方:__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法律事务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律师谢__、__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甲方指定____协助委托律师开展工作并负责与甲方的联络、沟通。
二、乙方律师根据甲方要求,应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并向甲方书面或口头汇报结果。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背景情况并提供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依照我国律师收费管理规定,结合本案委托事项的复杂程度和律师的工作量以及本案涉及的诉讼与非诉讼两方面工作,考虑到本案的解决需要通过多个途径,律师也要承担相应的风险,故甲方向乙方交纳律师费按以下条款执行:
1.接受委托后甲方预付乙方交通费、文印费、通讯费、住宿费等___元,据实结算。
2.乙方提起诉讼后,甲方依判决可拿回被扣上缴的.__亩土地的,甲方支付乙方代理费按土地价值__万元的__%计算。
五、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应向甲方支付__万元风险押金,若乙方的代理达到第四条规定的条件,乙方可直接将押金扣交为代理费,多退少补。
六、如甲方未按以上协议如期正确履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七、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委托合同,已收和应收律师费不予退回;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
甲方获赔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律师通过诉讼程序和非讼程序取得的任何现金、支票、有价证券其他财物及相应权益等。
八、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对方同意。甲方的委托及其授权范围均不可撤销。
九、授权范围为特别授权,即: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进行调解、和解,代为签收法律文书,代为领取赔偿和补偿款并扣交律师费等。
十、乙方接受委托后,可根据事实和法律选择村民为原告提起诉讼。在任何阶段乙方均可放弃和解。若基本达到诉讼目的,乙方可放弃诉讼。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即生效。
委托方: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律师事务所
__年__月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律师事务所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乙方律师在处理甲方清算注销事宜中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第二条根据双方的约定,乙方的代理事项及代理权限为:
1、接受甲方委托,办理甲方工商调查事项;
2、负责起草甲方清算注销过程中涉及的各类决议、协议、
鉴于: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委托协议》,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师为___________侦察阶段的辩护人。现由于其他原因,甲方提出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为此,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一致同意解除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委托协议》。
2、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已收取律师费___________元,不予退还。
3、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即终止代理关系,甲方委托的一切代理事务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
4、乙方仍对甲方所委托事务有保密义务,该义务不因甲乙双方代理关系终止而终止。
5、双方就委托事务无争议,互不追究法律责任。双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负责,如有损失各自承担,并不争议。
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
被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
一、担保人愿意为作经济担保。
二、被担保人在公司聘用期间,若出现贪污、盗窃、挪用公款或货款(物)不还,劳动合同违约等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本人无力偿还的部分由担保人承担并负责偿还。
三、担保人概况:_________________姓名及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邮编及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四、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关系:_________________
五、担保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六、请担保人工作单位证明其担保资格的真实性
担保人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律师为其法律顾问。
第二条:乙方指派郑德龙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三条:乙方的法律服务范围:
为甲方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涉及个人财产权益、人身权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出具律师函;起草、审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书;代理参与诉讼、仲裁案件;办理双方另行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四条:乙方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不限次数;出具法律意见书每年不超过15件;出具律师函每年不超过15件;起草、审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书每年不超过20件;代理参与诉讼、仲裁案件,按照山东省律师收费标准的70%收取。
第五条:乙方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的方式为电话、qq、电子邮件或者甲方到乙方律师办公地当面咨询。
乙方律师协助起草、审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书的,应当在乙方律师办公地进行。
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函的,由甲方到乙方律师办公地领取,乙方不负责送达。
第六条:甲方每年向乙方交纳法律顾问费3000元。
法律顾问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未支付的,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七条:甲方有权在以个人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及其相关文件中标明山东鑫希望律师事务所郑德龙律师为其法律顾问。
第八条:乙方律师受甲方委托,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鉴定、翻译、资料、交通、食宿差旅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甲方应向乙方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十条:甲方无故终止合同,法律顾问费不予退还。
第十一条: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从事与律师职业道德相违背的事项,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已收顾问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甲方之直系亲属涉及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如聘请乙方律师为其代理人的,按乙方收费标准80%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对于在服务过程中获取的甲方相关隐私和秘密绝对予以保密。
第十四条:本合同有效期限为1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方签字、乙方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担保人工作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填写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有效维护甲方的著作权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聘请乙方担任著作权维权专项法律顾问,通过乙方加入的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成员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全面维护甲方的著作权合法权益。
2、甲方委托乙方在全国范围内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事项为:
(1)侵犯和损害甲方的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行为;
(2)违反与甲方签订的有关著作权合同的违约行为;
(3)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服务事项。
第二条授权权限
1、甲方对乙方的授权为特别授权,即乙方有权代为调查取证,申请证据公证;代为提起诉前赔偿请求,进行调解;代理行政投诉;代为提起诉讼;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调解;代为提起上诉;代为申请强制执行与执行和解;代为签收法律文书。
2、甲方授权乙方在甲方的授权权限内,就甲方委托的事项对加入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成员所进行转委托。甲方要求乙方转委托的各受托核心成员所和各省、市、自治区版权保护协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3、乙方进行转委托时对受托成员所可以特别授权,也可以一般授权。
第三条代理方式
1、乙方的代理方式为全风险代理。即乙方自行负责垫付办案差旅费用、调查取证费用、购买盗版图书或盗版音像制品费用、公证费用及公证人员差旅费用、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申请执行费用和其它办案开支(含文书打印费、复印费、查阅档案费)等打盗维权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乙方垫付的前款费用经调解(含诉前调解)或经法院判决结案由侵权人承担的,执行到甲方帐上后,由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部划转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2、乙方自行承担举证不能或败诉的责任。甲方对乙方因败诉或不能执行等因素未能收回所垫付的费用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如法院判决由甲方承担部分或全部诉讼费用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四条乙方律师费用
1、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赔偿金总额的________%;
2、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的其它合理诉讼费用;
3、甲方在侵权人承担的赔偿金和其他合理诉讼费用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乙方应获得的律师费用和其他合理诉讼费用转帐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的法律服务进行监督和指导;
(2)甲方发现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包括但不限于恶意串通第三方损害甲方利益时,有权单方终止对乙方的委托和单方终止对乙方转委托的授权,并有权追究乙方和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的法律责任;
(3)甲方享有要求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第六条第二项所约定的义务的权利。
2、甲方应当履行如下义务:
(1)甲方应当将掌握的反盗版信息及其他与委托事项相关的信息及时通报给乙方。甲方对提供的权利来源等证据材料及其它法律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甲方应当将有关作品的防伪特征整理成书面材料送交乙方;
(3)甲方应当将要求乙方维权的图书样本或音像制品样本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进行对比和识别盗版图书或盗版音像制品;
(4)甲方应当认真执行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第2款和第四条第3项的约定。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1)乙方对甲方委托的维权事项享有知情权;
(2)乙方根据打盗维权的需要对甲方今后出版图书或制作音像制品设计防伪标识享有建议权;
(3)乙方享有要求甲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第五条第2项所约定的义务的权利。
2、乙方应当履行如下义务:
(1)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名义和任何方式损害甲方的名誉和商业信誉,不得恶意串通第三方和以任何其它方式损害甲方利益;
(2)乙方应当将在打盗维权过程中掌握的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及时通报给甲方;
(3)乙方应当对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第七条特别约定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应当在新出版的图书最后一页登载乙方的律师声明,律师声明的具体内容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或者在音像制品的包装盒上标注乙方的名称和维权电话,以利于乙方开展维权法律服务工作。
2、乙方与侵权人进行诉前调解或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时必须在诉前调解或调解协议达成前,就赔偿金的具体金额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如赔偿金额高于甲乙双方商定的赔偿金底限时可以不经过甲方书面认可。
3、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应当将所有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和诉前调解书送交甲方存档备查。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不得与侵权人私自达成调解,不得私自收取侵权人的财物。无论是判决或调解(含诉前调解)的执行,均必须先将侵权人应当支付的赔偿金和承担的其他合理诉讼费用执行到甲方指定帐号上(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乙方应当在中国律师反盗版网上为甲方的正版作品进行宣传,发布甲方的版权维权信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1、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违约方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后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签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成都市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北京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_________号_________谷_________号楼________层,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四川省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并发送律师函(以下简称“项目”)中的有关法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项目概况
甲方向四川省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网络技术服务,现约定的付款期限已到,四川省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并没有付款的意思,已经违约,目前经甲方核算欠款总额为96100元,特此委托乙方出具并发送律师函。
第二条: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出具并发出律师函一份
第三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向乙方如实陈述案件事实,提供相对应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对账单等);
2、甲方需要提供四川省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准确的地址、电话、联系人等可供邮寄到达的联系信息。
第四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及时完成律师函的起草、寄出工作,寄出前由甲方确认后方可寄出;
2、甲方对其获悉的行业秘密应当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五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1、价格:________元(¥:_________元);
2、甲方应当在收到律师函确认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甲方可以现金或者转账的'方式将上述律师费支付至如下账户,乙方收款后应当出具正式发票。
乙方户名:北京京师(成都)律师事务所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在2个工作日之内完成该项工作,逾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付费用;2、甲方应当在收到律师函确认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逾期付款应当根据逾期的情况向乙方支付本次服务总价款30%的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及办案律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特别约定
1、乙方是根据甲方的陈述及提供的资料出具律师函,不对本次服务的结果做任何承诺,乙方不承担甲方决策的结果或责任,甲方也不得将律师函用于非法目的;2、乙方在签订合同签已经向甲方解释了收费规定及标准,甲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已经全部阅读并知晓合同内容,本合同自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_________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_________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经济合同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应甲方要求,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缴纳聘请律师费_________元。律师费用按季缴纳,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收费按规定另议。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书。
第一条服务内容
第一部分: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为该公司的____________项目(下称项目)的开发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
第二部分:对甲方项目的方案设计、文本制作等
1.制作与本项目开发有关的所有文本,包括但不限于:
借款(投资)合同、委托贷款合同、资金信托的系列合同等;房屋租赁的系列合同等;
2.参与有关司法程序的全过程,直至执行程序结束;
3.征得甲方同意,参与本项目与政府部门的工作联络及配合;
4.视甲方工作需要,指派律师到项目现场办公;
5.负责对项目参与人员的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三部分:代理办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纠纷事宜的司法程序的全过程:
包括一审和二审诉讼、执行等。
第二条服务人员
1.乙方指派服务人员的原则:指派熟悉本项目特点的律师___________名参与上述所有服务内容的落实,并根据高效、及时的原则在工作需要之时充实服务人员,必要时可以组成律师服务团队。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_律师作为本次法律服务的承办律师(以下简称“律师”)。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上述律师若出现正常工作调动、离职、身体状况等方面原因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但上述律师仍应共同参与本次服务。
3.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其认为必要时可将本次服务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助理人员或其他律师协助完成。
第三条服务费用
1.律师费:双方商定按照下列方法由甲方支付律师费。
方案一:包干收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在签订本合同后的___________日内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作为法律顾问费和前期费用;在签订本合同满___________日之时再行支付___________万元。上述费用的支付不受甲方开发进程的变化而增减。
方案二:基本收费+浮动收费
①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基本律师费___________万元;
②浮动收费为与甲方销售、出现单项诉讼相挂钩的律师费:
与销售挂钩部分:按照甲方统计口径,每成交一户,支付律师费___________万元;
与诉讼挂钩部分:每出现一个一审诉讼,在诉讼到达法院之日起的___________天内,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出现二审的,在诉讼到达法院之日起的___________天内连同一审合计支付___________万元;出现执行程序的,在诉讼到达法院之日起的_________天内连同一审合计支付___________万元或者连同一、二审合计支付___________万元。
③双方约定,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律师费,每一日历年度(___________天)不高于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万元。
2.其他费用:双方商定下列与本事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承担,且未包括在上述律师费中。
(1)代理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等费用);
(2)代支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转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证据的费用)
第四条其它特别约定
1.乙方的责任:
乙方和律师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应当予以保守,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有关本次法律服务项目的内容。
律师应当勤勉尽责,依法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本次服务的进展情况。
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上述律师应对上述其它法律服务做出回避。
2.甲方的责任:
与乙方和律师诚实合作,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证据,如实陈述有关情况。
如与本次法律服务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乙方和律师。
未征得乙方和律师同意的,不得将有关本次法律服务的合同方案、费用等情况告知其他任何第三方。
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和律师的工作联络,提供律师服务所需的车辆等便利条件。
第五条生效和文本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 份,每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湖北马首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律师就相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议定下列各条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等律师为其 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必须负责办理有关法律事务,以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向律师如实反映全部案情,提供可靠的证据和资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或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服务,服务费及其他已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服务费全部退还。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服务费及其他已收费用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就有关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六、根据《律师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约定服务费收费方法为:
七、代理律师办理委托案件支出的交通食宿、调查等费用,由甲方负担;代理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需的资料费、通讯费、文印费等必须开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 九、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武汉仲裁委员会管辖。
十、如双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湖北马首律师事务所 代表:
年 月
代表: 年月 日 日
甲方:_______地址:_______
乙方:_______地址:_______
甲方为完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改制重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特聘请乙方作为专项法律顾问为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双方经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为共同遵守。
一、本项目的基本内容
1.1 根据甲方与 公司的约定,甲方将为公司的改制重组提供改制重组方案的制作、改制重组工作的组织协调、全程咨询等服务内容。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内容
2.1 本项目中,甲方委托乙方的法律服务事项有以下内容:
2.
1.1参与关于本项目的有关会议。
2.
1.2根据本项目的进程适时向甲方提供口头或书面法律意见(不包括向甲方外的单位或行政部门出具的`法律意见)。
2.
1.3为甲方参与本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2.
1.4 甲方委托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法律服务。
三、甲、乙双方合作形式
3.1 经甲方指定,乙方同意委派律师完成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工作。
3.2 乙方如需更换委派的律师,应当事前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如有更换乙方律师的要求,乙方应尽量予以满足。
3.3 乙方律师的工作地点主要在市。
四、工作进度安排
4.1 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的工作时间应当以确保甲方完成本项目总体时间安排为前提。
4.2 工作时间确定后,乙方应本着勤勉尽责精神确保本合同项下工作的完成,但因甲方或其合作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工作延误,乙方工作时间得以顺延。
4.3 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完成本项目的所有事项之日止。
五、律师法律服务费及支付方式与相关费用
5.1 根据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第二条法律服务的工作量和所需时间,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律师酬金为元。如公司支付给甲方的报酬少于公司与甲方约定的报酬,则甲方实际支付给乙方的报酬为公司实际支付给甲方的报酬与公司与甲方约定的报酬的比例乘以45000元。
5.2 上述法律服务费包含了乙方律师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所需的市内交通、通讯、文件制作、资料查询等费用,但如需乙方律师在市外工作,则甲方应据实支付乙方律师的交通、食宿费用。
5.3 本合同生效之日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本项目结束、甲方收到公司或公司指定的任何单位支付的报酬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按第
5.2条的约定将剩余律师酬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六、保密
6.1 乙方对参与本项目中所涉及的企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或在甲方对有关信息进行披露前,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6.2 如因乙方律师的行为、语言不慎造成上述保密信息的泄露,致使甲方的利益受损或遭致其他任何形式的麻烦和尴尬,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七、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7.1 未经对方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7.2 如乙方有前述
7.1项之情形,则应全额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如甲方有此情形,则仍应当支付本合同项下乙方全部法律服务费。
八、违约责任
8.1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本项目无法实现,则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服务费。
8.2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甲方本项目无法实现,则应当退还已收取的律师酬金。
8.3 如因乙方指派的律师的重大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需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九、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履行中若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皆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
10.1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即为生效。
十一、其他
11.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1.2 本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事务所
鉴于甲方现与__________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产生诉讼(以下简称该诉讼),目前案件已进入二审阶段,甲方拟通过法院依法审判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之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就聘请乙方为其提供对上述案件提供法律咨询之服务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第1条:_________________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双方确认,乙方律师已经提供下列法律服务:_________________
(1)解答法律咨询;
(2)提供法律意见;
(3)参加相关的案件讨论,对案件庭审中发现的问题予以说明并提出解决意见;
(4)该诉讼二审协助出庭工作。
第2条:_________________费用支付
2.1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依据市场调节价,就乙方为其提供的.法律服务内容支付法律服务费人民币拾万元整。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该等法律服务费用。
2.2乙方开户行及账号信息: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事务所
账号:______________
2.3代理过程中因当事人双达成和解,调解、撤诉等视为律师完成委托事项,委托人应当支付所有代理费用。
第3条:_________________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均必须严格遵守。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要求变更或解除的一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后方可变更或解除协议。
第4条:_________________争议的解决
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由该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协议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5条:_________________生效及终止
本合同自甲方支付律师代理费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案件经人民法院审理作出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书之日终止。
第6条:_________________协议文本的数量和持有
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一、乙方委派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及工作方式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范围:_________________(1)对甲方业务经营及管理方面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协议、章程及商务信函等;(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合同谈判、合同签订等经济活动;(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5)为专项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建议书或律师函等法律文件;(6)处理企业内部劳动纠纷,为甲方办理其他法律事务。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法:_________________(1)采取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见;(2)列席甲方相关法律事务会议,并就相关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3)草拟、审核、修改相关法律文件;(4)应甲方要求参与甲方有关审核、论证、谈判、签约等工作;(5)根据甲方委托发表律师声明及律师建议,出具法律意见书;(6)为甲方各类合同的签订及有关活动提供律师见证;(7)根据甲方的授权,以代理律师身份参与调解、仲裁、诉讼及其它重大法律事务等活动,收费方式参照“费用及支付方式”第(2)条。(8)甲方要求的其他有效工作方式。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经甲方同意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四、费用及支付方式(1)甲方向乙方每年缴纳律师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完税发票后,甲方在15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2)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收费参照《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和《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另议。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鉴于:甲方系在浙江注册成立的民营企业。
乙方系经浙江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为客户提供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
甲方欲寻找能为其提供投资或其他和投资相关业务的合作伙伴,以进一步促进企业发展,乙方现将在上海注册的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介绍给甲方,洽谈合作事宜,同时乙方也能为甲方的经营发展提供法律服务。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合作协议,共同遵照履行:定义:甲方包括协议上的甲方以及甲方的关联企业
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包括在上海注册的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及其介绍的相关联的合作伙伴。
一、甲乙双方如实向对方提供各自的营业执照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有关资料,双方自觉保守对方商业秘密。
二、甲方的职责
1.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如约参加乙方组织的每一次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的谈判;
2.负责及时向乙方提供其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进行谈判的进展情况及相关资料;
3.按约向乙方支付本协议所规定的相关费用;
三、乙方的职责
1.负责联系、组织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与甲方进行接洽谈判;
2.为甲方提供其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进行商务活动所涉及的各类法律咨询;
3.参与甲方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进行的商务谈判活动;
4.审查、起草、修改甲方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合作的各类法律文书;
5.就甲方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的合作项目进行相关的调查、见证、论证,出具相关的见证书、法律意见书。
四、费用收取
甲方一经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达成项目合作意向书,必须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法律服务费分以下情形收取:
1.甲方接受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直接投资的(包括合资、合作、借款等形式),在甲方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签订协议后__________天内按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__%收取;
2.甲方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达成资产重组、合并收购、安排上市及其他形式业务合作的,在甲方与乙方介绍的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签订协议后____________天内按不低于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金额收取服务费。具体金额双方在____________万的基础上另行协商。
3.乙方按上述1、2项向甲方收取费用,不影响乙方向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收取费用及享受甲方当地政府有关引进外资的奖励。
五、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和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地在乙方住所地。
3.在履行本合同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须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聘请方):
联系人:
乙方(受聘方):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
鉴于:
1、甲方拟委托乙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2、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双方协商后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委托事项和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担任 的法律顾问。
2、委托期限:
本合同的委托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如双方同意续签顾问合同,由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
二、法律顾问项目的主要事务:
1、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包括:
A、贵公司有关业务涉及的法律问题;
B、贵公司经营管理涉及的法律问题。
2、草拟、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件,包括:
A、为贵公司草拟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B、审查、修改贵公司自行起草或由相对方起草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C、草拟、审查、修改贵公司要求或提供的其它法律文件。
3、参与经济项目洽商,包括:
A、为贵公司的投资及合作行为之合法性和可行性提供法律意见;
B、作为贵公司法律顾问参与项目谈判、洽商活动;
C、审查相对方的主体资格及合作资格;
D、草拟、审查、修改项目合同、协议、承诺书等有关法律文件。
4、规范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包括:
A、协助贵公司建立、完善内部规章制度;
B、审查贵公司自行草拟的内部规章制度;
C、审查贵公司与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
D、对贵公司员工进行法律教育。
5、根据甲方提交的主题,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或在必要的情形下,组织进行现场答疑;
6、跟进各类合同、协议的履行,包括:
A、在相对方可能或已经出现违约情形时,提醒贵公司予以关注并协助采取必要的防范或应对措施;
B、处理贵公司项目实施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事务。
7、解决经营活动中出现的纠纷,包括:
A、作为贵公司法律代表,为贵公司调解经营活动中出现的纠纷;
B、作为贵公司委托代理人,参与贵公司涉及案件的诉讼、仲裁(含经济仲裁和劳动仲裁)、复议、听证等活动。
8、应公司的要求,就专项事务进行调研,并向公司或相关部门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9、接受甲方委托,担任公司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上市、投融资、招投标等重大项目之专项法律顾问,处理相关法律事务及法律问题;
10、提供公司认为需要的其他法律服务。
三、委托事项的事务执行
1、乙方指派 律师担任总顾问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总顾问律师,不得另行指派其他律师担任总顾问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2、总顾问律师在承办委托事项时,有权根据委托事项的具体情况,指派本所的其他经办律师承办具体委托事项。
3、总顾问律师在承办委托事项时,有权根据委托事项的具体情况,选聘其他专家或其他所的专业律师承办具体委托事项。
4、总顾问律师在承办涉及香港、澳门、中国台湾或境外的委托事项时,有权选聘香港、澳门、中国台湾或境外的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完成委托事项。
四、费用:
1、乙方承办委托事项的A类事务时,收取固定律师服务费,乙方承办委托事项中的B类事务时,根据具体的工作难度及工作量收取单项律师服务费。其中,委托事项的A类事务是指: 本合同第二条中的1、2、3、4、5、6项事务 ;委托事项的B类事务是指: 本合同第二条中的7、8、9、10 项事务 。
2、乙方承办委托事项的A类事务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固定律师服务费 人民币 整。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的 ,即人民币 整,甲方应在 年 月日前支付剩余的人民币 元整律师服务费。
乙方承办委托事项中A类事务的第 三(B) 项时,如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超过 ,对于超过 小时的部分,甲方按每小时人民币 的标准增加支付固定律师服务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付费通知后 日内支付增加的固定律师服务费。
3、乙方承办委托事项的B类事务时,由乙方根据委托事项的难度和工作量,并根据律师收费标准与甲方协商确定收取单项律师服务费。如乙方未能就承办B类事务与甲方达成协议,甲方可另行聘请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提供相关服务。
乙方承办委托事项的B类事务,由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合同》或由甲方出具委托书。
4、如甲方要求,乙方可指派经办律师常驻甲方指定地点承办具体事务,甲方需与乙方另行协商确定增加支付律师服务费用。
5、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约定的固定律师服务费和单项律师服务费仅指律师服务费用,不包括应由甲方承担的以下费用:
A、办理委托事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在深圳市区外所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或其它与前述费用在性质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费用或支出;
B、第三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由行政机关、其它机构或第三方合理收取的税、费或其它与前述费用在性质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费用或支出。
五、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指定本项目的联系人负责与乙方的经常性联系,甲方所指定联系人的意思表示视为甲方的意思表示。
2、甲方应当全面、真实、完整地提供资料,并保证所提供之资料和事实及所作之陈述并无虚假,如甲方故意隐瞒事实及捏造有关资料和证据,乙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甲方应按时支付费用,甲方拖欠费用达 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办理交办事务所需要的有关资料、文件、情况介绍,需要乙方参加有关会议、研究合同或参加谈判等工作时,甲方应当提早通知,让乙方有充分的时间准备。
1、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依法、高效、谨慎地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定期或不定期与甲方有关人员召开例会或临时会议,检讨工作,为本合同目标项目的管理和甲方的经济活动提供意见和建议。
3、对日常合同审核及日常法律咨询工作建立工作跟踪、审核备案制度,并安排相应负责人及时对相关工作进行考核。
4、对于重大及疑难的合同及咨询,均由经办律师提交广和所律师团队集体讨论答复。
5、将建立法律服务工作档案,详细记载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过程和具体法律意见。
6、保证所指派的经办律师具有良好专业素质与较为丰富实务经验,能够胜任日常工作。
七、服务的响应:
1、甲方以口头形式提出的一般性法律咨询,乙方应即时回复。
2、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一般性法律咨询,乙方一般在二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
3、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紧急性法律咨询,乙方一般在八个工作小时内完成并以书面形式回复。
4、合同审查:原则上自甲方提交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乙方提出审查意见,重大、疑难或疑问较多的问题的响应时限由双方另行协商。
5、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一般问题自甲方提供相关资料起二个工作日内,重大、疑难或疑问较多的问题的响应时限由双方另行协商。
6、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及其它独立的非诉讼项目法律事务:法律及有关部门对办理时限有规定,从其规定办理;如甲方就该项法律事务对乙方有明确要求的,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办理时限。
八、保密:
1、乙方应对因履行本合同而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和无关人员透露,并不得自行利用。
2、乙方应妥善保管因委托项目而持有的记录秘密的有关协议书、资料、文件、情况说明、会议纪要、会谈备忘录等资料;
3、乙方还应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采取其它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因委托项目而知悉或者持有的秘密。
九、联络和代表:
1、甲方指定的联络方式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地址:
代表人:
2、乙方联络方式及帐户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地址:
代表人: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3、如未经以书面方式变更,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联络方式履行合同,视为有效履行。
4、如未经以书面方式变更,甲、乙双方所指定代表视为具有甲、乙双方合格授权。
十、其他:
1、本合同的各条款应视作相互独立,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有效性,除非该种结果将根本性地破坏本合同的目的,或造成完全不合理的结果。
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由双方以书面形式进行。
3、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裁决。
4、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方执一份,受托方执二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乙方: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