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法律服务协议(通用31篇)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
甲方因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 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及工作方式
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范围:
(1)对甲方业务经营及管理方面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协议、章程及商务信函等;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合同谈判、合同签订等经济活动;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为专项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建议书或律师函等法律文件;
(6)处理企业内部劳动纠纷,为甲方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法:
(1)采取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见;
(2)列席甲方相关法律事务会议,并就相关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3)草拟、审核、修改相关法律文件;
(4)应甲方要求参与甲方有关审核、论证、谈判、签约等工作;
(5)根据甲方委托发表律师声明及律师建议,出具法律意见书;
(6)为甲方各类合同的签订及有关活动提供律师见证;
(7)根据甲方的授权,以代理律师身份参与调解、仲裁、诉讼及其它重大法律事务等活动,收费方式参照“费用及支付方式”第
(2)条。
(8)甲方要求的其他有效工作方式。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经甲方同意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每年缴纳律师费人民币________。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完税发票后,甲方在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2)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收费参照《____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和《____省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另议。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按实报销。
六、甲方的义务
(1)与乙方和律师诚信合作,为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师如实提供与需进行法律顾问服务的事务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3)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4)按照约定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
(5)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
七、乙方及律师的义务
(1)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4)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5)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师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八、保密
(1)乙方和律师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甲方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应当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约定为准。
九、利益冲突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安排。
十、其他法律事务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十一、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师即停止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十二、免责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双方应按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十三、合同的可分性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部分无效,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十四、争议解决的方式
(1)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甲方应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门投诉,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门进行调解。
(2)双方同意,就本合同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____年。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________________乙 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就主合同中,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律师费及相关费用事宜,双方依据《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及双方的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收费方式
双方同意乙方采取 方式收取律师费:
1、计件收费;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3、计时收费;
4、风险代理收费;
5、在上述4种收费方式的范围内,经双方协商,可以合并采取2种以上收费方式。
二、收费依据
乙方收取律师费,已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三、收费方式、计算标准及收费数额
1、计件收费方式,每件元,共件,律师费共计 元。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方式,按照《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比例标准,律师费总计 元人民币。
3、计时收费方式,每小时6分钟为一个最小计费单位,不足6分钟的,按6分钟计算。
4、风险代理收费方式,从甲方获得的财产利益中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5、合并采取两种以上收费方式的,应明确各个收费方式的收费标准及数额。
四、收费时间
律师费的支付时间:
五、乙方代付费用
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检验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等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凭有效票证与甲方结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据有效票据与甲方进行结算。
六、差旅费收取方式
1、乙方先行向甲方预收
2、乙方办理法律事务完毕后,应及时凭有效票据与甲方结算办案差旅费,多退少补。
七、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就律师费及相关费用的收取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北京市律师协会调解处理,也可以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生效条款
此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
受托方:
签订时间:
聘用单位:________(简称甲方)
受聘人员:________(简称乙方)
为大力发展基层法律服务事业,稳定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有关文件规定,乙方提出执业申请,经审查符合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条件,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甲乙双方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聘用期间:乙方必须承认本所《章程》享有并履行本所《章程》所规定各项权利和义务,经济上实行效益浮动工资制。即按乙方业务收入总额的________%计发,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按月支付,年终结算,甲方不在支付其他经济费用。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业务收入的5%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自行购买养老保养,不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服从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办法,积极工作,完成年度岗位目标任务,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接受年度考核、考评,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工作技能。
五、乙方因自身工作原因给当事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
1、本合同确定的聘用关系,违反国家用工制度的。
2、乙方经上级选拔任用或考入高等学校脱产学习。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4、乙方因工作需要,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录用的。
5、乙方不能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的。
6、严格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法律,经教育不改或受党纪政纪,刑罚处罚的。
7、严重失误,徇私或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单位一份。
九、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和需要修改、完善的,均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并存主管单位备查。
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的代理人(辩护人)或提供的法律服务活动。乙方的代理权限详见委托书。
二、乙方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就甲方委托事项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乙方指派的律师因故中途不能履行职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根据乙方完成的.工作量协商退费,但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律师代理的除外。
三、甲方支付乙方法律服务费_________元,并承担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甲方应当支付的差旅费、通讯费、文印费等费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服务费,应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其它费用结案后据实结算。
四、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要或收取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但甲方增加诉讼请求或对方提起反诉的另行收取法律服务费。
五、甲方应如实向乙方陈述案情,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或证据线索。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证据原件应妥善保管,并向甲方出具收据。
六、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证据线索视案情进行调查取证。同时协助甲方将相关证据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
七、甲方应保证提供相关证据的客观真实。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或隐瞒事实、弄虚作假行为,有权解除与甲方的服务合同,甲方交纳的服务费不予退还。
八、乙方对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隐私、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负保密义务。
九、本合同签定后,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乙方未尽约定义务或无故解除协议,法律服务费全部退还;甲方非因乙方(律师)过错解除协议,法律服务费不予退还。
十、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案本审下达判决书(包括调解书、裁定书、非讼事宜完成等)时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交纳服务费后生效。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案例:20xx年3月31日,刘某以“Jaliseng”为用户名在交易平台注册,成为易趣网的用户,由易趣网为刘某提供免费的网络交易平台服务。20xx年7月1日,易趣网开始向用户收取网络交易平台使用费,并于9月18日发布了新的《服务协议》供新老用户确认,该协议对用户注册程序、网上交易程序、收费标准和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了具体的约定。此后,刘某确认了易趣网的《服务协议》,并继续使用易趣网的网络交易平台,但至20xx年9月24日,刘某尚欠易趣网网络平台使用费1330元,为此,易趣网诉至法院,要求刘某支付网络平台使用费、赔偿律师费用。刘某则认为,《服务协议》长达67页,过于冗长,致使用户不能阅读全文,故用户不应受该协议的约束。
案例分析: 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如何确认网络服务合同的成立这一法律问题。网络服务合同是一种较为特殊的合同,从严格合同的意义上而言,易趣网与用户之间的这份《服务协议》是一份格式合同,其具有以下特征。首先,双方当事人的服务与被接受服务的目的非常明确。作为网络公司,其提供平台、进行服务、收取费用,而作为用户,则愿意接受此种服务。其次,合同未经双方合意,系由一方单方拟定。这是格式合同最显著的特点,即合同由一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单方拟定,相对方不能更改,要么全部接受合同的条款,要么全部不接受合同的条款,相对方只有选择接受或不接受合同条款的权利,而没有选择更改合同条款的权利。再次,在网络服务合同中,一方的身份和性质难以确定,因为网络服务合同是自动生成的,只要用户浏览了网络公司拟定的《服务协议》,按确认键同意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即成立,故在此情况下,用户一方的身份和性质就不能确定,用户在浏览《服务协议》之后,可能会成为确定的一方当事人,也可能成为匆匆一看客。最后,网络服务合同与传统的构成要件有着显著的不同。各国合同法对合同的形式都有着一定的限制,根据我国合同法关于合同形式的规定,可以对合同的形式作这样的理解,一是除即时结清的合同以外,一般须订立书面合同;二是法律法规规定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合同;三是合同需经双方协商,且需有双方签名盖章。而这些要求对网络服务合同来说则是不可能的,为此,我国合同法又进一步规定,书面合同可以是合同书、信件,也可以是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效表现的形式。因此,作为一种特殊的合同形式,网络服务合同具备了合同的特征。
在网络服务合同中,要完全划清要约与承诺的界限有一定的困难,从网络服务合同的成立要件看,网络服务合同的成立应该符合了合同成立的要件,但要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以电子形式出现的要约的法律效力问题。对此,各国法律一般都对要约的形式没有加以限制,通常情况下只要要约人有意思表示愿意和对方订立合同,不管是口头、书面、电话、电子信息等方式表现,都应当认为是有效的。我国法律对要约的形式也未加以规定。而美国的《电子商务示范法》明确规定,要约和承诺可以E-mail的方式发出。
第二,以电子形式出现的要约的生效问题。对要约的生效问题,我国和大陆法系国家均采取到达主义观点。我国合同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受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受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本案易趣网的《服务协议》是向不特定的人、不特定的系统发送的,其发出的要约只要到达任何一个系统,均应视为到达,要约也就成立。
第三,以电子形式出现的承诺的效力问题。如果承诺是以数据电文的形式作出的,同样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采用到达主义原则。目前较为通行的EDI交易就采用此方法,交易各方在和交易对方订立协议时,都会确定交易方式以及发出要约、作出承诺的方式,而且在有关信息格式、数据段、系统要求等部分,目前规定电子信息应当是信息接受方能够得到的。对此种交易方式,我国的网络交易合同、网络服务合同等一系列网络合同应加以研究。
一、案情简述:
20xx年1月11日北京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物业”)作为原告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某小区业主王某支付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的物业费总计人民币30452.85元,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19378.37元。
原告诉称:
被告王某为我小区业主。20xx年9月19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物业管理协议书》和《客户手册》,原告于签订协议书的同时向被告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虽然《物业管理协议书》中约定该协议的有效期限从20xx年9月19日起至20xx年8月30日止,但在物业管理协议约定的期限届满后原告一直履行物业管理义务,故双方之间仍存在事实上的物业管理关系。故请求被告支付其拖欠的物业费和违约金。
被告王某辩称:
1、原告在20xx年6月30日与开发商签订《物业全权委托管理合同》时没有取得相应的法人资格和物业管理资质,故该合同应当自始无效,原告非本小区的前期物业。
2、原告所主张的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的物业费已经超过了普通诉讼时效,故请求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3、原告物业服务不符合法律以及《物业管理协议书》中的约定,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因物业服务存在瑕疵的违约形态,故被告请求适当减少原告的物业管理费用。
4、原告所主张的违约金过高,没有书面合同作为依据。虽然《物业管理协议书》中约定日违约金为标的的千分之三,但有效期限从20xx年9月19日起至20xx年8月30日止,其已经失效,对原被告不再有拘束力,且其主张的违约金远远超过合同标的以及原告实际损失的数倍,故原告不同意支付违约金。
证据材料:
在审理过程中,原告提交了《物业全权委托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协议书》、《客户手册》、《北京物业管理资质合格证书》、《物业费说明》、《北京市物价局批复》、《北京邮政同城快件单据》以及物业费公示、物业服务状况的照片等。同时被告提交了证明物业服务质量极差的照片数张,该小区其他业主对物业服务质量不满的证人证言数张。
经法庭审理查明:
被告王某系该小区业主。房地产开发商(甲方)与原告(乙方)签订《物业全权委托管理合同》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且经充分协商,系双方当事人真是意思表示。故合同合法有效,原告为该小区的前期物业。
《物业管理协议书》中约定,本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暂定为:住宅每建筑平方米3元/月,公建每建筑平方米8元/每月,并且已经经过北京市物价局批复。合同还约定本物业管理协议自20xx年9月19日起至20xx年8月30日止。甲方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道路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结合被告房屋产权的建筑面积,被告的管理综合费用为4090元/年,由被告按年度向原告缴纳。每次缴纳物业管理综合费日期为每年8月30日至9月4日。合同同时约定了被告未按期缴纳物业费的违约金为合同标的的千分之三/每日。在审理中,被告王某以部分物业费已过诉讼时效作为抗辩理由,原告主张其一直进行催要,但被告王某未予认可。
二、判决结果:
本院认为,《物业全权委托管理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结果且不违反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当属有效。原告受开发商的委托进行物业管理。被告虽未与原告订立书面物业管理委托协议,但双方之间存在事实上的物业管理关系。被告享受了原告的物业服务后,也应依相关规定及时缴纳物业管理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因双方之间并无约定,缺乏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因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追索物业费的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现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在持续主张权利,故被告提出的原告起诉超过诉讼时效期
间的意见,本院予以采信。被告提出原告服务质量不到位等辩解,虽提供照片等证据,但不足以证明其主张,故对被告的辩解,本院不予采信。综上,原告要求被告支付部分物业费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判决日下: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原告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8363.17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例分析:
上述案例是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社区中经常发生的典型案例。因该小区至今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单个业主又无法拒绝前期物业的物业服务,故无论前期物业服务质量如何,该小区业主都缺乏一个能够代表他们的意思表示机构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物业公司虽然没有书面的物业管理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物业公司可以要求业主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但事实的物业管理合同并不等同于书面《物业管理协议书》中权利义务的延续,因此本案中虽然在《物业管理协议书》中明确约定“违约金为合同标的的千分之三/每日”,但最后法院仍认为,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因双方之间并无约定,缺乏事实依据,故最终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故在审查法律关系时,应当注意区分事实物业管理合同和书面物业管理合同之间的区别。
另外,本案在法庭辩论过程中,争议的焦点为物业管理合同应当如何适用普通民事诉讼时效制度?原告依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的意见(实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主张在审理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时适用诉讼时效时不宜过苛,其一直在积极主张权利,因此诉讼时效应当发生中断的效果。并且提交了物业公告栏中催缴物业费通知的照片以及北京邮政同城快件单据等证据材料证明其积极主张权利。
同时被告提出相应的抗辩理由认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的意见(实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只是一个指导性规定。其中适用诉讼时效不宜过苛,也绝不可扩大解释为:当原告不能证明其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
情形时,可以不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可以不适用诉讼时效两年之规定。这也是法院最终以采信被告的答辩意见的原因。
因此,在适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的意见(实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时,只是在主张权利连续性上对物业管理企业不得过苛,并不是在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上不宜过苛,应当加以区分。即只要物业管理企业能够证明其有积极主张权利的行为,即使主张权利缺乏连续性,也应当认为其主张的权利未过诉讼时效,应当予以保护。
此外,在物业管理企业主张权利的举证证明问题上,特别是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中,物业管理企业必须针对欠费的单个业主逐一主张权利,且主张权利时应当做好证据保全工作,最好以上门催收要求业主确认签字或者EMS等邮寄送达的方式要求业主签收。
最后,我国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立法在逐步完善过程中,对其监管方式和监管力度不断改进,特别体现在物业管理费的确定上。按照1996年出台的《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规定普通住宅小区和经济适用房小区的物业费都采用政府指导价和政府调节价结合的管理办法,物业管理企业的收费办法应当受到相应的监管部门的审批和监督,调价变价也应当获得审批。直至20xx年1月1日《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后才将普通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收费纳入市场调节价的收费监管的行列中去,无需经过物价部门的审批。故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应当依据当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区分对待,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四、实践提示:
诉讼时,应当注意:
1、应当首先认定物业管理企业进驻小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明确区分无因管理法律关系和事实物业管理合同法律关系。
2、应当区分事实物业管理合同和书面的物业管理合同之间的区别。
3、应当注意审查物业管理企业收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
4、应当审查物业管理企业的请求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5、应当注意提示当事人做好诉讼的证据保全工作。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一、
1、访等方式。
2、代签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意见,参与社区纠纷调解。
3、受聘担任驻社区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居民的法律顾问。
4、接受委托,代理案件,按照正常收费的80%收取。
5、了解社情民意,参与信访;对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6、宣传法律等。
二、 工作方式律师参与社区法律服务以甲方为单位,以乙方为依托,具体工作方式:
1、向社区居民公布甲方。
2、甲方指派律师,每周到社区了解法律需求,解答法律咨询,统一安排律师代理各类案件。
3、乙方协助甲方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给街道社区企业和居民。
4、甲方为乙方司法台账记录提供服务。
5、联系方式:甲方以电话、传真、寻呼和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保证乙方能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
三、甲方为社区主要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1、义务解答法律咨询:包括电话咨询、电子邮件咨询、来信咨询、预约来 本合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街道司法所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__市__村
受托方:__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法律事务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律师谢__、__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甲方指定____协助委托律师开展工作并负责与甲方的联络、沟通。
二、乙方律师根据甲方要求,应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并向甲方书面或口头汇报结果。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背景情况并提供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依照我国律师收费管理规定,结合本案委托事项的复杂程度和律师的工作量以及本案涉及的诉讼与非诉讼两方面工作,考虑到本案的解决需要通过多个途径,律师也要承担相应的风险,故甲方向乙方交纳律师费按以下条款执行:
1.接受委托后甲方预付乙方交通费、文印费、通讯费、住宿费等___元,据实结算。
2.乙方提起诉讼后,甲方依判决可拿回被扣上缴的.__亩土地的,甲方支付乙方代理费按土地价值__万元的__%计算。
五、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应向甲方支付__万元风险押金,若乙方的代理达到第四条规定的条件,乙方可直接将押金扣交为代理费,多退少补。
六、如甲方未按以上协议如期正确履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七、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委托合同,已收和应收律师费不予退回;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
甲方获赔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律师通过诉讼程序和非讼程序取得的任何现金、支票、有价证券其他财物及相应权益等。
八、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对方同意。甲方的委托及其授权范围均不可撤销。
九、授权范围为特别授权,即: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进行调解、和解,代为签收法律文书,代为领取赔偿和补偿款并扣交律师费等。
十、乙方接受委托后,可根据事实和法律选择村民为原告提起诉讼。在任何阶段乙方均可放弃和解。若基本达到诉讼目的,乙方可放弃诉讼。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即生效。
委托方: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律师事务所
__年__月__日
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与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董事会代表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吸收合并乙方事宜一致达成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双方实行吸收合并,甲方吸收乙方而继续存在,乙方解散。
二、甲乙双方合并期日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合并手续于该日不能完成时,甲乙双方可以协议延期。
三、甲方现有资本总额__________元,股份总数__________股,每股__________元,因合并而发行股份__________股,每股金额不变,资本总额增至__________元,股份总数增至__________元。乙方现有资本总额__________元,股份总数__________股,每股金额__________元。乙方于合并期日在册股东所持股票因合并而全部换为甲方股票,对换比例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股东每换一股甲方股票,补交金额__________元(乙方股东对换时无需交付股款,乙方股东每换甲方一股,甲方交付股款差额__________元)。
甲乙双方于合并协议签字至合并完成,不再变动资本、股份及股东。
四、乙方于合并期日的所有财产及权利义务,均由甲方无条件承受。
五、乙方于本协议生效后至合并期日,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继续管理其业务。但是,处理财产、负担义务,__________元以上的支出等,应经甲方同意。
六、乙方全体管理人员及员工,于合并后当然成为甲方管理人员及员工,其工作年限、工资及其它劳动条件不变。个别调换工作者,不在此限。
七、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代表协商决定。
八、甲乙双方应于本协议签字日起_____内,向有关领导机关申请合并。一方或双方合并申请未得领导机关批准时,本协议失效。
九、甲乙双方应于合并申请获批准后召开股东大会,讨论通过本协议。一方或双方股东大会未通过时,本协议失效。
十、本协议1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份,__________份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人: (以下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称乙方)
甲方因与一案或事务,委托乙方律师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承办本案或事务,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将本案或事务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或律师助理、其他专业人员、行政辅助人员协助完成其中诉前调查及其他取证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审计、鉴定、公证、查询工商档案等)可以转委托适当的专门或中介机构完成。乙方及承办律师应认真负责地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出庭应诉,承办律师因特殊情况或开庭时间重合而导致不能出庭的,乙方应指派其他律师出庭。
第二条、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陈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或证据线索。如甲方弄虚作假或坚持违法要求时,乙方有权终止代理,甲方仍应按第四条规定支付律师费用;如甲方单方面停止履行合同,要求撤消或解除委托,仍应按第四条规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乙方及承办律师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断或咨询意见,均不可理解为乙方或律师就处理事务、提供服务的结果作出了成功或胜诉的保证。
第四条、按照《江苏省律师收费标准》等行业收费的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协商,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律师费约定为: 。
注:办理一审继办二审诉讼案件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继办申诉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仲裁,诉讼一、二审阶段按仲裁阶段收费标准,减半收取。诉讼案件中如有反诉,反诉标的额另行减半收费。
上述代理费不包括办案费用;办案费用由甲方予以实报实销,甲方预交 元或者双方约定包干 元;办案费用包括:差旅费、食宿费、调查费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代理费和办案包干费用一经收取,除有特别约定外不予退还;
甲方支付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按规定统一收取,乙方提醒甲方,国家法律规定和乙方明文规定,乙方的律师及工作人员无权私自收取甲方任何费用。地址:南京市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8楼邮编:210002 电话: 传真:乙方收取费用的指定账户:开户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龙蟠中路支行户名: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双方没有约定收费条款或约定不明确,无法确定收费金额的,律师费按现行有效的江苏省律师收费标准执行。甲方违反律师费支付条款的,经乙方催后告,甲方仍未支付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为应付律师费的%。
第五条、本合同乙方代理及服务的有效期限至本案审理结束或乙方完成本合同事务止。本协议中如特别约定律师费包括仲裁、一审、二审多个程序律师费的,有效期限至二审判决生效或乙方完成本合同事务止;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即视为本合同乙方完成事务:诉前和解;诉讼或仲裁中甲方调解和解(包括庭外和解);他方自愿全部或部分履行的;他方完成了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向他方作出了新的行为致使受托事务成为不必要;调查或谈判对象灭失或终止;其它依照法律或约定、惯例视为乙方义务已履行完毕的情形;甲方解除合同、撤销委托的;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有效期限止,甲方事务继续由乙方律师承办的,视为继续委托代理,双方没有其他约定的,律师费用按现行有效的江苏省律师标准执行。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方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乙方盖章后生效,对本合同任何争议,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一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争议。
第七条、其他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公司 投资设立、经营管理等事项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双方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员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处理甲方的公司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项完毕之日时自行失效。委托事项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1.公司设立法律服务
(1)提供公司投资形式、投资可行性相关的法律咨询意见及方案设计;
(2)提供策划公司、集团公司股权构架方案;
(3)起草、审查、修改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公司章程、股东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4)提供公司投资设立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5)分析说明投资设立公司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6)对于投资设立中的有关知识产权
、商业秘密及其他高新技术的有关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法律处理意见;
(7)进行投资设立公司所需的有关商业调查;
(8)协助办理公司登记设立登记手续;
(9)协助办理投资设立公司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2.公司经营管理法律服务:
(1)为公司提供公司治理结构、董、监事会及管理层设置相关的法律咨询意见及方案设计;
(2)为公司提供管理层持股及其他期权奖励计划的方案设计及法律文件的起草;
(3)为公司与他方之间的合同和/或协议提供意见或建议;
(4)为公司建立和完善长期使用的合同范本;
(5)为公司审阅、修改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
(6)为公司审核、修改员工手册等内部规章制度;
(7)协助公司处理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
(8)参与公司与他方的商务谈判;
(9)当公司与他方发生纠纷时,以非诉讼形式协助公司对外交涉、谈判;
(10)为公司提供并解释与公司日常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 章及各项政策;
(11)提供与公司业务活动相关的法律信息;
(12)对将由公司开展的重大商业活动出具法律建议;
(13)应公司要求对外出具律师函;
(14)经公司授权发表律师声明;
(15)应公司要求对公司人员进行法律知识专题培训;
(16)代理公司进行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
(17)为公司办理对外重大文件签署等事件的律师见证事项;
(18)其他委托事项。
3.公司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公司股份转让与资产重组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相关纠纷案例;
(2)提供有关股份转让与资产重组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分析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4)进行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所需的有关商业调查;
(5)起草、审查、修改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件;
(6)协助办理公司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的各项程序;
(7)协助办理公司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的其他法律事务。
4.公司改制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与公司改制相关的法律政策信息,出具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2)协助制定公司改制的具体实施方案;
(3)起草、审查和修改公司改制所需的各种法律文件;
(4)协助办理公司改制的各种审批登记程序;
(5)协助处理公司改制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5.公司对外投资法律服务
(1)为公司进行对外投资项目的推荐;
(2)参与各类公司改制及股份制改造,包括提供转制程序咨询、法律文件起草、相关手续代办;
(3)参与公司兼并与收购、资产重组,包括参加谈判、起草相关法律文件;
(4)参与公司股权转让与受让,包括参加谈判、代为起草《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5)公司以无形资产、人力资本对外投资的方案设计;
(6)为公司增资、减资、分立、合并提供法律服务。
6.为公司提供对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审慎及资信调查服务
(1)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股权结构、主要负责人、住所地等;
(2)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经营一般现状及历史状 况;
(3)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若干年度的财务报表;
(4)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帐号、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线索;
(5)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是否被工商部门行政处罚、是否存续;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委托人(下称乙方):
甲方因与株洲市荷塘区征地补偿一事,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咨询、进行谈判、书写法律书等,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并代为书写书、进行谈判等。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人民币万元(¥___元);
三、特别约定:以上法律服务费均不含税金,不开具发票。如甲方需乙方开具法律服务发票,则甲方另行承担乙方开具发票所缴纳的费用。
四、乙方为本次法律服务异地调查、谈判等所需的交通、差旅、食宿费用以及因调查取证必须向第三方支付的正当支出费用,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全部由甲方负担并及时支付。
五、乙方律师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严格遵守法律执业人员职业道德,为甲方的件资料、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保守秘密。如违反,而给甲方造成损 失的,乙方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提供法律服务,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协议,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服务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甲方须真实地向承办律师叙述情况,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八、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服务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服务费不退回。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所需书书写完毕提交给甲方时止。
十、甲方未如约交纳服务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和本代理协议,已收费用不再退还。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服务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则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如数缴清服务费外,还可要求甲方支付未缴清款每日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如须补充、变更或提前终止,双方应协商一致后决定。
十二、因委托代理或相关事宜产生纠纷时,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协议签订地为株洲市荷塘区。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年 月 日
乙 方:
年 月 日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公司改制事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根据甲方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并向甲方作书面或口头汇报结果。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背景情况并提供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
1.甲方向乙方预交律师费万元,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内将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逾期则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2.律师费中的____________万元系律师从事非诉讼调查(如果必要)、代表职工或企业与有关部门谈判(如果有)、向相关当事人发送律师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费用。
3.律师费中的______________万元系预收费用,凡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中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文印打字费、通讯费、餐饮费,凭发票在___________万元中进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了必要的诉讼(如果有),双方协商另立合同,代理费再从___________万元剩余余额中支付。
五、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师费不予退回;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
六、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对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为受托方所在地。
委托方: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律( )非诉字第 号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事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________律师、________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根据甲方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及现场法律咨询,并向甲方作书面或口头汇报结果。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背景情况并提供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协议,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
甲方向乙方交纳律师代理费________万元,甲方应在要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周内将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逾期则乙方有权中止协议。
五、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委托协议,律师费不予退回;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
六、一方要求变更协议内容,须经对方同意。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协议履行地为委托方所在地。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聘用单位:
受聘人员:
为大力发展基层法律服务事业,稳定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有关文件规定,乙方提出执业申请,经审查符合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条件,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甲乙双方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
二、聘用期间:乙方必须承认本所《章程》享有并履行本所《章程》所规定各项权利和义务,经济上实行效益浮动工资制。即按乙方业务收入总额的60%计发,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按月支付,年终结算,甲方不在支付其他经济费用。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业务收入的5%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自行购买养老保养,不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服从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办法,积极工作,完成年度岗位目标任务,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接受年度考核、考评,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工作技能。
五、乙方因自身工作原因给当事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
1、本合同确定的聘用关系,违反国家用工制度的。
2、乙方经上级选拔任用或考入高等学校脱产学习。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4、乙方因工作需要,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录用的。
5、乙方不能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的。
6、严格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法律,经教育不改或受党纪政纪,刑罚处罚的。
7、严重失误,徇私或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单位一份。
九、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和需要修改、完善的,均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并存主管单位备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签订时间: 年月日
律非诉字第号
委托方(甲方):中国组委会
受托方(乙方):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中国事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律师、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根据甲方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及现场法律咨询,并向甲方作书面或口头汇报结果。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背景情况并提供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_____用不予退还。
四、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
五、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委托合同,_____不予退回;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_____全部退还甲方。
六、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对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为委托方所在地。
委托方:受托方: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姓名、性别、身份证、住址、电话。
乙方:_______律师事务所,住所地、电话。
双方因下列委托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过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一案中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依法维护的合法权利。但不得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就案件结果向甲方事先作出任何不切实际的承诺。
三、甲方及当事人必须如实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有关证据,乙方接受委托之后,如发现甲方或者当事人捏造事实,隐瞒事实真相,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回。
四、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甲方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七、九条约定收取的全部费用不退还甲方。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为下列第项:
1.专项法律服务;
2.非诉讼代理;
3.第壹审诉讼代理;
4.刑事案件公安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帮助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提供辩护服务;
5.第一审刑事辩护。
六、甲方授权律师权限为下列第项:
1.一般诉讼代理;
2.特别诉讼代理。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接受和解、提起反诉;
3.刑事案件提供法律帮助;
4.第一审刑事辩护。
七、甲方应当在订立本协议时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根据司法部及省律师收费办法有关文件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八、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另行采用如下收费方式:
九、甲方还应承担下列费用:
1、受委托律师赴市区以外工作的,按合理标准负担律师交通食宿费(须出差前预交);
2、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需鉴定、翻译、资料复印、打印及其他必须开支______________元,或预交___________元,包干使用。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终止。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参与甲方诉讼案件的调解、和解、诉讼、执行及相关法律咨询服务等法律事务活动中,甲、乙双方就委托服务中的保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责任的范围: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与委托事项相关的不为他人所知的信息:
1、包括合同信息、业主信息、资质证明、报告、说明、往来函件、公证文件等,这些文件所包含或反映的信息在此统称为保密资料。
2、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诉状、仲裁申请书、判决书、调解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3、包含甲方委托乙方的相关委托协议,包括委托协议中委托价格及支付方式等。
4、包含乙方因为工作便利而从甲方处获取的甲方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等。
二、乙方有义务保证”保密资料”不经甲方或关联公司授权不得向任何无关人士披露。
乙方承诺保密资料的使用只限于本律所,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保密资料用于其他目的。
三、若具有权力司法、行政、立法机构要求乙方披露保密资料,乙方将:
1、立即通告甲方;
2、若乙方按上述要求必须提供保密资料,乙方将配合甲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措施,力求所提供的保密资料能得到保密的待遇。
四、以下信息不属于保密资料
1、乙方已经或将要从公开渠道获取的且已公开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
2、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且乙方有理由相信该第三方对该等信息的拥有不是由于违反了其对其他方的保密义务的结果。
五、若乙方或项目有关人员违反本函的保密义务,乙方和案件有关人员须承担相应责任
1、乙方的应就其每次的泄密行为向甲方支付_______万元赔偿金;
2、如若因为乙方的泄密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高于_______万元,按甲方的实际受到损失补偿;
3、赔偿金应于泄密行为发生后_______日内支付。
六、如果双方终止委托代理协议,乙方要迅速返还给甲方从甲方处获取的所有包甲方信息的书面资料。
不得保留整个文件或其部分内容的任何复印件、摘录或其他任何复制品。
七、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在中国境内增资发行内资股,特委托乙方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乙方将对甲方本次增资发行内资股的有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及核查验证有关法律文件,以确认甲方上述行为的合法性。为此,双方特议定下列条款,以昭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方就增资发行内资股(以下简称增发)工作所涉法律事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委托乙方办理。乙方受甲方的委托,组成工作小组,并指派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和经验的注册律师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
第二条 乙方律师的工作范围包括以下事项
1.协助甲方完成本次增发过程中所涉及的主要法律事务;
2.与甲方及其他中介机构就公司本次发行所涉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沟通及协调;
3.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则审查、修改公司章程;
4.核查验证与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法律文件;
5.草拟、审阅招股说明书的相关章节并查验招股说明书;
6.草拟、审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知、决议等文件;
7.审查承销协议等有关协议;
8.出具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各类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9.协助甲方处理与股票发行、上市相关的法律问题。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2.根据增发工作整体规划,有权要求乙方修改其工作计划及日程安排,以适应增发工作的需要;
3.应乙方要求,提供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其完整、真实、准确;
4.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5.按约定支付律师费。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委托事项所必需的完整、准确、真实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上述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2.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律师费;
3.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4.尽职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在法律的范围内尽力维护甲方的权益;
5.服从增发工作的整体安排,保质保量提供法律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6.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搁办理受托事项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或职业道德的行为;
7.对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所作陈述及在工作中所知和可知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条 律师费用及支付办法
1.合同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______(大写_______)元人民币。
2.上述律师费,在甲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日内支付______(大写_______)元人民币;在增发资金进入甲方账户之日起_____日内支付其余律师费。
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名称: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3.如果增发工作未能完成,甲方应按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二条已完成工作量,经双方协商后适当支付律师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义务,致使委托事项无法完成,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不退还依约收取的费用。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依约收取的费用全部予以退还,并赔偿由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七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因公司改制事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根据甲方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并向甲方作书面或口头汇报结果。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背景情况并提供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
1、甲方向乙方预交律师费 万元,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逾期则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2、 元律师费中的 万元系律师从事非诉讼调查(如果必要)、代表职工或企业与有关部门谈判(如果有)、向相关当事人发送律师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费用。
3、 元律师费中的 万元系预收费用,凡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中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文印打字费、通讯费、餐饮费,凭发票在 万元中进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了必要的诉讼(如果有),双方协商另立合同,代理费再从 万元剩余余额中支付。
五、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师费不予退回;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
六、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对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为受托方所在地。
委托方:
受托方: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地址:_______
乙方:_______地址:_______
甲方为完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改制重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特聘请乙方作为专项法律顾问为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双方经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为共同遵守。
一、本项目的基本内容
1.1 根据甲方与 公司的约定,甲方将为公司的改制重组提供改制重组方案的制作、改制重组工作的组织协调、全程咨询等服务内容。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内容
2.1 本项目中,甲方委托乙方的法律服务事项有以下内容:
2.
1.1参与关于本项目的有关会议。
2.
1.2根据本项目的进程适时向甲方提供口头或书面法律意见(不包括向甲方外的单位或行政部门出具的`法律意见)。
2.
1.3为甲方参与本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2.
1.4 甲方委托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法律服务。
三、甲、乙双方合作形式
3.1 经甲方指定,乙方同意委派律师完成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工作。
3.2 乙方如需更换委派的律师,应当事前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如有更换乙方律师的要求,乙方应尽量予以满足。
3.3 乙方律师的工作地点主要在市。
四、工作进度安排
4.1 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的工作时间应当以确保甲方完成本项目总体时间安排为前提。
4.2 工作时间确定后,乙方应本着勤勉尽责精神确保本合同项下工作的完成,但因甲方或其合作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工作延误,乙方工作时间得以顺延。
4.3 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完成本项目的所有事项之日止。
五、律师法律服务费及支付方式与相关费用
5.1 根据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第二条法律服务的工作量和所需时间,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律师酬金为元。如公司支付给甲方的报酬少于公司与甲方约定的报酬,则甲方实际支付给乙方的报酬为公司实际支付给甲方的报酬与公司与甲方约定的报酬的比例乘以45000元。
5.2 上述法律服务费包含了乙方律师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所需的市内交通、通讯、文件制作、资料查询等费用,但如需乙方律师在市外工作,则甲方应据实支付乙方律师的交通、食宿费用。
5.3 本合同生效之日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本项目结束、甲方收到公司或公司指定的任何单位支付的报酬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按第
5.2条的约定将剩余律师酬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六、保密
6.1 乙方对参与本项目中所涉及的企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或在甲方对有关信息进行披露前,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6.2 如因乙方律师的行为、语言不慎造成上述保密信息的泄露,致使甲方的利益受损或遭致其他任何形式的麻烦和尴尬,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七、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7.1 未经对方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7.2 如乙方有前述
7.1项之情形,则应全额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如甲方有此情形,则仍应当支付本合同项下乙方全部法律服务费。
八、违约责任
8.1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本项目无法实现,则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服务费。
8.2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甲方本项目无法实现,则应当退还已收取的律师酬金。
8.3 如因乙方指派的律师的重大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需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九、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履行中若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皆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
10.1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即为生效。
十一、其他
11.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1.2 本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
甲方(委托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乙方(受托人):律师事务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鉴于甲方因购买房屋,需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为甲方购买房屋提供法律服务。
二、服务费用
1.本次服务具体项目与费用如下:
服务项目
收费标准
服务次数
费用合计
审查购房合同
元/份
共同参与购房合同谈判
元/次
调查买房所涉房产公司主体资格的合法性
元/次
上述服务费用合计:人民币(大写)(¥元)
2.差旅费用:
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所需的办案费用(包括资料、交通、通讯、文印、差旅、食宿等费用)按如下第种方式支付:
(1)乙方垫付,甲方实报实销;
(2)元包干;
(3)免收办案费用,但因工作所需在市外发生的差旅费用由甲方据实报销。
3.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交清服务费用,并支付差旅费用(采取差旅费用包干模式时)。
4.如甲方要求提供乙方提供约定项目以外的服务时,应另行协商支付费用。
5.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三、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认真依法保护甲方合法权益。
2.甲方应当向乙方如实提供办理专项法律事务的相关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若甲方不积极提供相关材料,或弄虚作假等情况,有权终止服务,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所收取费用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五、合同联系方式
1.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1)甲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2)乙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2.双方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之任何一种(包括电子邮箱),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对方,无论对方是否实际查阅。
3.双方确认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4.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六、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年月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年月日
法律服务合同(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书。
第一条服务内容
第一部分: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为该公司的____________项目(下称项目)的开发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
第二部分:对甲方项目的方案设计、文本制作等
1.制作与本项目开发有关的所有文本,包括但不限于:
借款(投资)合同、委托贷款合同、资金信托的系列合同等;房屋租赁的系列合同等;
2.参与有关司法程序的全过程,直至执行程序结束;
3.征得甲方同意,参与本项目与政府部门的工作联络及配合;
4.视甲方工作需要,指派律师到项目现场办公;
5.负责对项目参与人员的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三部分:代理办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纠纷事宜的司法程序的全过程:
包括一审和二审诉讼、执行等。
第二条服务人员
1.乙方指派服务人员的原则:指派熟悉本项目特点的律师___________名参与上述所有服务内容的落实,并根据高效、及时的原则在工作需要之时充实服务人员,必要时可以组成律师服务团队。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_律师作为本次法律服务的承办律师(以下简称“律师”)。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上述律师若出现正常工作调动、离职、身体状况等方面原因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但上述律师仍应共同参与本次服务。
3.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其认为必要时可将本次服务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助理人员或其他律师协助完成。
第三条服务费用
1.律师费:双方商定按照下列方法由甲方支付律师费。
方案一:包干收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在签订本合同后的___________日内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作为法律顾问费和前期费用;在签订本合同满___________日之时再行支付___________万元。上述费用的支付不受甲方开发进程的变化而增减。
方案二:基本收费+浮动收费
①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基本律师费___________万元;
②浮动收费为与甲方销售、出现单项诉讼相挂钩的律师费:
与销售挂钩部分:按照甲方统计口径,每成交一户,支付律师费___________万元;
与诉讼挂钩部分:每出现一个一审诉讼,在诉讼到达法院之日起的___________天内,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出现二审的,在诉讼到达法院之日起的___________天内连同一审合计支付___________万元;出现执行程序的,在诉讼到达法院之日起的_________天内连同一审合计支付___________万元或者连同一、二审合计支付___________万元。
③双方约定,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律师费,每一日历年度(___________天)不高于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万元。
2.其他费用:双方商定下列与本事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承担,且未包括在上述律师费中。
(1)代理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等费用);
(2)代支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转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证据的费用)
第四条其它特别约定
1.乙方的责任:
乙方和律师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应当予以保守,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有关本次法律服务项目的内容。
律师应当勤勉尽责,依法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本次服务的进展情况。
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上述律师应对上述其它法律服务做出回避。
2.甲方的责任:
与乙方和律师诚实合作,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证据,如实陈述有关情况。
如与本次法律服务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乙方和律师。
未征得乙方和律师同意的,不得将有关本次法律服务的合同方案、费用等情况告知其他任何第三方。
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和律师的工作联络,提供律师服务所需的车辆等便利条件。
第五条生效和文本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 份,每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编号:13888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有效维护甲方的著作权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聘请乙方担任著作权维权专项法律顾问,通过乙方加入的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成员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全面维护甲方的著作权合法权益。
2。甲方委托乙方在全国范围内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事项为:
(1)侵犯和损害甲方的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行为;
(2)违反与甲方签订的有关著作权合同的违约行为;
(3)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服务事项。
第二条授权权限
1。甲方对乙方的授权为特别授权,即乙方有权代为调查取证,申请证据公证;代为提起诉前赔偿请求,进行调解;代理行政投诉;代为提起诉讼;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调解;代为提起上诉;代为申请强制执行与执行和解;代为签收法律文书。
2。甲方授权乙方在甲方的授权权限内,就甲方委托的事项对加入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成员所进行转委托。甲方要求乙方转委托的各受托核心成员所和各省、市、自治区版权保护协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3。乙方进行转委托时对受托成员所可以特别授权,也可以一般授权。
第三条代理方式
1。乙方的代理方式为全风险代理。即乙方自行负责垫付办案差旅费用、调查取证费用、购买盗版图书或盗版音像制品费用、公证费用及公证人员差旅费用、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申请执行费用和其它办案开支(含文书打印费、复印费、查阅档案费)等打盗维权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乙方垫付的前款费用经调解(含诉前调解)或经法院判决结案由侵权人承担的,执行到甲方帐上后,由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部划转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2。乙方自行承担举证不能或败诉的责任。甲方对乙方因败诉或不能执行等因素未能收回所垫付的费用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如法院判决由甲方承担部分或全部诉讼费用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四条乙方_____用
1。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赔偿金总额的________%;
2。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的其它合理诉讼费用;
3。甲方在侵权人承担的赔偿金和其他合理诉讼费用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乙方应获得的_____用和其他合理诉讼费用转帐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的法律服务进行监督和指导;
(2)甲方发现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包括但不限于恶意串通第三方损害甲方利益时,有权单方终止对乙方的委托和单方终止对乙方转委托的授权,并有权追究乙方和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的法律责任;
(3)甲方享有要求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第六条第二项所约定的义务的权利。
2。甲方应当履行如下义务:
(1)甲方应当将掌握的反盗版信息及其他与委托事项相关的信息及时通报给乙方。甲方对提供的权利来源等证据材料及其它法律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甲方应当将有关作品的防伪特征整理成书面材料送交乙方;
(3)甲方应当将要求乙方维权的图书样本或音像制品样本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进行对比和识别盗版图书或盗版音像制品;
(4)甲方应当认真执行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第2款和第四条第3项的约定。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1)乙方对甲方委托的维权事项享有知情权;
(2)乙方根据打盗维权的需要对甲方今后出版图书或制作音像制品设计防伪标识享有建议权;
(3)乙方享有要求甲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第五条第2项所约定的义务的权利。
2。乙方应当履行如下义务:
(1)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名义和任何方式损害甲方的名誉和商业信誉,不得恶意串通第三方和以任何其它方式损害甲方利益;
(2)乙方应当将在打盗维权过程中掌握的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及时通报给甲方;
(3)乙方应当对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第七条特别约定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应当在新出版的图书最后一页登载乙方的律师声明,律师声明的具体内容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或者在音像制品的包装盒上标注乙方的名称和维权电话,以利于乙方开展维权法律服务工作。
2。乙方与侵权人进行诉前调解或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时必须在诉前调解或调解协议达成前,就赔偿金的具体金额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如赔偿金额高于甲乙双方商定的赔偿金底限时可以不经过甲方书面认可。
3。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应当将所有的法院_____、调解书和诉前调解书送交甲方存档备查。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不得与侵权人私自达成调解,不得私自收取侵权人的财物。无论是判决或调解(含诉前调解)的执行,均必须先将侵权人应当支付的赔偿金和承担的其他合理诉讼费用执行到甲方指定帐号上(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乙方应当在中国上为甲方的正版作品进行宣传,发布甲方的版权维权信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1。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违约方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后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签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公证法律服务相关合作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1条合作内容
1.1合作背景
(1)甲方为律师事务所,因工作及业务开展的需要,存在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
(2)乙方为国家专门设立的、法行使国家公证职权、代表国家办理公证事务、进行公证证明活动的司法证明机构,可以开展公证法律服务。
1.2合作方式
(1)甲方在合作期限内向乙方提供每年至少件(含本数)以上的诉讼业务或非诉讼业务的公证需求。
(2)乙方在合作期限内为甲方提供相关公证法律服务,公证法律服务的对象为甲方或甲方客户。
1.3公证法律服务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甲方客户的要求,为其提供以下公证服务:
(1)网页公证:对涉案的相关网页进行公证。
(2)商品线上采购公证:对涉案商品网上采购过程及线下收货过程进行公证。
(3)商品线下采购公证:陪同采购在公证处所在市县范围内采购的涉案产品,并对采购过程进行公证。
(4)合同公证:如对遗嘱、离婚协议、买卖合同等合同进行公证。
(5)证件公证:如对营业执照、护照等证件进行公证。
(6)现场监督及其他证据保全公证:比如保全证人证言、书证、当事人陈述,物证、影像、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行为过程和事实,财产清点、清算、评估等保全证据公证;证明股份公司成立、股东大会、董事会活动;证明股票发行;参与调解或谈判等现场监督公证。
(7)其他:
第2条公证费用标准及支付
2.1本合同第1条项下约定的公证法律服务内容的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网页公证:公证服务费用为____元/件。
(2)商品线上采购公证:公证服务费用原则上按件收费,____元/件。
对于体积或重量较大,线下收货时需要借助搬运等工具协助的按件,按计时收费,每小时元。其中,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算,超过半小时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
(3)商品线下采购公证:公证服务费用计时收费,每小时____元。其中,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算,超过半小时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
(4)合同公证:公证服务费用按照乙方公示的正常收费标准的____%收费。
(5)证件公证:公证服务费用按照乙方公示的'正常收费标准的____%收费。
(6)现场监督及其他证据保全公证:原则上公证服务费用计时收费,____元/小时。但复杂的现场监督及其他证据保全公证可以协商收费。
复杂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需要公证人员多次到场(3次以上)或往返多地实施监督;涉及其他行业专业技术辅助;工作环境恶劣或存在危险性;土地招、拍、挂程序等。
(7)其他收费标准:
2.2本合同约定的公证费用均为含税价。
2.3公证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一般根据乙方收费规则支付,不晚于公证完成后10天内付清该次公证服务的费用。
2.4甲方或甲方客户支付公证服务费后的3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或甲方客户提供发票。
第3条教育培训合作
3.1甲、乙双方可定期开展开展人才、智力交流,举办相关学术沙龙活动。
3.2乙方可根据甲方的要求,派遣相关公证员参与律所的相关培训活动,如举行公证知识的讲座或培训活动等。
第4条对外发布规则
4.1对于本合同的签订、履行或本合同内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对外公告或以新闻稿、通报、通函等方式对外公开发布。
4.2如双方同意将此合同的合作关系向不特定第三方公布或发布,相关宣传使用的文字稿件或新闻稿件内容需经另一方书面审核后方可发布。
第5条合同联系人
5.1为认真执行本合同,顺畅推进双方合作。甲、乙双方分别组成公证法律服务合作小组,并分别安排合同联系人进行联络与沟通行为。
5.2联系人信息
(1)甲方联系人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联系人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
第6条合作期限
6.1自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止。
6.2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除按本合同约定结算费用以外,不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第7条合同解除与终止
7.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7.2任何一方违反、或拒不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约定,即构成违约行为。对于协议一方的任何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该违约方。
7.3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经守约方通知后十天内仍未改正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违约方之日起即解除。
第8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________________(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9条附则
9.1本合同附件及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聘用单位:法律服务所
受聘人员:
为大力发展基层法律服务事业,稳定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有关文件规定,乙方提出执业申请,经审查符合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条件,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甲乙双方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自__年 月 日至__年 月日止。
二、聘用期间:乙方必须承认本所《章程》享有并履行本所《章程》所规定各项权利和义务,经济上实行效益浮动工资制。
即按乙方业务收入总额的60%计发,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按月支付,年终结算,甲方不在支付其他经济费用。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业务收入的5%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自行购买养老保养,不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服从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办法,积极工作,完成年度岗位目标任务,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接受年度考核、考评,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工作技能。
五、乙方因自身工作原因给当事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
1、本合同确定的聘用关系,违反国家用工制度的。
2、乙方经上级选拔任用或考入高等学校脱产学习。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4、乙方因工作需要,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录用的。
5、乙方不能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的。
6、严格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法律,经教育不改或受党纪政纪,刑罚处罚的。
7、严重失误,徇私或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单位一份。
九、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和需要修改、完善的,均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并存主管单位备查。
甲方:法律服务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签订时间: 年月日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经与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办理_________,提供法律帮助。律师执业证号:_________。
第二条 律师费
提示:请在选择使用的条款前的□打√;或直接把不使用的条款删除。
□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委托人向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用_________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元;余款在委托事项办妥后支付。
□双方协商以代理事项标的额_________%,共计_________元为乙方应得的委托费用。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元;余款在委托事项办妥后支付。
□乙方在诉讼和执行期间不收取甲方任何费用,待执行回款物后,甲方同意乙方从执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总额的_________%作为乙方律师的报酬。
案件以调解或仲裁方式解决的,律师费的计算方式:_________
本案所需诉讼费、公证费、执行费等费用,由甲方按国家规定交纳并由乙方按照规定代收代交。律师费不包括律师进行工作的差旅与长途电话费,后者由甲方根据实际发生额向乙方另行付。
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费应退还给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第三条 服务期限
双方同意,服务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合同到期前_________个月由双方协商并书面认。
第四条 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
提示:请在选择使用的条款前的□打√;或直接把不使用的条款删除。
□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代为推选诉讼代表人并接受诉讼代表人的委托代理诉讼;
□代为追加、变更被告和第三人;
□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 )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有效维护甲方的著作权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聘请乙方担任著作权维权专项法律顾问,通过乙方加入的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成员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全面维护甲方的著作权合法权益。
2、甲方委托乙方在全国范围内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事项为:
(1)侵犯和损害甲方的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行为;
(2)违反与甲方签订的有关著作权合同的违约行为;
(3)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服务事项。
第二条授权权限
1、甲方对乙方的授权为特别授权,即乙方有权代为调查取证,申请证据公证;代为提起诉前赔偿请求,进行调解;代理行政投诉;代为提起诉讼;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调解;代为提起上诉;代为申请强制执行与执行和解;代为签收法律文书。
2、甲方授权乙方在甲方的授权权限内,就甲方委托的事项对加入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成员所进行转委托。甲方要求乙方转委托的各受托核心成员所和各省、市、自治区版权保护协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3、乙方进行转委托时对受托成员所可以特别授权,也可以一般授权。
第三条代理方式
1、乙方的代理方式为全风险代理。即乙方自行负责垫付办案差旅费用、调查取证费用、购买盗版图书或盗版音像制品费用、公证费用及公证人员差旅费用、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申请执行费用和其它办案开支(含文书打印费、复印费、查阅档案费)等打盗维权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乙方垫付的前款费用经调解(含诉前调解)或经法院判决结案由侵权人承担的,执行到甲方帐上后,由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部划转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2、乙方自行承担举证不能或败诉的责任。甲方对乙方因败诉或不能执行等因素未能收回所垫付的费用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如法院判决由甲方承担部分或全部诉讼费用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四条乙方律师费用
1、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赔偿金总额的________%;
2、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的其它合理诉讼费用;
3、甲方在侵权人承担的赔偿金和其他合理诉讼费用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乙方应获得的律师费用和其他合理诉讼费用转帐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的法律服务进行监督和指导;
(2)甲方发现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包括但不限于恶意串通第三方损害甲方利益时,有权单方终止对乙方的委托和单方终止对乙方转委托的授权,并有权追究乙方和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的法律责任;
(3)甲方享有要求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第六条第二项所约定的义务的权利。
2、甲方应当履行如下义务:
(1)甲方应当将掌握的反盗版信息及其他与委托事项相关的信息及时通报给乙方。甲方对提供的权利来源等证据材料及其它法律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甲方应当将有关作品的防伪特征整理成书面材料送交乙方;
(3)甲方应当将要求乙方维权的图书样本或音像制品样本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进行对比和识别盗版图书或盗版音像制品;
(4)甲方应当认真执行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第2款和第四条第3项的约定。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1)乙方对甲方委托的维权事项享有知情权;
(2)乙方根据打盗维权的需要对甲方今后出版图书或制作音像制品设计防伪标识享有建议权;
(3)乙方享有要求甲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第五条第2项所约定的义务的权利。
2、乙方应当履行如下义务:
(1)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名义和任何方式损害甲方的名誉和商业信誉,不得恶意串通第三方和以任何其它方式损害甲方利益;
(2)乙方应当将在打盗维权过程中掌握的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及时通报给甲方;
(3)乙方应当对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第七条特别约定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应当在新出版的图书最后一页登载乙方的律师声明,律师声明的具体内容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或者在音像制品的包装盒上标注乙方的名称和维权电话,以利于乙方开展维权法律服务工作。
2、乙方与侵权人进行诉前调解或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时必须在诉前调解或调解协议达成前,就赔偿金的具体金额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如赔偿金额高于甲乙双方商定的赔偿金底限时可以不经过甲方书面认可。
3、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应当将所有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和诉前调解书送交甲方存档备查。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不得与侵权人私自达成调解,不得私自收取侵权人的财物。无论是判决或调解(含诉前调解)的执行,均必须先将侵权人应当支付的赔偿金和承担的其他合理诉讼费用执行到甲方指定帐号上(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乙方应当在中国律师反盗版网上为甲方的正版作品进行宣传,发布甲方的版权维权信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1、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违约方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后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签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法律服务达成本合同。
一、 乙方人员
1、 乙方派出人员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 若甲方对乙方派出的人员不满意,乙方另行指派人员代替。
二、 乙方的工作原则
1、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2、 以指导为主,不将自己的意见强加于甲方。
3、 积极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4、 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
三、 乙方的服务内容
1、 对甲方生产、经营和管理上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策划和设计及法律方面的可行性分析。
2、 参与甲方的商业谈判和其他谈判,提供法律意见。
3、 为甲方草拟、审查、修改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4、 协助甲方制定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甲方的内部组织和管理行为。
5、 协助甲方管理经济合同和其他合同,监督合同的履行。
6、 对甲方的职员进行法律培训,增强法律意识,防范法律风险。
7、 解答甲方的各种法律咨询。
8、 为甲方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信息。
9、 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向有关单位或个人签发律师函。
10、 为甲方提供资信调查。
11、 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事务。
四、乙方代办法律业务
1、 在涉及的刑事案件中担任辩护人或代理人。
2、 担任甲方涉及的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或仲裁案的代理人。
五、乙方的服务方式
1、 乙方工作人员组成服务小组,甲方派人组成法律实施小组,双方建立有效的沟通模式,以便乙方提供高效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2、 根据甲方要求对甲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
3、 与甲方电话联系,了解甲方存在的法律问题并予以解决。
4、 乙方不定期派人到甲方,了解甲方的整体业务发展方向及规划,为甲方的经营管理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和方案。
5、 若甲方遇到紧急法律问题需要解决,甲方可随时与乙方联系,乙方将及时给予答复或提供解决方案。
6、 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六、费用及支付
1、 甲方支付乙方法律服务费 元(大写 人民币 )。
2、 上述费用于本合同签订时付清。
3、 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时,不再另外收取费用。
4、 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时,应按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优惠收费。
七、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有效期 年,从 年月日至 年月日。
2、 若甲方愿意在本合同期满后继续由乙方提供法律服务,双方于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日重新签订合同。
八、合同的生效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公司投资设立、经营管理等事项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双方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员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处理甲方的公司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项完毕之日时自行失效。委托事项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1.公司设立法律服务
(1)提供公司投资形式、投资可行性相关的法律咨询意见及方案设计;
(2)提供策划公司、集团公司股权构架方案;
(3)起草、审查、修改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公司章程、股东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4)提供公司投资设立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5)分析说明投资设立公司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6)对于投资设立中的有关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及其他高新技术的有关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法律处理意见;
(7)进行投资设立公司所需的有关商业调查;
(8)协助办理公司登记设立登记手续;
(9)协助办理投资设立公司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2.公司经营管理法律服务:
(1)为公司提供公司治理结构、董、监事会及管理层设置相关的法律咨询意见及方案设计;
(2)为公司提供管理层持股及其他期权奖励计划的方案设计及法律文件的起草;
(3)为公司与他方之间的合同和/或协议提供意见或建议;
(4)为公司建立和完善长期使用的合同范本;
(5)为公司审阅、修改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
(6)为公司审核、修改员工手册等内部规章制度;
(7)协助公司处理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
(8)参与公司与他方的商务谈判;
(9)当公司与他方发生纠纷时,以非诉讼形式协助公司对外交涉、谈判;
(10)为公司提供并解释与公司日常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各项政策;
(11)提供与公司业务活动相关的法律信息;
(12)对将由公司开展的重大商业活动出具法律建议;
(13)应公司要求对外出具律师函;
(14)经公司授权发表律师声明;
(15)应公司要求对公司人员进行法律知识专题培训;
(16)代理公司进行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
(17)为公司办理对外重大文件签署等事件的律师见证事项;
(18)其他委托事项。
3.公司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公司股份转让与资产重组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相关纠纷案例;
(2)提供有关股份转让与资产重组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分析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4)进行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所需的有关商业调查;
(5)起草、审查、修改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件;
(6)协助办理公司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的各项程序;
(7)协助办理公司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的其他法律事务。
4.公司改制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与公司改制相关的法律政策信息,出具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2)协助制定公司改制的具体实施方案;
(3)起草、审查和修改公司改制所需的各种法律文件;
(4)协助办理公司改制的各种审批登记程序;
(5)协助处理公司改制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5.公司对外投资法律服务
(1)为公司进行对外投资项目的推荐;
(2)参与各类公司改制及股份制改造,包括提供转制程序咨询、法律文件起草、相关手续代办;
(3)参与公司兼并与收购、资产重组,包括参加谈判、起草相关法律文件;
(4)参与公司股权转让与受让,包括参加谈判、代为起草《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5)公司以无形资产、人力资本对外投资的方案设计;
(6)为公司增资、减资、分立、合并提供法律服务。
6.为公司提供对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审慎及资信调查服务
(1)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股权结构、主要负责人、住所地等;
(2)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经营一般现状及历史状况;
(3)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若干年度的财务报表;
(4)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帐号、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线索;
(5)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是否被工商部门行政处罚、是否存续;
(6)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其他资料,包括相关资质证书。
签订地点:________
甲方:________
住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住所: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北京市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非诉讼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以并购为目的对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事宜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与指定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指定________律师作为主办律师组建团队完成委托事项。未经甲方要求或同意,不得更换主办律师。甲方同意乙方上述指定。甲方指定________作为甲方联系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委托事项相关事宜。
二、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下列事项:
(一)在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期限内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二)起草尽职调查清单,全面梳理目标公司及其股东的历史沿革、业务经营、股权结构、资产等状况,尽职调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文件、资产文件、融资文件、重要协议、涉外合同、审批及许可、财务报表、雇员、保险、诉讼情况和环保事宜等事项;
(三)提交尽职调查报告,分析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收购程序的影响,可能面临或者存在的法律、监管等方面的问题和风险,给出适当解决方案。依据调查报告制作摘要,供甲方决策参考。
(四)按照甲方提出的合理需求对尽职调查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报告的最终文本需经过甲方验收同意。
三、委托期限
乙方应在下列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的现场调查部分: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正式尽职调查报告最终出具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四、服务费数额及支付;
本项目服务费(含差旅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整,分两期支付:第一期人民币________万元,于本合同签订时支付;第二期余款人民币________于乙方完成尽职调查,提交经甲方验收同意的尽职调查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如甲方因乙方不胜任委托事项为由解除本合同,则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并按照如下方式处理;甲方支付的第一期费用乙方无需退还,甲方不需支付第二期费用。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就委托事项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
2.甲方有权在委托期间变更对乙方的授权范围;
3.以书面形式解除对乙方的授权;
4.甲方有权在委托期间要求乙方变更主办律师。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材料和情况;
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甲方应承担乙方实施委托事项的法律后果。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按合同第四条约定取得服务费,并在甲方拒付费用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实施委托事项,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合伙人、律师,共7人作为向甲方提供本项目法律服务的承办律师。律师为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律师工作团队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范,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3.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4.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律师对项目资料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以备查,在尽职调查结束后向甲方提供相关档案资料,对涉及甲方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6.甲方对乙方承办律师的服务不满意并投诉的,乙方应当及时更换承办律师。
七、合同解除及违约条款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法律服务的,不能完成尽职调查工作,或提供法律服务时由于过错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以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务费为限。
2.尽职调查期间,甲方发现乙方有本条第一款所述情形的,有权立即解除对乙方的委托,乙方应当在已收取服务费用的限额内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服务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以支付未付的法律服务费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为限。
八、保密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保密承诺函中规定义务,对在参与项目过程中获知的本案件的信息和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严格保密。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九、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适用《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北京市律师协会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
十、其他
1、双方确认,文首所载地址为双方的送达地址。如果一方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的,该方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字页:本页无正文,供双方签字盖章使用。)
甲方: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北京市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