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书(股权赠送、合作经营)(精选30篇)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样式二)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三章?合作各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第四章?利润分配和偿还乙方投资
第五章?董事会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七章?劳动管理
第八章?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九章?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与解除
第十章?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
第十一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_______公司和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地点)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_______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号。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职务_______国籍_______。
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_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职务_______国籍_______。
(注:若有两个以上合作者,依次称丙、丁……方)
第三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同意在_______建立合作经营的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四条?合作公司的名称为——合作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号。
第五条?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资源开发权、建筑物等合作条件;乙方提供资金、设备、技术等合作条件。各方不折算投资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条件,确定利润分享办法,并各自承担风险。合作公司实行统一管理,_____经营,统一核算。合作期限届满,公司的财产不作价归甲方所有。(注:应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明)
第七条?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合作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_______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九条?生产经营规模如下:
(一)合作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_______。
(二)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___。(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十条?合作公司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年,从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合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如有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合作期限。但必须在合作期满6个月前,向_______提出申请批准。
第十一条?合作公司的产品,大部分在中国境外市场销售(或全部外销)。其中:
(一)向外销售_______%。
(二)对内销售_______%。
(注:销售办法灵活多样,可由公司或乙方负责向外销售;也可由公司与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代销;对内销售部分可由公司或甲方经销。)
第十二条?合作公司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和_______有关税收的规定交纳各种税款。
第十三条?合作公司的各项_____均应向设在_______的_____公司投保。投保办法、投_____别、_____价值、保期等均按中国人民_____公司的规定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二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十四条?合作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货币)
第十五条?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元。
第十六条?甲、乙方分别提供如下合作条件:
甲方:提供总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其中:
厂房(上盖)面积_______平方米;
商场(上盖)面积_______平方米;
维修部(上盖)面积_______平方米;
其他用地_______平方米。
乙方:投资总额为_______元,其中:
现金_______元;
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_______元(详见附表);
工业产权_______元;
其他_______元。
第十七条?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天内办完用地手续,交付合作公司使用;厂房和商场(上盖)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天内交付合作公司装修;维修部?(上盖)的交付时间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另行决定。
乙方提供的现金投资分两期汇入合作公司在_______的银行开立的帐户内。第一期应汇入_______元,须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天内汇出,作为首期生产、生活设施的建筑费和流动资金等;第二期必须汇足投资总额减去第一期汇出后的差额,汇出的时间为__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注:应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十八条?乙方作为投资的机器设备,必须符合合作公司的生产需要,并在厂房装修完工前_______天内运至_______目的地。
(注:乙方以工业产权作为投资时,甲、乙方必须另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章?合作各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第十九条?甲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一)办理为设立合作公司的申请批准、向有关部门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二)依照_______省(市)《土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三)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物资的进口报关手续;
(四)协助合作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
(五)协助合作公司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六)协助合作公司对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七)协助合作公司在当地招聘中国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
(八)协助合作公司为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手续等;
(九)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二十条?乙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一)依照本合同第十六条第二款、第十八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器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其作为出资机械设备等运至_______目的地:
(二)办理合作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的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三)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产的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四)培训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五)如乙方同时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六)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四章?利润分配和偿还乙方投资
第二十一条?合作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使用和分配:
(一)提取_______%作为合作公司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发展基金;
(二)以_______%偿还乙方的投资,预计_______年还清乙方的全部投资。(注: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
(三)其余部分按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分配。
第五章?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合作公司设董事会。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董事会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决定公司转让、合并、停业和解散;决定公司经营决策、财务预算和决算,决定公司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办法;聘请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公司职工工资和制定职工奖惩办法等一切重大事宜。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由董事_______名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名。董事会董事长由_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长_______名,由_______方委派。
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_____4年,经各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召集董事会议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经1/3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二十六条?召开董事会须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时,可以出具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举行表决。
第二十七条?董事长是合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八条?合作公司设经理部,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经理部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_______人。总经理由__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由_______方推荐_______人,另一方推荐_______人,均由董事会聘请,____________年。
第二十九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决议,组织领导合作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十条?总经理必须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半年向董事会作一次财务结算报告。
第三十一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时,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给予应得的处分直至解聘,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第七章?劳动管理
第三十二条?合作公司员工的招聘、解雇或辞退一律实行合同制。员工的聘请由公司做出计划,报_______市劳动局核准后,由公司自行招聘,经考核择优录用。
第三十三条?合作公司员工的劳动工资、劳动_____、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依照《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经董事会制定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会与员工集体或个人订立劳动合同,按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八章?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三十四条?合作公司设总会计师和总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公司的会计工作;厂部、商场和维修服务部分别建立帐目,每个部门分别设会计师和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各个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
前款所列会计和出纳员的人选,均由甲、乙方协商推荐,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五条?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_______有关规定,结合本合作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报_______市财政局和税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合作公司设审计师一人,由甲方推荐,董事会聘请。
审计师负责审查、稽核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九章?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或补充,必须经甲、乙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并报经_______市人民政府批准方能生效。
第三十八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本合同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严重损失,或因公司连续亏损,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经合作公司董事会特别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十章?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九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的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仍应赔偿履约一方的经济损失。
第四十条?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以及第十八条的规定提供合作条件时,以逾期的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缴付_______元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注:或按出资额的百分比计算),如逾期_______个月仍未提供,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九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一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二条?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天内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四十三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_____,_____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一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均需经_______市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审批机关)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七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合作公司章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
第四十九条?合作公司对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互送通知的方法,如果采用电报或电传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发出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的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方的收件地址。
第五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方各_______份,合作公司一份,报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副本_______份,分报有关机关。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__签字。
甲方: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公司
(加盖公章)(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字)
第一章 总 则
中国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省________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 作 各 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________省_______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
职务________
国籍_______
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__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
职务________
国籍________
(注:若有两个以上合作者,依次称丙、丁……方)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建立合作经营的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三条 合作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合作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号。
第四条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 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资源开发权、建筑物等合作条件;乙方提供资金、设备、技术等合作条件。各方不折算投资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条件,确定利润分享办法,并各自承担风险。合作公司实行统一管理,独立经营,统一核算。合作期限届满,公司的财产不作价归甲方所有。
(注:应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明)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 合作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_______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 生产经营规模如下:
(一)合作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_____。
(二)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____。(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作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货币)
第十条 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元。(注:甲方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权或资源开发权和建筑物不计入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 甲、乙方分别提供如下合作条件:
甲方:提供总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负责征用土地费和缴纳土地使用费;(注:土地开发费的负担方法,根据双方约定写)其中:
厂房(上盖)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商场(上盖)面积________平方米;
维修部(上盖)面积________平方米。
乙方:投资总额为________元,其中:现金________元;
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___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___元;
其他________元。
第十二条 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天内办完征拨手续,交付合作公司使用;厂房和商场(上盖)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天内交付合作公司装修;维修部(上盖)的交付时间,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另行决定。乙方提供的现金投资分两期汇入合作公司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内。第一期应汇入_______元,须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天内汇出,作为首期生产、生活设施的建筑费和流动资金等;第二期必须汇足投资总额减去第一期汇出后的差额,汇出的时间为__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注:应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十三条 乙方作为投资的机器设备,必须符合合作公司的生产需要,并在厂房装修完工前________天内运至中国港口。
(注:乙方以工业产权作为投资时,甲、乙方必须另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章 合作各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第十四条 甲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一)办理为设立合作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二)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三)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物资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四)协助合作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
(五)协助合作公司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六)协助合作公司对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七)协助合作公司在当地招聘中国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
(八)协助合作公司为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手续等;
(九)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十五条 乙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一)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器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其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运至中国港口;
(二)办理合作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的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三)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产的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四)培训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五)如乙方同时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六)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章 合作经营期限
第十六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该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
合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如有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合作期限。但必须在合作期满六个月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提出申请批准。
第八章 利润分配和偿还乙方投资
第十七条 合作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使用和分配:
(一)提取______%作为合作公司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发展基金;
(二)以______%偿还乙方的投资,预计______年还清乙方的全部投资;(注: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
(三)其余部分按甲方______%,乙方_______%分配。
第九章 产品的销售
第十八条 合作公司的产品,大部分在中国境外市场销售(或全部外销),其中:
(一)向外销售________%;
(二)经向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内销________%。
(注:销售办法可灵活多样,可由公司或乙方负责向外销售,也可由公司与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代销;对内销部分也可由公司或甲方经销。)
第十章 董 事 会
第十九条 合作公司设董事会。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董事会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条 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公司章程的制订和修改;决定公司转让、合并、停业和解散;决定公司经营决策、财务预算和决算;决定公司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办法;聘请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公司职工工资和制定职工奖惩办法等一切重大事宜。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由董事________名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________名,由乙方委派。
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任期四年,经各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召集董事会议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二十三条 召开董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时,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举行表决。
第二十四条 董事长是合作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十一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五条 合作公司设经理部,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经理部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人。总经理由__方推荐;副总经理由__方推荐__人,另一方推荐__人,均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年。
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决议,组织领导合作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 总经理必须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半年向董事会作一次财务结算报告。
第二十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时,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给予应得的处分直至解聘,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 劳 动 管 理
第二十九条 合作公司员工的招聘、解雇或辞职一律实行合同制。员工的聘请由公司做出计划,报当地劳动部门核准后,由公司自行招聘,经考核择优录用。
第三十条 合作公司员工的劳动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制订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会与员工集体或个人订立劳动合同,按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章 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三十一条 合作公司设总会计师和总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公司总的会计工作;厂部、商场和维修服务部分别建立帐目,每个部门分别设会计师和出纳员各一个,负责各个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
前款所列会计和出纳员的人选,均由甲、乙方协商推荐,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二条 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合作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 合作公司设审计师一人,由甲方推荐,董事会聘请。
审计师负责审查、稽核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四章 纳税与保险
第三十四条 合作公司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缴纳各种税款。
第三十五条 合作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办法、投保险别、
保险价值、保期等均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或补充,必须经甲、乙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并报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方能生效。
第三十七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本合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严重损失,或因公司连续亏损,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经合作公司董事会特别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十六章 违 约 责 任
第三十八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的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仍应赔偿履约一方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以及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供合作条件时,以逾期的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缴付____元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注:或按出资额的百分比计算)如逾期__个月仍未提供,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在合同生效后__天内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十七章 不 可 抗 力
第四十二条 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三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九章 文 字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解释有矛盾,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六条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合作公司章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均须经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关)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八条 合作公司对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互送通知的方法,如果采用电报或电传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发出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的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方的收件地址。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甲、乙方各__份,合作公司一份,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__份,具有同等效力;影印本__份,分报有关机关。
第五十条 本合同于一九__年__月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省__市签字。
甲方:__公司 乙方:__公司(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__(签字) 法定代表__(签字)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充分协商,就下列物业售/租中介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合作事项:
甲乙双方同意合作将下列物业售/租予客户:
1、物业名称:(该物业由______方提供)。
地址:____________。
2、方同意负责协助租赁/买卖双方办理有关该物业租赁/买卖之全部手续。
第二条中介费分配及支付:
(一)如上述交易成功,甲乙双方按下列______方法收取、分配中介费。
1、甲方收取相当于成交房价的______%作为中介费。
乙方收取相当于成交房价的______%作为中介费。
(本项适用于物业买卖中介合作事项,上述中介费以双方出具之有关发票为准)
2、甲方收取相当于______月房租的______%作为中介费。
乙方收取相当于______月房租的______%作为中介费。
(本项适用于物业租赁中介合作事项,上述中介费以双方出具之有关发票为准)
3、甲乙双方各自收取的中介费之和即为该交易的总佣金,甲乙双方以总佣金为基础分配各自在合作事项中应得的报酬份额,甲方应得总佣金的______%,乙方应得总佣金的______%。
(二)如成交后,无论由于业主或客户违约所造成交易终止,按租/售合同规定中介应得赔偿的,对赔偿款甲乙双方按本条第(一)款第______项约定的比例分配。
(三)合作一方收取的中介费如超出合同规定其应得的份额,应将超出的款项在取得中介费后______天内退还给另一方,否则负相应违约责任。
(四)甲乙双方每______月/季/年度进行中介费的结算,并按本条第(一)款约定的分配方法进行结算。
第三条双方义务:
1、甲乙双方均不得在没有通过对方的情况下与对方提供的客户、业主联系或成交,否则负相应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不得将上述客户、业主之资料转透露给他人或与第三方合作成交该物业,否则负相应违约责任。
3、甲乙双方均应出示有效、真实的发票,不得在发票等相关单据上弄虚作假,否则负相应违约责任。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第三条1款约定的,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相当于______个月租金或相当于楼价______%的金额作为违约金。上述款项须于实际实施违约行为(无须实际成交)之日起______天内支付,否则按每日______%计算滞纳金。
2、任何一方违反第三条2款约定的,违约方按本条第1款规定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3、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3款的规定在发票等相应单据上弄虚作假的,按单据金额的______%由违约方自另一方提出相应证据之日起______天内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按本条第1款计算滞纳金。
4、任何一方如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本协议第二条第4款的规定交出相应款项,滞纳金的支付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计取。
第五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合同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违约(包括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而终止;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如出现本条第一款第三项情况而终止本合同的: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守约方依据本款规定解除本合同,并不影响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4、甲方依据本款第1项的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寻求救济(例如寻找本合同之外的第三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而发生的额外费用。
第七条保密条款
1、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
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泄密方应按的______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八条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机关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
4、本合同及其相应附件从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及其相应附件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其他约定:______。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或授权签约人):______(或授权签约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基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及管理需要,与乙方协商一致,将公司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包给乙方以供经营。为了厘清双方权利义务,特于签订此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承包事项:公司所有与经营管理相关的事宜。
第二条承包经营的方式: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将公司全部经营权发包给承包方。承包经营期间,由承包方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必须在本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章承包的期限、费用
第四条承包经营的期限为_______年,即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条承包费为______________元/年(大写: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每年),五年共计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承包费用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完毕。
第六条承包期间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工伤事故、房屋租金、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宽带费、电话费等与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全部费用均由承包方支付。
第三章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承包事项享有自主、独立的的经营权。承包方在承包期间享有以下权利:
6.1有权组建公司的管理团队、聘任公司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组建公司领导机构。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部分人员的安置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6.2有权决定公司的管理机构设置,制定规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奖惩。
6.3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和资产。合同终止后,由承包方出资购买的设备和资产归承包方所有。
第七条承包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在承包经营期间应得的合法收入。
第八条承包方有权在承包期内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账号、发票等财务凭证。
第九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的义务
9.1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合法用工、按期如数缴纳承包事项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等。若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发包方承担对公司的处罚,发包方可向承包方追偿,并可解除承包合同。
9.2承包方需维护公司形象、保护公司资产,不得作出损害公司权益的行为。若承包方作出损害公司权益的行为,发包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9.3承包方必须按期足额支付合同中应由承包方支付的费用,延期支付的,经发包方催告后仍不履行,发包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9.4承包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发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履行。否则视为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所缴纳的承包费不再退还。
9.5承包经营期间因承包经营事项的经营行为造成的后果均由承包方承担。由发包方或公司承担的可向承包方追偿。
第四章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条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间享有的权利
10.1有权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10.2有权监督公司的实施情况。
10.3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享有监督权。
10.4有权在本合同届满前30日组织审计机构对承包情况进行审核,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后,承包方方可离职。
第十一条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应尽的义务
11.1不得干涉承包事项的经营管理,但损害公司利益的除外。
11.2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为承包方开展承包事项提供协助和便利,不得无故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
11.3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其他
第十二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内容,对方有权合同解除。发包方解除合同的,承包方已缴纳的承包费用作为违约金不再退还;承包方解除合同的,发包方除退剩余的承包费用外,还应按承包费的6%向承包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每章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设置,标题不作为合同内容使用,具体内容以合同条款为准。
第十四条本合同的签订、生效、解释及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有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文字为中文,合同及附件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合同附件:1、发包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承包方身份证复印件
3、移交时公司财务及资产负债表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甲方: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双方合伙经营______项目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以______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伙项目及主营地
1、合伙项目:_________________
2、主要经营: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出资金额、方式。
1、甲乙双方均以货币出资,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占总出资额的%;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占总出资额的______%
2、双方的出资,应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三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按出资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部分,甲乙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四条入伙、退伙、出资额的转让
1、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甲乙双方的书面同意;承认本伙协议,并签署合伙人共同拟定的合伙协议。
2、退伙: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出资额的转让
甲乙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出资额,甲乙任何一方对外转让出资额的,必须经过另外一方的同意,另外一方不同意的,必须购买该出资额,另一方不同意转让出资额的,又不购买该出资额的,按退伙处理。
第五条合伙人权利
1、参与合伙事务的管理。
2、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六条合伙的终止清算。
1、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的,经清算债权债务后,合伙事项终止。
2、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双方各自的出资比例分配。
3、清算时如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双方各按各自的出资比例承担。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甲乙双方由于承担连带责任,一方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另外一方追偿。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方未经未经另一方同意而转让或抵押其财产份额的,其行为无效,可按退伙处理,并且应当承担由此给他人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与合伙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______人民法院管辖并裁决。
第九条其他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名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签约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一条约因
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
甲方和乙方(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按专利提供技术诀窍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项目投入。
合营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术的全过程,保证其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款规定,以提成费的办法作为补偿。
第二条定义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兹明确如下:
2.1“产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2“专利”系指经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型专利权*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2.3“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图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及信息等。
2.4“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为准。
2.5“技术协助”--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三(3)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
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三(3)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就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6“技术信息互换”--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
2.7乙方保证:按双方议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并且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的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的先进水平。
第三条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3.1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不得使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
3.2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中国境内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条款的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国际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3.4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请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_______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得其技术专利及专利权。
3.5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并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证制造。
3.6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中国市场销售。
第四条第三方伪造及侵犯
合营公司若发现有任何伪造的产品、或侵犯专利、或商标时,应立即通知乙方。虽然,仅乙方独家持有对其伪造产品或失常的使用产品、侵犯专利或商标时采取追究或多次诉讼或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合营公司就上述有关情况提出的各种建议,应给予适当的考虑。为此,乙方可用合营公司的名义作原告人或双方联合作原告人,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的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专题书面批准。
第五条提成费
5.1在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提供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
5.2根据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一百八十(180)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净售额____%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净售价计算。
5.3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___年,以后,每年递减____%。
5.4合营公司应保持完整、正确的记绿,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于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六十(60)天内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额数字。销售报告应由合营公司主管财务者签署。
5.5合营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所得款额以美元按时汇至乙
方。
第六条技术培训
6.1按合营公司的合同,乙方应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为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
6.2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__________产品的制造、发展、销售和使用;____________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
6.3乙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提供乙方对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项目的培训。
6.4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
6.5合营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管理人员至中国对中方人员进行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合作经营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作方式
甲方现将以自己名义承租的一间商铺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约_______㎡)与乙方进行合作经营。
第二条、合作时间
合作期限暂定_____年,如需继续合作双方另作协商。双方合作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合作分工
1、甲方负责提供商铺(基本装修到位),乙方负责经营管理,乙方每月以现金定额形式向甲方按期进行经营分红。商铺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交纳。经营中损益情况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自己负责在经营期间发生的房租、水费、电费、电话费、小区管理费以及各类税费。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协议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3、乙方需在室内外进行装修时须经甲方及有关部门同意并按要求进行报建,但不得随意更改房屋的结构,否则,所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4、合作经营期内,乙方不得变更经营者,否则合作经营保证金不予退还。
5、在合作期间,乙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经营分红,甲方需向乙方出具收条作为凭证备查。
第四条、收益分配
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合作经营保证金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以后每月底______日前支付下一个月经营分红一次,每月金额起算: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月。
第五条、不可抗力
在合作经营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如政府拆迁、自然灾害等)的原因造成店铺经营的终止,甲方须退还乙方合作经营保证金。乙方不得享受作为房屋承租人的相关待遇。
第六条、合作期内因乙方责任终止合作协议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没收合作经营保证金并收回商铺经营权,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赔偿。
1、恶意欠款累计达一个月。
2、中途单方面无故退出合作。
3、利用房屋进行违法行为。
4、故意损坏房屋结构和设施设备。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协议第八条任何一种情形,在接到甲方终止协议通知书____日内,自行清理房屋内物品,将房屋退还甲方。逾期占用,未搬出的物品则视为乙方放弃,甲方有权进行清理,收回房屋,清理费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出租方):
负责人姓名:
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为搞活经营,促进经济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就土地山林租赁经营事宜签订本合同书,以资共同遵守。
一、 承租经营土地山林地点: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新回龙镇立溪村。 承租经营面积和经营方式:承租经营面积共约 万亩,以当地林业部门提供的地界图(红线图)为准,其中包含地界内的山林、竹木、河流、山塘、水库、道路、景观等,由乙方承租并以自主经营方式进行开发经营。
二、 承租方(乙方)经营规定范围:以生态旅游、休闲、度假、种养植为主题的项目开发经承租金及承租金支付方式:每亩每年 元;合同签订并生效三日内五十年承租金,共承租经营年期:共五十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合营。 计 万元,由乙方一次性结清给甲方。 同期满,甲方收回乙方承租经营权,场内不动产乙方无偿移交给甲方;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有优先权,承租费标准按当时市场情况甲乙双方再行商定;乙方承租期内可以转让承租经营权。
三、 甲方和乙方主要责任和义务:
甲方:
1、 提供地界图(红线图)、林权证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测定的面积数据以及有80%以上村民签字同意出租经营该土地山林证明文书,并按要求办理完善政府备案报批手续。
2、 甲方对乙方提出的因项目开发和经营管理需要动土或砍伐部分山林竹木新建房屋、道路和相关设施等申请要求,应给予支持,并负责向上级办理报批手续;有关部门收取的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山林竹木由甲方砍伐,并归甲方所有。
3、 甲方保证乙方拥有自主开发经营权,所有开发经营活动只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和合同规定要求,甲方不得干涉阻挠;甲方应着力保持生态、水土和植被原貌,对恶性破坏行为以及干扰乙方正常开发和经营活动的人和事应坚决予以制止,并妥善处理。
乙方:
1、 乙方保证从事以生态旅游、休闲、度假、种养植为主题的项目开发经营;不破坏生态、不从事污染生态环境经营活动,项目开发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 根据项目发展需要适当安排当地村民就业。
3、 乙方以独立承包经营方式进行自主经营,期间所有投资、收益和盈亏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协商不成,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章): 东源县新回龙镇立溪村民委员会 乙方(签章):中国华宇广东分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条中国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合资企业的名称、地址
1.合资经营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企业),英文名称为:_________,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2.外商投资企业除中文名称外,也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外文名称。合营企业的名称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有字号或商号;
(2)标明所属行业或经营特点;
(3)组织形式;
(4)不得与国内同行业的另一企业名称混同。
第三条合资企业是经_________(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成立,并在_________登记注册的中国企业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件规定。
第四条合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企业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亏损。
第五条合资企业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并以销售其产品和提供服务而获得合资企业满意的利润为指标。合资企业应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经济效益,并根据国际商业贸易实务惯例,使合资企业的效率、产量、价格、及交货时间方面应具有竞争能力。(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六条合资企业的生产经营范围是:
1.生产_________产品;
2.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
3.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合资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如下:
1.合资企业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_________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_____。(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合资企业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或者双方商定的外币_________)。
第九条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或外币_________)。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第十条合资各方的出资方式:
1.甲方:现金_________元,建筑物折_________元,机械设备折_________元,土地使用权折_________元,工业产权折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乙方:现金_________元,建筑物折_________元,机械设备折_________元,土地使用权折_________元,工业产权折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2.合营企业各方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以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为出资的,其作价由合营各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或者聘请合营各方同意的第三者评定。
3.外方出资的外币,按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或者套算成约定的外币。中方出资的人民币现金,需要折算成外币的,按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算。
4.外方作为投资的技术和设备,必须确实是适合我国需要的先进技术和设备。如果有意以落后的技术和设备进行欺骗,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5.中方的投资可包括为合营企业经营期间提供的场地使用权。如果场地使用权未作为中方投资的一部分,合营企业应向中国政府缴纳使用费。
6.外方以工业产权或者专有技术出资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能显著改进现有产品的性能、质量、提高生产效率的;
(2)能显著节约原材料、燃料、动力的。
7.外方以工业产权或者专有技术作为出资,应当提交该工业产权或者专有技术的有关资料,包括专利证书或者商标注册证书的复制件、有效状况及其技术特性、实用价值、作价的计算根据、与中方签订的作价协议等有关文件,作为合营合同的附件。
第十一条合资企业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_________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_________(注: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十二条合资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合资他方同意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合资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合资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一方向非合资方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资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十三条合资各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务:
1.甲方责任:
(1)办理为设立合资企业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出资;
(3)办理申请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4)组织合资企业厂房和其他配套设施的设计、施工;
(5)协助办理外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6)协助合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迅设施等;
(7)协助合资企业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8)协助合资企业招聘当地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
(9)协助外方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暂住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
(10)负责办理合资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宜。
2.乙方责任:
(1)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出资,并负责将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运至_________目的地;
(2)协助合资企业办理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3)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培训合资企业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4)负责技术转让的外方应负责合资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5)负责办理合资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同意,由合资企业与_________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取得为达到本合同第四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所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培训人员等。
第十五条技术保证
乙方对技术转让提供如下保证:
1.乙方保证为合资企业提供的_________(写明产品名称)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资企业经营目的要求的,保证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
2.乙方保证本合同和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技术全部转让给合资企业,保证提供的技术是乙方同类技术中最先进的技术,设备的选型及性能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求;
3.乙方对技术转让协议中规定的各阶段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应开列详细清单作为该协议的附件,并保证实施;
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详细资料是所转让的技术的组成部分,保证如期提交;
5.在技术转让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进,以及改进的情报和技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合资企业,不另收费用;
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使合资企业技术人员和工人掌握所转让的技术。
第十六条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之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合资企业的直接损失。
第十七条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出厂净销售额的_________%。提成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准。
第十八条合资企业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_________年。技术转让协议期满后,合资企业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发展该引进技术。(注: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一般不超过20xx年,协议须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审批。)
第十九条合资企业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_________%,内销部分占_________%。(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写明各个年度内外销的比例和数额,一般情况下,外销量至少能满足合资企业外汇支出的需要。)
第二十条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
由合资企业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的占_________%;由合资企业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的占_________%。由合资企业委托乙方销售的占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合资企业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合资企业直接销售。
第二十二条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资企业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二十三条合资企业使用的商标为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合资企业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资企业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和董事长任期四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是合资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企业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下列事项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
1.合资企业章程的修改。
2.合资企业的中止、解散。
3.合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减和转让。
4.合资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5._________
对于其他事宜,可采取_________决定。(在具体合同中药明确约定)
第二十七条董事长是合资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权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八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董事会会议一般应在企业法定地址所在地举行。
第二十九条合资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____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_________人,由甲方推荐_________人,乙方推荐_________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__年。
第三十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一条总经理、副总经理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三十二条合资企业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在条件相同情况下,优先在中国购买。
第三十三条合资企业委托_________方在国际市场先购设备、材料等物资,其他方有权参与选购。
第三十四条合资企业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筹建处由_________人组成,其中甲方_________人,乙方_________人。筹建处主任一人,由_________方推荐,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五条筹建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六条甲乙双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筹建处工作人员的编、报酬及费用,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八条筹建处在工厂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三十九条合资企业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资企业和合资企业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条甲、乙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合资企业的职工有权依法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合资企业应按规定为企业工会提供经费和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四十一条合资企业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四十二条合资企业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三条合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四十四条合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的会计制度、财务管理规定,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制定本企业的会计制度。本企业的会计制度须报_________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第四十五条合资企业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如乙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甲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四十六条合资企业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注:也可用双方同意的一种外文书写。)
第四十七条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通过。
第四十八条合资企业按规定向当地税务机关、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如实报送季度和年度会计报表,并向原审批机关抄报年度会计报表。
第四十九条合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依照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统一标准,如实提供统计资料,报审批机关、统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备案。
第五十条合资企业的期限为_________年。合资企业的成立日期为合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资期满六个月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资期限。
第五十一条合资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资,合资企业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十二条保险
合资企业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资企业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五十三条合资企业的一切外汇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规定办理。
第五十四条合资企业应自行解决外汇收支平衡。
第五十五条保密
1.合资企业对甲方或乙方提供给合资企业的一切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资企业的业务范围内使用。合资企业的全部高级职员,职工将与合资企业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对在他们就业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其他技术予以保密,这种保密协议可包括在劳动合同内。甲方应对合资企业或乙方对其所披露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其他技术保守保密。未经乙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披露。乙方应对合资企业或甲方对其所披露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其他技术保守秘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者披露。
2.合资企业、其任何雇员、甲方和乙方在下列情况下,不承担保密义务:
(1)保密资料的泄漏非合资企业,其任何雇员,甲方或乙方的过失而已经为公众所知。
(2)保密资料为有泄漏权的第三者提供。
(3)如果合资企业、其雇员、甲方或乙方将保密资料泄漏之前,已为第三者完全掌握的。
(4)_________
第五十六条合资企业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散:
1.合资期满,不再延长。
2.合资双方一致认为提前解散合资企业于双方有利。
3.合资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4.因外汇支出持续超过收入,虽经双方努力仍不能改变,以致无法继续经营。
5.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无法继续经营。
6.合资企业未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的。
7.合资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8.合资的任何一方或合资企业的全部或大部分资产或财产被国家没收或征用。
9.合资企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终止合资合同。
10._________
第五十七条合资企业宣告解散时,合资企业依法进行清算,清算期限、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组织依照《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报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并监督执行。
第五十八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产业政策要求,合资企业的经营范围变更、分立、合并、注册资本的增减、转让或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必须经合资各方同意并签署书面协议,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十九条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应依照《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十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企业的经济损失。
第六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六十二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六十二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六十三条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六十四条合资企业使用的场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所有,应向中国政府缴纳使用费。
第六十五条合资企业租用场地_________平方米,租用费为每年_________元(人民币)/平方米,租用费缴纳方法,期限要根据_________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执行,合资企业租用_________方厂房、仓库暂定为_________平方米,租用费定为每年_________元(人民币)/平方米,按使用面积计取,水、电、汽设施租用费每年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上述三项费用列入产品成本。
第六十六条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_________方式通知对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六十七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六十八条对本合同或合资企业的章程进行解释或履行时,如发生纠纷,其纠纷的当事者要以不使合资企业的利益受损为前提,进行友好协商,谋求问题的解决。
第六十九条协商不能解决时,应提交_________国_________地_________仲裁机构,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七十条在解决纠纷期间,除去纠纷的事项以外,合资各方要继续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资企业的章程所规定的其它事项。
第七十一条仲裁时使用语言为_________。
第七十二条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七十三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七十四条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七十五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六条合同条款的修正、变更、补充,由合资各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经批准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合资各方各执_________份,合资企业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十八条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合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____签署。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 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
注册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 方:
姓 名: 身份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合作经营**公司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章 合作项目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合作经营的项目位于甲方内,并使用甲方的名义,甲方无偿提供各类生产经营许可证,资质证等证件。
第二条:合作本项目内容
1、甲方提供生产的场地、生产设施及公用设施。
2、生产经营权全部由乙方全权管理。
第二章 出资及盈亏分担
第三条:甲方出资 万元人民币,乙方出资 万元人民币,双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出资完毕。
双方所有出资额须汇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银行账户。
第四条:合作经营的年利润按照双方出资的比例进行计算。
合作经营的亏损按照双方出资比例分担合作经营所造成的亏损。
第三章 项目经营管理
第五条:生产经营权全部有乙方全权管理。
第六条:甲方可委派出任董事长、财务总监各一名,其他管理人员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乙方负责在岗员工按国家政策及时发放工资。
第八条:项目具体经营模式、生产管理及业务、规章制度,由甲、乙双方共同制定,双方应认真全面遵守。
第九条:甲、乙双方不得从事损害项目经营的活动,不得非法经营,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甲、乙双方若有转让其出资的,须经对方同意,转让时,对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四章 合作经营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一条:若有第三方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经营时,应当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
第十二条: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三条: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一致同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退出合作经营。
1、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作经营造成损失;
2、执行合作经营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3、合作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经营的的全部财产份额;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退出合作经营后以退出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无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均经金钱结算。未经合作人同意而自行退出合作经营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第十四条:退出合作经营的合作人对其退出前已发生的.合作经营债务,与其他合作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章 合作经营的终止和清算
第十五条:任何合作一方均不得擅自终止合作经营,合作经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1、合作经营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作人不愿意继续合作经营的;
2、全体合作人决定终止合作经营的。
第十六条:合作经营结束后,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第十七条:合作经营终止后,如合作经营存在借款,财产应优先偿还借款,如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全体合作人须按照自己的投资比例以自己的财产承担偿还义务。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甲方须积极做好安全、环保、税务等工作,及时办理相关公司证件,确保项目经营的合法。
第十九条:合作人履行合作经营协议发生争议时,合作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作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达成之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也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时间: 年
租凭方 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姓名: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铺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铺合作经营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商铺
甲方将座落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______层______区______号,使用面积______商铺交给乙方,用于乙方在商铺内从事商业经营。
第二条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超范围经营。
第三条 经营期限
经营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使用期共计______年。
第四条 费用标准
费用标准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为_____元/年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为_____元/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一)乙方需在签定本合同之日起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租金______。
(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
(三)本合同期满后如双方不再续签合同,在乙方没有违约并没有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情况下,甲方在一个月后向乙方如数返还保证金(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 第六条 装修改造
(一)如乙方需改变商铺的内部结构,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如乙方决定装修,必须提前五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交装修方案,以供甲方审核,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因违反甲方规定造成损失,需由乙方负责赔偿。
(三)乙方提交的装修方案至少应包括设计图纸、施工周期、用料说明、施工设备明细、用电、用水申请、施工人数、现场负责人等内容。
(四)甲方应在接到乙方装修方案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给予答复。
(五)合同期满或因其它原因终止合同,乙方应按约定对在甲方场所内的建筑进行复原
第七条 有关费用
(一)经营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如乙方逾期付款将承担每日______‰的滞纳金。 甲方自行承担照明电费,依照供电单位规定的电价计收,由甲方代收代缴。
(二)在经营期间,如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费用且与乙方使用该商铺有关的,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八条 商铺的返还
(一)如果乙方未在经营期限界满三十日以前提出续签合同的要求,乙方应在该期限界满之前三日内清点、转移货物,清理商铺,书面通知甲方到场验收。乙方应在经营期限界满之前清理完毕商铺,将其移交甲方管理。
(二)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各有关方面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以后,办理商铺交接和退还保证金手续。
第九条 续营方式
合同期满,乙方要求继续经营,需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续营手续,甲方未改变经营格局,乙方按甲方要求未改变经营范围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经营权。
第十条 安全防火责任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我国有关安全防火的法律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公安消防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并接受监督检查。
(四)乙方必须全面负责商铺和划定的安全防火责任分担区的安全防火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变更、终止与续签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铺,并不退还保证金及剩余的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1.擅自拆改商铺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2.拖欠费用。
3.利用商铺进行违法活动及故意损坏商铺的。
4.严重损坏甲方名誉、利益
(二)合同如遇下列情况应当终止:
1.合同期满的。
2.双方协商同意的。
3.遇不可抗力(指地震、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国家政策的重大变更等)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合同终止与解除时应办以下手续:
1.乙方结清应交纳的各项费用;
2.甲乙双方结清相关费用和保证金;
3.甲乙双方依程序履行商铺返还交接手续。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在经营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后果,甲方对此不承担连带责任。
(二)经营期间甲乙双方均应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逾期交付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将按未交付费用部分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经营期间,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甲方不退还剩余费用及保证金。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剩余费用及保证金。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过协商,在三十日内未能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拥有《阳光家庭365》的版权有效性及开发与推广权利,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及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音像教材的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保证《阳光家庭365》版权的有效性;
2、免费为乙方提供推广产品所需的宣传样单;
3、甲方在确定客户将金额存入到指定帐户后,一个工作日内发货;
4、甲方负责邮寄及相关费用,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发货;
5、因质量或供应脱节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6、如发现vcd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为第三方调换;
7、为乙方免费提供《阳光家庭365》讲座系列样品全套,不退。
二、乙方责任及义务:
1、独立、积极进行《阳光家庭365》的推广及销售;
2、在经营过程中,有义务如实向甲方反馈经营情况及市场销售状况;
3、维护甲方的良好形象,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形象之事;
4、乙方收到第三方征订的信息后,应立即与甲方沟通;
5、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击盗版行为,发现盗版现象,应及时通知甲方。
三、合作方式:
1、乙方通过自有渠道代理推广销售甲方《阳光家庭365》教育系列。
2、甲方在收到乙方定货传真单后两个工作日内发货,为客户提供全额发票。
四、结算方式:
1、购买商通过甲方帐户直接汇款。
2、《阳光家庭365》教育系列产品种类及价格:
系列一:《阳光家庭365--与孩子一起成长》适合3-12岁孩子的家长使用(vcd10张)价格:168元/套
系列二:《阳光家庭365--与孩子一起成长》适合10-18岁孩子的家长使用(vcd10张)价格:168元/套
系列三:《阳光家庭365---如何把孩子引向成功》(vcd6张)价格:98元/套
3、在合同期内,乙方享受该价格的折优惠。
4、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甲方将乙方应得税后佣金汇入指定帐户。
五、违约责任及终止条: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非法产品视为违约,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由甲方负责。
2、乙方擅自加印、复制甲方产品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做出中止合作的决定。合作期限届满而双方决定不再续签。
3、任何一方宣布破产或进入清算或解散程序。
六、协议有效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其他事宜: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经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同等效力。
2.议期满后,若乙方提出续签协议,应于协议期满前10天提出,甲乙双方均无异议后,则合作协议可以续签。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 方:
法人代表: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湖北省林业局《关于推进林地使用权合同流转意见》及总口管理区关于第二轮林地承包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
甲方潜江市总口管理区杨湾办事处将一林地租赁给乙方 经营,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面积:甲方将 亩地租赁给乙方经营。
二、租赁经营期限为十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三、林地租赁经营费,每亩地每年 元,十年共计 大写 元。
四、支付方式:双方签约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现金 大写 元。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乙方按国家法律法规展开生产经营活动。
2、依照合同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
3、当乙方有违约行为时,向乙方提出劝问,乙方严重违
4、合同期内,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5、协助乙方协调部门关系,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期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开展林木种植管理、砍伐、销售、加工及林地的合理利用活动,并接受甲方监督。
2、乙方建林、育林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栽植树木,搞好病虫害防治;完成租赁面积的水利任务。
3、砍伐树木必须完备申报、审批手续,承担其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交纳租赁经营费用,不再交缴其它费用。
5、依法经营。如有违法违规行为,独自承担法律责任。
6、合同期内,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七、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如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享有标的自主经营权,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合同期内如乙方未能依合同办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其它事项
1、合同期内双方若有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行政执法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当地林业主管部门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经营方姓名: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铺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铺合作经营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商铺
甲方将座落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______层______区______号,使用面积______商铺交给乙方,用于乙方在商铺内从事商业经营。
第二条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超范围经营。
第三条 经营期限
经营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使用期共计______年。
第四条 费用标准
费用标准______元/年/
第五条 费用及付款方式 商铺合作经营协议书
(一)______层______区______号商铺每年费用为人民币______元(其中:公共设施使用费、广告宣传费、保安费等综合管理费______元),甲方按______年期共收取费用______元(其中:公共设施使用费、广告宣传费、保安费等综合管理费______元)。付款(结算)方式:按______度分______次付清。
(二)先交付______年费用,再向银行贷款交付______年费用。首先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结清______年的费用款共计______元;其余费用的交付(结算)时间及数额见本合同备注。
(三)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
(四)本合同期满后如双方不再续签合同,在乙方没有违约并没有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情况下,甲方在一个月后向乙方如数返还保证金(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第六条 维修养护
(一)经营期间,甲方对商铺及附属公共设施定期予以检查、修缮,乙方应予以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二)商铺及公共设施正常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管理、使用不善等原因造成商铺及附属公共设施损坏,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 装修改造
(一)如乙方需改变商铺的内部结构,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商铺及附属公共设施进行改造或增设它物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二)如乙方决定装修,必须在非经营时间进行,并须提前五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交装修方案,以供甲方审核,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因违反甲方规定造成损失,需由乙方负责赔偿。
(三)乙方提交的装修方案至少应包括设计图纸、施工周期、用料说明、施工设备明细、用电、用水申请、施工人数、现场负责人等内容。
(四)甲方应在接到乙方装修方案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给予答复。
(五)乙方进场装修前必须到甲方办理有关登记手续,进场装修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管理,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因乙方装修而增加的设备、设施的购置、运行、维护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七)合同期满或因其它原因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拆除装修及其它改造设施,其所有权归甲方。
第八条 有关费用
(一)经营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如乙方逾期付款将承担每日______‰的滞纳金。
1. 甲方承担公用区照明和商铺内原配置照明的电费,乙方照明区增加的用电设施所需电费由乙方承担,依照供电单位规定的电价计收,由甲方代收代缴。
2.乙方按季度向甲方交纳商铺物业管理费(______元/月/)。
3.电话费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额承担,由甲方代收代缴。
(二)乙方经甲方同意制做发布的广告,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迁移或安装电话,使用的是甲方已完成的入户电话工程,其每部电话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工程费及电话押金 元。
(四)在经营期间,如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费用且与乙方使用该商铺有关的,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五)因法定节假日及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等突发事件停业的,该停业时间正常计费。
(六)若乙方合同书或票据丢失,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保证金金额5%的罚金,方可补办手续。
第九条 销售管理
(一)乙方应该按甲方规定的统一时间开业和营业,并保证开业时店堂货品充足。
(二)乙方所售商品必须保证证件合法、齐全、有效,商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
(三)乙方商品销售批发、零售价格不得高于乙方在其它商场所销售同类商品的销售价格。
(四)乙方与顾客发生纠纷,应当接受甲方管理部门的处理意见。
(五)为了保持良好的店堂形象和商品展示形象,乙方展示货品应当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
(六)乙方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欺骗顾客。如有此等不良行为,致使甲方声誉受到损害,乙方应当负责消除影响,恢复甲方声誉,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乙方销售商品应当使用甲方统一印制的售货凭证和信誉卡。上述凭证向甲方购买。
第十条 人员管理
(一)乙方经营所需的从业人员,应当接受甲方统一培训,并须向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甲方收取的培训费用不得超过150元/人。
(二)乙方从业人员应按甲方要求统一着装(经甲方同意,也可由乙方自费提供服装),佩带甲方统一制作的胸卡及其他标志,保持仪容仪表整洁。服装、胸卡及其他标志由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对于第一批进入九隆广场及在经营过程中更换的从业人员,乙方应当提前 天将其个人资料送交甲方审核备案,并到有关部门办理进场手续。
(四)乙方上述人员应当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和服务规范。对于违反劳动纪律和服务规范人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给予相应的惩处。
(五)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其聘用的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保证其服从甲方管理,爱护甲方营业设备和设施。
第十一条 商铺的返还
(一)如果乙方未在经营期限界满三十日以前提出续签合同的要求,乙方应在该期限界满之前三日内清点、转移货物,清理商铺,书面通知甲方到场验收。乙方应在经营期限界满之前清理完毕商铺,将其移交甲方管理。
(二)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各有关方面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以后,办理商铺交接和退还保证金手续。
第十二条 续营方式
合同期满,乙方要求继续经营,需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续营手续,甲方未改变经营格局,乙方按甲方要求未改变经营范围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经营权。
第十三条 安全防火责任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我国有关安全防火的法律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公安消防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甲方负责公用设施、公共走廊的安全防火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甲方负责安全防火工作的宣传,行使日常管理监督的职能,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四)乙方必须全面负责商铺和划定的安全防火责任分担区的安全防火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甲方享有和承担以下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及九隆广场正常营业的需要制定统一经营管理规定,并要求乙方遵守。
2.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指导、监督乙方经营活动。
3.尊重乙方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正常经营活动。
4.维护正常经营秩序,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5.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向有关部门举报。
6.甲方统一制作租赁商铺标志(编号),并监督乙方在商铺的统一位置或者场地明显处悬挂或张贴。
(二)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享有和承担以下权利和义务:
1. 要求甲方提供本合同中约定的正常经营所需的物业保障。
2.在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经营。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
4.爱护经营场地及相关设备、设施,对因自身原因发生的损害承担责任。
5.对所经营商品向消费者负责,并承担质量责任。
6.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权、债务。
7.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商场的各项管理规定。
(三)其它权利和义务
1.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公司重大公益性活动或其它原因致使甲方关闭经营场所时,乙方应同意并积极配合闭店,费用照缴。
2.在经营期间,甲方有权依据经营状况,调整行业布局,进行划行归类。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继续经营或自行退还商铺。届时,甲方应视情况退还乙方剩余的费用及保证金。
第十五条 合同变更、终止与续签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铺,并不退还保证金及剩余的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1.擅自拆改商铺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2.拖欠费用、拖欠银行还贷费用累计达5天、无正当理由闲置商铺达3天的。
3.利用商铺进行违法活动及故意损坏商铺的。
4.严重损坏甲方名誉、利益及严重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的。
① 经营中不听劝阻,辱骂管理人员的。
② 业者与业者之间,业者与顾客之间争吵、打仗造成影响的。
③ 业者本人及其亲友在商场无理取闹、挑衅滋事的。
5.未按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的;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从事损害消费者权益活动的。
6.不经过正常渠道解决纠纷而罢市或煽动他人罢市和闹市的。
7.依甲方规定正式开业之日起,乙方所经营的商铺,三日内仍不挂货布展的,视为乙方自动终止合同,甲方收回商铺,保证金不退。
(二)合同如遇下列情况应当终止:
1.合同期满的。
2.双方协商同意的。
3.遇不可抗力(指地震、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国家政策的重大变更等)
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合同终止与解除时应办以下手续:
1.乙方结清应交纳的各项费用;
2.甲乙双方结清相关费用和保证金;
3.甲乙双方依程序履行商铺返还交接手续。
(四)转营转兑
1.无特殊情况,乙方不准转营、转兑商铺。
2.乙方如因特殊原因无力继续经营,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转营转兑手续。
3.乙方连续转营二次以上,视为无力经营,甲方有权收回商铺。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在经营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后果,甲方对此不承担连带责任。
(二)经营期间甲乙双方均应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逾期交付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将按未交付费用部分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经营期间,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甲方不退还剩余费用及保证金。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剩余费用及保证金。
第十七条 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
(一)为保护乙方人身和财产安全,乙方自签定合同之日起,须自行办理人身和财产保险,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二)乙方需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事宜如下:
1.乙方主业人员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财产保险。
2.乙方聘用的从业人员的人身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第十八条 合同期满,乙方应自已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机关办理停业废业手续。
第十九条 在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营销售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过协商,在三十日内未能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其它约定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档。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互助的原则,签定本入股合同。甲乙双方均得按以下条款执行双方职责,履行此约:
一、入股时间: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年。
二、入股方式:
乙方以现金股/技术股方式入股。
三、入股金额:
乙方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元,计______股;技术股折合人民币______元,计______股。
四、入股金资产计算:
按人民币______元为总资产(以签约当日核算计),共计100股(此为原始股)。
甲方占______股,乙方______占股。
五、分红:
1、每月______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
2、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
六、退股、中途退股:
1、乙方技术股属虚拟财产,不参与退股计算;
2、由于本协议是资金入股合作,所有权在甲方,为防不测在企业无法正常运转情况下,为了保证乙方投入股金不受影响,以甲方______作为乙方投资风险保证金______折旧后折价给乙方予以赔偿______元的入股金。
3、公司处于盈利状况时,乙方按以下方式退股:
a、合同到1/3时;按当时入现金股金额之1/3退还,已分红利亦按1/3计算。
b、合同到2/3时;按当时入现金股金额之2/3退还,已分红利亦按2/3计算。
c、合同到期时;按退股当时(日)之前12个月之平均纯利润乘以18个月,作为总资产计算标准,再按现金股股数退还。
七、纯利润:
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3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
八、其他:
1、乙方在与甲方合同期内,不得与任何人在______区域内做任何营利性投资。
2、乙方在合同期满后,若未续约,则在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在当地开设______。
3、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
4、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九、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更正。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分合同同时具有法律效应。双方方式争议可在人民法院诉讼或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解决。
十二、补充内容:
甲方:______乙方:
代表人:______代表人: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签约地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现将车牌号为_________的自有营运车辆与甲方合作经营,由甲方代为经营管理。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
1.乙方每月需向甲方交纳管理成本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整。每月营运总产值甲方占_________,剩余部分由甲方依相关合同分配给乙方及驾驶员。
2.甲方负责对运输营运收入即营运产值进行财务核算,在按规定扣缴各种开支之后,于第_________个月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
3.甲方为乙方代办车辆进行集装箱运输所需的各种证件及海关司机本,费用由乙方全额支付。乙方应为该车辆及时购买公路规费及车辆保险。
4.甲方负责该车辆营运的业务承揽,并全权对该车辆进行统一管理、调度。该车辆驾驶员由甲方负责与其签定相关合同,并负责该驾驶员的业务指导及培训。甲方与驾驶员之间的.具体权利义务依其两方签订的合同确定。
5.必要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因营运需要的各种事务,不得推诿。
6.在出现交通事故需承担赔偿责任时,在保险公司予以理赔后,驾驶员所无法承担的那部分赔偿责任应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未能及时购买车辆保险,而不能得以保险赔偿时,乙方还应承担此部分的赔偿责任。
7.合同期内,为保证甲方的利益,乙方将该车辆出售、转让时,应担前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转让、出售车辆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8.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将该车辆予以抵押或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9.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均等效力。因履行本合同的有关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10.除因有合同终止的事由出现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长期有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合作方式
1、双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位于________,并挂靠甲方的名义,甲方无偿提供________商铺内一切货源和安防配套经营。
2、乙方同意共同出资购买________商铺,并装修,同时按照双方确定的安防材料设备的标准及规模进行装修。
3、乙方确认本项目的第一期投资为_______万元,甲方负责商店的进货和管理和技术。
第二条、合作时间
本合作项目期限为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第三条、合作经营的利润分配方式为
1、甲、乙双方各占商铺内_______%的纯利润享有合作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如在合作经营中,合作经营产生借款,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利润_______个月分配一次,但须在利润中扣除_______%作为合作项目的后续发展基金。
2、合作经营的亏损分担方式为:乙方前期需要承担第一期投资的_______%亏损。若超过_______%则以双方各承担一半分担合作经营所造成的亏损。
第四条、项目经营的组织架构
1、管委会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是项目经营管理的最高权利机构,参照我国有关法律及合作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行使职权。
2、商店管理由甲方担任负责合作经营的日常事宜,会计由乙方推荐担任,所有合作资金须全部划入店铺资金。有关财务制度,经管委会订立后实施执行。
3、其他管理人员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会招聘来确定。
第五条、商铺经营的具体经营模式、商铺管理及业务规章及制度由甲乙双方共同制订,甲乙双方应认真、全面遵守。
第六条、每_______个月甲乙双方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商铺的经营情况,包括生产、财务等情况,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订的相应方案、协议对全体合作人具有约束力;特殊情况,经双方合作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七条、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商铺和有损甲乙双方的经营的活动,商铺经营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1、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
2、对外订立合同。
3、转让或出租项目经营的财产。
4、项目经营投资及费用超过_______万元支出。
5、处分其他财产权利或以商铺经营的财产为其它人提供担保合作未经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为,造成其他合作人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作经营的内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经营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规章制度、对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影响合作经营的重大事宜经管委会双方同意通过。
第九条、合作人转让其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作人同意,转让时,其他合作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对待。
第十条、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经营时,应当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
第十一条、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退出合作经营
1、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退出合作经营:
(1)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作经营造成损失。
(2)执行合作经营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3)合作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经营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退出合作经营后以退出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未经合作人同意而自行退出合作经营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第十三条、退出合作经营的合作人对其退出前已发生的合作经营债务,与其他合作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四条、任何合作一方均不得擅自终止合作经营,合作经营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1、合作经营协议书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作人不愿意继续合作经营的。
2、全体合作人决定终止合作经营的。
第十五条、合作经营终止后,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作经营终止后______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作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第十六条、合作经营终止后,如合作经营存在借款,财产应优先偿还借款,如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全体合作人须按照自己的投资比例以自己的财产承担偿还义务。
第十七条、合作人履行合作经营协议发生争议时,合作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作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退出合作。
第十八条、本协议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协议书由全体合作人共同订立,自合作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协议书》共一式______份,合作人各执______份。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杭州_______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原股东为乙方和丙方,分别各持有杭州_______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________%的股权,现乙方和丙方分别将其持有的部分股权赠送给甲方。其中,乙方赠送丙方________%的股权,丙方赠送给甲方________%的股权。股权赠送后,_______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如下:
甲方持有________%的股权;
乙方持有________%的股权;
丙方持有________%的股权。
股权赠送后,三方按照持股比例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但_______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在股权赠送变更登记前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公司资产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享有任何权利,仍由乙、丙双方按照原持股比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甲方只对股权赠送后_______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形成的新增资产及利润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的义务。
二、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将"_______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三、三方一致同意将________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变更为:住宅装饰、设计,住宅精装修、简装修以及相关住宅装饰领域一切业务,兼营建筑装饰材料等。
四、本协议签订后,由乙、丙负责责成_______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办理以上事项的变更登记手续,甲、乙、丙三方予以协助。
五、股权赠送后,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为甲方的子公司,业务上受甲方统一指导,甲方在业务上全力支持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全面开展,甲方在其总公司(位置:________________)无偿提供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二间办公用房,便于工作联系。
六、甲方承诺:
(1)甲方不再设立与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子公司或分公司;
(2)甲方不再直接与其它同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第三方开展任何形式的合作,若确有必要合作,甲方指令浙江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第三方开展合作;
(3)甲方自己开发的或甲方承接的所有的住宅类装修(含住宅精装修、简装修等)甲方全部交由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办理。
以上三款所指甲方包括甲方总公司和甲方的子公司。甲方违反以上规定,应支付浙江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约金________万元,给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赔偿实际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自动放弃在浙江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享有的一切股东权利,浙江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恢复到股权赠送前的状态。
(4)甲方同意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可以直接以甲方名义对外承接其它甲方经营范围内的业务,甲方在业务联系、接洽等方面提供协助,非住宅类业务按甲方内部统一规定办理。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浙江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备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
丙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商铺出租方(以下简称"出租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商铺承租方(以下简称"承租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自愿共同合作,共同经营商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甲乙双方的协商一致,就商铺的合作经营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事项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商铺地址)的商铺出租给乙方进行经营活动。
2、乙方将按照双方约定的经营内容,在商铺内独立经营。
3、双方合作经营期限为(合作开始日期至结束日期),共计_____(合作期限)年。
第二条商铺租金
1、乙方须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商铺租金:
(1)租金:每(月/季/年)支付(租金金额)_____元人民币。
(2)租金支付日期:每月的(日期)_____日前支付上述租金。
(3)租金支付方式: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
2、甲方应提供正规发票给乙方。
第三条经营范围和方式
1、乙方根据甲方的商铺所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负责自行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许可证等证照。
2、乙方应合法、合规经营,不得经营违法、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商品或服务。
3、如乙方需要更换经营项目或者提供新的商品和服务,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四条商铺管理
1、甲方负责商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证商铺的基本设施和环境的良好状态。
2、乙方应妥善保管商铺内的设备、商品和财产,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的责任。
3、如商铺需要装修或设备维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相关事宜。
4、甲方有权在商铺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查和检查,确保乙方合规经营。
第五条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2、若乙方擅自改变经营项目、提供违法违规商品或服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3、甲方违约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合同解除与终止
1、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无违约行为,可协商续签合同。
2、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需提前(提前通知期限)提前通知甲方合同解除的意愿。
第七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第一章总则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
甲方和乙方(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技术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项目投入。
合营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术的全过程,保证其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款规定,以提成费的办法作为补偿。
第二章定义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明确如下:
1、“产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专利”系指经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3、“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终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及信息等。
4、“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
5、“技术协助”____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____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____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就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6、“技术信息互换”____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
7、乙方保证:按双方议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地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第三章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1、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在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得使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
2、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3、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中国境内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国际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4、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请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___________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得其技术专利及专利权。
5、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应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证制造。
6、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中国市场销售。
第四章第三方伪造及侵犯
合营公司若发现有任何伪造的产品或侵犯专利或商标时,应立即通知乙方。虽然,仅乙方独家持有对其伪造产品或失常的使用产品、侵犯专利或商标时采取追究或多次诉讼或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合营公司就上述有关情况提出的各种建议应给予适当的考虑。为此,乙方可用合营公司的名义作原告人或双方联合作原告人,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地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专题书面批准。
第五章提成费
1、在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提供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
2、根据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180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净售额____%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净售价计算。
3、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_______年,以后,每年递减____%。
4、合营公司应保持完整、正确的记录,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于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60天内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额数字。销售报告应由合营公司主管财务者签署。
5、合营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所得款额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
第六章技术培训
1、按合营公司的合同,乙方应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以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
2、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____________产品的制造、发展、销售和使用;____________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
3、乙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提供乙方对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项目的培训。
4、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
5、合营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管理人员至中国对中方人员进行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
6、按本合同规定,合营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训计划者,自培训完结后1年内,不得向合营公司提出辞职。
第七章优先条款
1、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购买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产品。
2、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各项服务,在费用、时间和服务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单位签订承包和技术服务合同。
3、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条件下,合营公司必须优先购买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合作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各方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外商投资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共同投资举办合作经营企业,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投资各方
第一条 订立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内容包括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等;个人投资者包括姓名、国籍、住所等)
乙方:(同上)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企业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公司法定地址:上海市 ______ 区 ______ 路 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公司所有活动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条例的规定,并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各方以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对合作公司承担责任。合作各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亏损。
第四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七条 公司投资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___ 。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个月内缴付 ______ (不少于20%),其余在两年内分期缴付完毕。(或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六个月内一次性缴清)
第九条 合作各方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
甲方以_________________ 为合作条件;
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 为合作条件;
(…)
第十条 公司注册资本在合作期限内不得减少。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 合作各方之间相互转让或者合作一方向合作他方以外的他人转让属于其在合作企业合同中全部或者部分权利的,须经合作他方书面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六章 合同各方的责任
第十二条 合作各方除根据第五章缴付公司注册资本和提供合作条件外,还应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章 分配收益与回收投资
第十三条 公司在完税并提取各项基金后,收益按如下方式进行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四条 风险和亏损的分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五条 合作期满或提前终止合作合同时,合作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债权、债务进行清算。清算后,合作公司的剩余财产分配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章 董事会
第十六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
第十七条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3-13人)。其中______方委派______名,______方委派______名,(…)(董事名额的分配由合作各方参照出资比例协商确定)。董事任期为三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第一任董事长由 ______ 方委派,(…)。
第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由董事长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可由董事长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
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一)合作企业章程的修改;
(二)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者减少;
(三)合作企业的解散;
(四)合作企业的资产抵押;
(五)合作企业合并、分立和变更组织形式;
(…)
第二十条 董事会会议一般应在合作企业法定地址所在地举行。
第九章 监事会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监事会,成员共 ______ 人(不少于3人),包括 ______ 名合作方代表和 ______ 名公司职工代表(比例为1/3以上)。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中的合作方代表由合作方委派产生,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董事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五)向董事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
第二十三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四条 监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五条 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或第九章 监事)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______ 名(1-2人),由股东共同委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经共同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董事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五)向董事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
第二十三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第二十四条 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五条 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六条 公司设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章 公司劳动管理及财务等其它制度
第二十七条 公司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员工雇佣、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纪律等事宜。公司支持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设立工会组织。
第二十八条 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执行财务、会计、审计、外汇、统计、保险等制度。
第十二章 期限、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九条 公司经营年限为 ______ 年,从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合作各方如一致同意延长公司经营年限,应在经营年限届满的180天前向中国审批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第三十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董事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
第三十一条 公司因前条第(一)、(二)、(四)、(五) 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第三十二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三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报公司审批机关备案,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三十四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 公司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本合同第十五条进行分配。
第十三章 合同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六条 对本合同的修改,须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合作各方签署书面协议,报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第三十七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由于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经营,经合作各方同意,可报审批机关批准,提前终止合同。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合作各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章程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合作条件,即构成违约。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有关条规定申请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违约方应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 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各方的过错,根据过错程度,由合作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十六章 适用法律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七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应提交_________________ 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
第四十三条 在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合作各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十八章 文 字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及其修改均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于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由合作各方在_________________签订。
合作各方承诺各方签署的其他商务协议与本合作合同不存在冲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日期: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深圳市合作经营合同
(本文本仅供参考。投资者可根据《公司法》、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其他规定进行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中国深圳……公司、……国(地区)……公司与……国(地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
甲方:……公司,在中国……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为:……;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电话:……,传真:………,E_Mail:……。
乙方:……公司,在……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为:……;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电话:……,传真:……,E_Mail:……。
丙方:……。
(注:若有丙、丁……方,依此类推。)
(注:境外合作方是自然人,要写明其姓名、国籍、身份证号和常住住所、电话等。)
第三章 成立合作公司
第二条合作经营企业的名称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深圳市……。
第三条合作公司是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审批机构批准成立,并在深圳市登记注册的合作经营企业,为中国法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第四条合作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各方向合作公司提供的出资或合作条件,均属于合作公司的资产,合作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合作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合作各方在合作公司合同中约定投资或者合作条件、收益或者产品的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经营管理的方式和合作终止时财产的归属等事项。
第四章 合作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五条合作公司宗旨: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获得满意的回报。
第六条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七条合作公司的环境保护方案、消防安全措施,必须经深圳市环境保护部门、消防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五章 投资总额、注册资本与合作条件
第八条合作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万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注:或各方商定的其它币种)
(注:合作公司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应说明境内、境外筹措的途径及数额。)
第九条合作各方提供下列合作条件:
甲方:……;
乙方:……;
丙方:……。
(注:1、分别列明作为合作条件的现金、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权利;2、合作各方以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合作公司注册资本的30%。2、若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约定为人民币,则在境外投资者以等值的外币出资,外币按缴款当日中国人*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算成人民币。3、若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约定为外币,而境内投资以人民币投资的,必须注明:境内投资者以等值的人民币出资,人民币按缴款当日中国人*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算成约定的外币。)
第十条合作公司的现金和合作条件按以下方式缴付或提供:……。
〔注:合作各方首次出资额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一次性缴付全部出资的,应当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缴清。分期缴付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其认缴出资额的15%,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并应当在公司的成立之日起三个月内缴足,其余部分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第十一条合作公司注册资本在合作期限内不得减少。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批机构批准。
合作各方用作合作条件的借款及其担保,由各方自行解决。合作各方应当以其自有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投资或者合作条件,对该投资或者合作条件不得设置抵押权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第十二条合作公司一方如需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须经董事会作出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一个月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生效。合作公司一方向第三者抵押其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须经董事会同意。
合作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合作一方向非合作方转让权利、义务的条件,不得比向合作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转让无效。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三条合作各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务:
甲方责任:
办理申请设立合作公司、登记注册等事宜;
办理申请土地使用权或租用厂房及建筑设施的手续;
组织合作公司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注:应尽量优先聘请国内有关部门进行设计和施工。)
按第九条规定提供合作条件;
协助办理合作公司生产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
协助合作公司在国内外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协助合作公司落实水、电、交通等生产经营条件;
协助合作公司招聘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协助合作公司办理有关暂住证、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
负责协助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按第九条规定提供合作条件,并负责将作为乙方出资的机器设备等实物运至合作公司目的地;
协助合作公司办理在国际市场选购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协助合作公司设备安装、调试以及提供试生产所需的技术人员;
负责培训合作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负责合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丙方责任:……。
第七章 技术、设备
第十四条合作公司所采用的技术为……方负责提供时,……方为合作公司的技术责任方,技术责任方承担如下技术责任:
1、保证为合作公司提供……,按……要求生产出质量合格的产品;
2、保证培训……,技术培训费由……方负责(或订技术培训合同);
3、如不能提供或有意欺瞒造成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注:如有技术转让时,所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一并报深圳市人民政府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五条合作公司所需的机械设备、原材料、燃料、零部件、配套件、元器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可以自行决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购买。合作公司从国际市场购买的设备等,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提交中国商品检验机构检验认证。
第十六条合作公司不得以明显低于合理的国际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出口产品,不得以高于国际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进口物资。
第八章 产品的销售
第十七条合作公司进口或者出口属于许可证、配额管理的商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领手续。
第十八条合作公司可以在中国市场销售其产品。
第十九条合作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由合作公司依法自行确定。
第九章 收益分配和风险亏损承担
第二十条合作公司在完税并提取各项基金后,收益按如下方式进行分配:……。
(注:1、合作各方可以采用分配利润、分配产品或者合作各方共同商定的其他方式分配收益。采用分配产品或者其他方式分配收益的,应当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2、合作各方在合同中约定合作期满时合作公司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国合作者所有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境外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方法及有关事项,并经财政税务机关审查同意。)
第二十一条合作公司经营性亏损由……方承担。
(注:根据情况具体约定)
第十章 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合作公司设董事会。合作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董事会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人。董事长由……方委派,副董事长由……方委派。董事和董事长任期三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对其他事项须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或超过半数)通过。(注:应选定一种方式)
第二十五条董事长是合作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会议记录应经到会董事签名确认后归档保存。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会议一般应在公司法定地址所在地举行。
第十一章 经营管理、劳动管理
第二十八条合作公司在其法定地址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人。总经理、副总经理均由董事会聘任,任期……年。经董事会聘请,董事会成员可兼任总经理或副总经理。
第二十九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处理重要问题时,应同副总经理协商。
第三十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经董事会决定可以随时解聘。
第三十一条合作公司职工的录用、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劳动纪律和奖罚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规定办理,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作公司与合作企业的工会组织集体或职工个人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深圳市劳动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手续。
第三十二条合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三十三条合作公司的职工有权依法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合作公司应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十二章 监事会
(规模较小的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第三十四条合作企业设监事会。合作企业注册登记之日,为监事会正式成立之日。
第三十五条监事会由 名监事组成(不得少于三名),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公司职工代表 名(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监事的任期为每届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六条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其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三十七条监事会是合作企业的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行为进行监督。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第三十八条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监事签字。
第十三章 税务、财务、审计、统计和环保
第三十九条合作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四十条 合作公司及其职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各项税款和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一条合作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公司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合作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四十二条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应遵照中国有关法律和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财务管理规定办理,并制定本企业的会计制度。合作公司的会计制度须报深圳市财政局、税务局备案,接受深圳市财政、税务、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四十三条合作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中国*册会计师事务所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合作各方有权自费聘请会计师对合作公司帐簿进行审计。
第四十四条合作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
第四十五条合作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承担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并落实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
第十四章 外汇收支管理
第四十六条合作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七条境外合作方获得的合法利润、其他的合法收益和清算后的资金,可以依法汇往国外。
第四十八条合作公司的外籍职工和台、港、澳职工的工资和其他的合法收益,依法纳税后,减去在中国境内的开支,其剩余部分,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购汇汇出。
第十五章 合同期限
第四十九条合作公司的期限为……年,从合作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经合作一方提议,合作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可在距合作期满一百八十天前向原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作期限。
第十六章 合作公司合同终止时财产的处理
第五十条合作期满或提前终止合作合同时,合作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对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算。
第五十一条合作期满或者提前终止合作公司合同时,合作公司的财产归属和债权、债务分担按下列方式进行:……。
第十七章 保险
第五十二条合作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中国境内的保险机构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八章 合同变更与解除
第五十三条本合同及其附件的重大修改,合作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分立、合并、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调整或者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必须经合作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合作各方签署书面协议,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后,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才能生效。
第五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由于合作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经营,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可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提前终止合作合同。
第五十五条由于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向原审批机构申请批准终止合作合同。如合作各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还应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合作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六条合作一方未按照合作合同的规定如期提供或如数提供合作条件的,即构成违约。守约方应当催告违约方在一个月内提供或如数提供合作条件。逾期仍未提供或仍未投足合作条件的,视同违约方放弃在合作合同中的一切权利,自动退出合作公司。守约方应当在逾期后一个月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合作公司或者申请批准另找合作者承担违约方在合作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守约方可以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提供合作条件义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前款违约方已经按照合同规定缴付部分出资的,由合作公司对该项出资进行清理。
第五十七条因未如期履行或未如数提供合作条件而构成违约的,从逾期之日起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缴付注册资本的……%违约金给履约方。如逾期六个月仍未履行,除累计缴付注册资本的……%违约金外,履约方有权申报终止合作公司,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十八条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及其合同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各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第五十九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作公司合同之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电报通知其他合作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作公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合作公司合同影响之程度,由合作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章 适用法律
第六十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此进行解释。本合同生效后,如中国有关机构颁布任何-新的法律、法规及规定或对现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任何修订,而因此对本合同的履行产生重大影响或导致本合同与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发生矛盾时,双方应按照颁布或修改后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本合同作出调整。
第二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一条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可自行和解或提交深圳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商事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和解或调解成功达成和解协议的,各方可将该和解协议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和解裁决。
一方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三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二条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附属文件,包括:合作公司章程,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以上附属文件如果与本合同相矛盾时,以本合同为准。
第六十三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需报经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注:如附件不需一同报批,条款中不应列为有关附件内容。)
第六十四条合作各方如用电报、电传发送通知,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本合同中所列合作各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各方的收件地址。若地址有更改,须及时书面通知合作各方。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用中文书写。(注:也可同时用合作各方商定的另一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六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合作各方的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在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签署。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丙方:……
商铺合作经营合同书
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经营方姓名: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铺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铺合作经营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商铺
甲方将座落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______层______区______号,使用面积______㎡商铺交给乙方,用于乙方在商铺内从事商业经营。
第二条 经营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超范围经营。
第三条 经营期限
经营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使用期共计______年。
第四条 费用标准
费用标准______元/年/㎡
第五条 费用及付款方式
(一)______层______区______号商铺每年费用为人民币______元(其中:公共设施使用费、广告宣传费、保安费等综合管理费______元),甲方按______年期共收取费用______元(其中:公共设施使用费、广告宣传费、保安费等综合管理费______元)。付款(结算)方式:按______度分______次付清。
(二)先交付______年费用,再向银行贷款交付______年费用。首先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结清______年的费用款共计______元;其余费用的交付(结算)时间及数额见本合同备注。
(三)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
(四)本合同期满后如双方不再续签合同,在乙方没有违约并没有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情况下,甲方在一个月后向乙方如数返还保证金(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第六条 维修养护
(一)经营期间,甲方对商铺及附属公共设施定期予以检查、修缮,乙方应予以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二)商铺及公共设施正常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管理、使用不善等原因造成商铺及附属公共设施损坏,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 装修改造
(一)如乙方需改变商铺的内部结构,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商铺及附属公共设施进行改造或增设它物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二)如乙方决定装修,必须在非经营时间进行,并须提前五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交装修方案,以供甲方审核,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因违反甲方规定造成损失,需由乙方负责赔偿。
(三)乙方提交的装修方案至少应包括设计图纸、施工周期、用料说明、施工设备明细、用电、用水申请、施工人数、现场负责人等内容。
(四)甲方应在接到乙方装修方案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给予答复。
(五)乙方进场装修前必须到甲方办理有关登记手续,进场装修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管理,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因乙方装修而增加的设备、设施的购置、运行、维护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七)合同期满或因其它原因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拆除装修及其它改造设施,其所有权归甲方。
第八条 有关费用
(一)经营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如乙方逾期付款将承担每日______‰的滞纳金。
1. 甲方承担公用区照明和商铺内原配置照明的电费,乙方照明区增加的用电设施所需电费由乙方承担,依照供电单位规定的电价计收,由甲方代收代缴。
2.乙方按季度向甲方交纳商铺物业管理费(______元/月/㎡)。
3.电话费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额承担,由甲方代收代缴。
(二)乙方经甲方同意制做发布的广告,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迁移或安装电话,使用的是甲方已完成的入户电话工程,其每部电话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工程费及电话押金 元。
(四)在经营期间,如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费用且与乙方使用该商铺有关的,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五)因法定节假日及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等突发事件停业的,该停业时间正常计费。
(六)若乙方合同书或票据丢失,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保证金金额5%的罚金,方可补办手续。
第九条 销售管理
(一)乙方应该按甲方规定的统一时间开业和营业,并保证开业时店堂货品充足。
(二)乙方所售商品必须保证证件合法、齐全、有效,商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
(三)乙方商品销售批发、零售价格不得高于乙方在其它商场所销售同类商品的销售价格。
(四)乙方与顾客发生纠纷,应当接受甲方管理部门的处理意见。
(五)为了保持良好的店堂形象和商品展示形象,乙方展示货品应当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
(六)乙方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欺骗顾客。如有此等不良行为,致使甲方声誉受到损害,乙方应当负责消除影响,恢复甲方声誉,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乙方销售商品应当使用甲方统一印制的售货凭证和信誉卡。上述凭证向甲方购买。
第十条 人员管理
(一)乙方经营所需的从业人员,应当接受甲方统一培训,并须向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甲方收取的培训费用不得超过150元/人。
(二)乙方从业人员应按甲方要求统一着装(经甲方同意,也可由乙方自费提供服装),佩带甲方统一制作的胸卡及其他标志,保持仪容仪表整洁。服装、胸卡及其他标志由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对于第一批进入九隆广场及在经营过程中更换的从业人员,乙方应当提前 天将其个人资料送交甲方审核备案,并到有关部门办理进场手续。
(四)乙方上述人员应当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和服务规范。对于违反劳动纪律和服务规范人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给予相应的惩处。
(五)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其聘用的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保证其服从甲方管理,爱护甲方营业设备和设施。
第十一条 商铺的返还
(一)如果乙方未在经营期限界满三十日以前提出续签合同的要求,乙方应在该期限界满之前三日内清点、转移货物,清理商铺,书面通知甲方到场验收。乙方应在经营期限界满之前清理完毕商铺,将其移交甲方管理。
(二)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各有关方面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以后,办理商铺交接和退还保证金手续。
第十二条 续营方式
合同期满,乙方要求继续经营,需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续营手续,甲方未改变经营格局,乙方按甲方要求未改变经营范围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经营权。
第十三条 安全防火责任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我国有关安全防火的法律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公安消防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甲方负责公用设施、公共走廊的安全防火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甲方负责安全防火工作的宣传,行使日常管理监督的职能,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四)乙方必须全面负责商铺和划定的安全防火责任分担区的安全防火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甲方享有和承担以下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及九隆广场正常营业的需要制定统一经营管理规定,并要求乙方遵守。
2.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指导、监督乙方经营活动。
3.尊重乙方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正常经营活动。
4.维护正常经营秩序,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5.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向有关部门举报。
6.甲方统一制作租赁商铺标志(编号),并监督乙方在商铺的统一位置或者场地明显处悬挂或张贴。
(二)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享有和承担以下权利和义务:
1. 要求甲方提供本合同中约定的正常经营所需的物业保障。
2.在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经营。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
4.爱护经营场地及相关设备、设施,对因自身原因发生的损害承担责任。
5.对所经营商品向消费者负责,并承担质量责任。
6.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权、债务。
7.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商场的各项管理规定。
(三)其它权利和义务
1.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公司重大公益性活动或其它原因致使甲方关闭经营场所时,乙方应同意并积极配合闭店,费用照缴。
2.在经营期间,甲方有权依据经营状况,调整行业布局,进行划行归类。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继续经营或自行退还商铺。届时,甲方应视情况退还乙方剩余的费用及保证金。
第十五条 合同变更、终止与续签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铺,并不退还保证金及剩余的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1.擅自拆改商铺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2.拖欠费用、拖欠银行还贷费用累计达5天、无正当理由闲置商铺达3天的。
3.利用商铺进行违法活动及故意损坏商铺的。
4.严重损坏甲方名誉、利益及严重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的。
① 经营中不听劝阻,辱骂管理人员的。
② 业者与业者之间,业者与顾客之间争吵、打仗造成影响的。
③ 业者本人及其亲友在商场无理取闹、挑衅滋事的。
5.未按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的;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从事损害消费者权益活动的。
6.不经过正常渠道解决纠纷而罢市或煽动他人罢市和闹市的。
7.依甲方规定正式开业之日起,乙方所经营的商铺,三日内仍不挂货布展的,视为乙方自动终止合同,甲方收回商铺,保证金不退。
(二)合同如遇下列情况应当终止:
1.合同期满的。
2.双方协商同意的。
3.遇不可抗力(指地震、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国家政策的重大变更等)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合同终止与解除时应办以下手续:
1.乙方结清应交纳的各项费用;
2.甲乙双方结清相关费用和保证金;
3.甲乙双方依程序履行商铺返还交接手续。
(四)转营转兑
1.无特殊情况,乙方不准转营、转兑商铺。
2.乙方如因特殊原因无力继续经营,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转营转兑手续。
3.乙方连续转营二次以上,视为无力经营,甲方有权收回商铺。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在经营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后果,甲方对此不承担连带责任。
(二)经营期间甲乙双方均应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逾期交付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将按未交付费用部分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经营期间,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甲方不退还剩余费用及保证金。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剩余费用及保证金。
第十七条 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
(一)为保护乙方人身和财产安全,乙方自签定合同之日起,须自行办理人身和财产保险,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二)乙方需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事宜如下:
1.乙方主业人员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财产保险。
2.乙方聘用的从业人员的人身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第十八条 合同期满,乙方应自已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机关办理停业废业手续。
第十九条 在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营销售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过协商,在三十日内未能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其它约定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档。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一章 杭州XX公司和系统创造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其他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____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资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杭州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登记注册,其法定住所在____省____市下____区内 。 编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董事长 国籍 中国。系统创造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日本登记注册,其法定住所在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代表取缔役社长,国籍:日本。
第三章 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其他有关法则,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杭州XX公司。
第三条 合资公司的名称为杭州XX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外文名称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住所在____省____市下____区内。 编码:310032。
第四条 合资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五条 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对合资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承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合资公司的宗旨: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双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资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软件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
第八条 合资公司的生产规模:(注:按项目可行性批复写。生产性项目规模,以主产产品的数量表示;非生产性项目规模,按项目具体情况定性定量。)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和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第九条 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万元。
第十条 甲、乙方的出资额共为人民币万元,并以此为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中:甲方万元,占%;乙方万元,占%。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甲方:现 金万元机械设备 元厂 房元土地使用权元其 他元,共万元。乙方:现 金万元机械设备元工业产权元其 他元,共万元。
第十二条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一次缴付,缴付的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十三条 甲、乙方任何一方如向
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 甲、乙方应各自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一、甲方责任:
1、办理为设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按
第五章规定如期如数出资;
3、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4、协助合资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5、协助合资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6、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7、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二、乙方责任:
1、按
第五章规定如期如数出资。
2、办理合资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设备、材料有关事宜;
3、培训合资公司的技术人员;
4、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原材料的购买和产品的销售方式
第十五条 对于合资公司所需的原材料等物资,合资公司有权自行决定在中国购买或者向国外购买。
第十六条 合资公司有权自行在国内或者向国外销售,也可以委托乙方的销售机构或者中国的外贸公司代销或经销。
第十七条 为了在中国境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有关部门批准,合资公司可在中国境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十八条 合资公司的产品使用商标经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并办理商标注册手续。合资期满后,商标所有权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八章 董事会
第十九条 合资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资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条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首届董事和正副董事长任期___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一、合资公司章程的修改;
二、合资公司的中止、解散和延长合资期限;
三、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四、合资公司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对下列其他事宜,可采取参加董事会会议的多数董事通过决定: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三、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
四、制定合资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合资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七、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
八、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二十二条 董事长是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另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另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九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四条 合资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甲方推荐;副总经理二人,由 方推荐。总经理、副总经理均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_年。
第二十五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公司的各项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总经理对外代表合资公司,对内任免下属人员,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部门经理分别负责合资公司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解聘。
第十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七条 合资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中国的其他有关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与员工个别订立劳动合同加以具体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合资公司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 甲、乙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在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一章 税务、财务、审计、外汇
第二十九条 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员工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税金。
第三十条 合资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提取各项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三十一条 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的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三十____日止,一切记账凭证、单据、报表、账簿,用中文书写。
第三十二条 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如甲、乙方认为需要另行聘请会计师或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合资公司应予以同意,其所需一切费用由聘请方负担。
第三十三条 每一经营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________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通过。
第三十四条 合资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章 合资期限
第三十五条 合资公司的期限为________年。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合资公司成立之日。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应当在距合资期满 天前向外经贸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报送延长合资期限的申请书。
第十三章 合资期满财产处理
第三十六条 合资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资,合资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 超出实缴资本的部份缴纳所得税后,再根据甲、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四章 保险
第三十七条 合资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境内保险机构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境内保险机构的规定由合资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八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三十九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资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资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四十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造成合资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资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资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六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
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
第一个月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给守约方。如逾期三个月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
第四十条规定,报经批准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二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七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三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 适用法律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九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五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 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或者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国;地;仲裁机构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或者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述人所在国进行: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在(被诉人国名),由(被诉人国家的仲裁组织名称)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注:在订立合同时,上述三种方式仅能选一。)
第四十六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章 文字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日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
第二十一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四十八条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如下附属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包括:
1、合资公司章程;
2、技术转让协议(或合同);
3、合资公司进口设备等实物清单(或协议);
4、合资外方实物进口清单(或协议);
5、销售协议;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及其附属协议,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经贸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时同。
第五十条 甲、乙双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住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双方授权的代表在 签字。甲方: 公司(印章) 乙方: 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签字:合资经营合同 篇10
第一章
第一条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的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同意以各自的法人身份签订本合作经营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二条 合作各方甲方:_________注册国家:_________国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注册地区: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三条 甲方和乙方在平等互利条件下,同意相互合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举办合作经营企业,企业名称为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以各自的法人身份共同建立的经济实体。
第五条 公司的一切经济、业务活动,必须遵守政府法律、法令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保护。
第六条 甲乙双方对合作经营公司的债务、风险、亏损共同承担责任,其盈利共同分享。
第四章 经营目的、经营范围与经营规模
第七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目的:以发展中国的国民经济,实现四个现代化并取得合法利润为目的。其宗旨为,通过双方密切合作,使海涂开发事业取得突破性进展,满足国内外市场对对虾、鳗鱼等水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双方在经济上获得实惠。
第八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国内外市场急需的对虾、鳗鱼等水产产品,争取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的竞争能力。
第九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规模:年产对虾_________吨,成鳗_________吨,以及其它水产品。
第五章 合作条件及其构成
第十条 甲方提供土地_________亩使用;乙方出资金额_________美元。
第十一条 甲方以土地使用,乙方以资金,构成合作条件。
第十二条 合作方式:甲方提供土地使用,乙方提供现金或实物、设备。
第十三条 乙方投资的实物或设备,应经甲方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四条 由合作企业与乙方签订买卖合同经审查批准后,三个月内应由甲方派员实地考察并委托中国按其规定向乙方银行开具信用证。
第十五条 乙方收到甲方银行信用证后,_________个月内应将所购全部设备、实物运至_________港。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必须按商定的期限,如数划出土地供使用和付出资金。否则由违约方负担其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七条 甲方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
1.向政府授权机关申请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2.向有关部门办理合作公司使用土地的有关手续;
3.根据生产需要,合理安排合作公司的用房,公用设施、订购可在国内生产的机器、设备、工具等;
4.协助采购国内供应的原材料、包装材料、其它消耗品等,办理燃料、水、电增加供应电话、电传、电报挂号等申请手续;
5.办理职工的招聘手续,推荐合作公司所需的管理技术人员,经考核后由董事会根据需要择优录用;
6.办理合作公司外籍人员的邀请、居住手续,对其办公、交通、生活等方面进行安排;
7.协助办理产品出口的有关运输、报关等事项;
8.负责办理由乙方发运至_________港或_________港的全部设备运到合作公司所在地;
9.上述各项之外另有双方协议规定的该由甲方分担的事项。
第十八条 乙方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
1.提供对生产、办公等建筑物的要求;
2.提供合作公司所需的进口生产设备、检测仪器清单和技术资料,并确认在国内订货的机器设备、工具清单和要求;
3.提供产品的出口加工标准、操作规程等技术指导和先进的企业管理方法;
4.提供与合作公司产品有关的国外技术情报及市场信息;
5.对技术人员和职工进行技术培训;
6.负责采购需由国外供应的原材料、易损件、零配件、消耗品等;
7.从甲方委托中国向乙方银行开具信用证之日起,乙方应将双方研究确定的先进可靠的设备、检测仪器按商定的日期运到_________港。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并正常投产;
8.努力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不断扩大外销市场,保证合作公司的外汇平衡和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
9.上述各条以外另有双方协议规定的须由乙方分担的事项。
第十九条 任何一方因不履行各自的义务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时,须负责赔偿损失。
第七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十条 本公司为法人式的合作经营企业,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_________名,任期均为________年。董事长由甲方担任,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 董事长是合作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授权给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作企业。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举行_________次例会,一般应在____月在合作公司所在地召开,如有必要也可在其他地方举行。根据需要,董事长在征得副董事长同意后,也可临时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主持。董事长应在三周前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日期、地点、议题通知董事会各成员。
第二十四条 董事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表出席,行使董事发言权和表决权,但一名代表不能同时担任两名或以上的名额(董事会会议应有包括出具委托书的董事代表在内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才能举行)。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研究讨论问题。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合作企业合同和章程的修改;
2.合作企业的终止、解散;
3.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4.合作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其它事项,可根据合作企业的章程载明的议事规则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以中文书写一式四份,经正、副董事长签署后,由合作公司、乙方各执一份,甲方执二份。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聘请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并决定任期年限。正、副总经理要执行董事会决议,负责合作公司的经营管理,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生产、经营情况。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七条 合作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聘用办法均由董事会任命,任期________年。
第二十八条 总经理的职责、权限:
1.执行甲乙双方所订合同、章程及董事会决议;
2.提名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审定招聘工作人员,并报董事会备案;
3.制订本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对各职能部门布置、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4.定期向董事会提出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
5.对原材料、零配件的采购、成品销售及专项协作合同和流动资金的借贷作出决定;
6.审定职能部门制定的内外销产品价格,并对价格作适当幅度的调整作出决定;
7.代表企业接待重要的业务联系单位人员、谈判和签署文件;
8.主持企业行政会议,对行政会议的讨论事项及决议负责执行;
9.解决各职能部门向总经理请示的其他重大问题;
10.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代表企业或指派代理人出席涉及企业的审批或仲裁、调解会议;1
1.对职工违反规章制度的处分作出行政方面的最后决定;1
2.其它由总经理负责的事项。
第二十九条 副总经理职责、权限:
1.协助总经理负责本企业的经营管理;
2.总经理外出时,代替总经理行使职权;
3.代表企业进行业务谈判;
4.处理其它工作矛盾和有关问题;
5.其它应由副总经理负责处理的问题。
第九章 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条 合作公司在筹建期间,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负责筹建工作。筹建处人员的组成由董事会讨论决定。筹建期间的各项费用分年摊入生产成本。
第十章 劳动管理、工会
第三十一条 合作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劳动工资、劳动纪律、劳保福利等事项。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办理外,根据董事会决议实行。
第三十二条 合作企业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合作企业积极支持本企业的工会工作。
第十一章 生产与销售
第三十三条 合作公司在每年底以前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上制定下________年度生产进度及进口、出口计划,并报主管部门。计划执行中在保证合作公司一定的经济效益和外汇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可根据国内外市场情况予以合理的调整。
第三十四条 进口原材料采购对象,参考乙方情报,研究其质量、规格、价格后,由正、副总经理商定,在国内能提供满足需要的原材料情况下,应优先在国内购买。其支付办法,货币按照国内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 合作公司生产的对虾,鳗鱼等水产品,通过中国出口商品检验局检验后,根据年度出口计划数由公司直接出口,也可以参加广交会对外成交出口销售产品。
第三十六条 合作公司原则上规定,凡符合出口标准的产品全部出口,确保公司外汇收支平衡并积极创汇。
第三十七条 本公司产品内销部分由甲方负责,外销部分由乙方负责,一切内外经销事项均以公司名义出面。
第三十八条 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和数量应考虑合作公司的外汇收支平衡和成本核算。随着国际市场情况的变化而加以及时调整。
第三十九条 内销产品按政府规定的物价政策执行,具体价格由总经理决定,报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备案。外销产品价格根据国际市场随行就市或根据广交会成交价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第十二章 财务、会计、审计
第四十条 合作公司的会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经董事会通过制定的会计制度,付诸实行。
第四十一条 公司各类报表于次月____日前向合作双方报告,年终报表在次月底前提出,由公司委托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核。各类报表均报主管部门、统计部门及其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十二条 公司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用中文书写,会计报表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其它货币属于合作投资的均以中国外汇牌价换算。属于贸易往来的按贸易汇价结算,外汇往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办理。
第四十三条 合作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第四十四条 合作公司在中国_________分行开设人民币和外币帐户。
第十三章 税收、利润和亏损
第四十五条 合作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条例规定交纳各种税金,并参照《关于中外合作经营项目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和免税的规定》,向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收的申请。
第四十六条 所得税甲乙双方分别缴纳。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上交,乙方按国务院关于华侨投资优惠的暂行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合作公司在扣除由董事会确定提留的储备资金、职工福利资金、奖励资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纳税后,余下的净利润甲乙双方对等分成。
第四十八条 乙方所得的净利润汇往国外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九条 公司发生亏损时,经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可用储备基金弥补,或按对等比例承担亏损责任。
第十四章 合同的审批、生效、延长和终止
第五十条 本公司合作期限定为________年,本合同按照中外合作经营的有关规定申请批准。然后,合作公司持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同时,乙方还要以自己的名义到工商行政机关登记。公司合作期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本公司经上级批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一条 合作期满前六个月,如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可申请并经上级批准机关批准后延长合作期。
第五十二条 在合作期内,出现下列情况可提前终止本合同,解散合作企业:
1.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
2.合作一方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3.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时;
4.公司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公司的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它解散因素已经出现时。经双方作出最大努力不可挽回时,由董事会提出解散申请书,报审批机关批准后,提前终止合作企业。属于本条
第二款情况解散合作企业时,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一方,应对合作企业由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第五十三条 此合作期未满,公司解散时,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偿还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支付职工一定的安置费,余下部分双方对等分配,对于剩余财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视同利润,应依法交纳所得税后对等分成。
第五十四条 合作期满本合同自动失效,合作公司所有资产不附任何条件归甲方所有,不再另行清算。
第五十五条 公司解散或终止时,各项帐册及文件应由甲方保存。
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
第五十六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才能生效。
第十六章 保险
第五十七条 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中国________支公司办理。
第十七章 商标
第五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本公司所产对虾采用“_________”牌商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后使用。
第十八章 适用法律
第五十九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散、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九章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条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提交仲裁机关解决。
第六十一条 仲裁地点设在北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第六十二条 仲裁决定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十三条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六十四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内容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章 其它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后,向上级审批机关报批,获得批准后,即及时通知乙方。
第六十六条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条 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六十八条 对在合同执行中,任何一方有违约而引起的经济损失,另一方有权向中国法院起诉,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额赔偿。
第六十九条 公司发生不可抗力及其它严重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公司总经理应尽快将发生的情况以电报通知乙方,并在半月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显示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确认。
第七十条 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及发往函电按下列报发对方:甲方: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专用电讯:_________电挂: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专用电讯:_________电挂:_________
第七十一条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五份,由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主管及审批机关各执一份。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一、合作宗旨
甲、乙双方将原有的车辆、人员、业务等所有资源进行整合,按照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业务、统一结算的原则,共担风险、共享利益。
二、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作经营项目为集装箱卡车运输,经营范围:以集装箱运输为主,其它普通货物运输为辅。
三、合作份额、车辆所有权和合作债权债务
1、合作份额:甲方投入合作经营集装箱卡车为五十台,乙方投入合作经营集装箱卡车为三十五台,双方组成联合车队,车队合作份额为甲方占58.82%、乙方占41.18%,车队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按比例承担。
2、车辆所有权:甲乙双方车辆的所有权维持不变。
四、合作费用和开支
1、联合车队实行统一财务记账。
2、联合车队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费、过桥过路费、提箱费、司机工资、管理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及其它用费,计入运营成本。
3、车辆维修保养、配件、年审、季检、保险等费用,统一报销,统一记账,分开核算,不计入统一的运营成本。
4、联合车队日常运营的流动资金全部由甲方负责解决,乙方按合作比例支付甲方每月1% 的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
5、联合车队实行统一的出车和管理费用标准。
五、合作利润分配
1、合作利润按月结算,每季分配一次。
2、合作利润按各方所占合作份额分配。合作利润为当月运营总收入减去本合同第四条第2、3、4项的支出后所余的收入。
六、合作事务执行
1、联合车队的日常管理以乙方为主、甲方协助,乙方派员任经理、乙方派员任副经理,其余人员在现有双方管理人员中择优录用。
2、双方原有客户的运输业务进行统一整合,实行统一接单、统一调度。
3、联合车队财务管理由甲方负责、乙方监督,主要负责本合作项目的应收应付、账务结算和财务核算。
4、联合车队的经营中双方必须友好协商,如未经对方同意,而私自决定项目的运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私自决定项目运营方承担,并赔偿对方一切损失。
七、合作经营期限
1、合伙的经营期限
2、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后,如有必要,可续签合作协议。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双方的权利:
1、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2、享有退出合作的权利。
(二)双方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安全、统一、完整。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九、合作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
2、合作清算时,首先应以合作利润偿还合作债务。
3、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如以合作利润偿还债务后仍不够偿还债务,各方应按所占合作份额以现金或其他财产偿还合作债务。
十、违约责任
1、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作项目解散的,应对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2、合作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外,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合作协议,一方擅自解除合作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全部损失。
十一、其它
1、对于本协议未尽之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章 总则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为甲方与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甲方和乙方(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技术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项目投入。
合营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术的全过程,保证其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款规定,以提成费的办法作为补偿。
第二章 定义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明确如下:
2.1 “产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2 “专利”系指经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2.3 “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终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及信息等。
2.4 “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
2.5 “技术协助”____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____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
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____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就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6 “技术信息互换”____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
2.7 乙方保证:按双方议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地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第三章 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3.1 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在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得使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
3.2 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3.3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中国境内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国际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3.4 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请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___________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得其技术专利及专利权。
3.5 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应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证制造。
3.6 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中国市场销售。
第四章 第三方伪造及侵犯
合营公司若发现有任何伪造的产品或侵犯专利或商标时,应立即通知乙方。虽然,仅乙方独家持有对其伪造产品或失常的使用产品、侵犯专利或商标时采取追究或多次诉讼或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合营公司就上述有关情况提出的各种建议应给予适当的考虑。为此,乙方可用合营公司的名义作原告人或双方联合作原告人,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地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专题书面批准。
第五章 提成费
5.1 在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提供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
5.2 根据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180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净售额____%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净售价计算。
5.3 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_______年,以后,每年递减____%。
5.4 合营公司应保持完整、正确的记录,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于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60天内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额数字。 销售报告应由合营公司主管财务者签署。
5.5 合营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所得款额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
第六章 技术培训
6.1 按合营公司的合同,乙方应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以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
6.2 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____________产品的制造、发展、销售和使用;____________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
6.3 乙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提供乙方对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项目的培训。
6.4 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
6.5 合营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管理人员至中国对中方人员进行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
6.6 按本合同规定,合营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训计划者,自培训完结后1年内,不得向合营公司提出辞职。
第七章 优先条款
7.1 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购买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产品。
7.2 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各项服务,在费用、时间和服务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单位签订承包和技术服务合同。
合同各方:________
(简称甲方)________
(简称乙方)________
一、合伙组织名称:__,地址:__,合伙项目:饭店。
二、合伙方式:每人出资11.5万元,共同经营管理
三、合伙职责:
甲乙两方作为饭店合伙执行人共同负责、经营,合理分工。
四、投资
1、投资方式及数额
投资姓名投资方式投资数额所占比例
沈__现金11.5万元50%
范__现金11.5万元50%
2、出资日期
甲方分三次付清,其中每次应支付的数额及日期为:截止20__年8月18日双方认可甲方已向酒店投资8万元整;20__年11月30日前应再投资2万元;剩余1.5万元在20__年12月底投资到位。
乙方分三次付清,其中每次应支付的数额及日期为:截止20__年8月18日双方认可甲方已向酒店投资8万元整;20__年11月30日前应再投资2万元;剩余1.5万元在20__年12月底投资到位。
五、劳动管理:具体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订和落实由甲乙两方共同负责。
六、财务管理:具体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的制订和落实由甲乙两方共同负责。
七、盈利分配及亏损负担
1、利润分配:甲、乙双方在扣除成本和合理开支并留足下月流动资金后,按照投资比例对当月所获得的利润进行分配。
2、亏损负担:甲、乙双方承认在合同签订前因装修酒店所产生的个人债务由各人承担,酒店开业后因经营不善所产生的亏损由双方按照投资比例在当月进行弥补和分担。
八、合伙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年。
九、退出合伙的条件:经对方同意协商一致或者因不可抗力一方不能承担合伙义务。
十、合伙期满后的财产处理:如双方仍同意继续合伙经营再另行签订合伙协议;如一方不同意继续经营,应当在十日内对酒店价值进行评估,并按照合伙期满时酒店评估价格值的一半在评估后十日内支付给对方;如双方均不同意继续经营可以按照酒店转让价格进行平均分配。转让不成时造成损失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
1、构成违约的行为:违反以上条款中规定的各项义务的行为均视为违约。
2、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违反投资约定不能按期投资,造成酒店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当承担应投资余额5%的违约金。
3、赔偿金的计算方法:违反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造成协议无法履行时,应当赔偿对方全部投资款。
4、免责条件:不可抗力造成饭店无法继续经营。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均同意凡因本协议条款发生纠纷提交德清县仲裁委员会裁决。
本协议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合伙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乙 方: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鉴于甲方愿意将上述合同项下商铺与乙方合作经营;乙方愿意在合作经营上述合同项下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对甲方拥有所有权的商铺进行合
第一条 商铺基本情况
商铺地址: ,
商铺号: ;面积: 。
第二条 合作经营内容
甲方将上述合同项下商铺与乙方合作经营,乙方按本合同的约定和法律与甲方业主委
第三条 合作经营期限
合作经营期限自 20xx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6 月 30日止。
合作经营期限内,除法律规定和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本合作经营合同期限内,乙方应定期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具体标准如下:
第一年支付商铺租金金额为: 元(大写: )。
第二、第三年的承包费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递增25%。第二年租金为: 元
乙方按照楼层实际平均租金高于上述租金时,则按照楼层实际平均租金支付甲方,乙方
甲方指定的开户银行账户:开户名 ,
开户银行 ,账号 。
银行账户按本合同填写确定。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银行账户变更,应在变更后十五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及时进行更正。甲方在十五天内通知乙方,乙方未按新的银行账号支付款项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变更银行账号未及时通知乙方的,由此引起的租金无法及时支付的责任归于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在合作期间,乙方必须支付包括市场保安、保洁、行政管理人员、水电费、房屋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和宽带费等一切费用,甲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如由于这些费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关部门(公司)追讨滞纳金或罚金,则甲方有权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抵扣,并有权要求乙方补足该保证金的不足部分。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应当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乙方提供一切招商活动所必须的条件;合作经营期间一切对外招商活动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业委会代表有权参与乙方的对外招商活动和市场业态定位相关事宜。
乙方在合作期限内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向甲方足额支付租金。
在合作期间,乙方和业委会代表均对市场有相对独立管理的权利,有权对商铺统一招商、统一规划、统一经营,乙方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对经营方式、业态和商品类别范围及建筑内部格局作出调整及改造,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
在合作经营期内,乙方负责该商铺的招商活动,努力为商户维持正常经营活动,不得进行销售、抵押等侵犯甲方权利的行为,也不得进行整体转租。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确需变更和解除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加以明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转租该商铺。如乙方确需转租,须经甲方协商同意。如乙方在未征求甲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房屋转租他人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宣布中止该合同,并有权将房屋收回另租他人。而乙方所交的保证金(即作为违约金),一律不予退回。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提前中止本合同,均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且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 两 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在合作经营期内, 乙方如拖欠租金,则每天按应缴租金的3‰交纳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壹个月,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和收回商铺,并有权拒绝返还保证金。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商铺及配套设施的毁损和故障,乙方应在退房前独自承担维修责任,否则甲方将动用乙方的保证金作为修复费用,在修理工程结束后,该保证金多退少补。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第八条 合同约定的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后的处理原则
本合同合作期限届满,双方无意继续合作,则乙方应当将商铺交还甲方。合同中止或终止后,原有装修及布局应归甲方所有,安装的设施和设备不得拆除搬离。甲方要求乙方拆除的,乙方应负责拆除的相应费用。乙方如强行拆除搬离,损害商铺建筑物的结构和安全以及相邻商铺的利益的,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和复原。
在合作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须在10日内来乙方处接收商铺,逾期交还的,商铺内物品视为商户已经丢弃,甲方有权按废弃物处置方法进行处置,并直接自行收回商铺。 合作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基于经济、便利原则考虑,经营期内因经营需要对商铺结构、布局进行的调整、改造、装饰、装修等,由乙方自行处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因数如战争、地震等自然灾害而造成的商铺损坏或灭失,乙方对此不负修复或赔偿责任。
第十条 送达方式和地址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它任何联系,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挂号邮寄的方式,在投邮后(以寄出的邮戳为准)第15工作日将被视为已送达另一方,如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则以另一方签收时视为已送达。送达地址按本合同的填写确定。在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的通信地址、电话发生变更,均有义务在变更后十五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合同内容项下的通知无法及时传达的责任归于变更方,由变更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并视为通知方的所有通知事项均已送达。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的补充条款、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为准。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乙方主体的工商变更不影响合同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由工商变更后的主体继承。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 约因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为甲方与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甲方和乙方(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XX公司)。XX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按专利提供技术诀窍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项目投入。XX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术的全过程,保证其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
第五条款规定,以提成费的办法作为补偿。
第二条 定义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兹明确如下:2.1. “产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2.2. “专利”系指经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型专利权*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2.3. “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
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图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及信息等。2.4. “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为准。2.5. “技术协助”--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三(3)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XX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XX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XX公司负担。应XX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三(3)名技术专家至XX公司就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XX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XX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2.6. “技术信息互换”--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XX公司。XX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2.7. 乙方保证:按双方议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并且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XX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的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XX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的先进水平。
第三条 专利和商标的使用3.1.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经乙方同意,XX公司不得使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3.2.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XX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XX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XX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3.3.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XX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中国境内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条款的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国际市场中销售的产品。3.4.XX公司应乙方的请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___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得其技术专利及专利权。3.5.XX公司按照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并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证制造。3.6.XX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XX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中国市场销售。
第四条
第三方伪造及侵犯XX公司若发现有任何伪造的产品、或侵犯专利、或商标时,应立即通知乙方。虽然,仅乙方独家持有对其伪造产品或失常的使用产品、侵犯专利或商标时采取追究或多次诉讼或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XX公司就上述有关情况提出的各种建议,应给予适当的考虑。为此,乙方可用XX公司的名义作原告人或双方联合作原告人,XX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的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XX公司的专题书面批准。
第五条 提成费5.1.在合同期限内XX公司须向乙方为XX公司提供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5.2.根据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一百八十(180)天内XX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净售额__%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净售价计算。5.3.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_年,以后,每年递减__%。5.4.XX公司应保持完整、正确的记绿,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____年__月__日起,于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六十(60)天内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额数字。销售报告应由XX公司主管财务者签署。5.5.XX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所得款额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
第六条 技术培训6.1.按XX公司的合同,乙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为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6.2.乙方同意向XX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_____产品的制造、发展、销售和使用;______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XX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6.3.乙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提供乙方对
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项目的培训。6.4.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XX公司与乙方商定。6.5.XX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管理人员至中国对中方人员进行培训,XX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XX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6.6.按本合同规定,XX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训计划者,自培训完结后1年内,不得向XX公司提出辞职。
第七条 优先条款7.1.合营期间XX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购买和使用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产品。7.2.合营期间XX公司所需的各项服务,在费用、时间和服务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单位签订承包和技术服务合同。7.3.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条件下,XX公司必须优先购买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第八条 保密XX公司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乙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XX公司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
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_年。
第九条 合营期限9.1. XX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是以XX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为期__年。9.2. 当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前六(6)个月,除双方同意终止外,XX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继续作为期二(2)年的延长,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9.3. 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专题书面的同意,XX公司或甲方应保证将全部技术和其他权利退还给乙方,且在将来任何时候无权继续使用与本合同有关的专利、商标或技术。
第十条 仲裁10.1.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执应首先通过各方主管部门以互相信赖的精神予以解决。若于三十(30)天内双方主管部门不能解决时,双方可推荐
第三方予以调解。10.2. 若于三十(30)天内调解不能解决时,甲方与乙方同意将争执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仲裁程序暂行规定予以仲裁。10.3. 若对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释或强制执行等发生争执时,仲裁员应根据合同条款及国际商业惯例予以有效的解决。10.4. 在发生争执,并将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争执者外,双方都应按本合同的规定,继续执行各自的权利和履行各自的义务。10.5. 仲裁的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11.1. 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传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延长至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11.2.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十五(15)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时间超过六十(6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解决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条 合同文字和工作语言12.1. 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2. XX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用英语和汉语为工作语言。
第十三条 其他13.1. 本合同书就的标题,仅为醒目参考用,不影响本合同的意义和解释。13.2. 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1)式四(4)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持二(2)份。13.3. 甲、乙方及XX公司之间的通讯来往均以中、英文为准。13.4. 按本合同规定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文字为准并按对方的地址寄出后七(7)天,视为有效送达。甲 方: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姓 名: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职 务: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电 传:_____________ 电 传:__________电 挂:_____________ 电 挂:__________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姓 名:________________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约定。双方提供的合作条件作为投资,而收回投资的办法是以加速折旧、增加利润幅度或以产品分售及采用提成费等办法来实现。合作期满后财产不再作清算分配,具体处理办法依双方所签契约中明文规定实施。合作经营、分工经营、委托一方经营或委托
第三方经营管理,取何种方式视契约中规定的条款付诸实施。实用型专利权系指在学术、技术、工艺等领域中具有创造性的发明并能解决实际问题,发明者提供图纸、模型及技术说明书等资料,经申请批准后可受到保护者,通称实用型(Utility Model)专利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本餐厅承包经营合同书由上述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订立: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餐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1、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的餐厅位于市路号,面积共平方米。
2、餐厅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见清单)
第二条 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价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元,承包结束后双方交接结清有关物业、设备、用具及有关费用后内退还。
2、承包费:乙方承包经营期内,应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费人民币元,交纳的时间为:每月日前交纳当月租金。
3、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纳。
4、押金和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第1项和第2项约定的款项由乙方按照约定时间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纳。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约定提供餐厅给乙方经营餐饮,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
2、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等。(另附清单)
3、负责对乙方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4、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特殊情况例外)。
5、负责餐厅屋面、室外水、电的维护、维修。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负责经营过程中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餐厅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
3、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
4、按合同规定如期交纳有关费用。
5、承担承包期内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6、承担所聘用人员的劳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等费用和责任。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包括在墙上打洞)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迟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费的,每迟延一日,应按拖欠金额每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乙方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收缴不予返还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4、乙方不得中途无故中止合同,如确须中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从停止经营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与个月承包款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餐厅承包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