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学校合协议书(精选3篇)
期货委托合同(投资受任人)
甲方:_________(委托人)
乙方:_________(期货经纪商)
丙方:_________(全权委托投资受任人)
兹以甲方依_________规定,与丙方签订全权委托投资契约,赋予丙方就全权委托投资资产得全权代理甲方执行期货之买卖交易行为;并与保管机构签订委任契约,赋予保管机构就上开因交易所需结算交割之全权代理权。为此爰由甲方、保管机构并会同丙方,与乙方共同依_________业务规则、期货经纪商受托契约准则及相关法令章则规定,签订本契约并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完全契约
_________期货交易所章程、业务规则、受托契约准则、期货商业同业公会及_________规定;财政部证券暨期货管理委员会、期货交易所、期货商公会公告事项及全权委托投资业务管理办法等,均为本契约之一部分,本约签订后上开法令章则或相关公告函释有修正者,亦同。
第二条?开户名称
立约人依本约开立之账户(以下称投资买卖专户)专供丙方代理甲方全权委托投资之用,应以甲方之名义为之,载明甲方及丙方名称,并编定户名及识别码。
第三条?委托买卖
1、甲方授权丙方全权代理甲方执行期货之买卖,甲方就本账户不得自行委托买卖或另行授权第三人委托买卖。
2、丙方就前项全权代理权得指定其负责人、经理人或受雇人代为行使之。
3、丙方代理甲方从事期货交易前,应依期货主管机关、期货交易所或乙方之规定,负责通知保管机构将交易保证金存入乙方指定之客户保证金专户。
4、于乙方认为有必要调高交易保证金之额度时,乙方得随时通知丙方于一定期限内缴足差额。
5、丙方同时代理其它全权委托投资客户买卖期货者,丙方之买卖指示,应按各别投资买卖专户之代号分别为之,不得将不同专户之买卖合并于同一指示单处理。
6、丙方得通知乙方撤销或变更委托事项,但以原委托之买卖尚未成交者为限。
7、丙方之代理委托买卖,因可归责于乙方或其相关人员而致生错误者,或乙方之受托买卖违反第一项规定者,由乙方依「期货经纪商错帐申报处理作业要点」及其相关规定办理。
8、乙方对丙方之委托内容是否符合全权委托投资授权范围,得随时要求保管机构确认,保管机构不得拒绝,且丙方不得以之作为免责之抗辩。
第四条?成交回报
乙方应于每日完成投资买卖专户之交易时,向丙方回报成交资料,并制作买卖报告书交付之。
第五条?保证金之维持及追缴
1、投资买卖专户应随时维持乙方所定必要之保证额度,乙方得于认为必要时随时要求追加保证金。
2、经乙方依第一项约定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者,最迟应于次一银行营业日依乙方之通知内容缴交追加保证金至投资买卖专户。
3、如未能维持乙方所定保证金额度,或缴足追加保证金者,乙方得依相关规定采取必要措施。
第六条?保证金专户存款利息之归属
甲方存放于乙方指定金融机构之保证金专户内之超额保证金所生之利息归属由甲、乙双方议定之,并知会丙方。
第七条?径行冲销及违约事项
1、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乙方得不经通知,依其裁量径行冲销投资买卖专户之全部或一部未平仓期货交易契约。
(1)权益总值已低于乙方所定之最低标准。
(2)未于乙方所定或相关规定之期限内缴交追加保证金。
(3)乙方依市场及其它情况认为有必要为之者。
2、乙方为甲方依本契约进行之期货交易须办理实物或现金交割时,期相关事宜应依_____期货交易所规定办理。
3、未依第二项规定履行结算交割义务,或投资买卖专户之未平仓部位依约冲销后,其保证金账户权益总值为负数,经乙方通知丙方后未于三个银行营业日内为适当处理者,乙方将甲方视为违约客户并终止本契约,依相关规定处理之。
第八条?保证金、佣金交付及结算交割事项
1、甲方指定保管机构为结算交割代理人,由保管机构全权代理甲方负责处理投资买卖专户一切款项交付及结算交割事宜。
2、甲方存放于乙方指定金融机构保证金专户之超额保证金,得申请办理提领,并由乙方径行拨入甲方于保管机构所开立之账户;如欲变更账户,应由保管机构代理甲方会同丙方与乙方以书面为之,于书面变更前,对原账户之付款仍生清偿效力。
3、乙方受托买卖应收之手续费及应行结算及退还费用之计算方式,由甲方会同丙方与乙方另行议定之。应收之手续费同意于乙方持有甲方保证金中径行扣抵,应退还之手续费归甲方所有,并由乙方径行拨入甲方之投资保管专户。
第九条?代理权限之对抗效力
1、甲方不得以其与保管机构、丙方所签订之委任契约、全权委托投资契约所定代理权之限制,对抗乙方。
2、甲方与保管机构之委任契约,经撤销、解除或终止者,乙方于接获书面通知时受托买卖已成交及已输入未及撤销而已成交之交易,就该交易部分,该委任契约视为存续,保管机构应就该款项予以留置并代为交付之。
第十条?委托买卖之停止及契约之终止
1、本约存续期间内乙方接获甲方、丙方或保管机构有关本约所定开户、买卖下单或交割结算之代理权有终止、撤销、解除或其它争议之书面通知时,乙方应停止接受丙方之委托买卖。
2、本契约终止时,乙方为甲方已完成之交易委托,或进行中未及撤销或未及冲销未平仓部位之交易委托,其委托效力仍及于甲、丙双方,甲、丙双方对其交易过程及结果仍应负责。
3、本契约终止时,丙方应立即与乙方结清甲方所既存的交易部位,惟在终止前既存的债务或义务并不因此终止而受影响。
第十一条?契约变更
本契约内容之变更,应由保管机构代理甲方会同丙方与乙方以书面为之。
第十二条?通知对象
1、立约人就有关本约之一切意思表示及观念通知,应向其它各方当事人以本约所载之传真号码或通讯地址为之。遇有变更时,应由保管机构代理甲方会同丙方与乙方以书面为之。
2、所留存通讯地址、电话等联络资料有误,或有虚伪不实情形致乙方无法及时通知相关交易结算、交割及保证金追缴等事项,致乙方受有损害时,应由有过失之他方负责。
第十三条?损害赔偿责任之约定
期货交易辅助人代理委_____货商(乙方)执行第三条各款业务,所生之损害赔偿责任,与委_____货商(乙方)连带负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纷争处理及_____约定
因本契约所生之争执,各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若当事人同意提交_____,_____机构、程序及效力均依相关法令规定。
第十五条?本契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以上双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共同合作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经双方协商同意,共同投资注册成立________________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学校总投资预算为________万元(________元)。双方各占百分之________(_______%),即各方需投资计币:________万元。投资方式为现金。
二、权利与义务
1、共同投资人平均享有利益,平均承担责任。
2、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学校财物及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双方共同处置。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处置,如有此类行为一律视为无效。严重者可追究法律责任。
3、若协议终止或者清算时,共同投资人平均参加剩余财产的分配。
4、法律、行政法规及入股条款协议所赋予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三、事务执行与经营方式
1、共同投资人委托_______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学校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_______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_______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_______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个人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_______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经协商同意方可继续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四、盈余分配
1、______________学校的利润分配,按会计年度结算。收取的全部投资收益,按照甲、乙双方注册资本出资比例依法分配。
2、甲、乙双方承诺,_____________学校投资收益如用于股权分配以外的用途,需经董事会决定后,报甲、乙双方确认后执行。
五、投资的转让和退出
1、学校成立起_______年内,共同投资人任何一方不得撤资或退股、转让。如果任何一方私自强行撤资、退股或转让,视为其自行放弃权利,学校不承担(承认)任何责任。如其行为有对学校造成损失,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2、_______年后,学校正常经营后,如共同投资人某一方提出申请,经全部共同资人同意后,可转让或退出其在学校的股份,具体事项须另行商议签约。
3、共同投资人任何一方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六、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如各方对合同没有进行否决要求,则合同按照相同要求进行优先续约。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在公司中的权利义务,保障隐名股东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如下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实际出资额
本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实际出资_____________元,乙方实际出资_____________元。
甲方出资方式为,该出资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已全部到位。
公司成立后,甲方不得抽回资金,逃避责任和风险。
甲方对公司股份的认购出资,交由乙方以乙方名义对公司投资。
第二条责任承担与利益分配
乙方为公司股东,载入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其他公司或工商登记资料。
甲乙双方均以自己的实际出资通过乙方向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如乙方先向公司承担责任后,其有权向甲方追偿应由甲方承担的相应份额。
乙方以其名下在公司的投资比例取得的盈余分配,按甲、乙双方在投资总额中的比例分配。
甲乙双方在公司的增资扩股、配股权,按甲乙双方在投资总额中的比例享有,但需以乙方名义与公司产生法律关系。
第三条股权转让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甲方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乙方须配合甲方实现该优先受让权。
乙方转让股权全部的,由甲、乙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产生新的显名投资人的名义,按公司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在公司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新的显名投资人为公司名义股东。
第四条权利限制
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能单方面转让、出质股权,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与民事责任。
如由于乙方的债务纠纷,导致其名下的股权被他人通过司法途径强制处分时,乙方必须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五条保密条款
乙方对此协议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或本协议约定外,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竞业禁止
乙方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谋取私利,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侵占公司财产和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和民事责任。
第七条其他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