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
签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获得总部开发的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特许经营权的使用权,设立加盟店,并获得总部给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实现特许经营的经营效益。
第二条特许经营项目
总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为_________。
总部根据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标(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实施。
第三条特许经营关系
总部与加盟店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执行本合同。加盟店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加盟店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加盟店不得以总部的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义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总部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四条基本原则
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是订立和执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则。
在签订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总部和加盟店应当自觉遵守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分歧与矛盾,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是实现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径。
第二章加盟商与加盟店
第五条加盟商
加盟商为个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体健康,年龄在_____岁至_____岁之间;
(二)文化程度为_________;
(三)有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业的从业经验;
(四)无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记录;
(五)无破产史及_________记录;
(六)有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万元的个人(家庭)财产;
(七)有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万元的自有资金;
(八)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加盟商为企业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万元以下;
(三)公司净资产为_____万元以上;
(四)公司拥有_____万元的自有资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项的要求;
(六)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条加盟店
加盟店应当注册为_________,并以其名义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选址应当进行商圈调查和评估,并符合规定的条件,其营业面积应当在_____平方米至_____平方米之间,与其他加盟店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得少于_________。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进行装修,经总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总部统一设计(制作)的招牌,费用_________承担。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
第七条许可的权利
总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使用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特许经营权,按照本合同规定,设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称特许经营权是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全部商业要素,包括总部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经营诀窍等,其中:
(一)商标是指总部注册的_________产品(服务)商标,注册号_________;
(二)商号是指总部企业名称中的字号_________,登记号为_________,登记机关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专利是指总部拥有的_________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_________,专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权是指总部创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权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业秘密是指总部拥有的经营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诀窍和专有技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手册》,制造_________的技术,以及_________;
(六)经营诀窍是指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产品配方、加工工艺、营销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
第八条使用方式
总部许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使用总部特许经营权:
(一)将加盟商现有门店改建为(非)法人资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资设立(非)法人资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公司类型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销特许经营的产品。
第九条许可形式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形式为独占许可(或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总部承诺并保证:
(一)不许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与特许经营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三)不向特许区域内的任何第三人销售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任何产品(服务)。
第十条权利的保留
在特许区域范围内,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许经营权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观情况变化时,如果总部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在加盟店现有区域增设加盟店而不至于对加盟店的业务造成实质性影响时,总部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加盟店区域内设立新的加盟店,但与加盟店的距离不得少于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优先权;
(二)以特许店之外的其他商业形式(批发、邮购、直销……)分销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三)_________。
第十一条营业场所
总部许可加盟商设立的加盟店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建筑物_________层,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产权系_________拥有。
加盟商租赁该房屋的《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必须经总部审查同意,符合总部规定的要求。
第十二条特许区域
加盟店的特许区域,是指以加盟店为中心半径_________米的市场范围,在该区域内,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规定的独占许可权。
第四章合同期限与续约
第十三条合同期间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截止日期为最后一个年度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特许人: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专利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许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的经营者,双方之间不具有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双方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自负盈亏。乙方认可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专利系列产品,知识产权及相关的专业技术和经营模式的合法所有者。在此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地区________县(区),经营________专利产品,以本合同签订为标志,授权乙方在此区域内合法销售甲方的专利产品,合理使用相关技术及经营模式,合同期暂定为________年。
2.甲方授予乙方在此区域内,不仅有本专利产品经营权,还具有代表甲方保护市场,打击盗版、盗销的权力,除甲方因全国性系统运作而统一经营的产品涉及到本区域外,任何其它方不具有该区域的本产品的特许经销权。
3.甲方在授权期内,有义务对乙方进行业务指导,并将该区域内有愿望经营本产品的个人或企业介绍给乙方。
4.甲方在经营期间将不断地推出新产品,以利于乙方更好地保持市场运营活力和增加销售额。
5.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同意加盟甲方的连锁经营,执行甲方管理规范,一次性将现金或汇票向甲方帐户支付特许加盟费人民币元。合同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保证金不计息。
6.乙方执行甲方产品的统一定价,并按定价的________%,支付甲方的产品费,乙方的销售量,每月(季度)不低于________元。每月(季度)在上个月的基础上增长________%。
7.乙应具有________名以上办公联络人员,________名懂得专业技术的销售人员,________台以上联网电脑,加盟前对业务区域内的学校、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的书法写字班、书店、超市、文具店等数量和客力状况做好调查。
8.加盟后的乙方每月________日,向甲方通报一次真实销售及客户名单(零购消费者除外)乙方不得自行翻印产品或隐瞒销量。随时接受甲方市场督导员的经营检查和市场调查,如有违约行为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9.甲乙双方有义务互通有利于本产品销售的方式方法,各类荣誉证书及宣传品的复印件等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获得最新市场信息,以利于产品研制。
10.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商议,其协议做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签约地为甲方所在地。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
签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获得总部开发的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特许经营权的使用权,设立加盟店,并获得总部给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实现特许经营的经营效益。
第二条特许经营项目
总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为_________。
总部根据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标(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实施。
第三条特许经营关系
总部与加盟店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执行本合同。加盟店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加盟店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加盟店不得以总部的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义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总部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四条基本原则
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是订立和执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则。
在签订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总部和加盟店应当自觉遵守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分歧与矛盾,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是实现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径。
第二章加盟商与加盟店
第五条加盟商
加盟商为个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体健康,年龄在_____岁至_____岁之间;
(二)文化程度为_________;
(三)有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业的从业经验;
(四)无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记录;
(五)无破产史及_________记录;
(六)有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万元的个人(家庭)财产;
(七)有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万元的自有资金;
(八)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加盟商为企业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万元以下;
(三)公司净资产为_____万元以上;
(四)公司拥有_____万元的自有资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项的要求;
(六)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条加盟店
加盟店应当注册为_________,并以其名义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选址应当进行商圈调查和评估,并符合规定的条件,其营业面积应当在_____平方米至_____平方米之间,与其他加盟店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得少于_________。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进行装修,经总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总部统一设计(制作)的招牌,费用_________承担。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
第七条许可的权利
总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使用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特许经营权,按照本合同规定,设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称特许经营权是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全部商业要素,包括总部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经营诀窍等,其中:
(一)商标是指总部注册的_________产品(服务)商标,注册号_________;
(二)商号是指总部企业名称中的字号_________,登记号为_________,登记机关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专利是指总部拥有的_________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_________,专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权是指总部创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权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业秘密是指总部拥有的经营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诀窍和专有技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手册》,制造_________的技术,以及_________;
(六)经营诀窍是指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产品配方、加工工艺、营销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
第八条使用方式
总部许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使用总部特许经营权:
(一)将加盟商现有门店改建为(非)法人资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资设立(非)法人资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公司类型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销特许经营的产品。
第九条许可形式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形式为独占许可(或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总部承诺并保证:
(一)不许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与特许经营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三)不向特许区域内的任何第三人销售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任何产品(服务)。
第十条权利的保留
在特许区域范围内,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许经营权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观情况变化时,如果总部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在加盟店现有区域增设加盟店而不至于对加盟店的业务造成实质性影响时,总部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加盟店区域内设立新的加盟店,但与加盟店的距离不得少于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优先权;
(二)以特许店之外的其他商业形式(批发、邮购、直销……)分销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三)_________。
第十一条营业场所
总部许可加盟商设立的加盟店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建筑物_________层,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产权系_________拥有。
加盟商租赁该房屋的《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必须经总部审查同意,符合总部规定的要求。
第十二条特许区域
加盟店的特许区域,是指以加盟店为中心半径_________米的市场范围,在该区域内,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规定的独占许可权。
第四章合同期限与续约
第十三条合同期间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截止日期为最后一个年度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果加盟店满足续约条件的要求,则本合同可以延长_________年,依此类推。
第十四条续约条件
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加盟店应当满足下列续约条件:
(一)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二)已经向总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三)签署放弃可针对总部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向总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续约费;
(五)_________。
第十五条续约文本
续约时签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续约时总部制定的适用于特许经营系统的标准合同文本,但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为蓝本,不得对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内容进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对有关特许费用和广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续约条件,特许区域等事项作出修改;
(三)对违约行为的处罚标准不得高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或水平;
(四)_________。
第五章特许经营手册
第十六条经营手册
总部向加盟商出借总部制定的详细载明加盟店操作规则的《特许店经营手册》(简称经营手册),经营手册系特许经营系统所通用。
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经充分地审阅了经营手册,同意将经营手册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经营手册的更新
总部有权利也有义务对经营手册进行更新,使加盟店拥有最新的经营手册,费用由总部承担。
经营手册更新的内容,限于手册所规定的范围内,不得通过更新经营手册而使加盟店承担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不合理的义务。
第十八条经营手册的变通
根据加盟店的实际情况,经总部书面批准,可对经营手册在加盟店的执行作出适当变通。加盟店可以提出进行变通的要求和理由,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加盟店具体情况差异性的客观要求,如社会背景、人文风俗、传统习惯、消费需求等;
(二)实施变通中所包含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均归属于总部所有。
第十九条经营手册的执行
加盟店应严格遵照经营手册的规定执行,不得违反经营手册的规定或以不作为的方式消极执行经营手册。
总部有权监督、检查加盟店执行《特许店经营手册》,对违反《特许店经营手册》的行为,有义务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经营手册的归属
经营手册的所有权属于总部所有,在本合同终止时及经营手册更新时,加盟店应当向总部交回经营手册,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留存经营手册的文本。
经营手册由加盟店统一保管,限于在加盟店营业场所内由加盟店经理及_________人员查阅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员公开。
第六章培训
第二十一条初始培训
总部应当对加盟店人员进行为期_________天的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及培训课程见附件。培训的地点、时间由总部具体安排。
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选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并将参加培训人员的情况报总部审核批准,总部有权否决加盟店提出的培训人选。
初始培训的内容包括:
(一)加盟店的选址、开业、运行、管理、经营及促销;
(二)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后续培训
在特许经营合同履行期间,总部应当对加盟店进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不断提高加盟店的经营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总结基础上组织一次培训研讨会;
(二)在更新经营手册、计算机软件系统升级、调整经营策略及其他涉及加盟店的变革措施实施前进行培训;
(三)应加盟店的要求组织相关培训,具体事宜由总部与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加盟店提供由总部编辑的有关特许经营系统的信息简报(内部资料),以保证对相关问题的解释准确无误,并介绍网络成员的经验;
(五)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员工的培训
对加盟店普通员工的初始培训由总部负责,后续培训由加盟店负责。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规定的培训要求及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培训与考核。
第二十四条培训的考核
加盟店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当通过规定的考核。加盟店所有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加盟商不能通过初始培训,本合同终止执行,其交纳的加盟费不予返还(或在扣除培训费后予以返还)。
第二十五条培训费用
根据本合同规定由总部组织的培训,其费用由总部负担,但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自负。
加盟店要求总部举行的培训,全部费用由加盟店负担。培训费的标准,由总部制定,差旅费另行计算,由总部向加盟店统一收取。
第七章支持
第二十六条前期支持
从加盟店筹建开始至正常营运时,总部应当在下列几个方面提供系统的辅导与支持:
(一)加盟店的选址与装修;
(二)加盟店的筹备、开业与营运;
(三)加盟店在本区域内的改造与发展;
(四)_________。
总部应当向加盟店派出经验丰富的管理、技术及_________人员负责前期辅导与支持,时间为_________个月,并应根据需要不时派出有关专业人员提供辅导与支持。
第二十七条持续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总部应当持续不断地向加盟商提供与加盟店有关的经营、管理、技术及公共关系等方面的支持。
总部_________部门具体负责对加盟店的支持工作,其工作职责包括下列事项:
(一)指定专人负责,快速有效地为加盟店提供辅导与支持;
(二)提供与加盟店市场有关的信息;
(三)组织加盟店参加的定期工作会议及临时工作会议;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检查加盟店工作,并提出改进意见;
(五)及时提出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方案;
(六)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工作指令
总部有权不时向加盟店发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加盟店应当遵照总部工作指令行事。
总部关于_________的工作指令,加盟店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具体实施方法。
总部工作指令限于与加盟店经营、管理、技术及公共关系方面的事项,不得与本合同相抵触或变相增加加盟店的义务。
总部的工作指令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加盟店区域内的风俗习惯,加盟店有权暂停执行,但应当及时向总部提出不予执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经总部审查不成立的,加盟店应当执行。
因总部的工作指令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加盟店受到处罚的,总部应当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服务
除本合同规定的总部对加盟店的支持外,总部可以为加盟店提供因其营销、财务、法律等问题所需要的专业咨询及其他服务。
第三十条费用
总部为加盟店提供支持时,总部派出人员的差旅费由_________负担。
总部为加盟店提供服务时,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加盟店收取服务费用。
第八章设备与物品
第三十一条统一配置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的要求,统一配置加盟店使用的设备与物品,以满足特许经营系统统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设备、物品的种类及具体要求详见经营手册。
第三十二条专用设备与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专用设备与物品(附清单),由加盟店向总部租用,加盟店不能通过其他途径租用或采购。
加盟店向总部支付租赁费用的付款方式为_________。
租赁费用的价格不高于市场同类设备或物品的市场销售价格,无参照价格的,不超过总部采购或制造专用设备与物品成本价的_________%,总部应向加盟店说明租赁费用的构成情况。
在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应当将专用设备与物品返还总部。
第三十三条使用与维修
租赁的专用设备与物品由加盟店负责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专用设备与物品毁损、灭失的,由加盟承担_________责任。使用期间的维修责任由总部负责。
第三十四条保险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规定的保险种类、时间、险别、保险金额为上述租赁物投保,并指定总部为受益人,保险费由_________承担。
因加盟店不按规定履行投保义务,致使专用设备与物品受到损失而不能获得保险赔偿的,加盟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通用设备与物品
通用设备与物品,由加盟店_________采购,并符合总部规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总部有权责令其更换。
由总部向加盟店供应的通用设备与物品,其价格按照_________价格执行。
第三十六条采购
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向总部推荐的供应商采购设备与物品,不得向未经总部审查认定的供应商采购。
加盟店向供应商购买设备与物品,总部不得从供应商处获取经济利益。
第三十七条质量标准
总部指定的供应商向加盟店供应的设备与物品,均应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及经营手册的规定。
总部向加盟店供应(出租)的设备与物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总部应当承担修理或更换的责任,因此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总部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由总部指定的供应商向加盟店供应的设备与物品的质量问题,由供应商承担质量责任。在指定供应商时有过错的,由总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章供应与销售
第三十八条产品目录
加盟店销售的产品的范围,由总部统一规定,定期发布产品销售目录。未经总部同意,加盟店不得销售产品目录以外的产品。
第三十九条配送中心
加盟店销售的产品,由总部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统一配送。
配送中心的行为,一律视为总部的行为,由总部对加盟商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十条配送与采购
产品目录范围内的_________类产品,由配送中心统一配送,不得通过其他途径采购。
产品目录范围内的_________类产品,由加盟店向总部审查合格的供应商采购,不得向其他供应商采购。
产品目录范围内的_________类产品,由加盟店按照总部规定的质量标准等要求自行采购。
第四十一条供应商配送
由加盟店向总部批准的供应商进行交易时,应当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
加盟店需向其他供应商采购产品的,应事先书面向总部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在征得总部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四十二条供应商资格审查制
总部对供应商实行“供应商资格审查制”,定期发布批准的供应商及产品目录。
总部对申请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按照总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审查、检验费用。
第四十三条销售返利
供应商按照产品的销售量(额)给予总部的销售返利,应当按照加盟店的销售量(额)予以分配。
总部在每年3月,将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总部推荐的供应商支付的销售返利金额及分配情况通知加盟店。加盟店在接到总部分配销售返利的通知前终止特许经营合同的,将丧失销售返利的分配权。
第四十四条退货、换货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因产品质量及包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者产品的保质期已经超过规定标准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换货或退货。
第四十五条产品质量标准
加盟店销售的产品(服务),执行总部规定的质量标准。对产品质量没有具体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配送中心或指定供应商向加盟店供应的标明限期使用的产品,其有效期不得超过产品标示有效期的_________分之一。
第四十六条产品质量责任
根据本合同向加盟店供应的产品,总部、加盟店及供应商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修理、更换、退货、赔偿等法律责任。
由供应商向加盟店供应产品时,如总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部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责任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一)供应商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规定而予以指定;
(二)产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规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七条产品配送价格
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按照成本价格加管理费的办法确定,但管理费最多不得超过成本价格的_________%。成本价格由进项价格、进项税、包装费、运费及_________构成。
由供应商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按照总部与供应商确定的价格执行。总部除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供应商收取资格审查费和销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应商收取其他费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八条销售价格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服务)。加盟店不得擅自调整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费用等方式变相加价。
如果总部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加盟店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总部报告。总部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并报请总部批准后,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第四十九条销售指标
加盟店在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均不得低于_________元。如果连续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总部有权终止其营业。
第五十条货款的结算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除另有规定外,其货款结算方法为_________。
由供应商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其货款结算方法按照总部与供应商达成的协议执行。
第五十一条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统一安装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对产品的供应、库存、销售、结算实行计算机信息管理。
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所包括的内容,视为经营手册的组成部分,加盟店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五十二条产品配送的规则
配送中心在向加盟店配送产品过程中,应当执行下列规则:
(一)加盟店根据产品销售情况和有关产品配送的规定,通过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生成产品配送计划,配送中心将根据该计划实行配送;
(二)配送中心不得违反配送计划强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进行配送。
(三)加盟店对配送的产品,可以在收货之日起_________天之内要求退货;
(四)因产品超过保质期发生的损失由_________承担;
(五)_________。
第十章商标与品牌
第五十三条使用许可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总部拥有的_________商标、_________商号和_________标志,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享有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的权利。
第五十四条限制与保留
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商标与品牌的权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经营的目的;
(二)加盟店不得将商标与品牌作为其商号或商号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以_________方式制造(销售)_________产品;
(四)由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举办的展会、比赛或公益活动使用商标与品牌;
(五)《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第五十五条合同备案
在签署本合同附件——《商标许可使用协议》后3个月内,总部将报商标局备案,由加盟店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存查。如因总部延迟备案或加盟店延迟报送而导致的全部责任,由总部或加盟店分别承担。
第五十六条宣传
总部和加盟店均有义务持续不断地宣传商标与品牌。
商标与品牌的年度宣传计划由总部制定。总部应向加盟店提供宣传所需的手册、招贴画、纪念品等资料,并由总部(广告基金)负担其费用。
加盟店应当执行总部制定的商标与品牌的宣传计划,实施总部要求的宣传工作,在本区域内宣传商标和品牌,维护商标和品牌的形象。
第五十七条商标与品牌的变更
因总部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取得许可使用商标的注册而被商标局裁定撤销注册的,无论总部以任何商标取代许可使用的商标,除加盟店明确表示同意之外,有权解除本合同,总部应当向加盟店返还_________费用,并赔偿_________损失。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总部不得(或可以)启用新的商标以代替许可使用的商标,但总部在原许可使用商标的基础上对商标进行的合理改动且不致引起公众对商标识别性造成重大影响的不在此限。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的总部的商号、标志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无论因任何原因而导致商标与品牌的变更,因此产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费用由总部负担。
第五十八条招牌及有关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招牌及内部标牌等,由总部统一制作,出借给加盟店使用,费用由_________负担。
包含总部商标与品牌形象的包装袋(纸、盒、箱)及_________,由总部统一制作,销售给加盟店使用,价格按本合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执行;_________由加盟店按照总部规定的设计要求制作,费用自负。
第十一章商业秘密
第五十九条使用许可
总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以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的形式使用总部商业秘密的权利。
商业秘密的许可使用,除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商业秘密许可使用协议》另有规定之外,按照本章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商业秘密的范围
本合同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信息,均视为总部的商业秘密,除非加盟店能证明有关信息不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
第六十一条限制与保留
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总部的商业秘密作出下列限制与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经营的目的;
(二)限于总部规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商业秘密;
(三)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以_________方式使用商业秘密;
(四)《商业秘密许可使用协议》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第六十二条保密义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终止后,加盟店及知悉总部商业秘密的有关人员,均负有保守总部商业秘密的义务。
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对总部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并与知悉总部商业秘密的人员,按照总部的规定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或让其签署保密承诺书,使该等人员承担保密义务。保密协议或承诺书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文本,并报总部存档备案。
除非商业秘密非因加盟店及知悉商业秘密人员的过错而为公众所知悉,否则不得免除其保密义务。
加盟店及其员工违反保密义务,泄露总部商业秘密,给总部及总部造成损害的,应当按照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三条权利回授
加盟店在从事特许经营业务过程中开发的商业秘密或对总部商业秘密的改进,均应无条件地许可总部使用并由总部许可其他网络成员使用,从而保持特许经营系统的一致性。该项许可是排他的、长期的,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失效,且未经总部同意,加盟店不得许可第三人使用或公开该商业秘密。
第六十四条竞业禁止
加盟店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终止后3年内,承担竞业禁止义务;加盟店的有关人员,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签署《竞业禁止协议》,在加盟店工作期间及劳动关系结束后3年内,承担竞业禁止义务。
竞业禁止是指以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参与与总部特许经营业务相竞争的行为:
(一)以投资、参股、合作、承包、租赁、委托经营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有关业务;
(二)直接或间接受聘于其他公司或组织参与有关业务;
(三)直接或间接地从与总部相竞争的企业获取经济利益。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与有关人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使其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竞业禁止协议》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文本。
第六十五条补偿
总部对加盟店在特许经营合同终止后承担竞业禁止义务(不)给予直接的经济补偿。但因加盟店的违约而终止本合同的,加盟店在承担竞业禁止义务时,不得要求补偿。
对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加盟店员工的补偿,按照_________标准执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由加盟店给予补偿,本合同终止后的补偿义务由总部承担。
第六十六条承诺与保证
加盟店承诺并保证: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前,未与第三人签署过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保密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加盟店不对第三人负有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保密义务或竞业禁止义务;加盟店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会非法使用第三人的商业秘密。
第六十七条替代责任
因加盟店未按照规定与知悉总部商业秘密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而导致总部丧失本应享有的索赔权,加盟店对总部承担相应的替代责任。
第十二章专利
第六十八条实施许可
总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享有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实施总部专利的权利。
专利实施许可,除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专利实施许可协议》另有规定之外,按照本章规定执行。
第六十九条限制与保留
总部对许可加盟店实施的专利权作出下列限制与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经营的目的;
(二)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经营系统以外的其他行业实施专利权;
(三)《专利实施许可协议》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第七十条专利权的无效
本合同签订时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的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加盟店有(无)权解除本合同。因专利权被宣告无效而解除合同的,总部已经收取的费用_________返还,加盟店无权要求赔偿。
本合同签订后,总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专利被宣告无效的,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一条专利权的终止
本合同履行期限内,总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专利权因期限届满而终止的,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因总部的原因致使_________项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加盟店有权解除合同,总部已经收取的费用_________返还,总部应当赔偿加盟店的损失,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为_________。其他专利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二条技术革新
加盟店在实施总部专利或技术秘密的基础上做出的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权利归总部所有,并视为本合同所规定的商业秘密。总部有权决定将该技术成果作为商业秘密保护或申请专利。
无论是作为商业秘密或专利持有,总部应当将该技术成果无偿许可网络成员使用。
总部应当对开发上述技术成果的投入给予补偿,并参照国家专利局《关于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的发明人、设计人奖酬提取办法的规定》给予发明人、设计人奖励。
第十三章著作权
第七十三条使用许可
总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使用总部作品(计算机软件),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享有作品的(非)专有使用权。
作品(计算机软件)的许可使用,除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和《计算机软件许可使用协议》另有规定之外,按照本章规定执行。
第七十四条许可的权利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其使用许可的权利种类,除双方签署的《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和《计算机软件许可使用协议》另有规定,及总部通过其他书面形式同意加盟店使用的权利之外,未经总部许可,加盟店不得行使。
第七十五条限制与保留
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著作权作出下列限制与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经营的目的;
(二)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以_________方式使用著作权;
(三)《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和《计算机软件许可使用协议》具体规定的限制与保留。
第七十六条著作权的归属
总部委托(指定)加盟店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归总部所有。
加盟店为实施特许经营所创作的有关的作品,其著作权归总部和_________享有,总部有权许可网络成员使用该作品(计算机软件)。未经总部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将著作权转让或许可第三人使用。
加盟店在总部作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而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总部所有。
第十四章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七十七条义务
加盟店有义务保护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的知识产权在本区域内不受侵犯,并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对侵权行为采取行动。
加盟店对制止本区域内发生的侵权总部知识产权的行为,负有职责,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履行有关义务,行使有关诉权。
第七十八条诉讼权利
对第三入侵犯总部知识产权的行为,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规定行使诉权。本章所称诉权包括下列诉讼权利及与诉讼有关的权利:
(一)对侵权行为自行进行调查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调查,搜集证据;
(二)向侵权人直接发出或通过媒体发出停止侵权的通告或声明;
(三)制止侵权行为及要求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
(四)与侵权人达成和解协议;
(五)请求行政主管部门查处侵权行为并对民事赔偿予以调解;
(六)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提起诉讼;
(七)总部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七十九条诉权的行使
对第三人侵犯总部知识产权的行为,由总部根据侵权的范围、结果、影响等情况确定行使诉权的主体。
加盟店行使诉权,应当经总部书面同意。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的指示,对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采取措施。除因情况紧急而需要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的情形之外,针对第三人侵权行为采取的任何措施均应按总部的指示行事。
第八十条报告
加盟店发现本区域内第三人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侵犯总部知识产权的行为,应当立即将侵权人、侵权事实、危害后果等情况报告总部。
因情况紧急而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的,加盟店应当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总部。
第八十一条诉前保全
加盟店有证据证明第三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总部知识产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特许经营系统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未经总部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加盟店可以在未经总部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第八十二条费用负担
对第三人侵犯总部知识产权的行为采取措施所支出的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及相关费用,按下列规定先行支付:
(一)由加盟店行使诉权的诉讼费、律师费由总部支付;
(二)其他费用由加盟店支付;
(三)总部与加盟店根据个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第八十三条赔偿金的分配
针对第三人侵权行为所获得的赔偿金原则上按照下列方法分配:
(一)根据法律规定的“侵权损失”计算获得赔偿金的,由受到损害的网络成员按比例分配;
(二)根据法律规定的“侵权利益”或者其他方法计算获得赔偿金的,由总部参照网络成员受到的损失及案件诉讼情况等合理分配;
(三)加盟店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开支,从获得的赔偿金中优先支付。
第八十四条第三人起诉
因第三人主张总部知识产权侵权而对加盟店采取的法律程序,加盟店应当在24小时之内报告总部。
加盟店应按照总部的指示行事。必要时,总部有权指定专业人员作为案件的代理人参与有关的法律程序。
因总部知识产权构成对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而裁决加盟店承担责任的,其赔偿责任及因此发生的合理费用由总部负担,否则按第八十三条的规定执行。但是,因加盟店或加盟店的越权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诉讼或结果不在此限。
第八十五条其他诉讼
加盟店与第三人之间产生的下列纠纷,应当按照本章规定执行:
(一)有关产品(服务)质量的纠纷;
(二)有关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纠纷;
(三)涉及特许经营系统形象与声誉的其他纠纷。
第十五章广告与费用
第八十六条广告义务
加盟店有义务通过广告活动,宣传特许经营系统的品牌、商标及产品(服务),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担广告与宣传费用。
总部负责系统的广告计划、广告策略、广告设计及全国性广告的发布,加盟店按照总部的要求在本店发布促销广告,开展促销活动。
第八十七条广告控制
总部对加盟店广告活动享有控制权利,加盟店应当充分尊重总部对广告的控制,按照总部的规定开展广告活动。
加盟店应当执行总部对广告活动的要求,不得违反规定发布广告。加盟店发布广告,其广告内容和方案均应事先报告总部,经总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八十八条广告基金
总部建立一项全国性的广告基金,用于开展广告活动的费用。全国性广告基金由总部负责管理。
总部广告基金的费用来源及缴付时间如下表:
第八十九条广告基金的用途
广告基金限于支付宣传特许经营的品牌、商标、产品(服务)的广告支出及促销与公关费用。
广告基金不得用于支付总部推销加盟的广告费用,如果在由广告基金支付费用的广告中包含了推销加盟方面的内容,则应当按照其所占比例,由总部支付相应的费用。
第九十条广告基金的管理
总部广告基金实行独立核算,设立单独的银行账户,由总部或其委托的机构进行管理。广告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保留全部资料,存档备查。
广告基金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合理的财务手续从广告基金中获取补偿,补偿项目包括:因账目管理、审计、提交报告及法律费用等开支。
供应商支付给总部的广告费,作为总部广告基金的收入,在使用时应当遵照供应商的要求。
第九十一条广告基金的审计
总部应于当每年的第一个季度提交一份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上一年度广告基金收支情况的财务报告,并将正式副本提交加盟店审查。
第九十二条基金的归属
本年度节余的广告基金,应当按照广告基金的交纳金额予以返还或抵扣下一年度应当交纳的广告基金。
第十六章特许经营费用
第九十三条加盟费
加盟商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向总部支付金额为_________元的加盟费用,其中_________元作为总部对加盟商进行培训的费用,_________元作为总部对加盟店进行商圈调查及指导加盟店筹备、开业与运营的费用,_________元作为加盟店接受特许经营权的费用。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无论是本合同期满、中途解约或因其他原因而终止,加盟店均无权要求总部返还加盟费。
第九十四条特许权使用费
加盟店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总部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一)每月(季或年)支付_________元的定额使用费;
(二)按照加盟店销售额的_________%交纳。
总部有权在上述收费标准范围内进行调整,加盟店应当遵照执行。按照本合同规定计算的当月特许权使用费应当于次月15日前交纳。
销售额是指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收入(包括进货回扣、销售返利等),扣除给予客户的现金折扣、价格折扣、实物折扣的合计金额,无论是否已经收讫。
第九十五条特许权使用费的审核
总部根据加盟店每月报送的财务报表核算特许权使用费。按照加盟店月报表计算的特许权使用费与年度审计报告确定的特许权使用费之间出现的差额,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对加盟店所申报的销售收入,如果与总部统一供应或配送的产品、包装物的数量及其他情况明显不符,而加盟店又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总部有权对销售额予以合理调整,并视为违约行为予以处罚。
第九十六条保证金
为保证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加盟店应当在本合同签订时向总部交纳_________元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如加盟店拖欠总部的债务(特许权使用费、服务费、货款、罚款、违约金等),总部有权以保证金的全部或部分充抵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充抵债务的通知后,应当立即向总部支付与充抵债务数额相同的现金,补足保证金。
第十七章财务管理
第九十七条财务会计制度
加盟店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并按照总部的有关要求,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第九十八条财务报表
加盟店应当于次月_________日前向总部报送加盟店当月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加盟店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加盟店应当于每年_________月前向总部提交上一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利润分配表及_________。
第九十九条财务监督
总部每年(季)对加盟店的财务进行一次检查,于每年(季)结束后_________日内进行;总部根据需要在提前_________天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可以于选定的工作时间对加盟店进行财务检查。
加盟店应当予以充分地合作,向检查人员提供所有相关的资料和文件,并如实回答检查人员提出的问题。
第一百条财务审计
加盟店提交给总部的年度财务报表中,其中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利润分配表以及_________报表,应当经注册会计师依法审计。
对加盟店的财务会计报表有疑义时,总部有权指定注册会计师对有关问题进行审计,审计结论对加盟店具有约束力,并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审计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由于加盟店对审计不予配合或不能提供审计所需的资料,致使审计不能正常进行或不能作出审计结论的,视为加盟店未履行如实申报财务会计报表的义务。
第一百零一条支付方式
加盟店向总部支付的所有款项,一律汇入总部指定的银行账户,汇款手续费由加盟店负担。总部最迟在收到款项后10日内向加盟店开具发票。
第十八章信息披露
第一百零二条信息披露的要求
总部和加盟店均应当按照本合同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总部或加盟店向对方提供的有关信息披露的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一百零三条总部的披露
总部承诺并保证,总部在签订本合同之前为了说明开展特许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而向加盟店展示的《特许经营加盟说明书》和各种文件、资料、图片、数据,以及在刊登的广告中表达的内容,都是真实可靠的,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在该等信息中包含了不确定的内容或表述,加盟店予以理解,且得到总部作出的进一步阐明,并无因此产生的任何误解。
总部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将总部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系统的经营情况书面通报加盟店。
发生可能对加盟店产生较大影响,而加盟店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时,总部应当在合理时间内将该等重大事件的有关情况向加盟店通报,说明事件的实质。所谓重大事件是指:
(一)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调整;
(二)总部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总部订立重要合同,而该合同可能对总部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总部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总部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超过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损失;
(六)特许经营系统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总部的董事、监事、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
(八)总部股东变动情况和持股比例;
(九)总部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十)涉及总部的重大诉讼;
(十一)可能对特许经营系统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件。
第一百零四条加盟店的披露
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前向通过《特许经营加盟申请书》及其他资料向总部披露的信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加盟店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将加盟店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书面报告总部。
发生可能对加盟店产生较大影响、而总部尚未得知的重大事时,加盟店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总部报告,说明事件的实质。所谓重大事件是指:
(一)加盟店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二)加盟店订立重要合同,而该合同可能对加盟店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三)加盟店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四)加盟店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超过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损失;
(五)加盟店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六)加盟店的董事、监事、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
(七)加盟店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八)涉及加盟店的重大诉讼;
(九)可能对加盟店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件。
第一百零五条质询
总部或加盟店如果有证明或理由表明对方有应当披露的信息而未披露或者对方披露的信息不实,可以向对方提出书面质询。
受质询的一方应当在收到质询函后7个工作日内及时就质询的事项提交书面的报告或说明,并说明未披露或未如实披露的原因。
第一百零六条虚假披露
总部或加盟店在披露信息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致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经理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九章合同转让
第一百零七条合同转让的定义
本章所称合同转让是指总部或加盟店将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让给第三人。
总部或加盟店不得将本合同权利或义务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第一百零八条总部转让合同
加盟店承诺:总部可以将本合同转让给总部或第三人,而无需在转让时经加盟店同意。
转让合同签订后,总部应当立即将转让决定及由受让人按照本合同信息披露的规定制作的信息披露文件书面通知加盟店,总部与受让人对披露的信息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加盟店转让合同
未经总部事先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转让本合同。
加盟店要求转让本合同时,应当将转让的理由及转让条件、受让人按照本合同信息披露的规定制作的信息披露文件等报告总部,由总部作出是否同意转让的决定。
第一百一十条受让人的条件
无论根据何种情形进行转让,受让本合同的第三人应当符合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并同意签署总部制定的《特许经营合同》及相关文件。
第一百一十一条优先权
加盟店转让本合同时,在同等条件下,总部或总部指定的第三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在总部向加盟店发出优先受让的通知后,加盟店不得撤销转让或变更转让价格与转让条件,否则,加盟店在_________年内不得进行转让。
第一百一十二条合同文本
加盟店转让本合同,受让人应当与总部重新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特许经营合同使用合同转让时总部制定的新版合同文本,但新合同应当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合同修订的要求。
第一百一十三条转让补偿费
加盟店转让本合同时,受让人应当向总部支付一笔_________元的转让补偿费,作为总部对因转让而发生的费用的补偿,包括对受让人进行初始培训和前期支持的费用。
第一百一十四条股权变动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加盟店需合并、分立或股权变动时,应当将合并、分立或股权变动的方案及有关当事人的情况书面报告总部,经总部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一百一十五条经营方式
加盟店应当独立自主地经营加盟店的业务,禁止以承包、租赁、合作、委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将加盟店业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经营管理。
第二十章合同变更
第一百一十六条系统变革
加盟店认识到,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适时地对特许经营系统进行富有成效的变革,以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是系统共同的目标。
对系统的变革,应当在保持系统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下,以提高系统的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系统的经营效益,提高系统的市场竞争力为原则,更好地实现特许经营的目标。
第一百一十七条合同变更
因系统变革的需要,总部经总部同意有权对本合同进行适当变更,但变更必须是善意与合理的,且限于经营手册规定的范围,并不得与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属协议的内容相抵触。
第一百一十八条变革的实施
对系统进行变革时,应当将变革的方案和作出变革的原因、意图、可行性、试营情况及有关事项,于规定的变革实施时间前_________天通知加盟店。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在加盟店实施系统变革,并及时将实施的情况报告总部。
第一百一十九条合同续约时的变更
在本合同期满续订合同时,总部有权以总部制定的新的特许经营合同代替本合同。对本合同的修订应基于合理和善意的准则,且新的特许经营合同文本应当适用于整个特许经营系统。这不应被理解为是对加盟店续约权的限制或损害。
第二十一章合同终止
第一百二十条合同终止的情形
本合同除因下列情形而终止之外,总部或加盟店均不得擅自终止合同的履行:
(一)不可抗力;
(二)合同期限届满;
(三)总部与加盟店协商终止;
(四)一方宣告破产或宣告解散;
(五)多数加盟店连续两年发生经营亏损;
(六)法院、政府行政决定要求加盟店终止营业;
(七)因一方违约行为而被仲裁机构裁决解除本合同;
(八)用于特许经营的主要资产被法院强制执行而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
(九)_________。
合同终止的情形发生后,要求终止合同的一方应当与对方协商一致,方可终止合同。未能协商一致的,应当按照本合同规定申请仲裁,由仲裁机构作出裁决。
第一百二十一条总部的解除权
加盟店有下列重大违约行为之一的,总部可以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行使解除权:
(一)违反竞业禁止的规定参与竞争的;
(二)未经总部同意转让本合同或转让其股权的;
(三)未经总部同意进行分立、合并的;
(四)未经总部同意以承包、租赁、合作等方式转移经营权的;
(五)故意向第三人泄漏总部的重大商业秘密的;
(七)未经总部同意出让用于特许经营的主要财产的;
(八)逾期支付特许经营权使用费超过_________天的;
(九)_________。
加盟店连续两年未能完成销售指标的,以及总部对加盟店的违约行为进行处罚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部有权解除合同:
(一)超过总部规定的期限仍未作出令人满意的改进的;
(二)在一年内受到总部_________次以上处罚的;
(三)_________。
第一百二十二条保留解除权
在加盟店发生破产、无力偿还债务及其他情形时,未经总部的预先书面同意,任何第三人都不能获得本合同中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的权利,不论债权人对加盟店享有何种权利或持有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书,否则,总部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一百二十三条加盟店的解除权
总部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下列重大违约行为之一的,加盟店有权解除本合同:
(一)违反区域保护的规定使用特许经营权的;
(二)无故停止向加盟店配送产品或原料的;
(三)许可使用的商标因未续展而丧失商标专用权的;
(四)许可使用的专利因未交纳年费而失效的;
(五)公开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的;
(六)_________。
总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盟店亦可解除本合同:
(一)许可使用的商标被撤销注册的;
(二)许可使用的专利被宣告无效的;
(三)丧失许可使用的著作权的;
(四)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非因第三人原因被公开的;
(五)_________。
第一百二十四条合同终止的执行
总部或加盟店要求终止本合同的,应当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说明终止合同的理由,并与对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方可终止本合同。如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按照本合同规定申请仲裁,经仲裁裁决终止本合同的,方可终止本合同,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无论对方是否发生足以解除合同的违约行为,总部或加盟店违反上述规定终止本合同履行的,视为其单方违约解除合同,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无论在任何情况下终止本合同,除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在本合同终止后_________日内,加盟店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停止行使因本合同享有的权利;
(二)撤除与总部商标(品牌)有关的内外装修、招牌、广告牌等标志;
(三)将与特许经营系统有关的徽记、标志、广告等交还总部;
(四)将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涉及总部商业秘密的文件交还总部;
(五)返还总部指定的使用总部商标与品牌的商品;
(六)清算对总部、供应商、客户的债务;
(七)将租赁的设备与物品返还总部;
(八)_________。
加盟店未履行前款第二项义务时,总部可自行执行,所需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第一百二十五条优先受让权
在本合同终止时,总部对加盟店的下列财产或财产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一)办公场所的所有权(或承租权);
(二)加盟经营场所房屋的所有权(或承租权)及_________的所有权;
(三)户外广告牌的发布权;
(四)_________。
上述财产的转让价格按市场价格执行。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应共同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价格执行。
第一百二十六条存货处置
在本合同终止时,总部没有义务回购加盟店的存货,但应允许加盟店以特许经营系统的名义在合理的期限内(最长不超过_________个月)销售存货。
第一百二十七条保证金的返还
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在加盟店按照本合同第一百二十四条全部履行合同的善后事宜完成后满_________个月,总部将保证金返还加盟店。
第二十二章违约责任
第一百二十八条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因一方的违约行为构成解除本合同的条件,对方除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外,有权要求违约方同时或单独偿付违约赔偿金。
违约赔偿金按照违约行为发生时上一年度特许权使用费乘以合同未履行年限数的倍数计算,但最少不低于_________倍。合同履行期限不足一年的,特许权使用费以_________为标准计算。
第一百二十九条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加盟店延期向总部支付本合同规定的款项(包括罚款),将追加每日1‰的滞纳金,自该款项应付之日起开始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第一百三十条罚款
对加盟店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总部有权责令其改正,并根据违约行为的情节在下列处罚标准的范围内酌情予以处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
签署本合同,旨在使分部获得总部开发的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特许经营权的使用权,以及总部给予的的支持,共同努力,在特许区域内发展特许经营系统,共同拓展_________市场,实现特许经营的经营效益。
第二条特许经营项目
总部许可分部实施的特许经营系统:_________。
总部根据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商标(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将该系统许可分部在特许区域内实施。
第三条特许经营关系
总部与分部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分部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执行本合同。分部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分部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分部不得以总部的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义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总部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四条基本原则
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是订立和执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则。
在签订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总部和分部应当自觉遵守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分歧与矛盾,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是实现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径。
第二章特许经营权
第五条许可的权利
总部许可分部在特许区域内,使用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特许经营权,按照市场开发计划,发展特许经营系统。
本合同所称特许经营权是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全部商业要素,包括总部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经营诀窍等,其中:
(一)商标是指总部注册的_________产品(服务)商标,注册号_________;
(二)商号是指总部企业名称中的字号_________,登记号为_________,登记机关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专利是指总部拥有的_________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_________,专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权是指总部创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权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业秘密是指总部拥有的经营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诀窍和专有技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手册》、制造_________的技术,以及_________;
(六)经营诀窍是指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产品配方、加工工艺、营销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
第六条使用方式
总部许可分部以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使用特许经营权:
(一)设立直接投资(全资或控股)的直营店;
(二)许可加盟商设立加盟店;
(三)以_________形式分销特许经营的产品。
第七条许可形式
总部许可分部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形式为独占许可(或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总部承诺并保证:
(一)不许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与特许经营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三)不向特许区域内的任何第三人销售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任何产品(服务)。
第八条权利的保留
在特许区域范围内,总部对许可分部使用的特许经营权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本区域内_________地区设立直营店;未经总部同意,分部不得在该地区设立直营店或加盟店;
(二)在分部不能按照市场开发计划开发特许区域的市场时,总部以自己名义或许可其他分部设立直营店或加盟店;
(三)以特许店之外的其他商业形式(批发、邮购、直销……)分销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四)_________。
第九条权利的限制
总部对分部使用特许经营权作出下列限制:
(一)在本合同履行期限满_________年后,未经总部同意,分部不得再设立直营店或加盟店;
(二)分部设立直营店的数量不得超过本区域内全部特许店数量的_________%。
第十条特许区域
总部许可分部开发的区域为_________,在特许区域内,分部享有本合同规定的独占许可权。
分部开发特许经营的初始区域为_________,如果分部未能按照开发计划完成初始区域的市场开发,或发生本合同规定的重大违约行为,总部将保留对特许区域进行调整的权利,有权取消分部开发初始区域之外其他区域的权利。
第三章合同期限与续约
第十一条合同期间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年,截止日期为最后一个年度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果分部满足续约条件的要求,则本合同可以延长年,依此类推。
第十二条续约条件
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分部应当满足下列续约条件:
(一)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二)已经向总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三)签署放弃可针对总部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向总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续约费;
(五)_________。
第十三条续约文本
续约时签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续约时总部制定的适用于区域特许经营的标准合同文本,但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为蓝本,不得对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内容进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对有关特许费用和广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续约条件、特许区域等事项作出修改;
(三)对违约行为的处罚标准不得高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或水平;
(四)_________。
第四章特许经营手册
第十四条经营手册
总部向分部出借详细记明特许经营系统操作规则的《区域特许经营手册》及《特许店经营手册》,经营手册系特许经营系统所通用。
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分部已经充分地审阅了经营手册,同意将经营手册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经营手册的更新
总部有权利也有义务对经营手册进行更新,使分部拥有最新的经营手册,费用由总部承担。
经营手册更新的内容,限于手册所规定的范围内,总部不得通过更新经营手册而使分部承担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不合理的义务。
第十六条经营手册的变通
根据本区域的实际情况,经总部书面批准,可对经营手册在本区域的执行作出适当变通。分部可以提出进行变通的要求和理由,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本区域具体情况差异性的客观要求,如社会背景、人文风俗、传统习惯、消费需求等;
(二)实施变通中所包含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均归属于总部所有。
第十七条经营手册的执行
分部应严格遵照经营手册的规定执行,不得违反经营手册的规定或以不作为的方式消极执行经营手册。
分部有义务监督、检查特许店执行《特许店经营手册》,对违反《特许店经营手册》与《特许经营合同》的行为,有义务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进行处罚。分部怠于行使监督、检查及处罚权,总部有权对分部予以处罚。
第十八条经营手册的归属
经营手册的所有权属于总部所有,在本合同终止时及经营手册更新时,分部应当交回全部经营手册,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留存经营手册的文本。
经营手册由分部统一保管,并限于在分部营业场所内查阅使用;《区域特许经营手册》仅限于分部经理及
人员查阅使用,《特许店经营手册》仅限于分部经理及
人员查阅使用,分部不得向其他人员公开。
第五章培训
第十九条初始培训
总部应当对分部人员进行为期_________天的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及培训课程见附件。培训的地点、时间由总部具体安排。
分部应当按照总部规定选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并将参加培训人员的情况报总部审核批准,总部有权否决分部提出的培训人选。
初始培训的内容包括:
(一)区域特许经营系统的建立、运行、管理及专业技术知识;
(二)特许店的选址、开业、运行、管理、经营及促销;
(三)如何建立区域性的培训机构;
(四)_________。
第二十条后续培训
·餐饮业加盟合同书 ·连锁店加盟合同 ·瑜伽加盟合同 ·家具加盟合同
·特许加盟合同 ·商场超市加盟合同 ·加油站加盟合同书 ·酒类专卖店加盟合同
在特许经营合同履行期间,总部应当对分部进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不断提高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总结基础上组织一次培训研讨会;
(二)在更新经营手册、计算机软件系统升级、调整经营策略及其他涉及特许经营系统的变革措施实施前进行培训;
(三)应分部的要求组织相关培训,具体事宜由总部与分部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分部提供由总部编辑的有关特许经营系统的信息简报(内部资料),以保证对相关问题的解释准确无误,并介绍总部和网络成员的经验;
(五)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加盟店的培训
对区域内加盟店经理的初始培训由总部负责,后续培训及对其他人员的培训由分部负责。
分部应当按照总部规定的培训要求及考核标准对加盟店进行培训与考核。
第二十二条培训的考核
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当通过规定的考核。所有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加盟店经理不能通过初始培训,应当终止与其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其交纳的加盟费不予返还(或在扣除培训费后予以返还)。
第二十三条培训费用
根据本规定由总部组织的培训,其费用由总部负担,但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自负。
分部要求总部举行的培训,全部费用由分部负担。培训费的标准,由总部制定,差旅费另行计算,按总部向分部统一收取。
第六章支持
第二十四条前期支持
在分部开始建立至试营店正常营运时,总部应当在下列几个方面提供系统的辅导与支持:
(一)分部及配送中心的建立与营运;
(二)试营店的选址、开业与营运;
(三)特许经营系统在本区域内的改造与发展;
(四)_________。
总部应当向分部派出经验丰富的管理、技术及_________人员负责前期辅导与支持,时间为_________个月,并应根据需要不时派出有关专业人员提供辅导与支持。
第二十五条持续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总部应当持续不断地向分部提供与特许经营系统有关的经营、管理、技术及公共关系等方面的支持。
总部_________部门具体负责对分部的支持工作,其工作职责包括下列事项:
(一)指定专人负责,快速有效地为分部提供辅导与支持;
(二)提供与特许系统及市场有关的信息;
(三)组织分部参加的定期工作会议及临时工作会议;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检查分部工作,并提出改进意见;
(五)及时提出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方案;
(六)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工作指令
总部有权不时向分部发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分部应当遵照总部工作指令行事。
总部关于_________的工作指令,分部及加盟店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具体实施方法。总部工作指令限于与特许经营系统经营、管理、技术及公共关系方面的事项,不得与本合同相抵触或变相增加分部及加盟店的义务。
总部的工作指令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本区域的风俗习惯,分部有权暂停执行,但应当及时向总部提出不予执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经总部审查不成立的,分部应当执行。
因总部的工作指令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分部及加盟店受到处罚的,总部应当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服务
除本合同规定的总部对分部的支持外,总部可以为分部提供因其营销、财务、法律等问题所需要的专业咨询及其他服务。
第二十八条费用
总部为分部提供支持时,总部派出人员的差旅费由_________负担。
总部为分部提供服务时,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分部收取服务费用。
第七章设备与物品
第二十九条统一配置
分部应当按照总部对特许经营系统的要求,统一配置分部及特许店使用的设备与物品,以满足特许经营系统统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设备、物品的种类及具体要求详见经营手册。
第三十条专用设备与物品
特许经营系统使用的专用设备与物品(附清单),由分部向总部租用,其中,属于特许店使用的,由分部以租赁方式向加盟店租赁。分部不能通过其他途径租用或采购。
_________分部向总部支付租赁费用的付款方式为_________租赁费用的价格不高于市场同类设备或物品的市场销售价格,无参照价格的,不超过总部采购或制造专用设备与物品成本价的_________%,总部并应向分部说明租赁费用的构成情况。
在本合同终止时,分部应当将专用设备与物品返还总部。
第三十一条使用与维修
租赁的专用设备与物品由使用人负责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专用设备与物品毁损、灭失的,由使用人承担_________责任。
使用期间的维修责任由分部负责,总部负责向分部无偿(有偿)供应维修配件。
第三十二条保险
分部(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规定的保险种类、时间、险别、保险金额为上述租赁物投保,并指定_________为受益人,保险费由_________承担。
因分部(加盟店)不按总部规定履行投保义务,致使专用设备与物品受到损失而不能获得保险赔偿的,分部(加盟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通用设备与物品
通用设备与物品,由分部(加盟店)采购,并符合总部规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总部有权责令其更换。
由总部向分部供应的通用设备与物品,其价格按照_________价格执行。
第三十四条采购
分部(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向总部推荐的供应商采购设备与物品,不得向未经总部审查认定的供应商采购。
分部(加盟店)向供应商购买设备与物品,总部不得从供应商处获取经济利益。
第三十五条质量标准
总部或总部指定的供应商向分部及加盟店供应的设备与物品,均应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及经营手册的规定。
总部向分部供应(出租)的设备与物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总部应当承担修理或更换的责任,因此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总部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由总部指定的供应商向分部及加盟店供应的设备与物品的质量问题,由供应商承担质量责任。总部在指定供应商时有过错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八章供应与销售
第三十六条产品目录
特许经营系统销售的产品的范围,由总部统一规定,定期发布产品销售目录。未经总部同意,分部及特许店均不得销售产品目录以外的产品。
第三十七条配送中心
在本区域内将按照总部规定的标准建立配送中心。配送中心为法人(非法人)单位,实行独立核算,由负责管理。
配送中心的投资额为_________元,其中,总部投资一元,分部投资_________元,由_________负责筹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交付使用。
第三十八条配送与采购
产品目录范围内的_________类产品,由配送中心统一配送,不得通过其他途径采购。
产品目录范围内的_________类产品,由分部(加盟店)向总部审查合格的供应商采购,不得向其他供应商采购。
产品目录范围内的_________类产品,由分部(加盟店)按照总部规定的质量标准等要求自行采购。
第三十九条供应商配送
由分部(加盟店)向总部批准的供应商进行交易时,应当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
分部(加盟店)需向其他供应商采购产品的,应事先书面向总部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在征得总部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四十条供应商资格审查制
总部对供应商实行“供应商资格审查制”,定期发布批准的供应商及产品目录。
总部对申请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按照总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审查、检验费用。
第四十一条销售返利
供应商按照产品的销售量(额)给予总部的销售返利,应当按照分部(加盟店)的销售量(额)予以分配。
总部在每年3月,将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总部推荐的供应商支付的销售返利金额及分配情况通知分部及加盟店。分部(加盟店)在接到总部分配销售返利的通知前终止特许经营合同的,将丧失销售返利的分配权。
第四十二条退货、换货
由总部(配送中心)向分部(加盟店)配送的产品,应当按照规定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因产品质量及包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者产品的保质期已经超过规定标准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换货或退货。
第四十三条产品质量标准
特许经营系统销售的产品(服务),执行总部规定的质量标准。总部对产品质量没有具体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总部或总部指定的供应商向分部供应的限期使用的产品,其有效期不得超过产品标示有效期的_________分之一。
第四十四条产品质量责任
根据本合同向分部供应的产品,总部、分部及供应商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修理、更换、退货、赔偿等法律责任。
由供应商向分部供应产品时,如总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责任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一)供应商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规定而予以指定;
(二)产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规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五条产品配送价格
配送中心向分部(加盟店)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按照成本价格加管理费的办法确定,但管理费最多不得超过成本价格的_________%。成本价格由进项价格、进项税、包装费、运费及_________构成。
由供应商向分部(加盟店)配送的产品,按照总部与供应商确定的价格执行。总部除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供应商收取资格审查费和销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应商收取其他费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六条销售价格
分部(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服务)。分部(加盟店)不得擅自调整总部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费用等方式变相加价。
如果总部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分部(加盟店)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总部报告。总部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分部(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第四十七条货款的结算
由总部向分部(加盟店)配送的产品,其货款结算方法为_________。
由供应商向分部(加盟店)配送的产品,其货款结算方法为_________。
第四十八条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分部(特许店)应当按照总部统一设计安装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对产品的供应、库存、销售、结算实行计算机信息管理。
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所包括的内容,视为经营手册的组成部分,分部及加盟均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四十九条产品配送的规则
总部在向分部(加盟店)配送产品过程中,应当执行下列规则:
(一)分部(加盟店)根据产品销售情况和有关产品配送的规定,通过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生成产品配送计划,总部(配送中心)将根据该计划实行配送;
(二)总部(配送中心)不得违反配送计划强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进行配送。
(三)分部(加盟店)对总部配送的产品,可以在收货之日起_________天之内要求退货;
(四)因产品超过保质期发生的损失由_________承担;
(五)_________。
第九章商标与品牌
第五十条使用许可
总部将其拥有的_________商标、_________商号和_________标志许可分部使用,分部在特许区域内享有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的权利。
第五十一条限制与保留
总部对许可分部使用的商标与品牌的权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于特许经营系统及为特许经营的目的;
(二)未经总部同意,分部不得将商标与品牌作为其商号或商号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以方式制造(销售)_________产品;
(四)由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举办的展会、比赛或公益活动使用商标与品牌;
(五)《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第五十二条合同备案
总部与分部将同时签署本合同附件——《商标许可使用协议》。在本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由总部将《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报商标局备案,由分部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存查。如因总部延迟备案或分部延迟报送而导致的全部责任,由总部或分部分别承担。
第五十三条宣传
总部和分部均有义务持续不断地宣传商标和品牌。
总部应事先制定每年度的宣传计划,并征求分部的建议或意见。总部应向分部提供宣传所需的手册、招贴画、纪念品等资料,并由总部(广告基金)负担其费用。
分部应当在特许区域内执行总部的宣传计划,实施总部要求的宣传工作,在本区域内宣传商标和品牌,维护商标和品牌的形象。
第五十四条商标与品牌的变更
因总部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取得许可使用商标的注册而被商标局裁定撤销注册的,无论总部以任何商标取代许可使用的商标,除分部明确表示同意之外,有权解除本合同,总部应当向分部返还_________费用,并赔偿_________损失。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总部不得(或可以)启用新的商标以代替许可使用的商标,但总部在原许可使用商标的基础上对商标进行的合理改动且不致引起公众对商标识别性造成重大影响的不在此限。
总部许可分部使用的商号、标志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无论因任何原因而导致商标与品牌的变更,因此产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费用由_________负担。
第五十五条商标的分许可
分部无权将总部许可使用的商标许可加盟店使用,但总部授权分部对加盟店使用许可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履行监督职责。分部在特许区域内发展的加盟店,应当由总部直接与其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并报商标局备案。
第五十六条招牌及有关物品
分部及加盟店使用的招牌及内部标牌等,由总部统一制作,出借给分部及加盟店使用,费用由_________负担。_________包含总部商标与品牌形象的包装袋(纸、盒、箱)及_________,由总部统一制作,转售给分部及加盟店使用,价格按本合同第三十条的规定执行;_________由分部(或加盟店)按照总部规定的设计要求制作,费用自负。
第十章商业秘密
第五十七条使用许可
总部许可分部(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以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的形式使用总部商业秘密的权利。
商业秘密的许可使用,除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商业秘密使用许可协议》另有规定之外,按照本章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商业秘密的范围
本合同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总部许可分部使用的_________信息,均视为总部的商业秘密,除非分部能证明有关信息不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
第五十九条限制与保留
总部对许可分部使用的商业秘密作出下列限制与保留:
(一)限于特许经营系统及为特许经营的目的;
(二)限于总部规定的人员范围知悉商业秘密;
(三)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以_________方式使用商业秘密;
(四)《商业秘密使用许可协议》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第六十条保密义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终止后,分部及知悉总部商业秘密的有关人员,均负有保守总部商业秘密的义务。
分部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对总部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并与知悉总部商业秘密的人员,按照总部的规定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或让其签署保密承诺书,使该等人员承担保密义务。保密协议或承诺书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文本,并报总部存档备案。
除非商业秘密非因分部及知悉商业秘密人员的过错而为公众所知悉,否则不得免除其保密义务。
分部违反保密义务,泄露总部商业秘密,给总部造成损害的,应当按照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一条权利回授
分部在从事特许经营业务过程中开发的商业秘密或对总部商业秘密的改进,均应五条件地许可总部并由总部许可其他分部(加盟店)使用,从而保持特许经营系统的一致性。该项许可是排他的、长期的,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失效,且未经总部同意,分部不得许可第三人使用或公开该商业秘密。
第六十二条竞业禁止
分部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终止后3年内,承担竞业禁止义务;分部的有关人员,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签署《竞业禁止协议》,在分部工作期间及劳动关系结束后3年内,承担竞业禁止义务。
竞业禁止是指以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参与与总部特许经营业务相竞争的行为:
(一)以投资、参股、合作、承包、租赁、委托经营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有关业务;
(二)直接或间接受聘于其他公司或组织参与有关业务;
(三)直接或间接地从与总部相竞争的企业获取经济利益。
分部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与有关人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使其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竞业禁止协议》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文本。
第六十三条补偿
总部对分部在特许经营合同终止后承担竞业禁止义务不给予直接的经济补偿,但因分部承担竞业禁止义务而导致对特许经营系统投入的资产被闲置,则总部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终止后满_________个月,按照评估价格收购其闲置资产,或者按照其实际闲置时间每月给予分部_________的补偿。总部不予收购或补偿的,解除分部的竞业禁止义务。
闲置资产限于_________范围。在特许经营合同终止后3个月内,分部应当将实际闲置的资产情况书面报告总部,并由总部与分部共同对闲置资产进行封存,定期查验。
因分部的违约行为而终止本合同的,分部在承担竞业禁止义务时,不得要求总部承担收购或补偿的责任。
对分部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有关人员的补偿,由_________承担。
第六十四条承诺与保证
分部承诺并保证:分部在签订本合同前,未与第三人签署过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保密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分部不对第三人负有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保密义务或竞业禁止义务;分部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会非法使用第三人的商业秘密。
第六十五条替代责任
因分部未按照总部的规定与知悉总部商业秘密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而导致总部丧失本应享有的索赔权,分部对总部承担相应的替代责任。
第十一章专利
第六十六条实施许可
总部许可分部在特许区域内享有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实施总部专利的权利。
专利实施许可,除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专利实施许可协议》另有规定之外,按照本章规定执行。
第六十七条限制与保留
总部对许可分部实施的专利权作出下列限制与保留:
(一)限于特许经营系统及特许经营的目的;
(二)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经营系统以外的其他行业实施专利权;
(三)《专利实施许可协议》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第六十八条专利权的无效
在签订本合同时总部许可分部使用的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分部有(无)权解除本合同。因专利权被宣告无效而解除合同的,总部已经收取的费用_________返还,分部无权要求总部赔偿。
在本合同签订后,总部许可分部实施的专利被宣告无效的,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六十九条专利权的终止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总部许可分部使用的专利权因期限届满而终止的,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因总部的原因致使_________项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分部有权解除合同的,总部已经收取的费用_________返还,总部应当赔偿分部的损失,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为_________。其他专利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技术革新
分部及加盟店在实施总部专利或技术秘密的基础上做出的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权利归总部所有,并视为本合同所规定的商业秘密。总部有权决定将该技术成果作为商业秘密保护或申请专利。
无论是作为商业秘密或专利持有,总部应当将该技术成果无偿许可网络成员使用。
总部应当对开发上述技术成果的投入给予补偿,并参照国家专利局《关于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的发明人、设计人奖酬提取办法的规定》给予发明人、设计人奖励。
第十二章著作权
第七十一条使用许可
总部许可分部在特许区域内使用总部作品(计算机软件),分部在特许区域内享有作品的(非)专有使用权。
作品(计算机软件)的许可使用,除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和《计算机软件使用许可协议》另有规定之外,按照本章规定执行。
第七十二条许可的权利
总部许可分部(加盟店)使用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其使用许可的权利种类,除双方签署的《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和《计算机软件使用许可协议》规定,及总部通过其他书面形式同意分部使用的权利之外,未经总部许可,分部不得行使。
第七十三条限制与保留
总部许可分部使用的著作权,除另有规定之外,总部不得在特许区域内行使。
总部对许可分部使用的著作权作出下列限制与保留:
(一)限于特许店开展特许经营业务使用;
(二)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以方式使用著作权;
(三)《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和《计算机软件使用许可协议》具体规定的限制与保留;
(四)总部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第七十四条著作权的归属
总部委托(指定)分部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归总部所有。
分部及加盟店为实施特许经营所创作的有关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其著作权归总部和_________享有,总部有权许可_________网络成员使用该作品(计算机软件)。未经总部书面同意,合作作者不得将著作权转让或许可第三人使用。分部及加盟店在总部作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而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总部所有。
第十三章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七十五条义务
分部及其加盟店均有义务保护总部许可使用的知识产权在本区域内不受侵犯,并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对侵权行为采取行动。
分部对制止本区域内发生的侵权总部知识产权的行为,负有主要职责,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履行有关义务,行使有关诉权。
第七十六条诉讼权利
对第三人侵权总部知识产权的行为,分部及其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行使诉权。本章所称诉权包括下列诉讼权利及与诉讼有关的权利:
(一)对侵权行为自行进行调查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调查,搜集证据;
(二)向侵权人直接发出或通过媒体发出停止侵权的通告或声明;
(三)制止侵权行为及要求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
(四)与侵权人达成和解协议;
(五)请求行政主管部门查处侵权行为并对民事赔偿予以调解;
(六)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提起诉讼;
(七)总部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七十七条诉权的行使
对第三入侵犯总部知识产权的行为,由总部根据侵权的范围、结果、影响等情况确定行使诉权的主体。
分部(加盟店)行使诉权,应当经总部书面同意。分部(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的指示,对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采取措施。除因情况紧急而需要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的情形之外,针对第三人侵权行为采取的任何措施均应按总部的指示行事。
第七十八条报告
分部及加盟店发现本区域内第三人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侵犯总部知识产权的行为,应当立即将侵权人、侵权事实、危害后果等情况报告总部。
因情况紧急而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的,分部应当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总部。
第七十九条诉前保全
分部(加盟店)有证据证明第三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总部知识产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特许经营系统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未经总部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分部(加盟店)可以在未经总部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第八十条费用负担
对第三入侵犯总部知识产权的行为采取措施所支出的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及相关费用,按下列规定先行支付:
(一)由总部行使诉权的诉讼费、律师费由总部支付;
(二)其他费用由分部支付;
(三)总部与分部根据个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第八十一条赔偿金的分配
针对第三人侵权行为所获得的赔偿金原则上按照下列方法分配:
(一)根据法律规定的“侵权损失”计算获得赔偿金的,由受到损害的网络成员按比例分配;
(二)根据法律规定的“侵权利益”或者其他方法计算获得赔偿金的,由总部参照网络成员受到的损失及案件诉讼情况等合理分配;
(三)总部、分部及加盟店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开支,从获得的赔偿金中优先支付。
第八十二条第三人起诉
因第三人主张总部知识产权侵权而对分部及加盟店采取的法律程序,分部应当在48小时之内报告总部。
分部及加盟店均应按照总部的指示行事。必要时,总部有权指定专业人员作为案件的代理人参与有关的法律程序。
因总部知识产权构成对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而裁决分部及加盟店承担责任的,其赔偿责任及因此发生的合理费用由总部负担,否则按第八十条的规定执行。但是,因分部或加盟店的越权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诉讼或结果不在此限。
第八十三条其他诉讼
分部及其加盟店与第三人之间产生的下列纠纷,应当按照本章规定执行:
(一)有关产品(服务)质量的纠纷;
(二)有关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纠纷;
(三)涉及特许经营系统形象与声誉的其他纠纷。
因分部或加盟店的行为,导致总部对外承担责任的,该责任由过错方承担。
第十四章广告与费用
第八十四条广告义务
总部、分部及其加盟店均有义务通过广告活动,宣传特许经营系统的品牌、商标及产品(服务),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担广告与宣传费用。
总部负责系统的广告计划、广告策略、广告设计及全国性广告的发布,分部负实施本区域的广告计划和地区性广告的发布。
第八十五条广告控制
总部对特许经营系统的广告享有控制权利,分部及加盟店应当充分尊重总部对广告的控制,按照总部的规定开展广告活动。
分部应当执行总部制定的广告计划与广告策略,不得违反总部的规定在本区域内发布广告。分部在本区域内发布的广告,其广告内容和方案均应事先报告总部,经总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八十六条广告基金
总部和分部分别建立一项全国性和地区性的广告基金,用于开展广告活动的费用。全国性广告基金由总部负责管理,地区性广告基金由分部负责管理。
总部广告基金的费用来源及缴付时间如下表:
分部广告基金的费用来源及缴付时间如下表:
第八十七条广告基金的用途
广告基金限于支付宣传特许经营的品牌、商标、产品(服务)的广告支出及促销与公关费用。总部广告基金用于支付全国性的广告的费用,分部广告基金用于支付本区域广告的费用。
广告基金不得用于支付总部或分部推销加盟的广告费用,如果在由广告基金支付费用的广告中包含了推销加盟方面的内容,则应当按照其所占比例,由总部或分部支付相应的费用。
第八十八条广告基金的管理
广告基金实行独立核算,设立单独的银行账户,由总部(分部)或其委托的机构进行管理。广告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保留全部资料,存档备查。
总部、分部或其委托的机构可以根据合理的财务手续从广告基金中获取补偿,补偿项目包括:因账目管理、审计、提交报告及法律费用等开支。
供应商支付给总部或分部广告基金的广告费,作为总部或分部广告基金的收入,在使用时应当遵照供应商的要求。
第八十九条广告基金的审计
总部和分部应于当每年的第一个季度提交一份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上一年度广告基金收支情况的财务报告,并将正式副本提交对方审查。
第九十条基金的归属
本年度节余的广告基金,应当按照广告基金的交纳金额予以返还或抵扣下一年度应当交纳的广告基金。
第十五章特许经营费用
第九十一条加盟费
分部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向总部支付金额为_________元的加盟费用,其中_________元作为总部对分部进行培训的费用,_________元作为总部指导分部建立与运营的费用,_________元作为分部接受总部特许经营权的费用,_________元作为总部指导分部建立第一家直营店的费用。
分部向本区域内加盟店收取的加盟费的_________%归总部所有,由分部于加盟店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后10日内支付。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无论是本合同期满、中途解约或因其他原因而终止,分部及加盟店均无权要求总部返还加盟费。
第九十二条特许权使用费
分部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总部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一)每月(季或年)支付_________元的定额使用费;
(二)分部按照规定向加盟店收取的特许权使用费的_________%。
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的当月特许权使用费应当于次月15日前交纳。加盟店未按照规定向分部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分部仍应按照规定向总部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因分部未按时向总部提交财务报表,按照上月财务报表核算当月应向总部交纳的特许权使用费。
第九十三条分特许费用
分部向加盟店收取加盟费的标准为_________,特许权使用费的标准为销售额的_________%。总部有权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分部应当遵照执行。
销售额是指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收入(包括进货回扣、销售返利等),扣除给予客户的现金折扣、价格折扣、实物折扣的合计金额,无论是否已经收讫。
分部直营店亦应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特许权使用费并按照规定的比例向总部交纳。
第九十四条特许权使用费的审核
总部根据分部每月报送的财务报表核算特许权使用费。按照分部月报表计算的特许权使用费与年度审计报告确定的特许权使用费之间出现的差额,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对分部所申报的区域内各特许店的销售收入,如果与总部统一供应或配送的产品、包装物的数量,以及总部查明的其他情况明显不符,而又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总部有权对销售额予以合理调整,并视为违约行为予以处罚。
第九十五条保证金
为保证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分部应当在本合同签订时向总部交纳_________元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如分部拖欠总部的债务(特许权使用费、服务费、货款、罚款、违约金等),总部有权以保证金的全部或部分充抵债务。分部在接到总部充抵债务的通知后,应当立即向总部支付与充抵债务数额相同的现金,补足保证金。
无论因任何原因终止本合同,在分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满_________个月,总部应归还分部保证金。
第九十六条结算与支付
总部与分部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对分部交纳的特许权使用费进行结算,如有争议,以总部确认的结果为准,但应符合本合同的规定,并向分部说明理由和依据。因故需要推迟结算时间的,由总部决定。
分部向总部支付的所有款项,一律汇入总部指定的银行账户,汇款手续费由分部负担。总部最迟在收到款项后10日内向分部开具发票。
第十六章财务管理
第九十七条财务会计制度
分部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并按照总部的有关要求,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第九十八条财务报表
分部应当于次月_________日前向总部报送分部和本区域各特许店当月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
(一)分部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二)各特许店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其合并报表。
分部应当于每年_________月前向总部提交上一会计年度分部和本区域各特许店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财务情况说明书;
(五)利润分配表;
(六)本区域各特许店的合并报表;
(七)_________。
第九十九条财务监督
总部每年(季)对分部的财务进行一次检查,于每年(季)结束后_________日内进行,或根据需要在提前_________天事先通知的情况下于选定的工作时间对分部及任何一家加盟店进行财务检查。
分部应当予以充分地合作,向总部或总部委托的机构或个人提供所有相关的资料和文件,并如实回答总部提出的问题。
第一百条财务审计
分部提交给总部的年度财务报表中,其中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利润分配表以及_________报表,应当经注册会计师依法审计。
总部与分部就财务会计报表有分歧时,总部有权指定注册会计师对有关问题进行审计,审计结论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并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审计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由于分部对审计不予配合或不能提供审计所需的资料,致使审计不能正常进行或不能作出审计结论的,视为分部未履行如实申报财务会计报表的义务。
第十七章分特许
第一百零一条分特许权
分部在本区域内寻求符合条件的加盟商,授权其设立加盟店,按照市场开发计划建立区域内的特许经营系统。
分部行使分特许权,应当依照本合同以及总部的规定,不得超越总部授权范围与权限。
第一百零二条市场开发计划
分部应当竭力拓展本区域市场,尽可能实现对市场的充分开发。经双方对本区域市场的认真评估,确定了以下开发市场计划:
(一)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个月内设立_________家直营特许店;
(二)在本合同签订后1年内至少设立_________家特许店,其中直营店的数量不得超过特许店总数的_________%;
(三)在本合同签订后2年内至少设立_________家特许店,其中直营店的数量不得超过特许店总数的_________%;
(四)在本合同签订后3年内至少设立_________家特许店,其中直营店的数量不得超过特许店总数的_________%;
(五)在本合同签订满5年后,至少设立_________家特许店,其中直营店的数量不得超过特许店总数的_________%;
在本合同签订满_________年后,未经总部同意,分部不得再发展新的加盟店。
第一百零三条加盟商
申请加入特许经营系统的加盟商为个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体健康,年龄在_________岁至_________岁之间;
(二)文化程度为_________;
(三)有____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业的从业经验;
(四)无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记录;
(五)无破产史及_________记录;
(六)有____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____万元的个人(家庭)财产;
(七)有____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____万元的自有资金;
(八)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申请加入特许经营系统的加盟商为企业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____万元以下;
(三)公司净资产为_________万元以上;
(四)公司拥有_________万元的自有资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项的要求;
(六)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一百零四条加盟店
加盟店应当注册为_________,并以其名义与分部签订分特许合同。
分部应当根据总部的规定对特许店的选址进行商圈调查和评估,其营业面积应当在_________平方米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间,特许店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得少于_________。不符合总部规定的门店不得开业。
特许店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进行装修,经_________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特许店使用总部统一设计(制作)的招牌,费用_________承担。
第一百零五条分特许合同
分部与加盟商签订的分特许合同及合同附件,应当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特许经营合同》文本,未经总部同意,分部不得擅自修改。
第一百零六条合同审查
分部与加盟商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后,应当将合同副本、合同附件和有关资料,以及加盟商先行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报总部审查。
总部收到后,应在_________日内作出决定。经审查合格,总部将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并送达分部,分特许合同自总部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时生效。如有任何细节不符合总部规定,总部将不予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协议》,分特许合同不生效。
总部除根据《商标许可使用协议》对加盟商承担直接责任之外,总部对分部与加盟商之间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的审查,并不表示总部与加盟商之间存在直接的特许经营合同关系,总部不对加盟商承担任何直接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培训与支持
对加盟商(特许店)提供的培训与支持,除下列几项由总部进行之外,均由分部承担:
(一)对加盟店经理的初始培训;
(二)向加盟店提供由总部编辑的有关特许经营系统的信息简报;
(三)_________。
第一百零八条销售指标
分部所属加盟店及直营店,在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均不得低于_________元。如果连续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分部应当终止其营业。
第一百零九条加盟店的申诉
加盟店对与分部之间的任何争议,均有权向总部提出申诉。对分部终止加盟店合同及_________等严重影响加盟店正常营业的申诉,总部应在受理申诉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作出决定,对其他事项的申诉,总部保留作出决定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条申诉的裁决
总部对加盟店的申诉,应当听取双方的意见,审查有关证据,并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有关规定作出裁决。
总部作出的裁决,分部和加盟店均应当予以充分地尊重,并按照总部裁决执行,但是,总部裁决对双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服总部裁决的,均可将争议按照分特许合同的规定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一百一十一条直营店
分部设立的直营店,应当作为企业的分支机构,办理营业执照。分部应当按照管理加盟店的要求对直营店进行统一管理,独立核算,不得给予直营店特殊的优惠或方便。
第一百一十二条安排
分部将本合同转让给第三人的,不影响分特许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无论因任何原因在合同有效期限内终止,本区域内的分特许合同亦相应终止。因一方违约而导致本合同终止的,违约方对加盟商(加盟店)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
不论因任何原因终止本合同,加盟店在_________期限内可以继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品牌及_________,以保证加盟店的营业不至突然中断。
第十八章信息披露
第一百一十三条信息披露的要求
总部和分部均应当按照本合同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总部或分部向对方提供的有关信息披露的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一百一十四条总部的披露
总部承诺并保证,总部在签订本合同之前为了说明开展特许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而向分部展示的《特许经营加盟说明书》和各种文件、资料、图片、数据,以及在刊登的广告中表达的内容,都是真实可靠的,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在该等信息中包含了不确定的内容或表述,分部予以理解,且得到总部作出的进一步阐明,并无因此产生的任何误解。
总部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将总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系统的经营情况书面通报分部。
发生可能对总部产生较大影响、而分部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时,总部应当在合理时间内将该等重大事件的有关情况向分部通报,说明事件的实质。所谓重大事件是指:
(一)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调整;
(二)总部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总部订立重要合同,而该合同可能对总部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总部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总部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超过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损失;
(六)特许经营系统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总部的董事、监事、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
(八)总部股东变动情况和持股比例;
(九)总部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十)涉及总部的重大诉讼;
(十一)可能对特许经营系统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件。
第一百一十五条分部的披露
分部在签订本合同前向通过《特许经营加盟申请书》及其他资料向总部披露的信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分部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将分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书面报告总部。
发生可能对分部产生较大影响、而总部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时,分部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总部报告,说明事件的实质。所谓重大事件是指:
(一)分部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二)分部订立重要合同,而该合同可能对分部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三)分部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四)分部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超过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损失;
(五)本区域特许经营系统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六)分部的董事、监事、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
(七)分部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八)涉及分部的重大诉讼;
(九)可能对分部及本区域特许经营系统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件。
第一百一十六条质询
总部或分部如果有证明或理由表明对方有应当披露的信息而未披露或者对方披露的信息不实,可以向对方提出书面质询。
受质询的一方应当在收到质询函后7个工作日内及时就质询的事项提交书面的报告或说明,并说明未披露或未如实披露的原因。
第一百一十七条虚假披露
总部或分部在披露信息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致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经理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九章合同转让
第一百一十八条合同转让的定义
本章所称合同转让是指总部或分部将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让给第三人。
总部或分部不得将本合同权利或义务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第一百一十九条总部转让合同
分部承诺,总部可以将本合同转让给第三人,而无需在转让时经分部同意。
总部转让本合同时,应当规定不少于_________天的合同生效期限。在转让合同签订后,总部应当立即将转让决定及由受许人按照本合同信息披露的规定制作的信息披露文件书面通知分部,总部与受让人对披露的信息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受让人明显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分部有权在转让行为未生效前,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仲裁条款申请撤销转让,转让协议在未裁决前暂时中止执行。该项权利仅限于最先提起仲裁的分部行使,不得重复申请仲裁。
第一百二十条分部转让合同
未经总部事先书面同意,分部不得转让本合同。
分部要求转让本合同时,应当将转让的理由及转让条件、受让人按照本合同信息披露的规定制作的信息披露文件等报告总部,由总部作出是否同意转让的决定。
第一百二十一条受让人的条件
无论根据何种情形进行转让,受让分部合同的一方至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系从事_________行业的有限公司,成立已满_________年;
(二)注册资本达到_________万元;
(三)净资产超过_________万元;
(四)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
(五)其关联企业没有从事与特许经营系统相竞争的业务;
(六)同意签署总部制定的《特许经营合同》及相关文件;
(七)_________。
第一百二十二条优先权
分部转让本合同时,在同等条件下,总部或总部指定的第三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在总部向分部发出优先受让的通知后,分部不得撤销转让或变更转让价格与转让条件,否则,分部在_________年内不得进行转让。
第一百二十三条合同文本
分部转让本合同,受让人应当与总部重新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特许经营合同使用合同转让时总部制定的新版合同文本,但新合同应当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合同修订的要求。
第一百二十四条转让补偿费
分部转让本合同时,受让人应当向总部支付一笔_________元的转让补偿费,作为总部对因转让而发生的费用的补偿,包括对受让人进行初始培训和前期支持的费用。
第一百二十五条股权变动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分部需合并、分立或股权变动时,应当将合并、分立或股权变动的方案及有关当事人的情况书面报告总部,经总部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一百二十六条经营方式
分部应当独立自主地经营特许经营业务,禁止以承包、租赁、合作、委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将特许经营业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经营管理。
第二十章系统变革与合同变更
第一百二十七条系统变革的原则
总部和分部一致认识到,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适时地对特许经营系统进行富有成效的变革,以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是双方共同的目标。
总部对系统的变革,应当在保持系统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下,以提高系统的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系统的经营效益,提高系统的市场竞争力为原则,更好地实现特许经营的目标。
第一百二十八条定义与职责
系统变革是指对系统经营模式产生一定程度影响的改进,这种改进可以直接导致公众对系统感受的差异,而不包括对系统进行的微小的改变。
总部应当在系统变革中发挥主导作用,领导系统变革;分部应当在系统变革中予以充分地理解与合作,按照总部的要求实施变革,积极推动系统变革。
第一百二十九条合同变更
因系统变革的需要,总部有权对本合同进行适当变更,但变更必须是善意与合理的,且限于经营手册规定的范围,并不得与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属协议的内容相抵触。
第一百三十条变革的试验
总部对系统的变革,应当由总部直营店或同意进行试验的加盟店进行试验,经实践证明符合系统变革的要求,方可推行。
总部在推行系统变革前,应当向分部披露进行的试验情况及实施方案。
第一百三十一条变革的实施
总部对系统进行变革时,应当将变革的方案和作出变革的原因、意图、可行性、试营情况及有关事项,于总部规定的变革实施时间前_________天通知分部。
分部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在本区域内实施系统变革,并及时将实施的情况报告总部。
第一百三十二条合同续约时的变更
在本合同期满续订合同时,总部有权以新的特许经营合同代替本合同。总部应基于合理和善意的准则修订本合同,且新的特许经营合同文本应当适用于整个特许经营系统。这不应被理解为是对分部续约权的限制或损害。
第二十一章合同终止
第一百三十三条合同终止的情形
本合同除因下列情形而终止之外,总部或分部均不得擅自终止合同的履行:
(一)不可抗力;
(二)合同期限届满;
(三)总部与分部协商终止;
(四)一方宣告破产或宣告解散;
(五)多数特许店连续两年发生经营亏损;
(六)法院、政府行政决定要求分部终止营业;
(七)因一方违约行为而被仲裁机构裁决解除本合同;
(八)用于特许经营的主要资产被法院强制执行而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
(九)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
签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获得总部开发的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特许经营权的使用权,设立加盟店,并获得总部给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实现特许经营的经营效益。
第二条?特许经营项目
总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为_________。
总部根据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______________(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实施。
第三条?特许经营关系
总部与加盟店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加盟店作为_____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执行本合同。加盟店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_____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加盟店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加盟店不得以总部的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义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总部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四条?基本原则
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是订立和执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则。
在签订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总部和加盟店应当自觉遵守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分歧与矛盾,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是实现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径。
第二章?加盟商与加盟店
第五条?加盟商
加盟商为个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体健康,年龄在_____岁至_____岁之间;
(二)文化程度为_________;
(三)有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业的从业经验;
(四)无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记录;
(五)无破产史及_________记录;
(六)有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万元的个人(家庭)财产;
(七)有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万元的自有资金;
(八)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加盟商为企业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万元以下;
(三)公司净资产为_____万元以上;
(四)公司拥有_____万元的自有资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项的要求;
(六)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条?加盟店
加盟店应当注册为_________,并以其名义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选址应当进行商圈调查和评估,并符合规定的条件,其营业面积应当在_____平方米至_____平方米之间,与其他加盟店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得少于_________。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进行装修,经总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总部统一设计(制作)的招牌,费用_________承担。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
第七条?许可的权利
总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使用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特许经营权,按照本合同规定,设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称特许经营权是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全部商业要素,包括总部所拥有的_____、商号、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经营诀窍等,其中:
(一)_____是指总部注册的_________产品(服务)_____,注册号_________;
(二)商号是指总部企业名称中的字号_________,登记号为_________,登记机关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专利是指总部拥有的_________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_________,专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权是指总部创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权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业秘密是指总部拥有的经营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诀窍和专有技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手册》,制造_________的技术,以及_________;
(六)经营诀窍是指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产品配方、加工工艺、营销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
第八条?使用方式
总部许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使用总部特许经营权:
(一)将加盟商现有门店改建为(非)法人资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资设立(非)法人资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公司类型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销特许经营的产品。
第九条?许可形式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形式为独占许可(或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总部承诺并保证:
(一)不许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与特许经营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三)不向特许区域内的任何第三人销售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任何产品(服务)。
第十条?权利的保留
在特许区域范围内,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许经营权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观情况变化时,如果总部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在加盟店现有区域增设加盟店而不至于对加盟店的业务造成实质性影响时,总部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加盟店区域内设立新的加盟店,但与加盟店的距离不得少于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优先权;
(二)以特许店之外的其他商业形式(批发、邮购、直销……)分销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三)_________。
第十一条?营业场所
总部许可加盟商设立的加盟店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建筑物_________层,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产权系_________拥有。
加盟商租赁该房屋的《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必须经总部审查同意,符合总部规定的要求。
第十二条?特许区域
加盟店的特许区域,是指以加盟店为中心半径_________米的市场范围,在该区域内,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规定的独占许可权。
第四章?合同期限与续约
第十三条?合同期间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截止日期为最后一个年度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果加盟店满足续约条件的要求,则本合同可以延长_________年,依此类推。
第十四条?续约条件
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加盟店应当满足下列续约条件:
(一)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二)已经向总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三)签署放弃可针对总部提起诉讼和_____的文件;
(四)同意向总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续约费;
(五)_________。
第十五条?续约文本
续约时签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续约时总部制定的适用于特许经营系统的标准合同文本,但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为蓝本,不得对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内容进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对有关特许费用和广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续约条件,特许区域等事项作出修改;
(三)对违约行为的处罚标准不得高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或水平;
(四)_________。
第五章?特许经营手册
第十六条?经营手册
总部向加盟商出借总部制定的详细载明加盟店操作规则的《特许店经营手册》(简称经营手册),经营手册系特许经营系统所通用。
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经充分地审阅了经营手册,同意将经营手册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经营手册的更新
经营手册更新的内容,限于手册所规定的范围内,不得通过更新经营手册而使加盟店承担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不合理的义务。
第十八条?经营手册的变通
根据加盟店的实际情况,经总部书面批准,可对经营手册在加盟店的执行作出适当变通。加盟店可以提出进行变通的要求和理由,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加盟店具体情况差异性的客观要求,如社会背景、人文风俗、传统习惯、消费需求等;
(二)实施变通中所包含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均归属于总部所有。
第十九条?经营手册的执行
加盟店应严格遵照经营手册的规定执行,不得违反经营手册的规定或以_____的方式消极执行经营手册。
总部有权监督、检查加盟店执行《特许店经营手册》,对违反《特许店经营手册》的行为,有义务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经营手册的归属
经营手册的所有权属于总部所有,在本合同终止时及经营手册更新时,加盟店应当向总部交回经营手册,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留存经营手册的文本。
经营手册由加盟店统一保管,限于在加盟店营业场所内由加盟店经理及_________人员查阅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员公开。
第六章?培训
第二十一条?初始培训
总部应当对加盟店人员进行为期_________天的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及培训课程见附件。培训的地点、时间由总部具体安排。
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选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并将参加培训人员的情况报总部审核批准,总部有权否决加盟店提出的培训人选。
初始培训的内容包括:
(一)加盟店的选址、开业、运行、管理、经营及促销;
(二)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后续培训
在特许经营合同履行期间,总部应当对加盟店进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不断提高加盟店的经营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总结基础上组织一次培训研讨会;
(二)在更新经营手册、计算机软件系统升级、调整经营策略及其他涉及加盟店的变革措施实施前进行培训;
(三)应加盟店的要求组织相关培训,具体事宜由总部与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加盟店提供由总部编辑的有关特许经营系统的信息简报(内部资料),以保证对相关问题的解释准确无误,并介绍网络成员的经验;
(五)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员工的培训
对加盟店普通员工的初始培训由总部负责,后续培训由加盟店负责。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规定的培训要求及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培训与考核。
第二十四条?培训的考核
加盟店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当通过规定的考核。加盟店所有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加盟商不能通过初始培训,本合同终止执行,其交纳的加盟费不予返还(或在扣除培训费后予以返还)。
第二十五条?培训费用
根据本合同规定由总部组织的培训,其费用由总部负担,但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自负。
加盟店要求总部举行的培训,全部费用由加盟店负担。培训费的标准,由总部制定,差旅费另行计算,由总部向加盟店统一收取。
第七章?支持
第二十六条?前期支持
从加盟店筹建开始至正常营运时,总部应当在下列几个方面提供系统的辅导与支持:
(一)加盟店的选址与装修;
(二)加盟店的筹备、开业与营运;
(三)加盟店在本区域内的改造与发展;
(四)_________。
总部应当向加盟店派出经验丰富的管理、技术及_________人员负责前期辅导与支持,时间为_________个月,并应根据需要不时派出有关专业人员提供辅导与支持。
第二十七条?持续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总部应当持续不断地向加盟商提供与加盟店有关的经营、管理、技术及公共关系等方面的支持。
总部_________部门具体负责对加盟店的支持工作,其工作职责包括下列事项:
(一)指定专人负责,快速有效地为加盟店提供辅导与支持;
(二)提供与加盟店市场有关的信息;
(三)组织加盟店参加的定期工作会议及临时工作会议;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检查加盟店工作,并提出改进意见;
(五)及时提出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方案;
(六)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工作指令
总部有权不时向加盟店发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加盟店应当遵照总部工作指令行事。
总部关于_________的工作指令,加盟店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具体实施方法。
总部工作指令限于与加盟店经营、管理、技术及公共关系方面的事项,不得与本合同相抵触或变相增加加盟店的义务。
总部的工作指令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加盟店区域内的风俗习惯,加盟店有权暂停执行,但应当及时向总部提出不予执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经总部审查不成立的,加盟店应当执行。
因总部的工作指令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加盟店受到处罚的,总部应当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服务
除本合同规定的总部对加盟店的支持外,总部可以为加盟店提供因其营销、财务、法律等问题所需要的专业咨询及其他服务。
第三十条?费用
总部为加盟店提供支持时,总部派出人员的差旅费由_________负担。
总部为加盟店提供服务时,按照规定的_____标准向加盟店收取服务费用。
第八章?设备与物品
第三十一条?统一配置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的要求,统一配置加盟店使用的设备与物品,以满足特许经营系统统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设备、物品的种类及具体要求详见经营手册。
第三十二条?专用设备与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专用设备与物品(附清单),由加盟店向总部租用,加盟店不能通过其他途径租用或采购。
加盟店向总部支付租赁费用的付款方式为_________。
租赁费用的价格不高于市场同类设备或物品的市场销售价格,无参照价格的,不超过总部采购或制造专用设备与物品成本价的_________%,总部应向加盟店说明租赁费用的构成情况。
在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应当将专用设备与物品返还总部。
第三十三条?使用与维修
租赁的专用设备与物品由加盟店负责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专用设备与物品毁损、灭失的,由加盟承担_________责任。使用期间的维修责任由总部负责。
第三十四条?_____
因加盟店不按规定履行投保义务,致使专用设备与物品受到损失而不能获得_____赔偿的,加盟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通用设备与物品
通用设备与物品,由加盟店_________采购,并符合总部规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总部有权责令其更换。
由总部向加盟店供应的通用设备与物品,其价格按照_________价格执行。
第三十六条?采购
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向总部推荐的供应商采购设备与物品,不得向未经总部审查认定的供应商采购。
加盟店向供应商购买设备与物品,总部不得从供应商处获取经济利益。
第三十七条?质量标准
总部指定的供应商向加盟店供应的设备与物品,均应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及经营手册的规定。
总部向加盟店供应(出租)的设备与物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总部应当承担修理或更换的责任,因此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总部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由总部指定的供应商向加盟店供应的设备与物品的质量问题,由供应商承担质量责任。在指定供应商时有过错的,由总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章?供应与销售
第三十八条?产品目录
加盟店销售的产品的范围,由总部统一规定,定期发布产品销售目录。未经总部同意,加盟店不得销售产品目录以外的产品。
第三十九条?配送中心
加盟店销售的产品,由总部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统一配送。
配送中心的行为,一律视为总部的行为,由总部对加盟商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十条?配送与采购
产品目录范围内的_________类产品,由配送中心统一配送,不得通过其他途径采购。
产品目录范围内的_________类产品,由加盟店向总部审查合格的供应商采购,不得向其他供应商采购。
产品目录范围内的_________类产品,由加盟店按照总部规定的质量标准等要求自行采购。
第四十一条?供应商配送
由加盟店向总部批准的供应商进行交易时,应当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
加盟店需向其他供应商采购产品的,应事先书面向总部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在征得总部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四十二条?供应商资格审查制
总部对供应商实行“供应商资格审查制”,定期发布批准的供应商及产品目录。
总部对申请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按照总部规定的_____标准收取审查、检验费用。
第四十三条?销售返利
供应商按照产品的销售量(额)给予总部的销售返利,应当按照加盟店的销售量(额)予以分配。
总部在每年3月,将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总部推荐的供应商支付的销售返利金额及分配情况通知加盟店。加盟店在接到总部分配销售返利的通知前终止特许经营合同的,将丧失销售返利的分配权。
第四十四条?退货、换货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因产品质量及包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者产品的保质期已经超过规定标准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换货或退货。
第四十五条?产品质量标准
加盟店销售的产品(服务),执行总部规定的质量标准。对产品质量没有具体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配送中心或指定供应商向加盟店供应的标明限期使用的产品,其有效期不得超过产品标示有效期的_________分之一。
第四十六条?产品质量责任
根据本合同向加盟店供应的产品,总部、加盟店及供应商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修理、更换、退货、赔偿等法律责任。
由供应商向加盟店供应产品时,如总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部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责任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一)供应商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规定而予以指定;
(二)产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规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七条?产品配送价格
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按照成本价格加管理费的办法确定,但管理费最多不得超过成本价格的_________%。成本价格由进项价格、进项税、包装费、运费及_________构成。
由供应商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按照总部与供应商确定的价格执行。总部除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供应商收取资格审查费和销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应商收取其他费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八条?销售价格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服务)。加盟店不得擅自调整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费用等方式变相加价。
如果总部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加盟店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总部报告。总部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并报请总部批准后,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第四十九条?销售指标
加盟店在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均不得低于_________元。如果连续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总部有权终止其营业。
第五十条?货款的结算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除另有规定外,其货款结算方法为_________。
由供应商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其货款结算方法按照总部与供应商达成的协议执行。
第五十一条?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统一安装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对产品的供应、库存、销售、结算实行计算机信息管理。
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所包括的内容,视为经营手册的组成部分,加盟店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五十二条?产品配送的规则
配送中心在向加盟店配送产品过程中,应当执行下列规则:
(一)加盟店根据产品销售情况和有关产品配送的规定,通过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生成产品配送计划,配送中心将根据该计划实行配送;
(二)配送中心不得违反配送计划强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进行配送。
(三)加盟店对配送的产品,可以在收货之日起_________天之内要求退货;
(四)因产品超过保质期发生的损失由_________承担;
(五)_________。
第十章?_____与品牌
第五十三条?使用许可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总部拥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号和_________标志,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享有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的权利。
第五十四条?限制与保留
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_____与品牌的权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经营的目的;
(二)加盟店不得将_____与品牌作为其商号或商号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以_________方式制造(销售)_________产品;
(四)由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举办的展会、比赛或公益活动使用_____与品牌;
(五)《_____许可使用协议》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第五十五条?合同备案
在签署本合同附件《_____许可使用协议》后3个月内,总部将报_____局备案,由加盟店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存查。如因总部延迟备案或加盟店延迟报送而导致的全部责任,由总部或加盟店分别承担。
第五十六条?宣传
总部和加盟店均有义务持续不断地宣传_____与品牌。
_____与品牌的年度宣传计划由总部制定。总部应向加盟店提供宣传所需的手册、招贴画、纪念品等资料,并由总部(广告基金)负担其费用。
加盟店应当执行总部制定的_____与品牌的宣传计划,实施总部要求的宣传工作,在本区域内宣传_____和品牌,维护_____和品牌的形象。
第五十七条?_____与品牌的变更
因总部违反_____法的规定取得许可使用_____的注册而被_____局裁定撤销注册的,无论总部以任何_____取代许可使用的_____,除加盟店明确表示同意之外,有权解除本合同,总部应当向加盟店返还_________费用,并赔偿_________损失。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总部不得(或可以)启用新的_____以代替许可使用的_____,但总部在原许可使用_____的基础上对_____进行的合理改动且不致引起公众对_____识别性造成重大影响的不在此限。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的总部的商号、标志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无论因任何原因而导致_____与品牌的变更,因此产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费用由总部负担。
第五十八条?招牌及有关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招牌及内部标牌等,由总部统一制作,出借给加盟店使用,费用由_________负担。
包含总部_____与品牌形象的包装袋(纸、盒、箱)及_________,由总部统一制作,销售给加盟店使用,价格按本合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执行;_________由加盟店按照总部规定的设计要求制作,费用自负。
第十一章?商业秘密
第五十九条?使用许可
总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以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的形式使用总部商业秘密的权利。
商业秘密的许可使用,除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商业秘密许可使用协议》另有规定之外,按照本章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商业秘密的范围
本合同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信息,均视为总部的商业秘密,除非加盟店能证明有关信息不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
第六十一条?限制与保留
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总部的商业秘密作出下列限制与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经营的目的;
(二)限于总部规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商业秘密;
(三)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以_________方式使用商业秘密;
(四)《商业秘密许可使用协议》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第六十二条?保密义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终止后,加盟店及知悉总部商业秘密的有关人员,均负有保守总部商业秘密的义务。
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对总部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并与知悉总部商业秘密的人员,按照总部的规定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或让其签署保密承诺书,使该等人员承担保密义务。保密协议或承诺书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文本,并报总部存档备案。
除非商业秘密非因加盟店及知悉商业秘密人员的过错而为公众所知悉,否则不得免除其保密义务。
加盟店及其员工违反保密义务,泄露总部商业秘密,给总部及总部造成损害的,应当按照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三条?权利回授
加盟店在从事特许经营业务过程中开发的商业秘密或对总部商业秘密的改进,均应无条件地许可总部使用并由总部许可其他网络成员使用,从而保持特许经营系统的一致性。该项许可是排他的、长期的,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失效,且未经总部同意,加盟店不得许可第三人使用或公开该商业秘密。
第六十四条?_____
加盟店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终止后3年内,承担_____义务;加盟店的有关人员,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签署《_____协议》,在加盟店工作期间及劳动关系结束后3年内,承担_____义务。
1、合同双方
特许者: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被特许者: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在特许经营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许方式和内容
2.1 乙方自愿申请加盟________________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后,乙方开办特许企业。
特许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特许企业)
登记注册地: 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特许企业性质: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2.2 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并提供管理体系。
2.3 管理体系即有价值的专用的商名、商标、建筑风格、培训体系、财务体系、和专有技术。它的核心内容是 商标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
2.4 特许企业的经营范围。
3、特许经营权益费及保证金
3.1 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________________ 万元。
3.2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特许企业总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3.3 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 ________________万元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若乙拖延缴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甲方有权用保证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须在________________ 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退还保证金。
3.4 乙方须在本合同订立后 是内将特许经营加盟费和保证金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3.5 自特许企业开业之日起,乙方应在每月结束后的 是内,将该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3.6 甲方账户所在地为:________________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提供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证明材料。
4.2 为特许企业提供技术骨干人员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再培训。
4.3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内提供《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简称《手册》)。手册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特许企业不得扩大使用。
4.4 有权向特许企业指定配送________________公司专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 有权以各种形式随时对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商品质量进行检查、督导、鉴定和考核。在业务指导中,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4.6 有权检查和审核特许企业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
5、乙方及特许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负责办理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一切手续及特许企业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为特许企业落实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经营场所(餐位设计不得少于________________个),并甲方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改造,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特许企业的开业经营条件。
5.2 乙方在特许企业开业前派送其有关人员接受“________________公司培训中心”的培训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训证书后方可上岗。
5.3 乙或特许企业发生重大变动时,如更换法定代表人、增减注册资金,必须在 ________________日内通知甲方;特许企业改变经营场所或经营范围,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4 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按甲方的《手册》内容及有关规定进行特许经营管理。
5.5 乙方不得在特许企业之外使用特许权,不得将特许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5.6 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宣传活动,并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的产品和服务中使用________________公司标志。
5.7 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甲方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必须销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产的符合甲方标准的产品和服务。
6、特许企业的管理与财务核算制度
6.1 特许企业应执行甲方《手册》规定的管理制度、规范标准。
6.2 特许企业应执行国家制定的餐饮服务业财务会计制度和甲方有关特许企业的统一记帐方式。
6.3 乙方应按月将特许企业所有经营项目的总营业收入及真实的财务报表于次月 ________________日前报甲方予以备案,乙方不得少报、虚报、漏报。
7、甲方派出人员
甲方根据需要向乙方派出经理管理、专业技术人员 ________________名,派出人员的权利义务关系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商标使用
8.1 仅在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如下所述:
“商标”指甲方注册登记的各项商标和/或任何同该商标有关的其他标识或特殊标记。
8.2 甲方是注册商标合法所有人(以下简称商村),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月内,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遵守特许经营权的有关规定。
8.3 乙方及特许企业由于自身经营管理责任,发生服务质量、产品(商品)质量问题,致使甲方商标信誉受到损害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4 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与本合同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标识,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义在其他国家、地区提出注册该商标的申请。
8.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使用甲方商标专用商品,或进行有损于甲方名义的任何活动。
9、保密
9.1 乙方及特许企业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给他人。
9.2 乙方及特许企业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 年内,不将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为了其他人、组织、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险
乙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特许企业的财产及雇员投保,保险合同应报甲方备案,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11、违约与处罚
11.1 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根据造成损失的程度支付 万元以上的违约金。
11.2 乙方或特许企业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1、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
2、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4、降低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或产品(商品)质量,发生被舆论工具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等情况;
5、特许企业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6、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体系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7、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主体。
12、本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2.1 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自动终止:
1、乙方或特许企业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2、乙方或特许企业破产、无偿还能力或开始清算程度;
3、乙方财产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
4、乙方解散。
12.2 甲方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资产转让他人或处于分立、合并状态;
2、乙方擅自;转让特许企业,或擅自改变特许企业经营场址或经营范围;
3、乙方或特许企业不遵守《手册》内容或特许体系程序规范;
12.3 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前________________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13、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的责任
13.1 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 日内支付所有应付给甲方的费用,同时注销特许企业的工商登记;
13.2 乙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日内归还甲方商业技术秘密资料;归还带有甲方商业标志、商标、招牌和资料等;
13.3 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应立即停止特许企业的业务活动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停止使用甲方商标、商名、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标、商名和标志)。
1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水为、战争、政府行动、意外事件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甲方或乙方应在日内,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
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双方负责。
15、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委员会会仲裁。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17、附则
17.1 乙方承诺特许企业成立后,受本合同约束,遵循本合同中有关乙方和特许企业权利义务的规定。
1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7.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
签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获得总部开发的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特许经营权的使用权,设立加盟店,并获得总部给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实现特许经营的经营效益。
第二条特许经营项目
总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为_________。
总部根据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标(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实施。
第三条特许经营关系
总部与加盟店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执行本合同。加盟店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加盟店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加盟店不得以总部的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义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总部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四条基本原则
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是订立和执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则。
在签订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总部和加盟店应当自觉遵守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分歧与矛盾,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是实现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径。
第二章加盟商与加盟店
第五条加盟商
加盟商为个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体健康,年龄在_____岁至_____岁之间;
(二)文化程度为_________;
(三)有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业的从业经验;
(四)无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记录;
(五)无破产史及_________记录;
(六)有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万元的个人(家庭)财产;
(七)有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万元的自有资金;
(八)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加盟商为企业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万元以下;
(三)公司净资产为_____万元以上;
(四)公司拥有_____万元的自有资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项的要求;
(六)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条加盟店
加盟店应当注册为_________,并以其名义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选址应当进行商圈调查和评估,并符合规定的条件,其营业面积应当在_____平方米至_____平方米之间,与其他加盟店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得少于_________。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进行装修,经总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总部统一设计(制作)的招牌,费用_________承担。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
第七条许可的权利
总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使用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特许经营权,按照本合同规定,设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称特许经营权是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全部商业要素,包括总部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经营诀窍等,其中:
(一)商标是指总部注册的_________产品(服务)商标,注册号_________;
(二)商号是指总部企业名称中的字号_________,登记号为_________,登记机关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专利是指总部拥有的_________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_________,专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权是指总部创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权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业秘密是指总部拥有的经营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诀窍和专有技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手册》,制造_________的技术,以及_________;
(六)经营诀窍是指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产品配方、加工工艺、营销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
第八条使用方式
总部许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使用总部特许经营权:
(一)将加盟商现有门店改建为(非)法人资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资设立(非)法人资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公司类型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销特许经营的产品。
第九条许可形式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形式为独占许可(或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总部承诺并保证:
(一)不许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与特许经营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三)不向特许区域内的任何第三人销售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任何产品(服务)。
第十条权利的保留
在特许区域范围内,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许经营权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观情况变化时,如果总部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在加盟店现有区域增设加盟店而不至于对加盟店的业务造成实质性影响时,总部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加盟店区域内设立新的加盟店,但与加盟店的距离不得少于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优先权;
(二)以特许店之外的其他商业形式(批发、邮购、直销……)分销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三)_________。
第十一条营业场所
总部许可加盟商设立的加盟店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建筑物_________层,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产权系_________拥有。
加盟商租赁该房屋的《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必须经总部审查同意,符合总部规定的要求。
第十二条特许区域
加盟店的特许区域,是指以加盟店为中心半径_________米的市场范围,在该区域内,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规定的独占许可权。
第四章合同期限与续约
第十三条合同期间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截止日期为最后一个年度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果加盟店满足续约条件的要求,则本合同可以延长_________年,依此类推。
第十四条续约条件
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加盟店应当满足下列续约条件:
(一)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二)已经向总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三)签署放弃可针对总部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向总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续约费;
(五)_________。
第十五条续约文本
续约时签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续约时总部制定的适用于特许经营系统的标准合同文本,但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为蓝本,不得对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内容进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对有关特许费用和广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续约条件,特许区域等事项作出修改;
(三)对违约行为的处罚标准不得高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或水平;
(四)_________。
第五章特许经营手册
第十六条经营手册
总部向加盟商出借总部制定的详细载明加盟店操作规则的《特许店经营手册》(简称经营手册),经营手册系特许经营系统所通用。
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经充分地审阅了经营手册,同意将经营手册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经营手册的更新
总部有权利也有义务对经营手册进行更新,使加盟店拥有最新的经营手册,费用由总部承担。
经营手册更新的内容,限于手册所规定的范围内,不得通过更新经营手册而使加盟店承担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不合理的义务。
第十八条经营手册的变通
根据加盟店的实际情况,经总部书面批准,可对经营手册在加盟店的执行作出适当变通。加盟店可以提出进行变通的要求和理由,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加盟店具体情况差异性的客观要求,如社会背景、人文风俗、传统习惯、消费需求等;
(二)实施变通中所包含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均归属于总部所有。
第十九条经营手册的执行
加盟店应严格遵照经营手册的规定执行,不得违反经营手册的规定或以不作为的方式消极执行经营手册。
总部有权监督、检查加盟店执行《特许店经营手册》,对违反《特许店经营手册》的行为,有义务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经营手册的归属
经营手册的所有权属于总部所有,在本合同终止时及经营手册更新时,加盟店应当向总部交回经营手册,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留存经营手册的文本。
经营手册由加盟店统一保管,限于在加盟店营业场所内由加盟店经理及_________人员查阅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员公开。
第六章培训
第二十一条初始培训
总部应当对加盟店人员进行为期_________天的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及培训课程见附件。培训的地点、时间由总部具体安排。
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选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并将参加培训人员的情况报总部审核批准,总部有权否决加盟店提出的培训人选。
初始培训的内容包括:
(一)加盟店的选址、开业、运行、管理、经营及促销;
(二)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后续培训
在特许经营合同履行期间,总部应当对加盟店进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不断提高加盟店的经营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总结基础上组织一次培训研讨会;
(二)在更新经营手册、计算机软件系统升级、调整经营策略及其他涉及加盟店的变革措施实施前进行培训;
(三)应加盟店的要求组织相关培训,具体事宜由总部与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加盟店提供由总部编辑的有关特许经营系统的信息简报(内部资料),以保证对相关问题的解释准确无误,并介绍网络成员的经验;
(五)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员工的培训
对加盟店普通员工的初始培训由总部负责,后续培训由加盟店负责。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规定的培训要求及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培训与考核。
第二十四条培训的考核
加盟店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当通过规定的考核。加盟店所有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加盟商不能通过初始培训,本合同终止执行,其交纳的加盟费不予返还(或在扣除培训费后予以返还)。
第二十五条培训费用
根据本合同规定由总部组织的培训,其费用由总部负担,但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自负。
加盟店要求总部举行的培训,全部费用由加盟店负担。培训费的标准,由总部制定,差旅费另行计算,由总部向加盟店统一收取。
第七章支持
第二十六条前期支持
从加盟店筹建开始至正常营运时,总部应当在下列几个方面提供系统的辅导与支持:
(一)加盟店的选址与装修;
(二)加盟店的筹备、开业与营运;
(三)加盟店在本区域内的改造与发展;
(四)_________。
总部应当向加盟店派出经验丰富的管理、技术及_________人员负责前期辅导与支持,时间为_________个月,并应根据需要不时派出有关专业人员提供辅导与支持。
第二十七条持续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总部应当持续不断地向加盟商提供与加盟店有关的经营、管理、技术及公共关系等方面的支持。
总部_________部门具体负责对加盟店的支持工作,其工作职责包括下列事项:
(一)指定专人负责,快速有效地为加盟店提供辅导与支持;
(二)提供与加盟店市场有关的信息;
(三)组织加盟店参加的定期工作会议及临时工作会议;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检查加盟店工作,并提出改进意见;
(五)及时提出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方案;
(六)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工作指令
总部有权不时向加盟店发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加盟店应当遵照总部工作指令行事。
总部关于_________的工作指令,加盟店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具体实施方法。
总部工作指令限于与加盟店经营、管理、技术及公共关系方面的事项,不得与本合同相抵触或变相增加加盟店的义务。
总部的工作指令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加盟店区域内的风俗习惯,加盟店有权暂停执行,但应当及时向总部提出不予执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经总部审查不成立的,加盟店应当执行。
因总部的工作指令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加盟店受到处罚的,总部应当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服务
除本合同规定的总部对加盟店的支持外,总部可以为加盟店提供因其营销、财务、法律等问题所需要的专业咨询及其他服务。
第三十条费用
总部为加盟店提供支持时,总部派出人员的差旅费由_________负担。
总部为加盟店提供服务时,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加盟店收取服务费用。
第八章设备与物品
第三十一条统一配置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的要求,统一配置加盟店使用的设备与物品,以满足特许经营系统统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设备、物品的种类及具体要求详见经营手册。
第三十二条专用设备与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专用设备与物品(附清单),由加盟店向总部租用,加盟店不能通过其他途径租用或采购。
加盟店向总部支付租赁费用的付款方式为_________。
租赁费用的价格不高于市场同类设备或物品的市场销售价格,无参照价格的,不超过总部采购或制造专用设备与物品成本价的_________%,总部应向加盟店说明租赁费用的构成情况。
在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应当将专用设备与物品返还总部。
第三十三条使用与维修
租赁的专用设备与物品由加盟店负责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专用设备与物品毁损、灭失的,由加盟承担_________责任。使用期间的维修责任由总部负责。
第三十四条保险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规定的保险种类、时间、险别、保险金额为上述租赁物投保,并指定总部为受益人,保险费由_________承担。
因加盟店不按规定履行投保义务,致使专用设备与物品受到损失而不能获得保险赔偿的,加盟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通用设备与物品
通用设备与物品,由加盟店_________采购,并符合总部规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总部有权责令其更换。
由总部向加盟店供应的通用设备与物品,其价格按照_________价格执行。
第三十六条采购
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向总部推荐的供应商采购设备与物品,不得向未经总部审查认定的供应商采购。
加盟店向供应商购买设备与物品,总部不得从供应商处获取经济利益。
第三十七条质量标准
总部指定的供应商向加盟店供应的设备与物品,均应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及经营手册的规定。
总部向加盟店供应(出租)的设备与物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总部应当承担修理或更换的责任,因此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总部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由总部指定的供应商向加盟店供应的设备与物品的质量问题,由供应商承担质量责任。在指定供应商时有过错的,由总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章供应与销售
第三十八条产品目录
加盟店销售的产品的范围,由总部统一规定,定期发布产品销售目录。未经总部同意,加盟店不得销售产品目录以外的产品。
第三十九条配送中心
加盟店销售的产品,由总部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统一配送。
配送中心的行为,一律视为总部的行为,由总部对加盟商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十条配送与采购
产品目录范围内的_________类产品,由配送中心统一配送,不得通过其他途径采购。
产品目录范围内的_________类产品,由加盟店向总部审查合格的供应商采购,不得向其他供应商采购。
产品目录范围内的_________类产品,由加盟店按照总部规定的质量标准等要求自行采购。
第四十一条供应商配送
由加盟店向总部批准的供应商进行交易时,应当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
加盟店需向其他供应商采购产品的,应事先书面向总部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在征得总部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四十二条供应商资格审查制
总部对供应商实行“供应商资格审查制”,定期发布批准的供应商及产品目录。
总部对申请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按照总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审查、检验费用。
第四十三条销售返利
供应商按照产品的销售量(额)给予总部的销售返利,应当按照加盟店的销售量(额)予以分配。
总部在每年3月,将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总部推荐的供应商支付的销售返利金额及分配情况通知加盟店。加盟店在接到总部分配销售返利的通知前终止特许经营合同的,将丧失销售返利的分配权。
第四十四条退货、换货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因产品质量及包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者产品的保质期已经超过规定标准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换货或退货。
第四十五条产品质量标准
加盟店销售的产品(服务),执行总部规定的质量标准。对产品质量没有具体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配送中心或指定供应商向加盟店供应的标明限期使用的产品,其有效期不得超过产品标示有效期的_________分之一。
第四十六条产品质量责任
根据本合同向加盟店供应的产品,总部、加盟店及供应商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修理、更换、退货、赔偿等法律责任。
由供应商向加盟店供应产品时,如总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部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责任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一)供应商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规定而予以指定;
(二)产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规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七条产品配送价格
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按照成本价格加管理费的办法确定,但管理费最多不得超过成本价格的_________%。成本价格由进项价格、进项税、包装费、运费及_________构成。
由供应商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按照总部与供应商确定的价格执行。总部除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供应商收取资格审查费和销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应商收取其他费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八条销售价格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服务)。加盟店不得擅自调整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费用等方式变相加价。
如果总部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加盟店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总部报告。总部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并报请总部批准后,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第四十九条销售指标
加盟店在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均不得低于_________元。如果连续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总部有权终止其营业。
第五十条货款的结算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除另有规定外,其货款结算方法为_________。
由供应商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其货款结算方法按照总部与供应商达成的协议执行。
第五十一条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统一安装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对产品的供应、库存、销售、结算实行计算机信息管理。
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所包括的内容,视为经营手册的组成部分,加盟店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五十二条产品配送的规则
配送中心在向加盟店配送产品过程中,应当执行下列规则:
(一)加盟店根据产品销售情况和有关产品配送的规定,通过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生成产品配送计划,配送中心将根据该计划实行配送;
(二)配送中心不得违反配送计划强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进行配送。
(三)加盟店对配送的产品,可以在收货之日起_________天之内要求退货;
(四)因产品超过保质期发生的损失由_________承担;
(五)_________。
第十章商标与品牌
第五十三条使用许可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总部拥有的_________商标、_________商号和_________标志,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享有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的权利。
第五十四条限制与保留
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商标与品牌的权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经营的目的;
(二)加盟店不得将商标与品牌作为其商号或商号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以_________方式制造(销售)_________产品;
(四)由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举办的展会、比赛或公益活动使用商标与品牌;
(五)《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第五十五条合同备案
在签署本合同附件《商标许可使用协议》后3个月内,总部将报商标局备案,由加盟店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存查。如因总部延迟备案或加盟店延迟报送而导致的全部责任,由总部或加盟店分别承担。
第五十六条宣传
总部和加盟店均有义务持续不断地宣传商标与品牌。
商标与品牌的年度宣传计划由总部制定。总部应向加盟店提供宣传所需的手册、招贴画、纪念品等资料,并由总部(广告基金)负担其费用。
加盟店应当执行总部制定的商标与品牌的宣传计划,实施总部要求的宣传工作,在本区域内宣传商标和品牌,维护商标和品牌的形象。
第五十七条商标与品牌的变更
因总部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取得许可使用商标的注册而被商标局裁定撤销注册的,无论总部以任何商标取代许可使用的商标,除加盟店明确表示同意之外,有权解除本合同,总部应当向加盟店返还_________费用,并赔偿_________损失。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总部不得(或可以)启用新的商标以代替许可使用的商标,但总部在原许可使用商标的基础上对商标进行的合理改动且不致引起公众对商标识别性造成重大影响的不在此限。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的总部的商号、标志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无论因任何原因而导致商标与品牌的变更,因此产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费用由总部负担。
第五十八条招牌及有关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招牌及内部标牌等,由总部统一制作,出借给加盟店使用,费用由_________负担。
包含总部商标与品牌形象的包装袋(纸、盒、箱)及_________,由总部统一制作,销售给加盟店使用,价格按本合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执行;_________由加盟店按照总部规定的设计要求制作,费用自负。
第十一章商业秘密
第五十九条使用许可
总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以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的形式使用总部商业秘密的权利。
商业秘密的许可使用,除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商业秘密许可使用协议》另有规定之外,按照本章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商业秘密的范围
本合同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信息,均视为总部的商业秘密,除非加盟店能证明有关信息不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
第六十一条限制与保留
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总部的商业秘密作出下列限制与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经营的目的;
(二)限于总部规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商业秘密;
(三)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以_________方式使用商业秘密;
(四)《商业秘密许可使用协议》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第六十二条保密义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终止后,加盟店及知悉总部商业秘密的有关人员,均负有保守总部商业秘密的义务。
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对总部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并与知悉总部商业秘密的人员,按照总部的规定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或让其签署保密承诺书,使该等人员承担保密义务。保密协议或承诺书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文本,并报总部存档备案。
除非商业秘密非因加盟店及知悉商业秘密人员的过错而为公众所知悉,否则不得免除其保密义务。
加盟店及其员工违反保密义务,泄露总部商业秘密,给总部及总部造成损害的,应当按照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三条权利回授
加盟店在从事特许经营业务过程中开发的商业秘密或对总部商业秘密的改进,均应无条件地许可总部使用并由总部许可其他网络成员使用,从而保持特许经营系统的一致性。该项许可是排他的、长期的,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失效,且未经总部同意,加盟店不得许可第三人使用或公开该商业秘密。
第六十四条竞业禁止
加盟店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终止后3年内,承担竞业禁止义务;加盟店的有关人员,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签署《竞业禁止协议》,在加盟店工作期间及劳动关系结束后3年内,承担竞业禁止义务。
竞业禁止是指以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参与与总部特许经营业务相竞争的行为:
(一)以投资、参股、合作、承包、租赁、委托经营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有关业务;
(二)直接或间接受聘于其他公司或组织参与有关业务;
(三)直接或间接地从与总部相竞争的企业获取经济利益。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与有关人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使其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竞业禁止协议》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文本。
第六十五条补偿
总部对加盟店在特许经营合同终止后承担竞业禁止义务(不)给予直接的经济补偿。但因加盟店的违约而终止本合同的,加盟店在承担竞业禁止义务时,不得要求补偿。
对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加盟店员工的补偿,按照_________标准执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由加盟店给予补偿,本合同终止后的补偿义务由总部承担。
第六十六条承诺与保证
加盟店承诺并保证: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前,未与第三人签署过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保密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加盟店不对第三人负有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保密义务或竞业禁止义务;加盟店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会非法使用第三人的商业秘密。
第六十七条替代责任
因加盟店未按照规定与知悉总部商业秘密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而导致总部丧失本应享有的索赔权,加盟店对总部承担相应的替代责任。
第十二章专利
第六十八条实施许可
总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享有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实施总部专利的权利。
专利实施许可,除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专利实施许可协议》另有规定之外,按照本章规定执行。
第六十九条限制与保留
总部对许可加盟店实施的专利权作出下列限制与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经营的目的;
(二)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经营系统以外的其他行业实施专利权;
(三)《专利实施许可协议》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第七十条专利权的无效
本合同签订时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的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加盟店有(无)权解除本合同。因专利权被宣告无效而解除合同的,总部已经收取的费用_________返还,加盟店无权要求赔偿。
本合同签订后,总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专利被宣告无效的,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一条专利权的终止
本合同履行期限内,总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专利权因期限届满而终止的,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因总部的原因致使_________项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加盟店有权解除合同,总部已经收取的费用_________返还,总部应当赔偿加盟店的损失,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为_________。其他专利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二条技术革新
加盟店在实施总部专利或技术秘密的基础上做出的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权利归总部所有,并视为本合同所规定的商业秘密。总部有权决定将该技术成果作为商业秘密保护或申请专利。
无论是作为商业秘密或专利持有,总部应当将该技术成果无偿许可网络成员使用。
总部应当对开发上述技术成果的投入给予补偿,并参照国家专利局《关于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的发明人、设计人奖酬提取办法的规定》给予发明人、设计人奖励。
第十三章著作权
第七十三条使用许可
总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使用总部作品(计算机软件),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享有作品的(非)专有使用权。
作品(计算机软件)的许可使用,除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和《计算机软件许可使用协议》另有规定之外,按照本章规定执行。
第七十四条许可的权利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其使用许可的权利种类,除双方签署的《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和《计算机软件许可使用协议》另有规定,及总部通过其他书面形式同意加盟店使用的权利之外,未经总部许可,加盟店不得行使。
第七十五条限制与保留
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著作权作出下列限制与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经营的目的;
(二)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以_________方式使用著作权;
(三)《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和《计算机软件许可使用协议》具体规定的限制与保留。
第七十六条著作权的归属
总部委托(指定)加盟店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归总部所有。
加盟店为实施特许经营所创作的有关的作品,其著作权归总部和_________享有,总部有权许可网络成员使用该作品(计算机软件)。未经总部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将著作权转让或许可第三人使用。
加盟店在总部作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而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总部所有。
第十四章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七十七条义务
加盟店有义务保护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的知识产权在本区域内不受侵犯,并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对侵权行为采取行动。
加盟店对制止本区域内发生的侵权总部知识产权的行为,负有职责,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履行有关义务,行使有关诉权。
第七十八条诉讼权利
对第三入侵犯总部知识产权的行为,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规定行使诉权。本章所称诉权包括下列诉讼权利及与诉讼有关的权利:
(一)对侵权行为自行进行调查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调查,搜集证据;
(二)向侵权人直接发出或通过媒体发出停止侵权的通告或声明;
(三)制止侵权行为及要求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
(四)与侵权人达成和解协议;
(五)请求行政主管部门查处侵权行为并对民事赔偿予以调解;
(六)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提起诉讼;
(七)总部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七十九条诉权的行使
对第三人侵犯总部知识产权的行为,由总部根据侵权的范围、结果、影响等情况确定行使诉权的主体。
特许者:(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邮政编码:
被特许者:(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邮政编码:
为明确双方在特许经营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特许方式和内容
1、乙方自愿申请加盟________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后,乙方开办特许企业。
特许企业名称:(以下简称特许企业)
登记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特许企业性质:
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并提供管理体系。
3、管理体系即有价值的专用的商名、商标、建筑风格、培训体系、财务体系、和专有技术。它的核心内容是商标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
4、特许企业的经营范围:
二、特许经营权益费及保证金
1、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________万元。
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特许企业总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3、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________万元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若乙拖延缴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甲方有权用保证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须在________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退还保证金。
4、乙方须在本合同订立后是内将特许经营加盟费和保证金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5、自特许企业开业之日起,乙方应在每月结束后的________日内,将该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6、甲方账户所在地为: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证明材料。
2、为特许企业提供技术骨干人员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再培训。
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内提供《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简称《手册》)。手册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特许企业不得扩大使用。
4、有权向特许企业指定配送________公司专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5、有权以各种形式随时对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商品质量进行检查、督导、鉴定和考核。在业务指导中,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6、有权检查和审核特许企业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
四、乙方及特许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办理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一切手续及特许企业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为特许企业落实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的经营场所(餐位设计不得少于________个),并扫甲方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改造,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特许企业的开业经营条件。
2、乙方在特许企业开业前派送其有关人员接受“________公司培训中心”的培训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训证书后方可上岗。
3、乙或特许企业发生重大变动时,如更换法定代表人、增减注册资金,必须在________日内通知甲方;特许企业改变经营场所或经营范围,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4、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按甲方的《手册》内容及有关规定进行特许经营管理。
5、乙方不得在特许企业之外使用特许权,不得将特许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6、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宣传活动,并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的产品和服务中使用________公司标志。
7、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甲方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必须销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产的符合甲方标准的产品和服务。
五、特许企业的管理与财务核算制度
1、特许企业应执行甲方《手册》规定的管理制度、规范标准。
2、特许企业应执行国家制定的餐饮服务业财务会计制度和甲方有关特许企业的统一记帐方式。
3、乙方应按________月将特许企业所有经营项目的总营业收入及真实的财务报表于次月________日前报甲方予以备案,乙方不得少报、虚报、漏报。
六、甲方派出人员甲方根据需要向乙方派出经理管理、专业技术人员________名,派出人员的权利义务关系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七、商标使用
1、仅在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如下所述:
“商标”指甲方注册登记的各项商标和或任何同该商标有关的其他标识或特殊标记。
2、甲方是注册商标合法所有人(以下简称商村),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月内,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遵守特许经营权的有关规定。
3、乙方及特许企业由于自身经营管理责任,发生服务质量、产品(商品)质量问题,致使甲方商标信誉受到损害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与本合同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标识,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义在其他国家、地区提出注册该商标的申请。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使用甲方商标专用商品,或进行有损于甲方名义的任何活动。
八、保密
1、乙方及特许企业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给他人。
2、乙方及特许企业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________年内,不将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为了其他人、组织、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九、保险乙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特许企业的财产及雇员投保,保险合同应报甲方备案,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十、违约与处罚
1、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根据造成损失的程度支付万元以上的违约金。
2、乙方或特许企业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1)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
(2)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4)降低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或产品(商品)质量,发生被舆论工具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等情况;
(5)特许企业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6)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体系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7)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主体。
十一、本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自动终止:
(1)乙方或特许企业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2)乙方或特许企业破产、无偿还能力或开始清算程度;
(3)乙方财产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
(4)乙方解散。
2、甲方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资产转让他人或处于分立、合并状态;
(2)乙方擅自;转让特许企业,或擅自改变特许企业经营场址或经营范围;
(3)乙方或特许企业不遵守《手册》内容或特许体系程序规范;
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前________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十二、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的责任
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应在________日内支付所有应付给甲方的费用,同时注销特许企业的工商登记;
2、乙方应在________日内归还甲方商业技术秘密资料;归还带有甲方商业标志、商标、招牌和资料等;
3、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应立即停止特许企业的业务活动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停止使用甲方商标、商名、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标、商名和标志)。
十三、不可抗力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水为、战争、政府行动、意外事件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甲方或乙方应在日内,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双方负责。
十四、争议的解决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中山仲裁委员会会仲裁。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十五、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十六、附则
1、乙方承诺特许企业成立后,受本合同约束,遵循本合同中有关乙方和特许企业权利义务的规定。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年月日
乙方:(盖章)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内贸易部《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意见》,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成为甲方的加盟连锁店。
现就加盟具体事宜,协商如下:
一、特许权使用:
1、甲方授权乙方座落于市(县)区(乡、镇)路(街)号的门店以“超市”为悬挂招牌,并将以甲的指导与提供事项,经营该超市加盟连锁店。门店号:号
2、甲方对于凡使用“超市”名字的门店拥有对其处理:门店位置、商标制作法、销售技术、门店管理、专职培训、经营决策等事项。乙广的发展计划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乙能取得正常的发展。
3、乙方店铺的内外装饰及门店招牌须与甲方统一。乙使用的各种设备与甲方统一,如有更改须征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当月5日必须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税销售额的2%为特许权使用费。逾期须按每日万分之一支付滞纳金。逾期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门店装修、设备、商品流动资金及其辅助材料费用由乙承担。
二、人员培训:
1、甲方将负责对乙方下属门店理货员、收银员进行基础培训,对管理人员进行择优录用(淘汰制)培训。培训人员必须具备当地执法部门认可的有效健康证,乙方需自行解决住宿、就餐、往返车费、体检等费用。
2、乙每家门店人员定编数必须报甲方备案同意。
三、广告及促销:为有效扩展销售,乙方对甲方统一办理的门店促销活动应完全了解其重要性,并竭力配合。如甲方为扩展销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赠券、会员优惠卡等,乙方应与甲方直营门店同等使用,无条件接受,并就折扣差额由乙方自行负担,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广告,应预先将拟定刊登的广告媒体文案送甲方核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结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须每批结算,并承担商品发货地至加盟店的运费和力支费。乙方自行采购的商品,需到甲方业务部门办理报验手续,经批准后方可销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须参照甲提供的零售价格执行。
五、乙方的权利:乙方享有与甲方直营连锁店相同的商品供应价格和促销活动的权利。
六、乙方的义务:
1、甲方提供各种企业标准、超市操作规范、超市工作规范、超市管理技术规范和其它规章制度,乙方须无条件地执行。
2、乙方的营业时间必须与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况要理发须征得甲方同意。
3、乙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种财务报表,并如实提供各种财务报表。
4、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提供的商品..的管理规范。
5、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发生残损商品,必须按甲方规定办理退调。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派遣督导人员的监督、指导乙方所开设的店铺的经营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员应穿着甲方统一制服,佩带统一胸卡,印制统一名片,用以维护与甲方相同的企业形象。
8、乙不准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场所,实放与超市制度相同或类似的营业活动或其它行为,不参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业。
七、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术,运作规范和营销策略。
八、违约责任:
1、签约双方应严格遵守合约规定,如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作违约处理。违约方应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整。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内,严重损害甲方利益、名誉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秘密,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诉要求赔偿的权利。
九、合同的终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共讲年(每三年修改合同内容一次)。期限届满前天经双方同意应办一续约手续,尚未办理续约手续者,期限届满本约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若无意继续经营,应于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违约金,待甲方认可后办理结帐解约手续。
3、在协议期满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内,乙方必须拆除“超市”的标章、图形及与此有关的文字、图案设计、招牌或其它营业标记,并不得再使用“超市”的字样及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营业标记,管理技术、商业秘密等。
十、争议的解决:如本合同有争议时,概以合同内容为主,并以甲方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双方各执肆份为凭。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准予乙方开设________服饰________品牌特许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准予乙方在____开设“________”品牌________服饰。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____转让第三方。
二、乙方自行在______开设地办理工商、税务等经营手续,费用自理,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乙方______于第三方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干涉。
三、乙方的装潢和广告及形象设计必须按照甲方的统一规定实施。
四、甲方以统一价格的_____折向乙方提供货品(不含税),现款现货,货款两清。从甲方工厂到乙方的货物运输、保险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只承担温州运输费用。
五、乙方必须以甲方规定的统一价格出售。甲方将根据季节变化、市场供求等因素统筹考虑零售价格,及时通知乙方。
六、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货物换货率为首批_____%换,补货买断为____折,换货率按季节计算。
七、乙方保证每月进货金额不少于___万元。如果连续三个月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进货额,甲方有权提出中止本合同的履行。
八、店面及批发部不得小于______平米。
九、为了配合甲方及时掌握市场情况,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乙方必须每天以传真方式向甲方通报货物的销售、库存情况,否则甲方将停止供货。乙方向甲方补货也必须以传真方式告知甲方。
十、乙方需调换的货物必须保持完好,换货的费用支出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可以在同一区域内开设分店或进入商场专柜销售,但需经甲方实地考察并书面同意。考察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不能自行仿制甲方提供的服饰,不得在特约点中掺卖非甲方提供的服饰。如发现,即终止合同。
十二、本合同订立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万元作为货款金。
十三、以上要求如果乙方有违约行为,根据情况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部分或全部作为违约金,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十四、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终止时,乙方应交还甲方的专卖铭牌及一切印有甲方产品标识的物品。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期满后另行签订合同。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代表人:职务:
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身 份证 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鉴于甲方为扩大“______”品牌知名度,满足消费者对饮食健康的需求,不断拓宽______高技术杂粮产品(以下简称“______产品”)市场营销渠道,确保______产品销售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推出“______产品特许经营计划”。
第二条.鉴于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者,并有与甲方共同开发市场的愿望,故吸收其为______产品特许经营计划成员。
第三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合同宗旨
第四条.签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______产品特许经营计划”后,确保乙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并提高品牌经营管理水平。
第五条.签定本合同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第六条.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属分支机构的权利。
第三章保证条款
第七条.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的有权签定本合同的法人组织。
第八条.乙方保证其用于______产品特许经营的营业执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有效、真实且内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从事______产品特许经营活动。
第四章合同有效期、有效区域及特许经营范围
第九条.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特许经营合同。
第十条.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区域内系列______产品的特许经营权,并归属__________(公司总部或某一级市场)统一管理。
第五章特许经营收费及商号使用权限
第十一条.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加盟金2万元和特许经营权使用费1万元。同时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_____元。如需分期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纳______元,其余____元应在____年__月__日前交齐。
第十二条.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时,甲方有权按规定扣罚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在双方合同终止十二个月后,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无违约责任,甲方将向乙方全额退还特许经营保证金。
第十三条.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使用“______”商号。上述商号使用要符合当地工商、税务管理规定,一切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乙方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六章乙方权利
第十四条.乙方享有本合同规定期限及范围内______产品特许经营权。
第十五条.乙方享有甲方出厂价的90%作为购货基准价,经营过程中,如遇甲方产品价格浮动,以发货单为准,对十五日之内的进货给予一次性的价差认定。
第十六条.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经营指导、培训及其相关技术支持的权利。
第十七条.乙方有权利对因甲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双方约定提出补偿的要求。
第十八条.乙方享有获得相关销售奖励的权利。
第七章乙方义务
第十九条.乙方保证承担“______”品牌维护和推广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及声誉。并应做到六个方面的统一,即:
1.统一形象识别
2.统一服务规范
3.统一宣传口径
4.统一价格策略
5.统一促销活动
6.统一配货渠道
第二十条.乙方必须提供足够面积、环境良好的场地经销“______”产品,确保产品在流通期内的质量。
第二十一条.乙方卖场环境和商品陈列必须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力资源,按甲方统一的顾客服务规范为顾客提供全面满意服务。
第二十二条.乙方保证按甲方要求定期更换卖场所陈列的样品,使新产品及时上市,达到不断增加品种、扩大销售的目的。
第二十三条.乙方必须做好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保密并协助甲方做好其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按时填报甲方要求的相关业务表单,并及时向甲方反馈,作为甲方市场分析和经营决策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乙方保证不以“______”品牌名义销售其他厂家产品,不得擅自生产、仿冒甲方产品。
第二十六条.乙方必须保证产品市场标价不超过甲方的市场指导价,并维护甲方的价格体系,配合甲方有计划的开展市场促销活动。
第二十七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管理办法向指定部门进行订货,并按订单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未经许可不得跨地区订货。
第二十八条.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有效经营区域内开展销售业务但不得拒绝为主动来的授权区域外的客户提供服务,同时应及时与总部联系,并备有文字说明,以便于总部整体协调。
第二十九条.乙方经营必须符合当地工商法规,未经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第三十条.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终止后撤除“______公司”有关标识,停止与“______公司”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八章甲方权利
第三十一条.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进行考核及业务管理,对乙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三十二条.甲方将定期对乙方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双方约定的最低销售指标,又未能提出甲方认可的理由,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营资格,终止合同,余下事宜按照“第十二条”之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甲方有核定商品市场价格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甲方有参与商讨和指导乙方制订、实施营销计划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如乙方出现严重经营亏损,或因有重大债务无法正常经营,或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及与经营有关的其他证照,或未达到甲方标准要求,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时,甲方保留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甲方有权授权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经营区域内,针对首先申请备案的或经评估确认乙方无力经营的集团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九章甲方义务
第三十七条.向乙方出具特许经营授权书,维护乙方经营权益,不在乙方获得经营权的经营区域范围内,对相同系列产品另设特许经销商。
第三十八条.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检测报告。
第三十九条.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及销售工作,并提供相关方面的咨询和必要的经营指导。
第四十条.向乙方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保证产品货源的供应并按约定期限交付产品。并按______产品售后服务承诺的要求,对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组织调换。
第四十一条.定期对乙方业务人员进行产品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四十二条.甲方应定期组织乙方业务人员参加由甲方组织的竞销和促销活动。
第十章合同终止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如双方不再续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必须在限期内结清帐务。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产,在结清帐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十六条.乙方不按规定足额交纳保证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四十七条.甲、乙双方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利及义务,本合同将自动失效,双方有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内的任何权利、义务和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第四十九条.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五十条.乙方如约履行本合同,则在合同期满时,有优先续约权。
第十一章所有权
第五十一条.一切带有表示“______”或与“______”有关的标记,均属于甲方产权归属所有。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之前,乙方不得注册与甲方有关的任何标记,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进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
第五十二条.若乙方违反第五十一条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除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应该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扣罚乙方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自乙方执行第十一条规定后自动生效。
第五十四条.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双方所签有关合同一律废止,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增订补充,经双方认可后生效。
第五十五条.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诉请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五十六条.本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壹份。
第五十七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第五十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双方签署的其它相关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未尽事宜,参照______公司有关营销管理规定执行。
甲方: 乙方:
公司印章: 公司印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加盟特许经营合同编号NO.
特 许 人:C连锁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传真:
受 许 人: (下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传真:
前言:
(1)乙方认可甲方是C产品、知识产权及相关的经营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2)甲乙双方均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企业或自然人,能独立承担责任、履行义务、享有权利。
(3)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实的前提下,经认真探讨,协商一致,为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部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甲方将C的特许经营权直接许可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4)本协议中使用的小标题,均为方便理解而使用,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1.释义
除本合同文意(包括前言)另有需要,下列各词应有如下含义:
C产品 由甲方统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产品及甲方取得营销权的产品。
C知识产权 属甲方所有,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于C商标、商号、专利、外观设计、CIS系统等所有经营技术等。
宣传推广用品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吊旗、吊画、海报、特价牌、购物胶袋等。
2.特许授权
2.1 甲方特许乙方在省市 区 街号开设C连锁店,专门销售甲方统一配送的C产品。
2.2 甲方将其所有的C商标、产品及相关的经营模式以本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C的经营活动。
2.3 甲方将特许经营权以直接许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转让特许权。
3.经营方式
3.1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即在 年 月日前以其名义在当地工商局、税务局办理相关的工商税务登记手续,自筹资金设立C连锁店,并以此作为最终获得C特许经营权的前提。
3.2 连锁店内的电脑硬件及软件按甲方管理系统的需要由甲方代乙方购置,此项费用合计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
3.3 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自我投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即乙方合法享有连锁店的全部经营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甲方对此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3.4 乙方在经营期间只能经营甲方提供并许可其经营的C产品,不能经营其他任何产品。
3.5 乙方在连锁经营时必须明码实价,按甲方所制定的统一价格销售。
4.甲方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权利
4.1.1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有权根据市场的情况对乙方的货物进行适当的调配;
4.1.2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财务报表、货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4.1.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经济损失和企业形象的损坏,甲方有权视情况在合同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处罚,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4.1.4乙方如根本违反本合同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不按期支付货款月及给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机构造成企业形象重大破坏,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4.2 甲方义务:
4.2.1负责C的原材料采购、产品设计、开发和生产,并负责依约向乙方提供C产品;
4.2.2提供乙方成立C连锁店时需由特许方即甲方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4.2.3甲方指定的管理机构向乙方提供C连锁经营专业培训(包括:营运管理、店务管理、财务管理、陈列推广、电脑操作等);
4.2.4负责乙方的铺面设计,并在在乙方开店前指定当地的管理机构负责向乙方赠送一定数量的宣传推广用品(包括吊旗、吊画、海报、特价牌及购物胶袋等),赠品的数量由甲方指定的当地管理机构根据乙方铺面的具体情况来定;
4.2.5负责制定和修改C连锁店的经营手册、经营守则;
4.2.6负责在一定的范围内维护乙方的独家经营权。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权利:
5.1.1有权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购许可其经营的C产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地址开展经营业务,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5.1.2有权拥有连锁店对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权益;
5.1.3负责连锁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
5.1.4有权对甲方指定的管理机构员工不负责任造成乙方严重缺货、影响乙方的销售之行为进行投诉,并有权要求及时给予圆满答复;
5.1.5有权到甲方C网站上了解、查询产品信息及行业发展最新动态;
5.1.6有权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活动。
5.2乙方义务
5.2.1 及时向甲方给付货款;
5.2.2 按C的统一形象要求,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或由甲方指定的装修公司进行店铺装潢),并负责装修费用,按设计要求购买甲方统一订制的货架、标志、牌匾、灯箱架等辅助材料;
5.2.3确保连锁店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证照的合法性与完整性,以保证连锁店经营业务的合法正常开展;
5.2.4在连锁店内只能按甲方规定的统一价格经营销售甲方许可的C产品,不得经营其他任何产品,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产品价格,需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机构书面申请,并得到甲方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5.2.5甲方指定的管理机构提供的C产品经验收后,乙方应妥善保管,并负责验收后的产品质量及所销售产品的售后服务;
5.2.6派专人管理货物并应甲方及其指定管理机构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数据;
5.2.7对C网上商店有推广宣传的义务,对经营区域内的网上客户提供服务的义务,并获取协议利润;
5.2.8积极参予甲方安排的统一促销活动及其他活动;
5.2.8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对C所拥有的权益;或有关C产品及经营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争议、诉讼、仲裁等,均有义务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6. 特许加盟费用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以现金或汇票形式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特许经营加盟费 元;合同保证金 元;合计元。
7. 货物配送、调换及运输
7.1 甲方以进货价按每平方米 元至 元的金额向乙方连锁店提供首次配货量。
7.2 甲方指定的管理机构根据乙方的市场情况统一配货,在开业X个月内某种销量不超过该品种进货总量的%,乙方可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确认申请调换的货物保存完好,并由甲方审批后给予一定比例的调换。
7.3 开店之日,乙方应提前天将款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在收到款项后,组织发货;开店之后,乙方要求甲方发货前,将货款汇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在确认收到乙方货款后,安排发货;乙方到甲方指定的当地管理机构所属仓库提货,每次配货周期不少于X天。
8.承诺及保证
8.1甲方对X连锁店的商标、商号、CIS系统等所有经营技术等资产拥有所有权,乙方无权作任何处置。
8.2乙方对甲方向其提供的专利、商标、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管理经验等有形、无形的资产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9.违约责任
9.1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依约向甲方支付货款。如乙方逾期向甲方及其指定的当地管理机构支付货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应交而未交总额的千分之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一个月仍未付清,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追回货款;
9.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应依约向乙方发放货物。否则,按上述条款同等执行。
10.不可抗力
10.1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10.2遇有不可抗力,应在事件发生的X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的X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报告。
11.司法管辖及争议解决
1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其法院管辖并按中国法律执行及解释。
11.2若执行该意向书发生争议,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 一般条款
12.1本合同的签订地为甲方所在地。
12.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后即时生效。
12.3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年,从年月 日至年月 日。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续约。
甲方(特许人):C连锁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签字: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签约时间:年月 日
乙方(受许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签字: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签约时间: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