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安全工程施工协议书(通用21篇)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根据《民法典》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室内装饰的特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室内装饰设计,并达成如下协议(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以下第种方案承担室内设计: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住宅室内设计,地址,房型,用途,使用面积平方米。设计收费按使用面积计算。
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公共空间室内设计,地址,用途,建筑面积平方米。设计收费按建筑面积计算。
二、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室内设计,设计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元,收取设计费共计人民币元。
三、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之日首期付50%设计费,并与乙方约定上门测量的时间和地点。乙方在测量后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包括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及局部效果图各一张。
四、甲方与乙方经过沟通对乙方完成的初步设计方案达成一致后,填写方案进程表(见附件),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应支付设计费余款,乙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天内完成全套装潢设计图及施工图纸。
五、甲方所付的设计费不包含变动建筑主体等的结构设计。甲方如需变动建筑主体,增加房屋负荷,必须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并报请物业及相关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室内装饰设计。
六、全套图纸完成后,甲方如有更改意见,再与乙方沟通。乙方根据协商方案,绘制更改图纸,再次填写方案进程表,由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如要求乙方修改图纸,图纸完工时间顺延或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果甲方推翻原设计方案,要求重新修改设计方案,应协商增加相应的设计费,并另行约定设计时间及进程,签订补充协议。
七、双方在对设计方案和图纸确认后,甲方必须签字认可,乙方必须将整套图纸交给甲方并办理交接签证手续。
八、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委派设计师去现场进行一次性放样及施工方案交底,并不少于三次去现场指导施工,以达到设计效果。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设计图且延期时间在20天内的,每延期一天应当支付给甲方设计费总价的3%的违约金。
2.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设计图且延期时间在21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的设计费用,并支付给甲方设计费总价的50%的违约金。
3.乙方无故终止合同,除退还甲方所交的设计费用外,还应支付给甲方设计费总价的50%的违约金。
4.乙方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后,如甲方不愿再履行合同,乙方不退还已收的设计费,但必须交给甲方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及手绘局部效果图各一张。
十、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或向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二、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乙方: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工程结构:
二、承包方式:包工
三、承包范围:
1)外脚手架搭拆:含架空层及主体结构支模、钢筋绑扎需要的外架搭设、满足每层砼浇捣、模板加固需要的围护脚手架(外围超出作业面
1.5米),满足室外回填土方的需要而提前拆除以及后期砌体、装饰施工的外脚手架二次搭设及拆除。
2)架空层及主体结构层面外脚手架搭设、拆除,含所有安全围网、兜网挂设、及时清整。所有工字钢安拆、加固工字钢的钢筋环、钢丝绳及外架加固的钢管、铁件的预埋、悬挑工字钢上的硬铺(木板、竹跳板)拆除。
3)钢筋施工棚、现场安全广告牌、施工通道、看房通道、拌合机、发电机房、塔吊平台等临时及永久性设施的搭设及拆除。
4)坑基一次或多次(应施工现场需要)围护、上下深基坑用的踏步,首层至第一道悬挑工字钢外围的防护搭拆及楼梯间、电梯井、风井、阳台等所有临边防护的搭设及拆除。
5)卸料平台按施工需要及时搭设、转移及定位加固的铁环、钢绳的预埋、拆除。
6)电梯井、风井每三层一道硬质防护的铺设,电梯门口防坠铁门的挂设(铁门由项目部提供)并及时检查清理。
7)施工现场钢管、扣件材料及时清理,按指定地点堆放整齐,服从现场调配,所有外立面的钢管必须预先做好油漆,剪刀撑钢管做好黄黑相间的花杆油漆(材料由甲方提供,是否刷油漆由工程项目部决定)
四、质量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规范施工、精心排料,最大限度保证安全、牢固、美观,积极配合各级职能部门的检查、验收,安全维护网必须及时悬挂,并定期整理,脚手架搭设一角四立,一跳三横,每跳错头连接不大于40公分,立杆间距不大于
1.5米,每跳
1.8米,外排中间排栏腰,内排和墙的距离不大于30公分,不小于25公分。脚手架搭设、工字钢加固铁环的预埋、工字钢的安放、钢丝绳预埋、脚手架搭拆等工作事先应提供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并与项目管理人员协商通过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安管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如因脚手架搭设质量问题而影响施工进度,每延迟一天工期处罚乙方1000元,如因此引起的安全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工期要求: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严格按甲方与工程部安排的形象进度施工,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及工期节奏,积极提供材料计划,精心安排施工,如达不到工期要求而影响其它班组施工延迟一天处罚乙方1000元。
六、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施工班组长必须常驻工地,如有事离开必须与项目部现场负责人协商并派专人负责。
2)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戴帽,未戴帽按100元人次处罚(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施工人员高空作业时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由乙方提供)
3)严禁酒后作业,严禁高空抛物,发现一次,扣除乙方200元工程款,如违章操作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如发生意外安全事故,在3万元以内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服从管理,抓好现场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场地材料堆放有序,楼面及时清理干净,废品材料及时清堆安放在指定地点,合理利用原材料不得随意浪费,施工现场材料必须交清、归库。如不交清归库按扣件
5.00元套,钢管15元米处罚;架子上的材料层层上翻,不往上翻,而将材料放在外架上的按扣件
5.00元套,钢管15元米处罚(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因乙方安全文明现场不达标而引起上级主管部门的罚款,一切损失由乙方负担。
5)如乙方不能按时完成现场清理工作,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人员清理,并扣除乙方双倍费用。
6)乙方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岗前培训并每月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确保安全万无一失。
七、承包价格:主体结构,脚手架搭拆按建筑面积1
4.5元平方米结算(4楼首道工字钢以下按1
2.5元平方米结算除外);地下室、附楼按建筑面积7元平方米结算。
八、付款方式:按形象进度付款具体如下(按施工方的拨款方式付款)程量60%的进度款。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工程完工、工程款支付完毕后自动失效。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已建单位)
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
乙方:______(后建单位)
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本地电话网用户线路工程设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同路由隔距不够的情况下,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通信建设安全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建设责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设条件,确保线路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施工。
第二条根据业务发展需求乙方需进行如下施工
1.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
2.与甲方线路的距离:_______
3.施工长度: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在以上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如下安全措施来保证甲方线路的安全。
1.架空电缆、光缆与原有线路跨越的,与原有线路的交越隔距必须达到0、6m的最小净距,不达标的必须整改;
2.架空电缆、光缆凡是与电力线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离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同时必须加装安全保护设施。
第四条责任划分
甲乙双方线路在同路由或交越的情况下,发生下述情况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1.架空电缆、光缆凡是与电力线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离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同时必须加装安全保护设施,新建一方线路和电力线路交越时因没有进行安全保护,发生强电侵入,导致原有杆路出现线路故障及经济损失,由新建方承担责任;
2.新建方杆路与原有杆路隔距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若发生倒杆等现象,造成已建杆路损坏电路中断的,新建方负责赔偿损失;若原有杆路发生倒杆等现象,造成新建杆路损坏的,双方各自承担损失费用。
第五条双方义务
甲乙双方在发现对方的线路发生问题时具有告知对方的义务。
第六条双方权利
甲乙双方对由于对方的责任造成的损失均有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
第八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关法律、法规。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省通信管理局进行协调,_________省局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做出行政决定,涉及技术性的问题,要邀请相关专家论证,并做出仲裁。以上决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将继续执行本协议未涉争议及仲裁的其它部分。
第九条附则
1、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
2、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3、本协议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的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协议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甲乙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5、本协议于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日
____年___月___日
出租方(甲方):______,男/女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承租方
(乙方):______,男/女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市______街道______小区______号楼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计___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______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发包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以及当地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建设施工事项达成共识,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4、建筑规模:
5、工程造价:
6、质量等级:合格。
7、设计变更按甲方书面通知并经甲方代表签字盖章确认的变更通知为准。
8、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承包方式。
第二条施工准备
1、工程所需钢结构构件和部件制作,由乙方制作提供,油漆及其他配件由乙方负责供应。
2、安装所需设备,包括吊机生产车等由乙方解决。
3、场地包括人员日常生活所需场地和安放场地等由甲方提供。
第三条双方主要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现场条件,协调现场情况,为乙方正常施工创造条件。
(2)甲方督促检查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技术及安全生产。
(3)安排指定现场的施工人员的生活区位置。
(4)统一审核工程预决算和竣工结算。
2、乙方的责任
(1)确保本协议规定的质量、安全、工期按期完成。
(2)进场前七天内,向甲方呈报项目部组织人员名单。
(3)进场后七天内,编制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后实施。
(4)及时向甲方报送工程计划、统计、技术、质量、安全等有关资料,并接受甲方职能部门的检查指导。
(5)如安装中途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停工整顿、直到达到合格要求为准,由此造成的全部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规定时间内,乙方未能及时返工整改,甲方有权指出乙方出场、停止安装,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四条工程工期
1、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本工程有效工期天,法定节假日除外。
2、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日为准。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安排详见甲方审定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协议签署后乙方应在年月日内进驻现场,并按照约定时间开工。
3、乙方施工的实际进度落后于进度计划时,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可向乙方发出指令,要求乙方人员、机械加班工作,乙方在接到指令后要加班加点按时完成施工计划(加班时间不能超出市内作业时间标准)。
第五条工程质量
1、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按照《钢结构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钢结构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达到合格。
2、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等级,由乙方负责;达到合格等级,不奖不罚。
3、在施工中,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及有关质量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处理。
4、在规定的保修期内,由乙方无偿进行维修。
5、乙方所承建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建筑法律法规、施工规范、标准及地方文件进行施工和管理,如工程在检查验收中经评定为不合格工程,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施工过程中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或监理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或返工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每次1000~20xx0元处罚,如乙方返工后仍达不到合格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施工中,为确保工期、质量、安全,必须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施工机械,对危及生产安全的机械一律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8、在施工中及施工现场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文明、安全生产
1、施工现场必须满足省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
2、文明施工要求按建筑工地所在地的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检查评分细则执行。
3、施工期间必须注意安全生产,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遵守劳动用工条例,工地发生的任何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1、双方同意按照进行结算。
2、施工用水电
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全部到位。
施工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分包单位生活所用水、电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产生费用乙方按实收取)。
第八条合同履约保证金
1、甲乙双方签定本协议后,乙方人员进场,乙方向甲方交合同履约保证金万元。
2、在甲、乙双方约定的开工时间内,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未能按时开工,工期可以顺延,在甲方具备工程开工条件时,本工程协议继续有效。
3、合同履约保证金退还:工程施工至退还履约保证金%,具备竣工验收条件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九条付款方式
1、乙方垫资施工至后,经甲方核实确认工程量价款后15日内向乙方支付已完工程量的%工程款。
2、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总造价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指派有资质的专职工程核算人员积极配合审计结算。结算时间为2个月。工程结算审计2个月内完成。竣工资料移交甲方验收合格后,付到工程决算款的%;备案完成后付到工程决算款%。
4、余留工程款的%为保修款,按双方保修协议支付,直至结清全部工程价款。
第八条材料
1、工程中所需材料及装饰方面的材料必须先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并附合格证、实验报告,经监理和甲方按工程管理条例要求认可签字盖章后方能用于工程中。
第九条付款违约条款
1、甲方不按合同书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长,工期相应顺延。
2、工程完工后,甲方不按合同书约定支付工程款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办法,如协商不成,乙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进行依法解决。
第十条质量保修
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48小时内不进行维修,甲方有权安排他人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不足之处有乙方补足。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协议后效后,某一方不履行协议或单方终止协议、或单方原因造成对方终止协议的,应承担工程总造价%的违约金。
2、乙方不能按约定的竣工日期如期完工,逾期交工的,乙方向甲方交纳元/每天的违约金,每提前一天甲方向乙方奖金元。
3、乙方在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20日内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逾期提交乙方向甲方交纳元/每天的违约金,每提前一天甲方向乙方奖金元。
第十二条其他
1、在开工前双方签定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
2、乙方负责按时清理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3、此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均为合同的内容,均纳入合同管理中。本协议条款与大合同有冲突的地方,以本协议条款为准。
4、本协议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工程款付清后自行作废。
6、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处理,协商无果至当地仲裁委员会或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甲方将“_________办公大楼布线工程”(工程地址:_________)项目委托给乙方设计、安装、调试及维护。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范围
综合布线系统:按所附清单提供设备及材料,并完成98个信息点(其中数据点65个,语音点34个)的安装、调试;工程完工后提供所有信息点的测试数据报告。
网络系统:按所附清单提供设备及材料,并负责所有交换机的安装、调试。
所有工程施工按照“_________办公大楼布线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执行)。
第二条 工程承包方式
工程承包方式采取包工包料,工程涉及的所有材料、设备数量按照“方案”执行,详见“方案”及合同附件。
第三条 工程总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造价
工程总造价为:¥元整(大写:_________)。
注:以上价格组成详见附件
合同价款的调整:当工程项目内容、范围发生变更,涉及材料设备数量发生变更时,合同价款调整由甲乙双方代表人共同商定。
2、付款方式
①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5日内将合同金额的97%,即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② 工程质保金为合同金额的3%,即$$$;工程质保金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付清给乙方。
注:工程款项均以银行转帐的方式支付。
第四条 工程工期
1、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项目经理进场确定具体的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由乙方负责制作),并指定现场督导工程师。施工图纸及方案经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后方可实施。
2、工程开工日期为:_________
3、若确需对“设计方案”做改动,由双方项目负责人确认后方可实施。
4、如因甲方原因使工程未能按时进行,乙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申请,经甲方核实并签字(盖章)确认后乙方可将工期顺延。
5、甲方因故停止施工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确定再开工日期,可恢复施工时同样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工期相应顺延;如无法确定再开工日期时,甲方需按工程已完成量向乙方结算相应工程进度款。
6、乙方应在_________前完成工程的实施,并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第五条 工程验收
乙方竣工后3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工程竣工报告、设备材料验收记录、工程结算书等)和工程竣工图纸壹套;
1、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及相关资料之日起90天内审计完毕,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
验收标准按“_________办公大楼布线方案”,以及《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计算站场地技术条件》(gb2887-)等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执行;
2、验收通过后由乙方出具验收报告,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
第六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
2、协调有关部门给乙方提供材料存放场所;
3、协调有关部门给乙方提供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水、电;
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协助乙方协调与土建施工单位的关系,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
5、工程验收合格后,系统的保护由甲方负责,所有人为不当操作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甲方指派_________协助乙方在该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工作,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掩埋工程的验收、设备材料的清点验收、工程签证单等单据、凭证的签字确认,当_________不在时由_________代签。
乙方责任:
1、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进场确定施工方案;
2、工程涉及的材料、设备保证提供原厂优质产品;
3、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施工内容;
4、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规程,并听从甲方现场主管人员的合理性安排,若因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后果,将由乙方自行承担;
5、整个布线系统工程提供5年保用期,工程涉及的设备的保修期详见《附件》中的“售后”说明,但人为不当操作及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不在质量保证范围内;
6、响应服务时间在2小时以内,需现场解决的故障保证在24小时内到现场解决问题(法定休息日除外);
7、编写工程竣工、验收及管理文档,提供实际的网线布线图和每一个信息点、语音点的fulke书面测试报告。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工,每延期误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偿付滞纳金。
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力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4、甲乙双方有义务对合同中涉及所有内容保密,若未经对方同意,擅自泄漏合同有关内容给第三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对方的损失。
5、如因某方违反本合同造成对方损失,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6、如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八条 其它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签章(公章):_________ 签章(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月__日 _________年__月__日
(甲方)建设需要,经同意委托由江苏宜安建设有限公司(乙方)负责施工,双方除遵守国务院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外,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特订本施工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内容
工程开竣工日期:20xx年2月20日至20xx年3月30日 工程地点: 无锡新区新畅南路5号
二、 承包方式:按规定实行包工包料
三、 付款办法:
1.合同签订后工程款一次性结清,同时乙方开 具工程款发票给甲方。
2.乙方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无锡市蠡园开发区支行账号:11030233
四、 材料供应:施工所需材料由乙方组织供应。
五、 工程变更:乙方应按照图纸为依据组织施工,如果实际需要变更,甲方必须办妥相关工程变更手续,并作为增加工程量依据重新计算工程造价。
六、 工程质量:
1.依照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有关补充规定办理。
2.如果设计不当造成返工的损失由相关方负担,如果操作不善造成质量事故而发生的返工损失由乙方负担。
3.工程竣工后在使用一年内乙方应负责回访,如果施工不善乙方应负责修补或返工。
七、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在竣工前应做好自检,竣工后10天内甲乙双方协商并通知有关部门组织验收。 八、甲乙双方协同对职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如乙方出现安全事故有乙方负全责。
九、本工程:甲方指定 为工程负责人
乙方指定 偰云真 为工程负责人
双方密切配合负责处理好施工中日常事务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盖章有效。
十一、合同与上级有关规定抵触时应按上级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 由乙方承担探矿工程, 为保障工程顺利进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项目:单孔孔深
二、钻孔直径:钻孔,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不得
三、单价:
四、总工程量
五、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钻孔设计,孔位定点、钻孔编录、取样及钻孔验收。
2、甲方责任负责三通一平场地平整及外部协调。
3、甲方负责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搬家人力不够由甲方给予协调。
4、甲方提供乙方人员住宿。
5、甲方需承担乙方无故停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乙方的误工费,如当地百姓阻挠施工等,不可抗拒力除外。
六、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按设计要求施工并提供合格的钻孔。
2、乙方负责钻孔质量,严格按照六大指标执行。
七、工程验收及付款方式:
1、工程验收:单孔完工后,由甲方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以实际进尺计算工程费。
2、付款方式:用现金支付,甲方预付给乙方材料、运输费等相关的费用元 , 乙方来回往返车费由甲方承担。全部工程结束后, 甲方扣除乙方进场费用, 一周内结算清。
3、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费用,不得超过一周。
八、钻孔在实际进尺中如孔内出现坍塌、粉化、溶洞、出水等突发情况下,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材料等一切费用。在钻孔打不进去的情况下按实际进尺计算工程费用。
九、其它:本协议未及事宜, 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愿把 改造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致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范围: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承包造价: 元(大写:)。
二、工程期限
根据本工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总工期天。(雨天及人力不可抗拒特殊情况需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开工日期为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总工期 天。
三、本工程竣工质量为一次性合格工程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施工和标准进行施工;
四、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
本工程按进度付款,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为准。
五、其它约定
1: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一)甲方负责制订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三)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章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四)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2:乙方的责任、权利
(一)乙方施工时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 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二)乙方负责为所有乙方安装施工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 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的违章作业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
(三)乙方应对现场安装施工的行为完全负责,乙方安装施工人员不得违 章作业,不得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防护工作;
(四)乙方在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 全施工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六、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发包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揽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甲方为根据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政策合法存续的煤炭生产企业,乙方为具有煤矿巷道及相关设施施工资质的企业。经甲乙双方友好充分协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部门规章,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以下合同内容,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及工程地点
工程名称:山西忻州神达安茂煤业有限公司所属矿井巷道掘进及巷道设施工程。
工程地点:山西忻州神达安茂煤业有限公司所核定的矿区范围。
第二条 工程内容
甲方将公司所属矿井的巷道工程及巷道掘进相关工程由乙方承担施工。(后附工程量一览表)
第三条 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1、承包单价为副井每米6100元,主井每米5600元(注:副井采空区不包括材料、排水),双方结算的依据参照施工预算和乙方施工期间的成巷率达100%的工程量的90%逐月结算。甲方对乙方施工期间的进度及质量具有监督权和验收权。施工期间,双方另行制定施工进度确认函,该确认函结合施工预算为双方结算的最终依据,双方对此计价方式协商认可。如有隐蔽工程或合同外的工程价格按《煤炭(20xx)》定额计价。
2、乙方剩余应得的10%工程款,经双方确认具体金额后作为施工期间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乙方在施工结束后,井下巷道及相关工程完工并经甲方及监理公司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乙方5%。验收后壹年期内,在此时间甲方如发现乙方存在工程质量问题(不包括不可抗拒的外在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则有权单方面摔跟头应付乙方总工程款的5%部分。如在甲方及监理公司竣工验收合格,投产壹年后,如无施工质量问题,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双方认可的5%部分施工结算款项。
第四条 乙方施工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月之内(遇特殊情况可顺延)。
第五条 双方在签约之前所形成的《会议纪要》作为本合同的附属条件,亦为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法律文件之一。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四方所属矿井的设计图纸施工,四方有权监督乙方的施工情况,如发现乙方施工不当或施工错误,四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
2、四方所属矿井因政策原因而临时停止建设或临时停产时,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不承担向乙方支付报酬的义务。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施工期间所必须的机器设备,甲方提供的施工设备乙方有权验收,如果发现甲方提供的机器设备不符合施工要求和安全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更换。如乙方验收后发现设备不符合施工要求,仍继续施工所造成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负责,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在乙方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工程煤由甲方处理。
5、甲方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6、甲方应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相关井巷图纸的准确性、完整性。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成立项目部,健全相应的管理机构,提供具体参与施工所应具备的具有相同“六长”的管理人员及相关技术人员,并应向甲方提供所配各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相关的工资等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应配备相应的“六长”人员。甲方配备的“六长”人员有权监管乙方配备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力。
8、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质量有权检查和验收,如验收时发现不符合相关的施工技术要求,甲方有权在乙方应得的报酬中做相应的等值的扣款,乙方对此表示同意。
9、甲方及甲方所属的总公司有权制定相关的安全规章,乙方应当遵守执行。施工前期,乙方应向E1=【方提供其相应的安全、技术等规章,作为双方履行合同的附件】。
10、甲方提供乙方的施工条件
1)供电系统
甲方提供:300A以上(包括300A)的开关和高压侧的电缆及设备,高压侧供到距离工作面的200米处,低压侧的供电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高压侧的电缆及设备由乙方负责安全、维护、检修,在此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2)运输系统
开口施工甲方提供一40T正装刮板机,长度达到100米时,甲方提供600m的施工皮带设备及皮带保护,乙方负责皮带及保护的安装、使用、维护及管理,在此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3)通风设施
甲主方只提供局扇,风筒及辅助材料及相关配套设施。乙方负责局扇的安装、使用、维护及管理,在此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4)压风设施
甲方提供压风设备及四寸的压风管路,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负责管路的安装、使用、维护及管理,在此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如果另行安装或改变设施,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排水设施
所有的排水设施由甲方配备乙方使用及维护;
6)供水设施
甲方提供的供水管路,乙方负责管路的安装、维护及管理,在此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7)甲方提供的材料
设备非人为损坏刮板机、皮带的变速机、电机及价值在500元以上的配件甲方承担,安装更换在500元以上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500元以下由乙方承担。人为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
8)技术方面
在施工期间,测量测绘由矿方负责。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施工的工程经甲方验收后,有权要求甲方根据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依据双方确定的结算标准支付相应的报酬。
2、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省级及地方法规、规定和甲方公司的安全规章施工。
3、施工期间乙方配备的相关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由乙方聘用,乙方承诺所聘用的相关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具有施工资质,并向甲方提交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报甲方备案。相关技术人员的培训费用、劳动保护费用、工资、工商保险等由乙方承担。
4、乙方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机器设备及相关施工设施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采购,乙方验收后的用于施工的机器设备等应符合国家制定的行业标准,乙方验收后如因机器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而导致施工延误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施工期间,乙方为施工安全事故第一责任人,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乙方为安全事故责任的承担者。
6、乙方应当在施工期间向甲方提交安全的施工方案、措施,该施工方案及措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7、同一时段如因工程进度的需要安排其他施工队伍同步施时,乙方应给予配合,不得无故设置障碍影响甲方其他工程施工队伍的施工进度。
第八条 材料采买要求
1、乙方所用的材料由乙方向甲方材料科领用,所于乙方的在结算时从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应随时按监理的指令在制造、加工或施工现场对材料和设备进行检验。
3、乙方应采取有效的成品保护措施以确保自己采购加工的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和设备的外侧的完好。
第九条 本合同签署之起叁日内,乙方一次性向甲方足额缴纳100万元人民币的安全风险抵押金,作为乙方安全施工的担保金。如乙方施工期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而导致甲方承担相关责任之情形,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负责赔偿守约方一切经济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已经发生、即将发生的损失,也包括守约方期得的利益损失,以及守约方为解决解议而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
第十条 争议的处理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中产生争议,协议各方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由合同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并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合同,否则应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各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乙方资料证明材判文件
2、双方签约之前形成的会议纪要
3、乙方配备相关技术人员资质证明材料
4、双方认可的计算依据
5、乙方对施工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
6、乙方对相同“六长”的技术管理人员的委托书 (签署页,由合同各方签字盖章)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为了明确双方在建设过程中的权力、义务和经济责任,结合该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合同。
一、工程范围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承包项目和内容:
二、工程造价
4、本工程采用总承包形式,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元 ¥元。
三、建设工期
5、 根据有关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天。
6、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2)不属包干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 而影响进度。
(3)在施工中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电、停水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4)未按合同规定拨付款而影响施工。
(5)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6)非乙方原因无法停电,致使乙方不能连续施工而影响进度。
四、工程质量、验收与安全管理
7、 本工程的质量为优良。
8、 工程质量验收依据及标准:①该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和设计变更;② 电力建设工程验收规范。
9、 甲方在不防碍乙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督促。
10、 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没有及时检查的,乙方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乙方在施工中严格 执行电力工程方面的国标、行标,特别是主要设备应符合地方供电部门 要求。
11、 该工程竣工后,由地方供电部门根据工程质量验收依据及标准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本合同支付工程款,验收不合格由乙方承担返工责任。
12、 乙方严格按照《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落实本工程施工的各级安全 责任制。本工程中非乙方责任发生的一切事故障碍,有相关责任方负责处理并 承担费用。
五、工程造价的拨款和结算
13、本工程总造价为 元人民币。
14、本工程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支付本工程造价部分工程款,计人民币 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正式送电前)支付工程余款 。
六、其他事项
1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16、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需办理签(公) 证的,自办毕签(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造 价款后终止。
17、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18、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甲 方: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电 话:
乙 方: 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电 话: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为兴建_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__对本工程的投标,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 合同协议书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均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整个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为_________个月(天)或: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甲、乙双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合同总价款及保修金结清后合同终止。
7.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第二章 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 词语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条所指定的含义:
1.甲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又称发包方。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权,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当事人。又称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权负责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称项目经理。
5.工程监理: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的水运工程监理单位,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的监督与管理。
6.监理工程师:指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负责本合同施工监理的代表人。又称施工总监。
7.质量监督站: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8.设计单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承担本合同工程设计的单位。
9.工程:指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范围内的永久工程和为永久工程服务的临时工程以及保修期内对工程缺陷进行处理的修复工程。
10.技术标准:指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11.设计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和技术资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合同价款时止的整个期间,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开工令中指定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阶段验收的工程,阶段工期为阶段验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价款:指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方法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6.保修金:指为本合同保修期内完成合同范围内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复,按合同中约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额。
17.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灾,以及合同中约定等级以上的风、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啸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18.竣工验收:乙方按合同约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需阶段交工的工程,阶段验收为乙方按合同约定分阶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
19.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20.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述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
第二条 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2.设计文件: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乙方进行设计,乙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甲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乙方应接受并执行。
第三条 合同范围
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可以另行约定。
第四条 技术标准
1.技术标准的使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执行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技术标准的替代:若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中尚未有适合本工程特点的条文时,可使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技术标准,若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应由甲方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若工程结构或施工工艺特殊,没有相应技术标准时,应由甲方提出技术标准,或由乙方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应技术标准,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 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合同文件的书写或解释以及双方来往的文件均使用汉语。若需使用少数民族语言作为辅助语言时,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但当两种文本发生异议时,以汉语文本为准。
2.法规:本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条例和法规,以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规。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行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乙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乙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甲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甲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认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甲方应前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间,对属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即项目经理),乙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或甲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9.临时停泊设施:自行解决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设施,并按有关部门批准的位置和方式停放。
10.沉没物品处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设备及材料的沉没。若发生沉没时,对妨碍交通和其他部门正常作业的均应立即向海监部门报告,并设置浮标或障碍指示灯,直至打捞工作完成为止,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 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甲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乙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3.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甲方行为。
4.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甲方并通知乙方。
第九条 施工期
1.开工: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甲方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发布开工令。乙方应在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内开工。
2.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时,应在接到开工令后3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作出答复。若监理工程师在3天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应顺延。若监理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则竣工日期不予顺延。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3.施工期延长:出现下列情况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并报甲方批准,施工期可以延长。
(1)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误;
(2)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变化造成工程延误;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
(4)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它情况。
(5)凡发生上述情况之一时,乙方应在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天数和因此发生的费用支出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报甲方确认并予以答复,以确定施工期延长的天数和费用。若监理工程师逾期未予答复,则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6)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暂停施工:在确有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以通知乙方暂停放工,并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暂停施工。乙方在落实了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并在接到监理工程提出复工通知后,才能继续施工。停工责任在乙方时,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由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错误或停工责任在甲方时,乙方停工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由此影响的施工期相应延长。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奖励条件。如果在本合同执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应与乙方进行协商,并签署提前竣工协议,乙方应按此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6.阶段工期:若有阶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十条 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甲方审批,甲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审批时,若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和补充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乙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甲方批准。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甲方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1)工程所用材料、设备除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由甲方供应外,均由乙方按照设计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自行采购、运输、检验和保管。
(2)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工程材料应具备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材料检验单位出具的材质证书或试验报告。
(3)材料和设备进场时,乙方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复检,对与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设备,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验收,并由乙方运离施工现场;在材料使用和设备安装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检查和检验,乙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若检验发现材料或设备不合格时,该批材料或设备不能用于本工程,乙方应负责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若检验表明材料或设备符合要求,则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施工期相应延长。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书副本应交给乙方,甲方应对其质量负责。
2.质量自检:本合同工程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应进行质量自检、质量自检不合格时应自行返工,因返工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不予延长;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自检报告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3.分项工程质量检查:
(1)主要分项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将材料、设备和人员进场情况及施工工艺向监理工程师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才能开工。(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认后,乙方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对材料、工艺流程的操作的检查,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误,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因监理工程师的不正确指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施工期延误,则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施工期相应延长。
4.隐蔽工程验收:
(1)乙方在自检合格并签署隐蔽工程自检记录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单,在覆盖前48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时内进行验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认后,乙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2)若乙方未经验收而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剥开或开孔检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验收申请和验收通知48小时未能进行验收,而乙方已自检合格,则可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事后应予确认并补办签认手续。
(3)若监理工程师认为确需对已签字验收并覆盖的隐蔽工程进行复查,乙方应协助复查。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合格,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影响的施工期予以延长;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进行返工,并按上述规定重新申请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施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5.试验与检验:试验、试件应按技术标准的要求送到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检验单位进行试验或检验,并及时将试验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有权指定取样送检验单位复检。
6.质量等级: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的要求以及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质量等级。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等级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担返工与修整费用,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7.质量监督: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甲乙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十二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执行。
2.合同价款的调整: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价款可作调整:
(1)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甲方批准的工程量增减和设计变更;
(2)国家或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价格和费率调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累积超过8小时,使乙方受到损失时;
(4)合同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的原因和金额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予以确认并报经甲方批准答复,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接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批准。
3.工程预付款支付: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额,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并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预付款时,乙方可在约定预付款到达日10天后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从应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4.工程量确认: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表。监理工程师收到报表后3天内审核签认。若监理工程师接到报表后3天内未提出异议,乙方所报工程量视为已被监理工程师确认。若监理工程师对乙方所报工程量有异议,乙方应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并重新核报。若乙方拒绝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或不重新核报,则以监理工程师核实的工程量为准。
5.进度款支付:甲方根据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和办法,依据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日期后10天内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和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
第十三条 设计变更
1.甲方提出的变更:甲方对工程提出设计变更时,应将变更方案送交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由监理工程师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根据变更图纸落实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若变更涉及设计规模和设计标准的改变,则应事先与乙方协商。
2.乙方提出的变更:乙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应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经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若由此导致工程费用增减或施工变化,甲乙双方应协商处理。但乙方为便于组织施工或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扰等原因而提出的变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设计造成的变更:在施工中若出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地质条件与设计出入较大或其他严重不合理设计时,监理工程师应在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取得修改图纸后按监理工程师指令组织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予以延长。
4.确定变更价款:发生上述变更后,按下述方法计算其变更工程单价和价款:
(1)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
(2)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以此单价作为基础确定变更单价;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单价时,由甲乙双方商定变更单价;
(4)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计算方法。
(5)属由甲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应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按上述方法提出变更价款,报监理工程师审查,经甲方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若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款,应在乙方提出后14天内与乙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可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
第十四条 转让与分包
1.转让: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备案。
(3)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十五条 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责任:乙方应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船机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的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2.安全事故处理: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外,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压线、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环境下施工时,施工前应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甲方同意后实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防护措施费用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由于外部条件变化所发生的安全措施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条 保险
1.工程保险: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人员、船机设备保险: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船机设备的保险,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等级以上的自然灾害也属不可抗力。
2.损失报告: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通报损害情况,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损失情况、清理和修复费用以及施工期延误的报告。3.费用分担:因不可抗力发生而产生的下列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
(3)乙方设备、船舶和机械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4.损失补偿: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坏时,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后由甲方给予合理补偿,但此类补偿不包括因乙方防范措施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和由本条第3款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清理与修复工作的责任和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或共同签署备忘录约定。
第十八条 竣工验收与结算
1.验收申请:乙方应在工程完工且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工程竣工资料。监理工程师接到验收申请和竣工资料后7天内予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报甲方审批。若工程及竣工资料符合要求,甲方应在接到申请报告14天内组织验收;若工程或竣工资料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对工程或竣工资料予以整修或补充,并重新申请验收,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和施工期的延误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工程及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和组织验收,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2.验收程序:
(1)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确定验收时间并通知有关各方;
(2)甲方组织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查,听取有关单位对工程管理、设计、施工和监理情况的汇报;审阅工程竣工资料,查验现场,并对工程遗留或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评定;
(4)经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5)工程验收合格,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应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3.现场清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并撤离施工现场。否则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4.竣工资料: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竣工资料提交的份数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竣工图纸和资料;
(2)工程质量自评报告;
(3)阶段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4)工程材料及设备试验与检验资料;
(5)沉降及位移观测资料;
(6)竣工工程整体尺度测量报告;
(7)施工报告;
(8)竣工结算报告(办理完竣工结算后提交)。
5.竣工结算:
(1)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30天内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审核确认,并在确认后7天内将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给乙方;若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未予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结算报告则视为已被甲方确认。
(2)甲方在确认结算报告后7天内未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从确认结算报告后第8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从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为一年整。疏浚工程不设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阶段验收工程的保修期从阶段验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责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内有责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损坏,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协助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3.返修:保修期内,对应由乙方负责的返修内容,乙方应在接到返修通知后14天内开始实施返修,并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时间内修理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保修金:保修金的数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7天内,将保修金和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返还乙方。
第二十条 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1.争议: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或提请主管部门调解,或协商及调解无效,可选用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1)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违约: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均为违约。违约方应对方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4天通知违约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索赔:因甲方违约或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以及其他索赔事件发生时,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在要求索赔的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申请。
(2)在提出索赔申请后14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提供同期记录副本或其他可靠证据,并列明索赔款额、延长施工期及其计算依据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及时进行调查并对索赔资料进行审核,并有权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补充资料后28天内,甲方应给予乙方明确答复。并将确认的索赔款额列入甲方付款计划。
(4)若乙方未能按上述规定按时提出索赔申请、索赔报告或补充资料,甲方可不予受理。如果甲方未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审核或确认,视为乙方索赔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5)若乙方对甲方的答复有异议,可按本条第1款执行。
(6)若甲方授权监理工程师对索赔事件进行审核,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说明,但上述规定的索赔时限不变。
4.赔偿:发生下述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和标准要求乙方赔偿。
(1)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等级;
(2)因乙方原因延误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损失。
第二十一条 奖励
1.奖励: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符合下述情况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标准和方法,给予乙方奖励。
(1)工程施工质量高于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等级;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1.合同中断: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它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视为合同中断。合同中断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将施工船机和人员撤离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现场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因合同中断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合同终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结算完毕后,除有关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终止。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保修金后,保修条款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X_X_ 承包范围: 包工包料 开工日期: X_X_年X_月X_日 竣工日期: X_X_年X_月X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40天 质量等级: 合格合同价款(大写):
第二条 图纸
一、图纸提供日期: ____年__月__日
二、图纸提供套数: 两套
第三条 驻工地代表
一、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二、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 无
三、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四条 甲方工作
一、乙方施工所需要的场地,由甲方在乙方进入现场前三日内清除干净,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施工现场遗留的问题。
二、在乙方进入现场前三日内将施工所需要的水、电源、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现场内指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施工期间所需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一、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二、 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向甲方代表提供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和份数:乙方进入现场二日内,一份。
四、负责在交工前清理施工现场。
第五条 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对施工质量的检查,如因质量问题需要乙方返工、修改,乙方应承担由返工、修改而增加的费用;如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而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第七条 验收标准:
一、按照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0-__验收。
第九条 工程价款与支付
一、 总造价:
二、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日起,甲方支付给乙方总造价40%预付款。
2、施工进度完成80%支付总造价35%工程款,验收合格再支付总造价20%工程款。
3、一年后支付总造价5%质保金。
第九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一、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要求:经甲方代表验收达到质量标准后方可投入施工。
二、材料要求:
第十条 竣工验收
乙方提供验收报告的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后二日内。
一、工程竣工后,由乙方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日内,向甲方代表提交结算报告,并由甲方代表批准。
第十一条 保修
一、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壹年。
二、由乙方提供的工程安装,因产品及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二日内派人修理。
第十二条 争议
在履行合同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其解决的程序为:自行调解、申请、提出起诉,在争议未果之前应保持施工连续,同时甲乙双方都要保护好已完工程。
第十三条 安全施工
一、在施工期间,由乙方自行承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厂规厂纪。
第十四条 其它
一、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二年。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三、本合同内的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另签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就甲方在_________楼,委托乙方贷资施工、贷资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贷资施工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兴建的综合楼,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建筑物_________层,总投资约_________元。
第二条乙方同意贷资施工,贷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贷资期从开工之日起计时间为________年,贷资计算按年息________计。
第三条计算时间从开工之日起,按乙方施工进度报表计算,累计核实。
第四条乙方贷资由乙方管理投入,按工程进度核实贷资额度达_________元时,甲方应及时支付工程款。
第五条偿还贷资额本金及利息,________年期必须偿还清,如过期有困难,按年息_________计算,但不能过期二个月,如过期二个月,甲方用建筑物裙楼一至二层抵押给乙方,每方米_________元,乙方有权自行处理。
第六条乙方已承建工程甲方_________________花园工程和拟建综合楼工程,该两项工程不论那个工程发生经济纠纷,均属独立的责权关系,即两个工程之间的法律责任互不相关。
第七条陈述和保证7.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7.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八条违约责任8.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向对方支付合同约定工程总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8.2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守约方遭受损失,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
第九条保密一方对因本贷资施工合同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
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补充与变更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合同附件11.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11.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权利的保留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五条后继立法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六条通知16.1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16.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X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16.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合同的解释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八条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
甲 方:
乙 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四川省丹巴县革什扎河吉牛水电站引水隧洞工程施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
工程名称:四川省丹巴县革什扎河吉牛水电站引水隧洞工程
施工范围:吉牛水电站引水隧洞2#支洞工程的洞室开挖。
二、合同工期
合同总工期:45(日历天)
三、承包单价及工作内容
1、本合同工程的承包单价为:隧洞开挖45.00元/m。
2、承包单价范围内的主要工作内容,隧洞开挖:钻机及维修、火工产品(含炸药、非电雷管、导爆索、导爆管、电雷管等);开挖、人工洞内排险、人工配合清底、爆破后残余火工产品的一般清除回收、洞内钻爆施工用水的排出、距开挖掌子面架设、移除等相关工作内容。
3、本合同承包单价除双方特别约定外,包含了完成上述工2
作内容的人工、材料及劳保安全防护用品等费用及与工作内容有关的一切风险及费用。本合同承包单价不论任何原因不作调整。
四、保险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的七日内为其参与本合同工作的全体乙方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必须为甲方提供购买保险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
五、质量标准
乙方严格按照图纸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施工。保证合同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对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本合同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自监理签证的整体工程完工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期算起,时间为12个月。超挖应控制0.15cm,不能有欠挖现象。
六、合同工作内容循环事件的约定
1、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工程施工中,乙方所承担的本合同施工内容由钻机开钻起至起后15分钟止为一个循环,乙方的单个工作循环时间为4.5个小时。因乙方原因超出单个循环时间外的甲方风、水、电等水消耗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在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按下式扣除:
七、计量、结算与支付及保留金的返还
2、除地质原因外,本合同工程量计量按图纸设计开挖线计算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审核的工程量进行计量。因乙方原因超出图纸设计开挖线的超挖,甲方不予以计量结算。其相应发生的回填混凝土或喷混凝土支护工程量按以下单价由甲方予以扣除(素喷混凝土C20,450元/m;挂网喷混凝土C20,430元/m;边墙、顶拱混凝土衬砌C20,305元/m;底板混凝土衬砌C20,205元/m;支洞底板混凝土C15,190元/m)。渣料由甲方指定其他运输班组运至甲方指定的弃渣场,其相应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甲方给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相应的扣除。由于欠挖而未达到设计开挖线,乙方须二次扩挖至设计开挖线,其费用已包含在相应的开挖单价中,甲方不另行支付。且甲方按下式扣除乙方二次扩挖所使用的风、水、电等消耗:
二次扩挖的消耗(元)=甲方所提供给乙方施工用的总功率(kw/h)×实际工作时间×1.5(损耗及人工)×0.5元/kw/h
3、甲方每月28日对乙方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进行计量审核,并在完成审核后的32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当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支付时应向乙方说明情况,并在不超过56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款的支付。
4、甲方在给乙方的每月进度结算中分别扣留10%的金额作为质量保留金。
5、在本合同工程竣工移交且业主或监理签发竣工移交合同33333
证书后,乙方无安全责任及民工工资、劳资纠纷,并按甲方要求撤离施工现场、恢复临时设施占用场地后,甲方在56个工作日内将所扣留的安全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
6、本合同工程质保期为引水隧洞整体工程完工后一年,自监理单位的整体工程完工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期算起,保修期满后,如无质量方面的问题,甲方将在9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无息返还扣留的质保金。在保修期内由乙方施工方面的原因引起的质量缺陷,乙方须在10天内无偿给予处理,否则甲方有权另安排其他单位处理,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
八、材料供应、管理
1、本工程需用的火工材料由甲方代购买、运输(场外)、储存保管。乙方负责场内下车并在甲方的监管下有偿领用。甲方代乙方购买火工材料的费用按下式计算并在乙方的月工程结算中扣除:
甲方应扣乙方使用火工产品的费用(元)=乙方实际领用火工产品的数量(T、m、枚/元)×相应火工产品的市场价+民爆公司配送费(T/元)×采保费(1.05)
2、由甲方提供的其他材料由乙方按照施工需要的领用,超出定额及图纸设计部分的用量由乙方承担费用,并由甲方在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扣除。且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材料用作本工程以外的地方及本工程施工内容以外的其它用途。
3、属于本合同乙方范围内承担的材料物资由乙方自行采购、保管。乙方自购材料由乙方自行承担涨价风险,甲方不进行价有效期补偿。
4、甲方在现场自有的生活车辆和材料物资,乙方可采取购买、租用等形式取得使用或拥有的权力,并由双方另行商定。
5、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代乙方所购的材料物资(甲方已付款)由双方依据本合同相关内容确定属权后,属于乙方合同范围内的乙方自购材料物资由甲方在乙方的工程款中相应扣除,属于甲方应提供的材料物资由乙方退还给甲方,并在甲方处办理了领用手续后方可继续使用。
6、甲方无偿提供施工循环使用部分外,其他部分由乙方有偿使用,并由甲方在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九、安全及风险
1、乙方应严格按照《革什扎吉牛水电站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施工安全保护,加强对其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施工安全教育,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及相应的费用。
2、乙方应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做好必须的一切安全防护、费用已包含在乙方承包单价中。甲方有权对危及施工安全的部位责令乙方进行处理或防护,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限期内拒不执行,甲方有权安排其他队伍进行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承诺:积极协助并服从甲方对火工产品的管理,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的责任及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在本合同洽商期间,鉴于本合同工程的地域特殊性及不良的施工外部环境可能会对合同履行造成的停工等阻碍,甲方已就所能够了解到的信息向乙方进行了充分的告知。乙方独立的对施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和评估。并就甲方所提示的风险对其自身施工组织有相应的安排。基于上述前提条件,双方约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当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发生时,双方应积极协商,将可能发生的风险及损失降低到最低。双方尽最大的努力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当有甲方所不能预见的或甲方所无力化解的风险发生并由此造成的乙方损失时,乙方免除甲方的责任。但甲方承诺:甲方可能从主合同处获得的应由乙方获得的风险补偿,由乙方全额获得。
十、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按合同规定为乙方办理中间进度款支付及完工结算。
2、甲方根据自有营地设施向乙方提供部分房屋的使用,乙方承担该住房的维护、修缮等;并做好营地乙方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生活废弃物回收处理、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等工作。
3、施工过程中,若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合理调度和指挥,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终止本合同。
4、乙方施工资源配臵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根据
施工斡旋和生产需要对本合同工程项目进行调整或收回,乙方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按甲方要求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要求设臵标牌。
6、乙方主要管理人员短期离开现场必须征是甲方的同意。
7、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分包或转包。否则甲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施工配合
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需乙方配合,如与其其他分部分项(专业)工程施工相关的留孔、补洞、预埋、修补、运输等以及为其提供便利条件等施工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此类的交叉、配合工作内容及其费用已包括在本合同甲方承包单价中,也已包括在本合同约定的工作期限(总日历工作天数)内,其相互配合对工作期限的影响不作顺延。
十二、其他
1、本合同具有排他性,在未得到对方允许前,无论本合同是否履行,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协议的部份或全部内容。
2、甲方和乙方在合同上签名并盖章后合同生效。乙方所承担的工程完工并验收移交,质保期满,工程款支付完毕,且协议双方均未遗留按协议规定应承担的责任和履行的义务时,合同自然中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进行补充或修改并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双方若发生合同纠纷,首先应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可提请工程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未达成书仲裁协议的,任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各分别保存一份。
甲方: 乙方:
时间:年 月 日 时间: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限、权益和责任,本着自愿、平等、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二、工程承包方式:包清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小型工具乙方自备。如使用甲方设备工具造成损坏,应由乙方承担。
三、工期:验收,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满足工程质量、进度的需要,确保与施工同步,否则甲方有权增加、更换乙方施工队伍。合同总工期总日历天工作天数按建设单位要求所补充施工进度计划而定。
四、主体劳务工程施工分包内容:
根据施工图纸和工程实际变更、技术核定单及图纸会审纪要设计施工的工程内容全部由乙方承包施工,其施工主要内容如下:
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活完、场清、料净,否则甲方派人清理,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以上工作内容必须与施工同步并且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根据现场需要接受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动,随叫随到,不得有对抗现象。
3、烟道成品规格400X500约440根,每根单价120元。包括运输安装。
六、计算方式:
七、付款方式:
八、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质量标准及规范规定。必须符合鹤壁市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误差控制在工程质量允许的误差范围内。
2、因乙方施工安全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项目部开具的罚款与材料返工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管理
l、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项目部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人员疾病和违规操作等人为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将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乙方在不违规操作施工时发生安全事故,壹万元以内由乙方承担,超出部分60%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给自己带领的每位工人购买人身事故保险。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及项目要求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严禁材料浪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符合要求,认真履行活完、场清、料净的施工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派工完成,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本分项工种必须把所承接项目的所有工程量做完,结算时未完工程量按时价工资的一倍押金扣除,待完成合格后付清。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人员应满足工程质量进度需要,如乙方出现严重安全质量问题或人员不够,甲方有权派工直接施工,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严重影响质量进度且乙方无能力组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更换施工队伍,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的工程款支付50%后,剩余工程款50%,作为违约金不予支付。
5、严禁打架斗殴,喝酒滋事,更不准饮酒上岗,发现一次对班组长罚款1000元,对饮酒罚款500元;严禁偷盗,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或按项目部标准执行;如发现以上类型情况,工资拒付,并逐出施工现场。
6、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安全文明施工不达标,不服从
7、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无故拖延工期,停工,闹事,甲方有权清场,以实际完成工程量工程款支付50%,其余扣除。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听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不得危规作业,否则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所有经济费用。
9、乙方在秋天五月农忙季节不得影响工程进度。
十、其他
l、本合同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工程完成结算后自然失效。
2、如发生争议,在合同履行地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在原签定通用合同的基础上签定本补充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一起使用,补充协议中的条款约定与原合同的条款约定有相抵触时,按补充协议约定执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
1.2工程概况:本工程建筑总面积约 平方米,其中商住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它 平方米,均为 层住宅楼,均为砼剪力抗震墙结构,基础采用桩管基础。
二、承包方式
2.1、本工程实行工程施工总承包,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2.2、本工程采用按甲乙双方商定的工程预算总价承包方式(本补充协议允许调整的项目除外),工程建筑面积按约平方米计算,以本协议签订前甲方提供的图纸为准,经双方协商,工程预算总价为人民币) (?nbsp; 万元),工程结算总造价按本协议5.1条确定。
2.3按甲方经审核的施工图纸范围实行工程施工总承包,承包总价仅包含土建、水电安装工程。消防、电梯、弱电、道路与绿化工程和专业工程有特殊资质要求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乙方施工,若甲方委托第二家单位施工,则乙方按其承包结算价的3%收取总包配合费(本补充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该配合费由甲方代扣直接支付给总包方即乙方。
三、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3.1、工程结算依据:根据施工图纸,现场签证单,设计修改通知,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按《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20__》、《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__》、《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20__》、《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__》、《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20__》、《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__》、《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附录表20__》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
3.2预结算办法:按相应工程类别套用:土建工程执行《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20__》、《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__》《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20__》、《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__》,安装工程执行《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20__》、《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__》、《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附录表20__》及大亚湾或惠阳区造价站颁发的有关计价规定进行计价,材料价格按《惠阳或大亚湾工程造价信息》当期发布的信息价作为结算依据。
3.3预结算取费标准:
(1)按惠州市的《二类建筑、装饰工程综合取费标准表》和《二类安装工程综合取费标准表》执行,利润按定额规定35%计取。
(2)按总工程价上浮3%计取。
(3)措施项目费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保修费、工程保险费均按定额规定上限的标准计取,其中赶工措施费、预算包干费、其它费用不计取。
(4)其它项目费中的总承包服务费按3%计取(以甲方和分包方的结算金额为计算基数,剔除设备购置费),其它项目费中的预留金、材料购置费、零星工作项目费、其它费用一律不计取,园林绿化工程不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5)规费中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定额测试费、意外伤害保险费按定额规定的标准计取。工程排污费不计取,但水电费按实际缴费的单价调整。噪音排污费、防洪工程维修费按实际发生,凭政府或主管部门开具的发票,列入计价程序。
(6)税金按当地政府文件规定套用县城(镇)标准3.35%计取。
(7)水电安装工程按定额规定的上限标准计取利润、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保修费、工程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定额测试费。税金按3.35%计取,其它一律不计取。
(8)施工过程中如遇计价办法和标准浮动,本工程计价办法和标准仍按本协议执行,不作调整。
3.4人工工资暂按惠州市规建函[20__]351号文件执行,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新的调整文件,则按分段计算。
3.5、施工图预算由乙方编制,经甲方审定后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作为本协议
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
4、本工程结算允许按调整造价的项目如下:
4.1、主材价差调整
施工期内本工程主材价差按《惠阳或大亚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进行调整。价差每季调整一次。调整材料数量按实际使用数量计。
4、2、人工费调整
施工期间内政策性人工工资调整依据文件规定按实调整。
4、3修改工程
施工图纸与竣工图纸有出入的项目定义为修改工程,包括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基础超深、工程签证、桩基深浅变化、已施工完的项目重修改图纸造成的增减工程量、图纸外增减的工程量,经监理、甲方批准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修改工程当月由乙方报送修改预算给甲方指定人员签字后生效,修改预算按原预算计价方法计算。
5、工程结算总造价:
5.1、工程结算总造价=甲乙双方商定的工程施工图预算总价±按协议约定的可调整项目并经甲乙双方商定的调整价。
5.2、调整价的计算:按本协议约定的可调整项目,乙方应在可调整项目实际完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监理、甲方报送调整项目预算书,监理、甲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对调整项目预算书明确批示并确认,逾期则视为甲方完全同意乙方提出的意见,乙方的调整预算直接进入结算。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1、主体完成后,甲方在15天内支付至85%的工程进度款给乙方。
2、砌体及室内外装修部分按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在本月28日前报给甲方,甲方在7天内审核完毕,甲方在次月10日前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5%给乙方。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甲乙双方办理完工程竣工结算。十五天内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的97%的工程款,余款3%作为工程保修预留金,预留金预留期为二年,二年到期后15天内,如乙方无返修或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返修并经验收合格,则甲方无息返还预留金给乙方,但不免除乙方按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的保修责任。
4、因乙方前期投入资金较大,如甲方以该土地做抵押进行贷款必须经得乙方同意,如甲方对房产进行了预销售,甲方必须将预售款所得的50%支付给乙方作为工程款。
5、若销售形势缓慢,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工程款,由甲方按欠付的金额及时间付给乙方银行借款利息,乙方不得停工、窝工或延误工期,否则视为违约。
五、施工工期
本工程以监理工程师开具的具有法定开工时间的开工令为开工的前提条件:施工工期以甲方将基坑开挖平整交付并确保“三通”之日开始计算,基础至主体结构封顶(不包括砖砌体工程、屋面机房层、女儿墙、架构)日历工期为12个月,装饰装修和安装工程及其它附属工程日历工期为6个月,总工期为18个月(即540日历天,从乙方施工之日起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不包括雨天和高温天气)、连续8小时以上停水停电、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的可以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工期按实顺延,停工超过7天以上,甲方必须赔偿每人每天50元的生活费给乙方。如乙方因无法垫资等原因停工属违约,应按本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乙方申请延长工期时必须及时报告给监理和甲方,甲方和监理在接到报告后经审查符合上述约定的顺延工期条件的,须自接到报告之日起7日内签署顺延签证。
六、施工管理
1、乙方应当提供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资料给甲方并且应将这些人员派驻施工现场,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调走。
2、乙方施工现场应当为甲方和监理单位提供合理办公场所。
3、乙方施工应当服从甲方代表和监理单位的监督和指挥,与其它施工单位协调施工。
4、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和本协议约定的工期计划控制好各阶段形象进度的工期。除土方开挖基坑防护以及基础工程、检测工程外,其它阶段工程不能按约定工期保证工程进度,拖延5天还不能改正的,则视为乙方违约,按本协议违约责任条款处理,总工期每提前一天,甲方奖励乙方伍仟 元,乙方每推迟工期一天则罚款 伍仟 元,工期以实际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5、施工队在每一工序施工前均应向甲方及监理公司报知施工程序。所有材料在进场使用前应先报甲方或监理公司,先验后用,若有施工材料要替代使用的应经甲方或监理公司同意后执行,并签字认可。
七、检验与检测费用
工程的桩基础检测、空气检测、门窗三性检测、安装原材料检测等费用按有关规定支付,其余所有工程检测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1、发包人违约按主合同相应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约定执行。
2、承包人违约除按主合同相应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约定执行外,还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具体如下:
(1)乙方在带资过程中资金不足,未按双方协商的垫资付款方式施工而停工,或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停工造成工程停工15天(含15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在甲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甲方必须无条件退场,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履行原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可取得的逾期利益、因诉讼而支付的诉讼费、评估费、律师费等。如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退场,则每迟延一日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
(2)甲方根据本条约定解除合同的,如乙方如约退场,则甲方对乙方所作工程量按70%进行结算,工程款在本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给乙方,如乙方未如约退场,则工程款甲方按乙方所作工程量的50%结算给乙方。
(3)承担由于乙方原因所造成的该楼不能如期竣工,并导致购买该楼的业主不能如期收楼入住而向甲方提出索赔的全部赔偿金及因诉讼而支付的诉讼费、评估费、律师代理费等。
(4)承担向甲方赔偿由于乙方原因所造成该楼不能或未及时竣工导致该楼盘不能如期发售等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预期收益。
(5)、乙方在施工中如未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规范、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和验收标准及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导致发生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九、其它应予约定的事项:
1、甲方如另行发包门窗工程,则门、窗制作安装后,框边灌浆、抹灰等工作由本合同乙方完成,而且严格按要求和规范处理。如出现渗水等质量问题,由本补充协议乙方无偿返修,直至返修到合格为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2、消防安装工程如甲方另行发包,因乙方土建装修有沙浆粘结或弄脏已安装好的管件及设备时乙方应负责清理干净。
3、弱电、电梯安装工程的管件预埋由乙方负责。
4、设备安装和配套的其它工程如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分包方负责完成的,但又涉及到有土建的工作量的,土建工作量由乙方负责完成。
5、本工程未验收前和验收后保修期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墙面开裂、空鼓或脱落,导致装饰面或油漆反碱变色、退色或开裂,空鼓、脱落导致渗水等一系列的工程质量问题时,由乙方无偿返修,直至返修到合格为止,并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6、清理、清洁运输工作,乙方在施工中要定期把整个施工现场和建筑物周边的建筑垃圾及余土残渣进行清运,不得累积堆放,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清运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和甲方另行发包的工程其成品或半成品工程未验收移交回甲方之前,其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
8、乙方依原合同及本协议负责的工作,应按工序在总工期的期限内完成且确保质量。
9、乙方与其它分包工程的承包人之间的工序协调可自己解决,但如无法达成一致,则按甲方的意见执行。
10、根据广东省建设印发的《广东省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导则》的通知(粤建管字[20__]132号),乙方须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用按本补充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十、本协议条款如与施工合同条款不一致,则以本补充协议条款约定为准。
十一、本补充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协议条款全部履行完毕后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具体详见附件一改造项目工程表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 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第三条 合同工期
1.双方商定总工期 30天。
开工日期: 20xx年 05 月 20 日,竣工日期: 20xx年 06 月 20 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可以顺延。
①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火灾、地震)等造成的停工。
②因设计图纸修改,增加了工程量,而受影响时。
③因停水、停电等情况达六小时以上时。
④甲方因财力不足或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受影响时。
⑤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五天,交出施工场地和接通施工水源、电源时。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验收
(二) 工程保修按建设有关规定执行,保修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算,
(三) 属乙方施工范围的工程项目,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损坏的,乙方应给予免费修补。
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 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品牌、型号采购。
(二) 材料设备附有出厂合格证明,材料设备有异议进行检验。
第六条 付款方式
(一)由乙方完成工程量的30%,甲方付总造价的30%给乙方;
(二)乙方完成工程量的60%,甲方再付总造价的30%给乙方;
(三)当工程竣工验收后七天内甲方支付竣工结算总价的 37 %;
(四)剩余3 %工程款在竣工验收之日起三年内一次结清。
第七条 责任范围
(一)甲方责任:
1、负责解决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道路畅通;
2、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3、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验收并支付乙方工程款。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保证施工质量,精心施工、按时完工、交付使用,凡施工期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① 承包人应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防火防盗安全教育,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违法乱纪,一旦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② 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服从遵守施工场内各项管理规定,无条件服从场地内保安的管理,妥善处理好相邻单位的关系,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③ 乙方施工期间损坏原有建筑物、消防设施应负责一切后果。
2、负责做好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工作:
3、负责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工程施工结束后,负责清理完毕场内建筑垃圾。
第八条 其它事项
(一)合同签订后,甲方要求增加或变更工程项目,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1、经双方充分协商,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
2、待乙方提交设计图纸、报价或项目调整后,甲方须分别签字盖章认可;
3、增加或变更内容所需材料必须落实;
(二)乙方施工凡因乙方人员施工不当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三)甲方不具备施工条件造成停工或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停工的误工损失;
(四)合同未尽事项,经双方研究另立补充件,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合同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提交有关仲裁机构裁决。
(五)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和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贰 份,其中:甲方一 份、乙方 一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愿把改造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致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范围: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承包造价: 元(大写:)。
二、工程期限
根据本工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总工期天。(雨天及人力不可抗拒特殊情况需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开工日期为20__年 月 日至20__年 月 日,总工期 天。
三、本工程竣工质量为一次性合格工程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施工和标准进行施工;
四、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
本工程按进度付款,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为准。
五、其它约定
1: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一)甲方负责制订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三)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章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四)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2:乙方的责任、权利
(一)乙方施工时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 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二)乙方负责为所有乙方安装施工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的违章作业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
(三)乙方应对现场安装施工的行为完全负责,乙方安装施工人员不得违 章作业,不得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防护工作;
(四)乙方在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 全施工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六、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公章
年月
乙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公章 年日 日 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租机范围及内容甲方租用乙方钻机两台,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及施工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包安全按期完成甲方分配的成X任务。
二、 甲方责任
1.乙方进场前,做好场地的三通一平;
2.派___________为驻工地代表,负责现场签证,并协调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协调与业主、总包、设计及监理的关系;
3.协助解决工人住宿。
三、乙方责任
1.根据施工要求,保证质量、包安全,按甲方要求的工期完成钻孔;
2.做好施工原始记录;
3.按照甲方的进度计划施工,服从甲方驻工地代表的管理;
4.严格把好质量关,如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返工,费用自理;
5.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施工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负责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质量标准按照现行有关规范要求及施工设计图施工。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
1.成X按元米计价,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该单价不含税,乙方只向甲方开具收据。成X用的泥粉及套管由乙方负责承担费用。钻孔穿导墙和旧桩基础时,给予补偿,补偿原则为:甲方与业主协商后,其补偿金额的全部支付给乙方。
2.乙方全部钻机进场开钻后,甲方按每台钻机________元支付预付款。
3.锚杆施工进度达到50%时,甲方再按乙方已经完成工作量的________% 支付进度款。
4.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乙方完成工作量的________%,但此时应扣除已经支付的款项。尾款在________个月内结清。
5.乙方不负责施工用的水、电费用,但水、电表由乙方提供并按甲方的要求安装。
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结清款项之日失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依照《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方式:
甲方以固定总价款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元)委托给乙方。
四、工期要求
现场具备条件进场施工开始______个日历天;如遇不可抗为的因素工期给予相应顺延。
五、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六、质量标准
工程施工合格。
七、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力到施工现场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进行监督。
2、甲方有权利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乙方必须及时整改。
3、甲方应做好施工中的协调工作,尽量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但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工程窝工、停工和延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应予理解并承担由此可能带来的成本增加风险。
4、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应按规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5、乙方负责本工程所有安全事宜,如发生意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
业主(甲方):
承包方(乙方):北京滴*观音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
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预定开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条:施工范围
1、施工范围:
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但单价不允
许超过甲方认可的预算单价的限额。
第三条: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
第四条:工期
1、工期自预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预计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计乙方
通知甲方验收后等待甲方验收的时间。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
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程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业主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
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须事先控制质量,苗木规格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选择,苗木种植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绿化种植
规范。
3、苗木成活率达到100%。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质量合格,即由甲方签收。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1、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2、结算方式:
(1)甲方应在预定开工日期前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2)甲方应在乙方材料、工人进场以及提交开工报告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3)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的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结算总款额的90%。
(4)工程结算总款额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及保养金,甲方应在保养期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会同乙方现场复
检并办理保养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养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结清。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支付。
第七条:保养期
1、苗木保养期为个月,从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
2、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保养,苗木不成活的应及
时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养金内扣除,超过保养金的部分,甲方有权
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
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2、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对施工其间的全面管理。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放火、防盗、防
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
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5)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6)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
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工程量变化或图纸变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
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
偿。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
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
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认为本
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
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
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1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
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既解决,任
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界满,接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北京滴*观音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北京广安大街1号鸿坤国际大酒店5501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或授权签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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