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精选20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开展_______________行业市场,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包括手机、笔记本d)业务系统,乙方通过合作利用甲方的通信网络为乙方用户提供技术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甲方根据公司总体运营思路制定终端销售政策,乙方负责“_______________”专用终端的引进和销售。
2、乙方通过对甲方进行业务分成的方式来收回投入成本。
二、甲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根据____________行业市场的发展需要,甲方有权与乙方共同选定____________专用终端型号;
2、甲方对订购终端制定销售政策;
3、甲方有监督乙方完善售后服务体系的`权利,包括:
(1)提供终端备机;
(2)在________________区至少设有一个售后服务站;
(3)要求制定详尽的售后服务流程,严格按照产品相关三包规定处理终端售后问题;
(4)如经售后服务维修站确认为手机故障并在可提供换机服务时间范围内的,乙方必须为用户提供换机服务。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完善其终端进销体系,包括:
(1)车辆要求:自有货车至少______辆,送货人员至少______人;
(2)终端管理:要有完备的终端进、销、存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并配备相应岗位负责人员;
(3)财务管理:具有完善的财务核算体系及管理制度,配备相应财务人员;
(4)业务联系人员:配备相关业务联系人员,用于发展用户、日常业务交涉、货物供应联系、市场销售监控等;
5、对于乙方自行订购的非电信公司集采终端,甲方有权要求出示厂家直供证明,否则不予扫串
(二)甲方的义务
1、对于乙方扫串号终端,甲方根据cda移动业务社会化运营总体思路,有义务制定符合市场发展的终端销售政策;
2、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订购的移动终端,甲方有义务申请将终端串号录入系统;
3、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在终端型号上,甲方有指导乙方进行采购的义务;
4、在乙方完备售后服务及终端进行销体系过程中,甲方有义务提供部分指导意见协助实施;
5、各盟市电信终端公司超期未给予乙方结算,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向各盟市电信终端公司催缴终端补贴款;
三、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根据市场发展需要,有自行上报进货终端型号的权利;
2、乙方订购终端过程中,在满足入围条件前提下,对订货终端型号有选择的权利;
3、对于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后进货的终端,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将终端串号录入系统且制定相关销售政策;
4、对于通过自身能力渗透末端销售渠道,甲方不做具体规定,乙方有权利选择渗透目标;
5、乙方在完备售后服务及终端进销体系过程中,在符合电信公司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有权利提出个性化建设方案;
6、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协助乙方向个盟市电信终端公司催缴终端补贴款,知道乙方收到相应款项后为止。
(二)乙方的义务
1、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针对甲方提出的终端订购需求,乙方有义务部分或全数订购;
2、乙方有按甲方要求完善自身售后服务及终端进销体系的义务;
3、甲方根据市场发展实际情况,对天翼终端市场进行宏观调控过程中,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经营天翼终端业务;
4、终端进货,出货及销售过程中,乙方有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规范操作的义务。
四、资费标准
1、短信费:______元条(按条);
2、功能费:______元月(自治区内不限流量费,区外流量费和超出部分按照标准资费收取);
3、d上网业务包月资费套餐:______元月人,区内不限流量,____________外流量按:______元分钟计算;
4、如开通其他业务,按现行资费标准收取
五、分成方式
1、乙方于甲方通过合作分成的方式来收回投入的成本;
2、在功能、短信等费用上进行分成
3、分成比例为:甲方占50%,乙方占50%
六、结算周期
1、甲方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给予结算;
2、每月____日前提供上个月的业务出账单,双方进行对账;
3、账单核对无误后,____日乙方开出与账单等额的发票送至甲方处;
4、甲方依据乙方开具的发票在每月2____日前将上月结算款汇至乙方结算账户
七、乙方结算账户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1、因为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本协项下有关义务时,可视情形部分或全部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与不可抗力发生或清除后____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单位的证明文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一方或双反应继续履行合同、如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超过三个月以上时,双方应重新协商合同的履行问题;
2、因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协议履行是,则延长履行协议的期限,这一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影响的时间;
3、因不可抗力时间导致的费用由双方自行承担。
九、争议的解决对于因为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执,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的,由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依据规则仲裁。仲裁判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合同期限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___年。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反对意见,有效期自动顺延;如任何一方有反对意见,在本协议到期后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以反对意见书面送达为标志,则本协议到期自动终止或重新谈判签订新协议。
十一、保密甲乙双方决定就该协议相关内容保密性采用如下防范措施:
1、甲乙双方对合作内容及协议条款严格保密,不得给甲方其他竞争者透露;
2、如发现因甲方或乙方过失造成协议内容或约定条款泄密的,由责任方采取相应措施承担责任,并承担相应损失。
十二、协议的生效、变更、终止
1、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对本协议相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任何一方欲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应提前____日向另一方面提交书面说明。单方面解除协议的一方,应对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果甲方不能按时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协议中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三、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由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后即生效,签署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定论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2、工期
(1)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人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开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2)工期奖罚:本工程以发包方验收通过为竣工。分承包方不能按上述工期完成时,每推迟一天罚款_________元。
(3)有下列情况之一,并经发包方签证,工期可以顺延。
1)因发包方原因影响开工。
2)工程量有较大的增加。
3)不可抗力。
4)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因此造成的发包方损失。
3、工程质量及验收
(1)质量标准。
(2)承包方应按照施工图及说明、国家有关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经发包方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承包方应对现场工人的操作、施工方法、施工技术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负完全责任,因承包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返工,其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自负,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4)承包方必须接受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及时办理质量检验手续。承包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代表提供完整的过程检验资料。
(5)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发包方罚承包方总造价的_________。
4、过程结算、工程款支付
(1)结算方式:
1)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2)计价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价款(大写):_________
4)结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
5、材料供应及设备管理
(1)全部材料由承包方自行采购,经发包人认可后使用。
(2)机械设备由承包方自备。
6、发包方责任
(1)负责办理有关建设手续。
(2)审查承包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各种技术资料和工程预决算。
(3)提供施工图纸_________套。
(4)负责组织工程设计交底、图纸会审。
(5)发包人指派_________同志为工地代表。
7、承包方的责任
(1)承包方在施工中必须配备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现场管理班子。
(2)遵守发包方的质量、技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管理制度,接受发包方代表的指挥、检查和监督。
(3)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编制出施工方案,报发包方审核,并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4)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按发包方要求的工程资料的样式及填写方式,汇集施工技术资料,提供给发包人2套。
(5)承包方指派_________同志为工地代表。
8、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承包方应派专人对施工用电、施工机械进行管理,加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确保使用安全。
(2)承包方必须按文明施工要求组织施工,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整洁。
(3)承包方在施工中,应严格安全措施,严禁高空抛物。
(4)承包方在施工中,如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一切费用和善后问题的处理,均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因此给发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其它
(1)本合同双方约定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_________份。
2)本合同副本_________份(发包方执_________,承包方执_________)。
10、补充条款
发包方:_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筑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项目:
电话: 电话: 工程地址:
一、工程项目及施工期限:
二、工程总造价(大字)
三、质量标准:依照本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及验收技术规范办理,施工中双方应做好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竣工工程的验收工作,如因施工上造成不合质量要求而发生返工费用,乙方包工包料由乙方负责,甲供材料造成的由甲方负责。
四、材料供应,乙方包工包料由乙方自行采购,甲供材料由甲方负责采购到场,并由乙方认可,由甲方支付材料总价,乙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及安全文明施工。 五、其它事项:
1、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好各项施工准备手续,做到施工现场路通、电通、水通。
2、施工途中甲方提出工程变更,应有有关部门批准。并由甲方签发变更通知书。变更造成的增加工程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3、由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乙方造成的由乙方负责。
4、本工程设计、预算如有增列项目或差错,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审合修正,竣工结算时以工程决算为准。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订盖章生效,至工程验收合格、款项结清后失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建设单位(甲方)盖章: 施工单位(乙方)盖章:
年月日:
合 同 书发包方:承包方:为了顺利地保质、保量地完成施工任务,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建设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鸡舍搭建。
二、工程承包方式:实行包人工、材料、机械设备和工用具、包安全文明施工。
三、质量要求:基础预埋铁件,由乙方负责;立柱用直径100,壁厚1.5,圆管; 檩条长4米,最小头不小于60;顶板用30的隔热板,0.37的彩钢单瓦。墙板用50隔热夹心板,窗子用铝合金玻璃窗。
四、工程承包单价:185元㎡,以滴水面积收方准。
五、付款方式:屋架搭建完工后付工程总造价的50%,即万元;总工程完工后付清全部工程款项。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执一份,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乙方:___日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了关于甲方开发的水城住宅项目高层标段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现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承包范围水城住宅项目高层标段之施工图中所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等,以及招标文件及投标报价补充说明中约定的其他工程内容,并包括施工图未列明但乙方为完成合同约定工程所需的其他全部工作内容。
第二条总承包管理整个工程(包括乙方负责的施工范围及甲方另行发包给他方的工程)及周围相邻建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的稳妥性、安全性之施工,由乙方承担总承包管理。
第三条合同的组成组成本工程合同的文件及其解释顺序为:
(1)本补充协议及其附件;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
(3)招标文件(--215;);
(4)关于投标报价的补充说明;
(5)中标通知书;
(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投标文件。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补充协议组成部分,并最优先解释适用。
第四条工地考察
1、乙方已认真考察了工地并充分了解了工地位置、周边情况、土质、地质状况、道路、储存空间、作业空间狭窄、起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工期、承包价款之情况,已充分认识到各种不利因素。乙方理解工地上会有其他施工单位作业,不会独占工作面和工作空间以及施工现场,理解交叉施工、配合施工、施工等待对工期、价款的影响。乙方确认本合同所约定的工期、工程价款或结算依据的标准,已包括上述因素等对工期、价款的影响。前述因素不予延长工期,不予增加费用。乙方保证在约定工期内将符合本合同约定并具备国家规定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竣工交付甲方。
2、发包人提供的工程周围现有地下管线图、或其它资料之提供,只作为承包人之参考,具体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3、乙方任何因忽视或误解上述情况,不得因此提出索赔或工期延长。
第五条工期
1、总工期为215;个日历日,开工日:年215;月日;竣工日:年215;月日。
2、乙方应当严格遵守乙方提交并经甲方确定的进度计划中确定的总日历工期、各阶段工期。工期中已包括法定节假日、现场测试、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与其他施工方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包括政府的各种规定及临时规定、通告对工期的影响等在内,该等因素不作为延长工期的因素。
3、乙方逾期履行任何一阶段工期,或甲方认为竣工日明显地变得不能遵守,甲方可要求对本工程的一个或多个部位优先完成而无需增加费用。乙方须无偿地对剩余工作无延误地遵从甲方指示。
第六条工期的顺延
1、不影响关键线路的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不予顺延工期。虽影响关键线路但需延长工期累计未超过____日的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不顺延工期,但超过____日的,自第____日起开始计算天数顺延工期。当出现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可能延误工期的,乙方应当采取相应的赶工措施尽量确保工期和质量,相应的赶工费用应当事先经甲方盖章同意。但如该可能的延误是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赶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2、对以下情况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达到延误工期的程度:
①
4、5级以上的地震;
②连续4小时以上的持续8级以上的大风;
③连续4小时以上的特大的暴雨;
④连续4小时以上温度低于零下15的低温;
⑤连续7天38℃以上的高温等。
(2)工程按国家法律、政策或地方政府要求停建或缓建时造成的延误。前述
(1)、
(2)项原因造成的损失各自承担。
(3)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3、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____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乙方未按期提出报告的,视为以上情况对工期无影响或虽有影响但乙方有必要措施无需延长工期和增加费用。
4、除双方明确约定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况外,其它情况一律不予顺延工期。非约定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履行或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工程进度由甲方和监理单位组成进度监督管理小组,对工程进度每天进行监督管理,协调解决影响工程进度的问题。
第八条分包和转包
1、乙方应当在合同约定开工日前____日内向甲方提交乙方现场负责人或乙方工地代表、技术人员、安全人员、施工队长(经理)名单,并附相应的证书,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如发生变动,乙方应当提前____日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乙方必须由其内部职工组成的项目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自行完成本工程。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要统一着装,并挂胸牌上岗。甲方发现现场乙方上述人员与乙方所报不符,视为乙方违法分包。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本款所指本单位人员,是指与本单位有合法的人事或者劳动合同、工资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乙方应当在提交名单的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2、甲方保留指定分包的权利。
3、除甲方指定分包外,乙方的其他分包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许可,但甲方并不因此对该分包商的选择承担责任。甲方许可的分包商不称职或者其行为影响项目的工期(包括阶段工期)、质量等,甲方可书面要求乙方将该分包商撤换,乙方应当立即撤换。
4、乙方违法或违约分包、转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施工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赔偿金。
第九条图纸审查乙方应当进行图纸审查,尽到足够的注意。对于图纸的明显错误,例如相关尺寸规格、标高、数量、洞口位置、技术参数等的不一致,各专业图纸之间可能存在的对同一空间部位、同一事项的表述存在不一致乃至漏项,乙方应当在收到图纸后____日内向甲方及监理方书面报告,并根据甲方的指令执行。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及监理方报告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量增加、损失,由乙方承担。为避免可能出现的上下水、强弱电、暖通等项目管网布置时相互矛盾,乙方应当在施工前作好上述各专业工程的联合技术交底,并现场放样,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量增加、损失,由乙方承担。前述甲方的书面认可并不视为对此承担责任。
第十条工程例会与会议纪要乙方应当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工程例会。对于每次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乙方应当在会议后第____日或在下次会议前签字。乙方如不按时参加工程例会或拒不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的,视为乙方认可会议纪要内容,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每次人民币1000元的违约金。由于乙方未参加工程例会导致其他施工单位或甲方的工期和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参加工程例会的人员应当为乙方项目经理,其他人员到会的视为乙方授权认可。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及时间
1、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
2、本工程付款方式。
(1)工程总造价的92%以现金方式支付,其中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
(2)工程总造价的8%以开发商提供的其它资产方式抵顶(以签订施工合同时开发商所列的资产清单明细为准)。
3、工程款支付进度:
(1)所承包标段全部工程完成至177;0、00,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付地下室已完成工程量的60%(抵顶资产的50%,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
(2)承包标段全部主体工程十层完,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抵顶资产的10%,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
(3)承包标段全部主体工程封顶,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抵顶资产的10%,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
(4)承包标段全部砌筑工程完,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抵顶资产的10%,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
(5)承包标段全部外墙抹灰工程完,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抵顶资产的10%,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
(6)承包标段全部内墙抹灰工程完,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抵顶资产的10%,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
(7)承包标段全部工程竣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80%。
(8)工结算完成后三个月内付至总造价的95%,总造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无息支付。
4、甲方对已完工程量、相应工程进度款报告的核算确认及相关款项的支付,并不视为甲方对最终的工程量、质量及工程造价的认定,甲方仍有权提出异议。
5、甲方在每次支付时,可扣除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罚款或其他费用后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应当在甲方支付同时提交相应的工程款发票。但甲方的任何未扣除,并不视为甲方放弃以后要求乙方支付的权利。甲方在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除相关费用,如乙方提出异议,甲方可将有异议的部分扣除后,余款支付给乙方。异议部分另行解决。
第十二条材料、设备采购
1、乙方应当在采购的所有材料设备(甲控物资应按照招投标文件中约定的厂家及品牌采购)运进现场前向甲方及监理方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入网许可证、备案证、环保认证书等品质合格证明、生产厂家的质保承诺及安装使用维护的技术资料、样品,并应当按国家、地方规定或甲方或监理方的要求进行必要的试验、测试、复检,包括防火阻燃性能、环保等。在使用材料设备前向甲方及监理方提供相应的试验、检测、复检报告(甲方有权指定检测机构或实验室)。否则,相关的材料、设备不得使用,甲方或监理方发现使用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无论该材料、设备是否质量合格,因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若试验结果被认定不合格的材料,均不得用于本工程的任何部位,且需立即搬离施工现场。而该批材料采购、运输、搬迁费用等均由乙方负责。前述甲方或监理方的核实、接受相关文件、报告,并不免除乙方对于材料、设备质量的保证责任,材料设备的缺陷责任仍由乙方承担。相关的材料、设备在使用中,甲方有权进行复检,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或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材料设备价款20%的违约金。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得侵犯他人的权利(包括知识产权),乙方并应当自费取得权利人的使用许可,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如为继续使用而承担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为保证能够按期保质的完成合同义务,乙方同意任何进入施工现场材料设备(施工机械除外)的所有权,均自进入施工现场之日转归甲方所有并由乙方负责保管保护,保证材料设备供应商无所有权保留。
4、所有运进现场的材料、设备,未报经甲方同意,不得外运,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自负。
5、对于乙方负责采购的全部材料,甲方有权在施工过程中予以调整,在材料进场前的调整其损失由乙方负责,若材料进场后调整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调整时,该部分材料的价格采用甲方限价。具体为:乙方应当在采购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采购供应计划,明确通知拟购材料的产地、品名、规格、质量要求、数量及计划安装日期等,甲方在____日内提出限价单,明确其规格、质量要求和限价要求,乙方必须按甲方限价单执行,单价作相应调整。所有材料以甲方确认的施工图为准、任何调整均以书面通知乙方。
6、材料的其他要求:
(1)对于进口材料,乙方并应当同时提供原产地证明及商检报告,经甲方审定、批准后方可采购、使用。该类材料样品将被封存,作为验收标准之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再作任何更改。甲方对任何样品的封存、认可,并不会解除乙方对材料的质量保证责任。
(2)对于主要材料的供应(无论国产或进口),甲方保留直接采购的权利。
(3)材料规格:本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规范和图纸及____市有关文件规定所说明的种类和标准要求。任何材料在施工后发现不符合政府有关部门的规范或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时,乙方必须更换其他由甲方认可的合格材料,并不得延长工期期限。
(4)材料的地域适应性:乙方需考虑材料对上海气候的适应性,尤应注意预防气候变化造成的发霉、变形。
(5)材料的包装保护:所有运抵工地现场的材料,必须是全新且完整无缺及有妥善包装保护(凡需包装的材料)。免受因搬运、天气与其他任何情况引起的损坏。在可能情况下,材料在使用前都能保存在原有的包装箱内或用其他覆盖物保护。
第十三条乙方有关人员
1、乙方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负责人未经甲方同意较长时间离开工地或乙方违反工地管理规定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甲方对不称职的乙方项目经理或人员的撤换有建议权。
2、乙方文件签甲、乙双方于215;年215;月215;日签订了关于甲方开发的215;水城住宅项目高层标段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现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收人:215;、。乙方工程款领款人:215;、215;。乙方如需变更签收人、领款人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自通知到达甲方时生效。
第十四条施工及工程保护
1、出入工地及限制:
(1)乙方须自费修建及保护、维修进出自己工地及工地内之道路(包括施工现场内乙方施工所需特殊的和临时的道路),且负责提供必要的标志。
(2)工地的大门及围墙由乙方负责完成,因配合工程施工程序和进度而需作出的所有改动,由乙方无偿完成。
2、施工现场的安全保护、防火防盗、消防等工作均由乙方负责。乙方须采取措施使工程免受损坏或受恶劣天气的影响。乙方应当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工地发生火灾。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施工完毕并交于乙方施工的部位,以及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在建工程,以及已竣工工程,在未交付甲方之前,均由乙方承担成品保护责任。
3、乙方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于甲方在工地的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妥善存放和处置乙方设备或多余的材料,并每三天清除一次残留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乙方在撤场前,应当清理好工地、清除并运走所有乙方设备、剩余材料、残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达到能够交付购房者直至甲方满意为止,使现场和工程处于清洁和安全的状况。
4、乙方应当积极与其他的现场施工单位配合,包括提供场地、临时设施移交等一切方便条件,甲方予以协助。因乙方原因或其他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乙方或其他施工单位损失及工期的延误等,由乙方或其他施工单位向直接责任人索赔,甲方不承担非甲方直接行为的责任。
5、乙方在施工中对所使用的坐标点、标高点要严加保护。如坐标点、标高点发生误差,应立即与甲方等有关单位联系并恢复到正确位置上。其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除非证明是甲方或设计单位所造成的误差。
6、甲方负责提供生活用水、电源接驳位置,但到具体用水用电作业区的二次接线及独立计量表由乙方自费接驳、安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生活用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7、乙方所需办公室、厕所、材料堆放场地(库房)、食堂等,乙方应当按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自行搭设。相关的的清洁卫生等由乙方负责。乙方使用的范围内一旦发生火灾等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8、开工前,乙方须依据____市有关规定和要求报批所有应由施工单位办理的手续、交纳相关费用。如有疏忽,一切经济和工期上的损失、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9、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报经甲方代表、监理方检查验收,并按甲方签发的有关管理制度进行,否则不得施工,甲方并有权要求重新检查验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长。
10、乙方呈报的一切技术联系单及施工方案,由乙方承担责任,必须经甲方及监理的批准后方能执行,但甲方、监理的批准,不会减轻或免除乙方的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的指令及有关管理制度要求、技术条款执行,并严格按施工规范和经甲方审批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1
1、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按时签证而停工或延误工期,否则视为乙方擅自停工。乙方须按本协议所约定的违反进度的责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工程的变更施工中甲方如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甲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甲方书面通知时,乙方应当及时调整进度计划,对于乙方按双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等文件而采购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当及时处理;已运入施工现场的,双方协商处理;未运入施工现场的非专用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赔偿或补偿。
第十六条已完工程量的确认
1、乙方应当在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完成工程量报告及形象进度、当期技术资料、下月进度计划等文件,甲方自收到上述全部文件后及时核算已完工程量。乙方应当为甲方审核提供便利条件,并派员参加。
2、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对乙方未按设计图纸或甲方要求施工而增加的工程量或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或浪费的工程量不予承认,不予顺延工期,不给予经济补偿。
第十七条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及地方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及本合同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并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及完整竣工资料、其中包括符合工程档案管理、竣工备案及交付使用所需的按规定应由乙方办理的全部文件、资料,工程档案经相关部门预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档案初检合格证明,然后,甲方组织进行验收。
2、乙方未按规定执行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因此而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竣工的责任。甲方如同意验收,并不免除乙方提交相关报告、文件、资料的义务。
3、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符合本合同要求、乙方清理好场地可办理场地移交的,甲方应当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乙方应当在甲方签发之日起____日内移交全部工程,乙方按期移交全部工程的,甲方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之日为竣工日,否则,自乙方实际移交全部工程之日为竣工日。
第十八条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等级:优良。
2、如本工程质量未达到约定质量标准,乙方应当负责返工以达到约定质量标准。如甲方同意接受该质量仅达到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当按合同总价款的60%结算。
第十九条结算双方确认,除本合同约定的款项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且全部工程移交甲方后28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在已取得工程档案初验合格证明的条件下,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60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但甲方未加盖公章确认或未提出修改意见的,不视为甲方已认可乙方的结算报告,即使甲方已接受或使用已竣工工程。双方确认不适用《通用条款》第3
6、2条的约定。
第二十条工程档案
1、工程档案应当做到与工程同步。
2、工程档案由乙方负责按____市有关城建档案报送要求进行编制,必须做到工程档案与工程建设同步。乙方最终交付甲方的档案的份数为四份,必须满足____市城建档案馆的要求,按甲方要求时间提交。
3、工程档案经相关部门预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档案初检合格证明后,双方进行竣工验收、结算。
4、双方确认取得城建档案初检合格证明,为双方进行结算的前提条件之一,该条件不因甲方验收工程或使用工程等而废止或变更。
5、乙方未按期提交技术资料的,乙方应当按每日5000元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如因乙方逾期提交技术资料或所提交的技术资料不全,以至甲方无法按期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城建档案手续的,或致使该项目购房者无法按期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甲方因此应当向本项目购房者承担的违约金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赔偿甲方。同时,甲方有权拒绝结算,即使甲方予以结算,甲方也有权按乙方最终提交技术资料的逾期天数顺延相关款项的支付,甲方不承担自工程交付使用之日起至资料完整日止的工程款利息。
第二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甲、乙双方于215;年215;月215;日签订了关于甲方开发的215;水城住宅项目高层标段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现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____日,应当按应付款金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承担利息。
2、乙方责任除本合同已约定的违约责任外,乙方如有下述违约,并应当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各项制度的,相应制度已规定了违约责任的,乙方应当按相应制度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未及时履行任何一项义务的,每逾期____日,应当承担贰万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撤出现场,双方于乙方退场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的50%和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款。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停工达____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无条件于____日内退场,双方于乙方退场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的50%和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款。
(4)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或监理方的指令或要求修理、拆除、返工、改建,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但如该乙方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乙方未按指令或要求整改逾期达____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指令仍未符合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于乙方退场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的50%和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款。
(5)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均自甲方或业主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
(6)乙方不得串通甲方相关人员编造虚假签证等文件,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刑事责任外,同时乙方应当按虚假文件产生的虚报款项的金额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3、其他:
(1)因甲方原因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预期可得利益。
(2)因乙方原因导致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在甲方通知后____日内撤出施工现场,甲方为完成剩余工作委托其他施工企业继续施工而需比原合同价格多发生的工程费用等甲方因本合同解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皆由乙方赔偿给甲方,甲方在支付其余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3)如因乙方原因工程延期或存在质量问题的,无论甲方是否解除本合同,除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因此而逾期交房、房屋质量问题需向购房者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甚至购房者退房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在支付其余工程款时予以扣除。为此,乙方应当确保工期和质量,并应当在发生质量问题时立即全力解决。
(4)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第二十二条保修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符合合同要求并乙方交付工程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保修期内由乙方负责保修,并承担费用。双方另行签订《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二十三条保险由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施工人员安全,乙方需自行投保施工现场人员人身财产意外伤亡的保险、工程的一切保险及
第三者责任险,并承担其费用。
第二十四条竣工日前使用下列情况均不视为甲方提前使用,乙方仍应当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除非乙方能够证明是甲方或实际使用人造成的质量问题:
(1)甲方在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前临时使用已完工程的;
(2)经甲方许可的装饰装修施工单位或广告发布单位进行装饰装修施工;
(3)无论何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本补充协议确定的竣工日之后,如工程尚未达到国家规定及合同约定要求时,甲方为履行与他人的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减少损失而将工程或其部分交付买方或承租方的。
第二十五条其他事项
1、《通用条款》中所称的工程师,双方确认是指甲方代表,而非监理工程师。
2、如涉及工程价款的确认,相关的确认需经甲方代表、甲方预算部门确认并加盖甲方公章后为有效,其他人(除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缺少前述任一确认、或非加盖甲方公章(例如签证章等),甲方均不予认可。如涉及工程量的确认,必须经甲方代表、工程部经理、监理公司,共同会签且加盖甲方签证专用章后方为有效,缺一不可。签证估算造价超过人民币万元时,还需预算员及预算部经理会签方为有效。
3、工程施工签证单必须按甲方《签证管理制度及流程》执行,否则无效。
4、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双方共同遵守。
第二十六条效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本《补充协议》相抵触的部分,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内容,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准。
第二十七条争议的解决双方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本补充协议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作协议书
第一部分协议书
甲方:西昌昆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班公司)。
住所: 。办公话: 。
法定代表人: ,系该公司 。机: 。
乙方:南充金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班公司)。
住所: 。办公话: 。
法定代表人: ,系该公司 。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行业规范、国家和地方政策的规定,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金阳县教师干部管理所拆旧建新改造项目工程施工合作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金阳县教师干部管理所拆旧建新改造项目工程(简称本合作项目)
工程地点:西昌市一环路159号。
工程内容:本合作项目拆旧(砖混)建新(框架剪力墙结构),商住两用高层电梯公寓建设竣工验收交付合格。(详见业主和甲方提供的本合作项目下的《施工图纸》和《建设规划许可证》)。
本合作项目立项批准文号: 。
业主单位:金阳县人民政府
承建单位:西昌昆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业主金阳县人民政府。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本合作项目拆旧(砖混)建新(框架剪力墙结构),商住两用高层电梯公寓(包括本合作项目外环境的绿美化、排污(水)及地皮硬化等附属工程建设竣工验收交付合格。(详见业主和甲方提供的本合作项目下的《施工图纸》和《建设规划许可证》)。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本合作项目为9度设防(防震)。施工过程中所使用各类建筑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正规合格产品,并经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合格方可使用。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三无产品及国家禁止使用类产品。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合同价款如有争议,以本合作项目竣工验收后的决算文件为准。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施工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 年____ 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时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 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 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 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 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 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 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 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 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 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 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 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 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 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 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 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 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 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关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关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 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产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 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 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 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贷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贷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贷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贷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 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约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可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就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了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 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发包人委托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项目经理
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____________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________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___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______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工程变更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调解;
(2)采取第 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施工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人投保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47、补充条款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略)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略)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甲方发包的太阳通用机械有限公司门卫室外墙保温工程施工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内容及范围:太阳通用机械有限公司门卫室外墙保温工程,根据外墙保温工程技术规程及验收标准,保温工程含基层外胶粘剂.粘贴50MM厚岩棉板、玻纤网格布、抗裂抹面胶浆、加固锚栓(120MM长,每平方米不少子7个)并含人工、机械,垂直运输、水平运输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
二、工程地址:龙盛路与珠峰路交汇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检测,包税。
四、材料标准:
1、岩棉板要求使用威海博盛 牌, 50mn表观密度为140kg/m3,供应商应提供书面证明和产品出厂合格证。
2、粘结砂浆、抹面砂浆使用基舜牌(1500/元吨),承包方应提供生产厂家产品合格证,出厂日期及编号,使用期限、主要成分、适用范围及使用说明书。每平方米不少于13kg。
3、玻璃网格布要求単位面积质量 ≥ 160g/m2, 使用外墙保温专用耐碱玻纤网格布。
4、锚栓采用热镀锌金属螺钉(天字牌) 。塑料膨胀管采用聚酰胺的。各种材料生产厂家应提供具有法定资格的产品检测报告副本原件。
5、所有材料进场均应由监理方和建设方进行见证取样, 进行复检和称重达标后使用, 否则禁止使用 。
五、工期:
自满足条件起, 15个工作日完成(以工程部下发的开工令为准)。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保证与工程进度同步,不影响其它工种作业。如乙方未按照合同工期完成,每拖一天罚款1000.00元。
六、质量标准:
1、乙方严格按照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外墙外保温构造》施工。并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 JGJI44-20-- )验收标准。
2、甲方工程的基面应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和《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的规定。
七、合同价款:
以实际发生数量乘以单价岩棉外墙保温每平方米110.00元、 大理石贴面岩棉外墙保温每平方米100.00元。
八、付款方式: '
材料进场后,自施工之日起7日内付总价款 20% 作为预付款,外墙外保温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实际发生总工程量的 50%的工程款。工程验收后乙方将全部资科齐全报到甲方后,双方结算工程价款付至结算款的95%,余 5% 为质保金,验收合格满 3 年工程无质量问题(无息) 一次付清。
九、约定项目:
1、外墙外保温工程承包给乙方, 甲方为乙方提供材料堆放场地、水源、电源,并配合乙方与施工单位搞好协调,所发生的水电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2、乙方施工前向甲方监理上交施工组织设计,批准后方可施工,所有进场材料须提供合格证、检验报告、并按要求送检(送检费由乙方承担),整理报检资料,按规定工程竣工后整理三套完整的资料存档, 对于不合格或不经监理认可的材料不得使用。保证验收合格。
3、乙方人员进场必须有负责生产技术的项目经理(队长)一名与专职或兼职安全一名,负责与甲方结合与协调工作。甲方将派专门人员负责与乙方联系、指挥和验收工作 。
4、乙方人员进场必须服从甲方管理,遵守各项制度,如有违反《项目部管理制度》愿意接受罚款。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机械工具、建筑成品损坏照价赔偿。
5、乙方必须服从现场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工期及现场文明等施工管理。如不配合施工单位管理, 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工程款 。
6、甲方有义务及时付款,向乙方提供工作面,协调解决与其他班组的工作关系。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工期延误时工期相应顺延 。
7、材料进场前必须告知建设单位,经同意后方可进场。如发现材料私自进场或未使用指定品牌,建设单位有权拒绝使用,并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
8、乙方不得将该工程转包给第三方施工,否则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
十、安全责任: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高空抛物、吊篮搭好后要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 乙方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在施工中如果出现人身伤亡等事故与甲方无关。
3.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材料堆放完毕, 搞好文明施工。
4.乙方必须为其施工工人购买保险。
5.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范, 因操作不当或失误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 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
十一、 乙方承诺保修期 3 年。
十二、 双方发生纠纷协商不成可向兰山区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起生效。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名称: 地点:
二、承包方式
三、工程承包内容
四、合同价款
五、 付款方式
六、总工期要求 个工作日。
七、甲方责任
1.甲方在通知乙方进场时,施工场地应具备三通一平等开工条件。
2.甲方应按合同付款方式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若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担已完工程损失和乙方所有经济损失。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内施工完毕,并符合验收要求。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和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责任:质量问题由乙方维修解决至合格,延误期每日罚款 元。
九、工程质量、安全及保修
1.乙方应按照图纸精心施工,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
十、争议及解决办法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和解、调解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工程施工事宜达成协议并形成如下条款,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公园道西侧
3.结构类型:框架,地下二层,地上三十层,地下车库约4万㎡, 共计约20万㎡.
4.合同价款:合同价款以正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确定的数额为准。
5.施工场地条件:三通一平已完成,(其中施工用水由甲方提供水源,乙方配备供应施工用水机具;施工场地道路由乙方负责,公共道路由乙方负责;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提供施工用电源,施工中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量和用电损耗支付水电费,具备施工条件)。
6.工期:合同工期为两年,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总工期为: 天。
7.工程质量:合格, 文明施工达市级文明工地要求。
二.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工程承包范围:全部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桩基础、土建、给排水、暖通、电气内容。下列项目:电梯、消防、喷淋、通风、弱电等专业分包项目乙方负责预埋、预留等内容。配合专业分包工程项目的界限:
a.基础土方工程的挖土另行分包,土方回填在本合同内。土方回填运距据实签证为准。
b.电梯、消防、喷淋、通风、弱电等专业项目另行分包。
2.甲方要求:本工程合同(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再行转包和分包整体工程,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按乙方违约处理,并由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实施处罚。
三.付款方式
乙方收到工程款同时提供正式收款发票。
1、乙方垫资施工至正负零后7日内拨付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以后每月拨付一次,每月的26日乙方上报已完成的工程量,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支付已完工程量价款的80%,如果甲方没有审核完毕,按乙方上报的工程量计算并拨付。
2、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结算完成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拨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5% 。
3、剩余工程结算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十五日内支付质量保证金总额的60%,满两年十五日内支付至质量保证金总额的80%,满三年后28日内一次性付清。
4、甲乙双方竣工计算,待甲方收到乙方结算书次日算起2个月审核完毕,结算中双方如有争议必须通过当地造价部门裁定。
四.结算方法:
1.工程造价:土建安装工程造价按一类取费总价不下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结算造价。
2.执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定额》、《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消耗定额》及相关定额,相关费用标准编制施工图结算,认价以外的工程材料价格以同期《唐山工程造价信息》为主,造价信息没有包含及甲方指定的设备、材料价格。采用经甲方确认的市场价格调整(辅材及周转、摊销材料不做调整):机械费、人工费、措施费项目按定额规定计算并调整。
3.甲方直接分包的分项工程,乙方可以针对相应的安装工程收取合同价款的2%的配合费,该总包管理费由甲方向分包人代扣后支付给乙方。乙方应配合甲方的专业发包工作,服从甲方总的计划安排,为专业承包人提供必需的施工条件,总包方收取相应的合同总价的2%配合费,分包工程税收由分包方承担。
4.采购价格的认定:采用造价信息价格的材料以同期信息价格为调差依据,采用市场价格的,双方认定的价格为调差依据,进度逾期未完成的工程材料价格的认定方法:工程逾期,但材料价格下降时,以逾期的材料价格为调价依据;工程逾期,但材料价格上涨时,以批准的工程计划规定的完成时间的价格为调差依据。
五.工程设计变更
1.工程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应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按照合同明确的范围,以书面形式对工程变更内容进行现场签证。凡属于工程计划(或变更)范畴的工作内容,必须按计划(或变更)要求施工。凡施工现场需签证的工程洽商或工程变更和涉及工程项目增加你的必须由甲方、监理方和乙方授权代表签盖章生效,乙方必须将现场签证原件汇总编辑成册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由此发生的工程费用结算方法执行第四条。
2.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发生后一个月内因乙方责任不办理签手续将不增加价款调整(如果属于减项则调减工程价款)。
六. 材料进场要求及计价
1.及主体工程质量及影响小区统一效果的设备由甲方指定品牌或施工厂家,乙方采购,范围有:钢筋、水泥、商品混凝土、防水、涂料、墙砖、花岗岩、隔墙板、钢筋螺纹连接、散热器、给排水采暖管材。其中钢材:唐钢、承钢、首钢本厂产品及河北钢铁集团
2.指定品牌的材料设备甲方认质认价,由乙方提前做好计划并负责购买。乙方对甲方指定的材料设备严把质量关,材料设备进场前必须做好检验,做施工规定的必要的试验等。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乙方对甲方指定的材料质量负有全部责任。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试验检验费由甲方承担。试验单位须经甲方、监理单位认可。工程定位放线由规划局负责的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
3.进场材料设备与设计和样品要求不符合的产品,甲方和监理方应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七.工程管理
1.甲方委派工程师现场代表,负责协调各方关系并代表甲方对施工图设计、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的确认等进行全面管理,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
2.乙方委派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本工程施工管理与服务工作,协调现场内所有专业施工队的现场施工组织、管理、进度、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所有材料设备保存,履行本合同约定内容。
3. 乙方现场临时设施,各分项加工场地、卷扬机、上料架场地要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布置,不得影响外网管线及相应配套附属设施工程施工。
4.工程竣工后(以质监站验收日期为准)90日内,乙方按照《城建档案移交目录》的标准向甲方提供三份完整的竣工资料,同时乙方必须为甲方提供办理竣工备案手续的所有相关资料。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其承诺或不服从甲方及监理的管理,甲方有权直令施工单位出场并终止合同,按乙方已完成的合同范围内的实际工程量并执行河北省定额基价进行结算(材料价格调整执行第四条款第二条),由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凡工程存在质量隐患或即成事实的,乙方必须改正;对存在质量隐患或发生质量缺陷不改正的,每发生一次,甲方视具体事项给予经济处罚,由每次向乙方拨付工程款时扣除。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大连XX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工程承包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定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建设地点:第二条 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工程内容:计算机网络安装工程、集团电话安装工程、卫星电视安装工程、安防监控安装工程。承包范围:按甲方要求完成方案设计、设备材料及辅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和培训。设备安装开工和竣工期限本承包工程的开工日期为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竣工日期为工程开工后____日内结束。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甲方审核批准后,工期可做调整。重大设计变更(指设计功能改变、主要设备增减和发生在关键线路上的改变)造成的工期变化,并经甲方书面确认;甲方书面通知的计划工期改变;不可抗力;第四条 承包方式、造价及造价调整承包方式:采取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材料差价及各系统的工艺设计,并达到甲方要求,若因甲方功能要求发生的重大变更造成价格大幅度增减将以补充协议形式办理。不包含室外安装立杆。
2、 本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大写) (详见方案)
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经乙方提出甲方认可后可调整本合同造价:
(1) 由于甲方通知的设计变更引起的增加减少工作内容;
(2) 应甲方要求单项设计变更增减费用在20元(不含20元)以上;
(3) 不可抗力;发生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及时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的形式(附有详细估算和甲方的指示)报送甲方,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4)除合同另有说明外,本工程发生的任何直接费用及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费用(如税金)均已包括在本合同造价内。第五条 双方责任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施工现场临时施工用水、用电及垂直运输条件。
2、负责提供一间带门、锁的房间用于乙方库房。
3、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情况交底,提供施工场地的有关情况,以便乙方进行施工工作。
4、负责协调、处理现场有关生产进度、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验收和审核工程款支付事宜。
5、审核乙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6、负责现场的协调管理,定期召开生产协调会。
7、负责甲方验收移交后的成品保护。乙方责任:
1、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书面报甲方审核确认后严格执行。
2、指派经甲方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项目负责人,根据合同规定处理现场有关事宜,项目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参加甲方召开的生产协调会,并代表乙方做出决定。
3、工程未经验收、交付业主使用之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4、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按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以及合同要求对本工程负责保修和质量保证,如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
5、乙方未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质量事故、工期延误、财产损害和经济损失须承担全部责任。
6、不得损坏其他单位的施工内容,如有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承接甲方委托的电力安装工程。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方式: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负责工程的施工和联系供电部门进行验收等相关工作。
三、承包费用:
根据该工程的设计和预算资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约定,合同按供电部门所测线路每一公里8。5万元计算,按测出的公里数为工程总金额。
四、付款方式:在乙方拿到供电部门设计方案后,三天内甲方全额将工程款全部付给乙方。
五、施工期限:
甲方在土石方工程和其他辅助工程完成后,通知乙方进场,从进场之日起,预计____日内完工(遇雨顺延)。
六、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到供电部门办理用电申请、签署用电协议及其他有关用电手续。
2、甲方设置业主代表,代表甲方对本工程进行监管。
4、甲方参加主要设备材料的现场检验和竣工验收。
5、甲方派专人协调关系、配合乙方施工,保证乙方的施工正常进行。
七、乙方责任:
1、负责工程的施工,联系验收等事宜。
2、负责工程建设中乙方提供的材料的质量。
2、如因施工技术及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存在问题导致工程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负责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自负,但由甲方负责提供的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等除外。
3、按约定工期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人力运输、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青苗赔偿和民工组织及费用等。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4、乙方只负责线路部份的一切材料和费用,不负责线路以外厂区要用的一切保护设备。
八、物资供应由乙方负责
九、安全管理
甲、乙双方全部负责制人员进场后,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现场规定,服从现场负责人统一指挥,若发生人身及设备安全事故,由各方自行负责。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十二、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付清工程款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发包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投资建设厂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提供土地一宗,由乙方投资为甲方建设厂房及厂房内外地面、供排水等配套设施(以下简称建筑工程)。
二、该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四至为:东至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使用年限为_______年。甲方对该土地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三、甲方保证该建筑工程符合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和城乡规划、建设项目开发年度计划等要求。如需办理相关手续或需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甲方保证手续齐全并获得批准。
四、甲方对建成后的建筑工程享有所有权。
五、该建筑工程设计由甲方负责,乙方按照甲方的设计和要求组织某某建筑公司施工建设,施工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全程对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六、乙方应当按照该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施工期限、设计和质量标准,组织某某建筑公司进行建设。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工期迟延的除外。
七、该建筑工程的质量标准应符合甲方的设计图纸要求。
八、该建筑工程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天内动工,_______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如到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工程合格,甲方从验收期满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九条向乙方支付投资回报和实际建设成本。如该建筑工程因质量问题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维修,直到验收合格为止。
九、甲方按以下方式支付乙方投资回报和实际建设成本:
(一)、该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以不低于实际建设成本的_______%支付乙方投资回报。
(二)、该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每年支付乙方_______%的实际建设成本,每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全额支付,余款按年_______%由甲方向乙方另行支付投资回报,每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全额支付,所有款项在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
十、该建筑工程因建设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承担该建筑工程的日常维修维护。因建设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十一、该建筑工程验收合格后,因任何一方擅自改变工程主体结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改变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甲方负责为乙方厂房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积极帮助协调乙方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在建设过程中,非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程延期、工程取消、工程遭到损坏、工程被拆迁、合同不能履行等均由甲方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如工程被闲置、被破坏、被拆迁,甲方仍应按本合同第九条向乙方支付投资回报和实际建设成本。
十四、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违约方应按照实际建设成本的_______%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履行。
十五、本合同所称的实际建设成本是指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的某市以外的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该工程造价审计后确定的价格和审计费的总和。审计应在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进行,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六、本合同的签订地在______________,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根据《______________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各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的规定》,由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或______________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该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承包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1—4转化中心地面现浇水磨石装饰工程,以包工包料(即普通白石子,普通水泥3
2.5级,塑料介条)的形式承包给乙方,单价34元2。
二、工程地址位于聊城____区 路东首,施工面积一期约150002,二期约300002,乙方自带机械,水磨石材料,所用3
2.5级普通水泥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
三、按照甲方要求,现浇水磨石的施工厚度为
1.5c,并用塑料介条介方,墙柱围边宽20c,为暗红色,粗磨,细磨各一遍,在施工过程中,按照甲方的要求,结合现浇水磨石的施工规范操作施工,如违规操作,甲方有权要求整改。
四、工程质量要求达合格,甲方负责协调水电、楼面上料事宜,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磨出的泥浆排方,由甲方领导指定不远于每个建筑物十米左右位置,挖坑埋于地下。
五、工程造价:一期工程约12215;34元X元
六、甲方要求按工程形象进度进行付款,工程形象进度约50%时,拨付总造价的30%,工程形象进度约85%时,拨付总造价的60%。工程竣工后甲方3—____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付款至总造价的95%,并留余款5%作为保修金,两年内付清,如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付剩余款项。
七、签订本合同,乙方向甲方交纳伍仟元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履约,甲方无息退还。甲方负责督检找平层的平整,以及找平层的空鼓现象,如乙方发现找平层不平整或有空鼓现象,申报甲方,甲方应责令找平层施工人员立即整改。尽量不影响乙方施工。八:工期:一个转化中心的找平层做完3天,确定平整度合理,无空鼓可以铺设介条介方为开工日期,至工程竣工,共50天工期,每拖延一天,罚款20元,在总造价款中扣除。确因刮风、下雨等自然灾害,以及乙方有充足的理由提出,经甲方领导签证认可,可顺延工期。(开工日期应明确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刮风、下雨不属于不可抗力,不能顺延工期)
九、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严格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如损坏甲方材料和责任事故,由乙方负经济损失,并立即修复完毕,否则负法律责任。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款项付清合同止。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合同 篇10合同编号: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形式
1、包工;
2、包质量;
3、包工期;
4、包安全;
5、包施工措施费;
6、包辅材、工具;
7、包主材运输及装卸;
8、施工水电费;
9、包垃圾清运费;
10、包现场材料、设备保管;1
1、包验收。选择项:全部
三、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40天,(自________年____月日到________年月____日);因非乙方原因的停水、停电、自然灾害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四、质量技术标准工程质量要求:按照设计施工图要求标准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等现行相关专业规范、标准的规定,质量等级合格以上;确保一次性通过有关标准验收。若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重新施工、返工、整改或重新请人整改的所有费用(材料费、人工费),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的后果。
五、合同价款、支付条件和支付进度
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为元㎡(大写:叁百捌拾元每平方米)。外墙干挂面积预估为平方米,工程价款预计为元(大写: ),最终工程价款根据实际施工面积、变更及甲方签证据实核计、结算。如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要求增加、减少、变更工程设计和工程量而导致工程造价变更的,双方可以对该工程总造价进行相应变更,否则工程总造价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变更,此总造价将直接作为工程决算款项金额的依据。
2.合同价款包括所有主材运输装卸费、机械费、人工费、辅材费、损耗、设备材料保管费、检测费、验收费用、管理费、利润、安全措施费、
第三者的工伤保险及施工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3.每次合同价款的支付条件如下:
(1) 承包人已经按合同约定正确履行合同义务;
(2) 承包人没有合同中的任何违约行为,或者承包人有违约行为但已按发包人的要求予以改正;承包人不能达到以上条件之一的,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合同价款,直至以上支付条件得到全部满足。
4.合同价款支付的安排和进度如下:
第一次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 50 %,支付至工程总价的 30 %;
第二次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 80 %,支付至工程总价的 50 %;
第三次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 100 %,支付至工程总价的 75 %;
第四次付款:工程全部竣工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经发包方相关人员确认合格的完整规范的工程档案、竣工资料及工程结算资料之日起____日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决算总价的余款(质保金除外);工程决算总价款的39;5 %做为工程质保金,由发包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预留 贰________年,预留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发包人于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清工程质保金。(工程质保金不计息)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
4.工程量清单;
5.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文件、函件或例会纪要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图纸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设计图纸一式份。承包人应对发包人提交的图纸和其它资料履行保密义务。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
第三人。工程质保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八、现场指令和授权代表发包人的指令、通知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授权代表,承包人委派授权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人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发包人的指令应予执行。发包人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发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发包人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发包人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发包人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发包人对工程完工后的总工程量的确认、工程价款变更通知的确认和竣工验收合格的确认,应有发包人授权代表的签字及发包人盖有公司公章。
九、双方责任和义务
1.发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内容完成以下工作
(1) 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 协助乙方搭设脚手架、施工所需水、电等线和安排工人宿舍(除甲方搭设脚手架外,其余费用乙方自理),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4) 对承包人派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协调工作;
(5) 应依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时间内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项。
2.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
(1) 承包方现场安装损耗量大于实际安装面积且数量超过总量 2 %,超出部分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小于 2%由发包方负责。
(2) 根据发包人的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发包人确认后使用;
(3) 向发包人提供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4) 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同时对,并负责安全保卫;
(5)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负担;
(6)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7) 按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上地下、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 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 施工中需各相关政府部门进行的报建和验收等手续;
(10) 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承包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十、暂停施工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十
一、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以发包人书面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重大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并引起施工量的重大变化;
(5)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10小时;
(6) 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未能按计划进场;
(7) 不可抗力;
(8) 双方约定或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承包人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报告,否则视为承包人放弃要求工期顺延的权利。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一天内予以书面确认。十
二、质量与检验
1.工程质量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又不能在发包人规定期限内整改合格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和解除合同,承包人除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20 %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还应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检查和返工
(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如承包人对重新施工的工程项目仍未达到质量要求,发包人有权免减未施工的工程量及解除合同的权利。
(3) 发包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但检查检验确认工程不合格时,虽然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相应顺延工期。十
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应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重新检验:无论发包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十
四、安全规范施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发包
2.人和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发包人、承包人和
第三人等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承包人应文明施工,不经发包人书面认可,不得损坏建筑物结构及附属设备,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4.由于承包人的任何不文明、不规范施工行为造成的城管、建设、环保等政府部门的任何经济、
5.行政处罚,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若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
6.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用电教育后方可上岗,并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条例,禁止 脚手架上抛扔物品。乙方生产人员所造成的他人或本人工伤事故,一切经济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7.为保证整体工程的顺利进行,承包人在施工时,应遵守发包人有关部门关于人员及机械材料出入场的相关规定。十
五、工程量的确认
1.承包人于每月____日后三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后七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二十四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3.发包人计量后,承包人与发包人应共同对计量结果进行书面确认,否则对发包人不具有约束力。十
六、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发包方根据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并按构成合同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的款额,经发包方相关代表签字后7天,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但发包人不承担因此而增加的任何费用。十
七、材料供应
1.发包方提供干挂石材发包方负责采购本工程所需的干挂石材,并清点交接给承包方安排运输到施工现场卸车及保管存放,如承包方在装卸、运输过程中或施工时造成发包方交接的石材发生损坏或丢失的由承包方负责。
2.承包方提供除干挂石材外的材料和设备
(1) 承包人负责采购施工所需石材外的材料和设备时,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二十四小时通知发包人清点和验证。施工用的钢型材、夹件、钢板等必须为热镀锌的,挂件和螺栓必须为标准的不锈钢材质。
(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 发包人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人书面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十
八、工程变更
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可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它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按本合同的
第十一条的约定相应顺延。
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限不予顺延。对于任何变更、增加项目,承包人须于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不得以任何等待工程变更文件或签证确认为由延迟施工。十
九、确定变更价款
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2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认为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已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2天内不向发包人提出变更价款报告时或者发包人未以书面形式进行价款变更确认,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决算合同价款,在工程决算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4.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二
十、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日期和份数。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爆破任务委托乙方作爆破设计与施工。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乙方设备进场开始_________________作业,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的50%,尾数待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五、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方便乙方_________________作业。
2.派人员协助乙方作好爆破安全警戒工作。
(二)乙方责任:
1.负责到政府各有关部门办理爆破施工手续。
2.负责整个爆破过程的安全工作,负责确保爆破对甲方_________楼体结构不予影响及破坏。
3.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加强安全警戒工作。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爆破施工。
2.甲方按时结算工程款,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工程款。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二份。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综合楼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承包方式:承包人包工、包料。
1.3 工程期限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4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暂定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工程结算方式工程结算造价编制以《________年_____省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及________年____月《_____省工程造价信息》为依据,不能直接套用定额及信息价的,应提前通知甲方,由甲方确认品牌及价格后再行施工。特别贵重材料及器材品牌及价格由双方另行面议。工程量按实结算。
第三条 施工图纸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贰份,发包人、承包人各壹份(详见附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4.1 开工前7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派置______同志为甲方代表协调现场施工监理。
4.4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和设备必须在7天内撤离施工现场。
5.5 乙方应对该单位工程的产品负责,应做好设备、器材的防盗、防窃及产品保护工作至验收交付甲方时为止。
5.6 乙方派项目经理_______同志负责现场施工工作。
第六条 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器材,承包人应在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建筑装饰施工质量验收规程》以及相关的验收标准。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属隐蔽工程的需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隐蔽验收;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接到验收通知后七天内组织验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单并办理移交手续。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____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1
1.1 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1)开工前按暂定价的20%预付施工备料款_____元。
(2)工程进度至50%时再付_____元。
(3)工程进度至80%时再付_____元。
(4)工程竣工验收后10天内付______元。
(5)工程竣工结算后留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余款7天内一次性付清。1
1.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1
1.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1
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1
2.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1
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发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1
2.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1
2.5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1
2.6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
第十五条 附则1
5.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1
5.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1
5.3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1
5.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单位: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甲方对乙方承建专业资格的考核,同意将公司防水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一 、总则
1、 工程名称:公司林生产、生活基地
2、3楼
2、 工程地点:上林深华石料公司大院内
3、 工程内容:根据公司工程施工联系单和设计变更通知单要求,厨卫间防水工程采用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膜(
1.5厚),屋面防水工程采用聚氨酯“851”防水涂膜(找平层上作基层处理)。
二、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包进度等总包方式。
三、工程造价:厨卫间聚合物防水每平米20元;屋面“851”聚氨酯防水每平米28元。结算时按实际面积结算。
四、质量标准:乙方应确保公司林生活、生产基地
2、3楼防水工程达到优良标准,严格参照____省防水工程新规范标准db15-19-97____市现行有 关标准及甲方要求施工,涂膜工程保证不起皮、不空鼓、不分层、不露点、平整均匀,与基层有一定粘结力,达到设计厚度等质量要求。
五、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应提前提出施工计划,并将工作面整理达到防水施工标准提交乙方施工。
(2)应提出工期计划,但应考虑到天气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顺延。
(3)配合乙方施工,如提供必要的垂直运输、工人工地住宿等。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
2、 乙方责任:
(1)听候甲方通知,即时将防水材料进场,提交防水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及市建设局颁发的准用证,由甲方现场负责人抽检合格后使用,必要时由甲方抽送市“建科院”检验合格后使用。
(2)配合市建公司林生活基地整体进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计划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为拖延。
(3)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接受甲方各种形式的处罚。
(4)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并对工程保修________年。
六、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甲方按乙方进度支付进度款,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达优良标准后甲方付至全部工程款的95%给乙方,留5%的工程款作保修金,________年保修期满后乙方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余款。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________年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余款后,合同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代表: 代表
甲方:乙方:为了顺利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旋挖桩基工程施工任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甲方将该项桩基工程任务委托给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承建中的职责,本着民主、互惠互利的原则,并遵照国家民法典订阅本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工程规模:具体桩数以设计图纸为准。工程量按实计算。
四、 承包方式与承包内容:
1、
2、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承包内容:施工的旋挖桩机械设备、配套、旋挖成孔、清孔、钢筋笼安装、砼浇灌(含机械设备油耗)、现场日常施工纪录。如需吊车,由乙方自备。(不含施工费及挖孔的土方清X在内)。
五、 承包单价与工程计算:
1、 承包价款:
① 、桩型为800-1300旋挖机。
② 、旋挖机承包单价为360元,本单价含土层砂层,碎裂状强、中风化,花岗岩。(设计桩顶标高至进入中风化2米花岗岩面),工程量从自然地面算起。
③ 泥浆材料、黄土由甲方提供。
六、 施工日期:总桩数以实际根数为准,从打第一根桩起____日历天施工完成。如遇雨天、自然灾害、停电、法定节假日、设计变更、地质变更、地质障碍、甲供材料不及时不能连续施工,工期应顺延。不含补桩与设计变更所增加的工程量(注:夜间施工至晚上22:00)。若因乙方人为机械原因造成工期延慢,每延误一天罚款5000元,每个月允许有四天的机械维修。累计超过十五天,乙方应自动退场,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生产量无偿归甲方所有。
七、 质量要求:业主验收合格。
1、 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建筑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和有关规程规定要求。
2、 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有关规范制作施工;并经现场施工员,管理人员,监理及市安全部等有关人员的验收,对施工员、监理单位等有关人员提出的质量问题必须积极组织人员定期整改,若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3、 质量评定由相关职能部门、建设单位、现场监理及现场管理人员评定为标准。
八、 进度款支付与结算:
1、 进度款支付按当月完成实际总工程量价款的80%,(含隐蔽签证工程量价款),余款20%待桩基检测合格验收后一个月内结算付清。
2、 进度款支付方式:以现金支付或转账,其中乙方不提供发票费用。
九、 甲乙双方职责:
(一) 甲方:
1、 负责施工场地的一平一排(排水),场地满足重型机械进退场,以及桩机在场地内正常工作。清理地下障碍物、地下管道。供应至现场。费由甲方负责,甲方负责现场临时设施的搭设及文明施工要求的相关设施费用。及时组织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至施工现场。甲方提供挖机和塔吊。
2、 提供设计图纸三份,地质资料一份,坐标点大样图,负责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地下电缆及地下管道的安全,如需特殊保护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3、 办理相关开工手续及前期的准备工作(如修建洗车台等),甲方只提供40㎡的活动房两间,作为乙方办公场所,不足房间乙方自负。
4、 提供建筑物的定位、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及桩位的复测,负责及时清X旋挖机挖出的土方泥浆的运输、场地的平整,负责内业资料的整理。
5、 甲方指派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进行监督、检查、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及办理环保噪音相关手续,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____市管理条例》,负责理顺城管、交警、环保及周边居民等部门事项并承担相关费用。
6、 甲方配合协调好现场相关单位的关系,确保乙方正常施工。若每月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超过7天,从第8天起开始累加计量(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补偿乙方机械停滞费5000元天,除非常特殊情况外。
7、 按合同之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及办理工程结算与付款。 应及时提供合格的施工材料(钢筋笼、商品砼等),并具备有相关手续,确保施工的顺利进展。乙方将每根桩有效长报给甲方,甲方负责想混凝土公司报混凝土量。混凝土供应量不够的责任由甲方负责,并送至孔口,由乙方负责灌桩。
8、 甲方应定时对乙方工程进行检查、监督,对工程中产生的隐蔽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必须认真整改执行。
(二) 乙方:
1、 乙方委派______________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全权解决工程上一切事务。
2、 负责及时组织旋挖机(旋挖机保证能够钻入中风化花岗岩,否则乙方必须换其他旋挖机进场,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及完成其他配套工序的设备及时进场施工。
3、 必须服从甲方、建设方、监理的管理安排进行施工。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执行国家地方桩基础施工规范,施工过程中如遇孤石或出现异常情况须及时报告甲方会同相关单位处理。
4、
5、 乙方必须完整。准确地做好成孔施工纪录,并及时交给甲方。 乙方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安全问题,其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6、 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和____省的.基规范及桩基设计施工说明进行施工,如乙方原因引起工程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补强及补桩至合格并承担相关费用。
7、
8、 挖出土方甲方必须尽快负责清理干净,以利于施工。 乙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机械及配套设备全部进场,并在____日正式开工,否则按违约处罚。
9、 乙方必须协助施工放样。
10、 因桩基孔以及因此造成返工,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十、 当本工程停建,甲方应及时为乙方办理结算,并承担乙方部分经济损失。
十
一、 本合同一式四份,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若无法解决,可由当地法院仲裁。十
二、 合同双方签字,待乙方设备进场生效。甲方: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____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 概况装饰施工地点:住房结构: 室 厅 厨 卫 阳台,施工面积____平方米
二. 价格清包工总费用: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 元其中水电工:______元木工:_______元瓦工:_______元油漆工:_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__元材料搬运费:_______元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经双方认可,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内容如有小的变动,双方将不更改工程款,当有大的变更时应在变更前友好协商,按实另计。
三. 工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工期___天。以上规定工期为指导工期,为保证施工质量,原则上不少于以上工期,也不应超过工期15天。如遇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等问题,或因长时间特殊天气对某些施工项目确有影响的,则相应顺延竣工日期。如双方经过协商,对工期的延长达成一致意见,则按达成的统一意见执行(如延长工期后遇春节假期,甲方允许乙方春节期间停工7至12天)。
四. 设计
1、 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并负责交底工作。
2、 甲方若无图纸,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五. 材料甲方负责采购需用材料,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将采购材料供应到现场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如若甲方授权乙方购买所需材料,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正式发票。乙方应帮甲方收货并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发现质量或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常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材料价格双倍补偿给甲方。
六. 付款方式工程款付款方式:经双方认可,工程款付款时间表如下:工程款付款时间表付款时间 付款内容 金额协议签订完毕,正式开工____日内 预付 1000钢架;水泥隔层完工后并经甲方验收 本项目全部强弱电路管线铺设到位并经过甲方验收 本项目全部瓷砖铺贴拆口抹平等完成并经过甲方验收后 本项目全部完成木工工程,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后 本项目全部完成油漆工程,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后 本项目全部竣工验收也就是安装完成甲方验收通过当天 本项目全部保修尾款
七.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凡每一单项施工项目完工后,双方应在工程质量验收单上签字确认。(详见附表)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八. 垃圾清运处理乙方应尽可能将垃圾袋装化,并有责任每日及时清理需处理的垃圾。 乙方应把所处理垃圾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九. 工地现场管理和安全
1. 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及与乙方协商,且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 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协商,经确认后施工。
3. 乙方应注意煤气使用安全,确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类安全保证,并提醒施工工程人员注意安全,由施工产生任何事故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 违约及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应按每天50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每天50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 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6. 工程关键节点未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
十一纠纷处理方式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先协商调解。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 附则
1. 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 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乙方将房屋外门钥匙归还。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___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 其它约定
1.质量保修期为________年,中间出现任何施工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负责维修,但因是包清工形式,乙方无质保金,如乙方在保修期内无辜推委,甲方有权利通过其他途径采取相应措施直至诉诸法律。2,对于不能确定的工程量双方应该事先谈好单价,按照实际工程量结算。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乙 方:__________
签 章:__________签 章: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
工程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施工劳务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施工劳务承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劳务承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_________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概况及劳务承包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结构:_________,规模_________㎡,层数:_________
工程地点:
劳务承包内容:
三、工程承包施工期限
开始进场施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总日历施工数为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等相关规范标准,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五、图纸
甲方应在乙方施工劳务承包工作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施工图套,以及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套。
六、工程发包人(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在乙方进入施工前完成下列工作前承担相应费用
1、在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
2、在年月日前完成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用水、用电、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5、在年月日前向乙方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二)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的各种合格建筑材料和设备,保证施工需要。
(三)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四)负责与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七、劳务承包人(乙方)的义务
(一)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乙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转包、分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二)严格按照设计图、竣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三)自觉接受甲方和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四)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五)为参加施工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八、安全施工与检查
(一)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九、事故处理
(一)发生事故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二)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应规定处理。
十、劳务报酬
(一)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一次性固定劳务报酬包工(包管理费、安全设施费),劳务报酬共计元。
(二)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按计时或计件)
十一、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一)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二)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乙方每日(按月)将提供劳务人数(工程量)报甲方,由甲方确认。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十二、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一)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甲方与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________元。
第二次支付
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________元。
(二)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支付劳务报酬的,甲方与乙方约定支付方法为:
十三、施工验收
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乙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乙方已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的相关损失。
十四、违约责任
如一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另一方元的违约金。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五、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如和解、调解不成、采用申请有关部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合同解除
(一)如一方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二)如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国家政策调整等)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十七、合同终止
甲乙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镇(乡)村镇建设管理所和各一份。
十九、补充条款
二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甲方:工程发包人 乙方:劳务承包人
住所: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将位于建筑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特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工程内容:除本工程所需的商砼及钢材两项材料由甲方自行采购至工地外,其余所有本工程施工图中包含的内容由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卫生承包施工。(但甲方采购的商砼及钢材质量由甲方负责)。
四、工程造价:本工程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单价元,工程总造价。
五、付款方式:甲方按工程进度,在每月底按已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余款在本工程全面竣工并做好卫生清理后,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除扣留2%的工程质保金外)一次性结清,保修期满后,退还质保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工程质量并负责工地上与周边的一切协调工作。本工程在施工合同签订后,本工程的工伤保险由乙方自行购买,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在施工期间,甲方必须保证工程款的`按时支付,如果由于工程款的拖欠,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合同工期:有效天气为能超出陆个月,如在超期陆个月后再超期,每超期一天,甲方惩罚乙方壹仟元人民币,以此类推。
八、保修责任:按国家规定执行,在保修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派人到场维修,否则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