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改造施工合同【三篇】

维修改造施工合同(通用3篇)

维修改造施工合同 篇1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甲方)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与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以下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发包方式、合同价款与承包围

2.1发包方式:全包

2.2合同价款:预估价(已扣除甲方提供的设备与配件)。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

2.3承包围:/双层油罐安装回填、一、二次油气回收管道安装、渗漏检测仪、液位计、潜油泵的安装调试、防静电带的安装。

(卸油密闭箱体,集液井不在本预算)

第三条双方约定的工程量确认表等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并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合同价款支付:双方约定,工程开工前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在甲方向乙方交付相关经营资料(包括油气回收检测报告)的当天,乙方将剩余工程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4.1付款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

(根据甲方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条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5.2.1乙方必须拥有相应的资质,相关材料办理施工手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5.2.2负责地方关系与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的协调,如因地方关系等处理不当造成停工、窝工、工期拖延等,全部由乙方承当责任。

5.2.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拆队的材料不得任意堆放,不得影响厂区交通和绿化景观,其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

方可验收。

5.2.4乙方在施工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能随意更换现场代表。

5.2.5乙方必须给其所有人员配置明显的标识,乙方人员凭此标识进、出施工场地。

5.2.6在每个单位工程拆除前,乙方应提前4小时将拆除的措施、时间报甲方认可,未经甲方认可不得拆除。

5.2.7除由于法律或实际上不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外,乙方应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达到使甲方满意的程度。

乙方应严格遵守与执行甲方的指令,应服从甲方在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按照甲方的部署进行拆除工作,不得野蛮施工。

5.2.8拆除中对甲方指定的水、暖、电、汽、煤气、化学等地上地下设与管线的隔离点,应采取专项防护隔离措施,并报甲方进行备案。

否则,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全额赔偿责任。

5.2.9施工时发现不明障碍物或者不明管线等,施工单位应当立即暂停施工,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与时向甲方报告,经甲方处置完毕后方可恢复施工。

否则,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甲方的损失,乙方应负全额赔偿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乙方未完全履行合同,乙方应无条件返工,由此造成的工料损失由乙方承当,或因乙方原因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当违约责任。

6.2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当违约责任后应继续履行合同。

6.3双方中某一方如不能按期付款应按银行同期货款利息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6.4因乙方施工、保管不善造成的自有与拆除的设备和材料的丢失、毁损,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6.5争议解决方法: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要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生效、变更、中止和终止

7.1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作任何单方的修改。

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

该项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7.2如果乙方的违约行为在本合同其它条款中有明确规定,则按有关条款处理。

7.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而引起本合同无常执行时,乙方或甲方可以向对方提出中止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

7.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第八条其它

8.1本合同所包括的补充协议都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2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

任何一方不承当本合同规定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8.3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8.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维修改造施工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甲方认质认价)

第二条工程期限、合同金额、付款方式

1、本合同工期为______天

2、工程总造价: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整。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制作安装完工后,待甲方验收合格,无扣减事项后,______天内甲方以支票方式付全款,乙方需出具由税务局监制的有效发票。

第三条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及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的进行施工,如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关规定,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否则将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2、乙方必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完工,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否则,视为违约,并赔偿甲方工程总造价______%的违约金。

3、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负责维修。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保证质量,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否则,应及时、免费按照甲方要求更换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2、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维修改造施工合同 篇3

建设方(甲方):

承建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施工范围和内容:装修及附属的土建修缮、水电及网络安装工程。

4、施工面积: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工程合同价款:人民币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保证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向乙方提供工程图纸和有关资料,并在施工过程中对设计变更、隐蔽工程验收等及时予以确认。凡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返工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2、乙方应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的管理规定,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如因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失或罚款由乙方承担。

3、如有涉及工程开竣工的消防、公安等其他手续,乙方应予以协助办理。

4、本工程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保证施工人员工资的及时支付,如工程由于拖欠民工工资发生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工程技术规范和工艺、材料标准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工程技术规范要求施工。施工的工艺以及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牌、等级、规格必须符合设计图纸、《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形象建设标准》及《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信息系统基础环境设计规范(试行)》的要求。

2、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必须为环保材料。

3、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必须为优等品。设计未明确的主要材料,乙方必须提供材料样品以及材料的规格、价格、质量等级等情况,报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工程用材的变更必须双方签证。

四、合同工期

1、合同工期为日历天,开工日期为年月 年月日。

2、如遇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签证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1) 非乙方原因连续停水、停电8个小时以上;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3、实际工期每延误一天,按工程结算造价的万分之五计扣乙方延期违约金;延期超过十五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

1、工程完工后施工方须提供桂林市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防雷验收合格报告、消防验收合格报告并通过桂林市环保部门的环保检测。

2、甲方指派为工程现场代表,负责工程现场管理和质量监督。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现场代表验收认可后方可隐蔽和继续施工。对容易在结算时出现争议的隐蔽工程,乙方可拍照留存,由甲乙双方签证作为竣工验收和结算的依据。

3、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提交申请竣工验收的报告及完整的竣工资料,由甲方负责组织验收并评定质量等级,其中甲方质量评分为85分及以上的,质量等级为优良,质量评分在60分及以上且不足85分的,质量等级为合格,质量评分在60分以下的,质量等级为不合格。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可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申请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方承担。

4、如出现工程质量隐患、缺陷,或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则由乙方承担返工、维修、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于乙方原因返工造成工期延误的,一并按本合同约定对乙方计扣延期违约金。

5、如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等级未达到合同约定的,甲方将向乙方扣减结算总造价的10%作为违约金;同时在工程结算审定之前,工程进度款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待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确定结算金额后,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六、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相关规章制度,采取严格的安全控制措施,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并承担施工过程中的一切风险与责任。

七、合同价款及支付

1、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单价 方式。

2、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并且通过甲方二级分行财务运营部门确认,方能对合同价款作调整:

1)设计变更;

2)工程量增减;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材料价格在施工期间相对于合同订立时浮动超过15%。

3、工程款支付进度:

1)乙方人员、材料进场后并完成工程量的30%后,甲方支付合同价30%的工程款;

2)完成工程量50%,再支付合同价20%的工程款;

3)完成工程量70%,再支付合同价20%的工程款; 4)经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等级达优良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了一整套竣工资料的,再支付合同价15%的工程款;

5)工程结算审定后七个工作日内,再支付至结算总造价的95%,其余的5%留作质量保修金。

4、工程款支付方式为转帐。

5、工程结算由农行广西区分行指定的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审核。工程结算单价以工程报价单为准;工程报价单中未标明的项目,按甲方确认的情况并参照现行配套的造价管理文件及定额规定确定结算单价。

6、乙方送审工程造价超出结算审定结果10%以上的,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工程质量保修

1、质量保修期:室内外装修工程质保期为2年,水电及设备等安装工程质保期为2年,天面及卫生间防水、墙面防渗漏质保期为5年,土建工程的质保期为设计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工程质量保修金为结算造价的5%。保修期从甲方签字确认的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

2、保修期内,凡属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保修项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派人到场响应,对于影响甲方营业网点日常业务开展的紧急抢修事故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时起6小时内派人到场响应。乙方人员到场后应于24小时内解决问题,如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承包人应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并明确解决时间报甲方审查。

3. 保修期内,凡属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保修项目,如乙方未及时到场响应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成维修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且每次乙方还应按工程总价款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5年后,甲方在接到乙方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维保服务评价情况支付保修金,维保服务评价总分为100分,维保服务评价不足60分的视为评价不合格,其质保金全部扣除不予支付;维保服务评价60分(含)以上的按实际得分比例支付,即支付质保金金额=扣留质保金总额×实际得分比例(该比例为维保服务评价得分/100)。

九、其他

1、施工过程中,因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本身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主要材料的损失,乙方的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善后清理修复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另行协商。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装修方案、设计图纸、工程报价单、桂林分行营业网点装修主要材料进场验收单、桂林分行营业网点装修用材标准、桂林分行营业网点装修施工日记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发生争议并且协商无法解决的,可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乙方:

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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