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塔施工升降机机的安全使用及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升降机升降机必须符合升降机安全规程要求。
2、甲方所供升降机必须配件齐全,自检合格方准出场。
3、甲方必须提供升降机完整的原始资料。
4、升降机安装完毕参与四方验收并签署意见。
甲方义务:
1、配合安装方调试验升降机。
2、为乙方提供维修保养技术服务。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升降机的运输,并保证升降机在运输过程中的交通安全。
2、乙方负责升降机的安装及拆卸,安装及拆卸必须选择有取得专业资质的队伍进行。
3、乙方负责升降机安装、拆卸、运输使用过程中的所有安全事项。
安全注意事项:
1、熟读说明书中有关内容,选择适当的安装位置;选择基础时,应考虑地面具有一定的承载能力;同时还要考虑建筑物附着点处成受的最大作用力应满足说明书要求。
2、参加安装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并熟读本机的主要性能和特点,具备熟练的机械性能和排除一般故障的能力;安装过程中必须佩戴必要的安全保护设备,如安全帽、安全带等。
3、安装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及安装方案进行;相邻附着的间距及导轨架的垂直度不得大于说明书要求。
4、升降机安装完毕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四方验收,如实填写验收内容,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5、升降机使用之前必须检查以下几个项目:
(1)检查各螺栓紧固件有无松动现象,如有松动应及时拧紧各螺栓;
(2)检查升降机电气系统工作是否正常,各交流接触器接触点吸合情况导线接头情况等。
(3)检查各种安全限位开关是否灵敏可靠,各限位碰块有无移位。
(4)检查升降机吊笼运行通道上有无突出物,确保吊笼运行安全距离不小于250mm.
(5)检查各部位润滑情况,及时加注润滑油及润滑脂。
(6)检查吊笼进出门、防护围栏门等开启灵活与否,检查各限位开关动作情况。
(7)检查各滚轮、背轮的调整间隙及齿轮与齿条的啮合间隙是否正常,如不符应及时调整。
(8)检查防坠安全器的动作是否灵敏可靠(可通过吊笼坠落实验来完成,至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认真填写实验记录并存档)。
6、升降机司机必须选用经过专门培训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严禁无证操作。升降机司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章作业及酒后作业。
7、当班司机必须认真阅读上班司机的运转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当班运转记录。
8、不可超载、偏载运行、严禁物品伸到吊笼以外,不得人货混装以免发生危险。
9、作业中如遇风力大于6级、浓雾、雷电大雨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工作并且将吊笼停至最低层。
10、定期检查各种安全装置(限位、安全器等),保证其安全可靠。
11、认真维护保养升降机,仔细检查易损件(如驱动齿轮、滚轮、背轮等)。
12、在维修操作、安装和拆卸升降机时,全体人员必须根据有关规则穿戴和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13、定期系统地检查电气系统的装配状况,保证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14、建立升降机司机交接班制度,交接双方都要全面细致的检查,并如实填写交接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汇报,消除故障后方准使用,严禁升降机带病作业。
15、夜间工作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以上安全注意事项施工项目必须遵照执行,否则将会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失,轻则损坏部件或造成人员伤害,重则机毁人亡,以致承担法律责任
乙方的义务:
1、及时对升降机进行检查维修保养。
2、对公司及上级检查结果及时落实整改。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塔吊/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特制定《塔吊/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塔吊/施工升降机产地、型号及使用情况:
1、 生产厂家:
2、 规格型号:
3、 使用地点:
4、 安装高度:
二、甲方责任:
1、出租单位必须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拆资质证、安拆人员的上岗证、塔司的操作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备案证明、塔吊/施工升降机出厂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设备制造许可证(以上资质必须真实有效),并遵守国家及当地的特种设备管理规定。
2、塔吊/施工升降机在安装、拆除、顶升、附墙连接及进出场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3、保证塔吊/施工升降机性能完好、安全装置齐全有效、经当地主管部门检测合格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以检测合格报告日期为起租计费时间。
4、安拆单位必须出具有效合格的塔吊/施工升降机安拆资质,安拆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有效操作证。制定 “塔吊/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方案”、“应急预案”、“安全技术交底”,并提供“塔吊/施工升降机基础施工方案”。按安拆方案及塔吊/施工升降机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安拆,落实安拆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安拆及顶升过程中因违章操作、设备质量及安全防护不到位而发生的事故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5、在使用过程中,甲方必须提供足够的塔司以保证乙方施工需要。随时保证塔机及各种限位灵敏有效,操作人员应按甲方提供的塔机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交底认真执行。因安装质量、附着连接、塔机质量和违章操作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预埋的固定支腿或地脚螺栓以及塔吊/施工升降机各部位使用的钢丝绳必须满足该塔机的国家或行业标准使用要求,并随时检查更换,否则发生一切的事故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6、甲方所派操作人员应服从乙方管理,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严禁塔吊/施工升降机带病运转。塔司/施工升降机操作人员严禁酒后、疲劳及带病作业,否则由此发生一切事故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7、在不影响乙方施工的情况下,甲方应随时对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在对其进行全面检查、维修,确定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8、随时监督塔司、塔吊/施工升降机在使用过程中安全使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9、此《塔吊/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协议》与《塔吊/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乙方责任:
1、 根据甲方提供的塔吊/施工升降机基础图及施工方案进行基础制作。
2、保证安装现场道路畅通,并提供足够的安拆场地。
3、负责提供塔吊/施工升降机所需的电源及闸箱。
4、遵守国家及当地的特种设备管理规定。
四、本协议自订立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甲塔机/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的副本,与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单方违反协议合同有关条款,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甲 方: 乙 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及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确保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正常顺利的进行,保证施工现场内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施工升降机安全使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制度,以确保安全生产,制定协议如下:
一、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条款:
1、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安全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严格遵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 甲乙双方均有对各自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的义务。
3、 安排的升降机操作工必须持有北京市建委核发的有效证件。
4、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施工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中的规定,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5、 甲乙双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为出发点。当甲乙双方发生矛盾时,具体问题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但一切问题均应以保证安全生产为前提。
二、 甲方责任及义务:
1、 甲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京建施字(20__)368号文《北京市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
2、 甲方必须根据设备租赁合同中乙方提供的设备规格型号,提供足够设备安装的作业场地,并保证运输道路的畅通,以确保设备安装工作的安全正常运行。
3、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设备基础图、按图施工、不得擅自改动乙方的安装方案。
4、 甲方提供的安装设备基础,应满足乙方设备安装方案中各项要求和合格基础。
5、 甲方有权对升降机操作工监督检查,如有违章,甲方有处罚的权利。
6、 甲方对乙方的设备有检查、监督权。对设备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有权下发《事故隐患通知单》的有关条款。
三、 乙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京建施字(20__)368号文《北京市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
2、 乙方提供的施工升降机,必须经北京市区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的设备。
3、 在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完成后,乙方检查人员必须出具填写好的检查验收资料,交甲方及时存档,并且每月对施工升降机检查的报审表交甲方安全科。
4、 乙方负责对施工升降机的维修保养、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施工升降机安全运行。
5、 因机械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
根据施工现场情况,本着安全、有效、满足施工生产的原则,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本着甲乙双方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特签定本协议。
一、施工升降机在进场作业前必须接受项目部安全管理规定,接受入场三级安全教育,所有参加人员签字后形成有效记录,未经入场教育者不准上岗作业。施工升降机在安装、拆除前,应和乙方共同对施工升降机机组和吊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装、维修、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带安全帽、安全带。
二、施工升降机司机必须持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施工升降机司机进场后甲方必须检查有效证件安排上岗。
三,乙方工人在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工地的一切管理规章制度、劳动纪律,要服从项目部领导和安全部门的管理,不得违反劳动纪律,不得违章作业,因乙方工人不遵守规章制度,不服从项目部和安全部门的管理而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各机组机长除负责本机组安全操作外,还必须负责各机员日常生活用火、用电的安全。
四、升降机安装后,应经天津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中心检测合格,并出具有效检测报告后并经过(出租单位、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联合验收合格后,报天津分公司安全管理部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升降机的防坠安全器,在使用中不得任意拆检调整,需要拆检调整时或每满一年后,均应有生产厂家或指定的认可单位进行调整、检修或鉴定。施工升降机在使用中每隔三个月应进行一次防坠落实验。
六、施工升降机司机及安装、顶升工人严禁酒后作业。
七、升降机在大雨、大雾、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及导轨架、电缆等结冰时,必须停止运行,并将梯笼降至底层,切断电源。暴风雨后,应对升降机各有关安全装置进行一次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八、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施工要求配备足够司机,施工升降机司机不得疲劳驾驶,必须严格八小时工作制,不得超时,如因疲劳驾驶而造成安全事故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甲方在施工升降机使用期间,乙方必须安排专人进行定期维修、检查、保养、并作好记录。
十、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对甲方下发的安全事故隐患整改,要实行三定原则,不折不扣的进行定期整改,乙方不得拖延整改时间或者拒不整改。
十一、施工升降机司机的工作必须保证施工现场24小时的正常进行,随叫随到,不得擅自离岗、脱岗、睡岗或在岗位中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十二、如发生伤亡事故,乙方工作人员要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抢救伤员,及时上报项目有关领导调查处理,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十三、乙方设备进场前必须向甲方安全管理部机械管理员报送设备出租、安拆单位资料,报送资料必须齐全、有效。老旧设备进场前乙方必须对设备进行一次大修、保养、刷漆,以保证日后的正常使用。
十四、设备进场后乙方每月最少对设备进行一次维修、保养、检查,发现设备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填写维修检查记录、定期检查记录报送甲方(每月一次)。如乙方未按规定每月对起重机械进行定期安全检查的,甲方每次对乙方罚款1000元。
十五、乙方在设备安装完毕后20天之内必须办理完设备检测。乙方如如超出规定期限未办理完设备检测,甲方扣除乙方租赁费5000元。
十六、甲方因施工要求需要对设备进行顶升、附臂时,应与乙方商定顶升、附臂具体日期,甲方须提前做好现场相关的工作协调安排,通知到受顶升、附臂影响的分包单位全力配合顶升、附臂的如期完成。
十七、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要认真对待,及时整改,因设备顶升、附臂、维修、操作人员服务质量影响甲方施工进度及安全状况,每接到项目投诉一次,经甲方核实无误后,罚款5000元,罚款从租赁费中扣除。
十八、乙方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发现无证上岗及持假证上岗者,对乙方按每人每次500元罚款。
十九、乙方在甲方同一个施工现场安装多台施工升降机的,按每三台升降机配备一名驻场机械维修管理员,负责对乙方施工升降机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及司机的管理。如乙方未按要求配备驻场机械维修管理员的,甲方按1000元/月/人对乙方进行处罚。如乙方连续三个月仍未按要求配备驻场机械维修管理员,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将现场的施工升降机拆除退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负。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施工升降机拆除后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