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管理协议(通用32篇)
工程名称:
甲方(总包):
乙方(分包):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和强化“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加强马池口村民安置房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护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及环境影响事件的发生,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各自的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职责,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为马池口村民安置房项目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的专项协议,在双方审核确认后签订本协议,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有效,施工过程中双方应认真履行。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和企业CI管理要求,核查乙方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对乙方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二、审核乙方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三、监督乙方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制定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核实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监督乙方管理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四、按照乙方呈报的进场人员花名册,对入场人员进行公司级、项目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控制检查中,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检查时有权纠正任何违章行为,并勒令其整改,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直至满足安全施工条件后方可复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有权对乙方给予适当的处罚。对于严重不服从甲方管理,野蛮施工者,甲方有权将其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对乙方自带进入施工现场的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合格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大型机械设备乙方必须出具安拆专项方案,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七、乙方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按规定程序立即报告有关部门。按规定予以调查、处理。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接受甲方的统一指挥和监督,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积极参加甲方的安全生产会议,执行会议决议。按照甲方企业CI要求,建立、维护统一的中建CI形象。
二、建立工地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按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__]91号]要求,本项目需要乙方配备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三、负责编制本项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作业前,报甲方进行审核备案。做好对施工现场内作业活动的日常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并定期向甲方报告检查情况。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解决处理,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应当立即制止;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应按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四、对本项目的施工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备案;有人员调整时,要立即书面上报甲方。组织施工人员入场作业前的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周岁的童工。经现场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持身份证明和三张近期照片,到甲方安全部办理施工作业胸卡,凭胸卡进出本项目施工现场。必须无条件地服从甲方警卫人员的检查。五、配备的架子工、电工、电气焊工、信号工、机械操作工、吊篮操作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有效证件要及时报甲方核验。
六、负责本单位作业班组的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变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班前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统筹协调,并派专人进行监护。不安排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不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合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七、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进场作业人员按照岗位和工种进行劳动保护用品和工具的配置,检查操作人员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严禁没有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的作业人员上岗进行作业。
八、自行配备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应向甲方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的生产资质、合格证书以及国家有关部门检验证明。需要在现场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实际检验的,必须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设备、设施。
九、必须配备专职临电电工。施工作业需要连接电线线路时,必须由专业的电工完成。严禁非专职电工进行电气连接作业。机具、设备的电源线路必须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拖地使用。
十、如自行搭设或使用甲方搭设的脚手架,必须按照脚手架安全操作规程加强管理;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不得随意拆改。在建筑楼内施工时,对洞口、临边的安全防护设施要爱护,不得随意拆改、毁坏;工作中确实需要拆改,须报甲方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拆改;作业结束或下班休息时,必须及时将安全防护设施恢复固定好。
十一、乙方动火作业,或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进行作业时,应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设立安全消防责任人和作业监护人,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作业前,向甲方提出动火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后,方可操作。进行电气焊作业,配备的电气焊设备应完好,符合安全使用要求;作业前,及时向甲方进行动火申请,作业中应清除作业区域内可燃、易燃物,配备专职看火人和灭火器材,作业后检查作业区域内却无火源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严禁私自拆改、毁坏、挪用甲方现场的消防设施器材。
十二、乙方应根据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必须有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加强季节性施工的安全管理。暂停作业时,乙方应当做好现场保护。
十三、乙方应根据甲方管理要求,实施有关环境管理措施及节水、节电、节材措施,实行绿色施工、节能降耗。减少本单位、本施工区域的污染源对环境的影响,确保本单位、本施工区域噪声、固体废弃物、污水、有毒有害气体等重要环境因素达标排放。施工垃圾随产生随清理,严禁从楼层高处向下方抛扔施工垃圾。
十四、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住宿和饮食的安全教育。宿舍内不得私自乱接高压电路,严禁卧床吸烟;不得聚众赌博、酗酒,不得传播黄色影像刊物。自建食堂必须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健康知识培训证和身体健康证;采购食品必须到正规商店,严禁购买路边商贩的食品。
十五、加强对施工人员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教育。出行必须遵守安全交通法规和社会治安条例。严禁有偷拿、盗窃、破坏的不良行为事件的发生。乙方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环境污染或有关投诉,给甲方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其责任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日期: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护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甲方将承包给乙方。为了确保本工程安全施工,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明确甲乙双方安全责任,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吊篮由乙方配置。
2、吊篮在使用前,乙方必须检查钢丝绳、电动装置及其配套设施是否完好无损后再用于施工。
3、乙方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安全帽由乙方负责购买。
4、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得酗酒上架作业。安全带由乙方提供。
5、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及时搭设好各种乙方用电安全设施。同时要求乙方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及施工过程中做好三级安全教育。乙方必须配置专职安全员督促、检查过程施工,并有相应的安全资料记录。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求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劳动保护用品。乙方应随时检查各种安全设施,并采取必须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消除事故隐患。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维护甲方的施工形象。
本工程实行三包,即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无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报送公用事业管理局备案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水上作业安全生产等有关法律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发包人对施工承包人的安全保卫工作的宏观控制和监督管理,防止和杜绝事故发生,维护正常的工程建设秩序,发包人与承包人特签定本协议书。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一、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乙方项目负责人是安全施工、治安保卫工作的重要责任人,要把安全施工、治安保卫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做到安保工作与主业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积极开展安全施工、治安保卫工作。
2、认真落实并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法令、条例;加强对所辖人员的法制和安全教育,预防案件或安全事故的发生。
3、健全安全保卫组织,做到人员落实,活动正常,作用明显,广泛收集信息,掌握治安动态,并与甲方安保部门保持联系,及时有效地反映和处置各种治安事件或案件。
4、认真开展日常和定期、不定期的安全及治安保卫工作检查,及时发现隐患,落实整改措施,不断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5、做好重点要害部位的治安管理工作,达到制度全、管理严、设施齐,岗位人员责任性强。
6、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暂住人口管理规定,外地施工人员进驻现场必须按规定办理暂住证;人员管理必须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证件齐、登记申报及时。
7、必须认真对工程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专项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法制观念,提高安全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规范全体施工人员的行为,杜绝各类违章现象。
8、确保必要的安全投入,包括保证各种施工设备完好,各项防护装置齐备,个人劳动保护用品齐全等。
9、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办理各项施工手续,必须办理人员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手续,并按施工现场管理要求进行施工。
10、水上施工作业应遵循现行国家规定的水上作业施工相关管理规定,严禁超载或违反水上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11、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不发生刑事案件和破坏生产设施事件;不发生火灾、爆炸、水上违章施工作业、交通违章等治安灾害事故;不发生职工违法犯罪。
12、积极参加甲方和公安机关组织开展的安保检查和各项治安专项活动,并完成甲方交办的各项任务。
13、自觉接受甲方、监理单位等有关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方面的检查、指导和管理。对于甲方查处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14、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的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有权要求甲方改进。
15、当乙方出现安全、文明施工严重失控情况下,在甲方认为确定有必要暂停施工并提出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书面意见后,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乙方实施处理意见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复工要求。在甲方组织验收并签字同意后,乙方重新施工。
16、乙方施工人员应在所处施工区域、水上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方面进行认真自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水上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达到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况,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7、乙方必须坚持文明施工,对所承担工程区域的文明施工负责,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18、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电气、机械、水上施工等重大事故(包括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伤亡)和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有权根据事故性质及程度对以方进行处罚,罚款从安全担保金中扣除。
19、按本工程项目的不同施工内容,在开工前采用甲方提供的安全评价报告书进行安全评价,完成安全评价后,及时将安全评价报告书送交甲方审核批准。
20、乙方承诺以本合同价款的3%作为安全担保金,在工程进行期间,当出现安全、保卫违规情况或发生安全、保卫事故等情况,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经济、信誉损失的,甲方据实计算扣款额,在当期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中予以扣除,累计扣款总额如超过本合同价款的3%,超出部份乙方仍须承担。
二、甲方职责:
1、施工期间,负责对乙方进行安保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甲方应经常联系乙方,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的安全工作,预防事故发生。
2、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施工手续,并进行治安安全教育。
3、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日常安全巡检。
4、将安全检查情况及时反馈乙方,并配合乙方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5、当乙方出现安全、文明施工严重失控情况下,甲方有权做出停工整顿,限期整改的决定。
6、甲方认为确实有必要暂停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提出书面意见。当乙方实施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后,甲方应当在24小时内组织验收、检查是否合格,并签字后给予答复。
发生下列情况必须停工整顿:
(1)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和水上违章施工;
(3)重复发生相同性恶劣的事故;
(4)多次不听从劝告的。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
7、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量为乙方提供各项施工便利。
8、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罚教育。
9、本协议书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有与国家、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照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本协议书作为甲方 工程承发包合同的附件,与承发包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11、本协议书由甲方解释。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盖章) (盖章)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生产必须保证安全是建筑施工企业必须遵守的原则。施工组织者和领导者,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并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法规、政策及制度。为确保我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的实现,北京中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经与
外施(分包包括甲指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协商签订本安全管理协议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要求
一、伤亡事故为零。
二、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在保证时限内达到100%。
三、文明施工无事故。
外施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一、乙方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上必须遵守、执行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_______)、《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_______)、《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_____)、《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_____)、《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
二、乙方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上必须遵守、执行北京市政府和行业部门颁布的《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北京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劳动安全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工作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场容卫生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等文件要求。
三、乙方必须尊重并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方法,并按照合同文本规定的有关安全条款加强自身安全管理、履行自身权利、责任和义务。
四、对于未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要求,总包单位将给予警告、罚款、清退出场、移交司法部门等处理。
l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法规、规范标准。
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群防群治制度。
3、组织实施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4、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和指导,监督检查乙方的执行情况,不违章指挥并制止乙方的违章指挥。
5、审核乙方安全生产资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对施工人员和新工艺、新技术等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6、组织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7、组织对机电架和设备、设施进行进场、安装的验收工作。对于验收不合格的严禁投入使用。
8、组织落实施工组织的安全技术措施,监督乙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建立完善的安全保证体系、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编制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流程,明确人员的安全岗位职责和管理权限。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合理安排现场人员安全生产,对施工人员安全和健康负责。
3、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及时纠正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4、严格执行甲方(包括甲方上级部门)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对于甲方签发的各类安全管理文件和通知认真组织实施落实。
5、对甲方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指令书提出的各类安全隐患,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落实整改。
6、在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甲方的施工组织策划和专项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甲方的安全技术交底。
7、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做好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l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以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
交通、临时用电、环境保护和卫生管理要求。
一、现场安全管理要求
1、乙方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来分包与自己资质相符的工程。企业法人为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乙方必须将本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入场人员花名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身份证》、《健康凭证》的复印件交给甲方备案,并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提供本单位的概况介绍及管理人员通讯录,本项目的组织机构系统图、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图及;提供本单位项目经理、施工管理人员、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证书。
3、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乙方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需报甲方审批。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申报。
4、乙方的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求:施工现场人员每50人必须设1名专职安全员;施工现场人员少于50人的至少设1名专职安全员;各班组长必须承担兼职安全员职责,每个作业班组必须设1名以上的群众监督员(人数较多的班组每10人配备1名群众监督员)。经甲方确认的安全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不可随意调整,必须长驻现场,不得兼管其它职务,并纳入甲方安全管理体系。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必须经过甲方批准。
5、乙方必须执行甲方《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做到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未经教育、考试或三级教育考试不合格人员严禁进入现场施工作业。
7、乙方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进场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需具备合格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并报甲方审核、存档。
8、乙方施工班组长在每天作业前,针对当天的工作任务、作业条件和作业环境、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向作业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并将接受交底的人员名单和交底内容记录到《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表中。
9、乙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对签发的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记录、整改指令书和停工指令书乙方必须按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要求完成,由甲方进行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10、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必须进行全面整改、维修后,报甲方进行复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1、乙方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保证为国标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工人。
12、乙方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并组织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出标记或拍照。
13、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不得提供伪证、不准隐瞒不报。
14、乙方须承担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15、如果发生伤亡事故,无论事故的责任者为何人,乙方须做出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乙方应当承担因为乙方事故的善后处理不当,给甲方及其他承包商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16、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全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7、乙方所有工人必须同时具备北京市卫生局核发的《北京市外来人员健康凭证》以及北京市公安局下属驻地派出所签发的《暂住证》,女职工还需持有计生部门核发的《婚育证明》等证件。任何因为乙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也由乙方承担。
18、乙方对所施工的区域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安全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施工场所,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要求,所需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19、对于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装置和安全设施,乙方无权擅自拆改,若因工作需要必须进行拆改的,应提前上报到甲方安全管理部门,经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拆改,并负责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补充措施。
二、消防保卫交通工作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主要领导干部负责消防工作,建立消防保卫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及消防组织体系,严格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2、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建委(属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
3、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消防保卫管理制度以及甲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相关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检查。对甲方所签发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及时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按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并强制整改合格。
4、乙方必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
5、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乙方应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6、乙方要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员工进行一次防火、治安教育,定期组织保卫防火工作检查,建立保卫、防火工作档案。
7、乙方必须设立义务消防组织,编制消防应急方案,配备义务消防人员,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8、乙方要经常维护、保养消防器材,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材料堆放不得挤占消防车道,消火栓周围3m以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9、乙方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动火前按甲方规定申领动火证,配备专职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
10、乙方使用电热设备、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先行报甲方审批,并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以确保施工安全。
11、乙方存放、保管施工材料,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12、乙方不准在工程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材料,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当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时,应制定防火安全措施,不得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不得在建设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使用后的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应当及时按防火和环保程序消除。
13、生活区的用电要符合防火规定。用火要经保卫部门审批,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使用规定,用火点和燃料不能在同一房间内。
14、乙方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临建设施禁止使用可燃材料搭设或用可燃材料作分隔。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要求。
15、凡由于乙方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乙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乙方独自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可对其处罚。
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1、乙方在临时用电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京建施[20__]1号文)。
2、临时用电必须建立现场线路、设施的定期检查制度,检验记录存档。
3、暂设临时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敷设。
4、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用线路保持一定安全距离,若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5、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
6、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7、独立配电系统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配电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在采用接地或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8、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9、乙方如需使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使用规定时应及时向甲方提出,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严禁擅自乱拖、乱拉、私接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
10、施工现场非电工不准进行电气作业。电工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电工在维修、检查用电设备和现场电路故障时,不得单独操作(每班电工不得少于两人)。工作时必须正确穿戴和使用绝缘防护用品(如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11、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要依据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采用Ⅱ类(工具铭牌上有“回”字标记)、Ⅲ类绝缘型的手持电动工具。工具的绝缘状态、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维修和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12、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前应对工具外壳、手柄、开关、电源线、插头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完好无损且绝缘状态良好方可使用。
13、手持电动工具自带的电源线不得接长或调换使用,电源线也不得有接头。手持电动工具与开关箱之间的最大距离不得超过3米,当电源与作业场所距离较远时,应采用移动(或手提)开关箱解决。开关箱必须符合部颁标准(JGJ46-20__)要求,电源线必须采用橡套电缆线,严禁采用插线板、自制简易插座或简易开关箱等。
14、手持电动工具电源线、照明灯具电源线(包括36V以下低压照明)、开关箱电源线等,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绝缘橡套铜芯软电缆,且不得有接头,严禁采用花线、塑铜线(BV或BLV)或塑绞软线等。
15、所有电动机具接线必须符合“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要求。
16、凡在一般场所采用220V电源照明的,必须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电器。
17、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 行灯、标灯、潮湿场所、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高
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2) 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 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
源不得大于12V。
4) 使用行灯照明,其电源电压不超过36V,特别潮湿的地方不得超过12V,
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用绝缘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绞线、塑铜线等,行灯变压器应有防潮、防雨水措施。行灯线路与照明干线连接处要采取绝缘包裹。
18、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使用二次侧漏电保护装置,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保护。一次线应小于5米(并穿管保护),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钢筋、钢模板等作回路地线。焊把线应无破损,保证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埋、防浸、防雨、防砸,且不得直接放置在金属操作面上(如钢管脚手架操作层上)。
19、使用电热法保温养护应设置警示牌,并用围栏封闭,垂直使用时,不得用金属线捆绑。
20、每日上工前,乙方电工必须检查线路,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使用,且只要有工人作业,必须要有电工现场巡视。电工必须使用检测合格的作业工具,作业时穿戴好劳保用品(如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21、挪动、搬迁或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器设备、照明灯具、电源线和电力施工机具时,必须先切断电源,拆除电气连接并悬挂警示标牌。
22、电源线上严禁搭、挂、压其它物体,不得直接绑在金属物体上(如钢管、钢筋、金属管道、钢模板等),不得使用金属裸丝捆扎(如铅丝、钢筋绑丝等),不得沿地面乱拉,更不得泡在水中或放置在潮湿场所。应用绝缘S钩挂设,不能挂设的导线(如:电焊机一次导线、其他设备导线等)必须穿管保护。
23、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必须采用密闭式防雨灯具。碘钨灯的金属灯具和金属支架应做良好接零保护,金属架杆手持部位采取绝缘措施。室内使用高度不得低于2.5米,室外不得低于3米,同可燃物之间的距离必须大于50厘米。
24、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电源不得私自拆改,如需改动必须经甲方电气负责人批准。二级配电箱(分配电箱)以后所接线路出现一切问题和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25、凡不按照规定作业,违反临时用电安全法律、法规、规程、标准或本协议造成的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环保和卫生管理
1、遵守环境方针,树立环保意识,规范自身的环境行为。
2、不乱扔、乱倒或从高处抛掷垃圾,将垃圾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分类倒入垃圾箱(池)。
3、节约水电,省开勤关,点滴珍惜,杜绝空耗。
4、指派专人负责宿舍、现场、食堂的环境卫生工作。
5、搅拌站设沉淀池,进行二次沉淀,保证水源的再利用。
6、食堂必须设置隔油池,并定期清掏。
7、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内严禁乱扔废弃物和乱泼污水。
8、沙石料、土方等必须及时覆盖密目网,责任区域内设专人洒水降尘保洁,防止扬尘。
9、严格遵守北京市夜施管理规定,未经审批22:00以后至次日6:00前禁止一切施工活动。
10、定期开展环保教育活动,施工现场内杜绝大声喧哗,搬运物料尽可能做到轻搬轻放,努力减少人为噪声。
11、一切未尽事宜均按施工现场环境管理规定实施。
12、凡未按本协议或各级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执行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l 处罚及事故责任的划分
一、乙方如不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违反管理规定或因自身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违章、事故,甲方将按照国家、北京市的有关处罚条例及甲方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制度条款进行处罚,造成损失的乙方还要承担赔偿责任,严重者清除出场,触发法律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两个或两个以上分包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双方之间应提前协商签定《交叉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指定专人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由于交叉作业或配合作业时发生的事故应及时上报甲方,其责任及经济划分由甲方依据协议裁定(未按要求签定安全协议时由甲方依据事实和有关规定直接裁定)。
l 争议
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若达不到一致意见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结果执行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l 各项安全协议书签定
一、双方有关未尽事宜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二、本安全管理协议书签订必须由甲方项目经理(或委托代理人)和乙方合同签约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定。
三、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产生法律效力,各保存一份。
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乙方单位及所有工人全部退场后协议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合同签约人或
或项目经理(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摘要:本文就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定义、类型及基本特性进行简要阐述,针对当前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现状,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合同意识不强、管理体制不健全、信息化水平低等,进一步强化合同意识。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文件、落实全过程控制。科学处置合同纠纷等角度入手,探讨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有效策略,旨在维护施工单位项目的综合效益,仅供相关人员参考。
关键词: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合同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内容,具有动态化特征,合同管理的周期较长,极易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而发生变动,一旦合同管理方面出现问题,极易出现合同纠纷,给施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严重情况下可能会给项目政策运转形成制约。在此种情况下,探讨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具有一定现实意义。
1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概述
1.1定义
所谓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就是在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的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系统化管理方法,通过计划、组织、指导和控制来促进项目合同目标的实现。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包括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是由国家及主管部门所办法的,与劳动保护、生产安全、环境保护等存在密切关联。项目合同管理还包括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设计标准以及施工操作规程等,这些都是由国家有关部门所办法的。对于建设文件和设计文件,也是项目合同管理中的重要内容,必须由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合同文件的签订必须满足法律要求,对于合同双方往来信函、资料及各项通知等,也都是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中的重要内容。
1.2类型
由于签订合同的对象不同,使得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的类型也存在一定差异,具体如表1所示。
1.3基本特性
其一,内容齐全,条款完整,也就是说施工单位项目合同要保证完备,不可存在缺项或漏项,否则会影响项目合同管理成效。其二,施工单位项目合同要用词准确,表达清晰,要明确双方具体权责,不可存在隐晦或可供臆测的词汇。其三,施工单位项目合同要标准且理性,要确保公平合理,要保障合同双方权益,并促进义务履行。其四,施工单位项目合同要灵活,确保能够结合作业环境以及专业领域等差异确定有针对性的合同内容,并确定风险防范具体要求及权责利分配方式,以确保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有效性。
2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现状
对于施工单位来说,项目合同管理是一项重要内容,随着社会不断进步,施工单位在项目合同管理方面的力度也不断加大,合同范本得以规范,合同管理制度也不断健全,这就为项目合同标准化管理的落实创造了有利条件。但就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现实情况来看,受到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施工单位重视程度、财务参与度等因素的影响,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成效并不理想。
3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其一,合同意识不强,现代社会发展形势下,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转型阶段的施工单位缺乏专门的项目合同管理部门,尚未构建有针对性的项目合同管理体系,合同管理流程缺乏规范性,项目合同全过程监管也并未得到高效落实。其二,缺乏合同管理专业人才和正规的合同管理机构,导致合同管理水平不高。其三,合同管理体制不健全,无法项目合同的签订、履约、变更等开展全过程、系统化管理。其四,合同管理信息化水平低,大部分情况下仍采取手工操作方式,合同审批时效性不足,导致项目合同管理效率低。其五,合同执行不规范,违约现象普遍。
4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有效策略
4.1强化合同意识,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文件,确保合同制定的规范性
在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要强化合同意识,认真学习合同法,并对项目合同管理相关文件加以严格执行,为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的规范制定打下良好基础。具体来说,在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项目合同管理人员要明确自身岗位职责,充分认识到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对项目合同管理相关法律条文及文件精神开展深度学习,对于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文件必须严格执行,做好项目合同审查工作,以合同制定与合同签约作为审查对象,在实际管理过程中,要全面学习合同法,并坚决制定合同管理文件,避免无效合同出现,降低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纠纷,以免给施工单位造成不利影响。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开子涵,要确保合同制定的规范性,也就是说,要明确项目合同的基本特性,确保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的制定与其基本特性保持高度相符。施工单位项目合同以国家通用性合同文本为主,结合施工单位项目合同具体内容开展综合分析,适当修改或充实合同范本细则,确保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的制定能够满足施工单位项目的实际需求。在全面把握施工单位项目特点的基础上,以招标文件、项目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项目合同,确保合同内容清晰和用词准确,并交由相关管理部门对项目合同内容加以审核,及时修改订正,确保合同制定规范且可靠,促进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成效的改善。
4.2加强合同签订管理、履约管理,落实全过程控制
对于施工单位来说,项目合同管理是一项系统而又复杂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与分包合同的管理,都必须要从合同签订这一阶段入手,落实管理与控制,保证项目合同签订的规范性和及时性。在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要确保合同签订及时,坚决不可令项目合同谈判处于被动状态,在充分认识到项目合同签订的重要性,在工程建设之前必须规范签订合同,尤其是要注意敏感性经济条款的签订,更要及时确认,不可置于工程完工后,否则极易引发经济纠纷,给施工单位造成无法预估的损失。为确保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实效性,要严格执行会审制度,就是在合同签订之前对项目建设各项内容加以确认,避免出现无效代理等情况出现而影响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要加强预付款条款的管理,必要情况下需由分包商出具保函或支付预付款,以免给企业造成经济风险。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签订过程中要注意违约条款的管理,明确合同双方违约的处理方式,尤其是要细化工程转包与再分包等相关内容,明确具体的违约责任,以确保项目合同签订的规范性,确保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有效。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要注重履约管理,也就是说在签订项目合同的基础上,要通过履约管理来确保合同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的完成。在这一过程中,要落实项目合同动态化管理,合同管理部门要全程跟踪合同执行过程,针对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理。在项目合同履约管理的过程中,要建立台账,将项目合同管理的各项内容清晰的体现于台账上,包括工程进度、机械租赁、结算支付等,要确保工程款结算与支付的.及时性,并结合项目合同执行情况及时总结,注重自合同编制到合同终止的全过程管理,确保合同顺利履约完成,促进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水平的有效提升。
4.3财务参与合同管理,明确督促重点
在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财务要积极参与合同管理,并明确督促重点,确保合同管理部门能够对合同法和施工单位合同管理制度加以规范执行。财务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对合同编制、签订及履约的各个环节加以督促,确保各环节逐步完善,保证项目合同管控的有效性。财务部门要明确督促重点,切实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加大项目合同审核力度,确保其合法、严密且可靠。在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财务部门要做好资料收集与保管工作,避免由于资料流失而出现合同纠纷。与此同时,要对合同执行情况开展综合分析,并实时风险评估,对施工单位项目风险开展科学评价,保证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科学性。
4.4提高合同管理人才质量,科学处置合同纠纷
针对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中缺乏专业人才的问题,在实际管理过程中要积极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提升合同管理人才质量,确保其专业素质、职业素养和工作经验等都能够满足岗位要求,以推进项目合同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要对合同纠纷加以科学处置,这也是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合同纠纷的处置过程中,要以法律为准绳,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依据,结合事实进行处理,若双方协商无法解决纠纷,则需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坚持原则,明确主次,收集纠纷相关资料作为证据,科学处理纠纷。要通过项目合同管理体系的构建来落实动态化管理,提升项目合同管理的精确性和严密性。
5结语
通过以上研究可知,针对当前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中普遍存在的管理体制不健全、信息化水平低、合同执行不规范等问题,必须要采取科学且有针对性性的项目合同管理策略,强化施工单位的合同管理意识,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文件,并落实项目合同全过程管理与控制,全面提升项目合同管理人才的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对合同纠纷加以科学处置,从而全面提高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成效。
参考文献:
[1]马跃浩.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财经界(学术版),20xx(09).
[2]张文魁.浅谈项目合同管理的关键[J].科学之友(B版),20xx(01).
[3]蔡建华.试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J].科技风,20xx(24).
[4]潘萍.施工项目合同管理规范化浅析[J].建筑,20xx(04).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称:
施工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安全生产规定,甲乙双方在同一作业区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方、乙方协商,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作为主体合同的副本,与主体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总则
第一条 作业区内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有:
(1)运输设备及附属设备交叉作业;
(2)人机混合作业;
(3) 夜间作业;
(4)运输道路车辆多;
(5)爆破区域内危险
(6);作业区内粉尘、雨、雪、雾、风等环境因素;
(7)边坡滑落
(8)防治水、防灭火、防雷电;
(9)高空作业;
(10)用电安全等因素。
乙方在施工中要采取妥善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第二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和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令、法规及相关规定和企业的规章制度。
第三条 甲乙双方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中,应紧密配合、相互协作,及时告知作业现场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安全隐患及防范措施,避免发生事故。
二、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乙方在作业区进行工程施工时,必须接受甲方安全管理。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人员和设备不得进入露天作业区进行其他与作业无关活动。
第五条 甲方对乙方在施工生产中存在安全隐患和违规现象,有权责令限期改正,有对在规定的整改时间不能解决安全隐患的施工单位处罚的权力,对问题严重的有权责令其停产整顿。
第六条 甲方要派现场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对乙方工程安全、生产、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统一协调管理。
第七条 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对乙方单位的安全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并及时协调,纠正乙方作业区域内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八条 甲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因乙方在工程施工或因安装质量不合格、管理不善、违章作业等原因导致甲方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第九条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甲方对安全生产管理突出的施工单位, 可用安全管理基金给予奖励。
三、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乙方必须具备国家、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所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施工资质,施工单位法人代表对施工生产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管理,按国家和政府部门的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做好事故的预防和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三条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和工程实际情况,制定适合工程实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在施工过程中不得违反甲方及其上级单位在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 乙方须在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内业工作、安全资质、安全机构、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特种设备管理、特种设备人员管理的基础上,提供可执行的表格及资料。
第十五条 乙方必须指定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与协调,同甲方协调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开工前乙方必须对全体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与考试成绩报给监理方或甲方安全部门备案。施工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十七条 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第十八条 乙方进行危险较大的工程施工时,要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附有安全验算结果。经甲方审核修改后方可施工。
第十九条 乙方用于本工程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规定。
第二十条 乙方应为所雇用的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的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并且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国家规定。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乙方要制定安全措施以及做好相关的安全警告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
第二十二条 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管理部门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
第二十三条 非高危行业施工,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可设兼职)负责施工队伍全面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事故和重大机械事故要及时向技改部安全管理部门汇报。
第二十五条 因乙方在工程施工因管理不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原因导致乙方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四、施工安全生产保证金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本应向甲方交纳工程造价3%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但考虑乙方资金紧张的状况,甲方对施工单位事故、违章、违规安全处罚 ,双方同意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第二十七条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对施工单位违章、违规的安全扣款,按《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相关扣款条例,出具扣款通知单,执行对施工单位的扣款,由公司财务部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如施工单位负责人拒绝在扣款通知单签字,技改部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及发生安全管理不到位情况、违章指挥、违章行为,违规等现象,扣除相应数额的工程进度款 。
1、凡发生一人次轻伤事故扣除事故单位 1万元。
2、凡发生一人次重伤事故扣除事故单位 5万元。
3、发生一人次生产死亡事故扣除事故单位 20万元。
4、严重未遂事故视情节扣除事故单位 3000元-5000元。
5、甲方安全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初次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和三违现象的,初次提出警告级通报教育,责令限期整改;以后每发现一处安全隐患和三违现象,扣减 200元—3000元;两次通知未整改扣减金额加倍。
6、甲方在安全内业检查中(第十四条内容)乙方不能及时提供的表格及资料,每项扣减 200元—1000元。
7、乙方严格执行国家消防相关规定、在动火作业时必须提交《施工现场动火申请》,按监理、项目负责人、甲方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工作。如没有《施工现场动火申请》私自动火扣减安 1000元。
五、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乙方不得私自将工程转包其他施工单位,工程分包需经公司主管部门同意后,安全管理部门对其安全资质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第三十条 在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安全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三十一条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设备损坏、人身伤亡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乙方应承担5000元至10000元的违约责任。
六、安全注意事项
第三十二条 技改部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执行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规程的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安全特点、做好安全管理。提示安全重点如下。
1、
七、其他条款
第三十三条 施工单位是安全责任主体、监理公司全面掌控,技改部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甲方、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 甲乙双方必须按协议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六条 此协议一式3份,甲方安全管理部门持1份,乙方安全管理部门持1份, 作为合同附件存档1份。
第三十七条未 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
第三十八条 此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安全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外委施工的安全管理,使其生产组织、安全管理与公司协调一致,确保公司工程项目安全施工、合理施工,根据《工程项目外委施工安全管理规定》(鲁丰通电字20__(15)号)文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现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条: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权利;
(一)乙方施工时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二)乙方负责为施工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乙方应对现场施工安全完全负责,乙方施工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
(四)乙方在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施工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第五条:施工现场要求:
(一)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班前不得喝酒,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三)现场内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业不得穿
皮鞋和带钉易滑鞋;
(四)未经批准,不得拆除已架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装置和安全标牌;
(五)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确保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的完好,不得压砸电缆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六)施工现场做好安全防火,重点防火区域动火施工需开动火工作票;
(七)严禁高空抛物,不得在高处临边沿口处一米范围内堆放活动材料;
(八)高处需堆放物料时,所有堆放物不得超过支撑限重的70%;
(九)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处临边竖立放置工具和线材;
(十)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十一)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十二)不应疲劳作业,不得在操作面上及楼层上睡觉。
第六条:违约处罚
(一)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应由甲方主管部门牵头,双方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二)由于乙方没有尽到自身安全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主要和相关责任者已触及刑律的,报检察院或劳动监督部门处理;
(三)乙方施工人员违章违纪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由乙方事故责任者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四)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导致重大伤亡的,相关赔偿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如因乙方或乙方施工人员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将相关损失赔偿款进行抵扣。
(六)工程开工施工现场工具、构件、材料要堆放有序,合理规划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堆料布置必须经过甲方同意,且经过建设单位相关部门审核无异后按品种、规格摆放,并设置明显标牌。施工现场的六牌两图,项目部的管理体系及各种规章制度上墙。
(七)严格材料计划的申报工作,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施工方按图纸及时报送材料计划,同一次来的图纸经审核计算后上报材料计划不得漏报、少报,常用材料可以多报,但最终报送材料(同一规格)不得超过工程竣工结算量的5%。否则超出量按供应价的1.5倍扣回。
(八)上报材料计划一经报送,不得变更。特殊情况下由于计算材料量出现的偏差经甲方、监理核定后且确实施工急需的可以补报追加计划,但不允许出现不经过甲方审核招标私自与材料供应商沟通解决追加或减少材料计划。否则出现一次甲方将对计划外的材料概不负责,并追加罚款施工方500元。材料计划报送要明确型号、规格、要求,否则因计划材料报送要求不明确造成的工期影响、材料采购或核价材料不符,由施工方自行承担。
(九)材料一经进场,必须由甲方、监理、施工方共同验收并附有书面验收单。由施工方自行购买的材料每批(次)必须经过甲方、监理验收,购买材料必须同核价材相符,否则不予验收或按不合格材料清退出场。验收后,由施工方将材料合格证等相关资证提供甲方监理以及公司审计作为备案。
(十)不合格的材料禁止使用,3日内必须清离现场,违者罚款1000元。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施工,违者罚款20__元。用于检测的构件、材料取样必须按照施工规范要求留置,材料取样必须由甲方、监理现场见证取样。工程材料检测不合格的严禁施工中使用。
(十一)工程开工必须备有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工程必须有施工方案,使用的模板必须满足浇灌后的砼外观甲方要求,工器具以及机械设施必须符合标准要求,无质量及安全隐患。
(十二)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月由甲方组织,由监理、施工方项目部的主要领导,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大检查,检查出现的安全问题及隐患,当场下安全整改单处以50-500元的罚款,并限期整改,限期内整改不彻底的进行加罚,拒不整改将按停工处理,并根据问题严重性给予300----20__元罚款。
(十三)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不系帽系的为不戴安全帽,违者罚现金50元。高空作业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带,不许穿拖鞋,严禁高空抛物,违者罚款200元。
(十四)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200元;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罚款50元;严禁施工人员在施工范围以外的生产现场区域溜达游动,违者罚款50元/人。
(十五)施工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执行。严禁乱扯乱挂和以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违者罚款500元。
(十六)施工现场应文明施工,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卫生无杂物、垃圾等。施工工地、宿舍、办公室等场所必须每日清扫、清理垃圾,垃圾应倾倒到指定地点;根据季节不同,及时喷洒灭蚊蝇药并定期消毒。不符合要求的一处罚款50元,重复出现的问题将加倍。
(十七)“四口”的防护必须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执行,设置防护栏杆、防护网和警示牌,临边作业、洞口作业、攀登作业、悬空作业和交叉作业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和安全措施方可作业。违者每项罚款:防护栏杆、防护网500元,警示牌200元。
(十八)严禁打架斗殴,违者罚款200元,触犯法律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违者罚款200元,并把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复印件上报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查。
(二十)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场各重点部位按规定合理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施工现场有重大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地点不得随意动用明火,凡操作明火必须在使用前报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办理批准动火证手续,并有专人监护,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木工车间(棚)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应及时清理刨花、木屑、锯末,做到工完场清;不得在棚内存放大量成品、半成品。物资仓库、易燃物品存放库房要设专人负责,并在库房门口标明,专职人员下班前应断电、关窗、锁门。施工现场道路为消防通道必须畅通无阻。现场必须设临时消防器材,并设有明显标志,周围三米内不得堆放材料和其他物品,不准埋压、圈占、挖沟、堆土,严禁随便动用或损坏各种消防器材。施工和生活区为了冬季取暖设置保温火炉时,必须有专人看管。施工使用或仓库库存的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按规范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应分开存放。以上不执行每次罚款200元。
火炉的安装要求按有关冬施防火规定执行。违反以上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
(二十一)塔吊的按拆必须是具有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安装和拆除,脚手架的搭设严格按规范搭设,设置剪刀撑,挂水平网,设置连墙杆。不符合规范的,每次罚款200元。
(二十二)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施工进度要求编排施工计划,并报甲方、监理审核。严肃执行工程进度计划,工程分部计划要同总计划吻合。每周每月都要有明晰的工程进度计划安排,如每周、月计划施工安排没能完成,经甲方、监理核查无异的,完不成将按如下执行:周计划一项不完成的罚款100元;月计划一项不能完成的罚款500元;如实际工程总计划没按合同规定完成的,将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十三)隐蔽工程验收报验申请必须提前报验,施工单位必须严格自检,自检合格后方可上报,报验必须为书面形式。如甲方、监理发现明显的质量检查不合格,将视为没有自检,检查一次没自检的罚款200元。验收时需三方同时到现场组织验收,并报公司审计部一份备案。
(二十四)每月完成的工程量要及时办理签证,每月监理和甲方审核的工程量以办理完成的工程隐蔽签证为依据审核,没有办理签证的,不作为工程量计算依据。
(二十五)严格按设计及施工规范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每检查出一项将视工程部位及重要性情况罚款100----1000元,严重的必须返工处理。
以上考核从“安全质量进度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为确保大厦的安全,所有外来施工方,请认真阅读并遵守以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一) 施工申请:
1. 施工方如需在大厦内部施工,需向大厦项目工程经理书面申请,经批准开具施工单后方可安排施工。如需动火,需向物业申请办理动火证。
2. 施工方到场施工前,需向保安部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备案并办理施工证件。没有提前备案的施工,保安将不予放行。
3. 办理施工手续的同时,施工方单位负责人要与保安部签定《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协议》书,确定施工管理责任。
(二) 施工登记:
1. 施工人员到场后需在前台保安处登记。包括施工公司名称,施工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施工内容,施工楼层,携带物品,进入及离开时间。
2. 所有施工人员进场时,需将移动通讯设备(手机)交与保安值班人员现场登记封存,施工完毕后交还本人(现场施工负责人可保留手机,以便与我部联系时使用。
3. 保安检查核对施工人员与所备案的施工单和施工人员证件符合要求后,再予以放行。
4. 施工方结束施工后需在前台接受保安对所携带物品检查,并签退后方可离开。
(三) 施工管理:
1. 施工人员必须走指定通道和使用专用货梯运货,并随时配戴临时施工证。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非施工区域、办公区域和使用客用设施(卫生间等)。
2. 施工人员进入大厦前需佩戴好施工证件,并在施工过程中接受保安必要的`安全询问,离开大厦时,将施工证件交与前台保安处并签退后方可离开。
3. 施工人员在重要区域(保密楼层、实验室等)施工必须有大厦工程或保安人员陪同方可进行,并不得触碰与施工无关的设备及物品。
4. 施工人员施工结束,需立即离开,不得借故长时间在大厦内部逗留。
5. 施工人员施工期间,禁止在施工现场吸烟、打闹、大声喧哗、禁止在施工现场乱拉、接电线,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停止施工,清离出场。
6. 施工人员严禁使用明火作业,电气焊作业需到物业保安部开具动火证。
7. 保证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运建筑垃圾,禁止在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堆放杂物。
以上安全管理规定请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执行,确保大厦安全。如有违反,将按大厦相关安全规定处 理。如出现偷盗或其他恶性的事件,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提请当地警方依法处理。
甲方:索尼移动通信产品有限公司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外委施工的安全管理,使其生产组织、安全管理与公司协调一致,确保公司工程项目安全施工、合理施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现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条 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 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四条 乙方的责任、权利;
(一)乙方施工时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二)乙方负责为施工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乙方应对现场施工安全完全负责,乙方施工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
(四)乙方在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施工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第五条 施工现场要求:
(一)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班前不得喝酒,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三)现场内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业不得穿
皮鞋和带钉易滑鞋;
(四)未经批准,不得拆除已架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装置和安全标牌;
(五)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确保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的完好,不得压砸电缆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六)施工现场做好安全防火,重点防火区域动火施工需开动火工作票;
(七)严禁高空抛物,不得在高处临边沿口处一米范围内堆放活动材料;
(八)高处需堆放物料时,所有堆放物不得超过支撑限重的70%;
(九)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处临边竖立放置工具和线材;
(十)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十一)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十二)不应疲劳作业,不得在操作面上及楼层上睡觉。
第六条 违约处罚
(一)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应由甲方主管部门牵头,双方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二)由于乙方没有尽到自身安全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主要和相关责任者已触及刑律的,报检察院或劳动监督部门处理;
(三)乙方施工人员违章违纪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由乙方事故责任者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四)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导致重大伤亡的,相关赔偿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如因乙方或乙方施工人员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将相关损失赔偿款进行抵扣。
(六)工程开工施工现场工具、构件、材料要堆放有序,合理规划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堆料布置必须经过甲方同意,且经过建设单位相关部门审核无异后按品种、规格摆放,并设置明显标牌。施工现场的六牌两图,项目部的管理体系及各种规章制度上墙。
(七)严格材料计划的申报工作,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施工方按图纸及时报送材料计划,同一次来的图纸经审核计算后上报材料计划不得漏报、少报,常用材料可以多报,但最终报送材料(同一规格)不得超过工程竣工结算量的5%。否则超出量按供应价的1.5倍扣回。
(八)上报材料计划一经报送,不得变更。特殊情况下由于计算材料量出现的偏差经甲方、监理核定后且确实施工急需的可以补报追加计划,但不允许出现不经过甲方审核招标私自与材料供应商沟通解决追加或减少材料计划。否则出现一次甲方将对计划外的材料概不负责,并追加罚款施工方500元。材料计划报送要明确型号、规格、要求,否则因计划材料报送要求不明确造成的工期影响、材料采购或核价材料不符,由施工方自行承担。
(九)材料一经进场,必须由甲方、监理、施工方共同验收并附有书面验收单。由施工方自行购买的材料每批(次)必须经过甲方、监理验收,购买材料必须同核价材相符,否则不予验收或按不合格材料清退出场。验收后,由施工方将材料合格证等相关资证提供甲方监理以及公司审计作为备案。
(十)不合格的材料禁止使用,3日内必须清离现场,违者罚款1000元。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施工,违者罚款20__元。用于检测的构件、材料取样必须按照施工规范要求留置,材料取样必须由甲方、监理现场见证取样。工程材料检测不合格的严禁施工中使用。
(十一)工程开工必须备有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工程必须有施工方案,使用的模板必须满足浇灌后的砼外观甲方要求,工器具以及机械设施必须符合标准要求,无质量及安全隐患。
(十二)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月由甲方组织,由监理、施工方项目部的主要领导,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大检查,检查出现的安全问题及隐患,当场下安全整改单处以50-500元的罚款,并限期整改,限期内整改不彻底的进行加罚,拒不整改将按停工处理,并根据问题严重性给予300----20__元罚款。
(十三)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不系帽系的为不戴安全帽,违者罚现金50元。高空作业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带,不许穿拖鞋,严禁高空抛物,违者罚款200元。
(十四)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200元;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罚款50元;严禁施工人员在施工范围以外的生产现场区域溜达游动,违者罚款50元/人。
(十五)施工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执行。严禁乱扯乱挂和以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违者罚款500元。
(十六)施工现场应文明施工,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卫生无杂物、垃圾等。施工工地、宿舍、办公室等场所必须每日清扫、清理垃圾,垃圾应倾倒到指定地点;根据季节不同,及时喷洒灭蚊蝇药并定期消毒。不符合要求的一处罚款50元,重复出现的问题将加倍。
(十七)“四口”的防护必须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执行,设置防护栏杆、防护网和警示牌,临边作业、洞口作业、攀登作业、悬空作业和交叉作业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和安全措施方可作业。违者每项罚款:防护栏杆、防护网500元,警示牌200元。
(十八)严禁打架斗殴,违者罚款200元,触犯法律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违者罚款200元,并把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复印件上报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查。
(二十)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场各重点部位按规定合理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施工现场有重大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地点不得随意动用明火,凡操作明火必须在使用前报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办理批准动火证手续,并有专人监护,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木工车间(棚)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应及时清理刨花、木屑、锯末,做到工完场清;不得在棚内存放大量成品、半成品。物资仓库、易燃物品存放库房要设专人负责,并在库房门口标明,专职人员下班前应断电、关窗、锁门。施工现场道路为消防通道必须畅通无阻。现场必须设临时消防器材,并设有明显标志,周围三米内不得堆放材料和其他物品,不准埋压、圈占、挖沟、堆土,严禁随便动用或损坏各种消防器材。施工和生活区为了冬季取暖设置保温火炉时,必须有专人看管。施工使用或仓库库存的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按规范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应分开存放。以上不执行每次罚款200元。
火炉的安装要求按有关冬施防火规定执行。违反以上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
(二十一)塔吊的按拆必须是具有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安装和拆除,脚手架的搭设严格按规范搭设,设置剪刀撑,挂水平网,设置连墙杆。不符合规范的,每次罚款200元。
(二十二)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施工进度要求编排施工计划,并报甲方、监理审核。严肃执行工程进度计划,工程分部计划要同总计划吻合。每周每月都要有明晰的工程进度计划安排,如每周、月计划施工安排没能完成,经甲方、监理核查无异的,完不成将按如下执行:周计划一项不完成的罚款100元;月计划一项不能完成的罚款500元;如实际工程总计划没按合同规定完成的,将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十三)隐蔽工程验收报验申请必须提前报验,施工单位必须严格自检,自检合格后方可上报,报验必须为书面形式。如甲方、监理发现明显的质量检查不合格,将视为没有自检,检查一次没自检的罚款200元。验收时需三方同时到现场组织验收,并报公司审计部一份备案。
(二十四)每月完成的工程量要及时办理签证,每月监理和甲方审核的工程量以办理完成的工程隐蔽签证为依据审核,没有办理签证的,不作为工程量计算依据。
(二十五)严格按设计及施工规范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每检查出一项将视工程部位及重要性情况罚款100-1000元,严重的必须返工处理。
以上考核从“安全质量进度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建设单位:_________ 监理单位: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施工合同作为施工企业安排施工、进行索赔、控制工程成本和进行竣工结算的依据,并且为转移风险提供可能,所以施工企业应重视合同管理,适时进行制度建设,建立合同管理体系,以达到控制企业成本、降低企业风险的目的。本文结合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实际情况,归纳和总结了合同签订和管理中的问题及提高措施。
[关键词]施工合同 签订技巧 管理提高措施
施工合同规定工程的造价、工期和质量,这是普遍存在于建筑业的观点。在这一认识的支配下,当事人往往把施工合同所表达的丰富内容抽象化,肢解为几个支离破碎、互不相关的概念和数字。于是,合同签订后,即束之高阁;纠纷临头时,又手忙脚乱,笔者通过对部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状况的调查,都印证了这一问题。工程实践中存在的施工合同无管理、施工合同挂历与施工项目管理分离、施工合同管理与施工企业管理相脱节的情况,既源于对施工合同作用的偏颇之见,又对工程建设承发包双方的利益造成损害。
针对这种情况,施工单位在推行项目法施工、实行管理层与作业层分离等转换内部经营机制改革的同时,重新认识施工合同在建筑市场管理、施工企业管理、施工项目管理中的作用,重视改善施工合同在签订和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对于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施工合同的作用
1.合同是项目施工的依据。项目管理部门要根据工程规模、难易程度组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计划、报表、竣工结算等要按合同的约定编制、报送,工程的质量、进度等都需按合同的要求组织施工,工程的材料、设备等应按合同约定的规格、数量、价格进行购买。
2.合同是发生纠纷时企业进行索赔的依据。索赔合同索赔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由于业主违约引起,主要指业主未按《示范文本》规定完成应该完成的工作以及未能按时拨付预付款、工程款、拖延图纸审批、拖延对承包方提出变更、索赔的答复等;二是由于工程项目本身变更引起,如工程量的变化、材料价格变化、现场签证等;三是由施工条件和环境变化引起,如一周内连续停水、停电超过8小时,连续大雨不能进行室外作业等。
3.合同能够有效转移企业风险。《示范文本》中有违约、索赔、争议、保险、担保等转移风险条款,如能将这些内容协商并写进合同,那么就可将业主违约、工程变更以及自身在施工中发生的一些意外伤害向业主或第三方转移。
二、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通过合同作用的叙述可以看出,合同关系到施工企业的工程进度、风险转移和争议处置等涉及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问题,对施工企业意义重大。因此,对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和技巧进行归纳和总结是十分必要的。
1.合同内容的严谨性和合法性
(1)确保合同措辞的严谨性
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也有使用业主与承揽方协商起草的其它合同文件。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示范文本,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如果使用由业主起草的合同文本,则更应该仔细研究,对关键词和关键语句含义要达成共识,避免在理解合同条款时产生多义性和随意性。
(2)确保签订合同的合法性
签订合同的内容要合法,内容的合法性具体表现在工程合同的各项条款中。合同的主要条款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反映了当事人对合同的要求,工程合同价款中,履行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关系到有关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各项条款,在订立合同时应考虑全面、细致,避免出现责任不清。
2.审查发包人和分包人的资质等级及履约能力和信用
施工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对发包人和分包人主体资格的审查是签约的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我国法律规定,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房产开发的企业或从事工程监理、建筑施工的企业都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承包人承包的项目应当是依法批准的合法项目。违反这些规定,将因项目不合法而导致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因此,在订立合同时,应先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否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和等级证书,审查建设单位签约代表人的资格,审查工程项目的合法性以及发包方的履约能力和信用情况。在现实工程中对分包方的审查相对审查发包方更为重要,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的法律纠纷在工程中最为普遍也最为棘手,如何防止各分包单位的违约对施工单位来说至关重要。
3.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几项内容
工期、质量、造价是建设施工企业的最重要问题,因此有关这三个方面的合同条款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必须详细考虑和制定。
(1)对工期的规定。实践中关于工期的争议多因开工、竣工日期未明确界定而产生。开工日期有“破土之日”、“验线之日”或“合同签订之日”之说;竣工日期有“验收合格之日”、“交付使用之日”、“申请验收之日”之说。无论采用那种,均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
(2)对工程质量的规定。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再是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评定的主体,竣工验收将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因此,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参加验收的单位、人员,采用的质量标准,验收程序,须签署的文件及产生质量争议的处理办法等。
(3)对工程造价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常见的纠纷是对工程造价的争议。由于任何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都不可能避免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材料差价的发生,所以均难以“一次性包死,不作调整”。因此,合同中必须对价款调整的范围、程序、计算依据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的签发、确认做出明确的规定。这样,将对后续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依据。
三、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一些技巧
1.明确规定发包方、总包方和分包各方的责任和关系。尽管发包方与总包方与分包方之间订有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法律对发包方、总包方及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也有原则性规定,但实践中仍然常常发生分包方不接受发包方监督和发包方直接向分包方拨款造成总包方难以管理的现象,作为总承包施工企业,不仅要与业主签订总承包合同,同时也要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因此,不仅在总包合同中应当将各方责任和关系具体化,在分包合同中也应将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具体化,便于操作和管理,避免或减少纠纷。
2.规范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它工作人员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承包方、监理等方参与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管理工作人员较多,但往往职责和权限不明确或不为对方所知,由此造成双方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合同应明确列出各方派出的管理人员名单,明确其各自的职责和权限,特别应将具有项目变更、签证、价格确认等权利的人员、签认范围、程序、生效条件等做出明确的规定,防止其他人员随意签字,给各方造成损失。
3.量化合同中关于不可抗力的相关约定。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对不可抗力发生后当事人责任、义务、费用等如何划分均作了详细规定,但发包人和承包人都不能认为不可抗力的内容只是这些。对此,在合同实践中很多合同的《专用条款》一栏都无约定内容。《通用条款》未明确,实践中双方难以形成共识,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可能发生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程度应予以量化。如几级以上的大风、几级以上的地震、持续多少天达到多少毫米的降水量、降雪量等等,才可能认定为不可抗力,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4.详细规定工程进度拨付款和竣工结算程序。在实际操作中,合同对工程结算一般只限于对工程进度按月拨付款或按工程进度拨付款的规定,而对如何申请拨款、如何审核确认拨款数额以及双方对进度款额认识不一致时如何处理等等问题往往缺少详细的合同规定,这样很容易引起双方的争议,影响工程施工进度。一般合同中对竣工结算程序的规定也较粗,不明确,不利操作。因此,施工合同中应特别注重对拨款和结算程序的约定,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确保工程进度。
5.运用担保制度降低风险系数。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可以运用法律资源中的担保制度,来防范或减少合同条款所带来的风险。在实践中我们发现,通常都是业主要求施工单位向其出具履约担保,而业主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却较少。因此,从减少纠纷和降低风险出发,施工企业在向业主提供履约担保的同时,也要求业主向施工企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四、新形势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提高措施
社会主义新形势下,虽然一系列建筑法规的出台规范了施工合同的管理和实施,但总体来说,施工合同仍存在意识淡薄、管理水平低等问题。为加强合同管理,提高合同质量,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约有检查,提高合同履约率,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强化合同意识及合同观念。这不仅是施工企业规范经营,提高效益的主观要求,也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环境中,依法治企的客观要求。其中一个重要的途径是加强合同管理教育,建立全员合同管理培训机制。合同管理教育的内容要适应国家法律及相关知识完善和发展的需要,通过教育,使企业各个层次人员都能牢固树立合同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良好的企业合同管理氛围。
2.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施工企业必须在深入研究企业自身的体制、机制、规模和现状基础上,结合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一般特点,有针对性地建立起符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和要求的合同管理体系,理顺信息流通渠道,适应施工合同动态管理、过程管理、风险管理的需要。
3.设置合同管理机构和专业人员。施工合同的管理必须注重专门化、协调化和信息化。具体而言,就是在施工企业内(包括集团和公司)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和保存合同,配备专门的专业人员具体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强化合同管理过程中企业内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调与合作。
4.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施工企业必须建立一整套完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才能将合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项制度:施工企业内部会审制度、审查批准制度、印章制度、检查和奖励制度、统计考核制度、合同管理评估制度、合同管理目标制度以及合同管理质量责任制度。
5.实施合同信息化管理。随着科技的发展进步,以及《合同法》对电子、传真、数据交换等新型合同订立的确认,我们应当大力推行合同管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立文档编码及检查系统,建立文档的收集、处理制度;建立行文制度、传达制度、确认制度,以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社会资源。
施工合同是施工企业安排施工、进行索赔、控制工程成本和进行竣工结算的依据,并且为转移风险提供可能。所以施工企业不仅要重视施工合同的签订过程,还应重视合同管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与学习,提高制度建设水平,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体系。
参考文献:
[1]梁慧星.合同法的成功与不足[J].中外法学,1999,(6).
[2]陈小君.合同法学[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__:221.
[3]梁泠曦.谨慎签订合同避免企业风险[J].中国安防,20__,(5).
甲方: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地铁4号线二期供电系统集成及施工标A标项目部
乙方: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土建
为确保成都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期间带电区域的施工安全,确保双方顺利完成施工任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义务与职责
1、甲方根据乙方的请求,及时批复带电区域的施工计划;
2、甲方及时办理带电区域施工的相关手续;
3、甲方同意乙方进入带电区域施工的同时,还应告之该区段施工的安全注意事项;
4、甲方负责乙方施工计划范围内停送电的配合工作;
5、甲方指派主要管理人员负责重大事情与乙方联系工作;
6、甲方指派调度人员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7、甲方指派人员为施工计划联系人,负责接收、下发乙方的施工计划;
8、甲方除特别要求外,值班人员即作为现场施工的配合人员。
二、乙方义务与职责
1、乙方配备有经验的施工人员参与带电作业区域作业的调度管理,并配备专人与甲方变电所、接触网调度保持联系;
2、根据施工进度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提报施工计划给变电所、接触网调度;
3、乙方进入带电区域内施工,必须向甲方申请,经甲方批准办理了相关手续,按要求设置好防护后,严格按批准的作业内容、作业范围、作业时间进行带电区作业,否则不准进入作业;
4、乙方进入带电区作业,必须安排人员在变电所值班,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未经甲方配合人员的'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5、乙方进入带电区域内作业前,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相关监理单位审批备案,并对进入带电作业区域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落实相应的防护措施。
6、乙方在申报施工计划时,必须注明施工区段所需时间、范围、有无大型机具;
7、乙方在批准的时间内作业完毕并且必须确认所有人员及机具材料全部撤离带点区域后,方可向调度消令,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必须在批准的时间内及时消令,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撤除,必须提前向甲方调度申请延长作业时间,经调度同意后,方可继续作业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撤除;
9、乙方在带电区域内施工时,必须保护好带电区域内的所有设施和已完工程成品保护,如若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施工和生活垃圾,必须及时清理干净;
10、乙方向甲方交纳安全保证金,施工完毕后,由甲方据实退还(依据规定罚款的除外)。对不签订安全协议或不缴纳安全保证金的单位,甲方有权拒绝其进入带电区域施工;
11、本协议另附《成都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供电系统带电区域(临管时段)施工管理办法(试行)》一份。
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监理单位各执一份,报中电建指挥部系统部及安质部各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行补充。
(以下无正文)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项目部
乙方:劳务专业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精神,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确保本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签订本合同书,共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内容:乙方承包甲方工程。
三、甲方职责:
1、甲方对乙方在本工程的施工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管检查和管理职责。
2、甲方发现乙方成员有未成年童工或与《建筑法》相违背的人员即进行清除,并做出罚款处理。
3、甲方要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讲解企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理等,并与乙方签定安全技术交底,同时检查乙方交底落实情况。
4、甲方应提供安全措施及各种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并报安全监督机关。
四、乙方职责:
1、乙方进场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施工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乙方必须建立安全保证体系,选出专职安全人员,由甲方统一管理。
3、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必须按“三定”进行整改,确保安全施工。
4、乙方进场必须佩带安全帽。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否则追究其相关责任。
5、乙方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6、乙方严格按照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镜,活完场清。
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指挥,有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通知甲方。
8、如果乙方因乙方操作或违反规定出现失误或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奖罚标准:
1、甲方对乙方在施工中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及能认真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并无事故,视其工作情况,奖100-500元。
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不带安全帽罚20元/人次。
3、在工地内打架斗殴罚款100-500元/人次。
4、偷盗公共财务发现一次罚款500-1000元/人次。
5、乙方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保管维修,由于责任心不墙或失职所造成设备损坏罚款100元/人次,一次责任由乙方承担,并照价赔偿。
6、保持伙房及生活区卫生,排出值日表,每日打扫,如经工地项目部检查不合格,罚款500元,限期整改。
7、对一切违反工地管理规章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通报并对乙方责任人进行罚款1000-20__元。
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协议有效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玉溪汇溪金属铸造制品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内容:炼铁厂烧结系统烟气脱硫项目
进厂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
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使工程做到安全文明施工,确保工程按时顺利完成,防止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经双方协商,就施工过程中双方各自承担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形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1、负责对外协施工单位相关资质的审查。对外协施工单位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2、在项目施工前要向乙方交待清楚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和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及可能出现的隐患告知交底;
3、甲方对乙方在施工中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及安全环保防范措施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违章、有隐患及时制止,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考核;
4、负责组织外委工作单位作业过程中工伤事故和险肇事故的分析及事故的上报;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需用水、电等动力资源时,由甲方负责指定接点,提供方便;
6、甲方人员违章操作,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1、乙方在施工前,必须根据工程项目内容,进行双辨识,负责任的制定并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同时双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交底;
2、乙方在施工中的安全网络必须健全,设立专职安全和监护员,佩戴安全标志,并现场进行检查监督;
3、乙方在办完安全环保协议书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4、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汇溪金属铸造制品有限公司相关规定,按规定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在指定的地点进行施工作业,不得擅自进入生产现场和与施工无关的区域,不准触动或开关电机设备,乱动仪器、仪表和各种发明;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材料工具等物应按指定地点堆放,完成施工任务后,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和道路通,达到现场管理的标准;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废油桶、棉纱、保温材料等危险物品必须分类收集处理;
7、乙方必须对物料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污染进行控制;
8、工程结束后必须对现场环境进行清理,即修复受到破坏的环境;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因违章作业或随意乱动机械设备和乱拉、乱切,乱接风、水、电、气等管网、线路,造成甲、乙方人员伤亡或设备事故等,乙方必须负全部经济责任。
三、检查与考核甲方应对乙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规行为按甲方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四、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双方签字(加盖公章):
甲方:玉溪汇溪金属铸造制品有限公司 乙方: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负责人:负责人: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总包单位):
乙方(拆卸单位):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施工安全,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自然环境,保障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明确双方职责,双方签订本协议条款,在工程承包中予以执行。
一、 工程项目
1、分包项目: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二、安全管理制度
甲方责任:
1、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审核安装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4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并且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5、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6、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附着的,监督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原安装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并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十六条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监督使用单位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施工条件。
9、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10、审核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11、制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使用、拆卸情况;
12、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13、负责组织对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目标、文明施工的要求,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及社会综合治理要求等进行交底。
14、甲方委托 谢汉东 为该工程施工安全、防火工作联系、检查、监督责任人。
15施工期间甲方将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评分,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整改,对来中违章作业、有权勒令停工并予以处罚。
16、审核办理动火呈报手续及负责钢井架、外用电梯、塔机、临设、施工用电的验收。
乙方责任:
1、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有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2、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现场施工条件;
3、制定相应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及特种作业证、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5、针对经审核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除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急救援预案对本单位现场安装或拆卸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6、安装单位应确保严格按照《专项方案》、产品说明书及《操作规章》组织安装、拆卸作业。
7、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自检合格的,应当初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8、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甲方,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通知甲方专职人员检查,二次确认故障或隐患排除,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9、安装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除工程档案。
10、乙方应承诺安全措施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乙方若不按合同规定使用措施费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甲方有权责令其改正,停止措施费划拨,并视情况追究有关责任。
11、对使用单位提供的一切有关工程水文、地质管线等资料认真的学习,并在确认前认真勘查现场。
12、委任韦红云 为该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及防火责任人。
13、乙方指派杨昌永 为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施工期间的施工安全等问题。
14、乙方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规范、规程.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和责任事故,杜绝死亡事故发生。
15、项目负责人监督施工过程中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确保劳动者在劳动作业过程中的劳防用品的发放、使用。
16、乙方对施工使用的设备、设施,中型机具必须按规定办理验收手续,符合安全使用条件才可以使用。
17、乙方应向总包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乙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 。
18、上岗的作业人员必持有建设行政主管发放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服从总包有关部门的监督,按时落实整改,按规定做好在质安资料的立项和整理。
19、乙方的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及生活区域的施工安全、质量、防火、治安、生活卫生等方面工作全面负责.乙方负责人离开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并办理委托管理手续.乙方负责人和被委托负责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督促属下的职工自觉地做好各方面工作.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甲方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对于查处隐患及问题,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20、施工现场用电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严禁擅自乱拖乱拉接电气线路及电器设备。
三、双方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并签订本协议,与合同同时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外委施工的安全管理,使其生产组织、安全管理与公司协调一致,确保公司工程项目安全施工、合理施工,根据《工程项目外委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文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现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条 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 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三)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四条 乙方的责任、权利。
(一)乙方施工时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二)乙方负责为施工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乙方应对现场施工安全完全负责,乙方施工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
(四)乙方在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施工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第五条 施工现场要求:
(一)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班前不得喝酒,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三)现场内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业不得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
(四)未经批准,不得拆除已架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装置和安全标牌。
(五)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确保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的完好,不得压砸电缆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六)施工现场做好安全防火,重点防火区域动火施工需开动火工作票。
(七)严禁高空抛物,不得在高处临边沿口处一米范围内堆放活动材料。
(八)高处需堆放物料时,所有堆放物不得超过支撑限重的70%。
(九)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处临边竖立放置工具和线材。
(十)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十一)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十二)不应疲劳作业,不得在操作面上及楼层上睡觉。
第六条 违约处罚
(一)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应由甲方主管部门牵头,双方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二)由于乙方没有尽到自身安全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主要和相关责任者已触及刑律的,报检察院或劳动监督部门处理。
(三)乙方施工人员违章违纪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由乙方事故责任者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四)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导致重大伤亡的,相关赔偿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如因乙方或乙方施工人员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将相关损失赔偿款进行抵扣。
(六)工程开工施工现场工具、构件、材料要堆放有序,合理规划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堆料布置必须经过甲方同意,且经过建设单位相关部门审核无异后按品种、规格摆放,并设置明显标牌。施工现场的六牌两图,项目部的管理体系及各种规章制度上墙。
(七)严格材料计划的申报工作,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施工方按图纸及时报送材料计划,同一次来的图纸经审核计算后上报材料计划不得漏报、少报,常用材料可以多报,但最终报送材料(同一规格)不得超过工程竣工结算量的5%。否则超出量按供应价的1。5倍扣回。
(八)上报材料计划一经报送,不得变更。特殊情况下由于计算材料量出现的偏差经甲方、监理核定后且确实施工急需的可以补报追加计划,但不允许出现不经过甲方审核招标私自与材料供应商沟通解决追加或减少材料计划。否则出现一次甲方将对计划外的材料概不负责,并追加罚款施工方500元。材料计划报送要明确型号、规格、要求,否则因计划材料报送要求不明确造成的工期影响、材料采购或核价材料不符,由施工方自行承担。
(九)材料一经进场,必须由甲方、监理、施工方共同验收并附有书面验收单。由施工方自行购买的材料每批(次)必须经过甲方、监理验收,购买材料必须同核价材相符,否则不予验收或按不合格材料清退出场。验收后,由施工方将材料合格证等相关资证提供甲方监理以及公司审计作为备案。
(十)不合格的材料禁止使用,3日内必须清离现场,违者罚款1000元。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施工,违者罚款20xx元。用于检测的构件、材料取样必须按照施工规范要求留置,材料取样必须由甲方、监理现场见证取样。工程材料检测不合格的严禁施工中使用。
(十一)工程开工必须备有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工程必须有施工方案,使用的模板必须满足浇灌后的砼外观甲方要求,工器具以及机械设施必须符合标准要求,无质量及安全隐患。
(十二)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月由甲方组织,由监理、施工方项目部的'主要领导,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大检查,检查出现的安全问题及隐患,当场下安全整改单处以50—500元的罚款,并限期整改,限期内整改不彻底的进行加罚,拒不整改将按停工处理,并根据问题严重性给予300——20xx元罚款。
(十三)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不系帽系的为不戴安全帽,违者罚现金50元。高空作业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带,不许穿拖鞋,严禁高空抛物,违者罚款200元。
(十四)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200元。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罚款50元。严禁施工人员在施工范围以外的生产现场区域溜达游动,违者罚款50元/人。
(十五)施工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执行。严禁乱扯乱挂和以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违者罚款500元。
(十六)施工现场应文明施工,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卫生无杂物、垃圾等。施工工地、宿舍、办公室等场所必须每日清扫、清理垃圾,垃圾应倾倒到指定地点。根据季节不同,及时喷洒灭蚊蝇药并定期消毒。不符合要求的一处罚款50元,重复出现的问题将加倍。
(十七)“四口”的防护必须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执行,设置防护栏杆、防护网和警示牌,临边作业、洞口作业、攀登作业、悬空作业和交叉作业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和安全措施方可作业。违者每项罚款:防护栏杆、防护网500元,警示牌200元。
(十八)严禁打架斗殴,违者罚款200元,触犯法律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违者罚款200元,并把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复印件上报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查。
(二十)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场各重点部位按规定合理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施工现场有重大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地点不得随意动用明火,凡操作明火必须在使用前报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办理批准动火证手续,并有专人监护,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木工车间(棚)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应及时清理刨花、木屑、锯末,做到工完场清。不得在棚内存放大量成品、半成品。物资仓库、易燃物品存放库房要设专人负责,并在库房门口标明,专职人员下班前应断电、关窗、锁门。施工现场道路为消防通道必须畅通无阻。现场必须设临时消防器材,并设有明显标志,周围三米内不得堆放材料和其他物品,不准埋压、圈占、挖沟、堆土,严禁随便动用或损坏各种消防器材。施工和生活区为了冬季取暖设置保温火炉时,必须有专人看管。施工使用或仓库库存的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按规范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应分开存放。以上不执行每次罚款200元。火炉的安装要求按有关冬施防火规定执行。违反以上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
(二十一)塔吊的按拆必须是具有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安装和拆除,脚手架的搭设严格按规范搭设,设置剪刀撑,挂水平网,设置连墙杆。不符合规范的,每次罚款200元。
(二十二)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施工进度要求编排施工计划,并报甲方、监理审核。严肃执行工程进度计划,工程分部计划要同总计划吻合。每周每月都要有明晰的工程进度计划安排,如每周、月计划施工安排没能完成,经甲方、监理核查无异的,完不成将按如下执行:周计划一项不完成的罚款100元。月计划一项不能完成的罚款500元。如实际工程总计划没按合同规定完成的,将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十三)隐蔽工程验收报验申请必须提前报验,施工单位必须严格自检,自检合格后方可上报,报验必须为书面形式。如甲方、监理发现明显的质量检查不合格,将视为没有自检,检查一次没自检的罚款200元。验收时需三方同时到现场组织验收,并报公司审计部一份备案。
(二十四)每月完成的工程量要及时办理签证,每月监理和甲方审核的工程量以办理完成的工程隐蔽签证为依据审核,没有办理签证的,不作为工程量计算依据。
(二十五)严格按设计及施工规范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每检查出一项将视工程部位及重要性情况罚款100————1000元,严重的必须返工处理。
以上考核从“安全质量进度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建设单位:__________ 监理单位: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
甲方: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在生产过程中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保护生产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安全管理目标
重伤以上人身伤亡事故为零;火灾事故为零;爆炸事故为零;环境污染事故为零;急性中毒事故为零;职业病事故为零;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
二、安全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岗位职责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
甲方安全管理机构对全厂安全工作起组织、协调、监督、服务的作用。具体包含:监督检查乙方各项安全管理工作(重点监督检查乙方生产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各项安全规程及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检查乙方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有权制止违章作业,遇到危急情况可令其停止作业生产。根据有关规定,对违章违纪人员进行处罚等。
乙方为承包范围内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乙方应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应兼顾各专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必须具备三年以上的生产现场经历,并经上级安监部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乙方应服从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及人员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乙方安全专职人员要熟悉有关安全知识、法规、标准、制度,籍此对现场监督检查发现报告隐患,制止指挥、操作违章。
三、安全投入和安全保证金
乙方要用自己的资金在安全设备、仪器日常维护、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防护措施(含照明、临时护栏、警告标志及保卫警卫设施等,但除尘设备、放射源的防护服、检测仪以及应急救援设施等甲方提供,乙方负责维护维修)、安全防护用品方面进行投入。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的一切与生产相关的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施及生产辅助设施)防腐、维护保养、检测检验等工作,对进入承包厂区的人员进行管理以及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文明生产和安全工作;厂房主体结构防腐、地面平整硬化等重大土建投入由甲方承担。
为了强化乙方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__〕23号)相关精神,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抵押安全保障金50万元。如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扣除本年度全部安全保证金。
乙方在生产承包期间,当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没有动用安全保障金的,安全保障金自然结转,下年不再增加存储。当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动用安全保障金的,甲方应当重新核定乙方应存储的安全保障金数额,并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在核定通知送达后1个月内按规定标准将安全保障金补齐。生产承包期满,甲方将乙方抵押的安全保障金全额无息返还给乙方。
四、队伍人员准入承诺
1、乙方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妨碍工作的疾病。参加粉尘等有害工种工作人员,必须提供健康证明,长期接尘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轮换;
2、乙方为所有从业人员办理合法的用工手续。电工、焊工、起重工、压力容器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证书后方能上岗。乙方要如实报告特种作业工作人员的资格状况;
3、乙方对本单位的生产人员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如实向甲方报告。如有人员调整时,立即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生产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的人员和未满18岁的童工,不得安排50岁以上的生产人员从事强体力劳动。
五、现场管理要求
1、现场总体要求是设施标准、行为规范、作业有序、环境整洁、遵章守纪。
2、堆放。各种物料、设备必须整齐堆放。
3、乙方必须在临口、临边等生产现场危险部位、场所悬挂安全标志和警示牌,并认真维护和管理,不得随意拆除和挪动。标牌标识设置要符合GB2894-20__要求。
4、安全设施、安全通道、沟道孔洞盖板、临边临口防护、高处及交叉作业安全设施、焊接作业设施、临时用电设施等要符合规范标准要求。作业现场的安全设施、消防设施严禁乱拆乱动。
5、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正确使用安全带,现场严禁吸烟。
6、未经批准,不得任意在设备、结构、墙板或楼板上开孔或焊接临时结构。
7、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悬吊重物和起重滑车。
六、作业环境安全管理
1、乙方有责任做好作业人员的劳动安全保护工作,包括劳动安全技能培训教育,劳动保护用具的发放及正确使用,作业坏境的安全交底,确保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2、乙方作业人员必须爱护公用设施、道路、绿化、建筑物等,遵守文明施工规定,不得损坏和污染公用设施;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制止并按规定予以处罚;
3、乙方作业人员不能随意改动、移动、破坏公用设施。如妨碍作业需要变动者,须经甲方同意。
七、作业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
1、进入厂区的作业机动车辆必须登记,办理入厂手续,服从机动车辆出、入厂管理制度;
2、进入厂区的作业机动车辆必须保证安全性能完好,禁止车辆带病作业;
3、机动车驾驶人员必须持证驾驶,不得借证冒名顶替。违反规定者,甲方有权进行处理或处罚。
4、乙方自备及租赁的各类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八、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
1、乙方有责任向作业人员讲明承包范围内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存放地点及禁令,并在“危险区”相应部位悬挂明显标志;
2、乙方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允许方能进入危险区作业,不得随意动用危险品。作业前应做好安全措施;
3、他方作业人员带入现场的危险品必须登记,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在现场使用危险品必须得到甲乙双方的同意,并做好安全措施;
4、在禁火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并做好安全措施。工作完毕必须检查火种隐患,防止发生火灾。
九、应急预案的编制
1、乙方必须编制消防应急预案,严格按照甲方消防管理规定组织生产,明确消防负责人,自觉接受上级及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乙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消防管理缺陷和消防措施不力造成的火灾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2、乙方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必须报甲方审批,并按审批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演练、评审,做好演练、评审记录。
十、设备及作业安全管理
1、乙方作业人员应爱护厂房设备和附属建筑物,不得损坏。作业中应注意保护设施。起重、搬运中注意不得碰坏电线、设备、建筑物等;
2、他方作业人员不得随意开启、关闭运行设备,临时接驳电源、气源、水源等,须经乙方有关人员批准,报甲方备案,办理手续,明确正常及事故情况下的操作范围;
3、乙方作业中动火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并做好防火措施;
4、乙方作业人员从事设备检修、技木改造、试验等工作,必须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和动火作业等管理制度,不得以“习惯作法”为理由,违反管理规定;
5、甲方有权纠正和制止违反操作票管理的行为和现象,必要时可以暂时停止施工作业并处以罚款等处理;
6、重大检修,乙方在开工前,必须提出作业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查同意后,由乙方组织实施,并负责安全;
7、乙方作业人员的安全由乙方负责,工作负责人即安全负责人。5人以上的作业队伍应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开工前乙方必须自上而下向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全体作业人员均须掌握作业特点及作业安全措施。甲方有权检查和监督乙方的作业安全,有权纠正违章冒险作业和不安全行为并进行罚款、停止工作、辞退等处理。
十一、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指导书
1、乙方在重大检修作业前要编好作业组织设计,编好安全技术措施。一切活动必须有安全措施,并在作业前进行交底。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开工。
2、对危险性较大作业、特殊作业、季节性特点作业,应根据相关规定编写专项措施,并按规定组织审查。
3、交底工作要做到:逐级交底双方签字;内容要具体明确有针对性;要分析危险因素及存在问题;安全技术措施切实有效;对操作方法程序交底;提供的特种作业证、被交底人与实际工作人员要三头对案,不能矛盾;书面交底记录统一规范并妥善保存。
4、一般作业项目的安全措施须经乙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审查批准,由班(组)技术员交底后执行。
5、重要临时设施、重要作业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气候)性作业、多工种交叉等作业项目的安全措施须经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甲、乙双方负责人批准,由班(组)技术员或专责工程师交底后执行。
6、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项目的安全措施,须经技术和安监等部门审查,由专责工程师交底后执行。
7、编制安全作业措施时,必须明确指出该项目的主要危险点,有针对性地从技术措施上加以防止与消除危险。
8、审批后的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措施审批人同意,任何人无权更改。若改变原措施必须重新报审核批准。
9、对拒不执行上述措施,一经发现,处以5000元以内的罚款。
十二、安全保卫管理
1、进入乙方承包范围内的他方施工队伍安全工作由乙方主体负责,监督管理权属于乙方,甲方予以协调,安全责任由他方施工队伍负责。
2、进入厂房内的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乙方安监机构登记,发放通行证件,并在有效期间使用。施工完毕后应交回证件,不得将证件转借他人;
3、施工人员应经过乙方安监机构的教育,了解承包范围的安全保卫要求,不得做违反社会治安的活动。对违反规定者,乙方有权制止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十三、事故处理
1、乙方依据国家和行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安全责任。
2、乙方如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向甲方调度室及值班领导人报告,同时积极组织抢救,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好记录或拍照摄像。凡因乙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损毁事故现场,乙方承担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乙方人员在作业期间造成人员伤亡、火灾、电气、机械、环境污染等事故(包括他方人员(非甲、乙方人员伤亡) )时,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省、市地方政府及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规定报告小时内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省、市有关部门。乙方因违反上述规定,乙方承担其法律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4、乙方如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接待和善后处理工作。乙方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费用及相关责任。
5、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由伤亡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十四、甲、乙双方根据管理需要,可填写如下表格,作为安全协议之附表,登记备案:
1、作业人员登记表;
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登记表;
3、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教育、考核登记表;
4、入厂危险品登记表;
5、职业卫生健康档案登记表。
十五、协议效力
1、安全协议作为洗选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洗选承包合同有同等效力。
2、在管理过程中执行《洗选承包合同》中安全条款时,本协议具有优先权。
3、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洗选承包合同终止后自动作废。
甲方:(章)
负责人:(签字)
乙方:(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强制性标准有关费用计取和使用的通知》的规定,甲乙双方于______年7月20日签订的主合同,特制定本补充协议如下: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取
本工程暂定价位2500万元(大写:贰仟伍佰万元),其中应计取安全文明措施费用为210万元。该费用为专项费用,全部投入到施工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中。
二、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支持、监督,督促施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责。
2、对乙方安全文明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现场记录。
3、督促乙方对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及时协调解决各工地之间、工地与周边群众之间的矛盾。
4、由甲方负责人组织三方责任主体(建设、监理、施工)每月末按标准对乙方进行考核。
5、每周召开一次有乙方项目负责人,安全专职人员参加的安全文明生产会议,通报情况,交流经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6、甲方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直至排除隐患。
三、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2、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成都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相关规定,并接受建设主管行政部门检查。
3、乙方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①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组织机构,对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专职安全人员,确保本单位安全文明生产费用发挥有效作用。
②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③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遇险情,及时启动。
④及时如实向上级管理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安全事故。
4、保证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5、按照国家规定乙方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但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6、乙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由职能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7、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乙方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8、对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9、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乙方要主动接受检查,并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10、渣土、建渣运输过程中,车辆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车辆、行人、市政设施、专业管线及沿途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防止污染城市,对造成的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11、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安全文明生产会议,自查自纠不安全因素及隐患,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12、对整个工程中检查出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不落实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办法及使用要求
1、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乙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总费用总额的30%,即63万元(大写:陆拾叁万元),用于开工前的场容、场貌、临电、临设的施工,达到开工审查条件的要求。
2、剩余费用随每月施工进度比例按80%支付,预付款按当月产值比例扣回每月工程进度款中。
3、工程实施完成后,本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评价合格后,即支付剩余余款,如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评价达到优良,甲方将按安全文明措施总费用的5%对乙方予以奖励。
4、乙方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应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收入和支出清单备查。
五、违约责任
按主合同执行
六、本补偿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自动失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依照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内容及做法。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种承包方式。
承包人包工、包料;
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
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4工程期限____天,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种方式提供:
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设计费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开工前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不可抗力;
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7.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九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9.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9.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9.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0.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1.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11.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企业地址: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为了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切实加强施工各项管理,公司和施工队负责人对 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施工队负责人
一、施工队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意识,做好工地的各项安全工作。支付各项安全设施投入费用并承担施工安全责任。每天施工前都要对民工进行安全交底。如若疏于安全管理,在危险施工段没有竖立安全警示牌标记,所造成的伤亡及车辆事故,责任自负。
二、施工队负责人要积极主动地履行公司与建设单位(发包方)所签订的工程合同及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工。违约者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
三、施工队负责人要支付该项工程中所有费用。在资金困难时自筹资金,首先要支付民工工资,不得以公司名义出具拖欠工程材料款,民工工资及各种运输费用等欠款手续,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公司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按该工程合同价款的15%罚款。
四、施工队负责人负责该项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并承担资料费用。
五、公司按建设单位拨付资金额扣除税金和一定费用后,支付给项目负责人,用于工程开支。
六、项目施工现场负责人凡有不自觉遵守公司工程管理的各项规定的行为,公司将视其情节,做出严肃处罚。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
项目部 项目部负责人:
年 月 日
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外委施工的安全管理,使其生产组织、安全管理与公司协调一致,确保公司工程项目安全施工、合理施工,根据《工程项目外委施工安全管理规定》(鲁丰通电字_______(_______)号)文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现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条: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权利;
(一)乙方施工时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二)乙方负责为施工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乙方应对现场施工安全完全负责,乙方施工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
(四)乙方在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施工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第五条:施工现场要求:
(一)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班前不得喝酒,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三)现场内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业不得穿
皮鞋和带钉易滑鞋;
(四)未经批准,不得拆除已架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装置和安全标牌;
(五)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确保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的完好,不得压砸电缆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六)施工现场做好安全防火,重点防火区域动火施工需开动火工作票;
(七)严禁高空抛物,不得在高处临边沿口处一米范围内堆放活动材料;
(八)高处需堆放物料时,所有堆放物不得超过支撑限重的70%;
(九)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处临边竖立放置工具和线材;
(十)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十一)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十二)不应疲劳作业,不得在操作面上及楼层上睡觉。
第六条:违约处罚
(一)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应由甲方主管部门牵头,双方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二)由于乙方没有尽到自身安全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主要和相关责任者已触及刑律的,报检察院或劳动监督部门处理;
(三)乙方施工人员违章违纪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由乙方事故责任者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四)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导致重大伤亡的,相关赔偿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如因乙方或乙方施工人员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将相关损失赔偿款进行抵扣。
(六)工程开工施工现场工具、构件、材料要堆放有序,合理规划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堆料布置必须经过甲方同意,且经过建设单位相关部门审核无异后按品种、规格摆放,并设置明显标牌。施工现场的六牌两图,项目部的管理体系及各种规章制度上墙。
(七)严格材料计划的申报工作,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施工方按图纸及时报送材料计划,同一次来的图纸经审核计算后上报材料计划不得漏报、少报,常用材料可以多报,但最终报送材料(同一规格)不得超过工程竣工结算量的5%。否则超出量按供应价的1.5倍扣回。
(八)上报材料计划一经报送,不得变更。特殊情况下由于计算材料量出现的偏差经甲方、监理核定后且确实施工急需的可以补报追加计划,但不允许出现不经过甲方审核招标私自与材料供应商沟通解决追加或减少材料计划。否则出现一次甲方将对计划外的材料概不负责,并追加罚款施工方500元。材料计划报送要明确型号、规格、要求,否则因计划材料报送要求不明确造成的工期影响、材料采购或核价材料不符,由施工方自行承担。
(九)材料一经进场,必须由甲方、监理、施工方共同验收并附有书面验收单。由施工方自行购买的材料每批(次)必须经过甲方、监理验收,购买材料必须同核价材相符,否则不予验收或按不合格材料清退出场。验收后,由施工方将材料合格证等相关资证提供甲方监理以及公司审计作为备案。
(十)不合格的材料禁止使用,3日内必须清离现场,违者罚款1000元。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施工,违者罚款20__元。用于检测的构件、材料取样必须按照施工规范要求留置,材料取样必须由甲方、监理现场见证取样。工程材料检测不合格的严禁施工中使用。
(十一)工程开工必须备有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工程必须有施工方案,使用的模板必须满足浇灌后的砼外观甲方要求,工器具以及机械设施必须符合标准要求,无质量及安全隐患。
(十二)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月由甲方组织,由监理、施工方项目部的主要领导,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大检查,检查出现的安全问题及隐患,当场下安全整改单处以50-500元的罚款,并限期整改,限期内整改不彻底的进行加罚,拒不整改将按停工处理,并根据问题严重性给予300----20__元罚款。
(十三)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不系帽系的为不戴安全帽,违者罚现金50元。高空作业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带,不许穿拖鞋,严禁高空抛物,违者罚款200元。
(十四)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200元;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罚款50元;严禁施工人员在施工范围以外的生产现场区域溜达游动,违者罚款50元/人。
(十五)施工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执行。严禁乱扯乱挂和以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违者罚款500元。
(十六)施工现场应文明施工,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卫生无杂物、垃圾等。施工工地、宿舍、办公室等场所必须每日清扫、清理垃圾,垃圾应倾倒到指定地点;根据季节不同,及时喷洒灭蚊蝇药并定期消毒。不符合要求的一处罚款50元,重复出现的问题将加倍。
(十七)“四口”的防护必须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执行,设置防护栏杆、防护网和警示牌,临边作业、洞口作业、攀登作业、悬空作业和交叉作业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和安全措施方可作业。违者每项罚款:防护栏杆、防护网500元,警示牌200元。
(十八)严禁打架斗殴,违者罚款200元,触犯法律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违者罚款200元,并把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复印件上报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查。
(二十)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场各重点部位按规定合理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施工现场有重大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地点不得随意动用明火,凡操作明火必须在使用前报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办理批准动火证手续,并有专人监护,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木工车间(棚)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应及时清理刨花、木屑、锯末,做到工完场清;不得在棚内存放大量成品、半成品。物资仓库、易燃物品存放库房要设专人负责,并在库房门口标明,专职人员下班前应断电、关窗、锁门。施工现场道路为消防通道必须畅通无阻。现场必须设临时消防器材,并设有明显标志,周围三米内不得堆放材料和其他物品,不准埋压、圈占、挖沟、堆土,严禁随便动用或损坏各种消防器材。施工和生活区为了冬季取暖设置保温火炉时,必须有专人看管。施工使用或仓库库存的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按规范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应分开存放。以上不执行每次罚款200元。
火炉的安装要求按有关冬施防火规定执行。违反以上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
(二十一)塔吊的按拆必须是具有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安装和拆除,脚手架的搭设严格按规范搭设,设置剪刀撑,挂水平网,设置连墙杆。不符合规范的,每次罚款200元。
(二十二)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施工进度要求编排施工计划,并报甲方、监理审核。严肃执行工程进度计划,工程分部计划要同总计划吻合。每周每月都要有明晰的工程进度计划安排,如每周、月计划施工安排没能完成,经甲方、监理核查无异的,完不成将按如下执行:周计划一项不完成的罚款100元;月计划一项不能完成的罚款500元;如实际工程总计划没按合同规定完成的,将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十三)隐蔽工程验收报验申请必须提前报验,施工单位必须严格自检,自检合格后方可上报,报验必须为书面形式。如甲方、监理发现明显的质量检查不合格,将视为没有自检,检查一次没自检的罚款200元。验收时需三方同时到现场组织验收,并报公司审计部一份备案。
(二十四)每月完成的工程量要及时办理签证,每月监理和甲方审核的工程量以办理完成的工程隐蔽签证为依据审核,没有办理签证的,不作为工程量计算依据。
(二十五)严格按设计及施工规范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每检查出一项将视工程部位及重要性情况罚款100----1000元,严重的必须返工处理。
以上考核从“安全质量进度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公章: 公章:
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工程名称:
甲方(总包):
乙方(分包):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和强化“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加强马池口村民安置房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护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及环境影响事件的发生,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各自的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职责,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为马池口村民安置房项目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的专项协议,在双方审核确认后签订本协议,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有效,施工过程中双方应认真履行。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和企业CI管理要求,核查乙方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对乙方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二、审核乙方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三、监督乙方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制定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核实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监督乙方管理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四、按照乙方呈报的进场人员花名册,对入场人员进行公司级、项目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控制检查中,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检查时有权纠正任何违章行为,并勒令其整改,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直至满足安全施工条件后方可复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有权对乙方给予适当的处罚。对于严重不服从甲方管理,野蛮施工者,甲方有权将其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对乙方自带进入施工现场的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合格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大型机械设备乙方必须出具安拆专项方案,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七、乙方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按规定程序立即报告有关部门。按规定予以调查、处理。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接受甲方的统一指挥和监督,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积极参加甲方的安全生产会议,执行会议决议。按照甲方企业CI要求,建立、维护统一的中建CI形象。
二、建立工地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按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__]91号]要求,本项目需要乙方配备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三、负责编制本项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作业前,报甲方进行审核备案。做好对施工现场内作业活动的日常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并定期向甲方报告检查情况。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解决处理,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应当立即制止;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应按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四、对本项目的施工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备案;有人员调整时,要立即书面上报甲方。组织施工人员入场作业前的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周岁的童工。经现场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持身份证明和三张近期照片,到甲方安全部办理施工作业胸卡,凭胸卡进出本项目施工现场。必须无条件地服从甲方警卫人员的检查。五、配备的架子工、电工、电气焊工、信号工、机械操作工、吊篮操作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有效证件要及时报甲方核验。
六、负责本单位作业班组的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变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班前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统筹协调,并派专人进行监护。不安排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不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合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七、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进场作业人员按照岗位和工种进行劳动保护用品和工具的配置,检查操作人员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严禁没有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的作业人员上岗进行作业。
八、自行配备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应向甲方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的生产资质、合格证书以及国家有关部门检验证明。需要在现场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实际检验的,必须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设备、设施。
九、必须配备专职临电电工。施工作业需要连接电线线路时,必须由专业的电工完成。严禁非专职电工进行电气连接作业。机具、设备的电源线路必须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拖地使用。
十、如自行搭设或使用甲方搭设的脚手架,必须按照脚手架安全操作规程加强管理;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不得随意拆改。在建筑楼内施工时,对洞口、临边的安全防护设施要爱护,不得随意拆改、毁坏;工作中确实需要拆改,须报甲方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拆改;作业结束或下班休息时,必须及时将安全防护设施恢复固定好。
十一、乙方动火作业,或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进行作业时,应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设立安全消防责任人和作业监护人,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作业前,向甲方提出动火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后,方可操作。进行电气焊作业,配备的电气焊设备应完好,符合安全使用要求;作业前,及时向甲方进行动火申请,作业中应清除作业区域内可燃、易燃物,配备专职看火人和灭火器材,作业后检查作业区域内却无火源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严禁私自拆改、毁坏、挪用甲方现场的消防设施器材。
十二、乙方应根据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必须有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加强季节性施工的安全管理。暂停作业时,乙方应当做好现场保护。
十三、乙方应根据甲方管理要求,实施有关环境管理措施及节水、节电、节材措施,实行绿色施工、节能降耗。减少本单位、本施工区域的污染源对环境的影响,确保本单位、本施工区域噪声、固体废弃物、污水、有毒有害气体等重要环境因素达标排放。施工垃圾随产生随清理,严禁从楼层高处向下方抛扔施工垃圾。
十四、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住宿和饮食的安全教育。宿舍内不得私自乱接高压电路,严禁卧床吸烟;不得聚众赌博、酗酒,不得传播黄色影像刊物。自建食堂必须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健康知识培训证和身体健康证;采购食品必须到正规商店,严禁购买路边商贩的食品。
十五、加强对施工人员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教育。出行必须遵守安全交通法规和社会治安条例。严禁有偷拿、盗窃、破坏的不良行为事件的发生。乙方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环境污染或有关投诉,给甲方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其责任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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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必须共同遵守的法律性文件,也是双方必须履行的技术经济文件,文章根据目前工程施工市场的情况,说明了加强合同管理与应用的必要性和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以提高合同管理与应用水平。
【关键词】施工;合同;管理
一、 引言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双方当事人通过要约、承诺的方式,经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是单位之间展开各种业务活动的基本载体。工程施工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具有它自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履行周期长、条款内容多、涉及面广,如何对其进行有效管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课题。
二、 合用管理的特殊性和必要性
施工企业全部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根据工程承包合同来进行。没有工程施工合同,就无法实施和监管其生产活动,而合同一经签订,企业所有的生产计划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都随之纳入承包合同的规范之中。建设单位的质量、工期、造价、效益等目标,也只是按其与施工方的工程承包合同所承担的权利与义务和经济责任来确定的,合同的关系不但一脉相承,而且标的、权责也高度一致。这就使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从形式、内容和管理范围都不同于管理其他企业,而是一个格局相对完整、自成系统的管理方式。
三、当前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 对合同认识及重视不够
在工程施工时,如何有效地把合同贯彻下去,有的单位执行的还不够,有些单位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制,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对比检查和经费方面支持不够。
(二)合同执行力度不够
合同作为维系双方当事人的纽带,任何一方均须按合同办事。但由于双方均没有严格按合同办事,且又不进行及时、必要的沟通和技术经济签证,造成双方均违约。合同管理存于柜中,流于形式导致不能按期交工,工程款不能按时拨付。
(三)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不高,各部门权责不分明,意见很难统一,造成“权力大家争、责任大家推”的局面,这使施工企业有空可钻、有机可乘,最终将给建设单位带来重大的隐患。
(四)科学的进行合同总体策划
合同总体策划确定的是工程项目的一些重大问题,首先应确定其根本性、方向性,明确找出对整个工程、整个合同的签订和实施有重大影响的问题,必须反映建筑工程项目的战略和重点,反映管理单位的指导方针和根本利益,更要确定好以下几个重大问题:
4.1 如何将项目分解成几个独立的合同?每个合同有多大的工程量?
4.2 采取什么样的委托方式和承包方式?
4.3 采取什么样的合同种类、形式及条件? 4.4 合同中一些重要条款的确定。
4.5 合同签订和实施过程中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
4.6 工程项目相关各个合同在内容上、时间上、组织上、技术上的协调等。
(五)有效地实施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与应用
5.1 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
5.1.1 建立合同管理体系,配备高素质的人才。合同管理的任务必须由一定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来完成。要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必须使合同管理工作专门和专业化,在建设工程项目组织中设立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工作。 5.1.2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培养合同管理理念。
大力贯彻全面合同管理观念,严格执行合同履约保证金制度,管理使用好履约保证金,主动控制,增加施工企业的守法意识、违约责任和经济成本,调动施工企业的积极性。
5.1.3 进行合同履约分析,落实合同管理责任合同任务必须贯彻实在合同实施的具体问题上、体现在各工程小组和各专业人员对承包商的具体工作活动中,因此必须组织项目成员和各专业负责人学习合同文件和合同分析文件,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对合同概括、主要招投标文件、主要精神、合同总目标等有较为深刻的理解,树立全局观念、避免合同管理和施工中出现违规行为。
5.1.4 合理分工、能效问责建立工作日和工作问责制度,将合同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人上,并做出问题的说明、完不成的原因、补救的措施、所承担的责任、对工程的影响和法律后果。
5.1.5 建立有效方便的文档系统对经常性和非经常性工作,建立方便有序的文档系统,使合同的监督、跟踪和诊断工作正常进行,这有利于及时正确的决策,而且在发生纠纷时能及时有效地提供有力的证据和法律支持。
5.1.6 建立报告、行文制度和联系人制度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建立严格的报告、行文制度和方便高效的联系人制度,工程中合同有关各方的沟通都应以书面形式作为最终的依据并形成制度,这样才能保证各工程活动忙而不乱、有根有据、高效运转。
5.1.7 充分发挥专业管理和综合管理的作用。用专业管理控制局部、重点,用综合管理控制全局、宏观,将重点和全局管理有机结合,用细节保证过程,用过程控制结果,使工程管理活动正规有序的进行
5.2 及时做好合同追踪。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实际情况千变万化,导致合同实施与预定目标偏离。如果不采取措施,这种偏差往往由小到大,逐渐积累,对合同的履行会造成严重影响。而合同追踪,可以通过实施情况的分析,找出偏离,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调整合同实施过程,达到和实现合同总目标。
5.3 根据合同分析结果,实施有效地合同监督。
5.3.1 实施中对驻场代表,项目小组或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给他们以合同方面的.帮助,如落实计划、提出工作保证、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合同方面的解释。
5.3.2 相关合同的协调。为了一个工程的建设,建设方要签订许多合同,如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供应合同、专业分包合同。这些合同之间存在十分复杂的关系,必须负责这些合同的协调,对设计和监理、材料供应商进行合同监督,督促他们完成合同职责,检查其合同责任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进行合同索赔与反索赔,处理合同纠纷。 5.3.3 参与各种检查验收,并提出相应验收报告。
5.3.4 对各种来往信件、请示、签字指令、会议纪要、索赔文件、合同变更文件等做出合同方面的审查和控制,并记录在案,这能及时预防和弥补管理工作中的差错,而且有利于寻找对方工作中的漏洞,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提出索赔要求。
5.4 防范工程合同违约行为
5.4.1 谨慎订立合同,减少瑕疵合同,以减少违约的发生。
5.4.2 建设单位、承包商在合作中存在目标分歧的情况下,应借助各种制度来协调合作中的目标分歧,实现合作的共赢,包括工程监理制度、质量保修制度、质量事故处罚制度、安全事故处罚制度等。
四、结束语
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严格履行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都不得改变合同的内容,但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能对涉及合同的所有问题都作出明确的规定,尤其是建设工程合同,由于工程复杂、标的大、履行时间长、涉及大量的人、财、物、设备等问题,受自然和社会环境因素的影响等。合同签订后,在合同履行前和合同履行过程中会发生与原合同的约定不相适
应的情况,因此需要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重新调整和规定。“财富的一半是合同”,这句话形象的说明了合同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将合同管理贯穿于设计、招投标、工程开竣工、保修的全过程,既有利于合同目标的实现,又能使技术和经济相结合,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才能又好又快地完成工程建设。
参考文献
[1].余立中编著.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xx.1.
[2].黄文杰编著.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xx.7.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经协商,甲方在本工程建筑投资方指定乙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指挥情报中心玻璃幕墙 专业分包的基础上,为了便于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明确相关当事方的安全责任,根据国家相关建筑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与本工程建筑投资方已经签订的与本工程有关的相关合同文本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劳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执行《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规范。
第二条 双方共同遵守中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手册》、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中建三局项目管理手册南方公司分册》相关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要求。贯彻执行《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违约处罚规定》(见附件1-1-1)。
第三条、甲方和乙方之间是工程总包和分包关系,乙方与其雇佣的作业人员是劳动合同关系,乙方作为雇佣者是其所雇佣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第四条 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施工生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2、定期对乙方施工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的教育。对乙方施工从业人员进行入场前的安全、文明施工生产总交底。
3、监督乙方执行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书、专项施工方案等施工,并对乙方自己所管辖施工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情况随机抽检。
4、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乙方负责实施,费用由乙方承担;作业人员个人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统一由乙方采购,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对其购买和租赁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料具按规定进行抽样送检,抽样送检发生的法定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5、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整改、停工整顿和按附件1-1-1中的规定进行违约金处罚。
6、按照规定要求对乙方采购的材料和自带(含租赁)施工机具、设备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有权拒绝乙方不合格产品进场(已经进场的,限期退场)。
7、按照规定要求乙方为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从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及社会保险手续。
8、乙方向甲方交纳安全、文明施工生产保证金,当乙方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违章作业或不按相关规定投入安全设施时,甲方可以按照附件1-1-1的违约规定或甲方按有关要求自行投入的安全生产设施产生的费用,直接在此保证金内扣除。
第五条 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要求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报甲方备案。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结合分包工程的具体施工内容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有操作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从事地下室及屋面防水、室内装修、门窗安装等风险性较低的分包单位,必须配备1-2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对从事桩基施工、钢结构制作安装、土建主体施工、玻璃幕墙安装、外墙装修、管线电路安装等危险高的分包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人员配备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资【20__】91)中的规定满足《中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手册》(ZJQ00-GL-028-20__)要求,并根据分包工程的规模、生产需要和危险源多等特点予以适当调增。
参与本项目分包工程施工的分包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素质符合规定要求,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类人员” 安全考核合格证B、C证,并将考核合格证和分包企业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照报甲方项目部安全部门备案。
3、负责所雇佣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培训、考核和取证工作,确保特种作业人员保持身体健康、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所有的分包现场从业人员在工作前应持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的证卡,并将上述资格证件、身份证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的证卡复印件送甲方项目安全部门备案。
4、按照地方政府和甲方安全管理规定和本企业的安全要求对施工班组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并将上述各项记录每周报甲方安全部门备案,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均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进场前接受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生产总交底。
5、对所雇佣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教育、学习、宣传、检查、整改等活动。
6、不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不强迫工人超时间、超负荷作业。对甲方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可以拒绝施工、拒绝甲方违章指挥。
7、承担所雇佣人员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防护鞋、防护眼镜、防护面罩、绝缘鞋、绝缘手套等)所需费用。
8、不得使用(含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机具和设备。在工程中如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必须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并有培训记录。
9、为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生产,按照甲方企业安全管理规定,乙方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保证金,保证金交纳比例如下:工程合同额≤30万元(叁拾万元)的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保证金6000元;工程合同额在30-50万元期间的,向乙方交纳安全生产保证金10000元;工程合同额≥50万元的,向乙方交纳工程合同额2%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保证金在本协议签定后一周内以现金方式支付予甲方。
10、当保证金用完后,乙方主动向甲方交纳本条第9款规定的保证金,以保证安全生产保证金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 其他
1、安全保证金的使用
专业分包单位没有完成其合同安全管理目标,按签订的合同、安全、文明施工生产协议的要求对其违约金处罚,甲方对乙方违约金处罚直接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乙方拒不支付其责任范围内的工伤事故的善后费用,可直接由安全保证金支付;乙方不按规定配备安全员,甲方可直接安排符合要求的安全员上岗,工资奖金等费用可直接从安全保证金中支出。
2、乙方完成其与本工程建筑投资方建筑合同施工内容后,经甲方审核无施工遗留安全隐患后、经甲方同意,报甲方公司领导审批后,退还其安全保证金使用后的剩余金额。
第七条 不良行为记录处罚
在福建省建设主管部门开展的检查中,由于乙方的直接原因,造成甲方被开具《不良行为认定书》,按照《福建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和《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与处理办法(试行)》被扣分、黄色警示或红色警示等处罚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按照下列标准对乙方进行处罚。
序给造成甲方的处罚甲方对乙方的处罚标准备注
1不良行为扣分每扣1分罚款20000元
2黄色警示罚款10-30万元
3红色警示罚款100万元
第八条 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因工重伤或死亡事故,由乙方牵头,甲乙双方参加,按照规定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乙方违章指挥、不按照要求健全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3、乙方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由于甲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乙方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备案资料
1、乙方 李新强 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名单
3、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指挥情报中心上部主体工程玻璃幕墙工程专项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制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项目经理: 乙方现场负责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甲方:
乙方:
开户行:
账号:
收款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对 进行施工管理。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下,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名称:
1.3工程期限 天,施工开始之日算起。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
1.4合同价款:根据装饰工程总造价收取10%的管理费用。 装饰工程总造价为: 元(大写) 元(小写);管理费用为: *10%= 元。 最终费用按照装饰工程决算价款计算;
1.5结算方式:自开工之日起预付10%之后,按照时间周期结算。本装饰工程预计工期为60个天,分四个周期结算,15天为一个结算
周期:第一结算周期应付金额 元,第二结算周期应付金额 元,第三结算周期应付金额 元,第四结算周期应付金额 元,最终结算以工程决算为准,多退少补;
1.6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1.7甲方有责任按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将规定金额的款项交纳乙方公司财务部。交纳金额不符或未交纳的需在三个工作日内补交,如逾期未交可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利终止合同。
二、甲方义务
2.1提供必要施工条件:按照约定时间和要求提供主材、设备、场地、资金、临时用水、临时电源、室内达到门窗封闭;
2.2及时检查隐蔽工程,在隐蔽工程隐蔽之前及时检查,以免延误工期;
2.3按期支付价款;
2.4负责交纳物业管理部门所收取的多种管理费用及抵押金;
2.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消防、保卫;
2.6如需对原建筑结构、设备、管线等进行拆除,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三、乙方义务
3.1在确保工程顺利进展的前提下,保证工期,保证工程质量达到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查标准;
3.2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并对施工进度进行监测;
3.3提供主材、设备,订做成品进场时间表,以确保成品安装及设备调试在工期内完成;
3.4控制工程造价,按照已确定施工图纸及预算,在未发生大的设计变更及工程增加的前提下把工程造价降低;
3.5通知甲方、工程承包人进行图纸会审及现场技术交底,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在支付工程承包人的阶段工程款时,必须由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后才能批复相应款项,如果未通知乙方而付款,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工期延误,乙方不负有任何责任;
3.6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及工艺说明进行对工程承包人的监督;
3.7对工程承包人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质量检查,提供产品相关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合格后方能进行施工。
四、工期延误
4.1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双方确认,工期顺延,签订延期单。除此以外,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可调整工期的因素:1)甲方原因;2)图纸变更;3)不可抗力影响;4)经甲方同意;
4.2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三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提出延期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三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五、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执行:
1、 省标《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DB431262-20xx)
2、 省标《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标准》(Q10GLK002-20xx)
3、 国标《室内空气质量》(GB/T18883-20xx)
六、工程验收
6.1本工程分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装修材料验收、电器质量验收、家具质量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电改造工程、吊顶工程、防水工程);
3)基层处理验收;
4)竣工验收。
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现场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一系列标准规程,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分包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分包内容(范围):
2、工期工程项目施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
双方应共同遵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部标准JGJ59—99《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
第三条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双方分包合同中约定由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完整齐全,并且符合安全要求。
2、甲方对乙方施工安全负有监督、指导和检查的责任。
3、甲方应联合乙方对乙方新进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4、甲方对乙方安排生产任务,须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交底双方签字手续。
5、甲方应联合乙方对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6、甲方对乙方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有权勒令退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有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时有权采取下发整改通知单、没收或经济处罚等措施。
7、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对于乙方的违章行为,甲方有进行经济处罚的权利。
8、甲方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人员采取经济处罚或限期退场的权利。
9、甲方有权要求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四级安全事故以上的乙方限期退场,直至中止分包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要严格服从甲方关于安全生产的指挥、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教育。
2、乙方应在施工前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证明和前三年因工伤亡事故记录的企业安全资格证明资料。
3、乙方应明确本单位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同时配齐专职或兼职安全员(50人以上设专职安全员至少1人,50人以下设兼职安全员至少1人),认真履行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4、乙方必须为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为特种作业人员办理上岗证,并将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上岗证复印件上交甲方。没有持证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5、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严禁使用童工。
6、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7、乙方应对进场员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要有教育记录和签字手续。资料收集齐全后应报送甲方核对、存底。
8、乙方在安排工人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要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交底双方签字手续。
9、乙方要组织施工班组积极开展班组周安全活动和班前安全活动,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劳动保护技能,保证所有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10、乙方不得私自破坏甲方提供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确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护设施,必须经甲方项目部安全员同意后方可拆除,在下班前应将防护设施恢复。
1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__)要求正确用电。
1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电源正确使用,且应严格按照三相五线制(TN-S)的规定用电,不得违反“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用电规定。
13、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也不能强迫工人连续作业太长时间,并且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
14、对甲方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财产损失的指挥,乙方有权拒绝。
15、乙方施工作业人员有变动的,须及时进行新工人入场教育,并将教育和人员名单报甲方备案。
第五条法律条款《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六条争议当总、分包发生争议时,可通过总、分包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解,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第七条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乙方安全管理网络体系(必须如实填写完整):
1、安全管理网络图(可增加附页):
2、人员配备情况:
3、专(兼)职安全员名单: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工程名称:
甲方(总包):
乙方(分包):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和强化“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加强马池口村民安置房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护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及环境影响事件的发生,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各自的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职责,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为马池口村民安置房项目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的专项协议,在双方审核确认后签订本协议,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有效,施工过程中双方应认真履行。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和企业CI管理要求,核查乙方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对乙方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二、审核乙方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三、监督乙方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制定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核实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监督乙方管理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四、按照乙方呈报的进场人员花名册,对入场人员进行公司级、项目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控制检查中,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检查时有权纠正任何违章行为,并勒令其整改,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直至满足安全施工条件后方可复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有权对乙方给予适当的处罚。对于严重不服从甲方管理,野蛮施工者,甲方有权将其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对乙方自带进入施工现场的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合格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大型机械设备乙方必须出具安拆专项方案,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七、乙方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按规定程序立即报告有关部门。按规定予以调查、处理。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接受甲方的统一指挥和监督,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积极参加甲方的安全生产会议,执行会议决议。按照甲方企业CI要求,建立、维护统一的中建CI形象。
二、建立工地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按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__]91号]要求,本项目需要乙方配备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三、负责编制本项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作业前,报甲方进行审核备案。做好对施工现场内作业活动的日常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并定期向甲方报告检查情况。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解决处理,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应当立即制止;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应按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四、对本项目的施工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备案;有人员调整时,要立即书面上报甲方。组织施工人员入场作业前的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周岁的童工。经现场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持身份证明和三张近期照片,到甲方安全部办理施工作业胸卡,凭胸卡进出本项目施工现场。必须无条件地服从甲方警卫人员的检查。五、配备的架子工、电工、电气焊工、信号工、机械操作工、吊篮操作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有效证件要及时报甲方核验。
六、负责本单位作业班组的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变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班前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统筹协调,并派专人进行监护。不安排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不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合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七、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进场作业人员按照岗位和工种进行劳动保护用品和工具的配置,检查操作人员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严禁没有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的作业人员上岗进行作业。
八、自行配备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应向甲方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的生产资质、合格证书以及国家有关部门检验证明。需要在现场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实际检验的,必须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设备、设施。
九、必须配备专职临电电工。施工作业需要连接电线线路时,必须由专业的电工完成。严禁非专职电工进行电气连接作业。机具、设备的电源线路必须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拖地使用。
十、如自行搭设或使用甲方搭设的脚手架,必须按照脚手架安全操作规程加强管理;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不得随意拆改。在建筑楼内施工时,对洞口、临边的安全防护设施要爱护,不得随意拆改、毁坏;工作中确实需要拆改,须报甲方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拆改;作业结束或下班休息时,必须及时将安全防护设施恢复固定好。
十一、乙方动火作业,或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进行作业时,应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设立安全消防责任人和作业监护人,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作业前,向甲方提出动火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后,方可操作。进行电气焊作业,配备的电气焊设备应完好,符合安全使用要求;作业前,及时向甲方进行动火申请,作业中应清除作业区域内可燃、易燃物,配备专职看火人和灭火器材,作业后检查作业区域内却无火源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严禁私自拆改、毁坏、挪用甲方现场的消防设施器材。
十二、乙方应根据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必须有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加强季节性施工的安全管理。暂停作业时,乙方应当做好现场保护。
十三、乙方应根据甲方管理要求,实施有关环境管理措施及节水、节电、节材措施,实行绿色施工、节能降耗。减少本单位、本施工区域的污染源对环境的影响,确保本单位、本施工区域噪声、固体废弃物、污水、有毒有害气体等重要环境因素达标排放。施工垃圾随产生随清理,严禁从楼层高处向下方抛扔施工垃圾。
十四、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住宿和饮食的安全教育。宿舍内不得私自乱接高压电路,严禁卧床吸烟;不得聚众赌博、酗酒,不得传播黄色影像刊物。自建食堂必须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健康知识培训证和身体健康证;采购食品必须到正规商店,严禁购买路边商贩的食品。
十五、加强对施工人员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教育。出行必须遵守安全交通法规和社会治安条例。严禁有偷拿、盗窃、破坏的不良行为事件的发生。乙方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环境污染或有关投诉,给甲方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其责任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甲方(委托方):
乙方(管理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酒店前期装修、委托管理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武冈市 装修工程委托管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内容:
1.3 工程管理方式:经双方商定甲方委托乙方根据设计图纸进行装修施工管理,由甲方提供装修材料及装修队伍的管理服务模式。
1.4 装修工程期限为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5 合同价款:本装修工程管理合同管理服务费(不含税)为人民币: 陆仟元整 (¥6000.00)。
第二条 工程监理:本装修工程由乙方负责工程监理,装修工程所有工程进度、质量由乙方负责把关。
第三条 甲方义务:
3.1 开工前甲方为乙方入场施工提供工作条件。
3.2 甲方需提供施工期间的临时水源、电源;
3.3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4 甲方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 乙方义务
4.1 装修期间乙方设计图纸要求现场指挥施工;
4.2 装修期间乙方需为甲方提供可参考的施工队伍为甲方参考;
4.3 乙方需按照设计装修图纸要求提前通知甲方按时按量购买材料,如因乙方人员私自增量所超出部分的材料在供应商不能退货的情况下由乙方按采购价回收(损耗或破损材料不计入材料超标);
4.4 乙方需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5 乙方需保护好原主体结构;
4.6 乙方需确保施工现场文明施工;
第五条 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为保证工期,根据设计要求,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购买,如因乙方没有按实际施工进度提前通知甲方购买,延误工期由乙方负责),由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拒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 乙方因管理责任导致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管理服务费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在合同生效后,甲方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按下列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装修工程管理服务费:
1、合同签订之日支付装修工程管理服务费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
2、装修工程管理服务费余款人民币两仟元整(¥20xx.00)在工程竣工后的15天内支付。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武冈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附则
12.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2.2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保障项目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 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企业管理制度的规定,甲方所承接的工程项目均由甲方工程部审核落实项目工程管理内部承包责任人(以下简称乙方),乙方自愿签订本施工管理内部承包责任合同,保证严格遵守并执行所有内容,承担各项责任。
一、进场前,乙方应对施工图纸及预算书进行审核,弄清所有施工环节点,做好现场技术交底记录,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和工程进度表。若发现图纸与现场情况不符或图纸标识有误而无法施工时,应事先报告给项目部,重新确定设计方案后再进行施工。如乙方不按照图纸施工或私自与业主商定改变施工内容和方法,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进场前必须保证和项目部及其它质监人员到现场检验工序施工情况,检验合格后,由项目部为乙方办理上道工序和下道工序移交手续后由乙方按规定时间组织施工人员进场施工。若发现上道工序存在质量问题,必须等待上道工序整改完毕或确定整改方案以后再办理移交手续,并重新调整乙方某阶段的进场时间和完工时间后乙方再组织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否则影响施工质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用材管理责任:乙方在施工中,应提前 天以上安排好各项材料用料计划并仔细审核材料数量和规格尺寸等,并以详细清单形式上报给项目部,如不及时上报或尺寸差错影响工期和造成材料损失的责任由乙方负责。若乙方及时上报但甲方未及时提供材料导致乙方停工待料的,甲方补偿给乙方停工期间误工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 元。甲方保证材料按预定的时间及时送到工地,乙方当即进行材料验收并核对数量,无误后签字认可,如发现材料质量问题或规格、尺寸有误时,应当即要求调换,否则导致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小五金、配件、辅材等小宗材料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材料员要求有义务将材料搬运上楼到工地上。如发生材料质量问题影响到工程质量或造成甲方公司经济损失的,乙方除承担全部损失以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所有设备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或损毁的,由乙方赔偿。材料控制单由甲、乙双方共同制作或由甲方制作后由乙方签字认可。
四、乙方施工质量责任:本项目施工质量要求达到优良等级,在保修期内必须保证保修,施工保修期为 ,如需维修而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保修时,甲方有权在保修金内扣除实际发生的工资款支付给保修者。为确保工程质量达标,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和公司《施工管理标准手册》等规定进行规范施工操作。若因违反其中任何条款导致甲方被有关部门处罚,在内部核算上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 元以上 元以下的违约金(具体金额甲方视情况而定)。乙方承担工程保修责任并负责保修工作。乙方若离开甲方公司,甲方仍有权对乙方追偿。
乙方施工过程中若未按质量标准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期间的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等各项损失由乙方承担,因乙方返工引起逾期完工,按本合同和公司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现场管理责任: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公司各项文明施工标准严格现场管理,让业主满意。乙方保证每天到现场时间不少于 小时,每日填写施工日记,负责办理各项验收及变更等手续,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施工过程中所有书面材料及时交甲方工程部审核和存档。
六、乙方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范的规定,落实有效措施,杜绝事故发生。如有人身安全、伤亡、消防、偷盗等事故发生,在内部核算上,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施工中一切实用工具(含钻头、铅笔、漆刷、刀片、批刀、毛巾等)由乙方自理。
七、乙方资金目标管理责任:乙方应在此指标内合理控制使用,工程经费以此指标为最高额度,无特殊情况超标由乙方自行承担。指标内资金结余部分按公司分配政策进行分配。资金由公司财务根据资金发放有关规定和工程进度及时予以发放支付(详见附合费用支付单)。因乙方管理、施工质量或进度等原因造成业主不支付工程款等情况发生,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自行支付所有费用。
八、装饰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将规范填写的施工日记及各种现场填写的表格等资料上交甲方公司,并配合做好与业主的结算工作。凡不交者或不真实填写者,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九、获得业主、监理方及甲方优良工程评定的项目或因丙方优良表现获得客户好评并使甲方承接到客户介绍新的工程业务等情况,甲方根据丙方表现给予不同程度奖励。
十、乙方在按图施工正确的情况下,如甲方或业主要求整改,必须由甲方出具工程联系单给乙方,注明整改方案,因工程整改而导致工程量增加的部分,甲方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偿,补偿标准为每个工时 元,但增加的工作量应由甲方负责人签字审核予以认可。
十一、不论因何种原因导致甲、乙双方终止内部承包,乙方应配合作好项目的人、财、物、料、图纸等的交接工作。乙方不配合交接或拒绝交接,甲方有权对乙方不予结算给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二、违约条款: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除要补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
1.以甲方名义在外私自承接装修工程者支付违约金 元。
2.没有签署工程变更联系单,私自给业主增添工程分项或工程量或改变施工内容的,支付违约金 元。
3.乙方无故克扣施工人员工资,支付违约金 元
4.不经甲方公司工程部同意,擅自停工者,每天支付违约金 元;
5.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并拒绝执行质检人员整改意见或整改通知单内容的,支付违约金 元;
6.拒绝执行工程部质检人员对施工过程中提出的各项及总体验收质检意见的,支付违约金 元;
7.乙方收取业主好处或擅自接受业主宴请吃饭等情况的,支付违约金 元。
十三、乙方已仔细阅读本承包责任合同及合同附件(开工通知书、综合人工费用计算方法、费用支付方法、施工管理标准等),无任何异议并签字认可。
十四、本责任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订后生效,工程保修期满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我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与各分包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各自的责任与义务,特签订以下条款,双方遵守执行。执行期从乙方进场起到分包工程结束退场为止。
一、 工程施工阶段甲方在施工现场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布设供电线路及配电箱。钢筋加工棚、木工棚等集中用电场所,甲方设置固定配电箱,保证一机一闸一漏,为乙方提供安全用电电源。
二、 乙方进场后,应向甲方提前申报所使用的机械名称、功率大小和使用地点,以便甲方给予乙方合适的电源控制箱。乙方自备的各种电气设备必须经甲方检验合格后使用,电闸箱、手动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置漏电电流不大于15毫安的漏电保护器。
三、 乙方在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移动甲方提供的电源、电闸箱和电气设备,严禁自行接电源线和拉闸送电。乙方在施工中临时接引的电源线路必须由甲方允许,并且要由专业电工来完成,严禁非电工操作。
四、 乙方在施工中用电设备及临时接引的电源线路要根据施工部位的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保护处理,严禁直接放在地上及积水中,防止线缆损坏造成漏电事故。
五、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以下各项制度:
1、 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 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和青岛市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
3、 乙方所使用的移动开关箱应使用绝缘插头,如果确实需要接线,须由专业电工操作,不准擅自私拉、乱接。
4、 乙方施工人员所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开关、插头等必须完好无损。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小插板。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工具使用前应做空载检查,运转正常的情况下方可使用。
5、 电焊机作业时应保护好一、二次线,焊把线长度不得超过30米,并确定接线端子压紧压实。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
6、 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好防触电防护用品;所有用电设备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7、 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用封闭式碘钨灯,严禁使用开口式碘钨灯,在特殊场所需使用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8、 各种电动工具及设备使用完毕后应拉闸断电,关好配电箱门并上锁。
9、 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S。潮湿及手持工具末级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配电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做固定。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箱门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箱内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周围2米内不能有杂物。
10、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1、 发生有碍整体系统安全的隐患问题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需甲方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由甲方人员完成(因触电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12、 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章施工。如有违章操作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负。
13、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照明工具及其它电气设备,乙方应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及必要的维修。有严重损坏的照价赔偿(移动闸箱:200元,碘钨灯100元)。对易耗品(如插头、插座 灯管等)超过正常损耗范围(以更换频率高低划分)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临时用水
14、 做好节约用水,工程用水设容器,保证不跑水,不漏水。
15、 保护好管道设施 ,严禁破坏现场供水管道。
16、 未经项目部同意,不得私自改变用水管道的用途。
17、 未发生火灾时,严禁动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水龙带、灭火器等不能用作他用。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有效日期自签定之日起,至乙方撤场之日止,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国家、住建部、地方的法律法规及甲方有关安全与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在乙方承包合同范围内签订本“安全与文明施工协议书”,以明确甲、乙双方安全与文明施工的责任、目标和要求,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共同严格遵守。
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对于乙方违反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行为,或者乙方未严格落实本协议约定责任,甲方有权对乙方处罚、要求限期整改、停工及单方终止合同。
2、对于乙方的安全生产及其管理情况,甲方具有知情权、检查权。
3、甲方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乙方及其班组人员做安全技术交底,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二)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作为本工程承包单位,对本工程的安全与文明施工工作统一管理,全面负责。
1、进场人员须符合用工条件及甲方使用要求,所报人员名册应与实际相符,不得擅自更换。人员需调换时,应提前通知甲方,经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严禁私招乱雇。乙方必须保证上岗人员证件(身份证、居住证、上岗证、平安卡或特殊工种操作证等)齐全,证件不全及不符合上岗作业条件者不得上岗,若因手续不齐或提供虚假资料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每发现1人/次,罚款200元。
2、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接受项目部组织的“三级安全”教育及相关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未经教育培训的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如发现一人未进行安全三级教育罚100元一次。
3、所有班组人员不正确佩戴安全帽、不佩戴工作牌的,禁止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操作过程中不正确佩戴安全帽或不系安全带的,按50元/人/次罚款,罚款从乙方进度款中扣除。
4、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并依据作业环境进行有针对性的二次安全交底,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安全晨会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不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每发现1人/次,罚款100元。
5、任何人不得私自带家属、小孩、朋友等进入项目部,否则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6、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时,并根据问题的具体情况采取整改措施。甲方下发整改通知书后未及时进行整改的,每次罚款500元。排除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处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对由甲方交付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等)负有全部责任,并按有关标准设置安全标志。在进行有可能危害他人安全的施工作业前,须告之相关单位及人员。破坏或任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8、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未进行正常维护的,每次罚款100元。
9、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前,应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对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不正确使用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0、乙方必须为其班组人员办理雇主责任险或工伤保险,上述资料需在甲方备案;或由甲方统一为其班组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则甲方按20元/人/月标准从乙方承包费用中扣除。如发生工伤事故,具体理赔办法以保险公司的处理决定为准甲方不再另行处理,特殊情况超过保险公司理赔额度时,甲方和乙方各承担一半的经济损失。
11、乙方应负责其班组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绝缘鞋、防护面具等所有防护用品,由甲方统一购买,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2、乙方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于因乙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和责任。
13、对涉及明火施工的.工作要严格履行施工现场的动火批准手续,执行用火证等的管理制度,严禁违章动火。安装、使用电器设备,必须符合用电及防火规定,防止发生火灾。施工用配电设施及其他用电设施严禁乱接乱动。施工现场范围内严禁吸烟和携带火种。
14、每日清理并运走施工垃圾,保持施工作业区工完场清及材料堆放整齐。以层为单位,每分项工作完成后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进度款申报手续。
15、乙方人员如发生打架斗殴必须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处理,接受甲方每次不低于壹仟元的罚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乙方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误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三)考评:
1、根据乙方的义务项目部将进行周、月度考核,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与合格两个等级。
2、考核不合格在该期进度款申报中扣除承包综合单价中安全文明施工所占的比例。
二、事故报告与处理
1、工伤事故发生后,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对责任方进行处罚并追究责任,由责任方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伤亡者进行赔偿或补偿,赔偿或补偿费由甲方先行垫付,待事故处理完毕后,乙方应承担的相关费用在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2、工伤人员住院期间:生活费标准为30元∕天;护理人员工资标准:50元∕天;住院误工费标准为60元∕天;营养费15元∕天。
三、协议签订
1、双方确认,本工程的安全生产事宜,本协议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本协议未作约定的,以《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内容为准。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持三分,乙方持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经协商,甲方在本工程建筑投资方指定乙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指挥情报中心玻璃幕墙 专业分包的基础上,为了便于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明确相关当事方的安全责任,根据国家相关建筑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与本工程建筑投资方已经签订的与本工程有关的相关合同文本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劳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执行《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规范。
第二条 双方共同遵守中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手册》、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中建三局项目管理手册南方公司分册》相关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要求。贯彻执行《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违约处罚规定》(见附件1-1-1)。
第三条、甲方和乙方之间是工程总包和分包关系,乙方与其雇佣的作业人员是劳动合同关系,乙方作为雇佣者是其所雇佣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第四条 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施工生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2、定期对乙方施工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的教育。对乙方施工从业人员进行入场前的安全、文明施工生产总交底。
3、监督乙方执行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书、专项施工方案等施工,并对乙方自己所管辖施工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情况随机抽检。
4、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乙方负责实施,费用由乙方承担;作业人员个人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统一由乙方采购,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对其购买和租赁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料具按规定进行抽样送检,抽样送检发生的法定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5、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整改、停工整顿和按附件1-1-1中的规定进行违约金处罚。
6、按照规定要求对乙方采购的材料和自带(含租赁)施工机具、设备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有权拒绝乙方不合格产品进场(已经进场的,限期退场)。
7、按照规定要求乙方为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从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及社会保险手续。
8、乙方向甲方交纳安全、文明施工生产保证金,当乙方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违章作业或不按相关规定投入安全设施时,甲方可以按照附件1-1-1的违约规定或甲方按有关要求自行投入的安全生产设施产生的费用,直接在此保证金内扣除。
第五条 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要求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报甲方备案。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结合分包工程的具体施工内容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有操作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从事地下室及屋面防水、室内装修、门窗安装等风险性较低的分包单位,必须配备1-2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对从事桩基施工、钢结构制作安装、土建主体施工、玻璃幕墙安装、外墙装修、管线电路安装等危险高的分包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人员配备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资【20__】91)中的规定满足《中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手册》(ZJQ00-GL-028-20__)要求,并根据分包工程的规模、生产需要和危险源多等特点予以适当调增。
参与本项目分包工程施工的分包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素质符合规定要求,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类人员” 安全考核合格证B、C证,并将考核合格证和分包企业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照报甲方项目部安全部门备案。
3、负责所雇佣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培训、考核和取证工作,确保特种作业人员保持身体健康、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所有的分包现场从业人员在工作前应持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的证卡,并将上述资格证件、身份证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的证卡复印件送甲方项目安全部门备案。
4、按照地方政府和甲方安全管理规定和本企业的安全要求对施工班组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并将上述各项记录每周报甲方安全部门备案,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均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进场前接受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生产总交底。
5、对所雇佣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教育、学习、宣传、检查、整改等活动。
6、不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不强迫工人超时间、超负荷作业。对甲方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可以拒绝施工、拒绝甲方违章指挥。
7、承担所雇佣人员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防护鞋、防护眼镜、防护面罩、绝缘鞋、绝缘手套等)所需费用。
8、不得使用(含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机具和设备。在工程中如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必须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并有培训记录。
9、为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生产,按照甲方企业安全管理规定,乙方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保证金,保证金交纳比例如下:工程合同额≤30万元(叁拾万元)的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保证金6000元;工程合同额在30-50万元期间的,向乙方交纳安全生产保证金10000元;工程合同额≥50万元的,向乙方交纳工程合同额2%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保证金在本协议签定后一周内以现金方式支付予甲方。
10、当保证金用完后,乙方主动向甲方交纳本条第9款规定的保证金,以保证安全生产保证金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 其他
1、安全保证金的使用
专业分包单位没有完成其合同安全管理目标,按签订的合同、安全、文明施工生产协议的要求对其违约金处罚,甲方对乙方违约金处罚直接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乙方拒不支付其责任范围内的工伤事故的善后费用,可直接由安全保证金支付;乙方不按规定配备安全员,甲方可直接安排符合要求的安全员上岗,工资奖金等费用可直接从安全保证金中支出。
2、乙方完成其与本工程建筑投资方建筑合同施工内容后,经甲方审核无施工遗留安全隐患后、经甲方同意,报甲方公司领导审批后,退还其安全保证金使用后的剩余金额。
第七条 不良行为记录处罚
在福建省建设主管部门开展的检查中,由于乙方的直接原因,造成甲方被开具《不良行为认定书》,按照《福建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和《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与处理办法(试行)》被扣分、黄色警示或红色警示等处罚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按照下列标准对乙方进行处罚。
序给造成甲方的处罚甲方对乙方的处罚标准备注
1不良行为扣分每扣1分罚款20000元
2黄色警示罚款10-30万元
3红色警示罚款100万元
第八条 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因工重伤或死亡事故,由乙方牵头,甲乙双方参加,按照规定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乙方违章指挥、不按照要求健全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3、乙方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由于甲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项目经理: 乙方现场负责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总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物资供应分包: (以下简称乙方)
为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内容,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杜绝生产安全责任死亡事故和环境事件的发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内容,以及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为施工分包合同补充条款,在双方签订施工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与施工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xx年*月*日,完工日期:20xx年*月*日
(四)合同金额:
二、物资供应分包范围
(一)物资供应品种范围。
(二)范围的所有工作内容及相关活动。
三、名词
(一)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涉及安全、环境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工程所在地点的地方规章、规定,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内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规定等文件。
(三)作业区域:为承包或分包内容进行的施工作业活动所采取的施工措施界限,形成作业区域图示。
(四)现场资源:为承包或分包内容进行的施工作业活动所使用(包括移交、借用、租用或二次分包)的人员、设备、设施和物资等,形成现场资源清单。
(四)施工作业活动:为承包或分包内容所进行的运输、上车、下车、贮存、加工制作、安装、操作、浇筑、使用、防护、维护和拆除等作业活动。当承包或分包合同有专门规定时,则以合同为准。
四、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管理
(一)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审核乙方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确认管理负责人。
2、给乙方指定物资的库房或储存设施。
3、审核乙方提交的管理和技术文件。
4、向乙方进行分包范围的安全管理交底。
(二)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提供营业执照,提交管理负责人。
2、编制安全管理和技术文件(装卸方案或措施)。
五、施工过程阶段的安全管理
本阶段的主要内容是,甲方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对乙方进行监督管理,乙方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执行。双方共同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一)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由派出机构与乙方派出机构确定具体的分包作业区域和在甲方作业区域的进出场道路、上下车地点,当有调整时应及时确认。
2、负责甲方作业区域进出场道路的维护,确保正常通行。
3、提供乙方需要的用于施工作业活动的现场资源,并办理相关手续。
4、对分包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并督促乙方整改。
(二)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由派出机构与甲方派出机构确定具体的分包作业区域和在甲方作业区域的进出场道路、上下车地点,当有调整时应及时确认。对确定的进出场道路能否正常通行、上下车地点进行检查验收。
2、应保证使用的现场资源符合施工作业活动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要求。
3、乙方针对安全管理和技术文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乙方识别各种潜在事故,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其编制和演练按AQ/T9002-20__的规定执行。
5、乙方在施工作业活动过程中要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的现场监督制度和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整改。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检查,并指派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陪同参加排查,及时整改甲方提出的事故隐患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
6、乙方主动服从总承包或合同甲方单位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和监督,参加甲方的安全管理活动和安全生产会议,执行甲方的指令,提供甲方需要的资料或报表。
7、乙方全面主动执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执行甲方为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所有文件,确保施工安全,做到文明施工。
六、发生事故后的报告与应急救援
(一)事故发生后,乙方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应按《生产安全生产报告和处理条例》(493号令)的规定上报。
(二)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立即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三)乙方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
七、生产安全责任
(一)在分包作业区域内,为承包或分包内容而投入的现场资源和进行的施工作业活动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在分包作业区域以内,由乙方的现场资源和施工作业活动导致在区域内或相邻区域发生事故,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费用。
(三)在分包作业区域以内,非乙方的现场资源和施工作业活动导致的事故,由造成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费用;当责任难以界定时,由当事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事故调查单位确定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费用。
(四)在分包作业区域以外,甲方作业区域以内的其它区域,由造成方的现场资源和施工作业活动导致的事故,由造成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费用;当责任难以界定时,由当事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事故调查单位确定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费用。
(五)在甲方作业区域以外,乙方发生或被发生的事故,与本项目无关,由乙方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
(六)当甲方由于乙方的原因受到了有关单位的处罚时,其处罚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当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或派出机构的安全检查指令或要求时,甲方将处以每次500-1000元的罚款,直至停工整改。
上述生产安全责任,不包括政府或行业部门监督检查的其他指令或要求。
八、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评价
(一)评价办法
1、安全评价不合格
(1)由于乙方的原因,甲方由此被承担责任性死亡事故,被暂停安全生产许可证,被上级领导批示处理、市级有关部门通报、媒体曝光等导致甲方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在上级单位的考核中被扣。
(2)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或派出机构的安全检查指令或要求。
2、安全评价合格
当未出现不合格时,则为合格。
(二)评价期限与单位
1、评价期限:自乙方进场起至乙方撤出止。
2、评价时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协议按一次签定,年度和完工考核(但不宜少于6个月),考核截止时间为每年的12月31日或完工后。
3、评价单位:由项目管理部和安全生产部评价。
九、附则
(一)乙方承担责任的费用由乙方缴纳或从工程费用中扣除。
(二)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及派出机构负责执行。
(三)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份数与分包协议相同。
总包方(甲方)(章) 物资供应分包(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201 年 月 日 201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