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施工合同(精选3篇)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 (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下列条款,共同严格执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武汉中和设备基础工程
第二条 工程地点:黄陂区罗汉街工业园
第三条 工程内容: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现场确认签单为准。
第四条 工程造价:设备基础按照 元/m³砼(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第五条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六条 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为 天。
第七条 工程质量:按施工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评标准施工及验收,本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第八条 结算方式:以实际的工程量为结算依据,按月进度计算。
第九条 工程类别及企业等级: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甲方权利:派驻工地全权代表,负责与乙方工地代表进行工作联系。并对设 计、 施工技术、经济等事宜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1、按承包工程设计图纸或甲方具体技术、使用要求组织施工。2、乙方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不偷工减料,如发现偷工减料行为,甲方有权不付款或付部分款。3.施工中注意安全,施工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所引起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负。
第十二条 竣工验收与结算:
一、工程竣工后甲方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质量检评标准、设计图纸和甲方具体技术、使用要求及实完工程量进行验收。
二、验收合格后十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及结算手续。
第十三条 付款方式:
自开工之日起每月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50%的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之后支付剩余45%的工程款。预留总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于工程完工一年后在未出现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予以支付。
第十四条 保修:按现行建筑工程保修办法执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出具保修书。保修期从甲在验收单签字之日起1年。 第十五条 违约与仲裁:
一、合同在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请黄陂区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确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所引起的返修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十六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二、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清尾款后失效。
第十七条 其它: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xx年xx月 xx日竣工日期: xx年xx月 xx日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暂估价(大写): (人民币)
(小写): (人民币)
以实际工程量为准进行结算
六、工程款支付
1、工程开工付至合同价的40%;
2、工程完成50%时付至合同价的70%
3、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100%;
七、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纪录。
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并办理相关施工手续。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的关系。
八、工程工期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九、工程验收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施工,验收规范按照国家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移交手续和工程结算。
3.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
4.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
十、材料供应
1.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且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按甲方具体的要求采购,并做好材料设备进场的报验工作。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
十一、违约责任
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人民法院起诉。
2.如一方违约或擅自中止合同的履行,必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额度为本合同工程总价的10%。
3.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应按规范进行组织施工,确保文明施工。服从甲方正确指导,配合甲方圆满竣工。
4.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本合同价款采用可调价款方式确定,最终以实际工程量计算。
十二、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及价款结清后失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合同定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定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代 表(签字): 代 表(签字):
年 月日
年 月 日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甲方项目所在地新疆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职工集资住宅楼供水设备供货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与范围:新疆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职工集资住宅楼变频供水设备供货、验收通过。
第二条:承包范围
包料、包环境影响验收和竣工验收合格、包保修、总价确定不变。 (本合同工程内容、工程范围内全部设备、材料、零部件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合同标的物名称、规格(或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备注。
第四条 供货质量及施工质量标准
1、乙方已收到甲方提供的新疆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职工集资住宅楼变频供水设备图纸,乙方提供供水设备、配置必须符合设计和实际供水要求;符合配置表、清单内容要求;
2、乙方供货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验收规范。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新疆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职工集资住宅楼生活供水技术要求
3、乙方应将本合同设备调试使用正常且无故障,并通过整体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合格。
第五条:合同价款组成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单价、总价款中均已包括全部设备及其配套材料的购买、运输(包括二次三次…搬运)、调试、检查、验收、保险、装卸、税金、保修等一切可预见、不可预见的
2、本合同无预付款;合同约定货物全部到达甲方工地并搬卸至指定地点后,乙方通知甲方、监理方、总包方按合同要求现场验收,在规格型号、设备及零部件数量、质量与合同约定相符并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 75 %,即人民币: 316800元,大写:叁拾壹万陆仟捌佰元整;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 20%,即人民币:
84480元,大写:捌万肆仟肆佰捌拾元整;剩余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及扣款问题,甲方支付乙方。
3、甲方每次付款时,乙方必须提供合法税票。
第六条 交货保证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包装破损及其引起的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并及时处理。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物资的增补、替换等情况,由乙方自行处理增补、替换问题并直接运抵现场,同时应当增补所有需要的资料,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3、货到工地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监理与施工单位,对货物进行初验,如不符合报价清单中所列设备,乙方必须及时更换、并且不能影响甲方的施工进度,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初验合格,经甲方同意后,开始装卸。
5、供水设备应保证通过自来水公司的验收,如果由于乙方供水设备的任何原因造成自来水公司不予供水,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七条 工程、设备的保修
1、乙方对本合同范围内材料、设备质量和施工质量保修期为两年,自新疆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职工集资住宅楼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出现任何问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提供维修,迟延履行或拒不履行,甲方有权另行选择维修单位替代维修,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直接在保修金中扣除,保修金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2、保修期内出现使用故障,如果属于设备、零部件、材料等质量问题,乙方应当及时免费更换,不得拖延;如果属于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及时进行免费彻底返工处理,不得拖延。如故障非乙方原因造成,需调换的设备或零部件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免费更换维修。
第九条:甲乙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交付与本合同相关的设计及变更图纸一套给乙方,同时与甲方进行了现场交底。
2、乙方供货到达现场时,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政府主管部门的检验报告、产品说明书、质量证明文件、进口材料的等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
3、为了确保本合同设备安全运转,正常运行、维护,乙方必须提供所需的全部技术、数据等材料给甲方。
4、乙方根据甲方工期要求制作供货工期进度计规划控制表,保证合同按照约定履行。
5、乙方交付工程时,应当交付与设备相关的备品、备件及与设备运行相关的配套技术软件和知识产权。
6、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给甲方提供的报价清单。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按照银行贷款利息支付乙方违约金。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产品不论何种原因(包括设计、材料缺陷)不符合合同要求,如甲方要求无条件换货的,乙方应当无条件执行,因换货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换货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交房迟延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支付甲方违约金;如甲方要求退货并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立即退付甲方已付款,并将退货产品从接到退货通知后一日内清理出场,否则,造成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当按照合同总价款的30%支付甲方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当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5%支付甲方违约金;甲方不再需要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立即退付甲方已付款,并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支付甲方违约金。
(3)乙方应当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将直接在未付款和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当另行支付。
第十一条:解决合同的纠纷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它
12.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后起生效。
12.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时 间: 时 间: